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的晚风带着丝丝的凉意, 沈璁搂着怀里汗津津的人,以为裴筱已经睡着了。
他将胡乱扔在一旁的衣裳拢起来,都裹在裴筱身上, 然后将人抱起来枕着自己胸口,想让对方睡得舒服些。
江西山中的小村庄, 秋高气爽, 风拂过苞米杆的沙沙轻响,混着裴筱匀长的呼吸声, 宁静而美好。
但数日奔波后的沈璁却毫无睡意,张眼望着高高的天, 伸出一只手,数着指缝里的星星。
没什么特殊的原因,他就是太久没有像现在这样, 可以毫无负担地搂着自己的爱人——
美人、美景和时光, 哪一个他都不舍得辜负分毫。
“好漂亮啊。”
就在他望着头顶的天空出神时, 怀里轻轻传出一个微微沙哑的声音, 慵懒又带着点点的娇憨。
“嗓子怎么哑了?着凉了?”他低头看着怀里的裴筱, 说着就要起身, “我抱你回去。”
“……你还好意思问?”
感觉到自己双颊传来的灼热,裴筱一阵害羞, 正要把脸埋进沈璁怀里,想想却不解恨, 又没好气地捏了把对方手臂内侧的软肉。
“刚都说了……”他娇嗔着小声埋怨道:“让你轻一点……”
沈璁闻言挑眉一笑,随手捞起里衣的一角, 把刚擦过自己小腹的地方摊在裴筱面前, 咬着对方的耳垂低声蛊惑道:“口是心非。”
看着衣料上沾满着自己的污迹, 裴筱颊边的那把火瞬间烧到了耳根, 气鼓鼓地一把推开沈璁的胳膊。
见这人真的背过身去,任他怎么逗/弄也不肯搭理自己,沈璁长臂一展,赶紧将人捞回怀里,柔声哄道:“不逗你了……”
“你还知道自己在逗我啊……”裴筱没好气地瞪了沈璁一眼,“七爷走了这么久,调戏人的本事倒是丝毫不减当年。”
“是啊,我都走了这么久了……”哄好了怀里的大美人,沈璁重新抬起手来,从指缝里望着天,“这么久,你就没有看过这天上的星星吗?”
“看过。”顺着沈璁的眼神,裴筱也抬起头来,望着满天繁星,轻声道:“但是七爷不在,星星都不亮了。”
“对不起。”沈璁缓缓道,声音低沉而沙哑,“裴筱,你怨过吗?”
“怨。”裴筱的声音也很轻,险些要淹没在风吹过苞米杆的沙沙声中,“怨我自己没本事,不能陪在七爷身边。”
沈璁闻言很快收回了高举的手臂,悄悄握拳。
他不想让裴筱看到,当年“十指不沾阳春水”,养尊处优惯了的小少爷,现在手掌已经结出了茧。
村里的日子虽然清平无聊了些,但总好过外面的枪林弹雨,朝不保夕;裴筱的童年已经够难的了,跟着他也过上两天舒坦日子,还白白受了不少委屈。
与有没有“本事”无关,他不可能再让对方再跟着自己吃苦遭罪了。
但其实,他小心翼翼保守的秘密,裴筱一早就已经看在了眼里。
就像他能凭空描绘出裴筱的身形,分毫不差一样,真是放在心里的人,哪怕只是在自己跟前晃一圈,也不会错过任何细节。
早几次沈璁回来时,裴筱就趁着对方晚上睡着后,悄悄在那双熟悉的,结出茧疤的大手中掉过泪了,只是没让沈璁发现。
他很清楚,如果让沈璁知道了,也只会让两个人都更难过而已,还不如装傻。
于是,在第二天醒来时,他总会微微笑着,送沈璁离开,然后再爬上村口那个小土包,一天天等着,望眼欲穿;就好像还是十几年前,那个在北平的风雪中,坚持守在门边的那个小男孩,一点也没有变。
或许就像他们早定的缘分一般,他的宿命也在十几年就定下了
——
守在原地,等着沈璁回过头来,看看自己。
不过他并不觉得委屈,因为不管是十几年前,还是今天,沈璁都回来了。
只要想着沈璁会回来的,他的日子就有盼头,只要沈璁真的回来了,那些等待,他都可以甘之如饴。
就这样,两人长久无言,直到沈璁轻轻拢了拢搭在裴筱身上的衣裳。
“走吧,我抱你回去。”
“不要!”裴筱一把抱住沈璁,“我还不困了……”
“不困你刚才躺着一动不动的。”沈璁宠溺地捏了把裴筱的鼻尖,“走吧,都入秋了,这么睡过去是要着凉的。”
“那我不是……累了嘛……要疼……不想动弹……”裴筱一阵羞赧,抱着沈璁想要抬自己起来的胳膊挡住脸,小声嘀咕道:“还不是七爷刚才作下的‘孽’……”。
他鼻尖蹭着沈璁胳膊里侧的软肉,用略带鼻音的慵懒声调撒娇道:“裴筱就是想跟七爷再呆一会……”
“要呆以后有的是时间。”沈璁说着坐起身来,“囡囡都那么大了,你不会真以为以后回了家,我还能同意她睡在我们屋里吧?”
