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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1章

    这句话声音很小, 细若蚊呐,除了温书梨,其余三人大抵没听见。

    奚荞抱着温书梨不撒手, 脸埋她怀里蹭了蹭,“梨梨, 你以后离体委远一点, 仗着职务欺负同学, 我当初怎么想的,她竞选体委还有我的一票呢,脑子真是被驴踢了。”

    计算机一班体委名为耿宣,自从当上体委之后, 思想死板、钻牛角尖的毛病真正显现, 从这次运动会的处理方式便能看出来。

    温书梨垂眸, 花瓣唇轻抿,若有所思。

    现在的重点不是竞赛,而是奚荞脚上的伤, 她的室友为维护自己与别人闹了矛盾, 碰了腿,况且那人有错在先,务必讨个说法。

    “荞荞,耿宣和你道歉了吗?”温书梨接过禾乐递给她的纸巾,帮女孩儿擦泪。

    奚荞欲想开口, 段宛然忍不住了, 嗤声:“道歉了,就这点还算是个人。”

    禾乐跷起二郎腿, 现成嘴替:“呵, 不道歉的话事情闹到导员那边?好不容易混到的体委职务, 聪明人都知道该怎么做。”

    不无道理。

    “梨梨,那你打算怎么办啊?”禾乐问她。

    秋季运动会原本定的是下星期,但由于气流影响,冷空气南下,以十月初为起点,未来气温骤降,为了同学们的健康着想,时间不得已提前。

    在运动会来临之前,温书梨早就想好要报长跑项目,因为长跑学分最多。

    既然木已成舟,事实不容改变,那就参加。

    这次误打误撞过去,虽然不知道耿宣是不是故意针对自己,但她可不是软柿子。

    敲门,进了312宿舍。

    温书梨环视四周,看到正在敷面膜的耿宣,她直接挑明:“体委,你应该懂得一个道理,本人没在场,私自替别人做决定,实在不道德。”

    不同于高中翻墙被抓,温书梨没有留下任何把柄,她向导员请好了假,不参加这次班级活动。

    耿宣站定原地,噎住,口齿不清道:“我这是顾全大局嘛,你长跑挺好的,写你名字又不亏。”

    温书梨微笑,反击:“顾全大局?不要把自我说那么好听,步入职场的话……”

    而后挑眉,补充完整,一字一顿:“你试试?”

    “你……!”耿宣哑然,脸红到脖子根。

    出门前,温书梨转身,双手抱胸:“还有,歉道了,我可以不追究,但我的朋友别随便欺负。”

    正大光明护犊子,又甜又A!

    她没兴趣跟人废话,说清楚目的便离开。

    反驳言语卡在嗓子眼里,上也不是,下也不是。

    耿宣气得跺脚,咬牙切齿把面膜从脸上扯了下来,忿忿扔进垃圾桶。

    对温书梨说嫉妒之心?未满,就是心里不舒服,但总归自己没理在先,所以,束手无策的解决办法最好。

    耿宣不认识沈厌,对他没有情感,也成不了第二个阮欢。

    整场对峙不足一分钟,却让312宿舍的全体女生各个目瞪口呆。

    不禁感慨:眼前这姑娘……飒!飞!天!了!-

    两天时间寸阴若岁。

    周三天气澄澈,晴空万里,碧日无云。

    上午八点,秋季运动会的开幕仪式如约而至。

    各院系方队有序排列,院服色彩不一,全白、深蓝、嫣红等等眼花缭乱又吸睛的颜色展现于大众视野。

    露天阶梯观众席,文史类和理工类所在的区域泾渭分明。

    天降缘分,计算机系和物理系,前者属于工科,后者属于理科,观众座位也是紧挨着的,位置贼拉好,全场的正中央。

    运动会为期两天,第一天上午的比赛是男子短跑和长跑,女子在下午,第二天则是一些零散的体育项目,跳高、铅球、足球……

    最精彩的项目当属田径,枪/声发号施令,选手冲锋陷阵,带来的激动用双眼收录,喜悦之情便能溢于言表。

    奚荞的脚伤不重,经过两天的短暂修养,下地走路不成为题,作为宣告员的她被团支书早早喊醒,筛选稿子,做准备工作。

    橡胶跑道的通红惹眼,选手检录完毕,越过绿油塑料草坪,找到自己的专属位置,热身,并等待枪/声燃响。

    须臾,“砰——”的一声落地,一排排人影如弓箭一般迅速驶离起点。

    现场呼喊鼎沸、盈天,成百上千双眼睛无一不刻盯着自己心里期待的冠军。

    但温书梨不是,她目的性地屏蔽一切杂念,聚精会神、全神贯注地落于手机屏幕。

    气氛抑制不住,迟川紧紧握拳,为六号选手路泽渊加油,还没加油两声,随意往斜侧瞥了眼,发现了身边的温书梨。

    “梨子,你怎么了?”他坐下,刚才分贝高扬的语调收敛不少,“不开心啊,和你川哥说说,我替你排忧解难。”

    高中,迟川的十八岁生日过得最早,也是几人年龄尤为出众的一位,明明是最“老”的,却找了个最小的谈恋爱,有点畜生?

    叫哥也能说得过去,但温书梨不叫,她必须有原则。

    温子旭是哥哥,沈厌是“哥哥”,后者不是亲哥,胜似亲哥。

    温书梨抬手遮挡太阳照射的光,回答:“没不开心,我在看阿厌比赛,现场直播。”

    礼堂的巨型电子屏幕面积更大更广,比小小的手机屏幕好得多。本来进操场是为自己班里的同学加油助威,但守在出口的志愿者们不让走,只能等到中午。

    温书梨看得开,觉得也没多大事情,比赛在哪看都是一样的,关键是主人公。

    “我靠,阿厌这一身黑西装帅啊,肩宽窄腰、黄金比例!”

    迟川打开自己的手机,输入网址,点开右上方的红色直播按键,夸赞不绝,“啧啧,太他妈帅了!”

    直播中的沈厌和现实没有差别。

    少年的白衫一丝不苟,黑色外套熨烫无褶皱,衬得人身形颀长、挺立如竹。

    他黑发黑眸,轮廓锐利而分明,眼尾狭长,下落,好像敛着看透红尘的冷淡,疏离感拉满极值,不好接近。

    宽广的竞赛台、冷白的聚光灯,一系列事物于他身后,只能沦为背景板。主角是沈厌,这是公认的。

    此刻的沈厌正游刃有余回答竞赛理论题,心无旁骛,认真专注。好似题目难度太低,他微地偏头,薄唇漫不经心勾起一抹笑,弧度微不可察。

    这样的他意气风发,最能汲取外界吸引力。

    连彻也凑热闹,慨叹:“我去,厌哥不愧是厌哥,前两天还有点消极情绪,这还哪儿有啊,自信爆棚!”

    闻言,禾乐双手搭在温书梨的肩膀两侧,轻轻拍了拍,炫耀道:“是我们梨梨的功劳嗷,自从亲眼所见梨梨和她男朋友的爱情,我又想谈恋爱了。”

    某种想法倏然乍现脑海,她又说:“梨梨,你说沈厌能拿冠军吗?”

    喜欢的人,他的什么都喜欢,哪怕只是名字,也能让她的琥珀瞳孔放大。

    温书梨郑重点头,“能啊,阿厌一定会的。”

    连彻举手,赞同道:“诶梨姐,要不你也拿个长跑第一名给厌哥看看?厌哥下午四点结束竞赛,那时候你刚检录进场,时间上来得及。”

    想法,似乎不错。

    温书梨的心隐隐动摇。

    鲜少说话的拽姐段宛然出声,嗓音淡淡的,像极了讲冷笑话,“梨子的竞争对手里有两个体育生,说直白点,拿第一的概率不足百分之四十。”

    体育生,三个字一说出口,会让人联想到“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类似不太褒义的形容。

    头脑简单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四肢发达是真的,尤其是男体育生之间的较量,常人摊上这样的对手,想赢,恐怕卯足了劲儿都超越不过。

    女体育生实力自然也不容小觑,别说拿第一,能跟在她们后面不被甩开,那已经很不错了。

    体育生的“存在威胁”,并未打击温书梨的信心,她甚至觉得连彻说的话可以一试。

    目光置于手机屏幕,大抵心有灵犀,沈厌抬起眸子,视线看向镜头。

    ……

    运动会当天的下午,三点五十。

    禾乐刚刚跑完短跑五十米和女子四百米接力,人累得不像话,下了场,直奔服务区的喝水地点,开了盖子猛炫两瓶,丝毫不顾及大小姐形象。

    好在身边有段宛然搀着她,不然禾乐真的要一头栽地。

    片刻后,温书梨检录进场,女子八百米已经很可怕了,一千米即是众多女生噩梦中的噩梦。

    为了跑步方便,她穿的白T,搭配休闲运动束脚裤,宽松的,不会影响正常发挥。

    坐在宣讲台前的奚荞扬了扬手中的稿子,靠近话筒,字正腔圆的播音腔霎时响彻整片操场,声波扩散:“现在于五号跑道的是计算机一班的温书梨,你果敢、坚韧、不畏困难,希望你能超越自我,为班级争光,为自己争光!”

