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梓越能把卫桀看呆,本身容貌自然是极出众的。公子如雪,纤尘不染,若非他神情太过冷傲,这谪仙般的人物走到哪儿不得一群人围着。
卫季和苏梓越今日上午就到了,两人到了卫家庄子上,就和卫桀互相见了礼,如今几个时辰过去,大家都已坐在一起吃上家宴了,卫桀看苏梓越还是会觉得十分赏心悦目,有种看进眼里就拔不出来的眩晕感,而苏梓越只要被卫桀盯着超过三秒必然会皱起眉头。
此刻即是如此,苏梓越被卫桀盯着,就皱着眉,放下筷子。他端起一旁茶盏,借助喝茶抬袖遮脸,这么大的动作,不止卫桀就连卫季也注意到了两人之间不同寻常的氛围,忙轻咳一声提醒卫桀别盯了,又为缓解尴尬拉着卫桀聊起家常。
这顿饭,卫桀因在减肥,其实并没怎么吃。他更多的时候是在帮另外两位夹菜,以至于饭后,卫季说自己吃得太多,先不回院子,要卫桀陪他去遛遛弯。
兄弟二人在庄子里闲庭信步般溜达。
卫季冲卫桀挤了挤眼,悄声问:“堂弟,你是不是还喜欢着苏兄?看你刚才席间饭都没怎么吃,只顾着看人了。”
“啊?”
卫桀着实吃了一惊,只因他在原主的档案里可没读过这一段,没想到原主这个小胖胖还有这么一段令人羡慕的隐藏剧情——不过,苏梓越那般人物,很难有人不喜欢吧?
卫季笑眯眯,胳膊肘撞了撞卫桀,道:“你瞒得了别人,可瞒不了我。当初你还在学堂念书那几年,也如今日这般两眼日日粘在苏兄身上,照顾他也这般殷勤。你还私下跟我说,若长大后你但凡是个哥儿,这辈子非苏兄不嫁,你可不会忘了吧?”
“我还真的忘了。儿时戏言怎能当真?堂兄也快别说了。”
嫁什么嫁?!卫桀简直哭笑不得——之前听他爹说‘非永顺候不嫁’他已经觉得很雷了,如今堂哥又说‘非苏梓越不嫁’,怎么感觉他好像见一个爱一个呢——这,有点渣吧?
不过,苍天可鉴,他今天看苏梓越,完全是出于对美丽事物的向往,纯粹是欣赏,跟堂兄说得什么旧情复燃的信号完全八竿子打不着!这个误会可不能再扩大了!
卫桀顾不上别的,先拉着卫季一顿解释:“堂兄你可不要误会,我也是多年未见过如苏兄般标致的人物,纯属欣赏……”
“这有什么?”没想到卫季竟不以为然,道:“你如今已恢复自由身,他又至今未娶,这不是天赐良缘的好时机吗?再说,苏兄也并不排斥商贾,不然我也不能跟他成为好友。”
卫桀简直无奈,眼看越描越黑,他灵机一动,搬出了这本书里的等级设定,道:“好友和娇妻是两回事。在本朝,越是清贵的人家越不可能与商贾联姻,这事你快别提了。你们眼见就要参加秋闱,可别因这种传言影响了你们的仕途。”
“唉!你呀!”
卫季叹了口气,道:“你还和当年一样,事事为别人着想,就是因你这个性子,才会被那永顺候欺负!不过,你也别怕,堂兄我今年定要金榜题名,到时候有我照着你,看谁还敢欺负你!”
“好,好!那我就盼兄长早日高中,好让小弟也沾沾兄长荣光!”
“这是自然,哈哈哈!”
卫季笑得没心没肺,片刻后,他又仔细看了看卫桀,摸着下巴道:“不是为兄说你,作为一个哥儿,你这个身材——”
“停。”卫桀一把捂住他的嘴,笑道:“过两个月,你再来评。”
“哦?那我就拭目以待了。”
兄弟二人遛弯回来,卫桀回到自己的院子,见白丝回来了,正在门口焦急等待,便加快脚步进了屋。
“京里情况怎么样?”
