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榆城和父母住在一块的日子虽然温馨,但也充斥着许多让丁厌不堪忍受的矛盾。
比方说他妈在一个月之内就给他安排了三次相亲。小学英语教师啦、基层公务员啦、小康家庭的乖巧独生女啦;都是很好的女孩子,说话客客气气,对人笑脸相迎,可是一想到这是未来的妻子,丁厌全身心都写满拒绝。
他梦想中的另一半,该是火一样的人,热情洋溢、活力四射,像曲荷那样的。他妈听了气不打一处来,说机会在你手里,你自个儿没把握住,小曲那么能干的姑娘,能遍地开花吗?
丁厌不干了,说既然找不到,那索性不找了,打一辈子光棍儿也挺好。
他妈斩钉截铁地警告他,这不可能,不允许。事业家庭总得抓住一边,他铁了心不婚不育的话先挣个一百万给她看看。
一百万。丁厌拿起计算器算了算,以他现下的薪资,不吃不喝也得攒十多年,他坦白从宽:我做不到。
他妈说那你立马奋斗去,不然就安安心心的待在家里,等过完年大伯给你安排工作,再找个好脾气好的姑娘,结婚生孩子。
丁厌瘪着嘴回屋了,早知如此,他该答应和楚瀛一起飞走,反正都是卖身,卖给谁不一样呢,呜呜呜。
冬天室外乌云沉沉、天气寒冷,大家都变得不爱出门。丁厌的胆子还没肥到敢在爸妈眼皮子底下穿裙子出门蹦迪,只好终日缩在房间里和大熊连麦打手游。
他后来还是把闲置的游戏本转让给大熊了,象征性地收了2000块,使得二人的友谊从意趣相投的网友发展成了感情深厚的线下好友。
大熊听完他的倾诉,乐呵道:“莉莉,你这有点儿身在福中不知福了呀。”
“那这福气给你你要吗?”
“我要啊。我爸妈要是能给我置办大房子、车并解决工作,那我啥都听他们的,让我娶如花我也保证没二话。”
丁厌:“你说的轻松,你找的女朋友还不是美女……”
大熊:“那是我凭本事找的呀。其实你穿男装也好看,小蛮说你是时下最流行的柔弱美少年,如果去参加选秀估计能圈一大票妈粉管你叫女儿;所以你应该是不愁找对象的,你赶紧找一个堵上你爸妈的嘴,所有烦恼不就都迎刃而解了吗?”
“你不懂,除却巫山不是云,被心爱的人甩掉这件事让我深受打击,想封心锁爱了。”丁厌低落道。
“哪儿那么夸张,我看你出去旅游和买东西那些,不高兴得红光满面吗。你这就是冬天到了,容易e,吃两顿好的,啥事儿都没有了。”
“好吧……那我下了,去吃点好的。”
“行行,你去吧。”
丁厌退了游戏,摘掉蓝牙耳机,耳朵被塞得很痛。
事实证明大熊是正确的,他打车去市中心最贵的餐厅搓了一顿,把那2000块花光,还倒贴了酒水钱,真就快乐多了。别人他不知道,但他的快乐的确是可以用钱买来的,如果有花不完的钱就好了。
不过这注定是痴人说梦。
丁厌溜达到初中学校周边,这条位于居民楼背后的长街完全没变,还是又破又旧,充满杂乱的烟火气息,掉光叶子的枫树张牙舞爪地伫立在砖墙下,还没到放学时间,校门口异常冷清。
他走进一家没听说过名字的奶茶店,点了杯销量最好的招牌饮品,坐在窗边窄窄的长桌上,发呆地嘬着吸管。入口的那一瞬间,他被糖度甜得浑身冒出鸡皮疙瘩。
原来他已经过了喝高甜度饮料的年纪了。
丁厌当着奶茶店老板的面也不好意思扔掉那一大杯,只好走出门找个大垃圾桶。店铺的进出口是一扇仅有两人宽的小门,他往外走,一个男人正要往里走,他主动侧身让过,却被人按住了肩膀——
“哟,怎么是你啊?”
