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首饰盒22

    餐厅开业在即, 丁茵白天忙着招人培训,晚上还要留在后厨,和林睿讨论菜单和试吃新菜品。

    她着急让丁厌回来帮忙, 是这些天每晚为了试菜而加餐,体重猛增了5斤, 她可不能再这么吃下去了, 只能求助于随吃不胖、还有丰富探店经验的弟弟。

    丁厌得了这份美差, 天天有不重样的佳肴美酒换着品尝,快乐不必言说。

    但他也没闲着, 度假时拍了很多视频,这些素材剪好了都是他的存货, 每天都能发新作品。

    他消失了一月有余, 再冒头, 评论区的吃瓜路人和黑粉都已不见, 只剩下铁杆粉丝们;纷纷赶来评论“失踪人口回归的第一件事就是撒狗粮[泣不成声]”“哥夫又带你去天堂浪漫了吗[看]”“我能不能变成你们的挂件跟着去”“下次带我吧”

    虽然热度降下来了,但丁厌其实更喜欢这种不温不火的氛围,愉快地保持每日8点准时更新。

    丁茵为新店开张正加班加点地给新员工做培训,丁厌一并留下参加,因为姐姐说可以给他发领班的薪水,有他这么个漂亮的人点菜上菜, 是吸引顾客的活招牌。

    然而在指导餐饮服务这件事上,最专业的人是楚瀛, 毕竟只有他是真的在餐厅里端过盘子。

    丁厌吃着切得薄薄的腌火腿肉, 问:“你只是体验生活, 为什么要干两年呢?”

    楚瀛把他们当作顾客, 扮演服务生挨着给他们倒酒, 说:“想试试看, 靠打零工攒到钱能买得起什么。”

    “谢谢。”丁茵摆正酒杯,“那你最后买了什么?”

    楚瀛放下醒酒的玻璃器皿,回到座椅上,回答:“一只花瓶。”

    姐弟俩都笑了,一旁头戴厨师高帽、片着火腿的林睿点评道:“不失为一种行为艺术。”

    丁厌讲话不太分场合,他想着林睿是姐姐的旧相识,那也算自己人,说起私事并不避讳:“姐,你这几个月常回家吗?见过我爸妈没有?”

    “我边带孩子边工作,还要处理一大堆杂事,哪有时间回去?”丁茵瞧他的脸色,一猜即中道,“怎么?你们俩露馅儿了?”

    丁厌把八月初在家和他妈吵架的经过一说,担忧道:“我妈四个月没理我了,不会是不认我了吧。”

    “哪儿能啊,我爸不认我,你妈妈也不能不认你。”丁茵思索道,“我爸妈什么都没说,应该是还不知道,二婶并没有告诉他们。她这几个月可能过得比你还煎熬。”

    “煎熬什么?”

    “做心理斗争吧,唯一的儿子走上不归路,换做是我也会难以接受。”

    丁厌:“姐,你也这么封建吗?”

    “我只是打个比方,”丁茵说,“我不介意我的孩子和什么人结婚,但他们如果误入歧途、不思悔改,我会很痛苦。在你妈妈眼里,你和男人在一起,就是歧途。你可别盼着这种观念一朝一夕就能改变,只能靠时间去磨,日子久了,不接受也得接受。”

    她考量着,眼睛在他们俩身上打转,“你们是决定好要……?”

    “我们要结婚!”丁厌颇有信心道。

    “好吧,祝你们俩能成功。”丁茵举起杯子,敬这对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情侣。

    餐厅关门前,丁厌把林睿叫到旁边,给他看手机相册里的照片,问他见没见过这种食物。

    “哦,这是Mince Pie吧,英国人过圣诞节时餐桌上常见的一种甜点。”林睿问,“你想吃这个?”

    丁厌压低声量道:“我不想吃,但我想做这个,你会做吗?能不能教我?”

    林睿:“这很简单,我回头把配方发给你,你家里有烤箱就能做。”

    “不不不,我不能在家里做,我不想被发现……”丁厌难为情道,“而且我特别笨,自己做不知道会失败多少次,我想你手把手地教我……”

    林睿想,这对姐弟的性格竟无半点相似之处。

    丁茵在他们那一届是鼎鼎大名的校花,不仅漂亮成绩好,还情商高会做人,从不自恃美貌横行霸道,在同性和异性间的口碑印象都极好。多年未见,此番再度重逢,她的美丽与智慧比起从前只增不减,所以林睿愿意与她合作这份事业。

    他听说丁茵有个关系好的堂弟,第一次见面还挺吃惊,居然是个留长头发的男孩;其实已经不是孩子了,但作为大人却又不够成熟。近些天的相处下来,他对丁厌的个性有了大致了解,说恃宠而骄有些严重,但的确不是一个圆滑聪慧的人。

    不过精明世故的人见多了,难得遇到个缺心眼的,倒也不讨厌。

    “好吧,不过你男朋友不会误会吧?”林睿问得比较直接。

    不是他想太多,而是他曾在国外兼职过私家烘焙课老师,教一些家庭主妇做法式甜品;“手把手教学”本来就是个很拉近距离的事,某次教一名亚裔主妇做马卡龙时,他差点挨了她丈夫的胖揍,从那以后,他就对这类事比较敏感了。

    丁厌长得秀秀气气的,还有个快1米9的男朋友,别的不说,这间餐厅是多亏了楚瀛帮忙才开起来的,他真不敢有丝毫僭越或冒得罪人的风险。

    “不会呀,他很拎得清的。” 丁厌说,“但如果他私下来问起你,你就说我是来跟你学做铜锣烧。”

    林睿:“为什么是做铜锣烧?”两种食物八杆子打不到一起。

    “因为我喜欢哆啦A梦。”

    “明白了……”

    “那就这么说定了。有什么材料是需要我准备的?”

    “不用,我会备齐的。”

    丁厌笑容灿烂地拍他的肩道:“那谢谢你啦!”

    “不客气。”林睿汗颜,他鲜少见到性别男的人能笑得这么……无害?纯真?

    搞定了一桩大事,丁厌满面春风地走在冬季的寒夜里,今天他和楚瀛都没开车,他们准备走一走,搭最末班的公交车回家。

    楚瀛:“你去找林主厨做什么?”

    他果然问了!丁厌转动眼珠,保留悬念道:“你猜猜看呢?”

    “总不能是学做饭吧。”

    “我怎么就不能学做饭了?”

    “因为你说过你懒,还不喜欢油烟味。”

    “这不是要跟某人结婚了吗……”丁厌瞅向别处道,“我当然也要学习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美好品德……”

    谁知楚瀛较真道:“你不用学做你不喜欢的事。如果你不想吃我做的饭了,我们可以请佣人。”

    我们俩那房子加起来才多大,还请佣人,真不会过日子!丁厌在心里叨咕着,又说:“不是!是我想吃铜锣烧了,感觉吃自己做的,会更有意思……”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我可以先去学,学会了再教你。”

    “那不是多此一举吗?”

    楚瀛知道这是和他脑回路没对上,只好笑笑,不说话。

    丁厌补救道:“我要是学会了,第一个做给你吃!”

    楚瀛举起他的右手,翻来覆去地看了看,说:“我不太期待。”

    “为什么!”

    “因为感觉会很难吃。”

    丁厌微微张大嘴,许久才缓过气道:“你还真敢说啊……”

    楚瀛:“我对你的坦诚体现在方方面面。”

    哇哇哇啊啊啊,好想打他,好想!

    丁厌攥紧了发痒的手指,握成拳塞到外套衣兜。呼,心平气和才能长寿。

    冬天的夜晚,街道比春夏季清冷寂寥,行人都将半张脸埋在围巾里,步履匆匆往家中赶;有他们这番闲情逸致的,放眼望去找不到第二对。

    丁厌在路边的水果店里买了几斤草莓,没洗过不敢吃,可是又馋,只能眼巴巴瞧着。

    “吃吧,吃不死人的。”楚瀛说。

    “也有道理!”丁厌拿出一颗大的,先分享给对方,“来,你先请。”

    楚瀛若无其事地放进嘴里咬下草莓的尖角,给他做示范道:“你看,死不了,很甜。”

    丁厌才不傻,他可不会直接吃,没洗过的草莓上有农药、泥土和细菌;楚瀛可是吃过松鼠的人,这他不能比。

    为了掩盖自己依然不敢吃的胆小,他说道:“不知不觉的,我们都在一起八个月了。”

    楚瀛吃完一颗草莓,并不贪嘴,应道:“嗯,马上又是圣诞节了。”

    “你有没有什么新年愿望?”

    “你想知道我的愿望?”

    丁厌:“想呀,你愿意说给我听吗?”

    楚瀛:“我好像,没有什么能谈得上愿望的期待。就算有,也很空泛,像事事顺心、身体健康这些事,光是祈祷并没什么用。”

    “没有更具体的了?”

    “没有。”

    丁厌不理解道:“怎么会没有呢?你新的一年,没有一定想要得到的东西,或必须要做到的事?”

    楚瀛思考过后,慎重地回答他:“没有。”

    “和我结婚也不算吗?”

    “那不是愿望,那是计划。”

    丁厌挠挠脸,“有什么区别?”

    “当然有,”楚瀛说,“愿望是虚无缥缈的,而计划是缜密可控的,会被执行落实的。”

    “为什么结婚这么一件浪漫幸福的事,到了你这里就变味了呢。”丁厌显得很困扰。

    “哪里变味了?我们的婚礼能如期举行的话,还是可以很浪漫幸福。”

    “啊,婚礼……那我是不是能穿婚纱了?”丁厌深呼吸,心脏砰砰乱撞,“天呐……我这辈子还能有机会穿婚纱呢。”

    “你喜欢婚纱?”

    “婚纱那么隆重华丽的裙子……我怎么会不喜欢!”

    “嗯,那这个要从长计议了,婚纱还是量身定制的好,工艺复杂的裙子,工期通常不会短。”

    丁厌的手按在自己的胸口上,“好激动,不行了,今天先不谈这个了,不然我晚上该睡不着了。”

    楚瀛:“至于吗?”

    “所以说你们都不懂。”——不懂我对裙子的热爱,不懂我对美丽的极致追求!丁厌憧憬着自己穿上婚纱的场景,顿时热泪盈眶,呜呜呜,此生无憾了。

    ***

    Mince Pie的馅儿既可以放水果干,也可以放肉。丁厌亲手实践时,才发现要声色不露地观察一个人喜好并不简单。

    他每天都买不同种类的水果回家,看楚瀛更爱吃哪一样,可是楚瀛不挑食,给什么都能吃得干干净净;他不信这个邪了,趁人吃水果的时候坐到近处,悄悄看对方最先从果盘里拿起的是什么。

    盘子里有新鲜的蓝莓和蔓越莓,切丁的苹果和黄桃,楚瀛右手捧着书,左手伸到盘边,拿起了一枚红色蔓越莓。丁厌咽了咽空气,那么酸涩的口感,真亏了这人能吃得下去啊……

    楚瀛面无表情地吃光蔓越莓,再依次吃苹果、蓝莓和黄桃,每样都吃完了,合上书,端着脏盘子去厨房冲洗,放入橱柜。

    :他喜欢吃新鲜蔓越莓

    丁厌记录在手机备忘录里,然后切换界面,继续上网冲浪。

    他微博小号的评论区沦陷了,两个多月没po新照片,旧图的评论区都是议论他性别的,许多人骂他男装女骗流量,不要脸。

    这可太冤枉他了。他搞这个小号的初衷是建一个私人存图领地,后来关注的人一多,才有了点分享穿搭的性质,但他从没有骗流量啊,是流量自己找上门的!

    而且他从头到尾都在资料卡片上填了性别男,怎么就成了他骗人了!这冤得老天爷都该在明年六月为他下一场飞雪。

    不过也有些不介意他性别的颜粉身材粉,在下面疯狂表白“我就知道你是天上地下绝无仅有超越性别界限的完美人类!”

    真会说话,嘿嘿。丁厌给夸他的全点了赞。

    楚瀛坐回原位,书看够了,也拿起手机打发时间。

    受丁厌的影响,他在慢慢熟悉各个社交平台和论坛的玩法,八卦娱乐小组他看不明白,不知道那些网友提到的人是谁;微博不爱发,广告太多。而短视频,他更倾向于认为这种产品是外星人为了拉低人类智商而精心策划的阴谋。

    所以他最常逛的地方是丁厌弃之不用的星球。

    他和里面的常驻用户们没多少共同话题,但这个论坛的板块之多,还有“探索频道”和“美食区”,用于交流旅游经验、户外资讯和菜谱,他偶尔会发言。

    像是“私密趣事”之类的限制区他就顶多围观潜水,因为版规只鼓励有实质意义的发言,只回复“6”“学到了”或纯符号表情之类的,会被扣除积分;另外就是,这里的构成主体为异性恋男性,同性属于小众话题,不受欢迎。

    不过今天有个帖子让楚瀛很有点进去的欲望,标题叫:【求助】友友们,谁来教教我怎么追到女装大佬?

    第62章 首饰盒23

    【求助】友友们, 谁来教教我怎么追到女装大佬?

    喝不***根 [楼主] 发表于 20XX-12-06 10:02 只看TA

    :看上了我们学院里一个伪娘,他穿女装的样子太是我的菜了,又高又瘦, 还会抛媚眼,小妖精似的!我是双性恋, 男女都谈过, 想试试看能不能追他。求各位兄弟支支招!小弟在此拜谢了!

    863***212 [2楼] 20XX-12-06 10:14

    楼主能男女通吃, 那估计长相身材各方面条件都不错,最大难点是这个伪娘他万一不喜欢男人呢……

    Uyg***qwe [3楼] 20XX-12-06 10:17

    我怎么记得之前有个自称是直男的伪娘来发过帖, 问被男人追了怎么办,好巧

    鲨鱼***霞 [4楼] 20XX-12-06 10:23

    楼上的, 我也记得那个帖子, 而且最后还真被追到了。来人啊给楼主上链接!

    其***牛斗 [5楼] 20XX-12-06 10:25

    又不是同一个人, 没有参考价值。追人法宝不外乎四个字:投其所好。楼主快去搞到那个伪娘的联系方式, 先网聊找找感觉。如果是喜欢男人的伪娘,说不定能被你个人魅力吸引,自愿和你ooxx

    飞上***空 [6楼] 20XX-12-06 10:33

    前两年睡过一个伪娘,很简单啊。扮成女人,还喜欢男人的这类,心理上都很自卑, 觉得自己怪异,融入不进社会, 有人愿意喜欢他们, 他们就很高兴了。哄两下就能到手, 前提你长得帅或身材不错, 实在不行也得性格好。

    七色***兰 [7楼] 20XX-12-06 10:35

    谁来讲讲, 伪娘的魅力点在哪儿?喜欢男人或女人是同性恋和异性恋的差异, 但伪娘是没有女人构造的假女人,说是男人更不像,楼主爱他们哪儿啊?

    多容***ert [8楼] 20XX-12-06 10:38

    同楼上。友好讨论,大多数伪娘都身材干瘪,胸也很假,比不上真妹子的。要说脸,那也没法比,要化很浓的妆来遮掩男性线条,不好看

    Nico***kki [9楼] 20XX-12-06 10:43

    7、8楼纯属没见识,少见多怪,还喜欢来破坏气氛。没看过人妖片吗?那身材还不火爆?留邮箱我送你们点种子?多睁眼看看世界再发言!

    hjg的***tfss [10楼] 20XX-12-06 10:45

    别吵架和歪楼,要发资源单独开帖,把这楼留给懂行的人

    ……

    楚瀛一路看下来,认为这个话题还是自己最有发言权。不过回复前他得先征求丁厌的意见,于是他问:“你介意我在网上发我们的照片吗?不露脸的。”

    “发吧。”丁厌一口同意,不带犹豫的。露脸照他不会轻易答应,但不露脸的随便发,他发过太多了,不在乎多一两张。

    “嗯,那我发了。”楚瀛全神贯注地在手机相册里挑选照片编辑回帖;他是永久会员,权限高,能发表带图回复。

    Nath***wo [24楼] 20XX-12-06 11:26

    给他买裙子,很多很多裙子。

    [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

    这些是他们刚在一起不久的那阵子合拍的众多照片中,较为吸睛的几张。因为拍摄时没考虑过往外发,所以衣裙样式和姿势风格都很大胆,丁厌最引以为傲的腰和腿都被着重表现了出来。

    楚瀛发完便放下手机,捡起书继续看。

    他并不是有多么喜欢看书,而是除了看书外,他找不到居家消磨时光的其他手段。丁厌不是特别喜欢和他在白天卿卿我我,虽然偷看了他一上午,却不坐到他身边,而是宁肯自己趴着。

    偶尔勉强一次两次的,姑且算情趣,次数多了就惹人厌烦了,这点他还是心知肚明。

    “等等,你把我照片发去哪里了?”丁厌时隔半小时,终于想起问道,“你不是不用社交网络吗?”

    楚瀛的朋友圈是空白,微博注册了一年多了,什么都没发过,只给他点点赞。

    所以丁厌想象不出,一个表达欲淡薄至此的人,为什么会突然想发他的照片。

    ——难道是专门发给谁看?

    “没什么,就是论坛里。”楚瀛回答。

    丁厌将信将疑,摊手道:“手机给我看看。”

    楚瀛二话不说地递给了他,并说:“屏幕锁密码是你的生日。”

    我好像又被秒杀了……丁厌郁闷地输密码解锁,屏保解除后进入的界面是他所熟悉的网页论坛,手机模式的字体较小,但不影响他辨识出这是星球的帖子页面……

    他划到主楼先看内容,心中一惊,联想起自己发过愚蠢求助帖,要命了要命了;再刷新看回复,楚瀛发的五张图片撑大了楼层,但必须要说,挑得真好,是他喜欢的五张。

    而下面已新增加了数条回帖。

    祁连***红 [25楼] 20XX-12-06 11:30

    我靠,楼上这也是伪娘??逆天的腰臀比!

    xsz***521 [26楼] 20XX-12-06 11:31

    24L的大佬能不能单独出去开个帖子?你这小妖精的皮肤白的发光了……建议给大家伙儿多发点福利

    坑爹***48 [27楼] 20XX-12-06 11:33

    支持楼上,24楼的层主,你真有艳福,恳请你发发善心

    葬仪***之雨 [28楼] 20XX-12-06 11:33

    我就不信你们没看出24楼发的照片里,他开的车是保时捷

    福大***zcd [29楼] 20XX-12-06 11:34

    有钱人啊,建议删掉,对我不好

    青山***独往 [30楼] 20XX-12-06 11:35

    28L不提醒,我真没注意到车,全程看身材和裙子去了,p3的裙子是Alexander McQUEEN的?我女朋友超想要,但我嫌贵没送她,她已经一星期不理我了,唉。

    喝不***根 [楼主][31楼] 20XX-12-06 11:36

    24L你来炫富的吧!!!我买不起这么贵的裙子!!!

