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在婚礼前,廿七接到了大牌彩妆的广告。


    是口红。


    阮卿比他还高兴:“我有创意!我有创意!!”


    廿七一听就有不好的预感,因为阮卿特别擅长搞色气的东西。


    阮卿之好色,没有人比廿七更明白。


    果然,她不仅想搞色气,她还想亲自搞色气——


    她说:“画面是这样的,你面对镜头,我站在你身前,背对镜头。镜头只取半身镜头,你敞着衣襟,我露着后背。你把我拥在怀里,用口红在我的蝴蝶骨上画一道。就这儿,就这儿!”


    她还在自己身上比划,对自己的蝴蝶骨特别有自信。


    的确她的蝴蝶骨很美。


    从后面的时候,常让他情难自禁,过于激烈。


    可虽然夏天她穿吊带也会露出来,但那不一样,正常穿衣服露出来和搞色气的时候是完全不一样的。


    搞色气的那种露,怎么能让别人看到。


    廿七悍然拒绝:“不行!”


    阮卿:“......”


    这个人有时候和现代对接良好,有时候会突然封建保守?


    两个人推推拉拉,最后达成了妥协,出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


    最后拍出来的画面是这样的——


    半身镜头。


    两个人都是白色的古装,一丝不露。


    两个人面对面,男人面向镜头,女人背对镜头。


    女人的手纤长秀美,摩挲男人的面颊,从光滑下颌到脸侧棱角。


    下一个镜头,幽暗背景,画面中一只口红旋转拧开。


    再下一个镜头,又回到开始的画面,但女人秀美的手里多了一支已经拧开的口红。


    近景镜头,女人的手持着口红,虚虚地从男人的唇前划过,最后落在了他的颈间。


    那支口红从颈侧到锁骨,在他颈间画下了一抹红色。


    男人猛然捉住女人持着口红的手腕止住了她的放肆。


    鉄钳似的力量,纤细的手腕。


    他低头看她。


    ……


    画面切换成品牌lg和产品图。


    【啊啊啊啊啊下一秒他是不是已经把她压在床上了?】


    【我已经幻视他是怎么撕开她的衣服的!】


    【td明明穿这么严实,为什么感觉他们已经原地di了!】


    【谁告诉我27是怎么做到一丝不露肉却色气冲天的?】


    【是因为眼神啊!他看她的眼神太欲了!】


    【友情提示,这个不露脸的背影美女就是27的未婚妻。】


    【啊啊啊啊原来如此!】


    【醍醐灌顶!】


    【他对她真是欲得明明白白!】


    【大声宣布今天我又嗑到了!】


    第一部短剧把廿七推上了平台一哥的位子。


    第二部大be让他在视频圈封神。粉丝们纷纷给口红下单——


    【给27的份子钱。】


    【我也来随份子。】


    【祝27和小姐姐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份子来了!】


    阮卿则跟妈妈吐槽:“死保守死保守的!”


    阮妈妈说:“你也体谅点人家的成长背景。”


    阮卿嘟囔两句,又问:“你那小说怎么样了?”


    阮妈妈不像阮爸爸那样爱嘚瑟,只淡淡地说:“还行吧。”


    她妈一贯如此,天塌下来都是这么冷感。


    阮卿知道在妈妈这边问不出来,于是去问小青。


    小青:【阿姨们真的好狠。】


    阮卿:【?】


    小青:【你不知道前世的那个渣男今生有多惨,我的妈。】


    阮卿:【……}


    小青:【我稍微提了一嘴。阿姨跟我说,本来虽然安排渣男也挺惨的,但其实是没这么惨的。】


    阮卿:【那……?】


    小青:【是原型阿姨。原型阿姨读了存稿,然后强烈要求,最后改成了这样了,我的妈。我都不敢这么写,太狠了。】


    小青:【我心想,这是有多恨啊。】


    小青:【然后我又一想,小说里她重生了,可现实里她一辈子青春都被这个男人消耗了,而且对方也没什么惩罚,我又心梗。】


    小青:【唉。】


    阮卿:【唉。】


    阮卿:【那这么写行吗?我不太爱看现言,不懂。】


    小青:【挺好的。读者都惊了,说从没见过这么狠的。又说作者写得特别有年代感,比别的作者年代感强。年代文收订比是很好的。阿姨第一本就万收,成绩很棒啦。】


    阮卿挺无语的。


    初中时候因为写小说打骂她的是他们俩,现在这俩一人一个房间,一人一台电脑,安安静静噼里啪啦地码字写小说。


    阿姨负责订好闹钟,喊他们吃饭喝水上厕所。


    据说俩人还会互相讨论、推演情节。


    生气都少了。


    廿七笑死:“那你也写。”


    阮卿白他:“我哪来的时间。”


