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里克瑞村
在蓝星上,神话的源头是人类对当时不能理解的自然现象,赋予的崇拜解释。
余栖迟若有所思地翻看这些带着插画的书页。
但是,在魔法大陆,可能真的是这位神明与凡人缔结了契约也说不准。
这个契约虽然简便了,但是对厨子分明不友好。
那些经过处理后,从沤砕变为美味的动物内脏,更不要说这些内脏还能香卤,爆炒,煲汤,白斩、冷串……便是只让人想起,就会口舌生津。
人类诞生就是食用其他动植物的尸体,才能活下去。
所以人类,应该怀抱着感恩的心情,把这动植物的尸体好好吃下去,能吃的就绝不浪费!
没有了骨头,那些胶质骨汤,那些羊蝎子火锅,还怎么做?!
还有,这个神话故事里倒是也有些讯息:神明和凡人签订契约后,凡人代表当场杀了一只草原蛮牛,所以他们应该是在一片草原或者草原附近签订的契约。
这倒是和里克瑞村的地理环境相似。
“你以前没有看过《第一个契约》?”突然有人发问,余栖迟扭过头去,看到戈登站在身旁。
这是他第一次听到这位沉默寡言的牧师的声音。
“我不太记得了。”余栖迟合上这本儿童绘本,放回书架上。
“很少会有人不知道这个。”戈登慢吞吞地说:“小孩子最先会产生疑惑的问题之一,就是食物从哪里来。”
对,食物从哪里来?呃,农民伯伯种出来的。
余栖迟想了想,好像是这么回事,蓝星上也会有这样的教育。
“我的记忆模糊不清,实在想不起来这些事了。”余栖迟腼腆地笑笑,回答他。
他的模样很好,而且有让人亲近的气质,会不由自主地信任他所说的。戈登仔细地观察他:这位少年长相精致,第一眼让人觉得像是贵族的后裔,却没有世家贵族那种高人一等的气质。
要么是他已经在外流浪很久,要么就是他并不是贵族。
可是如果他流浪了很久,身体不该是现在的模样:只要过上几天安稳日子,就立刻恢复回来。
北克金只会就事论事,他只看到已经发生了的事情。不过戈登虽然沉默寡言,却也用他自己的方式守护着村落,更何况他还是村中的牧师。
按照蓝星的比喻来说,北克金是“物理守护”村落,公正调解村民中的矛盾,防范四周的魔物侵害。而戈登是这个村落的“精神守护”,作为牧师倾听村民的烦恼,还会提防看起来可疑的人。
老菲利普其实挺简单的,看起来就像个市井流氓,但是这个少年,戈登却觉得自己越来越看不透。
而且他的五官,和魔法大陆的居民也不尽相同。戈登从未见过这种外貌,精致感有些像精灵族,鼻子却没有那么高挺,可眉眼却又不如人族一般深凹,还有……
对了,他几乎没有体毛。
除了头发和眉毛,他的四肢胸腹都不长毛发,十分奇怪。而普通人族,或多或少,这些部位总会有些毛发。
正是因为刚才余栖迟看《第一个契约》非常专注,他的神情甚至带有几分好奇和……不认同的震惊。
的确并不是所有人都信奉喜悦之神,不过余栖迟的态度让戈登觉得他更特别了。
“你说过你的真实姓名是什么?”戈登继续发问。
“余栖迟。”这个话题可以,余栖迟早就想把自己的名字推销出去了。
“于……于西……于西次。”这个名字是比较难,不过戈登模仿了几遍,还是能发出来正确的发音:“余栖迟。”
“对对,就是这个发音。”余栖迟高兴起来,有一个开始念他真的名字,还愁以后没有更多的人念吗!
这会儿少年的高兴看起来非常单纯。
实际上戈登见到过余栖迟进村时的模样,那会儿的那个孩子看起来就像个精致的魔像。没有想到剧情在一个月后急转直下,魔像有了灵魂,“父亲”也并不是真父亲。
“想了解一下里克瑞村的历史吗?”戈登突然很想向他介绍,他所在的这个村庄。
“好呀好呀,这太好了!”果然那个少年眼睛一亮,欣喜不已。
戈登放下心来,他决定相信自己的判断。
“里克瑞村的由来,和这本书非常有关系。”戈登并不是真的不善言辞,只是牧师的更多职责是“倾听”。但是“布道”也是牧师的功课之一,所以戈登怎么可能真的是沉默寡言的性格。
只不过他习惯了,等都看完了再说。
戈登拿起那本《第一个契约》,说:“这个故事最早是人们的口耳相传,正是因为在契约后,纳尔迈宰杀了一只草原蛮牛,所以等人们寻找浅草地居住时,就更愿意在滩草原附近的浅草地上聚集。”
“怪不得!”余栖迟立刻赞同:“我刚就觉得这个环境很相似。”
“不过里克瑞村的年龄还不长,总共只有三百余年。”戈登娓娓道来。
里克瑞村之前,这片浅草地上也聚集过人群,可能有过两三次。但是那时候还是魔法盛行的年代,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那些人群消失了。
有时候是战争,有时候是苛税,还有时候是兽群的冲击伤害。
在炼金术崛起后,魔法师们不再是半神明的存在,普通人也有了活命的资格,而不仅仅作为魔法师的奴仆存在。
