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百合耽美 > 藏欢 > 44、第 4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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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


    心中事,眼中泪,心上人。


    秦欢愣愣地听着,


    忘了反应,


    只觉得像做梦一样的不真实,


    这真的是沈鹤之吗?


    怎么可能从他嘴里听到这样的话,秦欢甚至连哭都忘了,就这么任由泪珠挂在眼睫上,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看,像是要把他给看穿,看看他面容底下的真面目。


    直到沈鹤之发烫的手指,轻轻落在她的脸上,小心翼翼地拭去她眼角的泪花,秦欢才恍若梦醒的往后缩了缩。


    就算是她误会了他要娶公主的事,就算他是真的喜欢她,那也晚了。


    她已经决定不喜欢他了,


    尤其是他方才还做了如此过分的事情。这让秦欢一时没办法接受,


    喜欢和嫉妒就能失去理智,不顾对方意愿,


    强迫对方做如此羞耻的事情吗!


    这样的喜欢,


    她可承受不起。


    “谁要你喜欢了,


    我,我才不嫁给你。以前那都是我眼瞎,


    这两年时间我早就看清了,我要收回之前的话。”


    “那也没事,换我喜欢你,换我为方才的事赎罪,


    只要阿妧给我个机会,不躲着我。”


    话音刚落,秦欢不仅往后躲,还下意识的拍开了他的手,清脆的声音在寂静的屋内显得格外响亮,她明明没用什么力道,沈鹤之的手背却肉眼可见的红了。


    她才刚把人给划伤了,这会又动手打了他,秦欢蓦地一僵,有些后悔又有些担心,脸上除了羞愤外只剩下心虚。


    沈鹤之适时的低声嘶了一声,就见秦欢的心虚更盛,他面上一副虚弱又可怜的样子,口中却在说着没事,“一点小伤而已,真的不疼,况且我如今也没人喜欢,没人在意,便是疼死又何妨。”


    这话怎么听着这么的耳熟呢?


    秦欢这人最是吃软不吃硬,方才沈鹤之来硬的,她就算拼得两败俱伤也绝不低头,这会看到沈鹤之可怜巴巴的示弱,又忍不住的有些心软。


    即便真的不喜欢了,可那八年的养育之情,却不是三言两句就能算清的,秦欢咬着下唇终于肯好好说话了。


    “赎罪倒是不必了,你,你做了坏事,我也划伤了你,今日之事就算是两清了。从此刻起只要你不许再提,我便当方才什么都没发生过。”


    “阿妧说哪件?若是喜欢你这件,恕我办不到。”


    秦欢本就热得发红的脸愈发的红了,恨不得立即去堵上他的嘴,他怎么跟变了个人似的,以前明明不这样啊。他怎么能把喜欢一直挂在嘴边,还说得如此理直气壮的。


    “沈鹤之,你怎么这般不害臊,你是我舅舅啊,永远都是!你先出去,我要换衣服。”


    她身上的衣服是绣房新做的夏衣,颜色和样式她都很喜欢,特意穿了回去给姚氏看的,谁想到才穿了一天,就被撕坏揉皱了,根本就没法穿没法看。


    她也不能喊婢女进来,但凡被人看见,她和沈鹤之的脸可都不能要了。


    沈鹤之被凶了,却依旧挂着浅浅的笑,目光灼灼地盯着她看:“再喊一声,我喜欢听。”


    “你是不是发病了,你快出去啊。”秦欢露在外头的耳朵尖都红了,恨不得这就把人给赶出去,好在沈鹤之知进退,不敢真惹恼了她,听话的捂着自己受伤的手退到了外间。


    他往外走时秦欢也没有动弹,直到确定他不会进来,才动作飞快地换下旧衣服,看着地上的那团破衣服,有些苦恼该怎么办。


    她若是带回去,肯定会被兰香发现的。想不出来怎么解决,干脆留在这里,反正是他闯出来的祸,就让他自己烦恼吧,她理了理衣衫,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往外去。


    没想到刚走到外间,就看到沈鹤之坐在椅子上,她下意识往后退了半步,才看清他是在敷药。


    身旁也没个下人,他脱了半边的衣衫,露出受伤的臂膀和胸膛,正在缓慢地单手上药。


    沈鹤之伤的是右手,伤口有些长,位置又偏上,上药的姿势显得有些笨拙,也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总有种他很可怜的感觉。


