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穿越快穿 > 我真的喜欢那个男配!(快穿) > 244.第244章 第四章
    墨切尔来到艾力大陆最大的城市,


    光明城。


    艾力大陆并没有国家这样的存在,只有一座座独立的城池,每一座城由城主管辖,


    也算是自成一国。


    其中最大也最富饶的城市,便是第一座光明神殿坐落的地方——光明城。


    这座城的统治者表面上是城主,


    实际上却是光明教廷,


    教廷的威严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所有人都期盼着能够加入教廷,哪怕是当一个普普通通的修女。因为那不仅象征着权威,还代表着往后吃穿不愁的优渥生活。


    就连城主的独生女儿爱莎,都被送入教廷成为光明圣女。


    行走在这座城市中,墨切尔感到有些不舒服。明明街道整洁干净,行人也都面带笑意,空气清新绿植茂盛。


    可空气里漂浮的光明之气太浓厚,


    人们也大多数都是光明信徒,一身浓郁的信仰,这些明亮的东西让他有种被烈日暴晒的感觉。


    好在如今他进入了一个新的层次,即便有些不适,


    却也能忍受。


    墨切尔今年二十岁,他十八岁离家,行走了两年,


    途径无数地域,


    经历过危险也有过机遇,


    现在的他已经将那本魔法书全部看完,学会了其中一大半知识。


    如果按照实力划分的话,此时的他大概是魔导师水平。再上一步就是法圣,最后便是他的目标法神。


    晋入法神,


    他就能融合神格,成为真正的黑暗神。


    刚拿到那本书时,墨切尔认为那是天意,五年过去,他更加坚信这个观点。


    他在黑魔法这一块的天赋堪称奇迹,仅仅五年时间,便顺利晋升为魔导师,要知道整个法师协会里,魔导师也不超过三十名,而且还都是年过半百的老头子。


    黑魔法书中写,有一类人,他们是恶魔之子,是深渊里诞生的孩子。


    他们黑发黑眸,体质特殊,对光明极度排斥,与黑暗的亲和力极高。他们天性邪恶,骨子里充满了破坏欲,他们是天生的坏种,注定堕入黑暗。


    墨切尔想,他或许就是这样的恶魔之子。


    身为恶魔之子,修行了黑魔法的异端,一旦被人发现,他的下场绝对不会好,可他却只身来到了光明城。


    并非艺高人胆大,而是另有目的。


    墨切尔从没忘记那一年深夜,破旧神殿里见到的那位天使。他一直记得她,甚至随着时间的流逝,她在他的记忆里越来越美,越来越清晰。


    他时常在睡梦中重遇她,可睁开眼迎接他的只有一片黑暗。


    那只美好纯白的天使只是一场泡影,如果不是有一片羽毛作为证明,他或许都会以为,那一夜也不过是他的一场梦。


    那枚羽毛被墨切尔珍藏在匣子里,尽管如此靠近黑魔法物品,它依然一如既往的纯白,只是上面的灵光早已消散。


    大概黑暗之中的生物,天生就在畏惧光明的同时,也向往着它。


    可惜自从他修行黑魔法之后,再也无法通过祷告再见那位天使。


    第一眼就想要的东西,如果后续得不到,只会变得越来越想要,越来越执着。墨切尔便是这样,执着着那位天使。


    他想要见到她,再——将她狠狠扯下天空,折断她的翅膀,拉进他藏身的黑暗里。


    “年轻人,你是来参加教廷的圣骑士选拔的吧?要不要看一看我这里的骑士装,用最上等的魔兽皮制成,还刻录了法阵,能够增加光明亲和力……”


    一道声音拉回墨切尔的思绪,他抬眼便见一名矮个子的男人正在路边推销自己的商品。


    从他矮胖的身材来看,这应该是一位侏儒。


    光明城是一座包容万象的城市,这里人口众多,光明教廷信奉光明神,认为父神创造万物,那万物便都是父神的孩子,所以这座城市接纳所有种族。


    除了——堕落之境出来的恶魔与黑巫师。


    恶魔墨切尔露出一个爽朗的笑容,他有着一头铂金色短发,碧蓝如海的清澈眼眸,他面容英俊,五官立体深刻,身材高大修长,鼓起的胸膛与手臂看起来强健有力。


    这样的年轻人,一看就是刚走出家门的贵族公子,钱也是最好赚的。


    果然,听闻侏儒老板的讲述,年轻人显然有些心动,他挠挠头发,咧着一口白牙,询问道:“我正打算去教廷碰碰运气呢,老板,你这里的骑士装真的有那么好吗?”


    光明神殿每年都会举办一次选拔,挑选信仰纯粹又有光明亲和力的信徒,男人成为圣骑士,女人则当修女,年纪大的便当牧师。


    尽管年年选召,真正入选的普通人其实不多,大多数名额都会被贵族占据。


    老板拍着胸脯说道:“我是侏儒,侏儒可不会说谎,去年便有一名骑士穿着我做好的骑士服被选中了呢!”