    温书梨忍着笑,这稿子听起来……好中二。

    长发束成高马尾,她伸手,加紧力度固定,避免头发散开,随之不经意一甩,甩进了前排小迷妹的心里。

    “美女好好看,我何其有幸能亲眼看美女跑一千米啊?”

    “一千米累死个人,八百米我都不行了好嘛。”

    “不过现在是下午,太阳没那么大,应该不会中暑吧?”

    “夏天才会中暑,这都快九月底了。”

    “……”

    距离离得远,温书梨只听见某一处的讨论声,并不知其内容。

    做好热身,裁判一枪令下,比赛正式开始。

    短跑讲求速度,长跑讲求体力。所以,温书梨选择先保持体力,最后三百米加紧冲刺,试试反超两名体育生。

    虽然一千米的第一没太大作用,但能和沈厌一起第一名,好像也不亏。

    体育生们首当其冲,第一甩第二十米,第二甩第三十五米。

    第三是温书梨。

    过了中段,后半程。

    温书梨清晰感觉到四肢百骸仿佛被灌了铅,步子异常沉重。

    她了解自己,体力未殆尽,而后,调整呼吸。

    热浪扑面,少女如玉的瓷白脖颈覆了层细密薄汗,长发被悄然打湿,明明是水,无攻击力,却像银针渗入她的皮肤,泛疼。

    眼前也有种看不清一切的朦胧感。

    想晕。

    作者有话说:

    我修文的次数太多了,为了保证阅读体验,宝贝们可以第二天再来看嗷~

    宝贝们有时间可以看看我的专栏咩,虽然新文的文案还没憋好,但我还是忍不住求个收藏QVQ,我会努力憋哒~

    女鹅:阿厌,你快点来,我坚持不住了。

    阿厌:对象的话不能不听。

    下一秒闪现。

    第82章

    温书梨皱眉, 呼吸一下,喉管凉一度,不适感莫名其妙, 搅得心脏乱了分寸。

    一千米的总程,彼时, 她跑完了六百米, 其他两名体育生的步子比刚开始慢了很多, 为最后冲刺蓄力。

    不行,她想晕,撑不住了。

    洁白运动鞋在红色塑胶跑道的频率逐渐放缓,最后停止。裤脚束紧, 却没能遮住她的纤细脚踝, 露出的皮肤似雪, 无瑕又细腻。

    长跑中有人停下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温书梨不是第一个,只不过, 她的“放弃”在朋友眼里来得太突然。

    观众席。

    连彻眼尖, 看到温书梨停下立马捉住迟川的胳膊,“川哥川哥!梨姐怎么不跑了?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见状,迟川啧了声,隐隐担忧,“梨子今天状态不太行, 是因为阿厌没到现场吗?我得给他打个电话汇报情况。”

    点亮屏幕, 刚想拨过去,肩膀上多了一处按压。

    那人的手很好认, 肤色冷白调, 青筋凸显, 手指根根修长,黑痣点于无名指骨根左侧,视觉上看,禁欲,也性感。

    没错,是沈厌。

    少年衬衫规整,最顶端的透明纽扣没系,领口稍微敞开,可以隐约看到锁骨下方的银链。应该嫌热,黑外套脱了搭在弯曲的胳膊上,两个字形容,随性。

    “阿厌,你这是……跑着过来的?”迟川发现不同。

    路泽渊:“厌哥!”

    连彻:“厌哥!”

    两人异口同声。

    不等沈厌回答问题,迟川先一步抢了话语权,第一时间挥动双手,角度朝着操场大声喊道:“梨子!阿厌回来了——”

    ……

    一秒、两秒、三秒,温书梨一共休息了三秒钟,可她却感觉像三个世纪。直至一道男声入耳,模模糊糊的,好像说谁回来了。

    温书梨偏头,视野所及,彩色阶梯台上的迟川蹦跳着,似乎在吸引她的注意力。

    正值黄昏,灿阳炙热消弭,深橘色的天际软云无边蔓延,像是漏气棉花糖倾泻而下,风吹,云散,如绚彩斑斓、美轮美奂的绛。

    沈厌站定阶梯一方,很显眼的位置,身后是唯美的晚霞背景。可温书梨却觉得,人更好看。

    借此角度,温书梨对沈厌笑了下。

    脑海里残留的比赛胜念重新遇火即燃,甚至更旺,不灭的趋势。

    “女神!加油!”

    “漂亮美人!超过她们!”

    “计算机系花!冲第一!”

    “……”

    来自四面八方的加油声、呼喊声升沉,音浪不减。

    温书梨默念:知道了,跑步而已。

    跑得快是温书梨最厉害的特点,可以说伴随着她的整个童年。

    因为骨架小,生得瘦,小时候小区的同龄女孩儿和男孩儿在跑步方面都比不过她,别看她哥温子旭是个男生,仍然是她的手下败将。

    令所有人都震惊的是,温书梨保持匀速把四百米的一百米跑完,剩下三百米全力冲刺,打了鸡血一般。

    与第二名体育生的距离缩为一米,超过!

    与第一名体育生的距离缩为半米,再度超过!

    女子长跑一千米的终点就在前方,受到惯性冲击,温书梨没法停,她越过那条悬浮在空中的红线,路线未改,径直向前跑。

    脚下仿佛生了风,随之,跌进沈厌怀里。

    在温书梨奔向重点的同时,沈厌早就下来了,在终点前方等她。

    “阿厌,我……我跑了第一。”力气消耗过大,温书梨说话声断断续续的,小表情骄傲,“厉不厉害?我的……意思是,我、厉不厉害?”

    她胸腔上下起伏,鼻子和嘴巴同时吸气呼气,实在累,四肢软绵绵的,脑袋倒他肩膀一侧。

    沈厌抱着她,笑着点头,“厉害,我女朋友是第一。”

    这一拥抱画面,观众们磕疯了!

    本来温书梨以第一名冲向终点,他们立马沸腾:“我去!第一诶!温书梨超过了两名体育生,她跑了第一!”

    “女神就是女神啊,德智体美劳优秀到没有退路,佩服得五体投地!”

    “那是,温书梨可是我们计算机的系花女神呢……”

    话还没说完,有人卧槽了一声:“我没看错吧,这两人怎么又撒狗粮!救命!”

    当然也有人距离离得远,或者没戴眼镜,看不清跑道上发生了什么,不明所以:“咋啦咋啦,卧槽什么?!”

    “看呐,小情侣公众秀恩爱!我承认我酸了!我现在就是柠檬精!红眼的那种!”

    “哇靠靠靠,亲一个!亲一个!亲一个!”

    不知道什么时候,欢呼第一的胜利声变成了“亲一个”,原因归结于——

    半分钟前,温书梨双手还放在沈厌肩膀上借力支撑,可能不想走路,她心里打起小算盘,然后,蓄力一跳,对方稳稳接住。

    她整个人直接挂男朋友身上,像只赖皮的考拉。

    全场沸腾,小情侣怎么那么会啊!

    军训唱情歌!

    运动会考拉抱!

    一个比一个出圈!

    众人激动地掐人中缓解,还有的狂摇身边同学,晃得彼此胃里直翻江倒海。

    而被讨论的主角呢,平常别人只要起哄,脸就红到脖子根的温书梨,现在则十分淡定,反正她现在闭着眼,也看不见他们的反应。

    喧嚣声加剧,但她有意忽略,只听见了沈厌的声音,他说:“温书梨,你不害羞啊?”

    就像去实验室那天,沈厌埋她怀里,这次角色反了过来。

    她故意蹭他的脖颈,栗棕发丝柔柔,不经意间掉落,触碰他每一处止不住地发痒。

    “不懂呢,我只知道我现在想亲你,非常想。”

    温书梨不太安分地伸手,点了点他的后棘,动作轻轻的、有气无力的,“给亲吗?”

    撩人技能哐哐上升,从“中等玩家”晋级成为“高等玩家”。

    “嗯,给亲。”沈厌喉结难耐地滚了滚,“但不是现在。”

    现在人太多了。

    小情侣嘛,要亲亲、要抱抱、要举高高的糖只要一撒,便甜得发齁,溺入甘海似的。

    观众们观察细致入微,当众考拉抱就算了,居然还穿情侣鞋!