    ……

    丁厌还回手机,说:“你不许单独开帖发给他们看!当时他们那么说我,还把我出糗的帖子加精了……我再也不会混这个论坛!”

    楚瀛伸手来接,“好的,我不会开贴发的。”

    “不对,”丁厌又反悔不还了,拿着他的手机研究,“你怎么可以带图片回复?我就不行啊……”

    楚瀛放下手,道:“因为我是「有钱的大爷」”

    丁厌把手机砸他身上,“我去你的吧!”

    楚瀛:“……”

    ***

    林睿将揉好的面团覆盖上保鲜膜,放进冰箱里冷藏,说:“记住,是冷藏30分钟。”

    丁厌拿笔用心记着。

    “在水果丁里加入红糖、盐、姜粉、豆蔻、肉桂粉。”林睿将一盘子的多色调料粉倒入碗中,“再加橙汁和白兰地,你过来,看清这个用量,要能淹没碗里的水果丁。”

    “哦哦……”丁厌边看边写。

    “搅拌好后盖一层保鲜膜,放到旁边。接下来是给模具涂黄油和擀面。”

    林睿先给小碗状的模具刷上溶化的黄油,待冷冻在冰箱里的面团稳定,将其取出夹在两张烤纸间,用擀面杖擀成2毫米厚的薄饼。

    “两毫米……”丁厌不错过一丝细节,等人擀完面皮,还蹲下去从侧面检视面饼的厚度,“这就是两毫米啊……”

    用林睿的眼光看,他笨得有点离谱。不是智力过低的那种笨,而是……呆?木讷?不好形容……总之,不至于使人火冒三丈,但会令人无语。

    “亏得你长了张不错的脸蛋啊。”林睿在法国待得久,学到了当地人的不吐不快和不拘小节的嘴毒,“否则就冲你这学习能力,哪儿能有饭吃。”

    “可是我很努力啊!”丁厌不是头一遭被人骂蠢了,他早已学会接受“我就是不聪明”,但他还是很喜欢自己。

    “确实。我能问问吗,你学做这种点心是为了什么?”林睿撕掉上层的烤纸,用带花边的模具把薄面皮切成不同的形状,有五角星和波浪纹的圆。

    “不告诉你。”丁厌保密道,“这是我的秘密。”

    林睿:“为了你男朋友?”

    丁厌:“……猜对了,过分!”

    “你这心思,是人都看得出来。”

    “那他不会也看出来了吧……”

    “这我怎么知道。”

    林睿教他把切成圆形的面皮放入模具内,手指按压贴合,再用勺子舀起酒和果汁浸渍过的内馅儿,填到里面,做成了蛋挞的样子。

    接着放五角星面皮盖住内芯,使五只边角与周围黏紧,留出的五个空隙是透气孔,刷上蛋液。

    “最后一步是放进烤箱,180度烤15分钟。”林睿完成步骤,摩擦着手心,“等烤好了拿出来放凉,基本可以顺利脱模。”

    “好,我懂了,”丁厌说,“但只是眼睛懂了,手不一定懂。”

    林睿略感离谱道:“这是没有难度的甜点了,不可能学不会。”

    “那是别人,我来做,失败率仍然有百分之五十……”

    “为什么?”

    丁厌:“可能就是你说的吧,我要不是脸不错,绝对找不到饭碗。”

    林睿:“但你这人脾气好啊,说你你也不生气。”还会自我调侃,可以。

    “我以前很爱生气,但现在……或许是因为赚到钱了吧,连胸怀都宽广了!”丁厌扬眉吐气道,“有钱真好啊!”

    “……你还是赶紧走吧,影响我出菜了。”林睿眼不见心不烦地把他赶出了后厨。

    那份林大厨亲手做的Mince Pie出炉散热后,丁厌浅尝了一块。以他的口味来论,不好吃……

    因为是随便做做,便用了现成的水果。苹果烤熟后真是难吃,他不喜欢。

    不过他的任务就是试吃菜品,所以这六枚,他得全部吃完。

    一口气吃掉了剩下的五个,他对熟水果馅儿的点心产生了深恶痛绝的心理,当天回家便拷问楚瀛:“水果和肉,你更喜欢哪一个?”

    楚瀛在做饭,煎小羊排,香味飘散在整个屋子里。“水果和肉为什么要二选一?”

    因为Mince Pie还能做成肉馅的,或果肉混合的……

    丁厌:“我就问问,你快说嘛。”

    “我喜欢水果配肉,比如黄桃配牛肉,无花果或苹果配鹅肝。”楚瀛说。

    “好吧……”丁厌想吐血,他还得强咽多少黑暗料理啊。

    第63章 首饰盒24

    一转眼来到圣诞节, 楚瀛网购了一棵比人还高的圣诞树摆在客厅角落,树下堆着大大小小的礼盒,买的什么他都有些忘了, 总不过是丁厌看上的仙气美丽的裙子们和羊毛毡的摆件,还有给罐头买的新陶瓷猫碗。

    丁厌对自己即将收获的大礼包一无所知, 回来的路上, 他绕道去一家花店取了楚瀛预订的圣诞花环;冬青和雪松树枝编织的半圆, 点缀着红珠和褐色球果,当悬挂在树尖时, 与铃铛、金球、松果相映成趣。

    “这些都是给我的?”丁厌蹲在那堆礼物旁,受宠若惊, “你什么时候买了这么多呀……”

    “是积少成多, 你不想要吗?”

    “你这是浪费钱!”丁厌先拆了罐头的礼物, 那是只无花色的普通橘色陶瓷碗, 但看包装便知价格不菲。“以后买这种东西,必须先问过我!”

    楚瀛:“那要不要把我的银行账户和信用卡交给你掌管?”

    “不要,我才不要管你的钱!”他理财上没什么天赋,自己的钱还管不过来呢。

    “先吃饭再拆裙子?”楚瀛摆好餐具,问他的意思。

    “你说的对。”丁厌放下猫碗,去洗了洗手走到餐桌旁。

    他是见过世面的人了, 不会再看到漂亮裙子就猴急,但内心仍然在偷笑, 看到盘子里的大龙虾, 笑容愈发明显。

    丁厌吃着他最喜欢的龙虾肉, 问:“你今年不回家, 没关系吗?”

    楚瀛答:“没有人的房子只叫住所, 不叫家。”

    “可是你去年还是回去了呀。”

    “今年我有新家了。”

    丁厌笑嘻嘻地说:“你又花言巧语。”

    楚瀛觉得他一颦一笑皆生动活泼, 跟着笑道:“你姐姐的餐厅,还忙得过来吗?晚上用不用我去搭把手?”

    “人手肯定够用的,你就别去啦。”小小一家餐厅,怎么敢劳您大驾……

    丁厌切开炖烂的番茄,里面裹着白嫩的鳕鱼肉。虽说楚瀛对自家人没有感情和留恋,但他还是会情不自禁地想象,过去认识的楚瀛的人,要是知道这位公子哥本质恋爱脑,愿意为爱洗手作羹汤甚至端盘子,不知将作何感想。

    ——我罪孽深重啊……

    ***

    丁茵的餐厅实行预约制,开业当天的座位有一半是丁厌订走了,预留给他邀请过的联系人。

    每次他试吃了林睿推出的新菜,都会录视频和拍照发到朋友圈,想先混个脸熟,之后打广告才更出效果。

    给他朋友圈点赞的人数量之多,Johnny也在其列。于是丁厌试探地私发了一条微信:圣诞节能请你吃饭吗?

    Johnny:哼,我就是在看你什么时候邀请我

    :QAQ先前太忙了……

    Johnny:开餐厅不请我试吃,那你就白开了。那就这么着,我多带俩朋友来/龇牙

    :谢谢谢!多谢J老板捧场!

    他给Johnny预留了一张长桌,以便对方呼朋引伴。可不到半天,就有别人闻讯而来。

    马铃薯:你请了Johnny,不请我?

    丁厌想了半天这个马铃薯是谁,回忆了三秒,赶紧把人备注改成了马凌峰。不是他故意打错,是那天喝了酒犯晕,手残了。

    :请你请你!你也来!

    马凌峰:好勉强

    :额,那你别来了

    马凌峰:我要来!位置给我留好!

    :OK

    除了这两尊大佛,丁厌还给丽娜、莫梨、佳媚和学长分别留了桌子,发消息通知他们可以多带两位朋友来。

    圣诞节是周六,大家都有空,只有莫梨说自己有约了,改天再来捧场。

    :你有男朋友了吗T-T

    莫梨:不是,是我闺蜜来看我,我们要去泡温泉/害羞

    :嗷!

    丁厌把自己的业绩分享给姐姐邀功,丁茵掐他脸蛋,夸他能干极了。他美滋滋地溜进后厨,在林睿眼皮子底下晃来晃去,检查自己晚上要用的食材;先把做馅儿的水果丁和肉切好,倒果汁和酒泡上,封口放入冰箱。

    餐饮业的忙是字面意义上的脚不沾地。尽管店里不缺服务生,但熟人登门,丁厌自然要亲手服务,他也干不了啥,只能点点菜、摆摆盘子、推销一下红酒。

    Johnny不愧是交际王者,带来了一整个大家族,全是浓妆艳抹的美妆达人和潮里潮气的博主,来了先让助理一顿咔咔狂拍,阵仗是大了些,但后期体现出的宣传效果确实很有力度。

    这一桌由丁茵亲自招待,等轮到丁厌去送酒,Johnny拉着他的手啧啧称奇:“宝贝儿,你家祖上是出过皇后贵妃吗,怎么一个二个都长得那么好看。你姐姐太会说话了,她结婚了吗?”

    “结了。”不仅结了,连孩子都上小学了。丁厌忙得冒汗,没空瞎扯,送完酒了事,马不停蹄地赶去另一桌。

    丽娜带来的是她的发小,即便是今天,她也没有在着装上多做打扮,照样寸头运动鞋,连包都没拎一只。

    “诶,你男朋友不在啊?”丽娜左顾右盼着,然后指着丁厌给朋友介绍,“这是我跟你说过的那小家伙,漂亮吧?现在可火了,大网红。”

    丁厌被夸得不好意思了,点完单脚底抹油溜走。

    学长和佳媚也各自带着要好的朋友来了,可惜中途出了小岔子,位置不够,丁厌连连道歉,给他们四个拼成一桌;幸而都是一个公司的人,平常没少打照面,同桌用餐不会太尴尬。

    而后是马凌峰戴着一顶渔夫帽和墨镜口罩姗姗来迟,他身边陪着两女一男,看不出是工作人员还是私下的朋友。丁厌给他预留的席位十分隐蔽,马凌峰也很懂事,点了一瓶最贵的酒。

    今晚就餐的顾客无论身份关系,都予以菜品环境好评,从光盘的概率上看,不像是碍于情面的客套话。

    Johnny的两个朋友意犹未尽地说今天吃不下了,改天想尝尝别的主菜,并当场预订了元旦节的晚餐。

    夜里十一点半,送走最后一桌客人。丁厌累得瘫倒在椅子里,可他只休息了十分钟,就去后厨洗手穿围裙,挽起袖子和面。

    ***

    西餐厅下班晚是常态,楚瀛没抱希望丁厌能早些回来陪他,但凌晨一点半了还在磨蹭,怎么都有些说不过去。

    1:45分,终于等到人进家门。

    丁厌指挥他去餐厅坐好,然后捧出一只方方的纸盒,郑重地送给他。

    楚瀛揭起盒盖,里面是二十枚整整齐齐的Mince Pie,一种他幼年时常吃的甜点。

    丁厌又神神秘秘地去拿出一本笔记本,推到他面前,说:“这是在你家海边的房子里找到的,应该是你小时候的东西。”

    楚瀛翻开那本日记,思绪像编织中的蛛网,带他回到二十多年前,他还只有五六岁的那时候,真怀念。

    “是我的。”他说。

    “我偷偷看了。”丁厌问,“你不会怪我吧?”

    “不会。”

    “尝尝呀。虽然不知道你妈妈做出来是什么味道,但我就只能做到这个程度了……”丁厌很沮丧。

    楚瀛拿起最左边的一块,点心还带着出炉不久的温热,外皮酥软,蔓越莓果肉的内馅儿有浓浓的酒味。

    “我尝试过做各种各样的口味,但想到你最喜欢吃蔓越莓,所以加的最多。”丁厌期待道,“怎么样?不是非常难吃吧?”

    “其实……”哪怕不合时宜,楚瀛依然道出了真相,“我不喜欢吃蔓越莓。”

    “啊?”丁厌的表情宛如心脏在流血,立即反驳道,“怎么会呢,我观察你很久了,你每次都最先吃蔓越莓。”

    “那是因为我习惯先吃酸的和苦的,再吃甜的。我喜欢蓝莓和黄桃,把不喜欢的先吃了,剩下的就全是喜欢的了。”

    丁厌把盒子拖回自己那边,盖上盖子道:“那别吃了……全放了你不喜欢的……”

    楚瀛制止道:“不,谢谢你,我会吃完的。”

    “不行!”丁厌果决道,“我是希望你喜欢,并且吃的开心,才千辛万苦给你做的。如果是强迫你吃不喜欢的口味,那不就成了我自我满足了吗。不行不行……我不要那样。”

    “可这是你千辛万苦做的,我不想辜负你。”

    “没关系,我在学做的期间,自己吃不完也丢了不少。”丁厌想到这大半月自己吃过的试验品和残次品,嗯……浪费食物也不完全是缺德。

    “你这个月每天回家那么晚,就是在练习给我做吃的?”

    “对呀……”

    “谢谢你。”楚瀛再次道。

    丁厌:“是我要谢谢你啦。如果不是你,我可能这辈子也不会想要主动给谁做饭。我相信,你并不缺愿意为你送惊喜的人,但你把这个机会给了我,我好开心。”

    好傻,但是好可爱。楚瀛说:“看到你,我总是忍不住想,老天终于把我缺失的快乐还给我了。”

    丁厌被动听的话哄得眉开眼笑,道:“大恩不言谢!你就用你下半辈子来报答我吧。”

    “好。”

    “答应得这么爽快……”

    “毕竟求之不得。”

    “不过……”丁厌支支吾吾地说,“我以前想的都是,如果能一辈子不结婚就好了,那就能一直谈恋爱,不用泡在柴米油盐里消耗感情。但是当你提到想结婚,我又觉得婚姻生活没那么可怕了。我这么贪玩的人,居然会心甘情愿被你攥在手心里……”

    丁厌显得很不服气,问:“对了,你后来有吃到你妈妈做的点心吗?”

    “没有。她不喜欢进厨房,我也没有要求过。”楚瀛说,“这种甜点,换谁来做,味道都不会差很多,我那时只是羡慕别人能和妈妈一起做饼干和蛋糕。不过做不了吃不到,也还是长大了。所以……”

    “你放心吧!”丁厌抢白道,“我不是你妈妈。我答应你的事,即使当时碍于一些原因做不到,事后也会补上的。生活没办法彻底理想化,不过我们有充裕的时间……一切自有安排!”

    楚瀛望进他盈满亮光的眼睛,“那我能许个愿望吗?”

    “你许啊。”丁厌左看右看,又道,“……是对着我许?”

    楚瀛:“我觉得,对着蜡烛流星,或者神像许愿,都没有用。但向你祈祷的话,可能会奏效。”

    丁厌感觉自己肩负起了圣诞老人的重担,正襟危坐道:“好,那你说。”

    “明年春天,我们去山上看树吧。”

    “树?”

    “对,一棵很漂亮的树,要爬到很高的山上才能看到。”

    一提到山,丁厌首先想到的是珠穆朗玛峰,再然后是华山,全是他不敢挑战的运动项目。他退缩道:“你看我这体力,也不像能爬山的啊……”

    “所以,这是一个愿望。”

    “行,那本神仙就答应你吧……”丁厌心道,嗯!明天开始锻炼身体!

    有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力量,才能在生存之外,对抗生命中的种种摧折和迎接新的挑战;正如有富余的爱,才能顶天立地去爱别人。

    他恍惚间感到,自己从缩头缩脑的蜗牛,变为了一株细弱却柔韧的植物,尽管仍不够坚强,但拥有密致的弹性和无限的生长空间。

    “好喜欢你。”他不知道这么频繁的告白会不会很肉麻,但他就是想要说,“我好喜欢你啊!”

    楚瀛微微笑道:“嗯,我知道。”

    第64章 首饰盒25

    餐厅才开业三天, 预约已经排到了半个月后,名人效应的加持是其一,其二还是胜在菜肴味美, 环境和服务的品质过硬。而且菜单每周一换,能让顾客每次到来都获得新的味觉体验。

    丁厌一周只去工作三四天, 那些来抓他的粉丝可能扑空, 但无论见没见到, 都会带出新话题,还吸引了几位探店的美食博主前来打卡, 促使餐厅的名声与口碑越来越响亮,慕名而来的客人也源源不断。

    忙碌而充实地过了一个月, 当丁厌再去看日历, 时间已临近春节。

    餐厅节假日无休, 丁茵今年打定主意不回家, 只好嘱托他,如果回榆城,替她把孩子和年货带回去。

    宏宏和霜霜这一年又长高了,丁厌印象中自己是读到四五年级才有他们俩这么高,现在的小孩不知道吃什么长大的,个头一个蹿得比一个猛。

    “小舅, 你今年也不带女朋友吗?”宏宏在车子后座翘着腿玩switch,悠哉悠哉地问。

    半大的小男孩, 就爱关注成年人的婚恋问题, 咸吃萝卜淡操心。丁厌冷声道:“你不专心打游戏, 信不信我把你的switch丢到马路上去?”

    “那让Nathan再给我买一台。”宏宏有恃无恐。

    丁厌:“没礼貌, 谁教你乱叫的?”

    楚瀛:“没事, 他先叫我哥哥, 我觉得不太合适。”

    “小舅,Nathan能教我写作业,你好像不能。你们是怎么成为朋友的?”

    “我怎么就不能教你写作业了?”

    “妈妈说,宁愿让我问她,也不让我问你。所以你肯定是不会啊。”

    “……”丁厌想哭,学渣就没有自尊和未来了吗。他朝楚瀛撒气道:“你怎么不说话啊!你就眼睁睁看着我被一个小屁孩欺负!”

    楚瀛说了句让他更气的:“这是你的家事,我不便插嘴。”

    “你喜欢看我吃瘪……”

    “我发誓我没有。”

    “你有!”

