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百合耽美 > 夫郎是反派角色(女尊) > 27、第二十七章
    云安身体太虚弱了,林夏对于自己的粗心很是懊恼,从林丰收处订了羊奶,让云安连同家里的人每人睡前一碗。


    对于云安这种身体不舒服还不说的行为,林夏生气又舍不得发火,便特地给他煮了只放了极少茶包的羊奶。


    在吃食方面,云安无疑是个挑剔的,每天可怜兮兮的喝下膻味儿极大的羊奶,男子有些怀疑自己先前得出的结论了。


    林夏应该怜惜他啊,为什么又好像在生气?林夏生他气了,云安有点难过。


    云安自小在近乎畸形的环境中长大,他不懂所谓爱之深,责之切,不过明明被惩罚了,可他并不生气,反到颇为乐在其中,日复一日的想念那日窝在林夏怀里的感觉。


    可是这样是不守夫道的,云安放下手里的碗,一脸痛苦的端起一旁的热茶水往下灌,无奈叹了口气。


    云氏有些话是错的,但不得不说,要乖巧,才会得女子喜欢,这句话却是毫无疑问的。


    村子里很快有了各种传言。


    “身体不好,活不了多久了。”


    “陈家哥儿苦恋不得,要伤人泄愤。”


    “你做了负心人,逼着人要打胎。”


    “瞧见你偷人,一头撞树。”


    ……


    “……”林夏黑线。


    “还有些更奇怪的我实在不想回忆了”,林丰收憋笑憋的一脸痛苦。


    “族长怕是着急了,直接把陈家哥儿的婚期定下来,好在先前便有信儿,村里人倒也不奇怪。”林进安叹了口气,把茶碗放在桌上,一旁还放着书册,隐隐有折痕。


    “这一举着实有些心里有鬼的意思,我们解释过了”,林进安为难道。


    “可有些事实在不方便广而告之,只能说是溺了水你给救上来的,左右那日也是被包在你湿透的衣服里抱回来的,虽然还是有些奇怪,不过村里大多数人还是信得。”


    “只是……云哥儿清誉……怕是被你给毁了。”


    “……日后别再提这事,尤其别再提陈家哥儿的事,外人若提起,直说不熟便是。”林夏道。


    “瞧这事儿弄得,就抓个鱼,弄出这么大事儿。”林丰收叹气。


    “事关他人清誉,没闹大已是万幸。”林进安道。


    “嘿?你这人,认了几个字,整日说起话来倒是文绉绉的。”


    这话倒提醒了林夏,“你这几日也收拾收拾,闲时去认几个字。”


    “知道了”,林丰收头疼,“那些字跟个蚂蚁爬似的,这些个读书人整日里吃饱了就寻思着难为人。”


    林夏挑眉,看了林进安一眼,女人无奈,“我记得上次开门的哥儿也去的吧。”


    “你说福……不过这读书人就是聪明些,到底是有用的,我明儿就去。”


    “不忙了?”林夏喝了口茶水,慢吞吞问道,她倒是没有想到林丰收这家伙悄摸摸的连人哥儿的名字都知道了。


    “哎呀,那话咋说来着?轻重缓急嘛,我咋会连这个道理都不懂咧?”瞧出林夏在调侃,却完全没法子,林丰收讪笑。


    “还有,过几日跟我去套个麻袋。”


    “嘿嘿,你早说啊,你要说这个我就精神了,套谁?”林丰收睁大了眼,满脸振奋。


    林夏眯着眼准备干坏事,林丰收摩拳擦掌,一旁的林进安也挑挑眉,浅笑着放下了手里的书本。


    没几日,小林氏家的大姐儿被人打了的消息传了出来,瞬间掩盖了村人对林夏一家八卦的心思,因着是在镇上被套的麻袋,村人皆传林家大姐儿得罪了镇上的混混。


    “我的女儿啊,天杀的,到底是谁呀,下这么重的狠手!早就跟你说别总跟那些个狐朋狗友的吃酒,你就是不听!”


    小林氏哭红了眼,只觉得今年自家怕是命犯太岁!先是自己在林子里撞了鬼,家里又莫名着了火,他正庆幸家里没有血光之灾,长女便被打成了这样。


    “号丧呢!整天就知道哭,哭的人头疼!”


    女子整张脸都肿了,嘴角流着血,逃跑的时候因着看不清路摔了一跤,脚也扭了,她青着脸躺在炕上大声叫嚷着,“敢在姑奶□□上动土,我迟早找出那些缺德东西来!”