他一抬头,是张既陌生又熟悉的脸。丁厌回忆了两秒,脑海里浮出一个名字:秦丞。
“这才几年没见,就不认识我了?”秦丞笑着,身上一股烟味。
丁厌冷淡道:“哦,是好久没见了。”
“别慌着走啊。”秦丞拽着他回到奶茶店,还招手和服务台里的老板打招呼,介绍道,“那是我高中同学。”
又向老板指丁厌道:“这是我发小!和咱们一个初中的,那会儿可多女孩追他了。”
“我还有事呢。”丁厌想走,胳膊被人拉着,烦躁感油然而生。
“慌什么?咱俩聊聊呗。”秦丞手劲大,硬生生拖他回桌前坐下。“我来接我表弟下课,这小子都初咖鬼混,他爹让我看着他点。你呢?你来这儿做什么?”
“我跟你有什么好聊的?”丁厌光明正大地扭开脸。
“那我直入正题了。赵玥是我妹妹,不过她没在榆城长大,我跟她没见过几面,所以谈不上多少情分。”秦丞点了根叼在嘴里,白烟徐徐喷出,“但做哥哥的嘛,哪儿有看着妹妹受人欺负的。”
又是这回事。丁厌没给眼神,也不吱声。
“咱们也是那么多年的交情了,你看你是不是该给我个解释?你是看我不顺眼才刻意给我妹妹难堪,还是怎么着的?”
“我没想给你妹妹难堪。”
秦丞在烟雾缭绕下眯着眼,问:“那你是怎么个意思?嫌她配不上你啊?那你可以好好说嘛!你知道她回家哭了多久吗?她说她活了二十多年还没被人那样羞辱过!”
“改天我会跟她道歉的,”丁厌假装拿手机看时间,“我真还有事,先走了。”
他起立一走,就听身后的人怒喝道:“站住!”
秦丞:“你能有什么事儿?我可听你妈说了,你辞职了没工作。丁厌,你说你也二十五六的人了,能不能像个爷们儿有点担当啊?”
“你要担当是吧?”丁厌转过身来,抄起那杯没喝完的奶茶,撕开封口,倾斜杯身倒在秦丞的头顶上,淡咖色的茶味牛奶淋了对方一身。
他把倒空的杯子丢进垃圾桶,两手抄进衣兜里,说:“不好意思啊,我这颗软柿子,没那么好捏。”
当丁厌走出奶茶店十米远,仍能听到后方秦丞破口大骂问候他全家的吼声。
对赵玥的爽约也好,泼秦丞奶茶也罢,这些叛逆的恶作剧是他作为一个幼稚的,不像大人的儿子,做出的微不足道的反抗,他何尝不明白这是荒谬可笑的、不成熟的,但是他仍然做了。
要打要骂就冲他来好了,被打一顿也比受窝囊气好。
丁厌在天黑前回了家,他爸妈在客厅里看电视,等他换好拖鞋过来,招手叫他把切好的水果端回房间里吃。
他心里有鬼,声称吃不下了,躲到卧室玩手机。
楚瀛:[视频]
这一个月以来他们联络的频率是两三天一次,就瞎聊,也不热络。丁厌点开看了看,那是只养在花园里的大鹦鹉,毛色华美、气宇轩昂,看体型和花色是国内禁养的那一类;他想起了楚瀛的微博头像,是它啊!
这鸟够聪明,还会衔着一枝刚摘下的月季花,迈着步子在圆桌边缘绕圈圈,嗓子里嘀咕着什么,好似是哼歌,像极了卡通片里呆头呆脑的角色。
:这是你养的小鸟?
楚瀛:是的
:它会说话吗?
楚瀛:会唱歌
:那你改天让它给我唱一首
楚瀛:今天不行吗?
:今天我被人欺负了……没心情。
他绝不是有意撒娇或哭诉,只是凑巧罢了,他有话想说,楚瀛又恰好在。
一通语音电话拨了过来,他戴上耳机才接听,一阵风拂过树林的沙沙声响彻耳畔,伴随着清悦的鸟鸣。
“谁欺负你了?”楚瀛的语调悠然。
想到对方正坐在鸟语花香的庭院里享受生活,丁厌好生气,语气重了些道:“还不是上次相亲那件事。我今天碰到那个女孩的哥哥,他为了他妹妹被欺负的事情想教训我。”
“怎么教训?”
