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没有哪一刻,徐朝宗像现在这般痛恨过自己。
现在他只知道对方的姓名,其他的一无所知。他暗自悔恨自己当年那幼稚可笑的嫉妒心,竟然回避开她跟她初恋的种种过去,还以为自己大方得不得了。
想到前世说不定这个人背地里不知道做了多少小动作,他还沾沾自喜,以为自己跟听雨的感情和婚姻固若金汤,他就想穿回到前世,狠狠地抽自己几耳光。
三个室友面面相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还是殷明扯下了耳机,语气夸张地说:“老徐,不是吧,人家院花不就是跟一个追求她的老同学吃顿饭么,你跟韬哥怎么搞得跟要打仗一样。犯得着啊?”
在殷明看来,孟听雨这样级别的美女,别说是空窗期了,即便是恋爱了也多得是人等着前仆后继。
仁兄既然决定死磕到底,就得接受这个事实。
要是来一个追求者就这样如临大敌一回,别到时候没追到院花,把自己给累死了哦!
“你知道什么。”
徐朝宗放缓脚步,冷眼看他。
王远博无奈之下,收拾好旧衣服,拍了拍裤腿上的灰,语重心长地劝道:“殷明这话也没说错,徐朝宗,这种事以后也不会少,你还不如想想看,你该怎么办。冷静,冷静!”
发疯如果有用,那这个世界就被神经病占领了。
另一个不明所以的室友也直愣愣地点头,举起手来,“我也觉得……他们说得没错。”
徐朝宗的心情也逐渐平复。
拖过一张椅子坐下。
这是一个优胜劣汰的时代,无论在什么事情上,都可以套用丛林法则。
在爱情中是否也适用呢?物竞天择、弱肉强食。弱的那一方自然该出局,只有撑到最后的那一方才可称为强者。
现在回忆一下重生后的种种,他深知他也犯了大忌,错过了最好的机会。
如果那个时候他的头脑是清醒的,那么他完全可以装作大方地祝福她。
他实在不应该跟一个注定要走的人发生冲突。
而现在,她对他的那点耐心也被他挥霍得所剩无几。就好像他原本有一百块的存款,生生地被他用到只剩十块。再这样疯下去,存款用光的那一天,他就再无半点希望,所以从现在开始,他要不动声色地存钱。
几番回合之下,徐朝宗终于真正地平静下来了。
他沉稳地翻了一页书,垂下眼帘,首先,他要做的是探探对方的路子,只有知道了这个人跟孟听雨之间的过往,他才知道自己下一步要做什么。
与此同时。
某个房间里,方以恒开了电脑,上网搜索跟繁锦社有关的种种。
他大概也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高考已经结束,他没办法再以“帮忙找资料”这件事为借口再去频繁地联系,甚至出现在她的生活中,可一个半星期一次的联络?不够,远远不够。
他担心,他还未将通话的频率拉长时,她身边已经有了别的人。
如果这是一场战争,那么他现在要做的是速战速决。
思来想去,正好他得了空,他可以利用别的方式出现在她的生活中。
比如,他可以赌一把。马上她也要放假了,想起她捧着那本周刊时眼里的光,那么,他可不可以推测出,她暑假是很有可能去繁锦社实习兼职?
是的,她会。
她就是这样一个勇敢且无畏的人。
方以恒在几个网站耐心搜索,找到繁锦社的地址后,重点在这附近看看有没有他能应聘上的兼职。
做人最忌讳的便是沉不住气。没有耐心的人,是没有资格如愿以偿的。
他要先研究一下地图,看哪一家离繁锦社最近,哪一家又是她最可能常去光临的店铺。
董曼回国后没几天,跟孟听雨约了吃饭。
一见面,孟听雨先将自己亲手做的胸针送给了她,语气羞涩地说,“曼姐,我特别感谢你的指点,我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就……自己做了点小东西送给你。”
董曼诧异又惊喜地接了过来。
她一眼就看出来这个胸针是费了很大的心血,上面镶嵌的珍珠圆润且光滑,周围的点缀更是繁复多彩。毫不夸张地说,即便出席重要的场合,这个胸针都不会压不住场合。
诚如她猜测的那样,孟听雨是个很认真的人,她如果想做好什么事,必定是全力以赴,即便只是一个胸针,她想做好,她都下了很大的功夫,四处找视频学习,光是确定花样都用了半个月,再去市场上淘原材料,最后再做好。每一个环节她都很用心。
没有人不喜欢对自己用心的人。
董曼也不例外,她当初在年会上之所以会递出邀约的名片,的确是看重了孟听雨身上燕大学生的标签。对她而言,不过是发一张名片而已,她也没有付出什么,所以对孟听雨的一些指点,也不算多么上心,毕竟她工作也是真的很忙。可几次聊天包括这次见面,董曼对孟听雨的好感就是实打实的了。
她觉得这个女孩子特别好。
有想法,有干劲,也能吃苦,最重要的是,她有一颗剔透的心。
谁会不喜欢这样的女孩子呢?