    温书梨是白加黑,白面积偏多;沈厌是黑加白,黑面积偏多。

    鞋侧的图案都一样,情侣的,一看就能认出来,是个联名款式。

    “情侣鞋,快甜死我叭~”

    “我去,甜‘死’人不偿命啊啊啊啊……”

    “……”

    也不能停留太长时间,不然观众席上的大多数单身汪们……会发疯。

    起哄声高涨,两位主角离开大众视野后才下降几分,可以说,稍稍收敛了点。

    台上的迟川自动遮眼,每天自我反思一千八百遍,为什么没有和艾蝉一起报清大。

    连彻和路泽渊磕cp磕得飞起,两两相互抱着,差点内部消化。

    ……

    物理竞赛的成绩出得快,沈厌不负众望拿下冠军。

    京大又掀起一波“热度”。

    地中海导师欣慰自己的学生成绩非凡,喜形于色,笑开了眼,逢人便开口夸赞沈厌是他的学生,说这小子在物理方面天赋异禀,又努力上进,是个好苗子,将来毕业后一定是国家栋梁。

    竞赛时间虽紧张,但沈厌的专业课丝毫没有影响,第一名的宝座像为他量身定制,从高中到大学,一直都是。

    优秀的人,往往更受常人崇拜。

    所以,也直接导致沈厌身边迷弟多了很多,都知道物理系系草心有所属,想和他谈恋爱的小迷妹们只能望而却步。

    沈厌没课的时候,210宿舍就成了迷弟们请教如何谈恋爱的风水宝地,问题接踵而至,例如——

    “厌哥,你怎么维持和女朋友的热恋期?”

    “哥,我最近喜欢一个女孩儿,人生头一次的喜欢,不知道怎么追人,你支支招帮帮我呗。”

    “沈大佬,麻烦你有时间的话写一本书,名字就叫《我的一百种哄女友开心方式》,等出版了,我指定买一百本给你冲销量!”

    “哈哈哈哈还有我,哥,和女朋友吵架了该咋认错,试了好多种方法都不行,来跟你学学经验。”

    “……”

    诸如此类的,数不清。

    对此,沈厌闲闲挑眉,一手点着鼠标,一手操控键盘控制角度,大招恢复,成功狙击对面敌人,五杀胜利。

    继而,掀起眼皮,漫不经意地拖着调子:“少打听八卦。”

    温书梨很满意这个回答。

    她觉得谈恋爱只是两个人的事情,没有必要搞出一副宣告天下的气势,待在属于他们两人的小世界,挺好-

    运动会女子长跑第一和物理竞赛的冠军,两名第一双管齐下,女生310宿舍和男生210宿舍打算庆祝庆祝,一致决定放了国庆便出校门聚顿餐。

    果然和天气预报说的没差。

    十月初,冷空气侵袭南下,地处北方的京城气温骤降,秋天还未过度三分之一,凛冬气息逐渐逼近将至。

    出了校门才知道,京城人好像……确实怕冷。

    外界十几度,不算太凉,行人清一色的棉服大衣,更有甚者裹了层厚厚围巾,整张脸蒙的只剩下一双眼睛。

    身为南方人的温书梨,初来乍到北方,不懂得气温变化有多么可怕,毕竟在云夏,秋冬二三十的温度没下去过,真要冷了,估计要临近春节。

    她今天穿了件奶油羊毛衫,白色打底,深蓝色宽松牛仔裤,以及一双高帮运动鞋。发型是丸子头,两耳的耳坠换了样式,这次不是珍珠,而是一双泛光琉璃。

    八人乘坐出租车去的,两辆。

    温书梨、沈厌、迟川、奚荞一辆。

    禾乐、段宛然、连彻、路泽渊一辆。

    在车上不太冷,聚的地点是一家生意不错的酒吧。

    女生们都想去酒吧,运气好的估计能抓几个帅哥,去逛商场、电玩城这些都是小孩子家家,一点儿也不刺激,既然是成年人,就得玩玩儿。

    当沈厌得知这个决定的时候,习惯性看向温书梨,好像在说:你想看帅哥了?

    温书梨脊背绷直,抿了抿唇,桃花眸子睁大,清澈、惹眼。

    越看越像她提出的。

    避免被抓包抓错,她急忙撇清关系,“我没有!”

    好像说得大声,出租车内瞬间安静,落针可闻。

    作者有话说:

    准备好了么,留评红包~

    名字废又来改名了,“路裴渊”改成了“路泽渊”,不影响阅读呐~

    第83章

    酒吧, 帅哥美女、富家千金、纨绔少爷出现最多的地方,青年眼里忘空烦恼的娱乐场所,家长口中乌烟瘴气的是非之地。

    来这儿的大多数人几乎奔着高颜值, 纯属放松,相信也不会有哪个闲人写家庭作业打发时间。

    这时, 车入主干道, 恰遇红灯。

    呼啸疾驰的车流速度慢慢降下来, 司机挂挡停车,原本安静的气氛更是没人敢呼吸,好像多说一个字、多讲一句话都是“罪恶”的。

    左前方的司机师傅憨笑两声,也没说话, 更诡异了。

    奚荞左瞧瞧右看看, 扑哧一声, 掩唇忍笑:“梨梨,谁也没说你组织的啊,怎么‘不打自招’了还?心虚啊?”

    所谓, 旁观者清。

    迟川半握手掌呈拳状, 佯装咳了下,“额……那个阿厌,你眼神太凶,都吓到梨子了。”

    这句话前半句是假的,后半句半真半假。

    温书梨自我认为, 她除了怕黑, 好像没什么可以让她吓到,因为一记眼神噤声, 不是温书梨。

    她小幅度地摇头, 桃花眼清又浅, “没有,我这是极力证明自己的‘清白’,作为一个有男朋友的人,我很有自知之明。”

    “很”字咬字重了些,起强调作用,但话锋一转,目光转向别处,没看沈厌:“虽然我也投了酒吧一票。”

    高中生活枯燥就算了,大学生活亦如此,温书梨有点不甘心。想感受一下自己从未接触的世界,酒吧的纸醉金迷,是个不错之选。

    一来开阔眼界,二来放松心情,总归,并非看帅哥。

    主意是禾乐提出的,310宿舍全票通过,以及210宿舍的两位单身狗——连彻和路泽渊。

    沈厌也只是想知道她想去酒吧的原因,没有责问,从头到尾,全然顺着。

    凡是温书梨想做的事情,他永远站在支持她的一方,为她无条件撑腰,不求回报的。

    ……

    一红一蓝的出租车相继停在酒吧门口,下车。

    酒吧名字是句意大利文,译为“黑暗的夜”,外表装修与之极为相符。

    玻璃旋转门坠地,于门两侧,整面墙壁颜色通体是黯淡的全黑,单调、没有新意,亮牌的最顶端加了几盏五彩霓虹灯点缀,有一搭没一搭地闪,既突兀,又像无尽深渊中仅有的一抹彩色,好似救赎。

    连彻摸了摸下巴,感慨:“酒吧看着高端大气上档次,比我之前去的几家气派多了!”

    提着这个,常客禾乐最有发言权,双手抱胸:“你乐姐带你见世面,还等什么啊,跟我进去,我是这家酒吧的至尊VIP,老板我熟。”

    千金小姐不在乎金钱开销,她在乎的是自己开不开心,以前遇到渣男情感挫败,时长来酒吧放飞自我,但人有原则二字,只负责调戏,不睡人。

    禾乐头脑清醒,即使自己身后有庞大的家庭背景傍身,也没有从中迷失自我。

    她懂得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该学习学习,该玩玩,两者不相悖,利用得好了,甚至相辅相成,劳逸结合。

    “那我们……”奚荞出声。

    “走吧”两个字还没说出口,禾乐先说话了,不过,说话的对象不是她,而是温书梨。

    “梨梨,你害怕了?”禾乐玩味地把弄头发,唇角勾了勾,戏谑道:“你肯定没来过酒吧,看着一副乖乖女的样子。”

    闻言,温书梨止住动作,本来还想不动声色牵沈厌的手,告诉他说,阿厌,要不我们开溜吧,酒吧好像不是很好玩的样子。

    但,“乖乖女”三个字激起了温书梨的不服,“怕什么,我可没说要走。”

    ok,成功陷了“圈套”。

    沿着长廊一步一步走,由于光线不明,温书梨下意识攥紧沈厌的衣袖,尽管动作再微小,后者仍第一时间有所察觉。

    向里一扣,轻车熟路的,他们十指紧紧相贴。

    温书梨顺势抬头,眸子似点星,“阿厌,我每次牵你的手都不想松开,快成瘾了。”

    她穿得薄,加之天气又冷,手心仅存的温热被吸走,只能寻找“火石”取暖。

    沈厌脱下棒球服外套,让她伸袖子里,“换季穿厚些,我对象不能感冒。”

    本意不是这个,温书梨略显迟疑:“不用的,我不冷。再说了,酒吧里面人多,空调热气足,空气流通……”

    “穿好,没得商量。”沈厌不轻不重地打断她。

    男朋友的好意,再拒绝好像不礼貌了。

    “那好吧。”温书梨点点头,担心不过,又叮嘱了句:“你的手要是凉,我帮你暖,跟我别客气。”

    沈厌学着她的样子,也点头,“好。”

    长廊的尽头,才是酒吧的真正面貌。

    足百平方米的宽阔空间,躁耳声乐波浪起伏,充斥每处狭窄而又逼仄的角落,头顶聚光灯扑朔迷离,照射角度刁钻、短暂,几乎看不清台下人的模样。

    诡谲的昏暗环境下,舞池中央却出奇亮,热舞的美女露出大片肌肤,妖娆又妩媚,像极了难缠甩不掉的妖精。

    长吧台前,调酒师各司其职,造的酒花红柳绿,浓度高、欲/望盛,玻璃杯觥筹交错,相互碰撞,客人的表情似谈笑、又似调侃,举足投手间,风情无一不尽显。

    禾乐转身没了影,估计找到自我天地去逍遥快活。

    段宛然的电话响得不太是时候,她和室友打了声招呼去外面接听。

    连彻和路泽渊到了酒吧,心照不宣地达成共识,扬言今晚一定要脱单,绝不能再受210宿舍两位有对象大佬的“气”,麻溜找各自“未来对象”了。

    但找不找得到,又是另一回事。

    只剩下四人。

    现场聒噪,奚荞皱起眉头,捂着耳朵和温书梨说话:“梨梨,乐乐说二层有个台球区,我们去那儿吧,这里太吵啦。”

    温书梨听不清,不由自主提高声调:“什么?”

