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百合耽美 > 美绝人寰白月光(快穿) > 第69章 第六十九章
    方行烈母不详,父亲是建筑工地的一名普通工人,进城务工前是村里的杀猪匠。


    他家里条件一般,但肉是不缺的,再加上他高壮剽悍的屠夫父亲的遗传,方行烈从小就比同龄人高大。


    比起和村里那些小孩玩在一起,他更喜欢跟在他的杀猪匠父亲身后,看他割开那些畜牲的皮肉,每当这时他会提前替他父亲把装血的盆子拿来。


    然后催促他快点进行下一步。


    厚厚的猪皮和脂肪被划开,从刀刃两边传来的声音黏糊糊的,光是听到就能在脑子里想象得到,他父亲是如何快速流畅的将其一分为二,片成两片的。


    他喜欢看他父亲剁肉分肉,有时在路上看到那些小动物时,他也会驻足片刻,好奇那些东西的肚子被破开时,里面的构造是不是和猪一样。


    但他从来没付诸行动过,因为太弱小了,提不起兴趣。


    方行烈反而会救助田埂上被野猫咬断腿的鸟雀,和被捕兽夹夹住还在挣扎的野兔。


    他会小心的观察它们的伤口,然后思考,这些伤被等比例放大到人身上的时候,人会怎么样。


    他救的这些动物,有的活了,那些死了的他甚至还会挖个土坑埋了。


    旺盛的好奇心,让方行烈对这些课本里面不教的知识,求知若渴。


    这些和普通孩子迥异的爱好,和不符合年龄的深沉的沉默,让他看起来像个怪胎。


    倒是没人敢欺负他,敢向他挥拳头的,无一例外都被他打了回去,对于那些带着家长上门找麻烦的,他会打到他们不敢出声为止。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方行烈小学毕业,村里没有中学,他沉默寡言的父亲,为了让他能继续读书,把那几间破屋和几亩田卖了,带着他进城找工作去了。


    父子俩在东京区的棚户房里安顿了下来,狭小破旧的出租屋,和工地里卖力气的父亲,以及被划分成“下等人”就读的混乱学校。


    放假时偶尔他也会去父亲的工地打零工,组成方行烈青春期的,就是这三点一线的生活。


    他的成绩还不错,城市里也没有那么多动物给他观察,他的观察对象变成了人,大多数时候他只是倚着学校,又或者是街边巷尾的墙壁,沉默的看着这些来往的人。


    青春期之后他的个子猛蹿,令人印象深刻的眉眼中写满了被压抑住的桀骜不驯,加上他身上和别人不同的阴郁气质,让方行烈在学校里很受欢迎。


    除了女同学,也有不少男生向他示好,都被他拒绝了,他的心思不在这上面。


    偏僻村庄里的方行烈,好像正在融入这个世界,变成一个正常人。


    有时候他父亲会把/妓/女带回出租屋,这时候他会靠在墙皮剥落,顶部生着霉斑的走廊墙壁上抽烟。


    慢慢的抽个三根五根的,里面的陌生女人就会拿着钱出来,往往她们离开时都会忍不住频频侧目,看向少年。


    某天,他父亲带回来的女人完事了经过他时,顿住了脚步,她往回退了几步,捻走方行烈指间快烧干净的烟,问他:“睡觉吗?”


    她咬着烟屁股上下打量他一眼后,开始解开衣服:“你的话,免费。”


    他没有阻止。


    白炽灯下面绕着蝇虫和飞蛾,灯光忽明忽暗,方行烈冷眼瞧着这具女人/肉/体,终于确认了男人与女人没有什么不一样,都是骨头连着肉罢了。


    人跟猪,有区别吗?


