“督主。”听风从外面迅速走进来,脚底略显急促。

    时奕臣此时正在西厂内办公,他斜倚在一张花梨木罗圈椅上分外慵懒的看着奏折,最近近北地带再闹蝗灾,他的事情就又变得多了起来。

    这会看到听风喊他,时奕臣抬眼声音淡漠不以为然:“急什么?”

    听风进门,一身黑色直筒劲装,弯腰行礼:“督主——”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有话就说。”时奕臣难冷冷道,复又看到他手中拿了一封信,便皱眉:“那是什么?”

    听风一抖,上前把手里的东西递给时奕臣,无比恭敬道:“督主,这是那位郢王府的小世子,写的。”

    “哦?”时奕臣终于把斜躺着的身子坐直了,把手上的折子仍在长案几上,接过听风手里的东西。

    信封上用毛笔歪歪扭扭写着:时奕臣亲启。

    他打开 ,顿时脸色骤变。

    听风见状立刻低头,小心翼翼,不敢与之对视。

    “你在哪得见的。”

    听风道:“街上,小世子专门找人发的,皇城百姓几乎人手一封。”

    “行啊。”时奕臣咬牙切齿,还真有本事。

    只见那宣纸上歪歪倒到密密麻麻写着一大串言辞浓烈泼辣外放的深情剖白,他扫了一眼,譬如:

    一天不见你,我都会想念,想念你那张惨白又恐怖的脸。

    即便如此,我还是控制不住去想念。

    去想念

    就像天上月亮有星星作伴,我的余生也要有你相伴。

    你是我的心,你是我的肝,你是我人生的四分之三。

    我不打你,也不骂你,我要用我的热情来融化你。

    哦~~~~~~

    诗的尾端是很用功的四个字:宁琮敬上。

    整首诗洋洋洒洒,奔放自如又热辣无比,只是信的内容用的是写给死人的格式写出来的。

    时奕臣双手颤抖,面色更加瘆人,狠狠看着那字里行间的黑色笔墨,黑眸却淡定无波,熟悉他的听风知道,这是时奕臣发飚前的假象,是狂怒暴雨前的短暂宁静。

    他没敢告诉时奕臣,现在街上已经炸了,大家都在热烈谈论,他已经成了别人口中的谈资对象。

    半晌,时奕臣起身。

    把信捏在手中,哑着嗓子:“走。”

    听风一惊,当即跟上,督主要去找那个小世子吗?

    其实他很佩服宁小世子,没想到他跟其他世子爷不同,不是绣花枕头,中看也挺中用的,文采那么好,居然可以写出如此大胆又不失爱意的诗篇,全诗字数寥寥,可那排山倒海般的情意却意犹未尽,惹人不尽的遐想,尤其是最后欲言又止的几个点点。

    宁琮看着手中的信实在是佩服自己佩服的五体投地,他居然可以写出这么好的诗句来。

    这字里行间多深情啊。

    别说大街上这些人自叹不如了,就连时奕臣那个没jj的看了估计都会被感动死。

    他在信封上用时奕臣亲启几个字,又在文里末尾写的自己,只要不是傻子都是到这是宁琮写给时奕臣的表白信。

    时奕臣不是要他像天下人官宣吗?

    他想来想去只有用写信的方式,然后把信在民间传播,人手一封,这样就会迅速的发酵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全天下都知道,他喜欢时奕臣,喜欢那个大太监。

    说到底,宁琮觉得自己真是十分伟大了,为了展示自己对生命的敬畏已经恬不知耻的做到了这个份上。

    这下时奕臣应该相信他的话了吧?

    后面如果他还要对付郢王府,所有人都知道他喜欢时奕臣,而时奕臣还要把他卖进青楼里接客,那他一定会被人给喷死,一向注重脸面的时公公应该不会这么做了。

    宁琮觉得这信写的太直了,他都要觉得自己真的爱上时奕臣了。

    耳边有人捂嘴笑的暧昧:“你要是能给我也写这样的信来,叫我立马死了都值。”

    抬眼看去,说话的是个粉面小生,看着另外一个粗犷的汉子恨铁不成钢的摇摇头。

    那汉子道:“信算什么,我都是用实际行动来像你证明你啊,昨晚你不爽吗?”