    堂堂太子伤了手,连个服侍的人都没有,还要自己艰难的上药,秦欢虽然猜到,他可能是不想让人知道这事,又或是故意做给她看的,但还是走了过去。


    谁让这伤是她捅出来的呢。


    沈鹤之知道她一定会过来,才会挑在此处上药,伤药被不客气的夺了过去,伤口已经简单的处理过,但依旧狼狈。


    秦欢本是不会处理伤口的,全靠了不断受伤的沈鹤之,让她如今驾轻就熟,可以面不改色的将伤药涂抹好。


    “又麻烦阿妧了。”


    “舅舅受伤,作为小辈上个药何来的麻烦,倒是辛苦舅舅,旧伤未愈又添新伤。”


    秦欢故意的刺她,谁让刺沈鹤之总拿伤来演苦肉计,一样的招数用多了,当然不管用。


    沈鹤之却当听不懂,依旧扬着嘴角在笑,反倒把秦欢笑得没脾气了,她以前怎么不知道这人如此的无赖。


    “南越公主此次是来寻亲的,她是南越皇帝来大朝朝贡时与一女子生下的孩子,她生母留下孩子后,就消失了,这次是专门借着荣安和亲的事,进京寻母的。”


    秦欢的动作顿了顿,也不过是一瞬的走神,很快又回过神来,为自己之前的吃干醋而懊恼,咬了咬下唇有些赌气地道:“这是你们朝堂的事,与我何干,我又不知道什么公主不公主的。”


    听说她是来寻亲的,又忍不住道:“天下男子果真都不是好东西,见一个喜欢一个,走到哪儿便把孩子留到哪。除了我爹爹。”


    本来还想说伯父和李知衍,想到当初秦逢德也是养了外室,闹得家宅不宁,如今李知衍又搞出来一个什么徐姑娘,实在是让她生厌。


    越发的觉得不嫁人是件再明智不过的事,还不如躲进桃花坞,清净自在。


    “阿妧没问,是我闲得慌,非要说与阿妧听。我只是想告诉阿妧,不会有什么公主出现,也不会有人赶你走,太子府永远都是你的家。此刻我若说自己与其他男子不同,阿妧必定是不信的,说还不如做,阿妧以后自是明白。”


    话已至此,秦欢也没什么好羞的,干脆抬头看他:“即便公主是来寻亲的,可与你娶妃也不冲突。公主长得貌美,况且那日在周家,我分明看见你与她相谈甚欢。”


    还说什么与别人不同,她看他就是打好了算盘,真当她好骗。


    不知是不是被她所戳穿,沈鹤之愣了愣,而后畅快的笑了,不是平日那种浅浅的淡笑,而是真的眉眼都带着笑。


    “舅舅,你笑什么啊,你别笑了!”秦欢被他笑得脸都跟着红了,虽然不知道他到底有何好笑的,但总觉得不是什么好事。


    “那日我是带她去找周淮问事情,她作为感谢,说要送我只南越军中养的獒犬,据说威武凶猛生人不敢近身。我说不了,家中养了个小孩儿,怕凶,不养狗。”


    沈鹤之想起那日,南越公主好奇的问他家中怎么会有小孩,他脑海中浮现的是像小兔儿似的秦欢,被獒犬吓得眼泪汪汪扑进他怀里的模样,不自觉的便笑了。


    秦欢没听懂,不就是养个狗,这有什么好笑的?


    等听到后面那句家里有个怕凶的小孩,顿时脸就气鼓鼓的嘟起,“瞎说,我才不怕凶呢,小孩才怕狗。”


    说完之后,秦欢就后悔了,这不是等于承认了,自己就是他家养的那个小孩儿,他可真是阴险,处处给她下套。


    暗自懊恼,手上一时不察,略微用力,就戳到了他的伤口,疼得沈鹤之直抽气。


    见他吃疼的模样,秦欢立即手忙脚乱起来,等处理完伤口才反应过来,疼就疼,疼死他最好了,她有什么好紧张的。


    气得把膏药往桌上一丢,恼羞成怒的站起了身,“你自己弄,我要回去了。”


    “阿妧,别走。我不笑便是了,疼。”


