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瑾啊。”苍老的脸上,是失望的神情。
“我一直以为,你是我最放心的孩子,可现在,你何必为了一个人,闹得满城风雨的呢?”
秦修瑾头上还缠着纱布,他的脸色苍白,灰眸却冰冷得毫无一丝情感。
“你不是说过,你不会和公司的员工有关系的吗?”叹息声,“那个人,甚至是个男扮女装的小主播……”
“不管他是什么人,”秦修瑾语气笃定,“他都是我的。”
“你真是疯魔了,你还是先下来休息几天——”
“然后呢,让那几个所谓的秦家人,把集团瓜分掉吗?”秦修瑾脸上露出了一个意味不明的笑容。
“爷爷,您已经无法再左右我了,”他说,“直到我得到他之前,我不会罢休的。”
“你!”
转出病房,秦修瑾看到了一脸惶惶不安的秦文。
秦文刚从高考完的旅游中回来,就得知爷爷进了医院,现在见到了秦修瑾,他一脸紧张地跟了上来,“爷爷怎么样?”
灰眸定定地在他身上看了一会,秦修瑾终是收回了视线,淡淡道:“没什么。”不过是把他骗回国的一点小手段罢了。
如果不是这次意外,他甚至可以感觉到,他离他的昕昕很近了——
“大哥,我听说……”知道了秦老无事,秦文就开始琢磨起一些别的事了,“我听说,你和那个昕昕,在一起了……”
这是秦文道听途说来的消息,并不准确,以至于他甚至都不知道,那个昕昕,已经从秦修瑾身边消失了将近一个月。
秦修瑾却只是颔首,“是的,我们在一起了。”
“原来是真的啊,”比起失去一个美腿主播,秦文最关心的还是——“听说昕昕是男扮女装,那他真的有那么好看的腿吗?不会是p的吧?”
秦修瑾灰眸微温,仿佛进入到什么回忆中,“当然。”
“他的腿,比屏幕中还要更加漂亮,不止是他的腿,他的脸,他的手,他的腰,甚至于连脚趾,都仿佛经过了精雕细琢,好看得不像是现实存在的人……也许他真的不是现实存在于这个世界的人,”秦修瑾的声音低得像是在喃喃自语,“即便是这样,我也要得到他。”
“什么?”秦文一时之间,甚至都听不到他的声音。
“没什么。”秦修瑾的神情,又恢复如常了,他冷冷地对着秦文说道:“你就留在这里看着爷爷吧。”
“我还有重要的事要做。”
明昕在米国已经生活了一个月了。
他高中时英语成绩就很不好,听力几乎是零分,更不用说到米国,听本土的人说话,最开始出门的时候,那些金发碧眼的外国人,不知道为什么都很喜欢和他说话,明昕被他们围在中间,周围都是嗡嗡嗡的语速很快的英语,他什么都听不懂,吓得立刻就逃回了家里,好几天都不敢出门。
他也想过学英语,可每次他这么提起,薛景闲就说他在米国的生活有多不容易,能供应明昕和席钦生活,就已经很不容易了,更何况,明昕当初来米国时,没有带任何身份证,完全是偷渡客,要是太高调了,是会被发现的。
明昕心里却嘀咕着,当初把他们接到米国的时候,薛景闲可不是这么说的,那个时候在飞机上,薛景闲不是说了,他要什么,都给他吗?现在连教个英语,居然都要推脱来推脱去的。
席钦倒是能教几句明昕英语,但到了米国之后,他却总是出门,一出门就是好几天,每次回来手上都拎着一大包钱,有的钱甚至还沾了点血,简直触目惊心,可那些钱都被薛景闲收下了,也不知道被他用去哪里了。
而席钦每次回来都浑身是伤,甚至没看过医生,都是明昕给他包扎的,每次只奄奄一息地在家里躺了一天,就又被薛景闲赶出去了。
这一次,席钦身上的伤口有些过深了,就连森然的骨头,都仿佛露出来了一点。
再这样下去,席钦迟早有一天会死掉的,明昕从未如此清晰地认知到这一点。
于是那天,他用力地掐红了自己的手臂,在为席钦包扎时,不经意露出了自己红痕满满的手臂。
果然,席钦立刻就抓住了他的手腕,冷声问道:“这是什么?”
