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了车,丁厌不愿动弹;楚瀛无法,只好下车换到另一边,开门要把他抱下去。丁厌扭了两下不依,但楚瀛力气真是好大,他担心拉拉扯扯被监控摄像头拍到,或引起邻居注意,最后还是自己双脚落地,勉为其难地跟在对方后头,走走停停。
楚瀛抛出诱饵道:“不然去逛街?给你买衣服。”
“不要!”丁厌硬气地说。
“那你要怎么样?你说说看。”
“我不要怎么样,我就是生气了,看到你就烦。”
楚瀛:“那我消失?”
“好啊!”丁厌道,“我数到三,你立刻消失在我眼前!三——”
楚瀛转头走向电梯。
“二!”
楚瀛进了电梯。
“一!”
电梯门关上了。
丁厌原地沉思:为什么我比他更像被甩掉的那个?
嗔怨不甘委屈一并漫漶胸腔,他疾步走入另一部电梯。生气!非常、极其、特别生气!
丁厌单独上了十六层,一想到楚瀛比他先到家,他还得看见那扇紧闭的门,就气得想哇哇大叫。王八蛋!宇宙第一王八蛋!
然而他才刚一迈出电梯,就被人拽住手腕子,拉进了昏暗的楼梯间——
门“吱呀”地关上,感应灯好似坏了,没能点亮;所有明亮光线被隔绝在外,冷冽阴凉的空气渗透进脖子。
——惊惧在一瞬间蔓延丁厌的全身,当那道高高的黑影欺身压来之时,他快要被吓得魂飞魄散。可落在他身上的不是拳打脚踢或冰冷的刀刃,而是一个凶横滚烫的吻。
他的两只手在第一时间被人钳住,熟悉的香味弥散四溢;身前的人好似使尽了浑身解数,亲得他头晕眼花,手指尖发麻。随后楚瀛收起了锋利的牙齿,换做绵密而温柔的啄吻着他的嘴角和下巴,丁厌漂浮到虚空中的意识瞧见他的脑子已化成了一滩浑浊粘稠的浆糊。
这个男的好会亲……还是香香的……
他在浓郁的暗色里幻想勾勒着对方的模样,高挺的鼻骨、湖水似的眼睛……
寂静之中,促乱的呼吸声相互胶着,连心跳也一并加速了。这是缺氧的缘故,丁厌想,嗯……必须是这样。
黑暗让人模糊了时间概念,待亲吻结束,他恍若隔世地眨了眨眼睛,近乎怀疑他们在这里站了一整夜。否则他的腿怎么是软的呢。
“可以不生气了么?”楚瀛问,带着狡猾而又不经意的讨好。
丁厌忸怩了好一会儿,说:“我要吃糖醋鱼。”他猜楚瀛不会做。
“那我试着做一下,但如果不好吃,你不能嫌弃。”
“我就要嫌弃!”丁厌音量虽小,却意志坚定。
“你忍心吗?你那天才叫我老公呢。”
啊啊啊!丁厌一拳捶到对方肩膀上,钻出昏沉阴暗的楼梯间,回到亮堂的走廊。楚瀛紧随其后,抓着他的胳膊,将他拧转成面向自己的角度。
“不过是叫你亲我,至于这么生气吗?”话虽如此,语调中却不含责怪,只有过剩的耐心。
丁厌算是看穿了。楚瀛这个人呢,知错还犯,屡教不改,但认错速度快,态度良好;你不和他计较,他就得寸进尺,非得做样子生气,他才会服软。多多少少是有些贱性的,呵呵呵。
“你对我不好!你不是真心喜欢我!”
对于他的蛮不讲理,楚瀛选择投降,说:“哪里不好了?怎么不真心了?你只管说,我改。”
“你不听我的话,还胁迫我亲你。”
“但我刚刚胁迫你,你好像还挺喜欢的。”
丁厌脸一红,“你看你!你又和我对着干!你就想看我生气!我下次再也不上你的当了!”
楚瀛仗着腿长,比他先一步堵到他家门前,不许他进屋。“去我家,好不好?”
“不好!我又不是没有家,干嘛非要去你家!”丁厌想把人掀开,可推了两次,推不动;他索性耍赖地盘腿坐到地上,抱着双臂道,“那我们就耗在这儿吧,你不让我进门,你自己也别想回家。”
“那好。”楚瀛为了和他平等地对话,也席地而坐。两人就这样把狭窄的过道堵得严严实实。
“我要向你承认,我是吃醋了。我不明白,为什么你害怕被别人知晓我们的关系;所以我需要你亲亲我,来确认你的心意。”
丁厌:“原因我在早上和你说过了,我想低调,不想暴露私生活。”
“但今天是意外,你和我都没想过会那么碰巧地遇上你的学长。他其实是在你后面出来的,所以我确信在你上车时他已经看见了。既然遮掩没有意义,你为什么还想隐瞒真相?你在担心什么?”楚瀛严谨起来称得上不依不饶。
“担心被人非议啊,还能担心什么?”丁厌觉得这么扯下去只会没完没了,“我发觉你这个人很爱疑神疑鬼。你是怀疑我暗恋我的学长,才害怕被他知道我有对象了?”
丁厌说完,自己都笑了,觉得很荒唐。“我是个胆小鬼,想尽可能避免有几率爆发的矛盾,你为什么理解不了呢?”