    秦欢怀疑自己是听错了,不然怎么可能从沈鹤之的嘴里听到,带着讨好恳求意味的话。


    她的脚都已经抬起要迈出去了,又生生地落了下来,心中暗骂自己不争气,但也还是坐了回去,将他的伤口上完药。


    许是为了赌气,即便人是坐回去了,但抿着唇一言不发,等到药上完了,临要走时才别扭的开口:“我明日要出门。”


    “好,要去哪儿?我让同福送你过去。”


    “同福去了,岂不是你都知道我去做什么了,这和将我关在家中有何区别?我又不是小孩子了,不用事事都管着。”


    沈鹤之见她因为生气,而不停起伏的前胸,眼眸黯了黯,喉结不着痕迹地滚了滚,低沉着道:“我没把你当小孩看。”


    秦欢正要不服气,就听他又道:“毕竟我不会对小孩做这种事,我只是想时刻都见着你,听到你的消息。”


    若是可以,他真想将她关着,藏着,哪儿都不许她去,只能让他一个人看见。


    但他也知道,秦欢和其他女子不同,笼子只能关得住雀鸟,却困不住鹰。


    他更舍不得,将他的小孩永远困在一方小小的院中,她应当去看看这山河这天地。


    秦欢原本都要将方才的事给忘了,听到他说起脸又止不住的红了,手指绞着衣摆眼睛四处乱撇,“舅舅怎的说话不算数,不是答应我不说了,要忘了的吗。”


    沈鹤之见此,呼吸都重了两分,她是真不知道自己有多勾人。


    “我只答应不告诉别人,可没答应要忘了,况且,阿妧要知道有个词,叫情难自抑。”


    她方才美好的样子,他永世难忘。


    秦欢红着脸落荒而逃,回到自己的院中仍觉得荒唐,今儿一整天都跟做梦似的,很多她曾经想都不敢想的事情竟然成真了。


    沈鹤之说喜欢她,说想娶她。


    她沐浴之后坐在梳妆台前,梳两下长发就又恍惚地停下片刻,她该怎么办?


    直到兰香接过她的梳子,惊讶地道:“小小姐,您脖颈这怎么这么多红痕?要不要请大夫来瞧瞧?”


    秦欢才回过神来,奇怪的照了照铜镜,她的皮肤一向嫩白,易留红疹子,而且好几日都不会消,可今日也没做什么,怎么会有红痕呢。


    等看清所谓的红痕是什么时,倏地从脖颈涨红到了耳朵尖,这哪儿是什么红痕啊,分明是被那坏人亲了的,他这还让她怎么出去见人啊!


    难怪方才她说要出门,他笑得一脸神色莫测,原来是这个意思!


    见兰香真要让婢女去找大夫,赶紧把人给拦下,“不必了,定是入了夏,夜里蚊虫多了,不小心被咬的,我一会擦点玉肌膏,睡一觉便好了。”


    想着还咬牙切齿的加了句:“舅舅那的蚊虫格外的毒。”


    好在秦欢从小就是这样的体质,还真将兰香给糊弄过去了,喃喃了几句奇怪,今年怎么这么早就有虫子了。等秦欢上床后,还让人点了驱虫的香,连带着将幔帐也换了。


    秦欢心虚的看着婢女们忙前忙后,在心里又将沈鹤之暗骂一通,想着明日得穿立领出门,才翻了个身滚到了被褥中。


    许是今日哭得多了,明明心里装着事,但一沾着枕头,困意就来了。


    前一刻还抱着兔子布偶,骂沈鹤之大混蛋,下一刻就眨着沉重的眼皮,沉沉地睡了过去。


    但这觉睡得并不安稳,她不仅梦见了沈鹤之,甚至梦见了方才未继续的事,等她满脸通红的醒来时,天已经亮了。


    秦欢腾地坐起,双手捂着发烫的脸,把脑袋埋在膝上,整个人都像是烧起来了一般,她真的是病得不轻,不然怎么会做这种梦。


    兰香听到屋内的动静,立即跑了进来,见秦欢红着脸又很奇怪的模样,担心极了。


    “小小姐可是有哪儿不舒服?”


    “没事,只是做了个噩梦。”


    她这哪是不舒服啊,分明就是病得不轻,她竟然不觉得昨日那事恶心,还梦见了,梦里甚至比昨日那些都要露骨,都怪沈鹤之!


