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听雨在四月中下旬时又收到了馨铃公司打来的第一笔分红。


    这是她在上学期时偶然的小创意被设计部采用,只是用在夏季某一款连衣裙上作为点缀。她还挺惊喜的,在知道馨铃公司设计部都有哪些人才后,她一度觉得可能她这一份兼职就到此为止了,万万没想到居然还有被采用的一天。不过因为只是裙子上的一点点缀,按照合同上的分红比例,她现在也只拿到了一万多块。


    这一万多块给了她很大的信心,收到钱的第二天就去驾校报了名。


    对于这一点孟听雨还挺痛苦的,她虽然算不上马路杀手,可驾考要来第二次,光是想想都忍不住叹息一声了。


    她想多赚点钱最好在实习前就能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她想开车带爸妈出去兜风,去近郊游玩。


    这样看来,未来的日子还是很有盼头的!


    就在孟听雨在刷科一的题库时,竟然收到了方以恒发来的短消息。


    她还以为是自己看错了,但他的号码她是记得的,也永远不会忘记。


    她的手机号从来就没换过,还是她跟方以恒一起去营业厅选的号。他们两个人的号码很相似,只有两个数字不同,所以他的号码她一看就记得。


    方以恒:【现在有空吗?如果方便的话,我有点事情想向你咨询。】


    他们分手时也不太愉快。


    她过去有多喜欢他,分手的那一刻就有多失望,不只是对他失望,更是对自己失望。


    那时候离高考也没几个月了,如果不是父母殷切的盼望在支撑着她,可能她都无法振作起来,她每天逼着自己将所有的心思都放在学习上,什么都不想,只想书本上的知识点。背地里也不是没有哭过,在最伤心的时候,她甚至在怀疑,她究竟能不能走出来,以后还能喜欢上别人吗?


    可是,彼时认为那样浓烈的喜欢,在很多年后回忆起来,也会忍不住会心一笑。


    她好像有点高估自己了。


    她从来都不是一期一会的专情人,在上大学一个多月后,她就喜欢上了徐朝宗。


    现在想起来,她也不太记得方以恒后面有没有再联系她,也许也联系了,但被她刻意忽视了。一来,她那会儿心里眼里都是徐朝宗,根本不会跟前任再有什么交集,二来,即便已经不再喜欢,那时候年轻稚嫩的她也做不到可以心无芥蒂地,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跟他如同老朋友一般寒暄。


    如今跟方以恒的种种,对她而言,不是一两年前的事,而是长达近二十年。


    二十年弹指一挥间,雁过无痕。早就全部都已释怀。


    孟听雨回复了他的短信:【有空,有什么事吗?】


    方以恒:【方便接电话吗?】


    孟听雨回:【好。】


    下一秒,她的手机响了起来,接通后,方以恒那带着几分低沉的嗓音从那头传来,“听雨,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能找谁帮忙,以前的老同学的联系方式我都没保存。”


    孟听雨笑了声,“没事,有什么事你说吧,我听着呢。”


    方以恒简单地跟孟听雨说了下高考志愿的事。


    他想上的是全国非常有名的医学院,就在这几年,这所医科大学跟燕大合作,八年制的临床专业也被纳入到了燕大的招生计划中。


    他其实也在犹豫,因为这所医学院本科就只有临床医学院和护理学院,这也算是限制了高考生的选择。


    方以恒好像又回到了以前,说话很有条理性,不疾不徐,逻辑思维又缜密,跟他交流是一件很愉悦的事。


    孟听雨也听明白了,“你是想让我帮你找一下历来招生的分数线,还有临床专业的一些资料是吗?”


    方以恒迟疑着开口,“好像有点唐突了,但我现在也没什么时间上网。听雨,你要是忙就算了,我问我们老师也一样。”


    “没事。”孟听雨笑着问,“我只是有点好奇,你怎么会想学医。”


    方以恒顿了顿,还是沉默。


    孟听雨也不方便追问,便道:“我也不忙,放心,我去帮你查查,也问问看有没有了解这方面的学姐学长,你等我消息。”


    方以恒似是松了一口气,“好,谢谢你。”


    “不用这么客气。”孟听雨说,“我们也是老同学嘛。”


    站在教室外面长廊的方以恒倏然顿住,脸上的笑意凝滞,他攥紧了手机,神情落寞,语气却还是跟刚才一样温和,“恩,好。我等你消息。”


    方以恒等她那边挂了后,才收好手机,重新回到教室。


    刚坐下来,坐在他前桌的女生扭过头来,一脸歉意却又好奇地说,“方以恒,我刚才不是故意偷听你讲电话,就是路过听了那么几句,你真的要学医吗?为什么要想当医生啊?”


