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什么时候能回一次地球?”
杰森·陶德问这句话的时候他们刚刚结束了一段七十世纪的天王星之旅。遗憾的是,在地球历史的更新换代之中,终于有一位统治者在建立起自己的星际帝国之后,大手一挥将这个星球的名字给改成了h-12行星,无聊而又一目了然,代表冬眠之星以及氢资源开采12号星球双重意义。
不过上面的开采队在天王星附近建立的太空站,以及人类在天王星建立的冬眠基地——能够让你永葆青春,体验下一个世代!——还是非常特别,杰森·陶德对于那一趟旅程并没有什么好抱怨的。
只不过他现在觉得自己回地球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做。
听到杰森·陶德的问话,本来正在看一部西班牙语肥皂剧的red回过头:“你刚才说什么?”
对于某个人沉迷于这种复杂的肥皂泡沫剧,杰森·陶德实在是难以理解:“这东西到底是什么地方吸引了你?”
red回答得非常理直气壮:“杰森·陶德,如果一部电视剧能够播放长达一百一十八年,那么肯定会有它精彩的理由。”
“多少年?”杰森·陶德觉得自己对于人类娱乐的追求的认识还是有点过于浅薄:“演员怎么办?”
“他们都是仿生人。”red关掉了电视剧,杰森·陶德只来得及看到屏幕上面一闪而过的,和人类一般无二的艳光四射的拉丁裔美人,只觉得人类的技能树点的有点古怪,甚至作为他们的先祖生出一点为不争气子孙扼腕叹息的奇妙情绪来。
不过red其实也听到了刚才杰森·陶德说了些什么,她端起旁边茶几上调制好的鸡尾酒,捏住樱桃的茎秆轻轻晃动,让那本来就成熟的果实因为酒精的侵染而更加晕红艳丽,这才满意地捏起那樱桃举到面前,用舌尖勾进唇间,品尝着水果的醉甜:“我们当然可以回地球。”
“你还想要去抓怪物吗?”她将杯子凑近嘴边,手腕轻巧飞快地一抖,那里面剩余的酒液就全部消失:“说不定我们还可以去找温切斯特兄弟玩。”
“终于,你喝得神志不清了。”杰森·陶德觉得上次在地球上下水道里面搬虫子的讨厌经历只要经历过一次就已经足够了。
red看起来颇为遗憾:“你不喜欢温切斯特兄弟吗?我还挺喜欢他的,特别是迪恩·温切斯特,我认为他和你或者是迪克·格雷森一样,很适合当个你们所说的超级英雄呢。”
她举起双手在自己的眼前比划了一下,示意他们戴着的那个面具。
杰森·陶德道:“没错,说不定他特别适合美国队长那个傻瓜头盔。因为所有人戴起来看着都一样的傻。”
很显然red懒得和他讨论这个问题,不过杰森·陶德觉得是因为美国队长这个词语对于她来说过于陌生让她不想要讨论下去:“那你想要去什么时候的地球?”
“我需要回一次哥谭。”杰森·陶德回答道,他瞄了一眼停下啃椒盐卷饼的red,对她说道:“我需要取点东西。”
当时出发的时候他想着的是快点离开哥谭那些烂摊子,而且他的武器弹药无论在什么地方都能够搞到手,大部分的装备只要他自己能够搞到材料的话就能够自己改造。然而和red在塔迪斯上面飞了一个月之后,他发现并不是那样的。
外星的东西并不一定都是按照人类的身材尺寸和臂力制造的,而地球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总是有各种不同的状况,例如大帝国时期所有人都不允许携带武器,而且其中一段被殖民的时代里更是贩卖武器就成了一种反叛行为。
相反,还是哥谭里面有稳定的军火供应商,而且还都是他用的顺手了的。
他这么说,red倒是没什么表示在,却将椒盐卷饼和酒瓶一起放在了旁边,起身朝门外走去:“那就出发吧,我之后还有另一个想去的星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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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谭是个好城市。
哪怕所有不住在这里甚至是住在这里的人都在说这个城市过分得善恶颠倒,乌烟瘴气,但是每一次看到这座美丽的城市,这个想法都是第一时间蹦入到杰森·陶德的脑海。
特别是夜晚的哥谭。
有的城市便就是如此,白日的时候可能看不出半点过人之处,一旦入夜边却会彻底改头换面,变得瑰丽妖冶得让人认不出。
杰森·陶德凭借自己对于这座城市的了解,挑选了个不会引人注目的降落地,等到塔迪斯落地之后他拿起自己的头罩道:“那我就……”
他话刚说了一半,发现red已经拉开了塔迪斯的大门。
“怎么,你也想去?”