“我也不知道,所以我先下手为强,拿奶茶泼了他一脸。他好生气,要不是店里老板拦着,他大概是要冲出来揍我一顿的。”
“你还敢做这么大胆的事。”
“我怎么不敢了?我是有点笨,但我不是孬种啊,别人欺负到我头上我当然要刚回去!”
“好勇敢。”
丁厌周身弥漫着低气压的阴霾,沉声说:“你好像对我说的一点不感兴趣……”也不关心我。
“不,我是感到自己没有用武之地,有丁点儿惆怅。”
“啊?被欺负的人是我,你惆怅什么呀。”
楚瀛可能站起身走到了别的风声更微渺之处,耳机里霎时变得静谧。
“我惆怅帮不上你什么忙。”
丁厌不以为然道:“你又不在,怎么帮我啊。”
楚瀛:“针对这种人的办法是有很多的,只要你开口,我能够办到。但是我发现你其实不太需要它们,你自己就能够解决掉你生活中出现的绝大多数难题,这很了不起,所以我失去了作用。”
“我能吗?”丁厌难以置信道,“我不觉得呀。”
他的人生庸庸碌碌、一团糟,正是他解决问题的能力低下造成的;楚瀛这么安慰他,也不会让他感觉好受些。
“你能的。虽然你爱哭鼻子,但你也会想办法;不想去的约会就想方设法地放鸽子,有人找你麻烦,你就先摆出自己不好惹的架势。尽管不是全部奏效,又或者会带来更多麻烦,可是这些都足以说明,你并非逆来顺受的人。”楚瀛说,“而有许多人连这个程度都做不到,他们遇到困难只会想:有谁能帮帮我。”
“我也希望有谁能帮我,只是没有这样的人啊。”丁厌鼻子一酸,又想哭了。“而且就算你这么说了,我还不是被你算计着去参加了不想参加的宴会、收了你的礼物……你不要强行表扬我了,我知道我是废柴,超没本事的那种。”
楚瀛不明显地笑了笑,说:“你要这么想也可以。这地球上的生物就是有强有弱,但弱也没关系,倘若你希望被保护,我就买明天一早的机票飞去找你。”
“我不希望!我也是个男的,有自尊和自信,谁要你保护啊。”丁厌赶快略过这个话题,一时间却又想不起还能聊什么,只得逃离。“我妈叫我吃饭了,拜拜。”
“嗯,改天让chc给你唱歌。”
语音通话结束。丁厌长吁气,告诫自己今后少跟楚瀛谈心,这个男的实在是……无法用语言形容。
说温柔,那是绝对是伪装。不好说,不好说,要远离……远离……
他这边刚一闭嘴,就有人硬邦邦地敲响他的房门,门外他妈冷冰冰地说道:“丁厌,你出来,有话跟你说。”
从小时候起,丁厌就很怕被他老妈戳脑袋,涂着指甲油的尖尖的食指,像钻子似的要在他的头皮颅骨上开一个孔,把说教和洗脑全部灌输进去。
好害怕,仿佛他真的只是块不可雕琢的朽木。
他二十五岁了,但妈妈依然会用这种手势教育他,“丁厌啊!你多大了啊!还跟人打架!你是想气死你老爸老妈吗?”
“我没打架。”他四处躲闪那截无所不在的手指,“是他拦着我不让我走,我难道由着他为难我吗?我不泼他,他就觉得我好欺负,要是他反把我打一顿怎么办?”
“你少瞎说!人秦丞多懂事一孩子,成熟稳重,能跟你动手?”
“你又不是他亲妈,你能了解他多少?他初中起就是学校里惹是生非的一把好手,他打过的架还少吗?他那档子破事儿我比你们清楚多了,我才不会跟这种人有交集。”
“那人家现在也成家立业快当爸爸了,你呢?你看看你?你有什么?”
“你又拿我跟别人比!”丁厌快忍不下去了,“他们是他们,我是我,你这么看不上你儿子,当时为什么不再多生一个?”
“你以为我不想啊?我要是生的出老二,你能有今天的好日子?你这孩子就是不识好歹你……”他妈也给他气得七窍生烟,眉眼间净是疲惫。先顺了顺气,才道:“你做的事、说的话,就不像个二十多岁的人!”