    “闭嘴吧,整日里不务正业就知道窃玉偷香,都是你惯的。”


    中年女子阴着脸呵斥了面前的父女一顿,冷哼一声离开了,剩下小林氏一人对着伤重的女儿六神无主。


    而此时,“缺德”的林家人正在院子里“围追堵截”两个小团子。


    “汪汪汪”


    “哇,它让我摸哎。”林秋两只手捧着一只金黄色的狗紧紧的抱在怀里,一旁的团子满脸艳羡。


    小狗生的肉嘟嘟的,一双眼睛又黑又亮,懵懂着滴溜溜的打量四周,尾巴短短的,一甩一甩的可爱极了。


    院子另一边,一只长相极相似只皮毛是黑色的奶狗绕着云安脚边转悠,旁人怎么逗弄都不肯离开。


    云安身体好了许多,脸色也不似以往泛着灰白,周身气质愈发平和,半蹲着逗弄手边的幼犬,黑白映衬,愈发显得那只修长的手莹润似玉。


    “老师说这两只狗是她最优秀的两只猎犬的后代,长大后结伴打猎能斗过狼的。”秀玉与有荣焉,跟着习武这段时日,身子骨强健许多。


    “那是狗厉害,你得意个什么劲儿?”正逗弄小狗的男人白了一眼自己傻乎乎的妹妹。


    “哈哈,就是。”林丰收憨笑着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像个十足的二货,令人不忍直视。


    福哥儿见状又给了林丰收一个白眼。


    女人倒是半点不介意,笑呵呵的,大概因着得了个正眼欣喜的很。


    “姐儿,田里那些个桃子、杨梅、还有杏儿都成熟了,家里吃不过来了,你可有用处?”清明在一旁问。


    “瞧我这记性,忙忘了”,林夏笑着。


    “把熟的都摘回来,桃子一直能吃到九月份倒是没什么,桑葚、杨梅,杏儿这些却是只有这几个月能得的,摘回来做成罐头或是酿些酒,等入了冬,天儿凉了没什么水果的时候便都是好东西咧。”


    “成,那还等什么,走呀,提篮子摘果子去。”


    林丰收笑笑,帮着福哥儿拿了背篓,率先出门到田里去了。


    “等等,我记得山里面有好大一片野草莓咧,还有樱桃树。”瞧见林丰收先走了,秀玉把方才偷偷溜出门外的狗抱回来着急道。


    “这样,我爹他们和小孩儿们到田里,进安、康哥儿、秀玉、我还有云安,我们到山里。”


    林夏安排清楚,一家人拿着篮子、背篓,有的甚至拿了块布,出门去了。


    林夏坠在后面,拉着云安磨蹭了一会儿,院子里很快没人了。


    云安偷偷拽着林夏的衣袖,嘴角浅浅抿着,一对酒窝似有若无。


    林夏从袖子里拿出一个盒子递过去,里面是一枚鹿角玉簪,细腻莹润,洁白无瑕,品相难得,油性上佳。


    一小半的身家就这么交代了,林夏摸摸鼻尖,深觉自己恋爱脑,她原想着买一枚戒指。


    可这个朝代戒指并不曾有那半多的寓意,思前想后,林夏还是买了玉簪,有道是君子如玉,金银与云安实在不搭。


    “喜欢吗?”


    男子点点头,示意林夏给他带上,阳光下,他像一幅浓墨重彩的油画,精致的眉眼叫人移不开眼。


    “想好哦,带上你就是我的人了,再没有反悔的余地,要嫁给我,以后只能给我缝衣服,暖被窝,只能对着我一个人笑,偶尔还要听我说坏话做坏事,弄不好你还要跟我一块儿做。”


    林夏笑笑,正色道,“但我也保证,你是我此生的夫郎,用尽余生,拼尽全力只对你好。”


    云安的眼睛亮晶晶的,像一枚融化的琥珀洋溢着动人的甜美。


    “好”,坚定的、迫不及待的语气让林夏放松下来,慢慢把簪子给男子戴上去。


    莹润的玉簪和锦缎似的秀发着实般配,林夏凝视着,忽然间知道结婚戒指要用什么样子的了。


    男子转过头,耳尖红红的,两颊微微嘟着,可可爱爱的模样像颗水蜜桃,满是甜美。


    林夏忍了又忍,没忍住,“能……抱一下吗?”


    说完赶紧给自己找补,“不干别的我发誓,就抱一下。”


    踌躇间,一双胳膊环到腰间,清冷淡雅的味道在鼻尖涌动,林夏伸出手,回抱住怀里温热的身体。


    云安身材高挑,身量大约到她眉间,在女子中都是少有的身高,此刻,他安安静静的待在林夏怀里。


    女子眉眼含笑,男子清冷腼腆,莫名契合。


    两辈子加起来终于碰到心仪之人,实属不易,林夏几乎听到了自己嘈杂的心跳声,突然间,火光冲天中站立在旁的身影映入脑海。


    “……日后想干坏事得叫我一起,作为交换我也会带你一起,好吗?”林夏微微侧头问道。


    云安缩缩头,让耳朵躲过一旁的热意,身子不由自主颤了一下,男子抿抿唇,对自己莫名的反应有些惊慌,完全没有注意林夏在说什么。


    “不说话我就当你答应了。”林夏笑道


    林夏和云安的结婚协议第一条,就这么草率的定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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