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客人伙计都不知道昨夜的事,只亲眼目睹弗林逊起晚了,全当弗林逊说话前不知道时寻还在,至若小乞丐说的,他们更不怎么在意,仅纷纷与时寻打招呼。
客人们都准备去码头了,还问时寻可否要与他们同行。
多得这两夜都是时寻带着大伙合颂光明行谊,他们这些原本萍水相逢的人,都多了些许交情。
时寻一一谢过,末了却笑道:“我并不准备去光明圣岛,接下来我们还是要道别了。”
有人憾然问他缘由,甚至问他是否没有船票才如此,还提出能帮他解决船票的事。
再度谢过热心人,时寻瞥了眼怔忡的弗林逊,往旅馆外走。
自弗林逊身旁走过时,他抛下一句“我今晚还会回来住,记得帮我把房间留着”,才真正迈出旅馆。
小乞丐自他现身后,一直在旅馆外等着,探头探脑要往里张望,又碍于伙计们拦着不敢进来。
今见时寻走了出来,他忙上前,想拉住时寻的手,又想起自己昨夜回到乞丐群中睡,身上又不够干净了,生怕弄脏时寻。
时寻反而不大在意。
对陌生人,他固然有些许洁癖;可小乞丐从昨天到今天,虽与他素昧相逢,但对他的关心并无作假,他就犯不着在这些事上嫌弃。
牵了小乞丐的手,时寻也不等走远,随口念出清洁术的咒语,带着再次整洁一新的小乞丐去吃东西。
小镇有种特色烤肠,平常难得沿街摆卖,只有那些大的饭馆,或富裕人家家宴才能看到。
近日来小镇的外地人多,这些人还得家财不菲才买得起船票,小镇才多了沿街卖烤肠的人。
时寻和小乞丐就一人拿着一条烤肠,走在街上。
旅人们行色匆匆,急着赶船;本地人们忙着抓住最后一天的繁华,再多做些生意。
如时寻和小乞丐这样悠然的,少之又少。
小乞丐舍不得吃快,少许的味道都要反复回味,咀嚼的食物残留的味道淡之又淡了,方舍得咽下去。
这种特色烤肠本就大,他这样吃,更慢吞吞的,等时寻吃完了,他都没吃多少。
“时公子。”小乞丐纳闷地问,“你是不是和弗林逊说过,你今天不走?也不对啊?”
他想起弗林逊在时寻出来前说的话。
那时候,弗林逊应该都当时寻已死。
“他对付不了我。”时寻轻叹,“我敢住进去,当然有我的底气。倒是你,无缘无故的,今早跑去质问他干嘛?你就不怕他生气了,对你动手?”
莫说弗林逊密室里的蛊虫,下在给他的饭菜中的毒药,仅论弗林逊的体型气力,就够让小乞丐这样的小孩儿受了。
小乞丐摇了摇头。他抽抽鼻子,断断续续地回答。
“我怕。
可我想我去和他说,他应该不敢短时间内就对我动手。
我说出来了,哪怕救不了已经被他害死的你,应该也能救另一些人。
他或许会因为这样收敛一些呢?
如果他真的对我动手了,爷爷他们也会将这事宣传出去。
其他人把这事联想起来,或许就会知道他有问题。”
时寻忍不住又叹。
小乞丐的思路没错,可得有前提——弗林逊只是普通的黑店老板,和邪神无关,或者弗林逊饲养的邪神怪物还没有成长起来。
当下,在密室中的石雕已经吸收了大量血食,快从石雕变人了。
小镇上有居民们日常祈祷的教堂,可在时寻感应中,教堂里根本没什么可以压制石雕。未完全体都压制不住,更别说弗林逊多害一个人喂食过去后的完全体。
因此,小乞丐试图揭穿弗林逊的做法,本意极好,事情的发展却应该会与他所想有极大出入。哪怕弗林逊真被光明教会审判,那也是石雕爆发多害许多人之后的事了。
不过现在无需担心这些。
时寻还在。
其他人都不会在意小乞丐的话。而时寻离开前,也不可能留着石雕。
“小家伙,你和我说的这些都是你自己想的?”
小乞丐惶然点头:“我是不是想错了?那些叔叔伯伯就总骂我,说我天天不干正活,就想些乱七八糟的。”
“没有。”时寻轻笑,“你想得不错。你想加入光明教会吗?”
“光明教会?”小乞丐一下子瞪大了眼,忙乱地摆手,“不不不!不,我,我不是不愿。”他自怨自艾道,“我哪里有机会呢?我就是个小乞丐,长大了是大乞丐,老了就是老不死的臭乞丐。他们都这样说。”
“小……家伙。”傻瓜二字被时寻吞了回去。
小乞丐本来就因为其他乞丐乱说话而不自信,他更不可能这时候如此对小乞丐说话。
“你不用想其他的,你只需要回答我,你想不想加入光明教会?这里就光明教会势力大,你想加入其他的也不方便。不过如果你确实想,也不是没机会。”
小乞丐呆了好半晌,忽重重点头:“我想,我想加入光明教会!”
