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古代言情 > [综武侠]骑着扫帚穿越啦! > 第41章 05【二更】
    最后做了白玉卷。


    白玉卷,在温玉穿越之前风声很大,其实仔细一看,就是奶油、蛋糕卷和糯米皮子。


    ……但是你别说,美食的事情有时候就是那么神奇,糯米皮子单独吃平平无奇、蛋糕卷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但是在蛋糕卷外面裹糯米皮子……居然还真的好吃得不得了!


    总而言之,动用了一台发电机制作出来的白玉卷大获成功!


    临走时,温玉还送了花满楼一盒子。


    当然了,一点红就不必了,他这人口味其实不怎么清淡,只是猛男不爱吃甜食罢了。


    温玉变戏法似得从身后掏出一盒椒盐牛舌饼塞进他怀里了。


    一点红眼皮子都不动一下,从善如流的收下,然后转身走了。


    热热闹闹的小院子,霎时间又只剩下两个人了。


    温玉小姐就进了厨房,开始鼓捣起了自己的邪恶诱捕猫咪计划。


    ——爱情魔药。


    爱情魔药制作并不困难,原料也不难找,毒蝇伞、发光小菇、鬼笔伞切碎加入、龙珠果取汁液,用蒸馏过的、无杂质的水一起炮制,用搅拌棒小心翼翼的搅拌,直到液体变成一种梦幻的紫色。


    这时,定向加入施术者的血液。


    温玉滴了一滴自己的血进去。


    这样的话,任何一个喝下了爱情魔药的人,都会无法自拔的爱上她。


    魔药的效果根据用量,持续的时间有长有短。


    当然,这种爱情魔药也是有解毒剂的。


    按照创造了这一种魔药的大魔法师的说法,爱情产生于身体里的荷尔蒙、一种激情与不理智的产物,当这种不理智消退的时候,很多“爱情”自然而然的就消失了。


    所以,解药的制作方法是把记载着高等数学微积分的纸烧成灰烬,用水一泡,服下即可。


    中世纪时的魔法师们其实用的是写着教会教义的纸,但后来大家发现,解毒效果最好的,还是传说中的物理化……


    ……这、这也算是一种喝符水驱鬼吧!


    魔药很快咕嘟咕嘟冒泡泡,温玉适时的用魔杖送入魔力,令这一锅奇怪蘑菇汤发生了一种奇妙的变化。


    做完这一切后,她把制作好的魔药装进安瓿瓶中,只拿出一点来,放进了咪咪喝水的小碗中。


    计划通!


    温玉:oo


    然后,温玉顺手把安瓿瓶往桌子上一放,端着这碗加了料的水去找咪咪了。


    第二天一早,温玉去找叶孤城,说是想要过几日夜探兴云庄。


    兴云庄的消息,她也一直都有关注着。


    近来兴云庄不太平,鱼龙混杂,一堆江湖人都聚集在那里,而且据说那位兴云庄从前的主人——小李探花也在昨日回来了,龙啸云晚上给他办了个盛大的接风洗尘宴。


    以上情报来自于待在客栈里养伤养到百无聊赖,被温玉拜托去盯梢的前任杀手中原一点红同志。


    温玉本来觉得很烦恼,但一点红却讥诮一笑,对她说:越乱越好浑水摸鱼。


    温玉豁然开朗!


    那现在不混进去,更待何时呢?


    今日一早,一点红又带来了最新的盯梢消息:李寻欢的到来,简直像是往这锅本来就快沸腾的水里投下了一颗炸弹,他昨夜一回来,第一美人林仙儿的住所前,就死了个人。


    这人的名字叫丘独,也算是名家弟子。


    “武林有七毒,最毒青魔手”。


    青魔手伊哭,就是这丘独的师父。


    丘独半夜欲杀李寻欢……李寻欢虽然脾气不错,但要是有人想杀他,他也不介意给那人一柄飞刀尝一尝,丘独一尝,自然死了。


    而那青魔手想必很快就会前来寻仇。


    这些人温玉全然不认得,这些事与温玉全然没有关系……总而言之,她只是忽然觉得,在这时候混进去问一问怜花宝鉴,是非常好的选择。


    于是夜访兴云庄的日子就被定在了三天之后。


    搭档:叶孤城。


    一点红犹在伤中,自然是不能劳他的大驾,花满楼整天吃的好睡得好的……而且平心而论,他为人太过正直温柔,当不速之客这种事,也不是很适合他。


    专业对口的楚留香回家去了,不在京城。


    所以……就劳烦叶城主出马吧!