丁厌耐心耗尽,说:“随便!我没错!这回邱阿姨一家子都被我得罪光了,你们以后也别跟他们家来往了。”
他妈扶着额头,快被他气到晕厥,可这是含辛茹苦养了二十多年的宝贝儿子,站着个头比她高出一大截,打也不是骂也不是,更不能拿着扫帚赶出家门。冤家!她真是生了个讨债鬼!
“我实话跟你说了吧。你上高三快高考那阵子,你外婆病危住进了医院,我和你爸在外地出差赶不回来,请护工吧放心不下,你那大姨和姨夫也指望不上;后来你知道是谁去医院守着你外婆的吗?是你邱阿姨。伺候病人是多苦多累的活儿你能想象吗?你邱阿姨忙前忙后,端屎端尿,每天还煲汤炖补品,硬撑到我们忙完赶回家。人家对我们,那是有恩情的!你个小孩子你懂什么?你脑子里就只有游戏、花钱、谈恋爱!”丁厌微哂道:“是是是,但凡是个人,都对咱们家有恩情,我看我这辈子什么也别干了,就跟着你们一起还人情债吧。”
“你是该一起还!这世上的事儿,都是一报还一报,你出去混也迟早是要还的。甭废话了,我和你邱阿姨商量好了,后天圣诞节,外边热闹,咱两家人凑一桌吃顿饭,你该道歉就道歉,该赔罪也别端着。”
“我不去。”
“你不去以后就别管我叫妈!”
“妈,你怎么这样啊?你非得让我难堪,你就满意了吗?”
“这叫做人留一面,日后好相见。你不给别人留面子,倒总想着别人给你面子,你以为你有多金贵?这事儿就这么说定了,你要有异议,趁早收拾东西有多远滚多远,过年也别回来了,咱家没你这个人!”
房门“砰”地关上,像坚硬地拳头砸碎了丁厌的胸骨。屋外延续着他妈把电视声音开到最大的声响,掩盖住了低低呜咽的啜泣声。
他爱哭这点是遗传了母亲,一激动就容易泪失禁。然而此时此刻,他半点泪意也无,只觉得浑身都疼。
丁厌再三思忖,终于是走出了房间。
他家是二百多平的平层,从他的卧室去客厅要走几十步。他一边走近,他妈一边慌乱地抽纸巾堵住眼泪。
“妈妈。”丁厌在她身前蹲下,握住她精心保养却依然爬满了皱纹的双手,“我错了,对不起。”
他妈适才擦过的眼角瞬时被泪水淹没。
“后天吃饭我会去的,你不要难过了。”丁厌将耳朵贴在她的腿上,接住她手里紧攥的湿润纸团,抬手徒劳地为她沾去眼泪,“我永远爱妈妈。”
母亲破涕为笑,眼尾的细纹如同湖水的涟漪轻漾着。
她的指尖带着最温暖宜人的体温,抚摸过他的耳际和发梢,“妈妈知道。”
圣诞节当天,大街上张灯结彩,橱窗里布置着泡沫雪粉和穿红袄的雪人麋鹿;喜爱热闹的年轻人们捧着节日限定红色包装的咖啡坐在街角畅聊,随处是打扮鲜亮的时髦女孩子。
丁厌穿着白色的加厚款毛衣,脖子套了条宝蓝色围巾,形单影只地逛着礼品店,为今晚要负荆请罪的对象挑选礼物。不是秦丞,而是赵玥。
听他老妈那意思,还是想撮合他和赵玥,因为赵玥是那些介绍给他的女方里,长相最清丽秀美的。
他妈是不折不扣的外貌协会,没生出个他堂姐丁茵那样的美丽女儿,是此生遗憾,所以儿媳妇想尽可能找个基因优良的;毕竟丁厌长得不差,要是结婚对象也在中上水平,妥妥能生出个绝美宝宝。
丁厌是无所谓宝宝不宝宝的,他对繁育后代没什么执念。再说长得好看也不全是益处,就他的人生体验而言,弊端也不少;或许是他的好看不够主流吧,假如他有楚瀛那种姿色,他在婚恋道路上怕是会比当下顺利。
他这长相也就讨小姑娘喜欢,一遇上家长,都觉得他肩不能提手不能扛,婚前体检得重点检查生育能力。可恶啊,可恶至极!