    “二层,台球区,我会打台球。”奚荞复述一遍,“那里没有这么吵。”

    迟川热心,在旁边当翻译,“她说,去二楼区打台球,梨子,你去不去?”

    酒吧音乐太刺耳,温书梨感觉自己的耳膜快要被震碎,梅开二度,“你们说什么?”

    奚荞没了力气再喊,嗓子发哑,伸手摆了摆,表示先缓口气儿。

    温书梨比了个“ok”的手势。

    与此同时,沈厌轻捏了捏她的指腹,侧头、弯腰,身高放低,“想不想打台球?我教你。”

    “想啊。”温书梨眼前一亮,小鸡啄米似的点头,“我觉得拓宽一下兴趣爱好也不错,争取也像你一样什么都会,无所不能。”

    局外人的奚荞:“……”

    难道听力是个玄学?

    她心想:对象说就听那么清楚,梨梨,你果然是个恋爱脑!

    被迫吃狗粮的迟川:“……”

    他心想:蝉蝉,以后我也教你打台球,情侣一起做的两百件小事都要完成。

    抵达二层,喧嚣撤离,登时清静了好几度,耳朵终于得到释放。

    温书梨长叹一声,客观评价:“太吵的酒吧不是好酒吧。”

    他人以笑证明,温书梨是有点幽默风趣在身上的。

    奚荞笑点低,捧腹,拭去眼角泪水,“梨梨,酒吧不吵就不叫酒吧了,那应该叫咖啡馆,共同点都是提供饮品,一个是酒,一个是咖啡。”

    说着,她来到空闲台球前,手心交叉放在球杆顶端,借力支撑,“既然来了台球室,那我们来场比赛?你们都会打吗?”

    这场宿舍“联谊”加深了他们的朋友关系。

    迟川也不绷着了,“技艺不精湛,但皮毛还是略懂一二的。”

    温书梨坦白:“我不会,我男朋友会。”

    奚荞无言,脑袋上方乌鸦嘎嘎叫。

    谁让秀恩爱的这位是自己的室友和姐妹呢。

    她保持微笑,也不生气,尽职尽责地讲解台球规则,“梨梨,台球规则不难,这颗白色的球起‘裁判’作用,意思就是不能把它打进洞,我们的目的在于娱乐,限时十分钟,顺着杆子把球打进洞,谁进得多谁赢。”

    奚荞挥挥手,“就不分那么详细了。”

    规则简单化,温书梨了然:不就是把球打进洞吗?应该很简单。

    但事实不尽人如意。

    第一局,沈厌没参与,他站在温书梨身边观看形式,充当军师角色,告诉她哪个球的容易进,让她少走弯路。

    就在前五分钟,奚荞两球,迟川一球,没有任何经验的温书梨无疑进球最少,甚至可以说没进,成绩零球。

    这一结果成功激起温书梨的胜负欲,她想把棒球服外套脱下,然后“真枪实刀”地来一场,但念在外套是沈厌的心意,脱了不太好,想想还是算了。

    球频频未进洞,是不是因为姿势不对?毕竟在台球方面,她是个小白,特别……白。

    倏尔想到电视剧里专业人员打台球的姿势,温书梨尽力回忆,脑海里大致对正确动作有个雏形,随之俯身,左手放置台面,右手持球杆,眼睛闭了一只,瞄准目标。

    很好,角度完美,就是这个位置。

    下一秒,长杆一击,再次意料之内地扑了个空。

    温书梨叹气,心情五味杂陈。

    什么时候才能进一球呢?

    殊不知此时,沈厌从她背后绕过,冷白手掌覆于她的手腕调整,“这里,放轻松。”

    嗓音沉沉的,蛊了惑,目的性地萦绕她右耳,凛冽的薄荷气息将她寸寸包裹,愈发清凉,让人无止境地贪婪。

    姿势原因,温书梨的蝴蝶骨凸起好看弧度,似有若无地抵在沈厌心口,虽有衣料阻挡,骨骼与心尖仍相触,带了电似的,温感、痒意一并袭来,灼烧荒野般,百里之内,再无他物竞相生长。

    前者稍微侧眸,发现对方教得用心。

    他的颜太好看,垂落的长睫、高挺的鼻梁,白光打下来照于侧脸,半明半暗的,很深邃。

    她看着看着,一时间,竟忘了挥杆。

    “怎么?看我看这么入神?”余光看到了她的偷瞄,沈厌轻笑。

    收回思绪,温书梨别开眼,“嘴硬”道:“少……自恋了,我听课一向很认真,你说的我现在都会。”

    是“老师”教得好。

    话音刚落,禾乐上了二层,目视眼前情景直接定在原地,而后,适时微笑接受狗粮。

    以前打台球都错了,这才是打台球的正确姿势。

    “诶呀,加我一个。”她甩了甩长发,漫步悠悠往他们这边走,“你看看你们,只打台球多没意思,我们要学会游戏叠加。”

    奚荞不太明白她的意思,一头雾水:“怎么个游戏叠加法?”

    “真心话大冒险啊。”禾乐打了个响指,“虽然土掉渣,但我喜欢。”

    作者有话说:

    文案小剧场要来辽~

    第84章

    “我也喜欢我也喜欢!”

    此话一出, 奚荞双手双脚赞同,目光张望四周,发现人不多, 语调又低了下去,“但是只有我们五个人, 好像不够诶。”

    真心话大冒险, 人越多越好玩, 曝出的“料”越多。

    “来了,刚打完电话。”段宛然扬起手中提的啤酒,放在休息区的桌子上,“梨子和我发消息说你们在二楼, 喏, 前台酒保说这是季度畅销冠军的酒, 正好玩游戏用。”

    迟川也通知了连彻和路泽渊,刚发送没多长时间,两人很默契地一前一后跟进来。

    他一拍即合, “他们到了, 那我们开始吧。”

    ……

    禾乐说的游戏叠加,即,台球和真心话大冒险。

    规则被创新,每人每分钟需要进五个球,赢了可以选择真心话或者大冒险, 反之, 则必须选真心话,外加喝一罐啤酒作为惩罚。

    真心话和大冒险, 两者权衡相比, 更多的人侧重选大冒险。

    源于两个点, 后者好玩儿,刺激,前者表真心,问题无聊了没有意思,提不起兴趣。

    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连彻打头阵,迟川紧跟其后,再后面是沈厌、温书梨。

    “一分钟进五个是不是有点难度了?”连彻接过球杆,低身寻找角度,向沈厌求助,“厌哥,来一下呗。”

    “你刚才指导梨姐的时候,那简直神了,梨姐刚开始一个也没进,后来连进了三个!”

    温书梨:“……”

    我就当你在夸我。

    台球休息区的沙发呈“U”型状,十人坐下也不拥挤。

    坐在最外面的禾乐眉尾微挑,打趣道:“不带这么赖皮的啊,游戏公平公正,杜绝作弊。作弊就算了,还光明正大找人,坚决不行。”

    连彻挠了挠头,嘻嘻笑:“乐姐,我就是张白纸。”

    言外之意是,您大人有大量,放放水也行。

    “简单,那认输,直接选真心话。”禾乐帮他开了罐啤酒,一推,“男子汉大丈夫,输得起。”

    禾乐果然是老玩家,男生最经不住言语挑拨,这个时候说,明显声东击西的意味。

    男人颜面不能掉,连彻伸手发四,心里默念争点气,点儿背输了就得选真心话,运气不好抽到刁钻问题,他不可想把自己刚才搭讪众多美女的失败抖出来,太丢脸了。

    “川哥,计时开始了么?”他回头问,掌心浅浅摩挲,蓄势待发的样子。

    迟川抬了抬下巴,“你准备好就点头。”

    连彻呼了口气,按压心脏缓解紧张,“ok了,哥。”

    看男生的紧张程度,就那么不想选真心话吗?