    后排吃薯片的霜霜将头凑到同一天出生的哥哥耳边,说:“你又害他们吵架了……”

    宏宏用手挡着嘴,跟妹妹说:“小舅还是生气的样子最逗。”

    嘻嘻嘻。两个小孩偷偷摸摸笑出声。

    一路吵着到了家,丁厌死活不下车,要把这事儿掰扯清楚。

    楚瀛好言相劝道:“孩子就像小狗,你想让他们对你心悦诚服,就要先在他们面前树立威信,我帮你还嘴也无济于事,他们只会更看不起你,认为你是只会告状的哭包。”

    “那也不是你坐视不管的理由!如果他们是狗,我是哭包,你就是那个看着狗欺凌弱者的坏人!”

    “好的,我坏。但关键是,你不能自认很弱。”

    “我就是弱,我就是弱!你去年追我的时候还说呢,世界上的生物就是有强有弱,如果我需要被保护,你就会保护我!结果全是骗人的!”丁厌咬牙切齿道,“怪我太傻了,相信你的鬼话……”

    楚瀛辩白道:“我愿意保护你,可你是成年人,他们是孩子,我能做的很有限。”

    “你在找借口!”

    见势头不对,龙凤胎不敢再顽劣,双双认错道歉——

    宏宏:“对不起小舅,我错了,你们别吵架……我是故意的,都怪我。”

    霜霜:“没错小舅,我哥他太调皮了,你揍他一顿解气吧。你别和你朋友吵架。”

    丁厌:“谁跟你们俩说话了?闭嘴!”

    龙凤胎缩着脖子,仿佛被他的气焰燎到了脸。

    “你要是早点这么凶,他们又怎么敢骑到你的头上去?”楚瀛语调不变,平淡如初。

    丁厌憋不住一肚子气,开门下车了。

    “小舅!小舅!”兄妹俩挽留他。

    楚瀛道:“你们快去追他,不然他又该哭了。”

    龙凤胎见状,各自从两边下去,追上丁厌的步伐,一左一右地抱住他的手。

    “小舅,我们知错了,你别生气……”霜霜一把圈住他的腰,不许他再往前走半步,“我让妈妈给你买新手表、新手机,你不要和我哥哥一般见识……”

    宏宏没有贴他太紧,低着头认错道:“小舅,是我不好,你揍我吧。”

    “放开!”丁厌扭动着摆脱这俩小孩,指着他们一顿教训,“你们俩兄妹,狼狈为奸!我掏心掏肺地对你们好,你们还次次商量着对付我!以后不准叫我小舅,摊上你们俩外甥算我倒霉!”

    “别啊!别啊——”宏宏扇了自己一巴掌,“我打我自己!小舅你爱看吗?解气吗?你扇我两下吧!”

    “我也扇!我也扇!”霜霜要学她哥,不过稚嫩的巴掌还没落下就被丁厌拿住了。

    ——他实在没见过这么浑的小孩!杀了他吧!

    “不准自残!”丁厌咆哮着,“都给我回车上去!背上你们的书包!”

    ***

    与龙凤胎的朝夕相处,成功让丁厌恐育了。他姐姐那么温柔可人的大美女,怎么会生下一对混世魔王……

    但托了这对混世魔王的福,他和楚瀛才没有大过年的被他父母逐出家门。

    将近半年没回过家,丁厌看着爸爸妈妈,既是心酸又是苦楚。只敢小声问好:“爸妈,我们回来了……”

    “叔叔阿姨,新年好。”

    “老丁,你带宏宏和霜霜去洗手,准备做饭。”他妈脸色平静地安排着,“你们俩,先把东西放了,也去洗洗手,然后过来坐。”

    丁厌爸爸领着俩侄孙去厨房,让龙凤胎用热水洗洗手,再端出给他们买的枣泥糕和豆浆,趁这对兄妹吃得正香,把厨房到客厅的隔门拉上,隔断了洗菜切菜的噪音。

    丁厌和楚瀛沉默地去挨个洗手,在镜子前对视时也不知道说什么,然后回到客厅坐下,等着他老妈发话。

    “你们俩的事儿呢,我和你爸商量过了。”丁厌妈妈安然自若地吃着车厘子,并分出另一盘。她在这四五个月当中,该流的眼泪流过了,该骂该发泄的,没少拿丈夫出气;此时只剩冷静、恬然。

    可丁厌的神经却如一根绷直的琴弦,横在脑内不上不下。

    “这事,我们不同意,但也没法反对;因为你现在能干了,翅膀硬了,我们管束不了你。”他妈分完车厘子,继续剥橘子。“我和你爸老了,跟不上节奏了。但你记住啊丁厌,这条路是你自己选的,无论你将来是快乐或痛苦,富贵或贫穷,安享晚年还是孤苦伶仃地了却余生,那都是你自己的事情,如果后悔了,千万不要怪爸爸妈妈当初没有劝你、拦你。”

    “爸爸妈妈能做的事,就这么多了。既然你横了心要和男人在一块儿,我们就不再管你的婚事了,也不盼着你能在我们跟前尽孝,或给我们养老送终。我就当我生的儿子走丢了,没了;你爱去哪里去哪里,爱做什么做什么。

    “你要回来,我和你爸不会赶你走,这个家里永远有你的房间,也不缺你一双筷子,其他更多的,没有。你下半辈子能过成什么样,只看你自己的造化。”剥了皮的橘子瓣和血红的车厘子装在盘中,她又从篮子里挑了个大的草莓,堆成满满当当的一盘,推给他们,“来吃吧。”

    丁厌还在消化他妈说的这段话,拿起一枚果子吃着,很甜。

    “来小楚,”丁厌妈妈拿了一颗硕大的草莓给他,等他接了,又道,“你上次来送的镯子和烟,你拿回去。我和你叔叔不会要你一分钱,你要送礼,买些吃的喝的来就行了,那些高档的、昂贵的,我们用不上。”

    楚瀛接着草莓,等她说完。

    “我管了丁厌二十六年,如今管也管够了,他乐意跟着你,那是你们两个人之间的事。同样的,你来家里,阿姨还是欢迎你的,但别的就算了,你懂阿姨的意思吧?”

    楚瀛:“我懂的,阿姨。”

    “妈妈,”丁厌唤她道,“我们这次回来,是想告诉你和爸爸,我们要结婚了。”

    他妈愣了愣,随后垂着眼帘,剥下一颗橘子。“去哪儿结啊?”

    丁厌碰了碰楚瀛,“他老家。”

    楚瀛接着说:“会先办投资移民拿到绿卡再申请注册结婚。”

    “那得不少钱吧?你全给他出了?”

    “嗯,结婚是我要求的,理应由我负责。”

    丁厌眼瞅着他妈的手指戳了过来,摁在他的脑门儿上。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你这个臭小子,不知道说你是命好,还是上辈子欠你的!”

    丁厌拖过妈妈的手臂抱在怀里,熟悉的护手霜香味令他万般想念,“妈妈,不要生我的气了妈妈,我会过得很幸福的……”

    “撒手!烦人!”他妈挥开他,“幸不幸福,那是你一个人的事儿!”

    丁厌赶忙回了卧室一趟,献出自己为她甄选的限定款包包,“送给你的,妈妈。我磨了那个销售好久,她才肯卖给我……你必须收下!这是我自己挣钱给你买的,和别人没有关系。”

    “你挣的钱,你那挣的什么钱?一天到晚不务正业!化妆化得跟女鬼一样!你知道我在你大姨面前多丢人吗啊?她儿子是靠脑子吃饭的天才,我儿子是靠脸吃饭的蠢材,你这个不省心的东西!拿开!我不稀罕!”

    丁厌:“不能这么说……我现在比表哥挣的多多了,他靠脑子挣的辛苦钱,我挣的轻松钱,你该为我骄傲才对,妈妈……”

    “骄傲!骄傲!”他妈拧他的胳膊,拧得他哇哇大叫,“你爸说得对,你就是来讨债的!心都挖给你了,你还要让你爸妈把攒了大半辈子的老脸丢尽!你爸可连着唉声叹气一个多月了,你最好能顺顺利利地结婚,别让那些看热闹的人笑掉大牙!”

    丁厌搓着被揪痛的肉,保证道:“我会的!我会的!”

    ***

    这是丁厌出生以来,在家里吃过的最尴尬的一顿饭。

    他爸居然拿出珍藏多年的白酒——就剩半瓶了,然后给他们俩一人倒了一杯,说:“我刚知道的那晚,气得睡不着觉,就坐在客厅里喝闷酒,喝醉了才能去睡会儿。”

    “喝的迷迷糊糊的,真想一头撞死算了。我看见啊我的脑子撞得跟番茄酱似的,涂了一墙,太吓人了。”中年男人,一喝起酒就叨叨个没完,丁厌爸爸脸红扑扑的,娓娓道,“可是……这不没到那地步吗?我不可能就为这一头撞死啊!可我也不能和我含辛茹苦养了二十六年的儿子断绝关系,所以……能怎么着?就这么着了呗!”

    “我可能没生对,我早就说这胎该是个女儿,你妈非说儿子女儿都一样,我如果是有个女儿,这日子能像今天这么苦吗?我儿子要跟男人结婚,我以后还怎么抬得起头啊?我盼了大半辈子的儿媳妇和孙子,这回也没了!将来腿瘸了牙掉光了,只能和你妈妈去住养老院,还得受那些护工的气……”

    看丈夫喝多了说起胡话,丁厌妈妈没收了他的酒瓶和杯子,把筷子塞回他手里,“别念叨了!你们父子俩一大一小,天天念经还没完了!?你怕什么呀啊?要是有人问起,你就说你新认了个干儿子,我看谁敢嘴贱,我头一个去撕了他!再说了,养老院怎么了?那好的养老院住着比酒店还舒服呢!趁着你这把老骨头还没坏死,快去多挣两个钱吧!”

    丁厌在桌下拽紧楚瀛的手,悄声慨叹:“我一直以为我更像我妈妈……今天才知道,我的个性是遗传的我爸呀。”

    他是不会送爸爸妈妈去住养老院的!像豪华酒店的那种另说。

    龙凤胎吸溜着新鲜的生蚝,旁听了全程。

    宏宏问:“小舅,你要和Nathan结婚啊?”

    天呐天呐……他这么小怎么听得懂???丁厌慌张地甩开了楚瀛的手。

    霜霜更细心,瞧见他的举动,说:“你们牵吧,又没人在意。我妈妈讲过啦,爱情不分性别,繁殖才分性别,和什么人结婚是个人喜好。等我长大了就要跟爱斯基摩人结婚,那样我就能去北极生活了。”

    丁厌:“我家里面的人,是不是都有点不正常?”

    楚瀛:“有吗?”

    作者有话要说:

    新年快乐!!!

    祝宝贝们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第65章 首饰盒26

    丁厌不敢在家待太久, 他一个儿子就够他老爸老妈心烦的了,更别说现在多出一个。

    第三天早上,他看到他爸摩拳擦掌地找楚瀛唠嗑, 却又搭不上正经话题,只能讨论中英两国的气候差异, 这窘况深深地触发了丁厌的尴尬恐惧症, 他当天下午就麻溜地拉着楚瀛跑路了。

    今年丁茵不回家, 也不忍心留父母在大房子里冷冷清清地过年,于是给老两口报了旅行团。丁厌带着龙凤胎到家那天, 他大伯大婶早飞去毛里求斯度假了。他把那一对儿混世魔王他托付给他爸妈,免得他妈太闲了, 成天想着找他麻烦。

    还有个很凑巧的事——丁厌的表哥韩云的老丈人, 也就是女方的父亲, 上半年去世了;而韩云和周芷茜两人已经领了证, 双方父母也算结了亲家。韩云为做好贤婿表率,照顾丈母娘的心情,年前就带上自家父母去周芷茜家过年了。

    所以今年春节,丁厌不用跟着爸妈探亲访友。一个烦人亲戚都见不着,可把他高兴坏了。他就等明年办婚礼的时候,再给这些叔叔伯伯姨妈婶婶们一个大大的惊喜吧!

    回榆城前, 丁茵给了他一把钥匙,是她自己家的;姐姐说新年夜贼多, 叫他有空去房子里看两眼。

    丁厌问, 那我能上你那儿住吗?

    丁茵说, 随你住, 但记得给我打扫卫生。

    打扫卫生有什么难的!何况他还带了一个居家好帮手!于是丁厌拉着楚瀛离家, 直奔他姐的独栋小别墅

    “两个讨厌鬼住我家, 我去住两个讨厌鬼的家,完美。”丁厌自觉这个如意小算盘打得妙极。

    入住当晚,丁厌在他姐姐的私人影院通宵连看了四部《加勒比海盗》,还吃了一顿鲜美的火锅;吃饱喝足,一觉睡到次日下午才醒。

    他以为楚瀛会跟他一起睡懒觉,毕竟他们俩都无事可做,可他睁眼时,枕边已没人了。

    丁厌顶着乱蓬蓬的头发下楼,楚瀛照常在厨房,开着电脑,一边做饭,一边和人聊天,有说有笑的。

    这可新鲜呐!他断情绝爱的男朋友还会跟人网聊!

    丁厌轻悄悄地走下去。

    “我是觉得没必要罢了,我结婚又不用他出席,他知道了也不会祝福我。”楚瀛说。

    视频里传出一个男人的声音,几乎没有情绪起伏。“嗯,我家也差不多。”

    “你考虑过结婚吗?我记得你和你的初恋……也很多年了?”楚瀛给牛油果去核,挖出果肉放进搅拌机。

    “不考虑。”

    “真的?”

    “我们没有这方面的打算。”

    “那不会有遗憾吗?”

    “你也不是第一天知道我恐婚。”

    “你在跟讲话啊?”丁厌的声音插进来,他好奇地绕过流理台,看向屏幕上的人;然后惊讶地瞪圆眼睛——

    是个和他们年龄相仿的男人,不修边幅,头发挺乱,还叼着半支烟,但鼻梁到嘴唇的轮廓很漂亮,五官是硬朗型,眼型狭长,予人的第一感觉是锋利,极具攻击性。

    “这是你朋友吗?”丁厌问,然后热情地通过镜头和人招手道,“嗨!你好呀!”

    他还没见过楚瀛的朋友呢,Ewan蔡不算,那是熟人。而这个人能和楚瀛那么熟络地拉家常,一定是真正的朋友。

    但对方下一句话就严重打击了他的自信:“你谁?”

    丁厌懵了,转向楚瀛,问:“他为什么不知道我是谁……”

    “因为他没有见过你。”楚瀛先搁置碗勺,然后揽住他的肩膀,和网线另一头的人说道,“这是丁厌,我和你说过的。”

    “他叫戴心诚,是我在牛津读研时的校友。”

    “这样啊。”丁厌再次露出热情的笑脸,“你好小戴。”

    然而这个戴心诚好像有一副铁石心肠,只瞟了瞟他,便和楚瀛说:“我有事,挂了,回头见。”

    视频中断,退回Skype的界面。

    “!!!”丁厌挽住楚瀛的手臂,“什么回头见?他在哪儿?他怎么是这种人啊!故意不理我!!你不要去见他,他没礼貌!”

    “他性格是有些问题,还是比较大的问题,但人并不坏。”楚瀛说,“无论如何,他是我近些年认识的人里最聊得来的一个,而且我们结伴走过很多的地方,他既是我的朋友也是我最信任的队友。我先代他向你道歉,等你见到他,我会让他跟你说对不起的。”

    “你不会有很多这种怪咖朋友吧?”丁厌质疑。

    楚瀛无奈笑道:“他应该是最怪的了。”

    “你说的开春去登山,是和这个人一起?”

    “是的,不过还有其他人。”

    丁厌松了手,闷闷道:“我突然不期待了……”

    旅游,旅伴比目的地更重要,要和那种脸上没有笑容的人结伴同行,饶了他吧。

    楚瀛倒是很乐观,“放心,会很好玩。”

    ***

    丁厌丝毫不期待的这场见面,来的是如此之快。

    圣诞节前楚瀛就和品牌方约好了时间,要当面详谈婚纱的细节,所以年还没过完,便带他回了英国,再从伦敦开车到巴黎。

    他们在品牌的工坊量完身材数据并看过婚纱的设计草图后,受邀去参观了线下开设的服装展,那是丁厌梦寐以求的“小裙子博物馆”,展览收录和陈列了品牌有史以来最为经典、最具代表性的服装,以及全系列的高定礼服。

    丁厌如同初入大观园,看得眼花缭乱,分外痴迷,激动得快把楚瀛的手给掐青了。

    但整个展览上他最钟意的部分,并非那些耗时数百小时缝制的华美衣裙,而是挂满了四面墙的微缩版样衣;是1/3的人偶才能穿上的尺寸,却和真人的衣服同等的精美巧致,漫步其间有如误入了精灵或洋娃娃的衣橱,梦幻极了。

    丁厌沉浸地泡在博物馆里,直至即将闭馆,被牵着走出了大门,他还在回味。

    “天啊……太美了,这就是顶级艺术吧……我算是去过天堂了吗。”

    楚瀛迁就道:“你如果还没逛够,我们可以在巴黎住下来,这样你每天都能来看裙子了。”

    “我愿意,我愿意!”丁厌兴奋道,“要是我会画画就好了,那我就把这些裙子全部画在纸上,永久珍藏!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漂亮的东西……”

    “不行了,我今天吸入的美丽过量了,急需看些丑陋的东西平衡一下。”他拍拍脸蛋,保持清醒。

    楚瀛:“那带你去地铁站看老鼠?”

    “不要!不要老鼠!”

    “去吃饭吧,我约了戴心诚,他刚好也陪人在玛黑区逛街。”楚瀛回复着手机消息道。

    “行,他多少也算个丑东西。”丁厌露出记仇的眼神。

    “你可能是世界上第一个说他丑的人。”

    “哈哈,那真是他的荣幸。”

    然而一见面,丁厌那句本就违心的“丑东西”只能往肚子里咽了。

    这个狗憎人嫌的戴心诚,和楚瀛身高相当,本人比视频里还要帅好几倍,脸很窄,因常年在户外活动,肤色较常人更深,但黑得均匀;睫毛很长,深深的眼窝不逊色于混血儿。

    跟他同行的还有一个女孩子,年纪不大,一坐下就不停地照镜子补妆,散发着让丁厌倍感亲切的娇惯感。

    丁厌原以为她就是戴心诚那位不打算结婚的初恋,但楚瀛替他们做介绍却说的是:“这是心诚和则灵,他们是兄妹。”

    哇,又是龙凤胎?