明昕立刻慌张地拉下了袖子,小声道:“没、没什么。”
“是薛景闲?”虽然是一句问话,席钦的声音里,却已满是笃定了,他强撑着身体,不顾再度渗出血液的纱布,再度拉起了明昕的袖子,这段时间来越发粗粝的手掌轻柔地抚过明昕的手臂,满是怜惜。
“没有……他、他也只是手上占点便宜而已,有你在,他不会对我做什么的……”明昕埋着脑袋,强行挤出了点委屈的哭腔,“席钦,算了,我们还住在他的房子里。”
他这样的委屈,却令席钦更是坚信。
“对不起……昕昕……”席钦紧紧地抱住了明昕,“我以为,把你从秦修瑾那救出来,就能保护你了……”
“你确实保护我了呀,”明昕的声音柔软,泣音中却满是蛊惑,“可是,席钦,我好害怕,你每一次回来,都浑身是血,要是哪一天你死了,我——”
他没有把话说完整,可席钦却已自行补全了那个下场。
要是他死了,薛景闲无疑就失去了他的掣肘,那么,曾经的秦修瑾,就是之后的薛景闲——
思绪翻涌间,他已经定下了主意,“昕昕,你放心吧,我不会让你再受到伤害的。”
第二天,在餐桌上,薛景闲翘着腿,漫不经心地看向席钦,“席钦,你已经休息了一天了吧?”
“对。”席钦手上叉香肠的动作顿了一下,看向了薛景闲,他那双眼,已经完全褪去青年温和的颜色了,甚至仿佛是被平时的“工作”所影响,都染上了一丝凶戾的攻击性。
薛景闲却根本不害怕,他淡然一笑,“既然这样,还是赶紧回去工作吧。”
“我和昕昕,可都要仰仗你工作得来的钱生活啊。”说话间,薛景闲翘起的脚微妙地动了一下。
坐在他身侧的明昕,姿势有些古怪地弓起了腰。
过去,席钦每一次回来,都因失血过多而毫无精神,连坐在椅子上吃饭,都要费上许多努力,更不用说去关注周围的一切。
现在他终于知道,自己不在的时候,明昕究竟过着的是什么样的生活,那些平日里都没能察觉到的端倪,便都格外明显了起来。
“呼——”明昕的呼吸声有些大了,他的耳尖发红,杏眼一片水润。
他确实没有欺骗席钦,平时在家的时候,薛景闲总会趁机占他的便宜,尤其席钦在家时,仿佛是知道了受伤的席钦做不了什么,薛景闲的动作就会更加放肆起来。
但也许是顾虑到席钦的存在,他不敢在明昕身上留下什么痕迹,也不敢深入,所以明昕昨天才会在自己手上弄出那么多红痕,来说服席钦。
说实话,因为席钦以前好像就和薛景闲很熟悉,这次也是席钦和薛景闲联系了,薛景闲才让飞机去接他们,明昕本来以为说服席钦会很费劲,还准备了很多证据,却没想到,只是几道红痕,席钦就决定背叛薛景闲了。
“叮!”叉子重重地碰撞在盘子上,明昕勉强抬起潸然欲泪的眼眸,看见席钦按在叉子上的手青筋暴起,仿佛下一刻,就要将手中的叉子,狠狠插到薛景闲身上般。
明昕却借着倒水,对着席钦微不可见地摇头。
——以现在席钦伤痕累累的身体,在身强体壮的薛景闲面前,根本没有什么获胜的可能。
席钦必须借着这次“工作”的时间,去治好自己的身体,才能回来救走他。
就像是勇士救公主的游戏那样。
弱小的勇者,必须先到魔王看不见的地方,壮大自身,才能把公主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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