    “U”型沙发正中央的温书梨陷入思考,大抵对自己的台球技术有所了解,她侧身,抬手遮住唇形,凑近对沈厌呢喃:“阿厌,我太菜了,轮到我肯定必输无疑。”

    考虑到真心话卡牌和大冒险卡牌的神秘性,温书梨事先打好预防针,“我遵守规则如实回答,但如果真心话问题涉及我的窘迫往事,你可不能嘲笑我。”

    小姑娘思维长远,感情问题她倒不怕,因为沈厌是她的初恋,在喜欢他之前没喜欢过别人,喜欢他之后亦如是。

    怕的是一些出其不意的疑难,想了想,还是兜好包票吧。

    致力在男女朋友面前展现最完美的自己,小缺点、小缺陷自我消化,这应该是每对情侣都会想到的。

    休息区盏盏射灯亮光发散,明明在夜晚,却恍如白昼,一缕光澄莹又清澈,剪成碎影,落在沈厌的腰腹、手臂、宽肩,继而上移,与那纯黑色的眸子正相交汇,映衬得长睫分明,画面静止般,不忍打破。

    离得近,距离也近,温书梨抿了抿唇,白嫩的指尖蠢蠢欲动。

    睫毛好长,想拔一根。

    只听沈厌叫她,“温书梨。”

    “嗯?”脑回路清奇,或者想掩饰自己干“坏事”的念头,她欲盖弥彰道:“你是想好怎么嘲笑我了吗?”

    沈厌答非所问,掌心紧贴她的,取暖,“我手冷,女朋友帮我暖。”

    接着她的上一句话,又说:“谁说你一定会输?不是有我呢。”

    褪去棒球服外套,沈厌只穿了件纯色卫衣。

    二层没有暖气,衣服又偏薄,挡寒远远不够,以至于他的温度下降了些,手心比刚进酒吧那时还要凉。

    她与他就像两个极端,她处于烈火,他溺入冰泉。

    温书梨心疼,后悔自己没多穿两件外套,她细眉微微蹙着,“阿厌,我先出去给你买件衣服。”

    边说边脱下棒球服,半途中,沈厌重新帮她穿好,笑了,“我就是手有点凉,不用担心。”

    “真的……没关系吗?”温书梨迟疑道。

    “嗯,男人抗冻。”沈厌回答,转过话题:“你不想选真心话就不选,我会让你赢。”

    禾乐说台球游戏公平竞争,不能有小动作,刚才连彻想作弊的想法被无情驳回。

    就像打麻将一样,在众人眼皮子底下“出老千”,是要受谴责的。

    “你不会是想作弊吧?”她瞄了眼禾乐的反应。

    作弊的话,对其他人不太公平。

    此时的禾乐正聚精会神地看连彻打台球,下一刻,突然起身,指着后者的鼻子,“你输了,喝酒,逃不掉的真心话卡牌抽一张!”

    属实一惊一乍,温书梨差点吓了一跳。

    “不是,记住我刚刚教你的方法。”沈厌耐心解释:“手掌放松,以此固定球杆不易滑边,重心可以低一点,锁定目标后,正常用力就好。”

    沈厌教的方法,还有那个姿势……

    温书梨晃了晃脑袋,强装淡定不脸红,“我知道了,希望我上场的时候能发挥好些。”

    本想说“反正你在我前面”,意思是顺序在她前面,不经意秃噜嘴,变成了:“反正你在我上面……”

    话从口中说出,两人皆怔。

    完了,误会大了。

    意识乱成两个派别,小天使说解释,小恶魔说不解释,两个小家伙开始打架,彼此都有自己的理。

    最终,小恶魔消失,她试图为自己找回场面,“阿厌,不是,我是说顺序……”

    沈厌好整以暇地看着她,云淡风轻地“哦”了声。

    表情没相信,心里也不相信。

    温书梨欲想开口,偏偏这时,迟川对沈厌招手,“阿厌,到你了,快来。你都不知道刚才连彻选的真心话有多劲爆,我简直要笑死了,这小子今天晚上撩那么多小姐姐,一个好友都没加上。”

    连彻手无缚鸡之力,蹦跳着想捂住迟川的嘴,对方巧妙避开,继续叭叭叭说不停。

    众人也不知道沈厌为什么全都会,颜色各异的台球接二连三进洞,一分钟内进了七个球,选择主动权掌握他手里。

    “九张真心话卡牌和九张冒险卡牌。”迟川把牌整齐排列好,“选吧,阿厌。”

    精彩部分要来了,他们都很好奇这位大佬是选真心话还是大冒险。

    最后,沈厌表示自己是女友控,选择权交给温书梨,让她帮他选。

    勇气大了不少,路泽渊怂恿:“梨姐,要不选大冒险吧,卡牌上的真心话太平淡了。”

    奚荞附和:“是啊,刚刚连彻已经把那个【对方可以任意提问任何一个问题】的真心话卡牌抽走了,一套卡牌只有一张,其余的应该都没意思。”

    温书梨左右摇摆不定,试探道:“阿厌,那我选大冒险?”

    沈厌喝了口矿泉水,对她点头,“听你的。”

    全场最会玩的不是他们,而是卡牌,谁也没想到卡牌来了个超级无敌反套路!

    冒险卡牌花色五彩斑斓,乍一看,像是魔法牌,翻开正面一看,上面几个大字写着——

    【吐露真言,仅限一人指定,必须是真话。】

    这张卡牌就是披着大冒险的真心话,也是披着羊皮的狼,深藏不露。

    万万没想到的不止众人,还有温书梨。

    沈厌眉梢轻挑,反应不大,等待那【一人】。

    “哇喔喔喔喔喔喔——”

    “我去,这卡牌绝了!”

    “哎呦哟,看来卡牌也想吃狗粮来着。”

    小范围的台球区,周遭不约而同看向那对情侣,起哄声不断。

    突兀而与之格格不入的高扬声调吸引了别人的视线,看八卦热闹的心不减,甚至踮着脚,提高海拔够着头观察。

    迟川发言:“我觉得,尊称一声卡牌爷爷好像不为过,太懂我们了吧。”

    得知沈厌的牌和自己抽的没差,连彻也不颓丧了,喊了三声梨姐,疯狂递眼神,“梨姐,问点刺激的,比如,你懂得……”

    温书梨摇头,不懂。

    奚荞佯装叹声,把白橘络一点点撕下,饱满果肉塞进嘴里,吐字不太清晰,“我原本还想着看看大冒险还有啥,不过……”

    她的表情又变得兴奋,“这个冒险卡牌还算懂事,你会问什么问题呀梨梨,挺好奇的。”

    即使【一人】没有署名,在场的男女生都心领神会,默认是温书梨。

    除了她,还有更合适的人选吗?

    没有。

    “梨梨,如果不知道问什么,问百事通度娘。”禾乐看温书梨踌躇不决,半开玩笑地出“馊主意”。

    事出未料,温书梨确实犹豫,这个“机会”倏然天降,她也在想该如何说起。

    于是,众目睽睽下,她……真的问了度娘。

    度娘是万能的,但不是绝对,成千上万有关情侣的答疑让她看得眼花缭乱。

    手机屏幕发亮,凝聚头顶耀眼白光,她无意识一扫,捉住了“情侣彼此占比位置”的关键词。

    占比位置,这四个字勾起了温书梨的好奇心,那……在沈厌心里,她究竟有多重要?

    并非出于不信任,而是想知道答案。

    像在平常,这个问题也可以问,而且,沈厌百分百不会欺骗她。

    或许出于【吐露真言】砝码的加重,又或许是她太过执着。

    温书梨倾腰,弧度分明,勾勒出动人的曲线,她双手按着柔软的棉质沙发,指节陷进去,撑在他身侧,进攻。

    那双晶亮的琥珀眸子微微轻眨,眼底蕴光,好似她白净耳垂坠落的水色琉璃,纯粹、清透。

    少女美得无与伦比,仿佛迫降世俗的神明,只要对视一眼,沦陷万年。

    说任性,她认了;说迟钝,她也认。

    背后的乱杂声线化成风,怎么也吹不进她的耳,脑海里只有一个想法。

    温书梨趁机问:“阿厌,在你眼里,我是什么?”

    音落,空气分子被有意暂停了一瞬。

    她仔细思考、反复琢磨的问题原来是这个。

    沈厌轻笑,眉眼间尽是宠溺。

    就在这瞬息一刻,场内灯盏不再如白昼,断了电路,刹那间全然熄灭。

    “怎么了?停电了这是?”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好黑,川哥你在哪儿?”

    “谁压住我头发啦?连彻!是不是你?!”