    叶孤城自然没什么不乐意的,把金丝甲丢给温玉之后,叫温玉在三日后的子时准备出发。


    谁知道仅仅三天,兴云庄的态势就又变得复杂得不能再复杂了!


    这三天里,已有很多人认为,李寻欢正是梅花盗本盗,龙啸云左右为难,但敌不过众多江湖人裹挟,还是放任他们围攻李寻欢,李寻欢被绑,也不知道被藏在哪里去了。


    龙啸云这当大哥的,居然也只能唉声叹气地说自己没办法。


    倒是听说有个初出茅庐的少年剑客,是李寻欢的朋友,为了李寻欢闯入了兴云庄,结果被人打伤,堪堪捡回了一条命。


    这样的结义兄弟……


    温玉作为一个朋友很多、且看重感情的人,对这龙啸云的无耻也十分咋舌。


    是夜,月如弯钩。


    叶孤城白衣乌剑,负手而立,正等着温玉。


    温玉一身黑斗篷的出来了,长长的五股辫垂在身前,一双金绿色的眼睛,在黑暗中熠熠生辉。


    她瞧了叶孤城一眼,有些狐疑地道:“白衣不觉得太显眼些了么?你就没打算换个什么夜行衣之类的衣裳?”


    叶孤城瞥了一眼温玉。


    这位女巫小姐身材倒也算得上是高挑,只是女孩子的高挑,自然不如一个身高八尺的成年男性,他微微一垂眸,就能瞧见温玉的头顶,小碎发迎风飞舞,耳朵边儿上,居然也有两缕碎发。


    叶孤城眯了眯眼。


    叶孤城缓缓道:“其实夜行,比起穿黑衣隐匿行踪,倒是还有另外一种更有效的法子。”


    温玉:“嗯?是什么?”


    叶孤城无甚表情,两片薄唇轻轻抿着,好似对今夜的兴云庄之行满不在乎,听见温玉这追问,面上倒是浮现出了一点很微妙的笑意。


    这笑容残酷得很,温玉瞅了一眼,就明白了。


    都是江湖中人,生死本就是这么一回事,叶孤城这人也就同江湖上绝大多数的人一样,心如铁石,杀人不眨眼,人命在他眼里,大概的确不太重要吧。


    作为一个已亲手杀过人的女巫小姐,温玉自然不会在此刻忽然圣母附体,去抨击叶孤城的想法不对。


    她只叹道:“那我只希望,今晚碍事的人能少一些。”


    说着,她忽然转了转脑袋,捶了捶肩膀,好似有点难受。


    要知道,温玉小姐可是个现代人,而现代人就不可避免的有一些肩颈上的毛病,尤其是这斜方肌,简直是僵硬得不能再僵硬,尤其是最近她发现自己的游戏机还有电,于是昨天窝在屋子里打了一天的休闲游戏。


    叶孤城的目光也随之落在了她的肩颈之上。


    叶孤城道:“龙啸云想尽办法要弄死李寻欢,怕是没空管我们。”


    温玉忍不住道:“龙啸云的心思,任谁都能瞧得出来,怎么偏偏李寻欢看不透?知道人家不欢迎他,还非要回来,回来也就罢了,这些构陷他居然全然受下来了。”


    叶孤城冷冷道:“龙啸云拿鞭子抽他,他说不定都趋之若鹜,开心得很。”


    温玉:“…………”


    温玉总觉得叶孤城说出了很不得了的话。


    她选择放弃深究这句微妙的话,道:“那我们走吧!”


    说着,掏出扫帚,准备升天。


    叶孤城却道:“等等。”


    温玉:“?”


    叶孤城伸出了他的一只手。


    这只手也如他的脸色一样的苍白,却修长有力、骨里凸出,一瞧就是位讲究剑客的手。


    只是这只手此刻不为握剑,却拍上了温玉的肩膀,还收紧了三根手指头,捏了一捏。


    这一捏捏的极是地方,要知道,一个绝世剑客的手指,往往也是一种极其厉害的兵器。


    叶孤城点穴认穴的功夫也是极佳的,这三根手指像是极有经验的样子,只是在那几处轻轻一捏,温玉立刻就觉得力透皮肤,好似一股电流钻进身体,在瞬间把僵硬的肩颈所打透,使得她的皮肤之上,都因为这一种刺激而被激起了一片小疙瘩。


    叶孤城五感敏锐,观察力极强,什么事情想逃过他的眼睛,那可实在是难得很。


    这事儿温玉是知道的,她只是没想到,这位叶城主居然还相当的具有服务精神。


    难道他和陆小凤一起并肩的时候,也会观察一下对方有没有腰肌劳损么……?


