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嘉栩接到江意的电话后再度踏进了之前他们合租的那套房子,一进门就被扑鼻而来的酒气熏得忍不住皱眉。
江意正坐在客厅中央的地毯上抱着一瓶酒仰头猛灌,脚边还东倒西歪地躺着好几个空酒瓶,听见开门声抬头看了他一眼,打着酒嗝道:“你来了,快陪我喝酒。”
这都喝了多少了还喝!陆嘉栩疾步走过去,劈手夺过他手里的酒瓶,直截了当地问:“你这是怎么了?”
“思迪把我拉黑了,我去她的老家找她,她说她要留在家乡工作,再也不回云城了,她真的不要我了。”
江意的心里如被锥刺,疼痛难当,恨不能就此醉死过去。
陆嘉栩愣了一下,似是也没想到孟思迪会这么决绝,一时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酒被抢走了,江意又开了一瓶,嘴还没贴上瓶口,手上一空,再次被陆嘉栩抢了过去。
“你就这点出息,这就打算放弃了?”
“我当然不想放弃!”江意大声反驳,“可思迪她远在千里之外,我今后见她一面都难,也联系不到她,还能怎么办?”
“你既然知道她在哪里,山不来就你,你不会去就山吗?还是你只习惯别人对你的付出,一旦要你倾尽所有地去迎合别人,就退缩了?”
陆嘉栩淡淡地望着面前这个失意的男人,他就是被过往泛滥的桃花给惯坏了,感情来得太轻易,从来不知道真心有多可贵,也该让他吃点苦头了。
江意受到点拨,灵台恢复清明:“你的意思是,让我也去思迪的老家工作?”
陆嘉栩不置可否,“你舍得吗?”
律师这一行最需要人脉,江意这几年在云城已经积攒了一定的口碑和资源,从来都不愁接不到案子,可如果去到一个全然陌生的小城市,一切都要从零开始,收入必将锐减,此外小城市的夜生活肯定也不如一线大都会那么丰富多彩,他那么爱玩的一个人,真的能耐得住寂寞,为了守住一棵树木,而放弃一整片森林吗?
江意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离开云城对他来说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事到如今,没有什么是比重新追回孟思迪更重要的,于是他毫不犹豫地点头:“舍得。”
江意之前为了孟思迪毁掉标的额上亿的大合约,上班早退陪她挤地铁的时候,邹辉就觉得他脑子有些不正常,没想到他现在为了追随她,还要辞去一线城市知名律所合伙人的职务,跑去十八线小县城的小破律所应聘,邹辉简直怀疑他被夺舍了。
“你是不是疯了,竟然为了一个这么平庸的女人放弃自己大好的前程?!”
听到他对孟思迪的评价,江意不悦地蹙眉:“思迪她不平庸,她在我心里是独一无二的,任何人都比不上她!”
“得了吧,你要真觉得她这么好,怎么人家一心一意爱你的时候你无动于衷,现在才来马后炮?”邹辉不以为意。
杀人诛心,一句话就戳中了他的痛处,江意悔恨道:“以前是我鬼迷心窍,瞎了眼。”
“我看你现在脑子也不清醒。”邹辉搭住他的肩,推心置腹道,“兄弟,我知道你失恋了一时难以接受,但天涯何处无芳草,你有钱有颜,还愁找不到更好的吗?”
江意冷漠地拂开他的手,“我说了,任何人都比不上思迪,这辈子我只要她。”
“……”
没救了,邹辉无语凝噎。
邹辉对他无语,江意也觉得和他道不同不相为谋,两人不欢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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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思迪有在国内著名双语幼儿园工作过的经历,重新找工作并非难事,很快就拿到了市区一家私立幼儿园的offer。
工作定下来后,她也该回云城收拾自己的全部家当,正式和颜盼小西她们道别了。
饯别宴上,颜盼依依不舍地问:“思迪,你能不能不走啊?”