但他又有些许明白,为何楚瀛理解不了他——因为他们的生活是如此天上地下,云泥之别。
他的确不能算作常规意义上的底层穷人,甚至于像丁茵说的,他过着百分之九十的人难以企及的生活,没有资格被称作普通和平凡。可他依然是在平庸这个标签下成长起来的人,许多时候缺乏自信和底气。
比方说楚瀛虽然会在莫名其妙的地方吃醋,却从不介意他穿很短的裙子出现在外人眼前,或在网络上展示自己。
而同样的情况代入自己身上,他却做不到。他和曲荷在一起时,总免不了患得患失,他像所有男人一样,见不得女朋友穿性感张扬的衣服,不想她和别的异性接触,希望她的光芒不被人窥见,永远只属于自己。
这才不是什么占有欲作祟,而是骨子里的自卑和怯懦。大自然里的雄性动物需要靠炫耀美丽的羽翼、相互搏斗、残酷竞争来显示自身的优异剽悍的基因,并以此赢得雌性的青睐,获取交[]配权。
人类同样如此,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只有对自身不自信的男人才会想要把伴侣关在家里,不给别人看见;因为美丽的她必定会引来竞争对手,要杜绝她受到更优秀的男性吸引,从而抛弃自己的可能性,就只有剥夺她和其他男人接触的机会。
他有时换上女装和曲荷去逛街,会刻意把自己往妖艳招摇的风格打扮,他希望男人都来看他,而不要注意到曲荷;因为他真的没有信心能留住她。
只能说这段恋情的终结是种必然,他配不上她,她随时能抛下他,去追寻更好的未来。
但楚瀛和他恰恰相反。楚瀛是舒展自信的,那种既不畏首畏尾,也不会因小小细节艴然不悦,很是胸有成竹的松弛感,令丁厌羡慕极了,他一辈子也做不到。
若是在此基础上追溯更深层次的原因,只能解释为他害怕。曲荷甩掉他这件事,尽管不会影响到他的日常生活,更谈不上情感创伤;但依然在他的人格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迹。
他不会再得意忘形地到处介绍这是我的女朋友/男朋友,哪怕ta们无比优秀。因为ta们是自由的,可以随时弃他而去。
哪一天楚瀛像曲荷那样,对他感到厌倦,或有了新的追求,他又会变回一条没人要的可怜虫,认识的人、不认识的人,全都不分当面背后地看热闹,讥诮嘲弄、挖苦贬低。
包括他的父母和亲朋好友,大家都巴不得他受苦受难,想看他被打断骨头在泥潭里挣扎,好似有一天他能被磨难点化,涅槃重生,脱胎换骨。
可是他不会的,他是软骨头,被多敲打两下就会真的碎掉,所以他只能过着得过且过的生活。谁不想变强壮变勇敢,变得无坚不摧、顶天立地,可他就是做不到啊。
丁厌磕磕巴巴地说了好些话,也不知道究竟有没有表达清楚意思。
“……我懂了。”楚瀛道,“不如你也听听看我的想法?”
“嗯……”丁厌安静地闭了嘴。
“我不评价你的前女友和你分手是对是错,但你也明白,她是个独立的成年人,她只是做了她应做的抉择。这件事已经过去了,不要让它再影响到现在的你。”
“而我,”楚瀛笑着说,“我觉得你的顾虑,仅仅是因为你还不够喜欢我。所以流言蜚语、他人的眼光、缺乏安全感等等的这一切,都能成为横在你面前的阻碍,影响你接受我。”
丁厌不否认楚瀛说的对。他喜欢过人,知道“喜欢”和“爱”是种什么样的体验,是赴汤蹈火、舍身忘死。他对此刻他面对的这个,尚未产生那么炽烈汹涌的感情。
“但你不喜欢我,我也没有什么办法。我只有再接再厉,争取让你早日喜欢上我。”楚瀛眼睛里并无气馁或沮丧之意,仿佛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我有一个问题……”丁厌扬起脸问,“你执着于让我喜欢上你的原因是什么呢?成就感吗?”
“第一个原因是,你好看。这世界上好看的人很多,但你恰好长到了我的心尖上,所以那天晚上你喝醉了缠着我,我没能推开你。”
“第二个原因是,你的个性不可思议。你几乎从不掩饰情绪和心中所想,我想象不出你是怎么长大的,你身边一定有很多人爱你,这很吸引我。我是不缺少逢场作戏的对象,但我周围的大部分人被虚伪做作贯穿了一生,很无聊。”
“第三个原因,在熟识的过程中,我发现我们的性格很互补,很契合;你想要的,正好是我有的。所以……我找不到我不喜欢你的理由。”
丁厌噗嗤笑出了声。不是因为这番话使他感到可笑,而是他们俩还坐在瓷砖铺就的走廊上。
有家不回,狼狈地坐在家门口互诉衷肠,好滑稽,好蠢哦。
丁厌越想越好笑,笑得倒去楚瀛身上,反正对方能稳妥地接住他。
他像是回到了小时候,还能肆意随地打滚的年纪,被纯粹的快乐包围了。楚瀛不知道他在笑什么,但看到他的笑容也不觉被冒犯,托着他的手不经意间碰到他的腰。
丁厌怕痒,笑声遽变为尖叫。
突然电梯门开了,上楼送餐的外卖员循着门牌号找来,不慎与他们面面相视。空气乍然凝固,他们拍拍灰尘爬起来,灰溜溜地进了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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