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正式接受自己有了男朋友以后,丁厌就不是很喜欢周末了。
这件事得从头说起。
众所周知,他当了二十多年的直男,在26岁生日的当天,才意识到自己被掰弯了。
他的男朋友,高大英俊,年轻富有,家教良好且见多识广,是千万里挑一的优质人类。——只有一个问题,也是最致命的问题,他对他没感觉。
此处提到的感觉,就是指身体上的性吸引力。虽然不讨厌不反感,但要他热情似火、胶漆相投,那他也确实提不起劲……
事情的转机发生在某一个周六。
丁厌在衣帽间试穿一件刚收到的古董浴衣,这是楚瀛在伦敦一场小型拍卖会上竞价所得,具体价格他不清楚,但料想也不会便宜。
19世纪的欧洲曾小范围地流行过日式和服,有别于传统和服的繁复考究,欧洲人喜爱的是它雅致精美的刺绣和垂直的衣襟、宽袖带来的含蓄与神秘感;于是诞生了这种只作为睡袍的改良式浴衣。
楚瀛拍下的这件保存很完好,里衬雪白,外衫是很浅很嫩的樱粉色,下摆染绘着蓝绿相间的山川河流,古典的飞鸟与冶艳的花枝,景致极美。
毕竟是一百多年前的衣服,丁厌起初穿上时还有些心理因素作祟,可一上身站到镜子前,他真是被美到晕眩了。
浴衣并不突显线条,与他平坦纤薄的身材高度适配,他的头发几个月没剪短,只修过型,过长的发尾柔顺地搭在颈间,搭配长袍已有天然的秀丽柔美之感。这一件的半幅带已遗失,敞开的衣摆长至拖地,走动时会露出若隐若现的脚踝,如此粉嫩的色彩历经百年还能炫丽如初,将他的皮肤衬得剔透雪莹。
不得不说,楚瀛的品味是真好啊……
丁厌在穿衣镜前面转来转去,拍了几张侧身照做纪念和参考。迟疑再三还是决心先不发给楚瀛了,留作惊喜吧。
“喵……喵嗷——”罐头循着主人的气息,猫脑袋顶开更衣室虚掩的门,探头而入。
丁厌把它抱起来,单手搂着它的前肢,又对镜拍了几张。松垮的睡袍和睡眼惺忪的猫,多么慵懒性感,他自己都快陶醉了。
罐头对气味很敏感,大概是不喜欢古董衣物上陌生的味道,嗅了嗅后突然挣扎着想跑。
丁厌一面要拿稳手机,一面又不想轻易放走它,于是悲剧就发生了——
罐头在他的脖子和小腿肚上各挠出一道伤口,仓皇地逃跑了。
“嘶……”丁厌的腿和颈侧火辣辣的疼,他没去追猫,留在原处摸索伤口,皮肤红肿破裂,果然出血了。
他拍下照片发给楚瀛,愤愤打字道:我试你买的衣服负伤了
楚瀛:它不是不挠人吗
:应激吧
楚瀛:嗯,痛吗
:当然痛啊!你好冷漠……/发怒
楚瀛:我很快回来了,帮你上药
:/右哼哼/右哼哼/鄙视/鄙视/鄙视
丁厌留着那两道血痕没管,坐到自家沙发上玩手机。
玩了几分钟,还是觉得楚瀛的态度有问题。那明显是在嫌他娇气吧!
你对我冷淡,那我也不理你了。丁厌打定主意。确认关系后,他家的门锁录入了楚瀛的指纹,楚瀛也给了他自家房子的备用钥匙。
他裹着浴袍躺在沙发里,听见人进门,硬是没抬眼皮没支声。
楚瀛走到沙发前,手里拿着刚在楼下买的酒精消炎药和棉签,沉默地坐到地毯上,手探向他的膝盖,先碰了碰征求他的意见,没等到他反抗,便轻柔地从层叠的衣裳里托起他的一条小腿。
但不是这边。
丁厌这才漫不经意地抬起自己的另一条腿,习以为常地搭在对方的手臂,撩起眼皮道:“是这边。”
楚瀛也不多言,只提醒他会有点痛,忍忍。
凉悠悠的酒精渗入伤口,丁厌宛如踩到热炉灶上的猫,惊吓得收起腿,然后气哼哼地下了沙发,躲进衣帽间。
楚瀛紧跟着走进来,对这场莫名其妙的捉迷藏产生惑然。
丁厌退到衣柜边,离镜子很近,恰好能瞥见自己绮丽的侧影。
“好了,快过来。”楚瀛不再走动,只朝他招手。
逗猫吗你,丁厌不理睬。他做了二十多年男人,自然十分了解男人的心态,所以他盯着对方的眼睛,故意松动了半侧衣襟,露出一片莹白圆润的肩头和一条细细的内衣肩带。
垮下的衣襟堆叠在臂弯里,贴肤的洁白蕾丝露着一边角。如愿看到楚瀛的目光变了,他再佯装不小心地扯起衣襟合拢在胸前。
这次那只手伸来的速度太快了,他还未看清,就被人搂着腰拉到怀里,衣衫如花瓣般抖开滑落,展露出馨香白嫩的蕊心。
“不行……”丁厌挣脱开束缚,攥紧了衣襟穿回原处。他说:“你还没给我上药呢。”