“我可没说……”裴筱嘴边勉强地应付着,不情不愿地被沈璁拽了起来,才后知后觉地咂摸出了对方刚才话里的味道来,“七爷!”
“你真的——”
“要走。”沈璁笑着打断道:“就那小破屋子,小破床,我一天也不想再呆了,两个人躺平都睡不下,你要天天都躺在我胸口上睡——”
“早上起来半边膀子都得麻。”
以前裴筱总爱打趣说他有少爷病,那会多多少少是真有的,就算这些年来也差不多都打磨干净了,他也不介意再拿出来跟裴筱开两句玩笑。
“但是这次——”他温柔地笑笑,微微颔首:“我们一起走。”
他原意是打算尽可能说得轻松些,不想再惹得美人梨花带雨,却不想一回身,看见裴筱早就已红了眼眶,一瞬不瞬地盯着自己。
“七爷这是嫌弃裴筱吗……”
裴筱哽咽着,半撒娇半埋怨,但真正委屈的,却不是沈璁的一句玩笑话。
就算早就多多少少能猜到点,沈璁这次回来,大概不会再走了,但因为害怕失望,他一直控制着自己不要去想太多,也抱有太大的期待。
等了这么久,终于等来沈璁亲口说出自己望穿秋水的这句话,他的眼泪就像是已经憋了半辈子,怎么可能还忍得住。
“不准哭。”沈璁盯着裴筱,嘴上佯装严厉,眼神却无比宠溺,轻轻挑起对方的下巴,“我带你回北平吧,去看看你师父。”
“我连他给我取的名字都不敢再用了——”裴筱仰脸看着沈璁,一时间有些哭笑不得。
“裴青”这个名字,在他转行唱了花旦时就改掉的,这才有了现在的“裴筱”。
“我师父现在肯定失望极了,我哪儿还有脸回去见他老人家。”
“那就去‘见见’我娘,还有我外公外婆。”
他捧着裴筱那张精致的小脸,看着对方纤长浓密的睫毛,兜着将掉不掉的泪珠,在夜风中可怜兮兮地打着颤,自己的心尖好像也跟着抖了抖。
用大拇指的指腹不动声色地拭去眼角的晶莹后,他低头吻了吻裴筱的额头,柔声道:“好歹也算是成了家了,应该回去跟长辈们都知会一声的。”
裴筱仰起脸来看着沈璁,对这一番话多少有些震惊,紧张得连眼睛都不敢眨,好像是想看透沈璁的话里还有没有什么开不了口的转折。
毕竟曾经经历了太多,沈璁说得越好,他就越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
“那之后呢?”他急急地问道。
“……之后?什么之后?”
沈璁笑道,“北平都已经不打仗了,我们当然可以留下。”
“我已经答应,将沈家在上海全部的产业都捐献政府了,对不起,没有跟你商量。”
“都是你的东西,要跟我商量什么。”
裴筱随口一句,轻描淡写,但沈璁的眼神却暗了暗。
“是沈克山的。”
虽然沈璁接手后,也多多少少扩展了一些诸如“药厂”之类的生意,但不得不承认,总体上,沈家在上海的基业,的确是沈克山大半生的心血。
但也正因为是沈克山的心血,所以打从沈璁回国的第一天起,就没有过半点要将沈家在上海的产业据为己有的意思。
沈克山的东西,从一开始就不过只是他“复仇”的工具,现在总算大仇得报,心愿得偿,都捐出去了,他反倒眼不见为净。
“他们希望我之后可以留下来,在财政部门里主管一些经济相关的工作。”
“这样,我们就可以顺理成章地留在北平了。”
“当然,如果你想回上海的话,我可以去申请一下,应该也没有问题。”
其实他之前就想过了,毕竟是出生长大的地方,他们都在北平生活了十几年,比起上海,裴筱应该更适应北平的生活。
“不过——”
说着他话锋一转,裴筱的眉头也立马跟着揪在了一起。
“毕竟是要在政府里任职的,虽然他们会安排住所,按标准,应该也会是一栋二层的小楼,但大概是没办法跟马斯南路二十七号比,就更别提沈公馆了。”
没有租界,没有洋人,没有不可一世、只手遮天的沈家,也自然就不会再有沈家七少爷,或是那个搅弄着上海滩的风云际会,令人闻之色变的“活阎王”。
“以后你要是再‘招蜂引蝶’的——”看着裴筱一脸紧张的样子,沈璁耸了耸肩调笑道:“我可不能再随随便便就拿枪指着谁的头了。”
知道沈璁在跟自己开玩笑,裴筱配合地“噗嗤”一下笑出声来。
等他再抬眼望向沈璁时,眸底的担忧终于散去,闪动的柔情中,好像掺着天上的星星。
虽然沈璁说着以后可能没有这个,没有那个……
“但是裴筱知道,七爷的未来,都会有我。”
他并不奢求沈璁会说出类似“有你就够了”之类的情话,毕竟情话,多数时候都是骗人的;他只需要知道,不管沈璁计划的未来是个什么样子,那本“计划书”里都会有他的一页——
那是他们两个人的未来。
这就已经足够了。
“七爷以前说过,要带裴筱出国的——”他略显突兀地问道:“这话还算数吗?”