red回头看了一眼,似乎困惑于为什么他要问这个问题:“我当然想去,如果你有自己的事情要办,上次来这里的时候我还没有参观过,不过我们可以分开走。”
她身上那件深绿色的裙子衬得她的肌肤在哥谭的黑夜里面近乎散发出莹白的光辉,让她看起来更像是即将参加布鲁斯·慰问会出席的宴会,而不是在哥谭混乱街区的小巷里走动。杰森·陶德盯着她戴着的那串红宝石项链看了几眼,最终抓了抓后脑勺的头发,无奈道:“算了,你还是跟我走吧。”
有了红头罩走在一边,大部分哥谭的罪犯在看到这只看起来肥美待宰的异乡绵羊之后,也只能遗憾地咂咂嘴去寻找下一个目标,免得自己的脑袋上多出来一个窟窿眼。
太过混乱的街区里面,若是走在这里太过惹眼的话,身上总是要多几个窟窿眼的,要么是自己,要么是别人,要么是脑袋上,要么是屁股上。
仿佛这里天空之上冥冥之中有个窟窿眼之神,不给他上供是不行的。
安全屋和杰森·陶德离开的时候比起来也没什么变化,他本来以为里面肯定要积上一层厚重的灰尘,然而真的打开房门之后,他才发现自己熟悉的家具都一如既往明亮干净,傍晚出门时候浇过水的绿植土壤还是湿润的黑色。尽管他每一次都知道他在进行时空旅行,但是这样的发现总是能够让他觉得有点怪。
“这是什么?”red从进了安全屋里面就到处看个不停,她指着他安全屋的床头柜:“这是你崇拜的神明雕像吗?”
“不。”杰森·陶德一把将床头上的泰迪熊抓进手里面放到red看不到的角落里,自己则从床下面拽出一个大包来,准备将自己要带的东西给塞进里面去,用哄那种隔壁邻居家熊孩子的口吻道:“你去外面等一会儿。”
等到red出去之后,他打开自己的武器柜,精挑细选起来。
他能够带走的东西并不很多,因为这里并不是他常来的安全屋,武器和装备虽然有却并不足够齐全;而且他的这个背包里面空间有限,承重能力更是需要考虑,幸而他可以多往来搬运几次,现在只要先挑点最重要的东西拿走,在塔迪斯里面等到天亮了再回来。
他这么想着,手上并不停歇,很快就装满了一大包武器,他用手拎着掂量了一下重量:还可以,应该还可以再装一点东西。
不过不能太重,一定要选点有用的。
他这么想着,思索了片刻之后,最终选择多拿了几包子弹,塞到泰迪熊的旁边,挤得正正好好。
杰森·陶德满意地点点头,将运动包的拉链直接拉上。转头去看red在干什么,却发现她已经坐在自己电脑前的那张舒服的转椅上,正饶有趣味切着监控画面。
对于这一点,他已经见怪不怪。red对于机械操作上有着常人难以匹敌的技术,而又保持对着所有东西有着非同寻常的好奇。
“有什么有趣的吗?”杰森·陶德也跟着看了一眼监控器的屏幕。
“哥谭市怎么到处都一片漆黑。”red在转椅上转了半圈,指尖在虚拟键盘上面戳了两下,似乎有些不满于这个城市。
杰森·陶德也不反驳,他的监控一般都用来监视灯光昏暗的小巷或者是没有夜灯的仓库,这样才能抓到罪犯的尾巴,自然看不出半点哥谭夜景的绮丽,不过——
他的目光转向右上角的监控屏幕:“蝙蝠侠?”
如果今天是他离开的同一天,那么按照他的调查,蝙蝠侠本来不应该出现在这附近才对。所以除了格雷森之外,就连老头子都没有按照他的计划走——
“蝙蝠侠?”red喜出望外,如果她的好奇心能够具象化,杰森·陶德觉得那玩意大概是个三十米高却又高敏捷德触‖手怪物,无论什么都要冲上去看看摸摸,搞得一大堆麻烦到处人仰马翻天翻地覆:“在哪里?我看看”
“这里。”杰森·陶德用手指点了一下,示意red看过去。
red眯起眼睛凑近屏幕看了半天,最终还是缩回来,有点苦闷地说道:“可是我还是看不太清,那里真的有人吗?”
杰森·陶德无言以对,这样的街头摄像头她还打算指望什么,他干脆地将那一小块监控画面挪到屏幕中心放大:“现在看到了吗?”
“我再看看……是这里吗?我看到好像有个人的下巴在动,那就是蝙蝠侠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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