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荷09:26
-我买好机票了,走之前想请你吃顿饭,不知道你今晚方不方便?
周六上午10点半,刚睡醒的丁厌揉着惺忪的睡眼,握着手机,酝酿该如何回复。
他好像没理由拒绝这条邀约。他和曲荷的恋情很圆满,是好聚好散,而不是分手即绝交。再者他们不只是曾经的恋人,也曾是很好的朋友,就为了那点“面子”舍弃一个世间少有的能理解他的好友,他做不到。
:好啊,几点见?
曲荷又是秒回:下午两点?我还想去逛街买点要带走的东西。
:嗯
曲荷:老规矩,你开车来接我噢(/w\)
:好
丁厌丢开手机,懊悔又气馁地想:呜呜原来她只是缺个专车接送她帮她拎袋子的司机。
不过既然答应人家了,就不能食言。他好歹也是真男人,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但为了抗议曲荷的无情利用,他决意今天要打扮成艳压全场的天仙,拎包是不可能帮她拎包的,没有人敢那么对待大美女!
丁厌的自我认知很清晰,他的长相并不浓艳,男装是较为清淡温润的感觉,穿一袭白衬衫走在校园里的回头率相当之高,加上说话细声细气,男生群体不喜欢他,反而是好些女生容易对他产生怜爱之情。
他的历任女朋友都是说一不二的强势性格,但过于强势的就爱操控他,一般处不了三个月就会分手;像曲荷这么善解人意、在方方面面都很尊重他的是只此一个,所以失去她才令他如此难过。
既是出于心理补偿,也是出于性取向原因,挑选女装时丁厌偏爱成熟性感的风格,他的身材骨感纤弱,穿那些突显曲线美的裙子丝毫不显得低俗或风尘;又有一张清艳俏丽的脸蛋衬托,反倒会有种别样的不协调的纯真感。
——因为没有煞费苦心地研究过怎样变美,不曾刻意去摸索自己五官适合的妆容和穿搭;她只是随便穿了条她觉得漂亮的裙子,就已经非常美丽了。
为了下午的约会,丁厌拿出了一条香槟色的短裙,肩带是闪着银光的细链,胸口裙边隆起的褶皱设计恰到好处地修饰了他平坦的胸部线条;由于要在室外步行,单穿会冷,所以他披了一件轮廓利落的纯白外套。
他对自己的腿型和肤色很自信,从不对它们遮遮掩掩,高跟凉鞋的系带上嵌着碎钻,绕作妖娆的蛇形缠着他的脚腕,显得小腿很细长漂亮。
慵懒的栗色卷发长度过肩,姣好的面容略施粉黛,唇瓣漆着粉润娇嫩的釉色。
美貌是世间最大的特权。
丁厌满意地对着落地镜拍下今日份的穿搭,拎着小羊皮的手提包出门了。
去曲荷家楼下接到人,她对他这一身行头表达了由衷的称赞,戏谑道:“几天不见,你好像变得更美了。难道是伪娘也需要男人的滋养吗?”
哪壶不开提哪壶!丁厌斜睖她,“你最好不要跟我提这件事,我还膈应着呢。”
“膈应什么?那是你自找的啊。”曲荷新奇地问,“你想起来没有,对方到底什么人?能让你这个铁血直男心甘情愿和他上床?”
“说了是我喝断片了,压根不记得跟谁走了。”丁厌对着小镜子补了补唇釉,叹息道,“我最近三个月都不会再喝酒了,太可怕了。”
曲荷:“那你岂不是什么感觉都没有了?”
丁厌认真寻思,抿了抿嘴唇,拧上唇釉的盖子放回包里。“是的,我什么都不知道。我这几晚做梦,都梦见我得病了,我妈又哭又闹阻止我爸把我赶出家门。”
“不至于,哪会那么倒霉啊。”
“我也觉得不至于,带我开房那男的好像蛮有钱的,我后来上网查了那家酒店的价格,一晚上3000块,这种消费水平,染了病出来报复社会的概率不高吧?”说完,丁厌仍旧不高兴道,“可我也不敢粗心大意啊……哎。”
他没告诉曲荷那个人送他衣服的事,这种细节犯不着讲给吃瓜群众听。
“可怜的丁厌,”曲荷朝他张开双臂,“要妈咪抱抱你吗?”
“才不要,”丁厌撇嘴道,“系好安全带吧你。”
***
李芃芃快要满5岁了,还在上幼儿园,她有1/8的英国血统,这点基因不多不少地为她稚嫩的小脸增色不少;她的鼻尖比普通小孩挺翘,颅骨饱满,眸色浅,活像个会说会笑的瓷娃娃。
这个周六,小叔带她来上手工课,她跟着老师学习用粘土做玫瑰花,可惜她的手太小了,做出来的花儿皱巴巴、软塌塌,不如老师做的示范品那么精美。
但她是个知足常乐的孩子,对自己一个半小时的劳动成果甚为满意。一边走,一边举着它炫耀。
她喜欢周六,更喜欢晴天,而这恰好是个晴朗的周六,所以她的心情如同手里的花儿一样美丽。
妈妈说要善于分享,此刻她想要把这份美丽的心情分享给周围的人。
李芃芃跳下台阶,张望着这条热闹的小街,行人熙熙攘攘,唯有街角的那间咖啡馆还算悠闲自在。围着花草的露台上坐满了低头玩手机和自拍的客人。
紧接着她眼睛一亮,心里有了主意。
妈妈说过,她还是小朋友,没有能力为自己做主,如果她要做一些从未做过的事,必须先经过身旁大人的同意。
李芃芃扭头,顺着成年男性修长的腿往上望,与身后的楚瀛对视,问道:“小叔,我能把这朵花送给那边的姐姐吗?”她抬手指着咖啡馆的方向。
楚瀛笑着问:“你不留着送给你妈妈吗?”