他脖子的伤痕不深,尖细的爪印浸着鲜红,楚瀛想也不想,扣着他的肩膀吻上那块皮肤。
然后他们就在房间里待满了一下午。
由于是对着镜子,丁厌不可避免地要直面镜中的自己,他的手和腿都很漂亮,细细白白,缠着别人宽阔的背脊,缠着精悍劲瘦的腰身,那画面堪称活色生香,可比电影有冲击力多了。
然后心跳频率和体温一并升高,令人昏聩的燥热从胸腔和耳后扩散至每一条神经。
事后丁厌感慨万千,他也不愧为世间少有的奇葩了……
第一次和男朋友()有了感觉和兴致,居然是因为能欣赏自己的艳色。
因为过于羞耻怪异,所以他从未把这件事告诉楚瀛。他也从不敢说他对楚瀛的腹肌和完美身材毫无兴趣……每次他都是闭着眼脑补自己被……
但楚瀛是何等聪明之人,没多久便觉察出其中的微妙异样,多番尝试得出结论后,对方在卧室的天花板装了一面完整通亮的镜子,方便他更直观地观赏。
丁厌一开始是拒绝的,不过后来发现有镜子自己是会更……一点,于是日渐食髓知味地接受了。
说回周末。
他对目前的工作拥有极高的热忱,连加班都不觉苦了(加班工资很厚道),工作日总是忙得脚不沾地,回家倒头就睡。
所以平日欠下的都要在周末补回来。
楚瀛这种闲散无忧的生活方式,本就会积蓄许多无处发泄的精力,以前还会靠户外运动疏解,现在就只沉迷于拿他解闷了。这样一来,丁厌的周末算是彻底荒废,本来睡足了觉,该打扮打扮出门玩儿,浪一浪;但每每化妆期间就会被人抱着或扛回卧室,然后……然后就出去不成了。
他觉得自己的作息不是996,却胜似996;听了他的怨言,楚瀛说:“你要是不介意,我可以付比你工资高十倍的价钱。”
丁厌本想说你给钱我干嘛要介意,可仔细一想,他要是收钱,那不就真成卖身了吗。
他气得打了楚瀛好几下,“你就会拿我寻开心!讨厌你!”
楚瀛捧着他的手,紧皱的眉头间竟有那么一丝丝卑微,温声和他商量道:“别去上班了,可以吗?”
“不可以!”丁厌果断道。
他并非是要靠工作实现自身价值和理想的人,如果是以前那份工作,他可能不会拒绝得如此果决,但现在的公司他很喜欢,环境松快,时间灵活,同事又那么好,他天天都开心死了,怎么能为单单一个楚瀛就放弃这些呢。
然而楚瀛深感不公,说:“可我是为了你放弃了原来的生活留在这里的。”
谁叫你要喜欢我的……丁厌心里想着,但这种话无论如何也不能明面说出口,太缺心少肺了。他反过来哄着对方道:“我周末的时间都是你的呀,你要再不满意,那我也没办法……”不,丑话还是得说在前头,他补了一句:“不然我们只有分手了。”
楚瀛想了想,终于是妥协了,因为也没有别的路可走。
可脾气和心气还是难以克服,所以他在室内点了一根烟,透过烟雾端量着丁厌的脸,慢慢说道:“你……的确是有嚣张的本钱。”
“你才嚣张!”丁厌捡起他的上衣丢给他,把他往外赶,“不准在我的房子里抽烟,出去!”
楚瀛侧肩躲开,瞄准时机一把将人拽到身前,含着一口烟去咬那两片嘴唇。
丁厌没能跑掉,被喂到嘴里的烟呛得直咳嗽,他哇哇大叫着抓住楚瀛,也张嘴咬回去——
咬的耳朵,软骨脆脆的。尽管楚瀛没叫痛,但他依然不敢咬得多用力,完了还骂道:“你是小学生吗!好幼稚!我不跟你谈恋爱了!”
楚瀛的右耳垂赫然留有他的牙印,笑出声道:“是是是,那分手吧。”
“你敢!”丁厌瞪眼道,“只有我才能提分手!”
这一回合,楚瀛甘拜下风了,点头道:“行。”
不三不四的冷战持续到饭点。丁厌肚子一饿,什么骨气都没了,一想自己到底是占上风的,便主动给台阶,凑上去抱住对方的肩膀,“我们晚上吃什么呀?”
“你想吃什么?”楚瀛并不和他斗气。
丁厌从善如流地掏出手机找评价高的餐厅,可惜还没看两家,就被他老妈的来电提示打断了。
“妈妈……嗯……什么?啊?真的假的?不是吧……可是怎么会呢?哦……”
他花了五分钟讲完这通电话,久久没出声。
楚瀛:“出什么事了?”
“我姐姐……”丁厌握着手机转过身,发怔道,“我姐姐和姐夫……他们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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