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逸能感受到好友的坚定,对程延礼无条件的相信对方很吃惊,赵逸对那位姑娘有些好奇,究竟是何方神圣能让程延礼给予无保留的信任。


    程延礼转而问起正事,脸上流露出狠厉:“跟我说说,许正明和那家的情况。”


    闻言,赵逸也敛了笑容,眼神透着一股不屑,嗤道:“呵,你还别说许正明那厮表面文质彬彬的样子,还真能唬人,挺有市场的,骗骗小姑娘还一骗一个准,老丈人是许正明的上一级,马主任的女儿。”


    程延礼点头了然,语气听不出起伏:“我出去一趟,里面交给你了。”


    赵逸嗯了一声:“放心吧,你安心去办事,交给我了。”


    程延礼转身离开医院,按照记忆里许家的方向走去。


    七年了,七年没回来了,七年的时间似乎让这里的人们淡忘了曾经的程家,忘了程家人的秉性,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欺负到程家人头上。


    程延礼等在许正明下班回去的路上,半明半暗的脸庞,仿佛似正似邪。


    远远望着,一个清瘦有点书生气的男人戴着圆眼镜,旁边一个有点俏丽的姑娘穿着布拉吉,男人说了什么,女孩捂嘴笑,娇俏地锤了锤男人。


    “呵!”


    程延礼面色如沉,拳头紧握,骨骼咔咔作响,周身弥漫着死亡的气息。


    踩着有力的步伐,程延礼出现在巷子口,眼神如鹰,狠狠地盯着许正明。


    还在和女人打情骂俏的许正明顿时感觉后背一凉,像是被什么盯上了,心里犹如万千蚂蚁抓爬,许正明抬头,煞时愣在原地,笑容僵住。


    女人没听到男人回答,抬眼见男人愣住,在男人面前挥了挥手,叫男人:“正明,正明,你怎么了?”


    好半响,许正明才找回理智,心颤了颤,“丽丽,你先回去,我有点事。”


    叫丽丽的姑娘嘟嘴,抱怨道:“什么啊,你说好了送我回家的,许正明~”


    “听话,”许正明安抚道,态度不容拒绝。


    女人只好撅着嘴,有些不高兴地先走。


    程延礼扫了他一眼,抬脚进了深不见底的巷子。


    许正明吸了一口气,心虚得不行,勉强安慰自己,给自己做心理建设,跟上去。


    “小,小舅子,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咋不跟我说一声,我好去接你,”许正明不自然的笑,试图拉关系。


    程延礼没有说话,冷静得不能再冷静,盯着这一副嘴脸,眉宇间一股凌厉的气势,压得许正明喘不过气来。


    突然,程延礼抬腿,一脚踢在许正明腹部,许正明尖叫一声,捂着肚子倒在地上。


    这一脚,程延礼丝毫没有收力,带着怒气用了全力,许正明疼得在地上打滚。


    然而这只是开始,正餐还没上场。


    许正明刚开始还试图求情,找理由解释,然而程延礼没有给他解释的机会,也不想听他的狡辩。


    拳拳见肉,程延礼深知人体结构,哪里下手最疼却不致命,没有必要为这样的人渣背上一条人命,他还不配。


    深巷里不断传来男人的疼呼声,闷哼声,渗人压抑。


    良久,程延礼才收了手,活动活动了手腕,冷眼睨地上半死不活的男人,声音冰冷,像是掺了深冬里的冰渣子:


    “许正明,你不配做一个父亲!你对得起我地下的二姐吗?你们许家这样待我二姐,对她的三个孩子,你晚上睡觉不怕我二姐从地下爬出来找你算账吗?”


    程延礼弯腰,抓着许正明的衣领,单手提起他:“别以为我程家倒了,我就治不了你,拿你没办法,迟早有一天,我会让你一无所有,后悔你的所作所为,让你亲眼看着你几经钻营得到的一切付之东流。”


    说完,程延礼狠狠地把他摔在一边,冷声道:“三个孩子,你许家不当人看,我程家爱若珍宝,以后三个孩子跟你们许家没有半毛钱关系。”


    许正明吐了一口血,浑身疼得躺在地上,破罐子破摔,撕破了脸皮:“程家?哈哈哈哈首都哪里还有程家的立足之地哈哈哈?你说的是你那送去农场改造的父亲还是你,程延礼你连回首都都不敢光明正大的回?还想搞我,你认清现实吧,程家早就倒了,不复存在哈哈哈哈哈。”


    “那就等着瞧,看是你爬得快,还是我程家的速度快,”程延礼的语气没有起伏。


    许正明躺在地上,原来良好的衬衫变得皱皱巴巴的,脸上皮青脸肿,眼镜的镜片还碎了一片,掉在地上。


    许正明斜眼看着程延礼高大的背影,握紧拳头,暗暗发誓:程延礼,我记住了,我们来日方长,这笔账一定会还给你!


    等着瞧!


    -


    黎明珠蹦蹦跳跳的走在前面,手里捧着一路走来在路边采的小野花,黎明树背着一蛇皮袋的海货,看着小妹欢快的身影。


    走了二十几里路,他们终于到达了黎族世代隐居的深山里,这里风清水秀,一路走来从吹的热风变成了山间的清风,凉快极了。


    “表姐!二表哥!”


    容菲黄莺般清脆的声音,惊讶的响起,看到他们来,脸上挂上灿烂的笑容。


    女孩穿着黎族繁复花纹的服饰,颈上挂着大大的银项圈,上面垂下来的银首饰叮当作响,黑色的秀发高高束起,插着银簪。


    女孩欢快的跑过来,开心溢于言表,感染力强,小麦色的皮肤,灵气逼人的五官,充满着山野之美,女孩身上有着极强的生命力,使人一见到她,就能感受到她蓬勃的生命力。


    “表姐,你出海回来了呀,我上次去找你玩,你不在,我好伤心,”容菲亲昵地抱着黎明珠,靠在她的胳膊上,天真烂漫。


    一见面,黎明珠就喜欢上了这位活力四射的小表妹,展齿一笑,把手里的绚烂的小野花送给她,赔罪道:“所以我昨天回来,今天就来找你玩啦,这是我在路边采的花,送给你,鲜花配美人!”


    “好好看,谢谢表姐!”


    不同品种的野花似乎是随手组合在一起,但是又有一种别样的美,像是特意搭配的,容菲说不上来是什么感觉,两个字就是好看,她喜欢。


    “表姐,你是怎么搭配的?怪好看的,教教我,”容菲求教道,这平常山野间随处可见的野花,到了表姐手里,好像更好看了。


    “好啊,”黎明珠没有犹豫地答应,这又不难。


    “欸欸,你们两个,这还有一个大活人呢,”黎明树不满地彰显存在感。


    “嗯嗯,看见你啦,二表哥,”容菲敷衍道。


    黎明树颠了颠背上蛇皮袋,故作伤心:“小丫头,我大老远的给你送海鲜,你就是这么忽视二表哥的?”


    容菲朝他做了一个鬼脸,挽着表姐的胳膊,黎明珠含笑开口:“好了,我们快去老舅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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