    她忍不住抬头瞧了瞧叶孤城。


    这罪魁祸首收回了手,道:“走吧。”


    说着,脚尖轻轻一点,整个人已朝前冲了出去,他的轻功底子很好,落在屋顶上借力之时,也丝毫听不见瓦片被震动的声音。


    温玉骑上扫帚,也冲天而起,直奔兴云庄。


    兴云庄在东边。


    京城的东边,从前多是达官显贵的私宅所在,而西边,则多是有钱人买来的府邸,那边据说有座上官宅,乃是金钱帮帮主上官金虹的府邸,不过上官金虹房产众多,城外的景明山才是金钱帮在京城的据点。


    龙啸云并非官身,也不是世家子弟,兴云庄却坐落在城东,却是因为这是昔日的李园。


    李家也是大户人家,在朝中三代为官,能在城东有宅子,实在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李园改兴云庄之后,江湖上许多人闻风而来,围在龙啸云身边拍马屁,有那些不太会拍的人,便赞颂这宅子的位置好。


    这就属于强行提醒龙啸云自己所拥有的一切都不过是他人馈赠的结果了……


    反正,后来大家也学会了,在龙四爷面前,与姓李的有关的事情,最好是提都不要提。


    谁知道人家李寻欢居然还回来了!


    兴云庄人心浮动,人人都在对这件事窃窃私语。


    今夜乃是上弦月,月亮如一柄弯刀,只能发出黯淡的光芒来。


    今天白天,兴云庄中刚刚重挫了李寻欢身边的那飞剑客,飞剑客受了伤,总不至于晚上再来。


    故而今天兴云庄的防备也就放松了。


    温玉小姐就适时的来摘桃子了。


    调查的要点也很简单。


    找兴云庄十多年以上的老仆人,要能追溯到李园时期。


    《怜花宝鉴》,是一代佳人王怜花的手笔。


    只是他自己写完了宝鉴,自己拿着、自己找一个徒弟传授就好,怎么会与李园有关系呢?


    这就要结合王怜花后来的经历说起了。


    后来,王怜花与沈浪等人,出海寻访仙山去了,至今十余年过去了,江湖再无这些人的消息。


    这也很好理解,去海外寻找仙山……那哥伦布、麦哲伦远洋航行一次,也需要数年时光,若是真发现了仙山新大陆,再上去探索,所需要的时间就更久了。


    更重要的是,远洋航行很危险的,沈浪王怜花本事再大,也不是真神仙,碰上海难,九死一生。


    王怜花是聪明人,不可能不知道这些风险。


    他没有徒弟,一身绝学,恐怕就要随着他的出海而在中原武林上断绝了。


    所以,他才会留下这么一本宝鉴,并留在一个可靠的人手中。


    可靠的人……那当然不可能是龙啸云。


    所以那就是……李寻欢?


    但李寻欢当年出关之时,是什么东西也没拿走,把整个李园都留给了自己的表妹林诗音当嫁妆。


    从龙啸云一事中可以看出,李寻欢这人,还真是很好的践行了“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裳”的价值观……如果王怜花真的把怜花宝鉴藏在了李园的一处,那李寻欢是绝不可能就这么把东西打包送给林诗音的。


    可若说李寻欢自己起出来带在身上……那也不太说得通。


    莫要忘了,一个人留下一本秘籍,托付给一位值得托付的人,肯定是为了让自己的绝学流传下去,而不是为了让这绝学从此断代,再无人继承的。


    李寻欢若是起出来带走了,这十多年来,他一定已找到了合适的传人,将《怜花宝鉴》传给了这人。


    可问题是,这人连个影子都没有!如果真的有这人,大智大通不可能不晓得!


    所以答案就是……


    线索的确在兴云庄,但李寻欢不晓得。


    当初的李园是何等的繁盛,李园里的主人,也不只有李寻欢一个人。


    所以要去找在这里侍奉了很久的老仆人。


    他们很顺利的就找到了在这里当差二十年的一位老管家。


    温玉挥舞魔杖,把用在左明珠身上的那一套又给这个人照样来了一遍。


    这位老管家居然还真的知道一点东西!


    他只道出,当年的确有一个神秘人曾来拜访李寻欢,那时李寻欢不在家,是由林姑娘出面接待的,林姑娘也的确收下了一本书样的东西,却警告他,不准告诉李寻欢这件事。


    当年的林姑娘,自然就是李寻欢的表妹,如今的龙夫人——林诗音了。


    温玉抬头瞧了一眼。


    在兴云庄的北角,有一栋三层的小楼,小楼里还亮着灯。


    这小楼里住的,就是那位传说中址果冻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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