妈妈说,虽然是同一对爹生娘养的,但小叔是帅哥,爸爸不是。李芃芃倒不知道什么叫帅哥,但她每次看到小叔的脸,都会觉得很开心。尤其是小叔笑起来,好像全世界都明亮了!
“我妈妈不喜欢花,她喜欢钱。”
楚瀛被她的答案逗笑,首肯道:“好,你去吧,跑慢点。”
丁厌玩够了手机,咬着吸管盯着街对面的商铺发呆。他和曲荷逛了两小时,就买了一版转换插头和一口迷你电饭锅。
曲荷的消费观与他不同,她喜欢精打细算,货比三家;对时尚美妆不大感兴趣,穿衣打扮更追求舒适。
丁厌被拿铁的甜度腻到,看了眼手机。奇怪,曲荷去个卫生间怎么这么久?是不是生理期到了,需不需要发消息问问她?
他慢悠悠地思索着,突然间,一只小手拍了拍他大腿。
丁厌转过四分之三的脸,垂下视线——
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站在他前面,她只比桌子高一点点,穿得像朵红白相间的蘑菇,意思是超级童真超级可爱。
丁厌却吓得呼吸一窒、心跳骤停了。
——这是李芃芃!他老板李琰视若珍宝的独生女!因颜值超高、个性乖巧,每次去公司都会收获一帮马屁精的吹捧。
丁厌冷汗直下,后背发毛,眼睛四处搜寻李琰的身影。
这一带是市中心最为繁华热闹的商业区,有几家大型商场,李琰住的小区就在这附近。他以为周末人多不可能那么凑巧撞上……不对!即使撞上了,也不该一眼认出他啊!
“姐姐,你很漂亮,这朵花送给你。”李芃芃腼腆地向他送上一支歪歪扭扭的粘土玫瑰。
等等,她叫我姐姐。
她没认出我!她叫我姐姐!
丁厌用盈盈笑意掩盖虚惊一场留下的余悸,他收下玫瑰花,说:“谢谢你,好漂亮啊,这是你做的吗?”
“嗯。”李芃芃大约是被他女装美到了,双眼羞怯地偷瞄他。
“你怎么一个人,你家大人呢?”丁厌用女性特有的纤柔腔调问。他没能在目之所及处找到李琰的踪影,又不见阿姨跟着她。这小孩该不会是走丢了吧?他阴暗地想。
“在那儿!”李芃芃随手一指。
丁厌的目光随她肉乎乎的手所指的角度看去,一道颀长挺拔的身影在人群中脱颖而出,朝这边走了过来。
这也不比李琰本人出现好多少!
丁厌想跑,但已然迟了。昨天才见过面的年轻男人姗姗走近,他穿着件黑色的机车夹克外套,带些混血气质的英俊脸庞引起了旁边一桌都市丽人的交头接耳。
“抱歉,这是我们家小朋友。”
“小叔!”李芃芃靠着楚瀛的腿,熟练地撒娇。
“她很可爱。”丁厌说。他收回的冷汗再次渗出,心中划过一排密密麻麻的祈祷词:拜托拜托拜托拜托拜托拜托拜托拜托,别认出我别认出我别认出我别认出我别认出我别认出我别认出我……
“你一个人吗?”楚瀛问。
“我还有个朋友。”丁厌瞄着曲荷位置上的那杯没动过的咖啡。啊啊啊这个女人怎么还不回来!
楚瀛注视着他的脸,眨了眨眼,“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我觉得……你长得很面熟。”
“呵呵……这位先生,你一定是认错了。”丁厌娇声笑道。
“可以交个朋友吗?”对面伸来一只干净而骨节分明的手。“我姓楚,楚瀛。”
李琰的前夫也姓楚,李芃芃还叫他小叔……他是李琰前夫的亲弟弟!搞了半天是这么回事啊!
丁厌的脑海中冒出数以万计的感叹号。他看了看那只手,委婉地表示拒绝道:“我男朋友要过来啦。”
赶紧给老子滚啊你!长得这么帅还天天在街上晃,被曲荷那个颜控看到还得了!
“诶,这帅哥是谁啊?你朋友吗lily?”清亮爽朗的女声如平地一声惊雷般在耳边炸开。
曲荷的双手还带着清洗擦拭过的湿意和白里透红,她大大咧咧地在座位落座,端起咖啡嘬了一大口。
楚瀛的目光从曲荷的脸回到他身上,饶有兴味道:“……朋友?”
丁厌无语了,如果做得到,他真希望找条地缝钻下去。
曲荷对他的窘迫一无所知,抱着看好戏的心态观望,眼神中充满疑问。
这时,轮到机灵的小天才李芃芃发言:“我小叔想跟这个漂亮姐姐交朋友。”
“噢……”曲荷发出夸张的恍然大悟的声音,她一抬下巴,指丁厌手里捏出汗的粘土玫瑰花,说道,“你连人家花儿都收了,就赏脸留给联系方式呗,lily大美人?”
这回是彻底下不来台了。丁厌心如槁木,然而……心理素质差的人是无法自由享受女装的!他镇定自若地拿起手机,摆出一副游刃有余、时常有此烦扰以致于缺乏耐心的神情,点出微信二维码递过去,冷淡道:“你扫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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