他闲逛了半日,最终买了一瓶香水、一支口红和一盒气垫。这几款是他用过的产品,还不错,希望赵玥会喜欢。
为表致歉诚意,他还写了张卡片塞进盒子里,并亲手包装好绿金色的外皮,丝带缠绕系出漂亮蝴蝶结。
这大抵是传说中的蝴蝶效应了,他当初保存楚瀛的照片时,压根没想到会有今日。
哎。有什么办法呢,自己挑起的祸端,只能由自己收尾了。
晚上吃饭地点定在一家本地酒楼,这家是丁厌父母最常光顾的馆子,装潢门面和价位都过得去,特色菜肴味道佳,老板也是老熟人,服务信得过;平时设宴款待亲友、交际应酬,都是极好的。
但对于丁厌就一般般了,他长了个外国胃,喜欢吃清淡生冷的食物,牛排只要三成熟,最爱生鱼片和挤了柠檬汁的海鲜;热菜只爱炖的,像重油的炒菜、红烧肉类,和一切麻辣口味的刺激性食物,他都无福消受。
可在他父母眼里,这只是他娇生惯养的表现,什么爱吃不爱吃的,挑食罢了,多饿几顿给什么都吃得下。
他对今晚要要见的人、要吃的菜都兴致缺缺,到点打车去了,还得在楼下等,做好请客吃饭的表率。
不到七点,秦丞一家人开着私家车到来,邱阿姨和她老公,秦丞和他身怀有孕的老婆,还有赵玥,不多不少满满五个人。
多年没见过邱阿姨,这一见,丁厌发觉她也没自己记忆中那么虚伪讨厌;说话很和气,捧着他的脸连声赞叹:“这小模样长的,比上中学时更标致了!你妈当初就该听我的,送你去学表演。”
可拉倒吧,就我这呆头笨脑的还学表演,还没出道呢先坑死自己了,丁厌讥讽地想;但脸上笑盈盈的领着他们一家子去了酒楼二层的包间。
饭桌上,他拿出礼物送给赵玥,女孩子先推脱说不必了,怎奈两家父母撺掇,于是她只好红着脸收下,算正式接受了丁厌的道歉。
但轮到秦丞就没这待遇了。丁厌脸色木然地瞧着人,连口也不愿开。
若说做男人就该胸怀坦荡,那该秦丞坦荡嘛,被泼被奶茶而已,多大点事儿。
他对秦丞的恶感并非只因那两三件事而起,打碎台灯推卸责任那次,不过是他决意与此人断交的导火索。幼年的秦丞是典型的孩子王,调皮捣蛋的暴力小男孩,每天捡根棍子东戳西戳,还打伤过他收养的流浪小狗;长大了也死性不改,从打小狗变成打女友肚子里的孩子,他讨厌这个人,从小就讨厌。
他就是记仇、小家子气,让他给这样一个人道歉,做梦。
这么一来,桌上氛围又陷入僵局,邱阿姨打圆场道:“小孩嘛,哪儿有不犯错的,我家丞丞也有错在先。又没人受伤,就泼杯饮料嘛,不至于不至于,哪犯得上用道歉这两字。”
虽然电视剧里总是上演泼水的情节,下属辞职前泼上司一脸水,情侣分手女的泼男的一脸水,陌生人吵架了也能端起一杯水就开泼。但当现实中真发生此类场景,那还是很难以让人接受的,跟挨了一巴掌差别不大。
所以秦丞没接话,静静地抽着烟。
丁厌想,看来我不说点什么是很难收场了。
“你太太怀孕了,你还抽烟?”他说。
秦丞不甘示弱道:“哟,你还关心起我老婆肚子里的孩子了?”