    好像是有的,杀人引起的连锁反应和杀猪可不同,这是他能想到的唯一的区别。


    方行烈看了眼斑驳的出租屋木门,将那股压回去,继续保持正常。


    他目不斜视的从女人身旁走过,打开门,他父亲正在门


    边等着他,他佝偻着脊背,拍拍他的肩膀,说:“好孩子,你长大了。”


    正是从这个晚上开始,方行烈发觉自己好像回不去了,那个他曾短暂路过的正常人的世界,彻底对他关上了大门。


    他高中毕业后就填了志愿表去服兵役,一年之后就成功加入特战队,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他会尽情享受这“合法杀人”的时刻。


    回家探亲时正赶上他父亲的工地赶工期,他在出租房里枯坐一宿,等来了父亲的死讯。


    听说他是从脚手架上掉下去摔死的。


    最终方行烈没见到尸体,拿到了两万块钱的赔偿款。


    在他拿到钱之前,就已经弄清楚了,这个工程是spv财团诸多项目的其中一个。


    虽然内部有完备的工人死亡赔偿机制,和慰问流程,但方行烈仅仅只拿到了两万的买命钱。


    施工规范和赔偿款审批涉及到三个人,林斌、万云,和周连雪的父亲。


    没有太多的伤心失落,带着一种失去所有束缚的爽快和躁动,在探亲假结束之前,他就把其中两个人结果了。


    他在林斌和万云身上做了点小小的实验,骨头被尽数打断的林斌,四肢被系在一起,展现除了惊人的柔韧性。


    万云则是向他展现了骨肉之间的黏性,虽然已经成了一摊烂肉,伤口破溃,但还是和骨头黏黏的连在一起呢。


    周连雪是个意外。


    方行烈杀她父亲时她正好闯进来,她的眼神里有害怕有惊讶,就是没有一个女儿对父亲应有的感情。


    他接触到周连雪目光的时候就知道,这个人是自己的同类。


    那时还是初中生的周连雪,跪在地上抱着他的腿,求他别杀自己,她可以跟他一起走。


    彼时周连雪的父亲被那两个人的死亡吓破了胆,辞了在宁氏的工作,整天躲在家里大门不出,周连雪的母亲和他离婚也没能让他重新出去找工作。


    之前经济情况不错的家庭,一夕破裂。


    周连雪的想法很简单,她父亲死了,母亲再婚了,凶手看起来也不是第一次杀人,那他也算有点本事。


    杀手应该挺赚钱吧?


    能让她过上比以前还好的生活吗。


    她不想当母亲众多孩子里的其中一个,也不想跟着没用的父亲受白眼,她要抓住眼前这个变态杀手。


    “啊,这样啊。”方行烈听电话那头的周连雪解释完来龙去脉,他咧开嘴巴,像头马上就要捕猎的鲨鱼一样,露出一口白牙。


    不顾周连雪让他把手机给宁小春的委婉暗示,直接把电话挂断。


    周连雪是怎样的人,方行烈再清楚不过。


    一个卑劣的、胆小的变态,找到下一根能停靠的浮木之后,就能毫不犹豫的背叛。


    这种自己的所有物转投他人怀抱的感觉,又恶心又不爽,让方行烈本来就被愤怒塞满快要沸腾的脑袋,接近爆炸的边缘。


    他父亲死时的那种感觉又出现了,要彻底报复后他的血才能凉下来。


    方行烈嘴角抽动,笑容古怪的说:“你还真的是那些“上等”人渣才能生出来的狗崽子啊。”


    习惯了毫不费力就能抢走别人的东西,然后在被抢走的人面前表情平淡的展示,一副没什么大不了的样子。


    “过奖了。”她坐在铁笼旁边的地毯上,背后靠着一只獠牙微露的老虎,翘着二郎腿,小腿上下晃动的时候,圆润可爱的脚趾也向下点着,神情惬意。


    这只趴在地上,好像在小憩般的老虎,也是宁城的收藏品之一。


    她恢复了方行烈的饮食之后,没事就爱下来转转,但大多数时候她都是没什么精神的,能坐着就绝不站着,干脆就地取材,让人把这


    头虎的位置挪了一下。


    屁股下垫着的是一直挂在架子上的雪白皮毛,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


    她膝盖上放着一本宁城的狩猎记录,表情谦逊的说:“为了彻底的得到你,我可是不遗余力呢。”


    她幽幽的说:“服兵役的时候也是这样吧?”


    “明明是你用命换来的功劳,甚至已经以此晋升了,却被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抢走了。”


    “现在的心情和那时一样,很难受吧?”