联邦制的建立,也让一些不愿意依附大贵族的人,有了自己的想法。
所以,在一切条件都成熟后的三百年多年前,有几个小家族,结伴来到这片浅草地,定居在了这里。大家希望从此以后,就可以过上被喜悦之神庇护的生活,随时都可以有美味的草原蛮牛肉吃。
“不过很可惜,即使是现在,我们也不是随时都有草原蛮牛肉可以吃。”戈登有些无奈:“草原蛮牛太庞大了,而且它们是社群性的。只要你攻击到了其中一只,附近的草原蛮牛都会赶过来帮忙。”
看着余栖迟饶有趣味的模样,戈登忍不住提了一句村史里的艰辛:“其他季节蛮牛都不会主动发动攻击,除了春季。”
“对,就是现在这个季节……”只有教堂的窗户是低矮的,而且装有玻璃,有圣火种在,魔物很难靠近这里。戈登从窗户向外眺望,在这里看不到草原,但是他仿佛站在教堂高塔上一般,似乎从这里就能看到远处的草原。
“这个季节的草原蛮牛正在发情期,公蛮牛不会放过任何落入它们视野的,近距离的生物。甚至包括蜜蜂,蝴蝶这种昆虫。”
“在这里住,最可怕的应该就是草原公蛮牛群暴动。在几十或者近百头那种大家伙面前,整个村落只会像积木一样,轻易被摧毁。”
“碰到这样的灾难,只能寄托于有人能把牛群引开。”戈登的声音冰冷下来:“蛮牛体型很大,因为体型的缘故,它们的奔跑速度并不算快。”
“但这只是理论可行的方法,实际上,在引开的路途上,会有种种困难。稍有差迟,引开牛群的人就独自承受着狂牛们的怒火,死亡后连尸骨都被牛群践踏得粉碎,混入泥土里。”
两个人沉默了一会。戈登终于回过神来,赶紧说:“我就出生在这个村子,后来去彩虹市的光明殿堂学习,回来当了村里的牧师。”
“这座神殿也是近十年才修建的,”戈登望向神像手掌中的圣火:“村里现在已经越来越好了。”
…………
菲利普,不,应该叫罗伯特。
此刻正在滩草原上,被草原蚊子咬得焦躁。
匆忙离开里克瑞村当然不是个好主意,没有补给,他在野外过得必不会好。可是当时,这也是不得以之举。他没料到那男孩突然点破了他的真实身份,才让这最不可能的事发生。
老罗伯特没想到会失手,一直到现在都懊恼不已。
帐篷搭建的位置靠近小树林,他忌惮着蟹蛛女王,不敢爬到高山上。但山脚下看不太清楚,也不知道自己那自动车怎么样了。
车其实不贵,只要把怀里这块狗头金兑换了金币,那种最低档的自动车,十辆也不成问题。
但是现在没有车,要徒步走过这几块地,真的是受罪。
滩草丛密密高高,偶尔来一阵风,黄白色的滩草像麦浪一般起伏摇曳。可真当人走进了这滩草丛,只觉得闷热,逼仄,失去方向感。
老罗伯特有些心慌,有一丝念头闪过:他好像……是老了……
年轻的时候,他也趟过滩草丛,那时候好似不觉得滩草有这般高?
滩草原上没有明显的水流,其实只是密密匝匝的滩草根系,牢牢把控了所有水汽。水雾从草叶上蒸发出来,才让草丛中如此闷热。
这就是往往滩草丛边通常都会有沼泽的缘故,极其丰沛的水脉在这块地上,反而都掩藏在地下。
老罗伯特擦了擦汗,干脆直接躺倒,密实的滩草顺势倒下,自然垫在下面。虽然仍然被太阳直射,却让四周的蒸气散去不少,连着呼吸也顺畅了。他终于放下心来,从背后的叶子背包里取出野果啃吃起来。
昨夜岩鬣狗袭城,村中灯火明亮了整夜,但村里未乱,他也没办法趁乱回去取他的东西。清早蟹蛛回巢,路面上都清净起来,经过蟹蛛一夜的扫荡,山林地上倒都干净不少。
老罗伯特放心大胆地掏了两个松鼠窝,引得松鼠站在枝头大声骂他。其实要不是松鼠跑得快,他原是要打了吃的。
后又摘了四片火草树的叶子,用树枝穿了洞,又拿草搓了绳扎起来,做成简易的背兜。只要看到灌木上的野果,他都摘了下来。
三月泡、黄泡儿、乌泡儿、胡秃子……
只是这些仍是不够,他转了两圈,又摘了一些茶耳咀嚼。幸而准备下山时,碰到了几丛沙捞越树(类似菠萝),摘了沙捞越果他安心下来。
下了山立刻拐向滩草原。
年轻的时候,他最多一个白天就可以穿过一片滩草原,预计在滩草原边上合衣睡上一觉。第二天再走小树林,那里有活水,食物也充足。
随便打点猫狸兽,滩兔或者松鼠。会得到一些克拉和小毛皮,肉都是神主处理好的,可以直接吃。
可是现在,即使再咬着牙,这也走不了一个小时,他就气喘吁吁了。
他明明还在壮年,身子怎么这样虚弱。
真的好想喝一口酒啊。若是这会儿,坐在茉莉的酒吧里,要上一大杯麦酒……
老罗伯特缓了一阵,坚果吃了一把,野果除了沙捞越其他都吃了,总算混了个果饱。想起前面还有七八个这样长的路程,他面上都浮起了一丝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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