    “……”

    沈厌知道温书梨怕黑,灯灭之际,他先一步抱住她,给了她十足安全感,“别怕。”

    好像他在她身边,怕黑的弱点不知不觉虚象、淡化。

    温书梨笑了笑,缓声说:“嗯,我不怕。”

    【吐露真言】卡牌施展魔力,点缀星光飞扬空中。当然,也是沈厌的真心。

    房间内,光影隐没,几近晦暗。

    借着拥抱,他附在她耳边,臣服似的,嗓音低又沉:“是我的软肋。”

    作者有话说:

    提前预告宝贝们,小小小虐要来了

    第85章

    天之骄子傲骨坚硬, 软肋难寻。

    可今天,沈厌告诉温书梨:“你是我的软肋。”

    浪漫解读这句话,无一不心动的程度——

    假如有人欺负你, 不论是谁,我一定跟TA拼命, 用尽我的全部, 护你一生周全。

    我的软肋只有你, 只能是你。

    特殊环境下,感官好似被无限放大,简短的五个字,加剧少女缓缓攀升的心率, “砰砰砰”不停, 仿佛下一秒就要冲破胸腔, 再也控制不住。

    周围仍是黑的,温书梨伸出双手,环绕他劲瘦的腰, 她的呼吸声清浅, 不仔细听根本辨别不出来,却在某然一刻,与沈厌的呼吸同频。

    说不清楚是安慰自己,还是回应他的情话,在沈厌腰侧的位置, 她幅度微小地拍了拍, 简直挠人,“阿厌, 我好幸运能遇见你啊, 发自肺腑的真心实意。”

    按寸阴来算, 抛开她的差记性,他们从认识那一刻起,已经四年了,在一起的时间不过四个月。

    科学证明,情侣热恋期最多不能超过三个月,但温书梨和沈厌例外,两人相处的每一天即为热恋,盛大又平淡。

    听到温书梨的表白,沈厌又何尝不觉得自己幸运?

    他于深渊之中,不得窥见日光,好在,遇到了她。

    场面一度煽情,不等沈厌说话,温书梨双唇翕张,轻笑着,小声在他耳边倾诉:“阿厌,我感觉我的腰快断了。”

    尾音微微上扬,似柔软灵泽,拂心尖、染心扉,颇有几分平常难以察觉的撒娇。

    沙发是“U”型的,他们坐在正中央,拥抱彼此需要稍微侧着身子,时间长了,自然不能避免肢体发麻的身体反应。

    沈厌松开温书梨,抚她耳边碎发,“抱歉,太投入了。”

    这时,讨论声变大了些。

    “不行不行,我怕黑,赶紧抱紧我啊哥!”

    “叫什么,大老爷们儿别这么胆小行不行?”

    “可能是酒吧电路出问题了,莫慌莫慌,打开手机里的手电筒就不黑了。”

    “诶对对对,手电筒,脑子一乱差点什么都忘。”

    “赶紧赶紧。”

    黯淡的空间模糊视线,直至一道道白亮撕开裂口撞破,光洒下来,此起彼伏的噪声才慢慢消失,变成了疑问。

    迟川举起手机越过头顶,尽量把光投得更散更广,看主角更容易,他下意识问沈厌:“阿厌,你的大冒险‘任务’进行完了吗?刚才声音太杂没听到,如果还没回答的话,那正好。”

    接着吐槽酒吧的电力发动机,“怎么还不来电啊?我还想再练练台球技能呢……”

    下一刻,“啪嗒”一声。

    来电了,整个二楼重燃明度。

    连彻抱着迟川不撒手,手臂一横,不小心压到了禾乐的黑长直。

    后者的眼神冷淡含刀,再晚两秒跳开,前者的小命今晚必定不保。

    连彻忙着收回手,左手摊开,右手做了个小人“跪拜”的姿势,举白旗,“错了乐姐,我敢保证真是不小心的,我这人一碰到黑就想找安全感高的哥们儿求抱,压了您的头发,实在不好意思。”

    敬词“您”都用上了,可以侧面看出,如果连彻结婚的话,铁定怕老婆。

    禾乐翻了个白眼,虽然不是一个院系的,但到底都是同学,没必要揪着小毛病不放。

    她一字眉挑了挑,“喝罐啤酒,乐姐饶了你。”

    “okok。”连彻承认他没出息。

    两人的一举一动,温书梨尽收眼底,适时之际,她缓解气氛,“乐乐,你现在特别像女王,人美,气场也足。”

    “那是,比起别人说我是公主。”对于夸赞,禾乐丝毫不害羞,她大大方方地坦然接受,“我倒觉得自己更像女王。”

    好像……哪里不对。

    “梨梨,你男朋友说了什么啊,你如果不是第一次来这家酒吧,我都怀疑你和酒吧电路串通好了。”禾乐眯了眯眼睛,“难道是故意不让我们听到?”

    麻痹神情的情话一经说出,温书梨好像能提前预料现场画面,指定喧嚣沸腾,或者又是吃狗粮吃到撑的“嫌弃表情”。

    所以,为了他们弱小的心灵着想,她选择用一罐啤酒结束此话题。

    “嗯……这样这样,我罚一罐啤酒,一口气喝完的那种行不行?”

    温书梨勾起铁质银环,带动银环轻而易举破了开口,而后往唇边送,仅剩几厘米时,沈厌拦截,“她一杯就醉,我替了。”

    手中冰凉的易拉罐被抽走,温书梨却像遇火烫了一记,刚想说,我来吧,但沈厌已然喝下一半。

    他的动作慢条斯理,喉结凸显像利器,不断地攒,那颗黑痣也在动,挺性感。

    一杯就醉?

    迟川恍然大悟,知道沈厌指的到底是什么,双目圆睁,看向温书梨,“梨子,我想起来了,高二那天我生日,你喝白兰地都没喝多少就醉了,还是我让阿厌送你回的家。”

    意思就是,少了我这个助攻可不行嗷。

    就算迟川没说,沈厌也打算送温书梨回家,不能让她一个人。

    众人一听,不简单,有“瓜”的节奏,这还不得多打听打听满足好奇心?

    女生们还好,基本上都知道温书梨和沈厌的爱情历程。男生们不是,以沈厌的性格,也不可能逮着人就说我和我女朋友是怎么怎么在一起的。

    见局势越来越偏,温书梨保持微笑,不言语。

    沈厌啧了声。

    他还没说话,迟川迅速反应回神,给自己“捅的篓子”打圆场,解释:“害,小孩儿那么八卦干什么,就两个人在一起多简单的事。”

    主要还是怕他哥们儿。

    “既然惩都惩罚了,来来来,下一局该梨子了。”迟川发挥爱组织的特点,“梨子,好好表现啊,赢了不用选择真心话,我看酒吧电路稳定了,应该不会梅开二度。”

    饶是他们再没眼力见,也能察觉到小情侣不想说太多与【吐露真言】相关的话题。

    算是“逃”过一劫。

    “知道,我尽力。”温书梨起身,走向台球桌。

    沈厌说的她都记住了。

    温书梨眼神坚定,俯身、找角度、击目标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第一球开门红,以为会败,结果事与愿违。

    接着,第二球、第三球、第四球全部进洞,中间没有一个落下的。

    大抵熟能生巧,又好像找到诀窍一般,在现场气氛屏息凝固之时,她挥杆,听见清脆的一声“啪——”。

    第五球进球,不足三十秒,如果非要满一分钟,加倍进球没问题。

    “梨梨,你这是吃神丹妙药了?”奚荞目瞪口呆,不得不佩服温书梨的台球天赋,“太厉害了,想当年我学台球,光是正确挥杆这一个动作,教练让我练了三天,往事回忆,真的不堪回首。”

    温书梨坐回原位,摆了摆手,谦逊道:“哪有哪有,对象的功劳。”

    既是赢家,真心话还是大冒险,轮到温书梨选,毫无疑问,肯定是大冒险。

    随意抽了一张牌,公布其信息——

    【我给身边的人一个吻。】

    而身边的人,就是沈厌。

    字迹于视野所及渐渐清晰,温书梨不由得一滞,公众场合接吻,这这这这这……这么刺激的吗?

    牌的内容展现于沈厌的黑眸,他勾了下唇,没应。

    这样的神态,无疑给了男生找话茬的契机,他们不像女生敏感、懂得察言观色,起哄起来没头没尾。

    路泽渊举手,“厌哥,我们要遵守比赛规则啊,不能耍赖,梨姐别害羞,哪怕蜻蜓点水一下也行哈哈。”

    连彻手肘一拐,撞了撞路泽渊,“可以啊你,说这么快,把我台词抢了知不知道?”

    “那你再说一次不就得了,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尤其是语文,我们要巧以运用语文中的强调作用。”路泽渊笑。

    “可以可以。”连彻的唇角都快扯到太阳星系了。

    也就是仗着明摆的比赛规则,搁平时,两人肯定不会在沈厌面前这么放肆。

    规则打破就不叫规则了,但……

    温书梨抿唇,百般纠结后,终于下定决心。

    她双手捧着沈厌的脸,打算快速亲一下就完事,虽然五六个人看着怪不好意思的,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逃不掉。

    但是她并没有进行大冒险。

    “阿厌,你的脸有点烫。”反复试了几下,温书梨确定没有弄错,“脸也有点红,是不是发烧了?”