    阮卿公司扩张得快,婚礼前拿下一个楼盘的装修工程,真的要忙死了,恨不得先推迟婚礼。


    婚礼当然不能推迟,在四月里如期举行。


    阮卿没有选择常规的酒店,她选了一座度假山庄,包下了整座山庄。


    山庄是精致的仿古风格,老板很有品味。四月里花飞如雪,飞檐立柱,亭台楼阁,悬挂的轻纱一副一副,在风中摆荡,美不胜收。


    求婚的时候依从了廿七的意思穿的钗钿礼服,婚礼便依从了阮卿的意思采用了明制,凤冠霞帔。


    每一样婚礼上用的器具都由廿七和阮卿亲自过目过。


    凤冠上的每一颗珍珠都是亲自挑选的。


    这套定制的凤冠霞帔足可以传家。


    婚礼现场以传统红色为主基调,以金色为点缀,富丽喜庆又堂皇庄重。


    大厅里有亭有桥,有一重重镂空屏风延伸成道路,与头顶的金纹红绸一样通向礼台。


    当新人出现在这条通道上的时候,宾客们都屏住了呼吸。


    新郎俊眉修目,大红吉服穿在身,劲腰一束。


    他面庞有光,眸中唇角都是笑意,可知发自内心的欢喜。


    他小心翼翼地牵着红绸,牵着自己的新嫁娘,往礼台上去。


    拜天拜地拜过高堂,对拜起身,四目相望。


    她看到他眼睛里有无限的感慨,甚至有水光。


    新娘的相貌艳丽逼人,美得张扬。她嫣然一笑,牵住了他的手,紧紧握住。


    以后夫妻一体,是一家人。这个穿越了一千年而来的男人,终于有了归宿,有了执手之人。


    新婚之夜,也是在山庄。


    山庄山庄,顾名思义,自然是在山上。


    所有人都以为新郎新娘这一晚会在精美的套房里度过,没人知道,这两个人早就悄悄地溜出去了。


    月色很美,照在山崖之巅男人的脊背上。


    肌肉的隆起形成了明面与暗面。


    没有人会看到,那是普通人根本上不去的地方。


    阮卿的长发铺在了山岩上,离发梢不远,就是悬崖。


    律动总是让人想起海浪。


    潮汐与月色呼应。


    一重一重,冲刷着,逼迫着。


    有时温柔,有时又惊涛骇浪。


    似有似无的声音,在天地间细微渺茫地挣扎呜咽。


    阮卿满眼都是泪,睁开眼,自幻象的海浪中浮升回现实,还觉得不真实。


    廿七亲吻她的眼睛。


    他知道她一直想要山和月,岩和夜。但他想不到她悸动成这样。


    他低声问她:“为什么哭?”


    她也不知道。


    就是刻在基因里,对这些元素有感应。


    人的x癖就是这样千奇百怪。


    他低低地笑。


    “那你还想要什么?除了雪地,还有什么?”他扣住她的五指,许诺,“告诉我,我都给你实现。”


    阮卿吃吃地笑。


    她的幻想可太多了。而且大多是像今夜这样难以实现的,用钱也难以办到。


    譬如这月色下的高崖,她从前做梦都想不到会有实现的一天。


    她总不能花钱让直升机把她垂悬下来,只为di一场吧。


    也只有廿七能施展轻功带她上这无人之地上来。


    她的那些幻想,大概注定都只能由他来实现。


    她吃吃笑着,一条一条都告诉他。他认真听,有时候也会忍不住发出“嚯”的惊叹声,换来她更大的笑声。


    婚后他们入住了江畔院子。


    每天清晨,她睡醒起床,都能看到自己的丈夫在庭院中练功。


    有了私密的院子,他不必再有顾虑,一柄钢刀精光闪耀,快得阮卿根本看不清。


    等他练完回到屋里,阮卿问:“我说,你有没有想过要收徒弟啊?”


    廿七一身功夫,搁在现代就是绝学。阮卿觉得,不能让它绝了,那太可惜了。


    结果廿七自己:“无所谓。”


    他说:“又不是什么师门代代相传的绝技,不过是杀人的技艺罢了。”


    对他来说,就是谋生的工具和手段而已。与那种带着某种精神,由父子、师徒传承的,不一样。


    他对这个没执着。


    就像他对姓氏也没执着一样。生了孩子跟阮卿姓,对他来说很自然。


    但阮卿始终觉得可惜。


    廿七说:“要有合适的也可以收。”


    但收徒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收的。


    就现代那种素养兴趣班,在廿七眼里简直就是闹着玩。


    真的要跟他学武艺,真想学出来的话,那就得从小就打基础。


    小小孩子,还懵懂的时候就开始打熬筋骨,一天下来,走路腿颤,夜里疼得睡不着。


    光是这样的基础功,就要熬炼好几年。


    试问现代,有多少父母能把这么小的孩子就丢出来受这个罪。


    哦,还要一个前提,是这孩子必须筋骨好。


    如廿七,当年被买的时候,都是有专人给这些插着草标的孤儿摸骨的。那手可狠了,疼得眼泪都出来了,还不敢叫,怕挨打。


    在现代社会,要满足这些条件,真的太难了。


    否则就算跟他学,也只能学个花花架子,学不到真髓。


    就算运气好,真有这么一个根骨好,父母也舍得的孩子。那他就得把这孩子带在身边,从小训练。


    不仅意味着这孩子从小要和父母分离,还意味着廿七得对这孩子未来的出路负责。


    在古代,是可以的。在古代本来学武功就是为了讨一口饭吃。


    可在现代,让一个孩子里打小离开父母,花十几年的时间来跟他学习,所学的这个东西却并不适合在现代社会谋生。


    这么说起来,其实最适合继承他一身武艺的,当然是他自己的孩子。


    通常父母有根骨的,孩子根骨大概会比较不错。


    训练自己的孩子,也不会有人舍不得。


    就算不能靠这个吃饭,也可以继承爹妈的财产,就无所谓出路不出路的。


    但……


    阮卿不想生孩子。


    所以算了吧。


    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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