董曼真心实意地表达了自己的喜欢,立即就试戴起来,“亲爱的,你怎么知道我现在就很想要一个胸针?我跟你说,太及时了,下个月我还要参加一个晚宴,正好就可以戴这枚胸针出席!”
孟听雨抿唇一笑,见她是真的喜欢,心里也悄悄地松了一口气。
不是所有人都喜欢手工类的礼物。
“曼姐,你喜欢就好。以后有机会,我再送你这样的小礼物,只要你别嫌弃就好。”
“怎么会!”董曼感慨,“这可是我这两年收到的最棒的礼物了。”
想起什么,她一拍额头,“瞧我这记性,差点忘了,来,这是给你带的礼物。”
她从托特包里拿出一个小礼盒出来,推送到孟听雨的手边,笑盈盈地说:“逛免税店时看到的,觉得还蛮合适,这是个口红套装,好像有三支吧,我看颜色都不错,粉粉嫩嫩就很适合你这样的年轻小女生。”
孟听雨当然也抗拒不了这样的礼物。
交换礼物这一出,令两个人的心情都很好。
轻松之下,董曼谈话间,也更亲密了些,“我对口红有很特殊的感情,你知道吗,我像你现在这么大的时候被学姐介绍来到繁锦实习,那时候就是个跑腿的,给前辈们买买咖啡,送送资料,有时候也觉得很累啊,然后有一回吧,有个编辑的工作出了纰漏,被上司劈头盖脸的骂,我当时在洗手间,听到有人在哭,悄悄地看了一眼,就看到了她,她哭了一会儿后,就擦干了眼泪,拿出口红对着镜子补妆——”
董曼眼里迸发出崇拜的光彩来,“好神奇,她补了口红后,气场立马就不一样了,又雄赳赳气昂昂地出去。”
孟听雨认真地倾听着。
她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不管说什么话题,她都会用澄澈的目光专注地看着对方。
眼眸里没有一丝不耐与不专心,很轻易地便会虏获对方的信任跟倾诉欲。
下一秒,董曼喝了口茶,笑道:“那个编辑现在成为了我的顶头上司。”
孟听雨由衷地赞叹,“好厉害!”
可能只有内行人才知道,像这种极具代表的传统纸媒,内里的职场关系并不会比电视台更简单。
年纪轻轻就能成为社里一个周刊的主编,可想而知工作能力有多强悍。
“她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人。”董曼盯着孟听雨,坦诚道,“其实每年我都会发出好多张名片给你们这样的学生,但很奇怪,不知道为什么,我对你的感觉是不一样的。我常常有一种,你跟我是同龄人的错觉。”
孟听雨心想:的确是错觉。
她实际年龄还要比董曼大好几岁呢。
不过就在事业野心跟冲劲方面,她真的比不上董曼。
前世等她毕业时,徐朝宗在别人眼里已经是一支优质股了。他们两个人方方面面都不同步,他披荆斩棘,为了他的事业奋斗,要为她打造一个梦幻庄园,时间长了,好像所有的人都会有这样一种想法:你还那么拼做什么呢?你老公都这么厉害了。
所以当别人开始羡慕她的好眼光,认为她找了这个世界上最有潜力的男人时,她是有一点点排斥的。
就好像……
她以后会一点一点的失去她的名字,最后大家想起来她时,她是徐太太,是徐朝宗的妻子,而不再是孟听雨。
孟听雨有着十八年的阅历跟见闻,跟董曼聊起来也不会露怯,所以两人越聊越高兴,大有一副成为知己的架势。
董曼还招呼孟听雨坐她旁边来,她开了笔记本电脑,兴奋地说,“这次出差我拍了好多照片,真的,以后如果你有机会,就去威尼斯看看,那里真的值得一去!”
看电脑时,孟听雨注意到了董曼的屏保是一个她记忆中……早就被封杀了的男艺人。
她微微一怔,竟然想起来一件记忆深处的小事。
是了。
她想起来了,繁锦社曾经也遭遇过重大信任危机事件。
起因就是这个男艺人,那一年繁锦社的人物周刊封面人物就是这位,然而没多久后,封面上的男艺人爆出了令群众难以忍受的丑闻。
繁锦社的口碑也被影响,网络群众都在质疑,彼时的主流纸媒为什么要用这样一个劣迹斑斑的艺人作为周刊封面?如果不是丑闻被曝出来,难道这样的人也配得上德艺双馨这个词?
现在孟听雨对这一块也算有所了解,当时只是看戏,现在想想,这件事其实给繁锦社带来了空前的损失跟打击,应该有很长一段时间都呈现出颓势来。
孟听雨看向董曼,一脸欲言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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