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过完那个初秋,仿佛夏日的热气被逐渐晕染开,早晚带了些凉意。
高开学后不久,谢之煜和元仪大吵一架。余檀问不出原因,大致上能猜测到一些。谢之煜这个人看似一脸不好惹,其实从不会刻意找任何人麻烦。
自青春期开始,谢之煜早就变得“叛逆”,他一向目中无人,从来也不拿他妈当一回事。这个叛逆也只对他妈。
但余檀心里清楚,再谢之煜面前提什么都行,不能提他妈。他妈妈纵然有千般万般的不好,他不允许别人说。
刚结完婚的元仪断了谢之煜的一切零花和日常开销,将他赶出家门,让他滚到学校宿舍去住。
谢之煜当然不肯住校,他这种小霸王的性格,哪里受得了学校宿舍各种规矩。再说,宿舍那张硬板床他根本不可能睡得惯。
其实谢之煜完全可以向香港那边求个帮助,一通电话而已,但他不愿意。
开学初那几天,余檀能够明显感觉到谢之煜的伙食变差了,她想在他餐盘里蹭吃蹭喝都蹭不到什么油水。放学时,谢之煜最迟一个从篮球场离开,也不知道住哪里,问他他也不说。有一次余檀偷偷跟在谢之煜身后,看着他走进了学校附近的一家宾馆。要知道,谢之煜这种大少爷可是非五星级酒店不住的人。
实在看不下去谢之煜这副可怜兮兮的模样,余檀就让谢之煜晚上来她家吃饭。
晚餐的谢之煜就跟恶鬼投胎似的,连干两碗饭。青春期的男孩子饭量本来也大,他长得高大也结实,
杨老师看不下去,问谢之煜:“还没跟你妈妈低头呢?”
“我又没错,低什么头?”谢之煜穿一套黑白的夏季校服,衬得肩膀很宽。
“小鱼都跟我说了,说你咒你妈那位新老公。”杨老师说着板起脸来,“你怎么能说这种话?”
谢之煜不屑轻哼:“咒他早死不正如了我妈的愿?她也就只有踩着男人的肩膀上位了。可以尽快找下一家啊!”
杨老师聪明,知道点到为止即可,人家的家务事她也管不着。
不过,元仪私底下来找过杨老师,让她帮忙多关照谢之煜。都是当妈妈的,杨老师理解元仪的心情。
儿子大了不由娘,元仪和谢之煜大概天生不对盘,生他的时候大出血差点丧命,现在碰了面母子两个人就像是□□对大炮。
杨老师又问谢之煜:“你这段时间住哪儿?”
“宾馆。”
谢之煜在学校附近住的宾馆。
要说身上真没有一分钱也不是,再不济卖掉自己的限量版球鞋也能缓一阵。可谢之煜不屑于去卖鞋,他再落魄也犯不着变卖自己的东西。
怎样过日子不算?委屈自己住宾馆也是一个办法。
少年是真不知人间疾苦。
杨老师无奈摇头,对谢之煜说:“我把书房腾了,就委屈你大少爷这段时间睡书房怎么样?”
还不等谢之煜回答,余檀第一个持反对票:“要住可以,得交房租!”
杨老师轻拍余檀脑袋:“小小年纪的,你怎么那么斤斤计较?”
这不是斤斤计较的问题。
余檀就是想出一口恶气,毕竟她为了还手机的债给谢之煜“当牛做马”一年多的时间。
还债倒是没话说的,本来她就欠他。可是给谢之煜当“丫鬟”这件事,后来余檀怎么想怎么后悔。
“这样吧,不交房租也可以,你给我辅导功课,抵房租了。”余檀说着歪歪脑袋,脸上带着十七岁女孩独有的青春朝气。
住进余檀家这件事谢之煜是没有预料到的,不是没有想过,想到和余檀同住一个屋檐下,一起去上学一起放学回家,心里别提有多乐意。
谢之煜答应的爽快:“好啊。”
余檀:“真的?”
谢之煜:“真的。”
余檀:“……”
怎么有种被人卖了还给对方数钱的错觉?