    那粉面小生听了,立刻用拿着信的手使劲拍了汉子一下,掩嘴笑的娇羞:“在街上呢。”

    “怕什么,那个什么宁宁什么的,还把写给情人的信发的到处都是呢。”

    “是宁(从),回家给我好好用功去,这么简单的字都不会。”粉面小生佯装嗔道。

    “是,晚上我一定好好给你“用功用功”让你知道我的厉害。”二人继而嘻嘻哈哈的走了过去。

    宁琮羡慕的看着从他面前悠哉悠哉晃荡过去的路人甲乙丙。

    哎,深陷恋爱中的人就是好啊,他也想要一个满嘴都可以跑火车的男票呀。

    可他现在连性命都还是堪忧状态,哪里有男票真心疼哦。

    宁琮转身像前面走去,背影苍凉。

    ——

    “相公,你说,宁琮跟时奕臣谁在上,谁在下啊?”

    “时奕臣不是那个西厂的吗?太监又没那个,想在上也上不了啊。”

    “有道理,相公你真聪明,亲一口。”

    “不过阉人不是都割了,怎么还会想着那趟子事。”

    “在下面需要什么玩意儿?直接躺平就完事儿 ”

    一对年轻男子从时奕臣面前走过,他刚出西厂大门没多久,就迎面飘来这么些话。

    时奕臣脑袋“轰隆”一声响,他闭上眼睛忍着当场把人杖毙的冲动,良久才睁开,看着那已经走远的一对男男夫夫,不屑的低语:“有那东西就能在上吗?也不见得吧。”

    真是一群庸人,不知道人类跟野兽之间的区别在于创造能力吗?

    再者,宁琮那细皮嫩肉的小巧的模样涌入他的脑海,就他那样的,也想在他之上?

    时奕臣嗤笑着一甩头。

    忽而反应过来,他在想什么?心下更加恼恨,快步向前走去。

    宁琮看着拦住自己去处的人,眼中幕的一惊,随即展开笑颜,无比讨好:“公公,您是特地来找我的吗?”

    看他那激动的开心的模样,时奕臣突然觉得自己心中的怒火消退了一半,他站定,看着他把手上的信封扬起,阴着脸:“厉害啊。”

    “嘿嘿,公公,这不是您的要求,让我对全天下说出我对你的心嘛。”宁琮知晓他已经看过了,现在来堵他,是准备同意了?

    “小世子是看中咱家什么了,我一个阉人有什么值得小世子惦念的?”时奕臣瞅他一会忽然自嘲一笑,看着宁琮缓缓道来。

    天下有谁会想着跟一个阉人来结为伴侣?

    就算大兴国民风开放,但是,也没开放到让一个正常的男子来找阉人的程度。

    他提出那个要求,不过是要吓吓他,折辱一下这个世子爷,让他知难而退。

    谁晓得,宁琮竟然真的在天下人面前表白了,还那么高调。

    他到底想干什么?

    时奕臣发现,比起宁安那个老古董这个小世子更合他的胃口,他就不怕自己被天下人耻笑?

    找一个阉人过活。

    “你好看啊。”宁琮吧嗒两下,看着时奕臣一眨不眨,那双漂亮的眼眸里都是赞叹:“公公,你长得很美,你难道自己不自知吗?”

    宁琮上前看他的眼光更加大胆:“谁不爱美人啊?”

    时奕臣那张妖冶的俊脸拉了拉,讥笑道:“凭小世子的身份,天下间难道还找不到好看的?”

    “那不一样啊,世间美人千千万,但是公公你只有一个啊。”美人千千万,要他命的美人只有你一个啊,宁琮心底哀叹。

    这句话说出,时奕臣心脏忍不住被什么东西击中,他面色复杂的看着宁琮,很快,便反应过来,这个小世子的撩人手段还真有两下子,估计在家没少干那花里胡哨的事。

    男人的嘴,骗人的鬼。

    好听话说的那么顺,十有八九都是扯。

    “公公,你对我做的可还满意?”宁琮凑上去笑眯眯。

    时奕臣本想打击一下这个小世子,可对上那双明亮如斯的眼睛,看见里面竟有一丝期待,他忽然有些说不出重话来。

    只是冷哼一声:“等我忙完再找你算账。”

    说完,他转身就要离开。

    宁琮失望大喊;“公公,你不是来特地找我的?”

    时奕臣脚下一滞,用他特有的尖细嗓音道:“你当我是小世子你吗?天天闲得慌。”

    “我不过是临时有事,顺便遇上罢了。”

    时奕臣大步向前走,宁琮看着他的背影,顺便遇上吗?

    那他为何要掉头往回走,而不是直直向前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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