关上门后,卫桀开口便问。
白丝早就憋了一肚子话,迫不及待道:“少爷简直神机妙算,老爷按少爷的法子布局,如今不说彻底翻盘,但那邹富海已被抓进了大理寺的监牢里。”
卫桀松了口气,这才道:“自古官商勾结无非一个利字。先前各大布行被投诉,兵马司的态度一夜之间迥然相异,我便猜到定然是横生了变故。那么,导致这个变故的应就是邹家搭上了兵马司里的什么人。再者,邹家之所以敢这么干,自是以为那日烧仓库,咱们手里没有十足的证据,也或许他一开始安排人投诉各大布行,就是想借此炸出咱们手里的证据。但爹和其他布行的老板太沉得住气,直到被定了罚款都没有亮出底牌,我虽不知爹爹意欲为何,至少能肯定,那种情况下,邹富海定然以为咱们手里没有最够的证据,不然以邹富海之奸猾,不会如此冒进。
只可惜,他却忘了,燕京再怎么说也是天子脚下,既有贪官与他同流合污自然也有清吏出淤泥而不染。”
“少爷怎知大理寺便是清吏?”白丝好奇问道。
卫桀笑道:“我当然不知。所以我才让爹敲堂鼓递讼状。京城遍地勋贵,这堂鼓响得时间越长,事的影响就越大,传进清官耳朵里的机会也就越大,有了这层威慑在,就算大理寺也都是贪官,至少会有所顾忌,不至于像兵马司那般,为钱财全然颠倒黑白。当然,若我们手里没有足够的证据,光有威慑也没用。促销当日,我让爹提醒各布行掌柜回收货物时定要将客人手里邹氏布行的收据一并收回。当时,只是为了稳妥,没想到今日还派上了这般用场。”
“那些代表邹氏布行的绣纹可是废了一番功夫。”白丝感慨着,“也多亏邹氏以往就掺杂次品卖,老爷本来是准备再收集多一些,过两天再出手的。没想到少爷的信一到,反而提前了。”
“我爹是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也可以。不过,兵马司已和邹家勾结,正所谓拿人钱财□□,若没有大理寺两厢威胁,就算有再多人去兵马司投诉,最终也会被压下去。”卫桀叹息一声,又笑道:“不过,今日两边发力,邹家卖次品的事情是坐实了。这下不论他们怎么折腾,最终都落不到好果子吃。原本,我并不想把事情闹到这个地步。唉,可惜好心被当成了驴肝肺。”
“少爷和老爷一样仁义,可那邹家是虎狼之辈,得了便宜还要卖乖的小人,对付他们何必手下留情?”白丝握着拳头,恨恨地说。
卫桀点了点头,目光放远,略有忧心,最终叹了口气,道:“常言道穷寇莫追。唉,且再看看吧。我父亲母亲可还好?”
说到这个,白丝连忙将老爷夫人的情况转述,末了还特别加了一句:“夫人说了,若是哪天你回了府,掉一斤肉就要打我一鞭,少爷你还是别减肥了吧?”
卫桀笑了,说:“我娘那是吓唬你,我要是真瘦下来,变好看了,你看她还怎么说?”
“少爷……”
“行了,别贫了。今天我也终于能开始跑步了,走,陪少爷我跑圈儿去!”
“啊?真去啊?!”