    这时戴则灵抬头说道:“不算哦,我们没有血缘关系。”

    咦,又像欢喜冤家了……

    “上次,对不起,”戴心诚说,“我社恐,不太会打招呼。”

    ……这道歉,还不如不道呢!但表面工夫不能不做,丁厌宽宏大量道:“没事。”

    “我认识你。”尽管戴则灵说他们不是亲兄妹,可她却拥有和她哥哥相似的特点,某种不在乎他人眼光的任性和直接。“你是去年夏天很火的那个吃雪糕的网红。”

    “是我啦。”丁厌认领道。这样年轻时髦的女孩子会认识他并不奇怪。

    “加个微信。”戴则灵摆弄着她奶油胶的花哨手机壳,做了延长美甲的手指戳着屏幕,把二维码摆到他眼前。

    她肯定是个大小姐……丁厌想。普通环境下长大的女孩,就算非常非常漂亮的那一类,也无法具备这种强大的自我和自信。换句话说,戴则灵恐怕从未被人拒绝过,才能养成理直气壮和命令式的用语习惯。

    丁厌通常不拒绝女孩,所以爽快地加了她好友。

    戴则灵通过他好友验证的首件事,是翻看他的朋友圈——这是人之常情,但她紧接着问道:“你跟马凌峰是朋友啊?”

    “对呀。”丁厌先想说“你喜欢他吗”,但再一想,只有加了好友的人,才会在另一个人的朋友圈发现是共同好友。她也和马凌峰认识!于是他改口道:“有什么问题吗?”

    戴则灵哼笑道:“他是我前男友。”

    丁厌:“你也是学表演的?”

    马凌峰才从戏剧学院毕业不久,如果有过前任,多半是同级生或圈内人。

    戴则灵进门时丁厌目测过她身高,有172cm左右,身材衣着令人瞩目,是爱美的姑娘,想进演艺圈还蛮正常。

    “我不是。”戴则灵说完,不再有下句。她单手支着下巴,寡言少语地划拉着手机,不时朝身边的哥哥飞去一两个白眼。

    丁厌只好侧耳倾听楚瀛和戴心诚在聊什么。

    “我去过,七天就能走完。动物是有一些的,见过金钱豹和棕熊,但没意思,不建议你走这条路线。”

    楚瀛问:“那个呢,他去不去?”

    “你想让他带队?你不怕被他带沟里去?”戴心诚被这个问题败坏了兴致,不留情面道,“我不和他一路。”

    “但我需要他来帮丁厌做一些专业训练。”楚瀛执着道。

    戴心诚起身说:“你决定。我出去抽根烟。”

    楚瀛:“则灵,麻烦你把你哥哥的微信推给丁厌。”

    “OK,”戴则灵懒懒散散的,动手指推了一张名片到丁厌的对话框,“这才是我哥哥,外面那个不是哟。”

    丁厌没能弄清这些人的关系,他甚至没有懂到底有几个人。他点开戴则灵推送的名片,那个账号虽是性别男,微信昵称却叫做“超甜爱撒娇”;他听得清清楚楚,戴则灵说这是她哥哥……

    天呐,什么男的敢起这种网名?绝对不是外面抽烟的那个……

    楚瀛的朋友,都好古怪啊……

    第66章 首饰盒27

    超甜爱撒娇是个比丁厌还高三公分的男人, 长得并不甜,也看不出会撒娇。

    但是……是个非常好看的人,脸蛋很俏, 身形瘦薄,注重打扮的同时还格外健谈, 口齿伶俐到让丁厌叹为观止。

    “那你就让他去死好了, 反正我不答应……哦, 怪我是吧?那不知道……嗯好,你也去死吧。”

    对方挂了电话, 眨眨眼睛,直视着丁厌说:“你看起来柔弱不能自理, 真的要跟我们去野外吗?”

    “我不想去了……”丁厌打退堂鼓道。

    太古怪了哇哇啊啊啊, 而且野外是指什么荒野求生吗, 要吃虫子吗, 要自己捕鱼吗,要风餐露宿还要用泥沙过滤饮用水吗?不要不要,他不要。

    “诶,不行。”超甜爱撒娇说,“你男朋友付过钱了,我会对你负责到底。”

    丁厌歪头道:“你把钱退给他不就好了吗?”

    “退?”那个人仿佛听到极其可笑的字眼, 立即板着脸道,“不可能。”

    “算了, 那你收着吧, 他也不缺这点钱……”丁厌不强扭了, “但我觉得……我们还得再商量一下。”

    “嗯, 去商量吧。”超甜爱撒娇埋头玩起手机。

    丁厌回到楚瀛那张桌子旁, 戴则灵懂事地让出位置给他们, 跑去了他方才的座位,现场演绎何为“超甜爱撒娇”。

    “哥哥,你下午去干嘛啦?你都不知道,我跟戴心诚逛街有多痛苦,他连帮我拎包都不懂,还说我穿长裙像印第安人……快气死我了。”

    “他是直男,你体谅体谅吧,毕竟他这辈子也不可能找得到老婆了。”

    胡说!我们直男才不都是那样!

    丁厌拿起餐巾纸挡在脸旁掩住口型,问楚瀛:“你的朋友,怎么都不像正常人?我们真的要跟他们去登山吗?”

    “这年头正常人已经不多了。”楚瀛答非所问道,“他们是靠谱的队友,这才是最重要的。”

    “那个超甜爱撒娇……他真名叫什么啊?”

    “你可以叫他老师,他比我们都年长。”

    超甜爱撒娇老师,这称谓有点长了,超老师和娇老师都怪怪的,所以丁厌决定取中间字,管对方叫爱老师。

    爱老师是重庆人,晚饭想要吃火锅,丁厌举手说自己吃不了。爱老师笑眯眯道:“点鸳鸯锅,你吃清汤的。”

    丁厌寻思,集体相处之道是少数服从多数,他不好作天作地,便要点头同意;可戴心诚似乎和爱老师有过节,黑着一张脸说:“我不吃辣,楚也吃不了。你们俩去吃吧。”

    “哦,那分道扬镳咯。”爱老师一点也不遵守和平共处的守则,领着戴则灵打车走了。

    哇,做人还能这样啊……丁厌受教了。

    “你看到了,这种人就是想要全世界都围着他转,但是可能吗?”戴心诚说。

    楚瀛道:“可你妹妹很喜欢他。”

    “他们认识的时间更久。”戴心诚瞧着丁厌,“你说吧,我们三个吃什么?”

    “吃、吃……”丁厌被那双冷酷的眼睛盯得快口吃了,“想吃越南米粉……”

    楚瀛挽紧他的手,对戴心诚说:“你别用这种眼神看他,他胆子小。”

    戴心诚挪开目光,走在前方,带他们穿过15区的街巷,来到蒙帕纳斯大厦附近一家小型剧院旁的越南餐厅。

    丁厌最喜欢往清汤米粉里挤青柠汁和放薄荷叶的过程,会满手留香。清香的面汤里泡三五片嫩薄的鲜牛肉,还有清甜的胖豆芽,吃一碗从头舒服到脚。

    戴心诚:“你是开车来的?什么时候回伦敦?”

    楚瀛:“不急,多待几天再回去。”

    “你家那栋老房子,还需要帮你去看看吗?”

    “要的。你们这次是来做什么?”

    “处理些公事。”戴心诚吃饭的速度极快,却不粗鲁,比起用餐,更像“进食”,只讲求效率而不在乎味道和温度。

    坐对面的丁厌看得目不转睛,他问:“你是军人吗?”不可以的啊!吃饭要细嚼慢咽!

    “他父亲是警察,家规森严。”楚瀛帮着解释了一句。

    “什么警察那么严格?”丁厌心说你骗我不认识警察吗。

    戴心诚含糊其辞地说:“老警察。”

    楚瀛替他解惑道:“他爸爸是你们隔壁省份的警察部门里,排第二还是第三的副职。”

    丁厌肃然起敬,“你是官二代啊!”

    戴心诚:“我是被收养的。”

    “那也是名字写在同一个户口本上的一家人呀,”丁厌现实里没见大官儿的家属,他的脑子随那碗米粉一齐吞下肚,张嘴就道,“你们那种圈子,真的很乱吗?”

    “这些你留着问戴则灵,我知道的不多。”

    “哦……”

    丁厌不打扰他们聊天了,自己刷微信朋友圈解闷。他今天下午发了逛服装展的照片和定位,收到了许多评论和私聊。

    在众多头像和名字中,他一眼看到了曲荷。

    曲荷:哟嗬~你说巧不巧?

    曲荷:[图片]

    曲荷发的是她自己朋友圈的截图,和他相同的定位地址,连拍摄角度也高度相似。

    :啊啊……你也在巴黎吗!!!!

    曲荷:我昨天在,今天回英国了,刚好和你错过。你来旅游?你一年要来几次欧洲啊,发财了?

    :嘿嘿嘿,和男朋友来的。

    曲荷:???

    :手机上不方便讲,有空见面再和你聊吧,我过两天也要去伦敦!

    曲荷:什么男人能把你掰弯啊?/吓

    :是帅哥/害羞

    曲荷:发来看看/坏笑/勾手指/勾手指

    :你见过他啊拜托。那天要不是你在旁边捣乱,催我加他微信,怎么会有后来的事。

    曲荷:谁啊?我不记得了

    :你仔细想想/流汗,你出国前,我陪你去买电饭锅的那天……

    曲荷:WTF!

    :我们快要结婚啦~我会给你包个大红包/亲亲

    曲荷:我容我先想想

    曲荷:就是去年秋天,我们坐在咖啡店外面,来搭讪的那个男的?还带了个小女孩的那个?

    :yep,是他……

    曲荷:oh my……你疯了

    :没有啦,事情经过很复杂……所以我说要当面跟你讲!

    曲荷:那你快来啊啊!!!!我迫不及待想听了!你们在巴黎做什么?快来见我!

    :你等我问问

    丁厌轻咳两声,打断了楚瀛和戴心诚叙旧。

    “我们能明天就回伦敦吗?”

    “可以。”楚瀛无异议,“但怎么突然要走?你不是想多逛一逛博物馆吗?”

    “我有个朋友说……她特别想见我。”要丁厌直说是去见前女友,那太难以启齿了,这有外人在呢,他可不能让楚瀛丢了面子。

    然而楚瀛却拆穿他道:“据我所知,你在英国的朋友只有你的前女友。”

    “前女友?”戴心诚的声音终于有了变化,匪夷所思道,“你,还有前女友?”

    那个“你”字后面的停顿十分阴阳怪气……

    丁厌总算明白戴则灵翻的那几个白眼是什么意思了;这男的真讨厌,真讨厌啊!直男中的败类!他沉住气反问:“我怎么不能有前女友?”

    楚瀛:“那你是为了见她?”

    丁厌:“对呀。我和她是和平分手,现在就是普通的朋友关系,我想和她见见,像你们俩这样聊一聊天,不可以吗?”

    他行得端坐得正,不怕被怀疑和恶意揣测!

    “分了手还继续做朋友,那就是没分手。”戴心诚武断道,“最怕这种藕断丝连了。”

    “你心理有疾病吧!”丁厌没法再忍气吞声了,怒怼道,“我问你了吗?谁管你怎么想?你谁啊你!哪儿来这么多废话!”

    戴心诚不是存心想激怒他,低下头避免与他眼神对视,做了投降的手势,“抱歉,我多嘴了,我说的是我,分手了还要当朋友,所以总是分不掉。”

    你这种傻叉男人也能找到对象,谁那么喜欢捡垃圾。丁厌在肚子里倾倒了一堆恶毒的话,咬紧牙关不开口。

    “好了不生气了。”楚瀛捏捏他的脸颊,“那我们明天一早回去,你想见就去见,我不介意。”

    丁厌得到满意的回答,消了气。呜呜他的男朋友好好,善解人意,总能令他舒心,要不是餐馆人多,好想抱着亲……

    不过他是不会再给这个戴心诚好脸色了,呵呵!

    ***

    第二天他们起得早,四个多小时的车程抵达伦敦后,丁厌还和曲荷约了一顿午餐。

    一年多没见,曲荷的头发变长了,人还是原样,阳光美丽,健朗明媚。

    “丁厌,恭喜你啊!得偿所愿留了长头发,气色还这么好,和你男朋友生活很开心吧?”

    “嗯!开心!”丁厌真想和她来个大大的拥抱,可想一想又不合适,万一曲荷有新的恋爱对象了呢,于是作罢。

    “我太好奇了,你这一年多到底经历了什么?感觉你不止性取向,连气场都改变了……”

    丁厌挑重点给她讲了一些事情,语速先是缓慢而悠长,但一提起部分细节,他仍会面红耳赤、心绪澎湃或是气急败坏。

    曲荷不时被他逗得大笑不止,听得入神了也会呆呆地含着勺子。

    他们待到餐厅结束营业才离开,在街边一人买了一只甜筒,继续散步聊天。

    把去年发生的故事说得七七八八了,丁厌声音也哑了,摆摆手道:“大概就这些了,累死我了。”

    “你的生活何止是多姿多彩,简直是精彩纷呈啊。”曲荷叹道,“你能找到你的归属感,我真为你感到高兴。我还以为你会糊里糊涂地玩一辈子呢。”

    “我也以为。不过生活的变数那么多,谁都不知道下一秒会出现什么,只能说一切皆有可能吧。”丁厌用甜筒和她干了干杯,“看到你学业顺利、生活无忧,我也为你高兴!”

    曲荷:“我的烦心事儿可多着呢,没法和你比。”

    丁厌:“曲荷,我如果办婚礼,你愿意来给我当伴娘吗?”

    她敲他的头,“怎么可能啊!谁会请前女友给自己当伴娘?你的脑子怎么长的!我不干!我愿意参加你的婚礼,见证你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天。但当伴娘——不、可、能!”

    “……好吧。”丁厌失望道。

    曲荷可悲地摇了摇头,“我相信你男朋友是真的疼你了,你完全没有变聪明……”

    “谢谢!”丁厌沾沾自喜,“我就当这是祝福啦!”

    第67章 首饰盒28

    丁厌在伦敦住了一周, 玩遍了必游景点,还和曲荷去古着店淘了两条上世纪50年代的古董裙和羽毛扇子。

    开春,楚瀛带他回了自家在英国乡下的一座旧日庄园, 始建于19世纪的哥特式古典建筑美轮美奂,幽然矗立于晨雾之中, 青青的浅草坪星散着紫白的小花儿。

    “我的天呀, 我好像穿越进了《唐顿庄园》里……”丁厌难以置信道, “这是你家吗?我们要住在这里吗?”

    “以后也是你家了。”楚瀛道,“它的规模远不如那座海克利尔城堡, 建筑面积要小得多,而且地处偏远, 没有那么显赫的历史。但我妈妈很喜欢, 于是我父亲从一家落魄贵族手里买下, 送给她作为结婚纪念日的礼物。”

    楚瀛牵着他迈过松软的绿草, 推开了一扇厚重的门,带他走入室内。

    “这种城堡平日的维护费用很惊人,我妈妈的本意是想把它改建成一座酒店,毕竟自己住太空旷了,可是没过多久她就生病住进了疗养院,这座庄园跟着闲置下来, 每年只能请专人打理。”

    一进门,丁厌心中的震撼, 和初次去卢浮宫参观拿破仑的房间时别无二致。

    巨型的台阶由纯橡木打造, 墙上的装饰是绘制着花纹的皮革和光泽闪烁的金属, 一盏璀璨夺目水晶灯吊在顶上, 一件件古董家具被清扫得一尘不染, 但那古旧的年代感仍使他不敢随意地去坐或躺下。

    “你家也太有钱了……”他词穷道。

    “其实我父亲动过心思把它处理掉, 但有财力接手古堡的买家并不多,我怕它被卖给别人,只好把它要过来了。”

    “你伸手要你爸就给你?那你爸对你很好啊!”

    “我说保存好它是我妈妈生前的心愿之一,他才答应给我的。现在我们要结婚了,就把这里作为婚房吧,我妈妈泉下有知会很开心的。”

    丁厌讷讷道:“你要是早说婚房是这样,世界上应该没有人会拒绝嫁给你,无论是男是女。”

    楚瀛说:“我又没有想要和随便什么人结婚。”

    一阵啪啪嗒嗒的动静从身后传来,是肉垫和指甲蹬在实木地板上的声音。丁厌回头,被那只纯黑色的成年卡斯罗猎犬吓得往后退——

    它的肩高起码70cm,尖尖的小耳朵,肥厚松弛的大腮皮,雄壮矫健的四肢,短尾巴不停摇晃着向人示好。然而丁厌散发出的陌生气味又令它感到警觉,所以它只是站立在那里,黑色的圆眼珠冷漠而警惕巡视着他们。

    “你还养大型猛犬……”丁厌的手指下意识地勾住楚瀛的衣角,心慌道,“它长得好可怕,不咬人吧?”

    “不是我的狗。”楚瀛道,却向大黑狗伸出手,“过来,狼狼。”

    带着浓烈动物气息狗狗靠近两人。它嗅着楚瀛的手指,在他掌心舔了舔,红红的舌头看得丁厌心里发毛。

    “不是你养的,它怎么认识你……”

    “是戴心诚的狗。”楚瀛被舔了手,不习惯湿腻腻的触感,找了纸巾擦拭,然后和狗对话,“狼狼,你爸爸呢?”

    丁厌对这类长相体型的狗有刻板印象,认为它们脑子笨,不如中小型犬聪明。但狼狼是特例,竟然听懂了楚瀛的话,引他们去找自己的主人。

    “今晚我们先不住二楼的房间。”楚瀛没头没尾地说,然后带他跟上那条大狗。

    戴心诚站在一棵苹果树下抽烟,目光直直地锁定着楼上的一扇窗户。丁厌随那道视线望去,不见窗边有值得盯梢的人或风景。

    狼狼很喜欢它的爸爸,绕着戴心诚打转,摇尾坐下,牢牢守着主人的一举一动,等待指示。

    “那个英国女人上次来是多久?”

    “听管家说三天前还来过。”

    “她房子都卖了,你还允许她进门?”

    “我又不在家。她年纪那么大了,想重游故地,聊以慰相思,不算过分的行为。”

    “好,我再看看。”

    “看什么呀?”丁厌拉着楚瀛转过身,耳语道,“你也邀请了他?我还以为今天就我们两个人……”

    楚瀛半开玩笑道:“两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你不害怕?”

    “不怕呀,鬼片里的故事都是假的,人死了就死了,哪有那么多鬼?如果每个人死了都变成鬼,那我们周围还不全是鬼?既然每天我们和那么多鬼和平共处,说明鬼并不会肆意伤人。”丁厌被自己的理论说服了,“所以,鬼不可怕!不用害怕!”

    他拷问楚瀛:“你该不会怕鬼吧!?可是我们一起看了那么多的恐怖片!”

    楚瀛两手并用地搓揉着他的头,有种要把他捏扁的架势,说:“我不怕。”

    丁厌:“你搓得我好痛……你就是怕了!”