“诶诶,打住打住。”丁厌妈妈忙伸手按下这个危险的话题,“你俩都给我好好说话,别针尖对麦芒的,难看!小丞你把烟灭了,看在孩子的份上忍几个月,二手烟对孕妇和胎儿伤害太大了,你是要做爸爸的人了,肩膀上有责任,听阿姨的话。”
秦丞懒洋洋地摁灭了烟。
“好了好了,吃饭吃饭。”邱阿姨给丈夫使眼色,又和丁厌妈妈相视一笑。她用筷子给怀着身孕的儿媳妇夹了一块鱼肉,“灵灵尝尝这个,这家的鱼味道可好了。”
随着碗筷碰撞和一道道菜肴被夹入碗中,饭局总归是维持秩序进行了下去。
“你怎么不吃呢丁厌?”邱阿姨看他几乎没动筷,关切道。
“别管他,他就这德行。”丁厌爸爸黑着脸夹菜,横了儿子一眼。
丁厌妈妈:“他呀吃不惯太烫的,等菜放凉了他才愿意吃。我这儿子被我惯的不像样子,让你们见笑了。”
“这谁家不是呢,他们这一代独生子女的性格都怪着呢,哪儿像咱们那时候……”
他们有说有笑地吃着饭,丁厌却无聊得玩起手机。
恰逢此时,他收到了楚瀛一分钟前发起的位置共享。
隔着十万八千里跟我共享个什么劲,炫耀时差吗?
丁厌悻悻然地点开,先是疑惑,然后是不敢相信,最后诧异万分地皱了皱眉,放大地图再缩小,反复两次,才确认了对方的定位离他仅需20分钟的车程。
他退回对话框,打字问:???你竟然回来了?
对方正在输入……
楚瀛:吃饭了吗?
:算还没吃
楚瀛:有空吗?
:不算有空
楚瀛:能匀出时间吗?
丁厌抬眼望了望饭桌上的众人,敲出那个字时,心脏的悸颤牵动着手指微微发麻。
:能
楚瀛:在那儿别动,我去找你
人生中总有那么几个时刻,会盼望有人将自己从无望的低谷中拯救出来。烦闷的现实、枯燥乏味的工作、身不由己的聚会,想要挣脱阴沉晦暗的海底,浮上水面尽情呼吸,仿佛鱼也能摆动尾巴飞上云霄,亲吻空中的白鸽。
丁厌从前是万万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迫切地跑上前去拥抱一个男人。对方比他高,身材比他结实,一只手隔着衣料搂紧他的腰,竟让他感到呼吸困难。
楚瀛身上还是那股薰香的气味,松木般沉静,予人安宁,但体温又很灼热,像只炉子;丁厌被烤得面颊泛红,抱完忙把人推开了。
他只是觉得有人千里迢迢地为他而来,值得一个拥抱,仅仅是这样。真摩擦出火花反而很难收场,还是该保持距离,止乎于礼。
两人站在马路边,川流不息的车辆鸣笛,寒风凛冽,车灯与路灯交错的光痕映照着双方的脸,使得一切细微表情与暗流涌动的情绪都无处可藏,显露无遗。
丁厌:“你为什么会回来……”
楚瀛不答,只笑道:“你真的不知道?”
地球上有千万上亿种生物,人类却是当中最口是心非的那一种。明明我没有要你帮我,我明明拒绝了你;但是你来了,我还是会很高兴……
一股温热的洪流淌入心底。丁厌眼眶发热,只憋出一句“谢谢你”。
楚瀛的眸色浅,在潋滟的光影中流光溢彩,高挺悬直的鼻梁投射下的阴影里,微扬起的嘴唇问:“谢我什么?”
这种明知故问的游戏真没意思。丁厌不玩了,改问:“你不是要过完圣诞节才回来么?”
“之前是这么计划的,但计划只是计划,”楚瀛道,“走吧。”
丁厌避开对方想来牵他的手,支吾地说:“我爸妈还在上面……我们在聚餐。”
“可是你说你没有吃饭。”
“我没胃口,因为是和讨厌的人一桌……”
楚瀛:“那你是想我上去跟你父母打个招呼?”