    闻言,沈厌感知温度,说话也慢,“应该没有。”

    除了没力气、手心有点凉以外,其他都挺正常的。

    迟川难得观察细致,“还真是,刚才不是还好好的吗?怎么突然发烧了?要不去医院看一下?”

    发烧不是突然引起,而是受了凉,沈厌怕温书梨冷,外套给了她,自己单薄一件卫衣,就算不发烧也会感冒。

    “阿厌,我们去医院看看。”温书梨脱下外套,让沈厌穿好,而后,对众人打招呼,“你们接着玩,但也早点回宿舍,我们先走了。”

    好像自动把真心话大冒险的游戏抛之脑后,室友们起身,表情忧忧,“梨梨,注意安全啊,我们在宿舍等你。”

    “有什么事情给我们打电话,姐妹第一时间赶到。”

    “梨子,随时保持联系。”

    迟川担心温书梨一个人忙不过,“梨子,我跟着你……”

    温书梨牵着沈厌走得急,迟川那句话估计也没听到。

    后者未说出口的“吧”字只能咽回肚子里-

    开了酒吧门,温书梨招手拦了辆出租车。

    好在车内空调早早打开,气温回升,她的手覆在他额间,关切地问:“阿厌,有没有不舒服的感觉?真的好烫,很可能是高烧。”

    如果是高烧,不及时治疗会出大事的。

    沈厌按了下太阳穴,不知怎的,头部更昏沉,不适感逐一加重。

    他眉宇微蹙,声音无力,强撑着:“我没事儿,梨梨,我们回学校吧,吃点药就好了。”

    从酒吧出来到打车的这五分钟,他热温上升得快,这时候手感试探约莫三十九度了。

    温书梨握紧他的手,不免担心,“还是去医院吧,输液比吃药见效,没事的,我陪着你。”

    心里着急,她轻轻催促司机,“师傅,麻烦您开快一点。”

    作者有话说:

    我明天试着写多一点~

    第86章

    京城的十月仲秋, 落叶枯黄凋谢,寒风一卷,吹在人身上像是被千万根根银针扎进血肉, 痛感绵密,凛冽而刺骨。

    单凭现在的温度本质, 等同于云夏的寒冬。

    换季感冒频发, 甚至见怪不怪。在适当的季节穿衣单薄, 对从来没在北方有过生活经验的南方人来说,给了他们一个吃痛的“教训”。

    生了病,好像全身都没力气。

    沈厌也是如此。

    酒吧二层的台球区,明明是密闭性良好的空间, 带不起风, 却使得他的手心隐隐泛冷。

    沈厌没管, 或者说,想装酷硬撑。这种不适以掌心为起点,随之沿骨骼脉络向四肢百骸伸张, 如密网似的, 抵达神经系统时,他才后知后觉感到眩晕。

    但只有一点点,劲头散下去,又恢复平常,一小阵一小阵的。

    不顾后果便是感冒声势的嚣张, 所以, 沈厌生病了。

    在台球区,沈厌被温书梨双手捧脸试探温度的时候, 他长睫倏然颤了颤, 心也跟着颤。

    少女身上的花香浅淡, 沁入鼻息,沐着风,驱散桎梏他心脏跳动的雾霭。

    沉溺于她,想再度牵起她的手。

    想法与行动并行,沈厌也这么做了。

    修长的指节扣住她的,继而移向自己脸侧,肌肤相贴,他笑了,嗓音却有点发哑:“梨梨。”

    没说什么,只是叫了她的名字。

    温书梨回过神。

    刚听到前方的司机师傅憨声说了句:“好嘞姑娘。”

    意识被寸寸拉走,侧眸,看向倒在她肩膀一侧的沈厌。

    少年黑发散落额间,半遮住眉宇,双眼闭着,脸上的红晕越发可见,薄唇翕张,第二次叫她:“梨梨。”

    “嗯,我在呢。”她应声。

    也不知道是酒精成分的推进,还是发烧的“副作用”,平时酷拽散漫的沈厌,没想到私底下也有如此黏人的一面。

    好乖好乖,也很温顺。

    大抵知道他在索求什么,温书梨伸出另一只手和他贴贴,用只能两个人听到的声音,放低语调:“阿厌,你好乖呀。”

    苦酒入腹,沈厌没醉,思绪依旧清晰。

    他自然能分辨出她的夸赞,睁开眼,懒懒“反驳”:“我不乖。”

    还说自己不乖。

    什么事情都顺着她,心口不一。

    静默须臾,透明的玻璃车窗倏尔点缀几道倾斜雨丝,在两侧路灯暖黄的映衬下,车流驰骋,加之雨势渐渐变大,汇聚形成一幅水画,外界景象被模糊不清,勾勒入眼的只有棱角消减的高宇轮廓。

    “下雨了,好像还不小。”温书梨轻叹一声,纤纤玉指仍拂着他侧脸。

    继而,欲想开口,天空震动剧烈,雷声轰隆隆的,要吞人的气势。

    “这和上次不一样吧?应该不是极端天气。”她打开手机天气查看,视线自上而下地认真浏览,“预报说是大雨,但好在下不了多长时间,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持续一个小时。”

    她说话的声音小了点,司机师傅可能听到些许,接话道:“姑娘,你不用担心,京城的预报天气很准确的,基本上说下多长时间就下多长时间。”

    “以前的北方七月八月多雨,今年不知道怎么回事,九月开始雨就一直下,我估计入了秋冬,雨雪比往年更多,感冒的人也越来越多。”司机讲起话来滔滔不绝,“你看你男朋友,不就感冒了吗,年轻人还是要多注意身体,是药三分毒。”

    温书梨微笑着点了点头,“多谢师傅关心。”

    她原本想解释一下沈厌发烧的原因,但司机也没问,从头到尾说明情况倒有些多此一举。

    又是一声“轰隆”,雷阵无尽绵延。

    只不过,这一声雷似曾相识。

    奇怪,雷声大同小异,怎么会感觉到相似?

    温书梨想起来了,激起她脑海里“尘封已久”的记忆。她隐隐蹙眉,温吞地说:“阿厌,你还记得我上次去校外找你那次吗?”

    校外找沈厌那次,天空也是落下瓢泼大雨,狂风呼作。

    下了出租车,她一个人跑着,在扯满警戒线的车祸现场周围焦急寻找他的身影,误以为他出了事故,看到人没事,她悬着的心才着陆。

    她生气了,他以吻来哄她,吻得又重又深。

    而在这之前,有件事情被她无意忽略。

    温书梨做了“噩梦”,梦里的主人公是小男孩,也是青少年。那个梦像是分镜,虽然不在同一画面,却将故事紧密连接。

    闻言,沈厌直起身,轻声问她:“记得,怎么了?”

    “我知道你那天很害怕,没有下次。”他做出保证,“相信我。”

    温书梨浅浅摇头,说不是这件事,她娓娓道来:“找你之前,我做了一个梦,梦的内容好像不太好。”

    沈厌说:“是不是吓到你了?”

    吓到?应该没有。

    没吓到?她确实出了冷汗。

    意识辗转之时,温书梨尽量把梦复述清楚,“我不知道,但我梦里的那个人不是我,是个男生。虽然不能胡乱下定义,可是我能感受到他的伤心,他……”

    他好像失去了最爱他的人。

    话没说完,司机师傅停车,提醒道:“姑娘,目的地到了,赶紧带男朋友去医院看看,感冒发烧可不能耽误。”

    温书梨置若罔闻,还沉浸在梦境的飘忽感里,差点没反应过来,“啊好的,谢谢师傅。”

    司机师傅心善,停车的地方在医院正大门不远处的公交站牌,下了车也不用担心被淋湿,能挡雨。

    关上车门,两人站在站牌底下观望。

    雨水哗哗,肆无忌惮地淌,沥青路被彻底浸湿,水漩涡混了路面尘土,略显浑浊,急湍地流向地底隧道。

    大雨没有减小的趋势,温书梨打算先去买伞,但沈厌还在发着烧……

    沈厌把外套脱下,搭于他们头顶,“走吧,梨梨。”

    温书梨犹豫:“阿厌,你在发烧啊,最好别脱外套。”

    关于“噩梦”的话题,就这么心照不宣地跳了过去。

    “没事儿。”沈厌牵着她的手,“到医院了。”

    治病要紧,再纠结时间来不及。

    温书梨这才点头,“好。”

    ……

    医院内,行人来来往往,大多数来治感冒。

    果不其然,和司机师傅说的一样,尽管京城人抵御严寒的意识随时戒备,却耐不住病魔先一步掠夺。

    体温计试了温度,沈厌的确发了高烧,三十九度五,快四十度。

    听到这个结果,温书梨的心猛地一紧,好似被铁质的枷锁紧紧牵制、束缚,连带着呼吸,也有点闷。

    去大厅挂号、办好手续、缴费,护士小姐姐尽责地帮沈厌扎针输液。

    因为这项药有刺激性作用,护士调慢输液速度,不经意瞄了温书梨一眼,开口安慰说:“小美女,用不着担心哈。高烧很容易下去的,不好治的是低烧,来回反复,不仅折磨病人,还折磨医生呢。”

    “这袋药不要下太快,余下还有一袋。”护士反向按了下油性笔的弹性笔帽,在天蓝色文件夹本上记录输液时间,“等会儿你跟我去药房拿点药,配上药,好得更快些。”

    “好的,谢谢您。”温书梨应声,又问了句:“大概多长时间呢?”