    方以恒翻了一页书,拿起钢笔,在本子上记下来了今天这个日子,后抬起头来,目光平静地回她,“因为有人喜欢。”


    虽然她早就忘记了,那也不过是她当初的戏言。


    但他没忘,这就够了。


    五一前几天,孟听雨就陷入了惴惴不安的状态中。


    放假前一天,她下午还有课,但还是主动跟老师请了假,收拾好行李回了趟家。


    现在才下午三点多,她放心不下,提前出门走去母亲的单位。她父母虽然都是普通职工,但在单位上了几十年的班,混成了老资格,像他们这样的单位,这个年纪就只是处理一点琐碎的小事,也不存在什么上班打卡下班打卡,几十年的老同事,都是谁的事儿忙完了,谁家里有事,就可以提前下班。


    孟听雨没进去,就只是在门卫室等着。


    几个门卫都是快退休的老大爷,说是看着孟听雨长大也不夸张。


    差不多四点半的时候,孟母提着包从办公楼出来,看到女儿在门卫室还很惊讶,母女俩亲亲热热地挽着手走出单位大门,孟母还在纳闷,“今天怎么回事啊?”


    孟听雨甜甜地说,“来接亲爱的母上大人下班呀,顺便带您去逛个街,晚饭就让爸爸自己解决好了,妈,我赚了钱,请您去吃好吃的!”


    孟母自然是被逗得眉开眼笑。母女俩关系极好,孟听雨一直都觉得,她最最幸运的是有了这样无条件支持她的母亲,前世她要跟徐朝宗在一起的时候,母亲没有反对,只说她喜欢就好,后来她要跟徐朝宗离婚,母亲劝过几次,在知道她心意已决时,也只是叹了口气但依然同意,并且告诉她,无论她未来如何,家里始终都会有她的房间,她的一张床,她的一碗饭。


    母女俩走在路上,孟母还在琢磨着要不要带女儿去百货商场买几套新衣服,孟听雨的神情看似寻常淡定,实则心都快提到了嗓子眼来。前世她母亲的身体一直都很好,后来即便有甲状腺结节,但穿刺结果是好的,也算是有惊无险,除此之外便是这一回了……


    她记得很清楚,前世这一年五一的前一天,她本来跟徐朝宗约好了要去游乐园夜场,票都买好了,结果刚上车没一会儿,她就接到了爸爸打来的电话。原来是她妈在下班路上被人偷了钱包,她妈很快反应过来,却在追小偷的路上没注意重重摔了一跤骨折住院。


    伤筋动骨一百天,确实很受罪。


    孟听雨胆子也没有那么大,她又在提防着随时会遇到的小偷,也是有些慌乱。


    “听雨,你在看什么?”孟母当然也察觉到女儿的紧张,她也下意识地四处张望起来,“这是怎么了?”


    正当孟听雨不知道该怎么解释的时候,孟母在看到前方来人,注意力一下子便被转移,还主动跟那人打了招呼,“小徐,你怎么在这?”


    孟听雨诧异地抬眸。


    果然前方不远处,穿着白衣黑裤的徐朝宗正朝着她们走来。


    一个对视,她也明白了他今天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徐朝宗本来都快忘记了这件事,还是前不久同系的一个学弟骑车被撞,他听人说了几句骨折什么的,猛然记起了这一件事。前世也是差不多这个时候,岳母骨折住院,那天还是他陪着六神无主的孟听雨去的医院,虽然那会儿他跟孟听雨的关系长辈们都知道,但他还没有正式登门拜访,于是,他只在医院楼下的花坛等她。


    过了半个多小时,她眼泪汪汪地出来,扑进他怀里,说好心疼妈妈。


    平心而论,岳母对他好得无可挑剔。他有一段时间总是熬夜加班,岳母每隔几天就过来为他们炖一次汤,对他也是关怀备至,那一句待他如亲子并不是夸张。他跟孟听雨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岳父偶尔还对他横眉冷对,岳母却一如既往的温和体贴,私底下还对他说,夫妻缘尽虽然可惜,但到底当了家人多年,以后有什么需要帮忙搭把手的,也别跟他们客气。