“不不不!”丁厌吓得连连摆手,“我是骗他们说接电话才跑下来的……我要是一声不响地跟你走了,那他们会生气。”
“我们只是去吃顿饭,所以你只是离开你的爸爸妈妈几小时而已。”
哦对……他说的好对。丁厌再回想自己方才的思维,搞得好像楚瀛要带他私奔一样……
“那我给他们发条消息。”他迟钝地在手机上编辑短信——
:妈妈,我的好朋友来找我了,我陪他去办些事,晚上迟点回家。
“发好了!”丁厌开开心心地报告道。
楚瀛受他的笑容感染,挑了挑眉,替他打开车门,邀请他坐进去。
坐上车,丁厌如同去参加春游的小学生一般兴高采烈。这感觉很难形容,并非对目的地或旅途有何期待,而是能够脱离一成不变的环境、规则的束缚,这个行为本身就极具新鲜感和诱惑力。
什么乌烟瘴气的人和事,皆如窗外倒退的风景,瞬息间离他远去了。
“你怕冷吗?”开车的人问。
“还好吧,我挺抗冻的……”丁厌说。他也不确定,他又没有跑到冰天雪地里挨冻过。
问过他后,楚瀛打了通电话;语言十分简短,猜不出是在安排什么。
丁厌原想着,楚瀛作为一个不算铺张浪费,但却对钱有着破坏欲的富二代,大约会请他去什么格调高雅的奢华餐厅吃一顿烛光晚餐,以彰显浪漫情怀。
可对方的行事作风总能超出他的预期,居然开车出城带他来到了郊外的河滩边。
一下车冷风刺骨,丁厌惊讶道:“这种地方还有饭馆?”
“那倒是没有。”楚瀛锁上车门,领着他踏过荒草,往铺满鹅卵石的河岸边走去。
不远处的桥上灯光暗淡,下方的桥洞中坐着几名夜间垂钓的渔友,橘色亮光倒映在河面成了流动的碎金子,河上燃着一簇亮汪汪的篝火,赤红的火焰在风中跳跃;这幅动静相宜的景致让郊区的夜色不再那般寂寞。
丁厌开着手机的电筒打光,磕磕绊绊地跟在楚瀛背后,“你到底要带我去哪里呀。”
楚瀛:“就在前面。”
他要是个女孩,绝不敢大大咧咧地跟着男人跑到这种地方来,但这个社会男人活着也不大安全,只希望楚瀛不是变态杀人魔吧。
走近那丛旺盛燃烧的篝火,火边有一张桌板、两只箱子,和两把户外折叠椅,坐在其中一把椅里上的人看见他们,即刻起身迎上来;他戴着一了两句话便走。
丁厌张望着那人的背影,问:“那是谁?”“算是我的朋友。”楚瀛走到那两只保温箱旁,揭开箱盖,翻动着里面的东西。
丁厌也蹲过去,瞧一瞧到底有什么。
结果令他甚为惊喜,全是他喜欢的海鲜!有海胆、北极贝、蓝鳍金枪鱼、松叶蟹、牡丹虾……琳琅满目,每一种都料理好了盛在容器里,既能生食也能加工。
“都是今天下午才从北海道空运来的,你要是想直接吃也行。”楚瀛尊重他的意愿。
“你连我最爱吃海鲜都知道……”
“陪你吃过三次饭,连这都观察不到,岂不是太笨了。”
“如果不生吃,你打算怎么做?”丁厌问,“你还会做饭?”
“我会做饭,但我对口味不挑剔,能吃就行;所以你大概不能适应我做的菜。”楚瀛的饮食习惯意外的粗糙,可能和他把野外探险作为爱好有关。
说完,又开启另一只箱子。这边装的则是叫不出名称的配菜、调料和厨具等,还有一瓶未开封的白葡萄酒和两只高脚杯;这份深藏的精致昂贵,与昏暗杂芜的河滩格格不入。
楚瀛用冰块浸过的湿毛巾擦了手,然后挽起袖口。尽管切柠檬片、烧水、备菜这些不需要技术和厨艺,但他驾轻就熟的动作还是让丁厌看得目不转睛。
丁厌坦诚直言:“你和我想象中区别好大……”
“是落差还是惊喜?”