孟思迪是她最好的朋友,曾经陪伴她度过了被何泽洋劈腿后最灰暗的那段时光,她很珍惜这段友情,不想和她天各一方。
孟思迪其实也舍不得颜盼,但天下无不散的筵席,她已经决定了,便不会再动摇,遂安慰道:“现在通讯发达,交通也那么便利,你要是想我了可以随时来看我呀!我们永远是最好的好姐妹,不会因为距离而发生任何改变。”
话是这么说,但毕竟还是没有同在一个城市方便,她走得这么突然,颜盼很难不归咎到江意头上:“都怪江意!要不是他伤害了你,你也不会离开云城。”
孟思迪否认:“和他没关系,是我自己想要回去照顾我爸妈了。”
“傻瓜,在我面前你还逞什么强?”颜盼心疼道,“我知道和他在一起,你受了很多委屈。”
或许是因为离别在即,孟思迪终于敞开心扉说出了自己的感受:“是有委屈,但他也带给了我很多快乐,至少在以为他有那么一点点喜欢我的时候,我是真的很快乐,如果不是亲眼目睹了他对待所爱之人是什么模样,或许我能一直自欺欺人地快乐下去。”
说完,她立即喝了口酒,压住心中翻涌而上的苦涩。
闻言,颜盼不由愈发心疼,也不好再强迫她留下来,不断勾起那些伤心回忆。
包厢里陷入短暂的沉默,意识到气氛有些伤感,孟思迪连忙转移话题:“盼盼,你和陆老师要加快进度呀,希望我下次回云城,是参加你们宝宝的满月宴。”
颜盼和陆嘉栩近期的确在备孕,听她这么直白地说出来,美丽的脸庞不禁飘起两朵红霞,有些不好意思地点头应了句“好”。
孟思迪的新工作单位离她父母家有两个小时的车程,为了方便上下班,她在单位附近租了套步行只需要十分钟的小公寓,开始了一人的独居生活。
她原本以为重新回到这个生她养她的地方生活应该会很适应,结果却是非常不适应。
虽然小城市生活成本低,但是收入水平也低,以前她在云城,除去日常开支和购物娱乐的支出,每年还能攒下10万块钱,可现在回到家乡,她一年都赚不到10万;除此之外,小城市的生活也是一成不变,单调乏味,以前她虽然宅,但时不时还能去参加漫展,看演唱会、liveshow,或者去颜盼的剧组探班……然而现在她下了班只能宅在家里;新单位的同事在她这个年纪的大多已结婚生子,每天不是聊老公孩子就是聊婆媳之间的那些事,她一句话也接不上,白天忙碌的时候还好,晚上夜深人静,看着悄然无声的四周,她无可避免地感到很孤独。
孟
父孟母似乎也怕女儿孤独,开始十分积极地为孟思迪张罗相亲,她开学还不到一个月,就已经被迫见了四位相亲对象。
孟母到处托关系精挑细选到的四个青年才俊,没成想孟思迪只见了一面就把人家通通pass了,趁着周末女儿回家的时候,赶紧把她拉进卧室询问:“你是不是还放不下江意?”
孟思迪愣了愣,下意识地否认:“没有啊。”
孟母显然不信:“没有的话你怎么会一个都看不上?这四个男孩子条件多好啊,都是体制内的,有房有车,模样也还周正……”
平心而论,放在他们老家的范围来看,他们的客观条件确实算得上是很不错了,可孟思迪坐在他们对面,总忍不住把他们和江意进行对比,结果自然是被秒得渣都不剩。她也不知道自己这种举动是没有放下,还是吃过了山珍海味就再也咽不下细糠,总之她丝毫都没有和他们进一步了解的欲望。
不管是哪种,孟母都觉得不妙,不由语重心长道:“思迪,你要现实一点,天上的月亮是好,可是它远远地挂在天上,无论我们怎么伸长手臂都够不到,倒不如抓住近在咫尺的一盏灯火,虽然普通,但同样能为我们照亮回家的路。”
见女儿低垂着眼,沉默不语,似是没有听进劝告,孟母顿了顿,决定现身说法:“其实我十几岁的时候也喜欢过一个人,他是我们镇上唯一一个大学生,我们那一辈不像你们现在几乎都受过良好的教育,我们那个年代很穷,能上得起学的人不多,更别提考上大学,还是首都北京的大学,再加上他长得白白净净,斯斯文文,说他是天之骄子也不为过。这样闪闪发光的人,喜欢他的人自然有很多,我算得上是其中一个比较胆大的,在他出发去学校前夕鼓起勇气向他表白了,当时他说他大学毕业后肯定要留在北京,我没听出那是婉拒我的意思,竟然拍着胸脯、大言不惭地说‘我会努力去北京找你的,你一定要等我哦!’北京啊,在我们那个交通不发达的年代就像天一样遥远,我却凭着对他的喜欢,拼命打工赚钱,一年后终于攒够了一张火车票,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来到北京。我长这么大连我们镇都很少出,一到偌大的北京城就迷失了方向,还差点被人贩子拐走,千辛万苦地问到了他学校的地址,兴冲冲地跑去他的宿舍找他,结果他室友告诉我说他陪女朋友去图书馆了,我不相信他这么快就交了女朋友,执意等在他宿舍楼下想见他一面。那时候是大冬天,下着大雪,我身上穿的棉衣因为穿了很多年,都洗薄了,根本抵御不了寒冷,就在我快被冻晕过去的时候,他终于回来了,身边果然还跟着一个女孩子。那个女孩子长得很漂亮,穿得也很好看,和他一样闪闪发光,两人站在一起像是天造地设一样的般配,而我却灰头土脸,衣衫褴褛。看到那一幕,我才终于意识到我与他们之间的差距,怕是穷尽我的一生也够不上他们的一片衣角,我的少女心死在了那个寒冷的冬夜里,回去后我就大病了一场,病好后也彻底放下了他。”
孟思迪十分震惊地听完了这个故事,几乎不敢相信外表看似柔弱的母亲也有这么勇敢坚毅的一面。
孟母从漫长的回忆里抽身,叹了口气继续道:“和他相比,你爸爸确实很普通,也没什么大本事,可是他爱我,对我好,和他在一起的这二十几年我都过得很幸福,这就够了。”她握住女儿的手轻轻拍了拍,“思迪,妈妈希望你也能找个爱你比你爱他多的人共度余生。”
母亲言辞恳切,孟思迪眼眶不禁有些湿润,点了点头应道:“嗯,我会努力的。”
她会努力放下江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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