“那就行。”时寻悠然一笑,“走,跟我回旅馆,我给你喝一杯神水。你喝完后,等什么时候觉得眉心发热了,热劲又散了,你就去教堂,和他们说你要申请检验神术师资质。他们不肯给你验,你就背光明行谊。你会光明行谊吗?不会我教你两句,你就背那两句。”
“我会!”小乞丐再度重重点头,后又迟疑问,“真的有用吗?我以前也去验过资质的。”
和怪物对抗需要太多修行人。哪怕是乞丐,也有一次免费检验资质的机会。
而神术师,极其特殊。有些神术师还能同时成为法师、骑士等,还有许多神术师,并无修行资质,只是得到了神明认可,能借助神的力量施法。
后者,往往以教堂中的神父为主,他们对神奉献了自我的虔诚,用日复一日的祈祷感动了神,换取神的关注。当然,自称为颂神者的吟游诗人也是神术师中的一类。
“放心,有用。”
听着时寻的话,小乞丐乱糟糟的心逐渐安定。
只是被时寻带去森屋旅馆门前后,面对旅馆中怒目瞪来的伙计,他又害怕起来,扭捏着不敢进去。
全凭时寻带着,他终于慢吞吞地跟了进去,又在进去后只想快速躲进时寻房间,连自己并不认得路的事都忘了,只顾快速往里走。
幸好时寻加快脚步,才顺利带着他进入自己房间,还顺便让伙计送一壶茶水来。
茶水放在桌上,时寻倒出一杯,又让小乞丐捂住眼。
小乞丐很听话,不仅五指拢得紧紧的,还眼皮都盖上了。
魔螺悄悄探头张望,就见时寻用指甲在指尖用力划过。
血液滴落,融入茶中。
只有一滴,很快被茶水稀释得分辨不出它存在。
可在魔螺的感应中,茶水释放出来的香味是极致的诱惑。
就在它想缩进壳里,免得被馋得做出失去理智的事之际,时寻指尖伸到它触角前。
“只能一滴。”
“啊?”
魔螺傻乎乎的反应不过来。
时寻不语,手指慢慢往回缩。
指甲划出的伤痕早已痊愈,只有一小滴晶莹血珠在他指尖滚动。
魔螺明悟了,忙不迭地将那滴血卷入腹中。
几乎血液入喉那刻,它体内所有力量都沸腾了,恰如冷水落入热油。
从它晶核长出来的彼岸花花瓣张开,将它晶核牢牢裹住,又将它汹涌的力量全部压制在它体内,竟没有丝毫外溢。
它的气息弱到极致,近乎无法被感知。
可它清楚地认识到,现在的它比过去都强。
这种感觉,和当初吃到花丸时的类似,然而花丸对它的改造要温和多了。
剧痛之余,魔螺甚至有闲工夫想,难怪时寻只许它喝一滴。如果多一滴,它都该承受不住,意识崩溃而亡了。
它还想,小乞丐那杯茶也有一滴血,它都如此了,小乞丐又要如何才能禁得住?
胡思乱想比它设法引导体内暴走的力量更能降低忍受的艰难程度。
可这样想也想不了多久,它又一次昏迷过去。
时寻指尖在茶水液面上空划着符文,无形力量汇聚,融入杯中。
水的颜色渐变,隐隐呈现梦幻的彩虹色。
但等时寻端起茶杯晃了晃,它就恢复原本颜色。
“好了,睁眼,喝完它,我送你回去。”
小乞丐照做不误。
时寻说的送,不仅送出旅馆,还包括带小乞丐去买食物。他买的食物以干粮为主,一份给小乞丐,另一份却是他准备的航行物资。
等他回到旅馆,已然黄昏。
弗林逊站在门边,表情晦暗不明。
天幕从灰白转向黑沉。
看到时寻,弗林逊脸色更复杂。
“你回来了。”
时寻侧头一笑:“你难道不希望我回来?”
弗林逊叹了口气,问起晚饭的事。
旅馆只剩时寻一名住客,饭厅没了开放的必要,弗林逊要亲自将食物送到时寻房间。
厨房等时寻回来了才现做,不过也不必等多久就送了过来。
看着弗林逊放下饭菜盘子,闻着饭菜香味,时寻不急着吃,随意拨动两下,懒散笑问:“你觉得加大分量就能起效了?”
往房门外走的弗林逊浑身一僵,却没回答。
时寻也不在意,仍正常进食。
再来收走餐具的,就是店里的伙计。
这夜天色黑得骇人,窗户透出的少许灯光被吞噬得无影无踪。
地下密室中,弗林逊长跪在石雕前,以额抵着石雕手背。
一旁水滴声迟缓,原来是个水滴计时器。
终于,水滴滴尽。
【旧笔记小说网】JIUBI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