    这时,他们后方冒出两声清悦的笑意。一个笑容耀眼的男人倚着门框,揶揄道:“如胶似漆啊。”

    丁厌像被螃蟹夹痛了手指,猛地从楚瀛身旁跳开。

    啊啊啊,他为什么要慌呢!和男朋友如胶似漆不是很正常吗!

    楚瀛一向淡然,问:“则灵呢?”

    “没让她来。”那人活络着手腕筋骨,手指关节发出咔咔的弹响,走到近前,对丁厌说,“来,左手给我。”

    丁厌先看向楚瀛,得到首肯,抬臂交出自己的左手。

    超甜爱撒娇像善于摸骨的中医,从他的指根摸到了手肘,再到胳膊。丁厌怕痒,几次三番想叫唤,但对方的力道控制得当,一点没让他感到不舒服。

    “你这身体素质……太差了呀。要是从头开始教你做基础的体能训练,起码六个月起步。韧带脆弱,肌肉无力,平衡性一般,你是不是还有轻微的手眼不协调?”

    丁厌:“什么叫手眼不协调?”

    “就是手的反应跟不上眼睛,比如夹菜容易掉,总是打碎碗,打羽毛球和网球不会发球,接也接不住,基本就是运动白痴。”

    “你怎么这么了解我?”丁厌瞠目结舌,“我从小就手抖手残,拿不稳东西,夹菜总是掉在衣服上,五岁还在戴饭兜,只要是球类运动都学不会。——但是运动白痴我不认,我跑步比一般人强,1000米体测是满分。”或许是因为他体重基数小,跑着不累?

    “哦,那肺活量还行啊,你会游泳吗?”

    “不会……”这可提起了丁厌的伤心事,他中学去游泳馆学游泳,胆子小怕呛水,怯怯弱弱的,那群男生们看不过眼,合伙把他推到水里想让他尝尝苦头;他被淹惨了,等教练把他救上岸,他发誓再也不要学游泳了。

    “这得学,求生必备技能,我教你。”爱撒娇四下环顾道,“你家这庄园大是大,但没有挖泳池,不过我记得后山有座湖,我们就去那儿游好了。”

    丁厌悚然道:“这个天气去湖里游泳?不要,我会感冒的……”

    “不会,我有办法。”爱撒娇自信满满道,“你一看就是个笨蛋,不过我喜欢笨蛋。”

    不知道为什么,丁厌老是觉得这个人……有点怪。每个人的言行举止都会带有自己的风格,与本身的性格教养相辅相成;譬如楚瀛是舒展散漫的,戴心诚是独断专行的,而他……应该是笨拙胆怯的。

    可是爱撒娇……他对人的态度趾高气昂,却没有居高临下的俯视感,反而让人感到亲昵。丁厌没法形容,就……虽然被他鄙视了,但很顺理成章?

    丁厌灵光一现想到了某个不太雅观的单字形容词,但他决定不说,意会吧。

    ***

    在被迫换上一身轻便舒适的卫衣运动裤和跑鞋后,丁厌产生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我们不就是去爬个山,有必要这么小题大做吗……”

    “你以为是旅游景区那种有台阶和栈道的山吗?”爱撒娇嘲笑道,完了又哄他,“乖,别问那么多了;问的越多,你越不想去。其实带着你不难,你也就一百斤出头,不过你不想全程要人扶着或背着吧?”

    “不想啊,我又不是残疾人……”

    “所以,人的身体有无穷的潜能,不要小看了你的四肢,你不好好利用它们,将来它们也会不听你使唤。”爱撒娇帮他做了几组拉伸,避免他在运动中拉伤。

    丁厌的姿势不够标准,但好赖是做完了,骨头缝里热热的,想找地方躺躺。

    “好的,接下来,我们来玩一个游戏。”爱撒娇的一条手臂搭在他肩上,指四周的绿地和树林,“看到了吧,这是你家后院。这里有许多隐蔽的角落和障碍物,如果我要抓你,你可以想办法躲藏。”

    “嗯。”丁厌认真地思量起自己会找哪些地方藏身。

    “我们的活动范围是这一整座庄园,包括房子内部,你能跑多远就跑多远,只要别被我抓到。”

    丁厌:“噢……你要和我玩撕名牌。”

    “不,不是撕名牌。如果我抓到你了,你的下场会比被撕名牌凄惨很多。”爱撒娇故弄玄虚道。但那说话腔调,又让人不得不信。

    “什么下场啊……”丁厌后背凉飕飕的。

    “这个嘛,保留悬念,等我第一次抓到你再揭晓。听你男朋友说,你还有个名字叫Lily,”对方将他往前一推,说,“快跑吧,Lily,三十秒后,我会开始追你。友情提示,最好不要被我抓到哦。”

    “1,2,3,4……”

    丁厌心中的不详感在紧迫的数秒计时下攀升至顶峰,他顾不上这个人是在夸大其词还是装神弄鬼了,拔腿跑向城堡左侧那片绿茵茵的树林。

    ***

    第一轮游戏,丁厌坚持了40分钟。

    不是他太弱,而是爱撒娇太强了……

    他们之间的差距,就像一个健全人,和一只被关在景观笼里的仓鼠。

    丁厌作为那只仓鼠,无论跑去哪里,都能被人稳稳地提溜着后颈揪出。爱撒娇抓他的过程并不急功近利,更偏向于测试他体能和反射神经的极限,一直掂量着距离和奔跑速度与他来回追逐。

    这对丁厌来说,比被追杀还恐怖。

    最后他跑不动了,瘫倒在草坪上求饶:“我认输,我认输……你不要再阴魂不散地追我了……”

    “笨蛋,你该往房子里跑啊,”爱撒娇大气不喘,悠然地蹲在他身边,“房子里有那么多房间,你跑得没我快,至少可以把我关在门外,那样就算你无处可逃了,还能恢复体力想别的办法。但是你一直在树林、花园这类开放场地狂奔,怎么可能赢得了。”

    丁厌:“我跑都来不及,哪里有空想别的……”

    “嗯,也对,实战经验要靠积累,记住了,下一轮别再自投罗网。”

    “什么?还有下一轮?”丁厌快哭了。

    “日子还长着呢。每天两次,什么时候你能坚持四小时以上了,我们再进行下一步。”爱撒娇扯着嘴角笑道。

    丁厌愿将那称之为恶魔的微笑。

    “四个小时!你不如立马杀了我!”

    爱撒娇不笑了,严肃道:“不可以。如果你耍赖,我就让狼狼来追你,它是绝对可以杀了你的。”

    丁厌脑补着大黑狗扑上来撕咬自己的场面,吓得打了个寒颤,“玩得太大了……不要放狗追我!”

    “那你要乖啊。”爱撒娇说,“你很怕痒吧?”

    丁厌不知道话题怎么又扯到怕不怕痒上了,傻傻地点头。

    然后毫无缓冲的,一双手来到他的腰间,像柔软的藤蔓又像锋利的钳子,在他最敏感的腰侧肆虐;他犹如被丢进了滚水里的青蛙或淋了热油的蚂蚁,在草地上翻滚尖叫,又哭又笑。

    “我跟你说过啦,最好不要被我抓到。”

    好变态啊啊啊——这回碰上真正的变态了!

    丁厌哀嚎着“楚瀛!快来救救我!啊啊啊痒死了!”,可无论怎么顽强抵抗,始终躲不开那双无孔不入的手。

    呜呜受不了要自杀了,谁来一枪爆头我啊啊啊,呜呜楚瀛!老公!你在哪里啊呜哇哇哇 。

    他凄惨的悲嗥真引来了楚瀛。

    一看他只是被挠痒痒,楚瀛的肩膀明显松弛了,和凶手说:“别太过分了,他很怕痒。”

    爱撒娇闻言撤回了手,安抚地拍拍他僵硬的背,“好啦好啦,结束了,不挠你了。”

    丁厌泪眼汪汪,缩在地上不起来。是楚瀛走来又哄又抱,才扶他坐正,慢腾腾地起身。

    “我的天,这就是热恋中的情侣吗?”爱撒娇盘腿而坐,手肘撑在膝盖上,托着腮,怔怔地端详他们。

    “今天就到这里。”楚瀛道,然后带丁厌走向房子。

    丁厌不要人牵,甩开那只手,委屈地自言自语道:“我想象中的城堡:红酒、舞会、公主裙;你带我来的城堡——跟凶残的人玩大逃杀……”

    楚瀛怕他一个人乱跑,攥住他的手腕,问:“他对你很凶吗?”

    丁厌不回答,只要求道:“你快把这座房子的平面图给我!我要记住每层楼有多少房间,明天坚决不要被他抓到了!”

    楚瀛松了口气道:“那你不讨厌这个游戏?”

    “我才不要被你的朋友看扁!”丁厌说,“我小时候玩捉迷藏超厉害的!他不过是经验比我丰富,我要打败他!把他按在地上摩擦!”

    在他身上很少见到如此旺盛的好胜心,楚瀛笑道:“好,支持你,等你赢了,我们一块儿收拾他。”

    丁厌的眼睛里燃起熊熊斗志,“嗯!”

    第68章 首饰盒29

    运动后的身体会短暂地保持在精力充沛的状态, 丁厌的大逃杀游戏结束;急不可待地跑上楼参观了城堡内的房间。一楼和三楼已修缮翻新完毕,二楼的部分房间还在更换壁饰和灯泡,暂不能住人。

    他和楚瀛的卧室是三楼最大的那一间套房, 初次走进去,丁厌误以为自己魂穿成了茜茜公主或断头王后——人活得这么奢侈, 难免会于心不安的。

    “你放着城堡不住, 和我挤在小公寓一两年, 你为了什么呀……”他躺到华丽的大床上,静静地体会被不真实感包裹的飘然。

    “你说呢?”楚瀛打开衣柜, 为他找了一身换洗衣裳。

    是为了我,嘻嘻!丁厌接过衣服, 钻去浴室洗澡。

    他们的新家落座于南部乡下郡县的一座小山上, 客人来做客, 来回不便, 只能留宿。不过空房间那么多,给人住一两间又有什么关系。

    像楚瀛说的,这么大的房子,两个人住真有些阴森。

    丁厌洗了澡,被带去厨房认识了一遍目前在这座庄园中工作的人员,负责一日三餐的厨师、三名做家务的女佣、两个修剪养护园林的园丁、一位主理行政事务的管家, 以及负责巡夜和车辆管理的门卫。

    他们都是住在附近的本地居民,年龄偏大, 但工作绝对认真守时。

    丁厌艰难地记下他们的名字, 并送了他们人手一份见面礼, 是从他家乡榆城带来的特产和几样中国风的伴手礼, 东方茶叶和熊猫玩偶什么的。——以他的脑子其实想不到这些, 是楚瀛提前帮他准备的。

    他对人情世故并不通达老练, 本身也不是跋扈骄横的性格,便只能走平易近人的路线;楚瀛私下提点过他,和善体贴只是为了留一个良好的初印象,为人尽量不要“太好说话”,尤其身为人生地不熟的外国人,语言不够流利的情况下,容易受欺负。

    丁厌苦着脸道,在自己家还要提防这么多,会不会活得有点累啊。

    楚瀛说人多了就是这样,是非争端不可避免;如果他不适应,他们可以搬回伦敦去住公寓,小是小一点,但更轻松。

    丁厌不想被迁就到这份上,道:“你放心吧!我发誓从明天起,苦练英文!保证不被人糊弄!”

    “乖。”楚瀛摸摸他的头。

    然而丁厌现在对“乖”字ptsd了,总会想到爱撒娇,他从楚瀛的手下溜走,跑去餐厅坐等开饭。

    ***

    常年疏于锻炼的人,短时间内进行了剧烈运动,肌肉会酸痛2-3天。

    丁厌第二天睡醒,一抬手抬脚,全身细胞都在叫苦不迭。他体力不支,爱撒娇只能待在他家无所事事,逗鸟遛狗,再开他几句玩笑。

    丁厌能理解爱撒娇留在这里,却不明白戴心诚为什么不走。虽说这座房子大到一天也未必能碰上一面,可吃饭总要同席,每当看到戴心诚那张万古不化的扑克脸,他都觉得心情压抑。

    可是他没有立场去下逐客令赶人,只好晚上睡觉前,和男朋友讲悄悄话。

    “你请戴心诚来,是让他帮你做什么呀?你们是不是有事瞒着我?”

    楚瀛答:“请他检查这栋房子有无异样。”

    “异样?”丁厌灵敏地竖起耳朵,“什么异样?”

    楚瀛合上书,看他道:“记不记得我和你说过,这座庄园是从一家落魄贵族手里买来的。”

    “记得。”

    “那家人祖上是这片地区的领主,当爵位传到前任女主人手中时,家族已经困顿到供养不起这座城堡了,只能寻找买家低调转手。要不是急用钱,其实也不可能卖给我父亲。这家的后代人丁单薄,现在剩下的只有前任女主人和她的女儿。那位夫人今年八十五岁高寿,头发花白了,但依然很优雅;她八年前患上了阿尔兹海默症,近几年病情恶化,神智不清,总会忘记她如今的家在何方,常常瞒着家人打车来到这里,探望她的丈夫。”

    丁厌:“她家不是只剩她和她女儿了吗?”

    “对,她的丈夫去世十五年了,但在她的认知当中,丈夫还活着,并且就活在这栋房子里,所以她控制不住想来找他。”

    丁厌后背起了一层白毛汗,“听着像鬼故事……”

    “我父亲是香港人,在房产方面极度迷信,他得知此事后,认定这栋房子有问题,不吉利,所以想卖掉它;我不同意,和他争执了很久,他说我愿意住也行,但得找个道士处理,免得我沾上秽气,再把脏东西传给他,影响家里的风水和气运。”

    “你爸仿佛是清朝人……”

    “他年轻时还不是这个德行,大约是年纪大了,明白科学不能阻止身体机能的衰竭,于是寄希望于求神拜佛,相信些神神鬼鬼的东西。”楚瀛事不关己地说,“我和他的关系够差了,不想在这种小事上和他起冲突,就联系了他在香港找的道士。但实在太巧了,这个道士居然和戴心诚是老相识——我那时才知道,我的朋友私底下还有份副业是神棍。”

    丁厌没听清,确认道:“他一个官二代,跑去当神棍?他看着也不像啊……”

    “他肯定不是什么真正的神棍,只是略懂些冷僻偏门的知识。我猜是和他大学专业有关,他本科在LSE学传媒,有一年的作业选题是去内地探访位于荒山野岭的古老村落,记录少数民族失落的古俗,估计这段经历使他从此爱上了猎奇和搜罗轶闻吧。

    “他父亲和你父母有点相似,对他的期望就是进体制内当公务员,慢慢熬资历晋升提干,不要成天鬼混。不过他不愿意,宁肯东奔西跑到处漂。”

    “离谱,原来这就是权贵的人生啊……”丁厌长见识了,“在我的世界里,不想受父母的支配去考公结婚,就只能自己多挣钱搬出去,用经济独立换取自由。没想到家底够厚的,都不用考虑生存和就业问题,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你认识的人,比你更加叛逆和离谱……”

    “我也不太理解他的生活方式,但尊重吧,毕竟个人有个人的追求。”楚瀛道,“既然碰巧能遇上,那就请他来看一看好了。我并不相信闹鬼的传言,那位夫人的女儿给我看过她的病历,千真万确是患有阿尔兹海默症,记忆错乱了而已。”

    “好的吧……奇奇怪怪的,跟做梦似的。”丁厌当听了一场睡前故事会,听困了,倒头就睡,“我睡了哦,晚安。”

    “晚安。”

    ***

    丁厌好吃好喝地养了两天,又能跑跑跳跳了。

    这一次和爱撒娇玩捉迷藏,他吸取教训,开头就往房子里躲,蹿上三楼的空房间,反锁房门。这下看那个变态怎么抓得住他。

    然而他终究是年轻,见识短浅,不知变态的深度和广度。

    爱撒娇!居然会开锁!!!

    他还躲在窗帘后窥探窗外,企图监视敌人的动向,浑然不知身后已有人撬开了门锁,无声无息地潜入……

    预感不对劲,丁厌一扭头,看到一个活生生的人近在咫尺,他吓得惊叫腿软,却插翅难飞。

    本轮游戏他只坚守了十五分钟便败下阵来,然后被人堵在墙角挠痒痒,笑得快断气。

    爱撒娇给他上第二堂课道:“记住啊,永远不要坐以待毙,哪怕是处在你认为安全的环境中,也不要放松警惕。如果锁上门之后,你不是松懈地坐着玩儿,而是把柜子桌椅搬过来抵住门,那你至少能多拖延我两分钟。”

    丁厌:“两分钟能干什么……还不是会被你抓到,早两分钟晚两分钟有什么区别。”

    “区别可大了。”爱撒娇不想和他多费口舌,“你先休息,半个小时后我们再来今天的第二轮。”

    “四十五分钟吧……”丁厌说,“我饿了,想吃东西。”

    “啊,你这双眼睛,又有谁忍心拒绝你呢。”爱撒娇用装腔作势的声音感慨。

    丁厌不喜欢这种虚情假意的恭维话,但为了撺掇着爱撒娇去楼下厨房帮他要甜点,他还是卖乖道:“我们一起去?”

    ——爱撒娇英语极好,应该说这里的每个人口语都比他好;他的学习进度向来缓慢,于是懒劲儿又犯了,只想依赖别人。

    爱撒娇正要答应他,但突然受窗外的讲话声吸引,趴到窗边,俯瞰楼下的绿地;丁厌也凑热闹趴过去。

    绿莹莹的草坪上,狼狼叼着飞盘静立不动。抱着一叠洁白床单的佣人Teresa,在用她胖胖的身躯拦下一名身材魁梧的男人,和一位银色短发的老太太。

    三人说话吵吵嚷嚷的,语速快如连珠。

    丁厌毫无主人翁意识,多亏了爱撒娇提醒,他才想到该下去看看。

    可来到楼下,他依旧听不懂他们在吵什么,英式英语太难懂了!尤其这些人对话还带着各自的口音。

    爱撒娇拿出一张大额纸币,塞给那名高大的陌生男人,然后和Teresa说了两句,又跟银发老太太轻声细语地讲了些话,三个纠缠不清的人顷刻间全闭了嘴。

    Teresa抱着要换洗的床单走了。男人扶着老太太转身离开,但她一步三回头,好似极为不舍;接着她挡开男人的手,颤巍巍地走回来,一语不发地塞给丁厌一把锡制钥匙。那是张皱纹横生的面颊,却依然悉心地涂了粉底遮去雀斑,薄唇抿着口红,嘴角的一道道细褶被嗫嚅的口型牵动着,可最终没能完整地说出一句话。

    直到她被人扶着走出大门,丁厌还握着钥匙立在原地,愣愣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你男朋友跟你说了吗?”爱撒娇告诉他原委,“这位老妇人是庄园的前主人,老年痴呆了,总想回来找她死去的丈夫。那个五大三粗的男人是送她来这里的司机,不清楚状况,在问你家佣人要车费。”

    “这样啊……那就这么赶走她,是不是有点无情?”丁厌纠结道,“她只是生病了,并没有做错什么呀。”

    “话是这么说。但快九十岁的老年人,行动不受控制,你把她留在这儿,她可能稍不注意就不见了,如果受伤了摔倒了,你能为她的生命安危负责吗?”爱撒娇很现实道,“不知道她女儿在哪里忙什么,怎么不看好她,总放她乱跑。”

    丁厌:“她给我这把钥匙是什么意思?”