    秦欢洗漱之后才算清醒了些,昨日徐慧柔大闹秦家,也不知道处理的怎么样了,她今日得回去看看,若是可以,还得见李知衍一面。


    有了昨日的事,她已经想通了,之前演的戏也就罢了,之后只怕是不能再继续,撒谎的代价实在是有些大。


    没想到她刚穿戴好去花厅用早膳,就看到了桌案旁的沈鹤之,他手里拿着两份公文,正看得认真,听到脚步声抬眸朝她看来。


    秦欢不敢相信的揉了揉眼,往日这个时辰他不是都进宫了吗?怎么这会还在这,而且还如此有闲心的等她用早膳。


    “舅舅,怎么在这?”


    “等你用早膳。”


    秦欢往外瞥了眼,而后坐下故意大声道:“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您这等大忙人,怎么会有这样的闲情雅致。”


    话音未落,沈鹤之就夹了个兔子馒头到她碗里,“不止是今日,往后只要宫中没事,我都会来陪你用膳。”


    秦欢听明白了,这是他昨日说的,要换他来喜欢她,以及要赎罪的意思。


    她夹着碗里的小馒头,一口咬掉了一边的兔耳朵,并未把他的话当真,像他这样的承诺,在八岁那年她就学会区分真假了。


    他这不过是一时兴起,他有太多比她重要的事,有过一回就当做过了,没有希望才不会失望。


    但既然他都送上门来了,秦欢又怎么会轻易放过他,今日桌上的早膳都是她爱吃的,卷饼豆沙馒头南瓜粥,还有鸡蛋糕银碟小菜,却都不是沈鹤之喜欢的。


    果然,沈鹤之动筷子后眉头就拧紧了。


    他昨夜睡得晚,几乎没怎么睡好过,她丢在屋里那几件衣服他没丢,小心的收好,她躺过的被褥他也不舍得换掉,枕在充溢着她气息的枕上,翻来覆去的梦见她。


    原先还只是梦里窥见,如今是真的尝过情爱之欢/愉,半梦半醒间全是她身上的桃花香。


    醒来时天色尚早,宫内的事情都处置的差不多了,他也懒得赶着进宫,便临时决定要来陪她用膳,却忘了两人的口味差很多。


    小姑娘喜欢甜腻腻的东西,而他往日最吃不惯的便是这等甜腻之物。


    给秦欢夹了个馒头后,举着筷子看了许久,勉强夹了个竹节卷,咬了两口眉头拧地愈发紧,周淮也喜欢这物,他就没觉着到底哪儿好吃。


    就着小米粥,准备随便吃两口应付一番,就见他的碗中多了半个掰开的馒头,光是看到中间夹着的红豆沙,便能知道有多甜。


    这等玩意,就是让他多看上两眼都要皱眉。


    可不等他夹开,就听见对面的秦欢略显失望地道:“舅舅不是说要陪阿妧吃早膳吗?怎么连阿妧最喜欢的小馒头都不愿意尝尝?是嫌弃阿妧吗?”


    明知道她是故意的,想要戏弄他,可看到她那嘟着的红唇,沈鹤之一时鬼迷了心窍,夹着就送进了口中。


    等到反应过来的时候,豆沙的甜腻已经在口中绽开,他面色一僵,而后飞快的吞咽下去,又喝了米粥才算将这股甜腻的味道压下去。


    结果一抬头,秦欢细白的手腕又伸了过来,于是空空的碗里又多了鸡蛋糕,甜豆花乃至一小碗的南瓜粥。


    他所有的不字,全在她湿漉漉的大眼睛下吞了回去,拧着眉将她递来的东西全给吃了。


    原是有气的,小姑娘折腾起人来,实在是不眨眼,但看到她眉眼带笑,得逞的小模样,他也止不住上扬嘴角。


    若这样就能让她高兴,他甘之如饴。


    一顿早膳,把秦欢昨日的坏心情都给吃没了,得意洋洋的一改早起时的低沉。


    她这会想通了,沈鹤之就算真的喜欢她,那也与她无关,她只是进京办事的,待事情都办完了,就潇洒的走人。


    他爱娶谁娶谁,他做他的好舅舅,她当她的乖外甥女,他们两不相欠,若是他还敢行不轨之事,她保证让他后悔。


    秦欢一想通,甚至觉得天都明亮了,坐着马车往秦家去,甚至还能哼着歌谣,就连兰香都感觉到了她的喜悦。


    “小小姐今日心情格外的好,可是遇上了什么好事。”