“别废话。叫上桑中,再叫上两个护院。”
卫桀所谓的跑圈,既是从庄子跑到明溪镇再跑回来,他粗略估算刚好五公里,跑两圈就是十公里。这是第三天,前两天卫桀为了让这具身体适应,从走到快走再到慢跑,已经初步形成了规律。今天开始要正式跑了。
穿书前,卫桀酷爱健身,他很清楚保持好身材并没有什么捷径,必须以强大的自律性‘管住嘴迈开腿’否则一切美丽都是幻想。
减肥于卫桀来说,就是这样一项神奇的运动——
当他开始浑汗如雨,心里不仅有一种成就感,还能激发无限的憧憬,他开始想要流更多的汗,开始不满足于单调的跑步路线,当第二次从庄子大门跑到明溪镇口时,卫桀对身后的几人道:“咱们穿过镇子再跑远一点儿吧?”
“啊?!!”
不仅白丝和桑中吃惊,就连跟着卫桀出来的两个护院都有些吃惊。他们虽不像白丝和桑中已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却也是许久未见到卫桀这样跑起步来不要命的主子,吃惊自然在所难免。
桑中拄着膝盖已经说不出话,白丝一手叉腰,一手努力向前,想抓住他们家少爷湿透的衣衫,然而卫桀脚步未停,说话间已又跑出了一丈远。
“两位大哥劳驾护好少爷!”白丝有气无力地说完,就和桑中一起喘着粗气落在了后面。
两个护院连忙追上卫桀。
明溪镇本就不大,穿过镇上的中心街只需一刻钟。这会儿还没宵禁,街上也没什么人了。即便如此,卫桀和两个护卫以及两个小厮穿过主街时,依然引得不少人好奇地拉开门缝往外查看。
卫桀的脚步却没有停,他在有意识地探究这具身体的体力极限,以备明日继续超越。
耳边是呼呼而过的风声,夏日的空气随着汗水的蒸发带来的是阵阵凉爽。卫桀脸上不见疲惫,他还能笑得出来。穿过主街,不知又跑了多远,前方出现了一条月光下明丽的溪流。
卫桀渐渐放缓了速度,他准备跑到溪边就往回折返。就在这时,一个护院突然‘咦’了一声,指着潺潺流动的溪水岸边,道:“那,那是不是有个人?!”
这一声,在这寂静的夜晚有些瘆人,就算是卫桀也停下了脚步。三人慢慢向溪边走去,小心翼翼地踏上了岸边齐膝的草丛。借助月光,三人努力辨认,就见草丛中,竟然真有一个人。那是一个身穿玄色劲装的男子,他下半身泡在水里,这会儿趴在岸边一动不动,看样子不知是昏过去了,还是……
“少爷?”
两个护院等待卫桀的指示。
卫桀擦了把脸上的汗,道:“查看一下是死是活。”
其中一个护院忙上前探查该男子的鼻息,确认还有呼吸后立刻松了一口气,道:“是活的。少爷,咱们送他去县衙吗?”
卫桀蹲下来,仔细看了看那人,目光扫过他身上的衣物,脑海中自动浮现一行字:云香锦,由粗白蚕产的白丝织就而成。白丝韧性较普通黄丝强三倍不止,织出来的锦布也比普通锦布挺括、光亮,当然价钱也高出三倍不止,乃大夏朝贵族子弟喜用的衣什之一。
由此至少能看出这人的身份不一般,这样的人这么贸然送去县衙,他们也会被衙役盘问。萍水相逢,卫桀他们就算如实说‘路边捡得人,’衙役也不会那么轻易相信。
恐怕,将来这男子醒过来,真是个有身份的贵族,衙役们为了推卸责任,很可能会把他们这些无辜做好事的人给抓起来,以备随时扛雷……那就太麻烦了。再一点,把这人扔去县衙,若这人是个好面子的等他醒了,怕是不会乐意进县衙,只会觉得把他扔到县衙的人是故意要让他出丑,弄不好反而会记恨他们多管闲事,到时候再滋事寻仇,那他们多冤啊?!
眼下,不管他,才是最明智的,然而见死不救又非君子所为——
因此,卫桀略一思索,便道:“先带回庄子,探探底细再说。”
护院得令,便将那人背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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