“当然。”沈璁自然地点了点头,“等我们都安顿好,国外的情况差不多也该消停下来了,到时候,我们就出国去玩一圈。”
“想到哪里?去欧洲看我以前留学的地方?或者……”
“去美国也可以,听说朱珠一直在那边。”
“还可以去新加坡,看看喜伯”
“那就去看看喜伯吧。”裴筱看着沈璁,轻轻摇了摇头,“我的意思是,在那边住下。”
“喜伯年纪大了,就算有孔立文在,多少能帮衬一二,但到底不是自家人,而且……”
“如果留下来,我就一直只能是你的……”
“表弟。”
“对不起。”见裴筱说着缓缓垂下头,沈璁连忙将人往怀里揽了揽,“裴筱,我……”
作为一个跟无数狠角色算计周旋了小半辈子的人,他其实并不像一般男人那样大大咧咧,裴筱能想到的,他都想过。
以前裴筱为了赚钱,什么都愿意干,就是因为他没有家,所以就算在银行里
存着金条,也没有安全感。
沈璁就是担心,不管他对裴筱多好,但毕竟背井离乡,没有亲人朋友,甚至还有可能连语言都不通,会让裴筱永远都背着一种漂泊无依,随时害怕被抛弃的不安定感。
“我以为、以为你不会在乎这些……”他心疼地搂着裴筱的肩膀,“对不——”
“七爷是不打算要裴筱了吗?”裴筱抬手抵在沈璁的唇边,佯嗔着嘟了嘟嘴,没让他继续说下去,“我说过的,不准说随便那三个字。”
“你又没有说错,我就是不在乎那些名分的东西。”
打从记事起,他就跟着冯吟秋学戏,唱青衣的,经常都是女娇娥打扮;尤其是后来冯吟秋落魄了,带着他搬去了京郊的贫民窟后,周围的孩子也没有见过这些,可没少笑话他。
后来到上海后,他没多久就封箱罢唱,换了身旗袍,转身就进了夜总会,跟一群歌女舞女们站在一个台子上,鲜花掌声虽然不少,但白眼奚落只会更多。
其实他从小就明白了一个道理,日子是为自己过的,要是在乎别人怎么看,怎么说,他大概都活不到今天。
反正不管他是沈璁的“表弟”,还是别的什么,关起门来,沈璁心里都还是有他的,也会对他好。
所以,他是真的不在乎。
“但是沈璁——”他抬眼认真地看着沈璁的眼睛,“囡囡长大了,其实什么都懂。”
“她应该也要喊你一声‘父亲’的。”
“裴筱从小就没有家,是那天七爷掏出了马斯南路二十七号的房本,我才第一次有了家。”
“我就想要一家人,能整整齐齐地在一起。”
马斯南路二十七号的房本……
看着裴筱无比真诚地望着自己,这回沈璁倒是鼻梁一酸。
当初想着要把房子过户给裴筱时,他原也没有多想的。
房子而已,他想要多少有多少,想要多大有多大,马斯南路二十七号,也无非只是他把上海滩最风华绝代的大美人“拐”回来据为己有的,一点点微小的手段和代价。
但就是从那一天起,他开始渐渐意识到,自己有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
“家”。
“好。”他长长地吐出一口气,调整好被无数回忆冲刷着的情绪,伸手揉了揉裴筱眼角那颗漂亮的泪痣,“以后我们家的事儿,都是你说了算。”
低头吻住裴筱前,他深深地望着对方的眼睛,低沉的嗓音清楚地唤了声:“沈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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