    秦欢眉眼弯弯,点了点她的额头,这等秘密自然不能乱说,可连她自己都没发现,让她心情变好的其中一个缘由,便是沈鹤之的亲事是假的。


    大约是昨日出了事,秦家的门房都变得森严了许多,还多了好些她没见过的生面孔,管家见她来了,赶紧开府门来迎。


    进屋才知道,秦逢德今日告了假没去翰林院,思来想去定是为了她的事,她不免有些懊恼。


    早知道会惹来这么多麻烦,当初是怎么都不会答应李知衍撒这个慌的。


    果然,她一进屋,秦逢德夫妇就遣退了下人,拉着她近身说话。


    秦欢还以为秦逢德肯定要先问她,与李知衍是怎么回事,解释的话都已经在嘴边了,没想到他第一句却是:“听说殿下昨日生气了,有没有责罚你?若是太子府待着不舒服,就回家来。”


    秦欢蓦地眼眶一热,这事虽然对她有影响,但对秦家的影响更大,可他们更关心的是她有没有挨罚,是不是受了委屈,她不再是没家的可怜儿了。


    罚倒是罚了,但这罚哪儿能说啊。


    秦欢赶紧摇了摇头,“舅舅不是不讲道理的人,只是训诫了两句,没有罚我。李知衍的事,我也有错,是我连累了伯父伯母。”


    而后将两人如何演的戏,全都仔细的说了,至于理由只说是自己不想嫁人,与当初逃出京城用的是一个。


    言罢,姚氏也红了眼,“你这孩子,可真傻。咱们是一家人,哪有什么连累不连累的,你若真不愿意嫁人,你舅舅也不会逼你的。你年岁还小,尚不经事,这日子还长着呢,早晚会想通的。”


    秦逢德听后也有些懵,但见秦欢自责又难过的模样,虽然觉得离谱,也不舍得再责怪她,“这事都是李家那小子的问题,之前瞧着年轻有为,没想到是个混账东西,欢儿别怕,万事都有我与你伯母在,断不会叫他们欺负了你去。”


    刚说着,外头下人就来报,说是李家公子来了。


    秦欢擦了眼角的泪跟着站起,看来也是时候说清楚了。


    没想到秦逢德已经将她拦在了身后,“他竟然还敢来,夫人,快将祠堂那根□□拿来,我要让他知道,想欺负我们秦家的女儿,绝没那么容易。”


    秦欢:……??


    -


    养心殿内,沈鹤之站在榻前,将这几日的折子,挑了重要的说与惠帝听。


    惠帝半合着眼,也不知听进去了多少,他这两年偏爱二儿子,总觉得沈鹤之太过能干强势,没想到沈元徽竟然会胆子大到毒害他。


    身心上的双重打击,才让他如此一蹶不振。


    “放下吧,这些日子你也累了,等晚些朕再看看。”


    沈鹤之也不多说什么,就将折子放在了案桌上,原以为惠帝又要闭眼休息了,就打算起身告退。


    没想到他又接着道:“这两年是朕忽略你们太多,才将你二弟养成这副德行。”


    沈鹤之淡淡地扯了扯嘴角,“父皇日理万机,还要兼顾朝政,本就不易,是二弟心思不纯,与父皇无关。”


    惠帝听了两句安抚,心情也平缓了些,絮絮叨叨的说了些有的没的,突得有了几分慈父的心,提起了沈鹤之的亲事:“你也老大不小了,前两年是在边关,如今既然回来了,也该选妃了,朕在你这个年纪,你都两岁了。”


    “不必父皇操心,儿臣已经有了心仪之人。”


    “哦?是何人?”


    “您先好生养病,等过几日我再告诉父皇。”


    他现在得先赶着去秦家接心上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秦小欢:你给我把昨天的事全忘掉!!


    舅舅:不仅不忘,还想把梦里的都来一遍。


    放心啦,后面都是甜的啦,宝贝们想看甜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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