    这回徐朝宗面对孟听雨的打量跟注视,竟然罕见地难为情起来。


    他其实是不希望她误会的,误会他是为了讨她欢心来提前预防岳母碰到小偷。


    他这个人的确很卑劣,这点他也认,但天地良心,他今天过来,纯粹只是不想岳母再次受伤,他什么都没想。


    孟母肯定是记得徐朝宗的,毕竟光是在小姑子家都碰到过几回,后来徐朝宗还特意给孟父送手机到家里。


    徐朝宗慢吞吞地走近她们,礼貌地喊了一声,“阿姨,好巧。”


    孟母乐呵呵地说:“小徐,你来这边是有事啊?”


    孟听雨很少见徐朝宗这般词穷的模样。


    她也不会误会他是别有用心,两人在一起多年,她对徐父徐母是什么感情,想必他对她父母也是什么感情。


    虽然现在重生了,她跟徐朝宗也没有任何关系,她跟徐父徐母更是没关系,但如果她知道徐父徐母要面临什么事情,她想她也会尽她所能帮他们规避。


    徐朝宗支支吾吾地,“就是路过这边。”


    说完这话,他又忍不住看向孟听雨。


    这段时间,他算是狠狠地体验了一把辗转反侧是什么滋味。怕惹她烦,不敢频繁地出现在她面前,连短信也不敢发太多,他估摸着一个星期发一条就差不多了,电话嘛,一个半星期打一次。每次他发了短信后,就等着她的回复,明知道她不会回,但在手机振动时,会迫不及待地拿出来,结果是垃圾短信,这样一瞬间心提到嗓子眼,下一秒又沉沉落地的感觉,他反复品尝,却也无可奈何。


    除此之外,他还要重点提防那个叫袁曜的人。


    孟听雨只是挽着妈妈的臂弯,低垂着眉眼,不与他对视。


    孟母也是火眼金睛,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还没来得及打探,远远地就有人吆喝着“抓小偷”,他们三人措手不及,眼睁睁地看着穿黑色衣服的瘦小个从他们身边嗖地一下溜走。


    被偷了钱包的老太太气喘吁吁、哭天喊地,“抓小偷啊抓小偷!他偷了我的钱啊!杀千刀的小崽子!!”


    “大家帮帮忙啊!!”


    路过的行人都停下脚步,但都犹豫着。主要是这一片,这个点既没下班又没放学,年轻人太少了,基本上都是中老年人,谁也不是健步如飞,谁也不是气壮如牛,要不要见义勇为还得掂量掂量,就怕把自己给折进去,那就是得不偿失了。


    孟听雨已经放开了挽着妈妈的手。


    她就要冲上去去抓小偷。抓不到那是一回事,但她不愿意就只是作为局外人在一旁看戏。


    前世的今天,她何尝没有感慨为什么那条街人也不少,就是没人帮帮她妈妈呢?


    徐朝宗好像知道她要做什么一样,脸上颇有几分无奈,他一向都没什么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勇敢因子,相反他骨子里还很自私,人生信条也是“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他能做的就只是保护自己以及身边的人。


    他抬脚,挡在孟听雨身旁,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果断脱下外套塞给她。


    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后,便扭头犹如一支射出来的箭矢般冲去追那小偷。


    风呼啸而过——


    这一刹那,他竟然回到了那个晚上。


    他们两个人坐在花坛上,她靠着他肩膀碎碎念,“徐朝宗,你说为什么都没人帮我妈去追小偷啊?好吧,这也不能怪别人啦。那,徐朝宗,如果你碰到这样的事你会帮忙吗?”


    “你希望我帮忙吗?”他问。


    她抬起头看向他,眼里好像有璀璨的星星,“你会吗?”


    你会。她明明是在问他,眼神跟语气却很笃定,她相信她爱的人勇敢且无畏,是最好最好的人。


    我不会。他最厌恶与他无关的人和事给他带来麻烦。


    你会。此刻,她站在街头的树下拿着他的外套看向他,对吗?


    是的。


    我会。


    徐朝宗在心里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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