    闻言,墨切尔的脸上浮现惊喜的表情,他大方地道:“既然这样,那给我来一件。”


    侏儒老板高兴极了,又一个冤大头上当。去年的确有位骑士被选中,不过穿的可不是他的衣服,他只是恰好有一件同款而已。


    冤大头墨切尔当场就穿上了那件骑士装,这是偏日常的款式,有些像骑士礼服。银白色的布料笔挺顺直,衣领和胸口每一粒扣子都由黄金铸成,内衬是水火不侵刀枪不入的魔兽皮,后背还有宽大的长披风。


    光外观就很不错,穿上后立刻提升好几分颜值。


    当然,价格自然也不菲。


    墨切尔对此毫不在意,掏出钱包毫不犹豫拿出几枚金币,多余的钱还说不用找了,十足的贵族公子做派。


    既然敢来光明城,他当然早就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三个月前,他就不再是墨切尔,而是加里城城主的小儿子亚当斯。


    亚当斯是名副其实的浪荡子,仗着贵族出身、容貌出众,过着醉生梦死的奢靡生活。


    恰好墨切尔行至加里城,两人在街头撞见,亚当斯见墨切尔极为俊美,顿时淫心大起,想要强行将他带回城主府。


    墨切尔表面不动声色,当晚就把亚当斯杀死,用魔法装成他的样子,顶替他的身份。


    为了不让人看破,他一边学习着亚当斯的言行举止,一边慢慢改变亚当斯在众人眼中的形象。


    三个月过去,加里城主和许多人都认为,亚当斯长大成熟了——他们从未觉得亚当斯之前的行为有什么不对,最多就是年纪小爱玩了一点而已。


    亚当斯表示自己想要前往圣城——这是诸多光明教徒对光明城的敬称——参加光明神殿的圣骑士选拔,加里城主竟然高兴地老泪纵横,当即给他准备行囊和无数钱财,送小儿子上路。


    这位老迈的城主是个溺爱儿子的父亲,墨切尔出发的时候,不仅驾着华贵的马车,还有无数仆人陪同,每天即便走在路上,也毫无旅途的疲惫辛劳。


    最后墨切尔厌烦在那些仆从面前伪装自己,带着钱财在一天深夜离开。


    那些烦人的仆人们,大概现在还在慌张地寻找他吧?


    墨切尔无所谓地一笑,他一扬披风,俊美的容颜在阳光下简直像在熠熠生辉,街上无数少女向他投来火热的视线。


    光明神殿的位置在城市最中心,越靠近这里,路边的房屋便越华丽,路上的行人也渐渐少了,多数人行走时都低着头,不敢大声喧哗谈笑。


    墨切尔的表情也变得郑重起来,他微微眯眼望着前方,如果有人问光明城最华美的建筑是什么,所有人都会回答,是光明神殿。


    那座神殿通体雪白,有着圆弧形的穹顶,高大巍峨,远远望去就如一颗璀璨的明珠。


    普通人看到它,会有一种被治愈被温暖的感觉,犹如薄薄的阳光照在身上,令人感到温柔舒适。


    墨切尔却颇为不适,但他面上毫无异样,笑着走到了神殿大门前。


    神殿外人很多,有来参拜的信徒,也有像墨切尔一样,从各地跋涉而来参与选拔的年轻人。


    墨切尔的到来引来不少注目,他的外形条件太出众,如果选拔圣骑士时需要考虑外貌,不用想他一定能够被选中。


    更何况,从他的气质和穿着打扮来看,这显然是一位贵族之子。


    于是很快,就有人过来与他搭讪。


    来人名叫肯恩,与亚当斯一样,同样是个不着调的浪荡子,不同的是浪荡子来这里纯粹是被家人逼的。


    “你们这些外地人不知道,圣骑士名额都是内定的,咱们这些人就不用想了。”肯恩语气肯定地说。


    他是光明城人,出生于一个小贵族家庭,对于骑士选拔,大概知道一点小内幕。


    墨切尔不动声色打探消息:“是吗?竟然还有这样的事?我以为神圣的教廷,不会发生这种不公平的对待?”


    肯恩摇头道:“不不不,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你大概不知道,这几年时常有人带着天使羽毛前来教廷,那些人都是被神明眷顾过的人,教廷自然会接纳他们,你明白吗朋友,那些神眷者就是我说的内定者。”


    “你瞧那里,那个一脸冷峻的家伙,他叫卡尔,原来就是个马夫,有一天驾驶马车出了差错,本来他是该死的,结果却因为虔诚信仰召唤来了天使,这个幸运的家伙,一夜之间就改头换面了。”


    肯恩正在喋喋不休地诉说着,突然注意到自己的这位新朋友脸色很不对劲。


    “亚当斯,你怎么了?”


    墨切尔眉目间仿佛笼罩了一层阴霾,一双清透的蓝眼睛好似突然起了暴风雨的大海一般深沉难辨。


    他咬着牙,声音几乎从齿缝挤出来:“你说,很多人,得到过天使的羽毛?”


    被他这样注视着,肯恩有种寒毛直竖的危机感,他脑海中灵光一闪,惊讶地叫起来:“噢亲爱的亚当斯,你不会也是幸运的神眷者吧?”


    话音落下,肯恩就见面前的俊美男人神情更阴沉了。


    作者有话要说:林妹妹版墨切尔:这羽毛,是只我一个人有,还是大家都有的?


    (今天跟家人出去聚餐,然后又逛街,累瘫了嘤嘤嘤,今天就一更嗷,等我休息一晚,明天三更补上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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