“不好说……”丁厌坐到椅子上,他一向是只管吃不管做的,火苗煨暖他凉凉的双手。“我对你的动手能力感到惊喜,但对你的厨艺感到落差……”楚瀛自己都那样说了,他可不敢再奢望烹饪后能有好味道。
这个男的又在暴殄天物……
倒不是埋怨,毕竟他是被请客吃饭的人,但稍稍有一些失落。
“之所以选在这里,一是因为我第一次来这座城市,不了解这里的美食和餐厅,相比互联网上的评价,我更信任自己的味蕾。二是我认为开阔的视野更有利于放松身心,而且我问了你,你说你不怕冷。”楚瀛把刷好调料的松叶蟹裹上锡纸,丢到火堆里烤。
此等野蛮的做法!丁厌担忧地望着那些鲜嫩的鱼肉,说:“你还是留些让我蘸酱油生吃吧。”
在火堆旁吃生冷的食物是前所未有的冰火两重天。但配上适口性很好的白葡萄酒,还算别有一番滋味。
他们拿着两条烤熟的巨长蟹腿庆祝了天主耶稣的诞辰。
丁厌咬着寡淡的蟹腿肉嚼了嚼,评价道;“你的手艺我只能说……很尊重食材原有的味道。”
楚瀛忍俊不禁,“你如果想去暖气充足的饭店里,在服务生的殷勤侍奉下大快朵颐,那我只有下次补偿你了。”
“你不会是故意给我下套的吧……”丁厌说,“要是我说好,你就又能请我吃饭了。”
“那你愿意满足我请你吃饭的心愿吗?”
“这么朴素的心愿我当然可以满足你啦。”
有一说一,丁厌还是蛮享受被人捧着的,他就是这么肤浅,怎么样啦。
消灭了那一箱子珍馐海味,还喝了不少酒,丁厌的酒劲又犯了。他不满地咕哝道:“你又骗我喝酒,自己不喝。”
“因为我要开车。”楚瀛大义凛然道。“你是不是想灌醉我,然后趁人之危?”丁厌稀里糊涂的,张嘴就来。
“嗯,有点想。”
丁厌:“你还敢承认!”
楚瀛:“你全都清楚,还自愿中招,这能怪我吗?”
然而对方什么也没做,只继续往火堆里添着柴薪。
“我是信任你才喝你给的酒……”丁厌又端起杯子干完了剩下的三分之一,眼神迷蒙水润。他眨了眨眼,依旧没有实感,也说不上危机意识;他真正害怕的,是失去对自己身体的掌控权,所以喝醉不是明智之举。
那假如是自愿的……自愿?他怎么会自愿和男人睡,不可能的不可能的。
唔好晕哦,不想了不想了。
见他这状态不宜久留,楚瀛来扶他回车上。
他不要人扶,自己摇摇晃晃地走到荒草丛里,楚瀛怕他再摔倒或崴脚,强硬地扣住了他的肩膀,牵引他走向停车的方位。
“你今晚感觉怎么样?开心吗?”楚瀛温声问。
“开心。”丁厌摇头晃脑,虚弱地说,“下次不和你野餐了,每次都喝醉……”
“那你愿不愿意奖励让你这么开心的我?”
丁厌穷尽思路解析着这句话的含义,并侧过脸端量身旁的人,旋即点了点头,“太高了你,头埋下来……”
楚瀛只想测试他的清醒程度,听了他说话,知道他醉得厉害,正想说“你还没告诉我你家地址”,却被一只手勾了过去——丁厌没等到人靠近,只好主动拽过对方的衣领,在那张很不赖的俊脸上印下一吻,“好了,就这样,不准得寸进尺。”
然后下一秒,双脚离地、身体腾空,他被人打横抱起,从夜风中过渡到暖和的车室内;他像件轻软的衣裳,温顺贴靠在椅背上,然后一具身躯压了下来,炽烈的亲吻落在他的眉心、鼻尖和唇齿间。
丁厌醉是醉了,但残存的神智尚且能让他明白这是在干嘛。
“就不能不做吗……”他娇声娇气地想躲,但那些细细密密的吻仿若是粘在他的皮肤表层,与他的触感难舍难分。
好吧,这应该是楚瀛的回答了。也能理解啊,男人嘛。
就是……楚瀛颈间的味道好香,随偏高的体温弥散在他的鼻尖。气味分子具化为一只小小的钩子潜入他的大脑皮层,挖掘出一段被他深埋在意识深处的回忆。
丁厌神游在记忆碎片的海洋间,被那缕香味勾缠厮磨,一幅幅愈渐清晰的画面呈现在他的眼前……
他猛一激灵,霎时间犹如被泼了冷水般惊醒,酒意挥发得无影无踪。
水雾融融的眼眸里露出恐慌,丁厌不敢置信地望着眼前的人,颤巍巍道:“那天晚上……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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