    “可能看你可爱,想送你礼物,身上有什么就给什么了。”

    “我能要吗?不然我还是还给她吧?”

    “如果是很重要的东西,她的家人会来找你要的。”爱撒娇习惯性地搭着他的肩,“我看了你的短视频账号,你不如改叫「心地善良的小公主」”

    什么污七八糟的鬼名字……丁厌说:“这是你的取名风格!不适合我!”

    ***

    到了睡前时间,丁厌玩够了手机,缩进被窝,道:“我今天见到你说的老太太了。”

    楚瀛:“嗯,他们告诉我了,你被吓着了吗?”

    “没有!她老了也好美丽呢。”丁厌从床头柜的抽屉中拿出今天收到的锡制钥匙,“她还给了我这个,你是不是有她女儿的联系方式?还给她吧。”

    楚瀛端详着钥匙,在指间转动它,“这难道是阁楼那个小房间的钥匙?”

    丁厌:“什么小房间?”

    “在四楼有一层阁楼,用于放置废旧的桌椅、挂画、烛台等器具,我前两年上去过,那里的墙上有扇一被锁住的门,雕工精致,里面大概率还有一个小房间。可是我没找到钥匙,不知道是原主人没给还是搬家时弄丢了,这么大的建筑,不可能没有死角;而我又不想破坏那扇木门,所以没太在意。”

    “……那咱们上去看看?”丁厌说动就动,下了床,披上自己的外套。

    楚瀛哪能不依他,况且想一出是一出是生活情趣的主要来源。

    两个人觉也不睡了,大半夜开着手机的电筒,跑去房子四楼探索秘密角落。

    为了营造幽深的氛围,他们特地没开灯。丁厌怕摔跤,牢牢挽着楚瀛的手,掌心因紧张而发麻出汗,但心头更多是雀跃和激动。

    “我们好像在拍恐怖片啊,像不像去年看的那部美剧《鬼入侵》……”

    昏暗的走廊里,楚瀛的脸庞晦暗不明,说:“你的联想能力很丰富,真的不害怕吗?”

    “自己家为什么要怕!”丁厌拉着人跑起来。

    通往阁楼的木楼梯踩上去咯吱咯吱,尖锐的噪音使人头皮发紧。楚瀛从放蜡烛的铁架边缘找出生锈的钥匙,打开了灰扑扑的木门。

    丁厌被灰尘飞扑一脸,呸呸两下道:“这上面不知道有多少螨虫……我下去还要再洗一遍澡。”

    昏黄的吊灯亮起,楚瀛凭记忆搬开一张沉沉的书桌,揭开后面的油布,把倚靠着墙的几幅木框油画挪到一旁,露出一扇对比阁楼里的其他物品而言,还算崭新的小门。古怪之处是这扇门只有1.5米高,并不是便于成年人通过的尺寸。

    丁厌递上钥匙,两人蹲在矮门前对了对锁孔,有戏!

    插入钥匙转动锁芯,门应声而开。楚瀛先探入一只手在门框两侧摸索,找到照明开关。

    小房间里的灯光比阁楼更亮堂,既没有蝙蝠惊飞也没有老鼠乱窜,更没有尸体的腐臭味溢出,丁厌首当其冲地弯腰曲背钻进门内。

    这是一间娃娃屋,它所有的家具和装饰,都按照正常物件的1/2比例缩小过;粉色的公主床和珠帘小台灯,木质梳妆台和陶瓷芭蕾舞女的鹅绒粉扑,还有铺着蕾丝的小圆桌、纯银的下午茶餐具……

    灰尘和蛛网霉絮丝毫不能掩盖它们的精美,一把小摇椅上坐着一尊穿淡绿色洋装的人偶娃娃,陶瓷材质的脸蛋极度逼真,蓝色玻璃眼珠、睫毛卷翘,吹掉表面的一层灰,双颊仍晕着粉嫩的腮红。

    “天啊……”丁厌失语道,“寻到宝了……”

    不在于这些玩具玩偶价值几何,而是……曾经拥有过它们的小女孩,她是多么幸福啊。

    仅仅是置身其间,丁厌也恍若看到了她的身影。受着万千宠爱的小姑娘,或许金发碧眼,她穿着和洋娃娃一模一样的裙子,坐在地毯上,帮自己的小伙伴梳妆打扮,享用下午茶、玩游戏过家家。

    丁厌不知这把钥匙究竟为何会落到自己的手里,但这一刻他抱住楚瀛哭得稀里哗啦。

    “这也太宝贵了……”

    楚瀛托着他的后脑勺安抚他道:“你还是这么多愁善感。”

    不过只有这份细弱敏感,才能赋予蒙尘的旧物流光溢彩,与被人珍视的意义。楚瀛笑了笑,酝酿了许久,还是只能说:“真可爱。”

    第69章 首饰盒30

    丁厌玩了一个月的“你追我逃”, 尽管在输赢上不见显著进步,但身体素质和体能大有提升。

    他过去的瘦,是经受不起风吹雨打的孱弱;经历了这三十天, 还是瘦,但蹦蹦跳跳的灵活性、反应力、肺活量, 都有了质的飞跃。

    起先丁厌担心是否会练出硬邦邦的肌肉, 他是要穿小裙子, 还要穿婚纱的人,不能身材走样。

    爱撒娇听了, 捏着他的小细胳膊说:“你想长肌肉,做梦更快点。”

    这不尽然是轻蔑。人与人的身体条件不同, 他这种天生体弱的资质, 想要练就结实精悍的肌肉, 难度不小于变性手术。长跑只是训练他调动四肢, 增强耐力和敏捷度。

    而且丁厌月末上秤一称,他的体重竟然还掉了两斤……为了补救,他只能每天加餐一顿,确保营养的摄入量。

    楚瀛看他吃宵夜还一脸郁郁不乐,关切道:“怎么了?为什么这个表情?”

    “我觉得,我赢不了了……”丁厌愁闷道, “爱撒娇是专业运动员吗?他比蜘蛛侠还会爬,我才一双手两条腿, 哪儿跑得赢他……”

    “你不要想着跑赢他, 那不现实, 他给你出的游戏规则, 胜利条件应该不会很苛刻。”

    丁厌唉声叹气道:“但天天像小鸡崽被人抓, 我作为愚笨平凡人的积极性已严重受挫……我该不会真要下辈子才能一雪前耻了吧?”

    楚瀛自然更偏心他这个愚笨的平凡人, 问:“你想怎么一雪前耻?”

    “当然是让他尝尝我的厉害!否则他天天笑话我是长发公主,除了头发长,一无是处。我感觉他有点讨厌,是表里不一的绿茶。”丁厌说起别人的小话绝不嘴下留情,“装得温柔可亲,实际比谁都严苛计较……还喜欢撒谎,我问他本职工作是干嘛的,他说他是幼儿园老师,你说气不气人?怎么有人比你还不要脸。”

    楚瀛:“怎么又扯上我了?我什么时候骗过你我是幼儿园老师?”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看你,带我认识的都是些什么人,净是奇葩中的奇葩。”丁厌吃饱了,咬着吸管喝果汁。

    “那怎么办,我的生活中就只有奇葩了。”

    丁厌有了小脾气,说:“你快帮我想想,我怎么样能扳回一局,我每次都输,心里难受死了。”

    “你们玩游戏,有没有限制使用道具?”楚瀛帮他琢磨道。

    丁厌:“没提过这个……但道具不顶用啊,拿水枪滋他吗?”

    “你坐近些,我告诉你。”

    丁厌搁了杯子,搬凳子挪到楚瀛那儿去,探听鬼主意。

    楚瀛一说完,他又惊又喜地大叫:“——啊啊啊你好坏啊!”

    “可以,我明天就试试!”丁厌胜券在握道。

    “你小心些,不要提前露馅了。”楚瀛告诫他,“就我知道的,他是个睚眦必报的人。”

    “放心吧!我会一鸣惊人的!”丁厌不管有没有用错成语,他想想明天就激动,哇哇哇哇哇!他搂着楚瀛的脖子啃人的耳朵,“谢谢你!你这个坏东西!”

    “谢我还要骂我?”

    “这是夸!是夸!”

    楚瀛出的主意是真损,丁厌一听就知道这混蛋小时候没少搞整蛊恶作剧。

    其实说简单也简单,只是出奇制胜而已。

    第二天游戏进展到一个半小时,他又被爱撒娇追到了,躺倒在草坪上求饶,假装肚子痛,骗人关怀他。

    “哪里痛?是阵痛还是抽痛?”爱撒娇上当了。

    丁厌装作疼得厉害,咿咿呀呀乱叫;待双方距离拉近,他单手摸进衣兜,指甲抠掉了注射器针口堵的小盖儿,然后攥手心,再等着自己被扶起。

    “这位置吗?还是这里?”爱撒娇的手指轻按着他的胸腹部位,询问他的状况。

    丁厌趁其不备将针管喂到对方嘴里,推动推杆,把满满一管青色芥末灌入——

    “哈哈哈哈哈哈哈!你喜欢吃辣,我请你吃个爽!!!”丁厌滚到一边,衣服头发都沾着草屑,欢快地直蹬腿。

    他不敢想象吃一管芥末是什么感觉,但看爱撒娇的表情,恐怕是难以言喻的痛苦,流了好多眼泪啊!

    丁厌笑了十来秒,蓦地噤声,笑不动了。他总归是心慈手软,见他人饱受折磨,不禁心生愧疚;跑回屋抱出三瓶矿泉水,送上前道:“抱歉啦……我就是想报复报复你……你还好吗?”

    爱撒娇没功夫跟他说话,被辣得满脸眼泪,拧开三瓶水,喝一半吐一半,漱干净口腔;可是眼眶肿了,鼻尖和嘴唇也红了。

    “这是谁教你的?”

    “没、没谁……”

    “好的,”爱撒娇喝光了剩余大半瓶水,宣布道,“你完蛋了。”

    强人果然是强人,稍一缓神,魔爪便再次伸向了他!

    丁厌的反射神经在多日磨练下被激发出了面对危险的直觉与本能,在主观意识对当下作出判断之前,他的身体已率先作出反应,迈步往反方向跑去逃离眼前的威胁。

    哇啊啊啊!

    他宛如一枕清风刮进门,直奔楼梯冲向高层。肾上腺素飙升的快乐冲昏了他的头脑——能随心所欲地支配自己的身体,好爽!

    在楼梯拐角处,他险些撞上戴心诚,但这人眼神儿好,礼貌地避让他,等他先通过了再下楼。

    躲回房间,背抵着门,久久没能等到爱撒娇追来,丁厌大获全胜,开心疯了,在比邻的沙发上蹦来蹦去,把抱枕扔得到处都是,还拆了一盒巧克力,坐在窗台上吹着风,补充能量。

    他观察着楼下的风吹草动,当敌人重新出现在视野内,他无所畏惧地朝人家做鬼脸,还吹了声口哨。

    但是爱撒娇完全不搭理他,而是在跟后方的戴心诚吵架,是真吵,还会动手的那种。

    一对比,他和楚瀛那只能叫拌嘴和他单方面撒娇。

    可惜隔得太远,他听不见详细情形。

    当看到爱撒娇的巴掌是切切实实地落到了戴心诚的脸上,丁厌惊掉了下巴——真打啊!什么深仇大恨啊!

    楼下的争执愈演愈烈,他赶忙在房间里找手机——这还是得跟楚瀛说一声吧!

    待他笨手笨脚地找到手机时,窗外已恢复了宁静,苹果树下空空如也,四周都没人了。

    :你在哪儿啊!大瓜!!我吃到了大瓜!!!

    楚瀛隔了两分钟回复他:我在一楼的花园,你要下来吗?

    :我马上来!

    丁厌换了双鞋,咚咚咚地跑下楼,在偌大的花园找到楚瀛,同时还有一名苍白的中年女人。

    他没有贸然靠近,站在一丛翠绿葱郁的植物旁,踢着脚下匝地的白色碎石子,时不时张往着他们谈话的进度。

    那位女士年约五十余岁,头发染成灰白色,气质出众,装扮偏中性化,有点像……蒂尔达斯文顿!她与楚瀛聊完,婉拒了他送别的好意,独自走向远处的大门。

    丁厌仍伫立在那里,看着楚瀛朝他走来。

    “那是谁?”

    “老太太的女儿。”楚瀛回望了一眼女人的背影,再面向他说道,“她来告诉我,她的母亲在上周五凌晨去世了。”

    “……就是那个送我钥匙的老太太?”丁厌骤然感到惆怅,问,“那她女儿是来找那把钥匙的?你还给她没有?她需不需要把阁楼上的娃娃屋搬走?”

    “不,她不需要。我和她说了钥匙的事,她说我买下的是这座庄园里的一切,包括那个房间和里面的东西。她只是来为她母亲生前的冒失表达歉意。”楚瀛道,“你呢?你要和我说什么?”

    “哦……”丁厌抽离情绪,回归现实,“戴心诚和……他们俩吵架了!好凶啊,还打起来了!”

    楚瀛对他的表情更感兴趣,问:“你没见过人打架吗?”

    丁厌:“你经常看人打架吗?”

    “怎么说呢,虽然我不赞同用暴力解决问题,但劝架也不是我的作风。”

    “那你就不管啦?随便他们吵翻天?”

    “不然呢?我并没有义务去维护治安,他们是心智健全的成年人了,只要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做什么都是他们的自由。”

    丁厌想劝架,但害怕被误伤。他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楚瀛却是冷眼旁观,他鄙夷道:“我想用四个字形容你。”

    楚瀛:“请赐教。”

    “狐朋狗友!”

    “谬赞了。”

    ***

    丁厌抽出一天时间,泡在阁楼的小房间做大扫除。那些玩具和人偶都是精巧易碎的纯手工制品,他只能打一盆清水,用毛巾慢慢擦洗。

    清水变成污水,毛巾由白色变黑色,那尊半人高的陶瓷洋娃娃才露出原本面貌。

    她的眼珠比大海更加湛蓝,睫毛是深棕色,金灿灿的卷发光耀迷人,细笔尖描画的嘴唇连唇纹一并清晰可见。

    “以后就让我来照顾你吧……”丁厌摸摸她雪玉般光滑的小脸,掸掉她裙摆的灰。

    ……这得洗一洗,吹一吹才敢放进卧室。

    他对这只娃娃的珍爱,被楚瀛会错了意。过了两天,他收到一条和娃娃的洋装高度相似的长裙。

    裙子的摆长很优雅,内里层层叠叠的裙撑为它撑起华丽的蓬度;鱼骨束腰将腰身箍得细盈,他第一次穿没经验,差点被勒死。叫唤了好多声,楚瀛才给他松绑了些。

    丁厌穿戴完好,在卧室里走了一圈,呼吸困难,晃头晃脑地摆手道:“不行了不行了……快帮我脱下来,这不是人该穿的!”

    楚瀛听候差遣,帮他把才将穿上的裙子一件件脱下。

    “洋娃娃不好当?”

    “这是你的恶趣味!我根本没有想当洋娃娃!”

    “穿一次不容易,你却没有拍照。”

    “你说的对哦……”丁厌宛如错失了一个亿,“快快,再帮我穿一遍,我还没有拍照呢!”

    两人待在房间折腾到了晚上,衣服没穿上不说,还被丢在地面踩来踩去,彻底弄脏了。

    丁厌让人压得死死的,面颊比束腰加身时还要红,他扯过枕头砸楚瀛的脸,“你还敢捆我!你胆子见涨啊你!”

    “是你说要玩一二三木头人,但你又动来动去。”

    “我说的和你说的能是一回事吗!”

    ……

    夜晚十点,丁厌半死不活地趴在床沿,微弱地喘着气。

    不过只是那片刻钟头,转瞬他又坐起身,匀速呼吸道:“好了,该吃饭了。”

    楚瀛:“不用叫人送上来?”

    “有手有脚,为什么不下去吃?”丁厌钻入松垮的套头衫,冒出脑袋。

    “也是,你今天都没叫累。”

    “今时不同往日,我不再是那个我了!”

    如果换作从前,这样无节制地胡搞瞎搞几小时,他会缺氧头晕四肢瘫软。

    但现在他感觉良好,只有肚子饿了。

    “等一下……”丁厌扭头逼视着床上的人,“这难道才是你的诡计?”

    楚瀛一脸正经地摇头。

    可丁厌明察秋毫地洞察到他嘴角微略上翘的弧度。

    “你笑了!你又说谎!”

    丁厌爬回他身上,也不敢打人,只能在他的左脸轻拍两下,闹一闹。

    “你本性难移!打你打你!”

    第70章 首饰盒31

    丁厌一个半月没工作, 生活却比工作时更充实。

    上午学外语,下午锻炼,爱撒娇有层出不穷的手段让动起来, 他仗着有楚瀛给他撑腰,偷懒耍滑, 原想着要是被凶了, 还能趁机告状, 结果对方反其道而行之,对他软磨硬泡。

    丁厌快被缠死了, 他此前真心想不到世界上还有这等人。没法形容,烦!烦得要命!不就是喂了你一管芥末吗!至不至于这么死缠烂打!

    可他又有什么办法呢, 该吃的苦头就得吃, 是他自己答应了要实现楚瀛的心愿, 神仙哪有说话不算话的。

    白天被压榨脑力和体力, 只有到了晚上,他才有空做自己的事。但累了一天,只想躺床上发呆,没心思拍视频剪辑,所以也就不接广告了。

    丁厌逛着八卦小组,那群吃瓜网友还没忘记他, 又把他的花名挂标题。

    【雪糕怎么不更新了?他是退圈了吗?】

    白素贞发布讨论:

    太奇怪了吧,他一个月没有新动态了, 微博和视频账号全部停更, 是出事了吗?

    不要啊拜托, 我很爱看他拍的日常vlog, 还是掉马后被骂得太狠, 伤心了?

    雪糕你看不看我组啊, 快回来吧,你恰饭圈钱我都没意见,不要消失啊我痛哭

    辣条最爱猪宝贝:

    怎么三天两头就有雪糕粉丝来嚎丧,姐子们单独出去开个组吧,别天天占用公共资源

    [引用:辣条最爱猪宝贝……]铃木集团千金:?这不是公共组吗?只要不违反组规,想发什么都可以啊

    momo:

    团队内部扯皮?公司倒闭了?

