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节目组评选一个最love&peace小组,《myboy1988》组肯定榜上有名。


    这还是参加选秀以来任乐祺第一次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相处还能这么融洽。


    每个人都随和礼貌,各自努力着,同时也会互相帮着抠动作、背歌词、捶腿按摩。


    理所当然地,他们进步飞速,短短几天就已经得到舞蹈老师的认可了。


    “十二点了,你还不走吗?”姜飘喘着气说道,他刚刚才又把自己的部分跳了一遍,衣服都已经满是汗水。


    “我再练练。”任乐祺抬起头冲着他笑了笑。


    夜色融融,舞房寂寂,少年纤细颀长的身影却依然在舞动。


    灯光下他侧脸呈现出一个完美的剪影,像是做工精美的纸雕灯,连窗外枝丫上的夜莺也会忍不住停止鸣叫观赏。


    并非是任乐祺忽然改变主意准备逐鹿娱乐圈,而是在这样的小组氛围里,他虽然想咸鱼躺平,但又不想表现得拉胯,拖队友们的后腿。


    毕竟这次舞台对于他们意义非凡,甚至可能是他们中某些人在这里的最后一个舞台了。


    因为一己私欲而毁掉别人的梦想与追求,这种事情任乐祺不会干。


    对于他而言,这次公演就像在考试,考0分很简单,考90分也不难,但正正好好考到平均分却并不容易。


    所以他只能每天给自己加练,仔细钻研每一个动作,找到既不影响整体舞台呈现,又能显得自己平平无奇的方式。


    一日一日,任乐祺渐入佳境,竟然慢慢地对整首歌都了如指掌了。


    在此基础上再钻研如何不突出自己,却又不拖累整体舞台就容易得多了。


    一曲跳完,任乐祺抓起衣角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走到小桌边拿起保温杯喝了一口。


    为了保持药效,他一直将哭怨鸟魔药装在杯子里随身携带,时不时就喝一口。


    经过他的改良,原本难喝的药水已经变成了可乐味,除了放久了气泡不太足外和真的可乐几乎毫无区别。


    吨吨吨一大口之后,任乐祺放下杯子回到舞房中央准备再跳一次。


    音乐刚响起,一个清冷的声音便从门外传来:


    “咦,这么晚了竟然还有人呀?”


    任乐祺回头望去,一个身材高瘦、眉眼妩媚的男生正站在门口,歪着头冲他笑了笑:


    “我还以为只有我了呢。”


    任乐祺并不想被人看见练舞的样子,便关了音乐,应道:“嗯。”


    “你应该就是任乐祺吧?姜飘之前经常在宿舍提起你。”那个男生边说着边走了过来,将脑袋凑到任乐祺面前,浅茶色的狐狸眼睛微微眯起,细细打量着他。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退开身子,笑吟吟地说道:“果然长得好好看呀。”


    “谢谢。”任乐祺礼貌地回答道。


    “我叫温光影,是《杨三月》组的。”


    两个名字好像都有听过,但又都没有记在心上。


    所以任乐祺只能客套地说道:“你好你好。”


    对方报以抿嘴一笑,目光落在了他的保温杯上:“你好养生呀,这里边泡的是什么?枸杞吗?还是枇杷露?”


    “是可乐。”任乐祺斩钉截铁地说道。


    温光影狐疑地看了一眼,但转瞬即逝,下一秒他又恢复了原本笑眯眯的模样。


    “那你继续加油吧,我就不打扰你了,晚安咯。”他挥了挥手说道。


    “嗯,晚安。”任乐祺也冲他笑了笑。


    在轻哼着歌儿离开舞房后,温光影一直笑得弯弯的眼睛忽然睁开,眸子里泛着冷冽而不和善的光。


    在《柠檬糖》舞台之前,温光影一直没有将任乐祺当成对手。


    他五岁起就开始学习唱歌,自认为在vocal方面能与他匹敌的只有约瑟夫一个人。


    没想到小组赛时他竟然在任乐祺这条阴沟里翻了船,被那个稀奇古怪的舞台打败了。


    这时候,温光影才开始注意到这个长相出众但一直没有人气的竞争对手。


    真正让他警惕的并不是网上狂吹的“天使的嗓音”,或是任乐祺那半桶水的唱功。


    而是他的那有如神助一般的运气。


    初舞台力压原本的c位马凌奇、主题曲时丝毫不害怕蝙蝠,甚至好像还能和它对话、小组赛遇上强敌却乱拳打死老师傅……


    仿佛得到了命运的眷顾一般,带着和他站在一起的人们从绝境中重生。


    本来温光影是很乐意去看约瑟夫被迫显露短处去跳舞这个乐子的,但当他发现自己的这两个对手竟然站到了一起时,他开始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如果依旧像是之前那样……


    不行,看着约瑟夫成功比看自己失败还难受。


    他已经受够了被那个人压在头顶上的感觉了,这一次,他必须要趁着优势把他彻底踩在脚底下。


    想到这里,温光影脸上的笑容完全消失了。


    日子一天天临近,各组也越来越抓紧训练的时间。


    《myboy1988》的队员们也练得越来越晚,而任乐祺更是时常直接睡在舞房里,根本不回宿舍。


    就连先前一直声称“不遵循生物钟的日子就是在浪费生命”的约瑟夫都熬起了夜来,经常和他们一起练习到凌晨。


    不过过了晚上十点十分就绝不再唱歌的“护嗓规则”倒是依旧保持着。


    其实他大可不必这么努力。


    他本就志不在出道。


    大家都心知肚明,这位大爷只是来体验体验中式选秀生活的,就算最后进了出道位也不可能会出道,毕竟人家自带钞能力和世界级光环,根本不屑争这个小出道位。


    而且凭借他现在的人气和已有票数,哪怕后续一直摆烂都能摆进总决赛。


    可他还是用心地学起了跳舞。


    虽然把队友唱的歌贬成“对坚果过敏的狼人吃了五仁月饼后的嚎叫”,但是依旧不厌其烦地一遍遍教他们唱歌。


    和任乐祺一样,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不辜负队伍里的其他人的努力。


    “大家都很棒!”跳完最后一个动作,姜飘喘着气拍起了手:“明天我们早上再练一会儿,保持这个状态,明晚的一公舞台绝对没问题的!”


    “好!”大家齐声应道。


    众人离开后舞房明显清冷了许多,正在擦汗的约瑟夫忽然抬头对着任乐祺问道:


    “你还不走?”


    “马上,马上。”任乐祺扶了扶耳机,刚刚跳舞时跳歪了,“我再练一会儿就走。”


    约瑟夫鄙夷地说道:“夜猫子是不会得到缪斯女神青睐的,熊猫眼也无助于赢得观众的喜爱。”


    “你的中文最近学得挺快的嘛,都会用俗语词了。”任乐祺耸了耸肩,“你之前不也熬夜。”


    约瑟夫冷哼一声,不再说话转身便走。


    他走后没多久,任乐祺又独自练习了一会儿,累了后便去厕所洗了个脸。


    他不喜欢咖啡和茶的味道,凉水洗脸一直是他这段时间里的醒神神器。


    然而,他不知道的是,他前脚刚离开舞房,后脚就有一个身影偷偷溜了进去。


    等任乐祺回来时,舞房依旧是原来的样子。


    他丝毫没有起疑心,又继续练习了起来。


    练了一会儿后,他拿起杯子喝了一口魔药补充水分。


    比印象中的少了。任乐祺皱了皱眉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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