就这样,谢之煜搬进了余檀家中。
中秋已过,迎来一场场秋雨,在朦朦胧胧的雨雾中,天气也变得越来越冷。这种冷顶多就是夏季校服外面披一件春季外套,和北方要穿厚棉袄的程度不值一提。
余檀一个南方人,最想去的是北方,俗气的很想看北方的大雪。从小到大,她生活的城市下雪的次数屈指可数,还是一边下一边化的那种。
余檀期待着,今年的气温再低一些吧,能下雪就好了。
秋天的凉意最先袭击的是早期困难户。
余檀的凉席早已经换成了纯棉质地的床单被套,窝在暖和的床上根本不想起来。
雨后带着湿气和少许冷意的清晨,杨老师在楼下喊:“余檀!喊你多少遍了!再不起床等着站校门口!”
余檀一个激灵迅速起床,快速套上校服出房门,迎面撞上早已经洗漱完毕的谢之煜。
谢之煜很少赖床,每天早上闹铃一响,他睁开眼后清醒后就能迅速起床。即便是寒冷的冬天,他也不会因为贪婪棉被里的温暖不起床。这就让余檀很佩服。
大清早的,谢之煜额前的短发有些微潮润,大概是洗脸的时候打湿的。他看似神清气爽,嘴角带着懒怀的笑意堵着余檀的去路:“懒猪。怎么天天叫不起来?”
“要你管!”余檀着急忙慌的,伸手推开谢之煜,噔噔噔地就往卫生间跑。
“杨老师可是说了,让我和你一起去学校。”
余檀:“你什么时候那么听杨老师的话了?”
谢之煜:“毕竟也算是她半个儿子。当然要听妈妈的话。”
“切。”余檀才不信谢之煜这种鬼话。
家里的卫生间一共两个,一个在楼上,一个在楼下。余檀的父母一般都喜欢在楼下的卫生间洗漱,所以楼上的卫生间基本上都是余檀在用。自从谢之煜来了之后,小小的洗漱台上多了一些男士用品。他这个年纪已经开始长胡子,不过谢之煜的下颚一向都是清爽。
两个人现在毕竟也算是“同居”,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平日里余檀没机会见识到谢之煜刮胡子,但他的那支剃须刀就放在她的洗手台上,忽然就让她明确意识到,他是个男人。
有谢之煜在家也挺麻烦。
平时余檀在自己的卧室习惯性把内衣背后的扣子解开,摆脱束缚。现在防着谢之煜随时敲门,她连睡觉都要穿着内衣,真真憋得慌。
余檀倒也没有埋怨谢之煜的意思,她只祈祷,未来某一天所有女性可以摆脱因为内衣带来的束缚。
希望在未来,穿不穿内衣都是女人的一种自由,即便不穿,也不会被人指指点点,不会被当成异类,更不会被女性同胞嘲讽。
当然,就目前来说,道阻且长。
余檀和谢之煜同住一个屋檐下的消息不胫而走,倒也没有同学觉得意外,毕竟因为杨老师的愿意,大家都以为余檀和谢之煜是亲戚。也就是关系最好的几个朋友知道,余檀和谢之煜根本半点血缘关系都没有。
早上谢之煜等余檀,双手抱臂靠在卫生间的门框上看余檀洗漱。
放学则是余檀等谢之煜,百无聊赖坐在篮球场旁边看着谢之煜打篮球。
余檀觉得挺不公平的,虽说她每天早上赖床,但是动作极快。穿衣刷牙洗脸,总共用时不会超过十分钟,外加带个包子揣口袋去学校,一路上边走边吃,基本上没有迟到过。
可谢之煜呢?他每天放学打篮球至少都是半个小时起步的。余檀搞不懂,几个男生抢一个球的游戏究竟有哪里好玩了?
反之,谢之煜也搞不懂余檀,每周犯着花痴追台湾偶像剧,万变不离其宗的几个男生追一个女生的言情剧场到底有什么好看?
余檀在谢之煜面前丝毫不顾及形象,牙膏沫沾了满嘴,双手掬一捧凉水随便洗脸。
最后提醒谢之煜:“我要上厕所了!你还要看我到什么时候?”
谢之煜摸摸鼻子:“稀罕看?你动作快点,我在楼下等你。”
在余檀面前,谢之煜就在意形象多了。打篮球这件事出于喜欢不假,倘若有余檀在旁,也会多几分下意识的表现。他故意在余檀面前撩起衣摆擦汗,露出明晃晃的腹肌,旁边一帮男生尖叫不已,余檀愣是跟块木头似的,也不稀罕他好不容易练出来的腹肌。
啧,不帅吗?