    [引用:momo……]白素贞[楼主]:

    你能不能不要张嘴就来啊,组里都扒过了,雪糕没有团队和公司

    伊玄子清凉:

    据可靠线报,人在英国,和哥夫过二人世界呢

    [引用:伊玄子清凉……]妞妞:

    凉老师消息真灵通!!!!

    [引用:妞妞……]伊玄子清凉:

    认识的一位姐姐和他有工作上的来往,说他最近几个月发朋友圈定位都在英国。以及有小道消息透露,哥夫的真实身份是HK某产业龙头老大家的三公子,无锤~大家姑且一听

    绿舌头:

    原来他男朋友是港男

    [引用:伊玄子清凉……]bob:

    和我听到的差不多,对个暗号?cw?

    [引用:bob……]伊玄子清凉:

    嗯对

    早A晚C:

    看你们对暗号,瞬间解码了。但这个小道消息绝对是谬传,那家只有两个儿子,没有老三

    [引用:早A晚C……]coco:

    你们能不能直接上大名啊,不要当谜语人

    伊玄子清凉:

    都说了是小道消息了,怎么可能带大名。误传就误传吧,是家境殷实的有钱人就对了~

    送你猫猫拳:

    我也真诚建议你们雪糕粉出去自立门户单独开个组,每天都是关于他的日经帖,看都看够了

    不是每个人都对你们家异装癖哥哥感兴趣的

    [引用:送你猫猫拳……]白素贞[楼主]:

    不想看就出帖,还要我教你怎么冲浪吗?

    momo:

    雪糕粉占领我组了,快跑!

    ……

    丁厌退出论坛,放下手机让眼睛休息。

    这群网友真无聊啊……他都几十天不发动态了,还在惦记他。幸好英国山遥水远,他如果还住在K市,岂不是早晚被人查到家庭住址。

    细思恐极……

    一说到家庭住址,他又想念起他的罐头,他的小猫咪宝贝女儿。

    丁厌点开和宠物店老板的对话框,反复观摩昨天收到的视频,云撸猫以解忧思。

    这老板看得起他是个出手大方又好说话的主顾,每次他出远门都会帮他寄养小猫,不是养在门店上,而是带回自家好吃好喝地供着;还给买玩具开小灶,洗澡护毛剪指甲。当然收费也不便宜,一天150,包月打8折。

    丁厌隐约觉得自己被当冤大头坑骗了,可找不到证据,还好一个月三千在他的承受能力之内,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视频里的罐头在自娱自乐,把一只廉价的假老鼠当球踢,满屋乱跑,憨态可掬。

    “宝贝……”丁厌对着手机屏幕亲了又亲,心痒痒,迫不及待想回国抱抱它;想念它软绵绵的肚皮,想念它香喷喷的茸毛和湿漉漉的鼻头。

    楚瀛推门进屋,手里端着托盘,盘子里是一碗奶白色冰淇淋,柠檬味儿。

    丁厌说想吃,夜深大家都回卧室休息了,他只好亲力亲为去厨房端上来。

    “哇!谢谢!”嘴馋的人也嘴甜,丁厌先不忙碰冰淇淋,而是招手让他过去,自己再跪到床边,玩闹般地亲吻他。

    楚瀛默认这是邀请,但手还没抬,就被人按住了。丁厌的鼻尖蹭蹭他的脸颊,问:“有没有办法,能把罐头带过来?我好想它啊……”

    “办法一定有,但是……你怎么能在亲我的时候,跟我聊一只猫?”

    “什么叫一只猫啊,那是我的亲女儿诶,我们一起收养的,是很重要的家庭成员!”丁厌摆明态度,不过声音很快软下来,“你看戴心诚那么冷酷的人,尚且把狗当成亲儿子养,你就不能表现得更称职一些吗?”

    楚瀛问:“那你是想要亲自回国去接我们的女儿来新家,还是想差遣托运公司去办这件事呢?”

    丁厌:“嗯……托运公司信得过吗?”

    “有信得过的,只是会多辗转几个国家,中途小猫能得到休息和照顾。”

    “那和我以为的托运不太一样,你说的这种要多少钱?”

    “2000英镑左右。”

    “那么贵?都够我回国一趟了呀。”丁厌说。

    “我是爸爸,我出钱。”

    丁厌忍不住笑,“我有时觉得你是世界上最讨厌的人,有时又觉得你是我遇见的最讨我喜欢的人!”

    楚瀛:“嗯,那你能继续亲我了吗?”

    亲亲亲。丁厌挪了挪膝盖,身体还没贴上去,只是嘴唇刚碰到他的嘴角,就被电话铃声打断了——

    靠!

    丁厌小声骂着“谁这么没眼色啊”,然后捡起手机,调整静音模式。但很不凑巧,来电显示是他的表哥韩云——这很稀奇,他们表兄弟一年也不打一通电话,突然找他,必然事出有因。

    丁厌跟楚瀛道了歉,再接通电话。

    “哥?”

    韩云开门见山道:“你是不是忘了我的结婚日期了?”

    丁厌纳闷地想,我为什么要记得你的结婚日期。然而下一瞬他醍醐灌顶,捂嘴道:“天……你要是不提醒,我真的忘了!”

    本来这种事,他老爸老妈会提前通知他,但自从他跟家里出柜以后,这些家长里短就再无人帮他记挂了。他自己也不长记性,总是忘。

    韩云在开车去上班的途中,不想劳神费力地批评他,只说:“那你回来吗?”

    “我必须回来呀!”丁厌诚挚道歉,“我错了哥,我下次会记住的。”

    “哪儿来的下次?”韩云被他气笑了,“行了不和你闲聊,我开着车呢。你记得回来就行,你男朋友也要来吧?我给你们留两个好位置。”

    “嗯嗯,谢谢哥哥!祝你新婚快乐!和嫂子百年好合!”

    “吉祥话留到婚礼当天再说,就这样,挂了。”

    “拜拜,你开车当心,别熬夜了保重身体!”

    挂断电话,丁厌“呼呼”歇气,然后抱着头埋进被子里,不停念经道:“我好笨我好笨我好笨我好笨……”

    楚瀛上床来拖开他的两只手,捏住他的下巴不许他再说,“你骂自己,也不会让你变聪明。”

    “哎呀啊啊啊……”丁厌打着滚儿钻到人怀里,“每次犯蠢都被你见证,我的智商全被你吸走了。”

    “我又不是妖怪。”楚瀛想扶他坐好,却被他恩将仇报地在锁骨上咬了一口。

    今晚终于能进入正题了。楚瀛擒着他的手腕,不顾他的讨饶声把他压进枕头。

    ***

    在回国前,丁厌再次目睹了一场激烈的争吵。

    具体的没太听清,就什么“你这白眼狼儿”“我忍你很久了你别刺激我”“那就同归于尽吧”“我看你就是犯贱”之类的,不知起因和后续。

    事后只看到两边的脸上新增了有不同程度的淤青和伤口。

    丁厌和楚瀛表露自己的忧心:“你这俩朋友脑子没问题吧?能信得过他们吗?”

    楚瀛:“你别多管闲事了。至少在正事上,他们不会造次或掉链子。”

    听他这么一说,丁厌更想打听了,什么样的矛盾能让人动不动就打起来……他这种向往和平的软柿子想象不到啊!

    他问楚瀛,楚瀛一句“不清楚、不了解、不评价”就把他打发了。

    两人准时登机,在并排的席位入座。

    丁厌叽叽咕咕揣测个没完,楚瀛被他问烦了,说:“你为什么对他们的事这么热情?”

    “不是热情,我是好奇啊……”丁厌道,“抓心挠肝的好奇,你明白吗?他们俩过去是不是情敌啊?”

    “还没起飞,我给戴心诚打电话,你自己问他?”楚瀛拿着手机要拨号。

    “他能告诉我吗!”丁厌推着对方,“你不准打!不说算了,还气我。”

    “我没有气你,是这种事,还是问本人最快。”楚瀛再次道,“你想问他吗?”

    “不想!”丁厌气呼呼道。他若是敢当面问,早就去问爱撒娇了,他就是不敢嘛!

    楚瀛一点八卦精神都没有,无趣的人!

    温柔曼妙的空姐穿梭于席间,温声提醒乘客关闭手机。

    丁厌闭上眼等待飞机起飞,在上升的失重感环绕下,他感到晕眩和耳鸣。

    楚瀛突然道:“不是情敌。”

    “什么啊?”丁厌听得模糊,睁眼追问。

    “他们不是情敌,是师生。”楚瀛像是才从回忆的犄角旮旯里翻出这件事,摊手道,“但我只知道这么多了。等再见了面,我帮你问问。”

    啊啊啊啊,哈哈哈哈哈,这才是十佳男朋友的典范!

    丁厌转嗔为喜,抻直右手越过两人座位间的隔板,与楚瀛的手相握。他想任性一次,于是不顾周围乘客的异样眼光,大叫道:“就算这架飞机掉下去,我也不害怕啦!”

    楚瀛尽管觉得有些丢人,却没有松开他的手指,另一只手撑着额头向外侧掩住眉眼,无可奈何地低笑道:“说什么傻话。”

    第71章 首饰盒32

    韩云和周芷茜办了一场很认真的传统婚礼。

    场地是婚庆公司精心布置的盛大殿堂, 布景如同一座迷雾森林,火树银花,晶莹剔透的枝蔓参差披拂。

    身着礼服的新人站在舞台上, 郎才女貌,深情相视。

    司仪念着煽情的台本, 双方父母拘谨地居于两侧, 展开折得皱巴巴的稿纸, 讲述着养儿育女的心酸心路历程,和对儿女前程似锦、幸福安乐的祝愿。

    看到这儿, 丁厌低下头自顾自地玩手机。可音响的声量过高,手机也没法专心看, 他无聊地望了望邻桌的父母——他老爸老妈被酸不拉唧的台词感动得涕泗横流, 举纸巾擦拭眼角的热泪。

    韩云出于周全考虑, 把他和楚瀛分配到了同龄朋友的那一桌。不用面对长辈们的“慰问”固然是好事, 但被一圈不相识的人围着,终究让人提不起劲。

    丁厌原先期待着和姐姐团聚聊天,然而丁茵今天却缺席了,说是餐厅太忙了走不开。

    他满腹牢骚,和楚瀛感叹:“我们三姐弟小时候玩得那么好,成天形影不离的, 到头来竟然连婚礼都凑不齐人。”

    楚瀛听他这话背后似有隐情,问:“你哥哥也没去参加你姐姐的婚礼吗?”

    “没去啊, 我姐在马来结的婚, 我哥那会儿在美国读书, 没来。”

    “这可能就是人吧。”

    丁厌:“什么意思?”

    楚瀛:“没意思, 随口一说。”

    丁厌凑着头道:“我们结婚的那天, 我可不要这样子的婚礼。”

    “那你想要什么样的?”楚瀛屈着手指替他将耳侧的头发梳到耳后。

    “我希望是场地小小的, 人少一点,不要请很多不认识的人。”丁厌的目光游走于周围众人的脸上,“你看,这些人不关心我哥哥嫂嫂的爱情和婚姻,他们只在乎自己给出去了多少礼金,将来能不能连本带利收回来;这家酒店的菜好不好吃,怎么还不发筷子……更八卦些的,还会讨论我嫂嫂的订婚戒指钻石有几克拉。”

    “这样的婚礼,是为了热闹而热闹,我不喜欢。我觉得结婚和生活,只是我们两个人的私事,最亲近的朋友家人才有资格分享这份喜悦与快乐。什么风风光光地操办一场,那都太俗气了……”丁厌右手支着下巴,注视楚瀛的睫毛,“我和女孩子谈恋爱的时候不想结婚的原因之一,就是我不想要这么俗气的婚礼,即便我是个俗人。”

    “但哪会有女孩子不想要梦幻瑰丽的世纪婚礼呢?就算女孩子和我想法相同,她的父母多半也不能同意,我的父母更不会同意。”他笑道,“所以我跟你实话实话,我看你是一个不走寻常路的人,才答应和你结婚的。”

    楚瀛一字不漏地听完了他的想法,可眼睛一直没看他。此刻与他四目相对,道:“我也实话跟你说,如果你像李琰那样,非要我八抬大轿把你迎进门,我也伺候不起。”

    丁厌扑哧地笑得倒下去,引得圆桌近侧的几位宾客纷纷侧目。

    他在桌下掐着楚瀛的手掌心,说:“嘴好毒啊你。”

    但是正合他意。

    ***

    表哥的婚礼结束,丁厌厚着脸皮回爸妈家赖了两天。

    跟二老讲讲自己在英国乡下住得蛮好的,房子可大了,有鹦鹉和狗狗,还有照顾他们生活起居的佣人;这次回来,是想把猫咪一块儿带过去。

    他妈冷笑两声说:“儿大不由娘。”

    但其实早就把他发在一家三口小群里的视频看了无数遍,吃饭时盘问他那房子里有几口人,是不是跟楚瀛父母一起住。

    丁厌夹着菜,说哪儿能啊,我都没见过他父母。

    这可叫他妈逮到了挑剔这桩婚事的机会,说他傻、笨、白痴,父母都没见过就敢结婚,胆大包天、不知死活。

    丁厌无辜道:“我也不想见他爸啊……”

    他心知肚明他与父母又多了一项不可调和的观念差异。他不在乎楚瀛的家庭如何、父辈兄长又如何;他坚持认为,结婚和生活只是他们两个人的事。

    哪怕未来不能住大房子或高档公寓了,一无所有,要为生计操劳地去餐厅端盘子,他的生活也照样能继续。因为他和楚瀛都乐意且有能力胜任一份极具挑战性的工作——事实已验证了这点。

    丁厌对自己的将来,有坚实信心、无限的憧憬和遥远的展望。

    有这种意念做定心丸,他什么都不怕。

    他在英国那一个多月的旅居生活,悠长得仿佛一个季节。但在丁茵眼里,时间是追不上的光,转瞬即逝,她给自己强灌咖啡消解睡眠不足的疲倦,上下扫视着弟弟,说道:“我总觉得……你有哪里不一样了。”

    丁厌伸出自己的膀子,拍了拍,“变强了!”

    他的手臂细又白,没有半点儿变强的造型。丁茵没放在心上,只问:“快过生日了,今年想怎么过?请朋友吗,要不要姐姐帮你办?”

    丁厌:“不用了吧。我也没什么可以请的朋友啊。”

    去年他在上班,公司里有交集的同事多,还能聚一聚。但他辞职后都在忙自己的事,最近几月也没怎么跟人来往,突然发消息说过要生日了想请大家吃饭,突兀和尴尬在所难免。

    现代人最怕拖欠人情,他请客吃饭,别人就要绞尽脑汁送他礼物,这不是给人平添烦恼吗。

    丁茵没想这么多,她和弟弟是相反的人,能妥善处理周遭事无巨细的人际关系,过生日送礼物是礼尚往来,维护情谊的最佳时机,她从不会错过。

    所以她又问:“是准备好了要和男朋友过,不想被外人打搅?”

    “是跟他过,但肯定有外人。”丁厌气馁地说,“等我回来再请你吃饭吧,姐姐。”

    “太快了啊,你都要27岁了。”丁茵唏嘘不已,“韩云的婚礼怎么样?”

    “挺好的啊,嫂嫂穿婚纱好美,表哥打扮一下也蛮帅的,登对!”丁厌点评道。

    “那就好,我给他送了红包,但那天不太舒服,实在从床上爬不起来。”

    “你生病了吗?”

    “小感冒,有点发烧,但已经好了。”

    丁厌这才发觉今天姐姐的嗓音轻度沙哑。

    “我还以为你会去的,我们仨小时候关系那么好。”丁厌满是遗憾。

    丁茵:“人跟人的缘分是会用尽的,我和韩云没吵过架、没闹过误会,但就忽然之间无话可说了。你让我去婚礼现场祝福他,我可以去,可说什么好呢?好像还是什么都别说更好。”

    丁厌油然而生兔死狐悲之感,“那我们的姐弟缘分不会用尽吧?”

    丁茵捧起马克杯,吹散雾气,喝着滚烫的咖啡,轻松道:“放心,送子观音给我托过梦了,说你是老天补偿给我的大儿子,我做不了你亲妈,只能给你当一辈子姐姐。”

    丁厌乐开了花,“不要,姐姐就是姐姐!我爱姐姐!”

    姐姐比妈妈更好的地方就在于,姐姐不是妈妈啊。

    ***

    丁厌离开姐姐家,先去宠物店老板那儿接罐头。

    小猫一月有余没见他,闻着他的味儿想起他是谁,在他脸蛋和颈间蹭得难舍难分。

    丁厌亲着它可爱的猫猫头,和它同床共寝三天,夜夜抱着入眠,一刻也不想分离。楚瀛给他们拍了一张合照,命名为《舐犊情深》。

    一家人在两间小公寓内缠缠绵绵了一周,临了又要分别。两个人类计划着离家七天,出一趟远门。

    丁厌搜索着目的地的自然风光,无精打采地坐上了飞机。

    他何曾去过那么偏僻的山区,此行还是体能大挑战,他不临阵脱逃就算言而有信了,遑论期待呢。

    下了飞机换乘火车,火车行驶到镇上,再改坐越野车,颠簸一路,在暮色沉沉的傍晚,他们来到驻扎在山下的一片宿营地。

    这季节本该是徒步和踏春的旺季,可他们来的是鲜为人知的后山,除了他们只有一拨省内游客。

    丁厌很难接受现代都市以外的文明,看到那座四面漏风的小木屋,凉棚下还堆着柴火——好家伙,比夏天吃小龙虾的山村还简陋呢,连砖瓦房都没有。

    他拉着楚瀛的手不想放开,试探道:“我们晚上睡哪里?”

    楚瀛说:“帐篷。”

    帐篷是多么伟大的发明!

    丁厌放心道:“那还好,我去洗洗手。”

    他放下包,走向小木屋左侧的外墙,那里接了一根水管,水龙头生了铁锈。

    山涧流淌下来的水冰冷彻骨,把他的指头冻得红红的。

    丁厌洗个手的功夫,再回到原处,戴心诚和爱撒娇不知从何处冒了出来;这两个到的比他们早,前者顶着死人脸,后者笑得很开心,向他们问好。

    他不是没住过帐篷,但和楚瀛睡在同一顶帐篷里,那感觉新鲜又新奇。

    他像一只幼虫缩在睡袋做的卵壳中,只探出脑袋看平板追剧。

    ——马凌峰的新剧,播放量很高,他事先缓存了15集,但看了两集就坚持不下去了;编剧的脑子但凡有瓜子仁儿大,也写不出这等剧情。

    楚瀛衣着齐整,坐在他旁侧看书,那是本关于昆虫的外文书,插图是纯手绘,将虫子们的口器触须刻画得栩栩如生。

    丁厌扒掉睡袋破茧而出,展开细秀的四肢压在楚瀛的腿上,宛如停靠的蝴蝶。

    “好无聊啊……我要抱怨了,你大老远把我拐到这种荒山野岭来,什么娱乐活动都没有,只能看烂剧和发呆。”

    “他们在外面烤火看星星,你想去吗?”