    方行烈盯着她,眼神恐怖。


    在服役其间被抢走功劳的事时有发生,方行烈对此反应平平,只有宁小春说的那一次是例外。


    没到他手上的被截走,和抢走已经落在他手里的东西,对方行烈来说是截然不同的。


    这件事成了他退役的契机,在一次军内大比时,他把那个敢抢他东西的人直接送上西天,连本带利的做了个清算。


    听说他信教,方行烈在他被担架抬走时,贴心的划着十字目送他走远。


    希望他的军官父亲能动用力量让他顺利上天堂吧。


    方行烈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全身而退,但军队是再也待不下去了的,他想起当年还没来得及杀就早死的宁氏当家人,新闻上正在放他女儿接手宁氏之后的大动作。


    方行烈盯着她晃个不停的脚尖,一把抓住她的脚踝,他摩挲着她脚踝那块凸起的骨头,想起当时在电视上看见她时,下的那个让她替父还债的决定。


    “父亲、军衔,还有周连雪。”


    这是方行烈人生的三个阶段所分别拥有的东西。


    他天生就是个没有感情的屠夫,父亲和周连雪在他眼里和军衔一样,是所有物而不是活生生的人。


    在他人生的特定时期,这些他曾经拥有过的东西,能让他保持平静。


    宁小春任由方行烈握着她的脚踝,没有一丝挣扎,就像看不到他眼里的杀意一样,顺从的扔下手上的日记,被他拖到笼子旁边,半条腿都伸了进去,大腿肉抵在笼子的空隙那里。


    “现在周连雪被我抢走了,怎么办呢?”她躺在地上,散开的长发铺在背后,一双黑幽幽的眼睛盯着他。


    “直接送我去往生,那也太便宜我了。”宁小春看着他,一副为他考虑的样子,她的脚尖不小心蹭到方行烈的下巴,大脚趾被他的胡茬刮擦得有些痒痒,不自觉的动了动,结果却又蹭了上去。


    她习惯在洗澡后,睡觉之前的空档过来,宁小春从头发丝到脚尖都散发着香气,方行烈看着她的脚,梨肉一样雪白,他突然牙齿发痒,在折断她的脚踝之前,先一口咬了上去。


    那双黑色的双眼像有魔力一样,方行烈咬着她小腿上白白的软肉,刚才还清晰的思绪,被她牵着走,嘴上含糊不清的说:“直接杀了太便宜了。”


    她眼睛一亮,双手一拍,对他也赞成自己的看法激动不已:“不如你把我搞到手,慢慢折磨一番之后再杀吧。”


    宁小春的双手在胸前合拢,像正在祈祷一样十指交缠握在一起,说:“先把我变成你的所有物,再动手杀了我,这样不就谁都抢不走了吗。”


    方行烈的唇从她腿上离开,留下一排整齐的牙印。


    她双手一撑从地上坐起来,随意的用裙摆擦了擦腿上的口水,手指按在铁笼密码锁的凹槽那里,迫不及待的拉开铁门冲了进去,一头栽进方行烈的胸膛,两只手挂在他脖子上。


    带着一种激动又病态的笑容对他说:“那就这么说定了,我还没玩过这种相爱相杀的游戏呢。”


    她跪在地上,两条腿强势的插在方行烈双腿中的空档处,无视他掐在自己脖子上慢慢收紧的手,说:“你会陪我玩到底的吧?”


    方行烈盯着她逐渐涨红的脸。


    他听见她的呼吸也变得急促,在她不自觉的发出嗬嗬声时,松开五指,骂道:“疯子。”


    方行烈两只手向下一捞,就把她抱在怀里,他托着她的臀部,让她坐在自己的右臂上,单手抱着她走出保险库的大门。


    她环着方行烈的肩膀,伏在他颈边,一边喘大口吸气一边笑。


    他把宁小春扔到沙发上,居高临下的看着她:“笑什么,你这个疯子。”


    她笑嘻嘻的把脚抵在他大腿上,声音沙哑的说:“你和你女朋友相比有点难搞,而我现在把你搞到手了,有点开心。”


    对方行烈这种人来说,不管是/囚/禁/还是肉/体/折磨,都起不到什么作用,只有把他的东西全都抢走,他才会有所触动。


    他冷冷的看着她,哽了一下,嘴唇微动:“……你这个死变态。”


    宁小春:“嘻。”


    霍韫的美术馆大门紧闭,霍放按他所说绕到后门,霍韫打开一条门缝,神叨叨的把他带进去。


    场馆里灯光大开,亮如白昼。


    霍放入眼间血色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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