谢之煜不免怀疑人生。
同居的这段时间,对谢之煜来说日子好像变得很有规律。每天回到家有香喷喷的饭菜,饭桌上又说有笑,他必须得和余檀轮流洗碗。
一般情况下,晚上谢之煜都得和余檀一起写作业。
高任务重、功课多,饶是谢之煜也得拿起笔写习题。
原本谢之煜的房间就是书房,现在书桌还是在原来的位置,他就和余檀两个人面对面坐在书桌前。
谢之煜发现,写作业也可以是一件挺有趣的事情。余檀的基础不错,不过遇到一些复杂的或者刁钻的题型时,她的脑袋就好像跟木头似的转不过弯来。
“谢之煜,这个英文题目该怎么写啊?”
“谢之煜,这道化学题我不会诶。”
“谢之煜,这个题目你看看会吗?”
“谢之煜,你怎么什么都会啊!”
……
谢之煜要问问余檀:“怎么这么简单的问题你都不会?你上课在开小差帮人递情书呢?”
余檀没好气地在桌子底下踩一脚谢之煜,“就你聪明!就你会!”
谢之煜半点不带谦虚:“是的,没错。”
余檀佯装呕吐:“我呕!”
脑袋瓜聪明的人是谢之煜,余檀就是普普通通一个女孩。
好在谢之煜嘴贱归嘴贱,解答起题目时还挺仔细。
“过来坐我旁边,看我是怎么解这道题的。”谢老师开课时间到。
余檀不情不愿搬着凳子坐在谢之煜旁边,和他挨在一块儿,单手拄着脑袋看着谢之煜拿起笔在草稿本上列下公式。
谢之煜的手好看,骨节分明的手拿起笔的动作永远都是懒洋洋的,落下的一行行字迹也带着谢之煜个人独有的风格,方圆兼备、随意布势。
余檀常常看着谢之煜的手就走神,倒也不是因为他的手魅力有多大,毕竟看多了也习惯了。
通常情况下,余檀是脑袋空空,完全听不懂谢之煜在将什么,继而麻木。
这个时候谢之煜就会拿着笔轻点一下她的脑袋,或者没有笔时他干脆伸手弹一下她的脑门:“回神了,憨猪。”
想想也挺难过的,同样是人,上的同一所学校,学的同样的课程,余檀的进度就远远比不上谢之煜。比不上谢之煜就算了,他还一天到晚吊儿郎当的,根本不像是年级段前几名该有的样子。偏偏任课老师最喜欢的又是谢之煜这种人,嘴上说他调皮捣蛋,私底下又是夸奖最多的。
有一天晚上,余檀心血来潮,问谢之煜:“诶,你想过大学考什么学校吗?”
谢之煜当时把玩着一只黑色水笔,笔在骨节分明的指尖听话地打着转转,他另一只手拄着脑袋,有点犯困:“没想过。”
余檀催他:“那你现在想想呗。”
谢之煜还是那副慵懒模样:“懒得想,考上什么学校就去什么学校。”
余檀叹气:“也是哦,你成绩那么好,想考什么学校都可以的对不对?”
谢之煜反问余檀:“你呢?想考什么大学?”
余檀没想好:“我还在犹豫呢,杨老师让我以后也像她一样当老师,让我考师范。但是我不想当老师,我自己读书都要读吐了,还要给别人当老师,我才不干。”
“当老师不好么?还有寒暑假。”
余檀摇头:“寒暑假有什么用?”
谢之煜扬眉,没发表什么意见。
后来长大工作后余檀别提有多后悔,早知道她当初就该老老实实听杨老师的建议,乖乖当个老师有寒暑假的休息时间不爽吗?
不是有首歌叫《听妈妈的话》吗?周杰伦诚我不欺。
那时候余檀催着谢之煜,让他说说自己的梦想。
谢之煜哪有什么梦想,说白了,他就是一个米虫。从小含着金汤匙出生,吃家里的用家里的,离了元仪给的生活费,什么都不是。
余檀支招:“要不然你去当大老板吧!手底下有很多员工的那种!产业遍布全球那种!以后我就去你公司打工!你给我关照,仗着咱两的交情,我天天去你办公室偷懒!”
谢之煜轻笑:“成啊。那我努力。”
那时候的余檀不会想到,她随口所说的一句话能让谢之煜一直牢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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