    “有酒吗?”

    “应该吧。”

    丁厌裹上外套,掀开帐篷。营地里燃着两簇篝火,火堆旁的爱撒娇举着一罐啤酒,闻声转过头来,隔空和他碰杯,“快来,给你留了好吃的。”

    一听有好吃的,他快步走去坐下,戴心诚递给他一串烟熏的烤鹌鹑。

    这算什么好吃的,充其量是下酒菜。

    丁厌尝试地咬了一口,鹌鹑的翅膀被烤得脆脆的,表皮刷了一层油,很香,肉不多,但和啤酒绝配。

    楚瀛不吃这种碎骨头多的肉类,只喝酒。

    “你又不吃,你盯着我干什么……”丁厌咀嚼的速度慢下来,怕自己脸上有脏东西。

    “不干什么。”楚瀛道,而下半句还没说出口,便被旁人抢了先——

    爱撒娇:“你要不要开个吃播?你的吃相干净斯文,还很香,我看好你。”

    “不行,网友们爱看的那些食物,不是辛辣的就是重油重调味的,我哪种都吃不了。”

    “说到吃,我让人给你带了礼物,”爱撒娇说,“你跟我去拿?”

    “走呀。”丁厌吃完一只鹌鹑,竹签丢进火堆。

    搞得神神秘秘的,其实是一串冰糖葫芦,小木屋的老板下午去镇上采买,顺便带的。

    透明糖壳里裹着酸涩的山楂,丁厌记不清有多少年没吃过这么老式的糖葫芦了,酸得直倒牙。

    怕火光煨热了冰糖,糖衣化得一塌糊涂,他没往回走,而是蹲在屋檐下跟人聊天。

    “你们不吵架了吗?”

    “这不是受雇于你男朋友,要认真干活儿吗,私人恩怨先放一边。”

    “什么恩怨?”丁厌咬着山楂眼睛放光。

    “你把糖葫芦给我咬,我就告诉你。”

    丁厌拒绝道:“不要,你想吃明明可以多买一串,但你没有买你自己的,现在又来问我要,你只是想逗我玩儿。”

    “那可是我买的。”

    “已经归我了!”

    爱撒娇见他不好糊弄,叹气道:“也没什么,就是天生性格不合,无法好好相处。距离产生美,离得近就没有不吵架的,不管是什么关系。你没跟身边人吵过架吗?父母、朋友、同事、兄弟姐妹?”

    “我只和我爸妈吵过架,其他的……真的没有啊。”

    “和你男朋友呢?”

    “他会让着我。”丁厌美滋滋地说。

    “那你是有福之人。”

    “不应该打架。”丁厌道。不是他想多管闲事,是他觉得两个成年人有能力用沟通解决问题。“你们要聊天啊,多讲话,善于表达才能解开误会和矛盾。”

    爱撒娇摸摸他的后脑勺,眼神充满怜爱和赞赏。

    “你真是个好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完结,三更,往后翻还有两章。

    第72章 首饰盒33

    翌日天蒙蒙亮, 丁厌被人从睡梦中唤醒,开启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程徒步登山之旅。

    这片区域是高原地带,他们所处的位置海拔较低, 有着富饶的森林和肥沃的草场。植被很有特色,高的是树, 矮的是草, 不见灌木丛和攀缘植物, 行走在林间能踩到的只是厚密的枯叶和毛茸茸的草皮。

    参天巨木垄断了阳光,幽凉清寒的晨雾好似原始森林深处传来的叹息。

    丁厌提升的那点体能, 要征服这座山岭终究是力所不及,为了照顾他, 其他人特意放慢了脚程, 一路边走边聊, 分散他的注意力, 避免他早早地感到枯燥与疲累。

    爱撒娇口才好,负责给他讲故事解闷。

    “像这些地方,人迹罕至,与世隔绝,原住民可能几十上百年以来,一直过着没有变化的生活。他们或许还信仰着自然神, 会在山洞和水岸边供奉神明。”

    丁厌的心跳略急促,问:“什么是自然神?”

    “山川河流, 风雨雷电, 动物植物, 只要有信徒, 就会被奉为神明。”

    “为什么要信仰这些东西?”

    “因为古代人的科学知识匮乏, 不能理解一些自然现象, 更缺乏防护和应对的手段;只好将其当作神明朝拜,换取风调雨顺。”

    丁厌:“可我们古时候信奉的不是道教和佛教吗?还有河神龙王玉帝什么的,也没有人对着雨和雷祈福祭祀啊。”

    爱撒娇:“你说的两种宗教,都是在公元后兴起的,我指的是更遥远的古代,比如殷商时期。甲骨文你总知道吧?那是一种占卜的工具。古时候遭遇干旱,影响农作物收成;又没有科技施行人工降雨,那么人们所能做的就只有向上苍祈祷。但人的思维是功利性的,古今中外对神明的祭祀,本质是贿赂,带有交易性质。

    “假如我是个男巫,我要向神明祈愿下一场大雨,那我就需要统治者为我提供一定数量的祭品,用于讨好掌管雨水的神。这里面的讲究很多,不同的神,要用不同的方式献祭——这是仪式感,以示庄重。

    “像祈雨的过程就十分严谨。首先我要把卜筮之词刻在牛的肩胛骨上,再放到大火里烧,这叫贞问。火会把骨头烧出裂纹,那些裂纹的走向就是神明给我的答复。我依据这些神迹,来判断是否及如何进行这场祭祀,是烧死二十个羌族的俘虏呢,还是淹死一位身赋神职的女巫呢。”

    “这也太野蛮了……”丁厌说。

    “文明不是从地球诞生就有,而是一步步进化发展来的。在小农经济发达的社会,人们发现了俘虏和奴隶的更大利用价值——投入生产,被剥削劳动力;于是活人祭祀才逐渐被淘汰。而人对神的人格化,比如从祭祀雷电,变成拜雷公电母,这跟神权与政治的融合有联系,也是人类中心主义在文化层面的一种形态。”

    “什么叫人类中心主义啊。”

    “其实和人喜欢把猫狗等可爱动物拟人差不多,是种一厢情愿的自恋。”

    丁厌鼓了鼓掌道:“你懂得好多呀……”

    爱撒娇道:“你不嫌闷就好,我是怕你无聊,容易喊累。”

    “……你一说,我真的觉得好累啊。”丁厌的思维停滞输入和运转,感受回到身体内部,双腿仿佛被架在火上烤,滚烫酸麻。

    “那就休息。”楚瀛决定道。

    戴心诚提出:“前面有条小溪,风景更好。”

    于是他们又走了十分钟,来到一条夹在河谷间的溪流旁。

    潺潺的溪水像条银亮的缎带,对岸是片幽绿的草坡,半山腰搭建着质朴的小屋,木栅栏围成的圈外分散着吃草的马儿和牦牛。

    丁厌在溪边洗了手,水冷得冻骨头。他说:“这种不毛之地,还有人住吗?”

    戴心诚哧道:“这算什么不毛之地,水草丰美,天高云淡,有人住很正常。”

    丁厌不喜欢这个人说话的语气,坐到楚瀛身边,挨紧。

    楚瀛给了他一袋坚果和一小盒水果干。

    丁厌嚼着杏仁,问:“你怎么一路都不说话?”

    “我比较享受专注。”楚瀛诚实道,然后眼神指爱撒娇,“他说的你没兴趣吗?你可以跟他讲讲你喜欢听什么样故事,他的阅历很丰富,应该有你爱听的。”

    平心而论,爱撒娇个性不错,是个好相处的人。丁厌不想辜负别人的美意,装作无理取闹道:“你是不是后悔带着我了?”

    戴心诚抢着说:“是后悔。楚是为了你,才选的这条最温和的路线。我们一般不这么走,这不叫登山,只能叫带你散步。”

    “我又没有问你!”丁厌顶撞道,“你真讨厌,我还不想带你呢!你有什么好横的,官二代很了不起吗,你这叫欺压平民百姓!”

    “这就叫欺压了?”戴心诚跳下那块石头,走了两步堵在他近处,说,“你信不信,我把你头发剪了?”

    这个语气!这个表情!啊啊啊阴影!!!

    丁厌在那张脸上看到了他中学时最怕的一类人的影子——每个班级都会有的,坐在最后排的男生;上课不听讲只顾趴着睡觉,下课就伙同一帮哥们儿站在走廊上惹是生非,老师不管,同学们想管不敢管,只得任由他们在校园里飞扬跋扈、横行无忌。

    丁厌揪着楚瀛的袖子,道:“你看!他欺负我!”

    戴心诚:“欺负你怎么了,你这么大个人了,还要告状,他是你男朋友还是你爸爸?”

    “要你管!”丁厌抓起一把石头带杂草,朝对方掷去,“我还奇怪你们俩为什么要吵架,你就是讨打!你被打死活该!”

    “来来来,这儿,拿这个。”爱撒娇眼尖地捡起一根木头棍子送他。

    丁厌接过木棍棒打坏狗。

    戴心诚偏头躲开道:“你别打脸。”

    “我就要打你的脸!”丁厌起身要和人干架,他那一个月的你追我逃可不是白玩的。

    戴心诚蹿得比豹子还快,引诱他冲进那座绿森森的树林。

    丁厌不信这个邪了,一往无前地追上去。

    楚瀛收好他吃剩的零食,捡起他们落在溪边的包,分给爱撒娇一个。

    “走吧,这下消停不了了。”

    “不简单啊大少爷,谈个恋爱使尽了看家本领。”

    楚瀛不答话,他只是观察到丁厌的潜能光靠鼓励并不够,还需要激发。

    为了追那条狗,丁厌暂时性忘却了肢体的疲乏劳累。他不觉得自己可以靠硬实力赶上戴心诚,他之所以能把对方按在地上用棍子抽——要么是巧合,要么是戴心诚故意让着他。

    可是为什么呢?他招惹我就是为了被我打一顿吗?

    丁厌想破头也想不通其中缘由。就当是意外吧!打死你这个嘴贱的小混混!

    那根木棍被日晒雨淋了多时,内里腐朽,抽了没几下就断裂了,沾了他一手黑色木渣。

    丁厌坐在树下歇息了一会儿,拍拍裤缝站起来;戴心诚的左脸被他抽了一条红痕,没破皮,无大碍。

    后头的两人很快跟来。

    爱撒娇嘲笑道:“你也有今天。”

    “滚。”戴心诚夺过包,独自走去了最前方。

    丁厌假装看不见自己的背包挂在楚瀛的身上,他不想负重了!全给楚瀛一个人背吧!重死他才好!

    ***

    他们一行四人趁天黑前走出了森林,丁厌算了算时间,他今天总共走了10个小时,腿疼得没知觉了。

    那三个人忙着扎营搭帐篷,他趴在包上模仿死尸,谁来问他,他都只机械地挥挥手呓语道:“我死了,别叫我……”

    楚瀛拿他无法,只得抱他进了帐篷。

    丁厌盖着毯子小睡了一小时,被人叫醒是因为开饭了。

    他捧着一碗玉米浓汤狼吞虎咽,无暇分辨速食和鲜煮的口感之差。楚瀛烤了两片面包和一个土豆给他,他全吃完了还意犹未尽,好在锅里煮着牛肉干,马上就要软烂了,沸滚的烫噗噜噜地冒着泡。

    天色暗下,四面的山峰沉入夜色,犹如静默潜伏的守卫,虔诚地看护着空中那一轮明镜般的月亮。

    丁厌躺在草上,望着夜空中星光,在城市里几乎看不见这般清亮闪烁的星星。

    此地虽是旷野,却清净异常,既没有虫鸣蛙叫,也没有鸟儿夜啼;只有绵绵的风声掠过耳畔,冷意直入骨髓。可是身下过分柔软,过分舒坦,他丝毫不想起身。

    楚瀛剥了一枚棒棒糖,塞到他嘴里。

    丁厌含着糖,感慨万千道:“我的人生还真是滑稽啊……从默默无闻的小职员,成为了万众瞩目的网红,但总在被指指点点,怎么活都不对劲。出生于普通家庭,机缘之下住进城堡,享受过被一堆佣人服侍的贵族生活;今时今日又来到荒无人烟的,连谷歌地图都定位不到的深山,和一群牛羊野马过夜。”

    楚瀛:“那不是很好吗?人是由经历构成的,人生在于体验。”

    “你没听懂我的言外之意吗?”丁厌说,“这些滑稽的转变,始作俑者都是你。我平淡顺遂的人生,就这么被你毁掉了。”

    “我可以为此负责。”

    丁厌随手揪了一把草,抹到楚瀛脸上,他恨不得自己抓的是一块牛粪。“你还说呢!你负什么责了!今天我被人欺负,你又看爽了吧!”

    “这个问题,我们讨论过不止一次了。”楚瀛稳准狠地拿捏住了他的手腕,摇晃两下,抖落他手心指缝的草屑。

    “他不激怒你,你能为了追他跑得那么快吗?”

    “那我又中计了是吧?”

    “这是一段很艰难痛苦的路程。”楚瀛拉他坐起,扶着他的手臂将他冷冰冰的双手放到火堆上,烤到皮肤变暖。“我不确信你能否走完,所以我只能换各种方式引导你。”

    “爬山比我还重要吗?你不如就住在山上孤独终老好了!”

    “没有你重要,什么都没有你重要。”楚瀛凝视着火苗,眼底倒映着赤红的火光,“正因为你对我来说太重要了,我才想要你坚韧又顽强;我想要无论我们将来遇到什么坎坷,都能安然无恙地渡过,像那句誓词:直至死亡将我们分开。”

    丁厌的手搭在膝头,耳朵贴靠在手背上,他侧着头看身旁的人,不慎被湿木燃烧的烟雾熏到了眼睛;他的睫毛眨了眨,眼尾浸润着莹亮的清光。

    “你觉得我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吗?”他说,“我想过的,并且我比你有信心,你不该太小瞧我。”

    ***

    狠话易说,要落实却极有难度。

    第二日,天微亮被人叫醒,意识又要开始新一天的征程,丁厌悔恨得想撞死自己,什么树啊誓言啊,滚蛋去吧。他要回家,他要睡懒觉,走不动,真的走不动了。

    楚瀛无法迫使他睁开眼睛,于是走出帐篷,再回来时摸着他的头发说:“睡吧,等你睡醒了,我们中午再出发。”

    丁厌如愿睡到了中午,可清醒后产生了浓浓的自我厌弃情绪。吃了饭再次启程,他茫然地眺望着延绵无尽的山脉,不知自己这叫自食其果还是罪有应得。

    他们整整走了三天,这期间丁厌暗自吞了几公斤眼泪,可哭过还是得继续上路。他在心里把那三个人的十八代祖宗全诅咒了一遍。

    神经病啊!这世界上的极限运动和探险爱好者,都是有受虐倾向的神经病!

    老天爷快劈一道天雷收了你们吧!

    第三天的夜晚他们还走了两小时的夜路,最后宿在光秃秃的山岩上。

    丁厌睡得安稳无梦,早上六点被人推醒,他以为还要接着走,穿上衣服收拾起行囊。但楚瀛把他带到了帐篷外,给他戴上一条温暖的围巾。

    戴心诚是真不怕冷,只穿了一件衣服就敢站在风口。

    “应该要来了?”

    “还有五分钟。”

    ——谁要来了?丁厌迷迷糊糊地倚在楚瀛的肩头,甚至不知道自己这句疑问没有发出声音。

    黎明天光吐露,照射着暗紫的深影。

    丁厌被那高耸的巨型山峰吓到登时睡意全无,直冲天幕的山体层峦叠嶂地屹立于天地间,像一头头庞大畸形的怪物。

    随着光线变亮,山峰的形状也变化莫测,时隐时现。丁厌慢慢看清,那些原来是云朵和山雾,真正的山掩藏着厚重的云层之下。

    天空如一片浓郁的紫色轻烟,一缕金光似针尖般从中绽放,将云层染成柔艳的桔红色。

    他们站在山梁上的垭口处,晨风吹开了对面缭绕的云雾,露出一丛深黑与雪白相间的山尖。

    那座雪山恰似沉睡的美人,雪肤玉骨,太阳光照射着她沉静的脸庞,鬼斧神工的五官落上一道灿烂的金红。

    一阵酥麻的震颤从丁厌的心口蔓延到四肢,席卷了他的每寸皮肤和细胞。

    “这个地球,竟然这么美啊……”他颤声道。

    世间的所有词汇和语言皆无法详述,唯有亲眼所见。

    他在看日出,楚瀛在看他,问:“偶尔看一看这个地球的另一面,感觉也不坏?”

    丁厌打消了拿摄像机记录眼前风景的念头。记录是相对容易的,可世上最尖端的设备和最绝妙的画笔,也不能模拟人的记忆;记忆是光感叠加触感,是视觉和心灵的多重洗礼,是无可复制的经历。

    “那棵树呢?那棵树更好看吗?”他突然学会了期待。

    “嗯,更好看。”

    楚瀛所说的那棵树是这段旅程的终点,它生长在山体边缘的一口洞穴中。

    那是一口朝天开的天坑,直径足足有三十米,笔直的悬崖垂落幽暗深渊,离洞口十米的峭壁上却凸出了一方山岩,形成一处十五平米左右的平台。

    一棵孤零零的大树扎根在那里,四周的岩壁陡峭而寸草不生,它的树荫下长满了生机勃勃的绿草和苔藓。趴在洞穴边细细聆听,会听到石缝里淅沥沥的流水声。

    红日高悬,阳光落入深渊,将空气中的水珠折射出七彩的光束,穿过树枝叶蔓,形成半道彩虹。

    “我是最先发现它的人,这是我唯一一件用钱也买不到的宝藏。”

    楚瀛带着他去了那棵树下,然后从草里挖出一只埋得不深的小盒子。

    然而盒中空无一物。

    “你问过我,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我当初埋下它时也考虑过这个问题,但并没有找到答案,所以我什么都没有放。”

    丁厌笑了笑,掏出小刀裁下自己的一绺头发,放入盒子里。

    “现在找到了。”

    后来他其实不太记得那天楚瀛和他说过什么,而他又想了些什么。但如果有人问起他,看到那棵树的感觉如何。

    他会无怨无悔地回答,那是他人生中最美好的一天。

    那个人,也是他生命中最棒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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