    护士目光下移,伸手看了看手腕处的细带迷你表盘,“十五分钟吧,到时候我过来叫你。”

    温书梨点点头,“好的,麻烦您了。”

    护士摆手,笑着说:“不麻烦,我的工作就是这个。”

    人走后,温书梨望向点滴袋里各种试剂与葡萄糖混合的透明药物,一点一滴的,不由得让她萌生出一种时间过得特别慢的“错觉”。

    也不是错觉,非常慢,很慢很慢。

    “无聊吗?”沈厌的声音低沉。

    高烧引发蝴蝶效应,头疼,喉咙也疼,说话时嗓音像含了烟,喑哑得厉害。

    温书梨为他接了杯温水,慢慢递给他,“阿厌,喝点水缓一下吧,你尽量别说话,我来说。”

    她说起了那个未讲完的梦。

    由于时间的冲刷,梦的画面变得混沌、朦胧,想到什么,温书梨便讲述什么。讲完她自认为最完整的版本,可能还是遗漏了重要信息,沈厌的表情并没有太大变化。

    “阿厌,我感觉那个男生应该很孤独。”温书梨垂下眼睫,喃喃道。

    她不想用“可怜”来加重对梦中男生经历的形容,受到良好的思想教育,无论对熟人、还是陌生人,她都会保持尊重。所以,那个关于沈厌为什么暗恋她,怕吓到她的伤疤,直到现在,她还是没有问出口。

    细心些会发现,上了大学之后,温书梨没有停下靠近沈厌。

    刚入校的第一天晚上,她知道他的梦想和物理有关,想力所能及地帮助他,是感谢,也是双向奔赴。

    “阿厌,试着依赖我吧,好不好?”

    这句话,温书梨没忘,属于它的记忆格外清晰。

    而沈厌,他做到了,他慢慢开始依赖她。

    物理实验失败,他情绪不好会找她求抱。

    以往穿沉色又黯淡的衣服,他会尝试新的浅色。

    发高烧,他比以往更黏她,会反复叫她的名字,会撒娇,也会变乖。

    “但梦终究是梦嘛,都说梦是假的。”温书梨莞尔,“梦和现实相反,我相信那个男生一定会很幸福。”

    药物作效,沈厌声线不再哑,恢复了些许,附和她的话,“会的,你说会,他一定会。”

    温书梨眉眼弯了弯,“可我不是神明,也没有决定别人命运的权力,我希望每个人都是自由且热烈的,展现他们最好的样子。”

    不想对话“伤感”。

    思及此,她又想到了什么,“阿厌,我还记得一件事情。”

    “说吧,我在听。”沈厌说。

    高烧,温书梨说她也经历过,如果没有记错的话,那天是高二十班秋游回来的第二天。

    她吹了海风,着了凉,和沈厌发高烧的原因九分相似,整个人很难受。

    等待输液的过程中,她第一次见到江辞,江辞手臂受了伤,护士明确和他说不要喝碳酸饮料,但他不听,偷喝还被沈厌抓住了。

    然后,又等了一些时间,等到大厅只剩她自己,拔针都没人帮。

    关键时刻,沈厌出现,他蹲下身为她拔针,单膝虚挨着大理石地板,像极了求婚。

    人总是爱回忆往事的,包括温书梨。

    “阿厌,我们现在还没到结婚的法定年龄。”她的明眸敛着澄澈白光,尤为动情,声线放慢、放软:“但我只接受你的求婚,只接受你的。”

    说完,温书梨意识到自己说得过于长远,抿了抿唇,等待他的下文。

    行人来往,人影不断穿梭,此时的他们好似青春电影里的男女主角,表达爱意,仅对彼此。

    有一段时间,沈厌不喜欢笑,不爱笑。

    可人生中出现能让他一眼定情、至死都爱的女孩子,说不清从哪天起,他笑的次数平方般递增。

    沈厌的长相偏冷,眼尾狭长似利刃,与常人对视无一丝温度,但与喜欢的人目光交汇,深邃的黑瞳比清泉还要温柔。

    眼底藏了她,也藏了黎明。

    他不笑的时候,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息,倨傲、不好相处。

    以至于,有女生喜欢他只敢写情书表白。在下课间,他出去打篮球,或者被老师叫到办公室的空闲,小心翼翼地把情书塞进他桌肚里。

    “梨梨。”

    第一次说出这个称呼,沈厌就爱上了,无法抵抗自己内心的叫嚣,只能再爱,“梨梨,我只会跟你求婚。”

    仅此一秒,时间滞缓,每个人的动作仿佛被按下暂停键,一帧一帧的画面濒临定格,美好又安静。

    少年视线下落,落在她的莹白耳垂。

    是害羞吗?

    为什么泛了红?很大面积的红。

    “小美女,跟我来吧。”

    护士刚来,没有听到他们说的什么,对温书梨招手示意,“药房配好药了,我带你去。”

    温书梨慢半拍地“嗯”了声,说了句好。

    “那我拿药去啦,你在这等我。”

    她心情雀跃,跟在护士后面蹦蹦跳跳的,险些撞到人,还不忘对沈厌挥手。

    ……

    又是他自己一个人。

    沈厌抬眸看向天花板,想到温书梨的笑意,还有她的可爱虎牙,蓦然也跟着笑。

    又想到刚才的事情,她耳垂红也有可能不是害羞,或许是……过敏,耳朵过敏。

    于是,他推着输液架,也朝药房走去。

    药房在三楼,需要乘电梯。

    拐角到无人长廊,沈厌听到身后有人叫他,是一道沉重、冷淡的男声——

    “沈厌。”

    少年回头,看清楚是谁后,他抵了下腮,鼻腔溢出一声哼笑。

    京城大到能装下不计其数的高楼大厦、成千上万的人,为什么总是那么巧。

    “你难道还在记恨我吗?”男人冷笑,开口道:“你母亲……”

    “闭嘴。”沈厌沉声打断,不留任何情面。

    他的黑眸睥睨而下,冷若寒霜,似是融不化的冰,坚不可摧。

    停了片刻,又不屑嗤声,字字刺他:“你没资格提她。”

    作者有话说:

    我来啦~

    第87章

    半小时前, 京城第一人民医院来了几位“大客户”。

    天色晦暗不明,倾泻如注的雨幕突然出现四五辆名贵豪车,车速疾雷如电, 凹凸的宽齿轮胎狠狠轧过柏油路面,霎时间, 水花迸溅, 落于地面漾起层层涟漪。没过几秒钟, 连城的车尾影隐匿即逝。

    豪车抵达目的地,仅在医院门口停留两秒钟,站岗保安慌乱拿起对讲机汇报情况,生怕得罪坐在里面矜贵冷漠的京城商圈大佬。

    分地位的不只是人, 还有车。

    放眼望去, 停路中央车身通体全黑的是辆劳斯莱斯银魅, 其他四辆是白色奥迪A8,价钱明摆着,后者只能成为前者的陪衬。

    与此同时, 医院喧嚣更甚, 家属、病患、护士等等众人的目光全然集聚车停的方向,参差不平的讨论声掩不住——

    “劳斯莱斯银魅,这是哪个大佬的爱车啊,据说,这辆车全球不过十辆, 每辆价钱不低于这个数!”一青年男人伸出五指, 连续强调三遍,“十五亿啊, 有钱有钱!”

    “还能是谁?瑞墨公司的老总。要知道, 瑞墨可是世界500强企业之内的上市公司, 内部精英群贤毕集,招聘门槛超级高,学位要求最低得是211研究生,多少人做梦都想去呢!”

    “诶诶诶,你听说了吗,据说这位老总的现任妻子是加拿大人,背景强大,他们属实强强联合!”

    “现任妻子?老总离过婚?我怎么不知道,说来听听啊。”

    “都说是现任……”那人像是感受到了什么,立马朝朋友眉飞色舞,剩下的话吞进肚子里,“别说话别说话,人来了。”

    “走走走走,惹不起……”

    男人下车,身旁保镖为他撑起黑骨伞。他西装革履,身形挺立,神色却万分焦急,视线时不时投向怀中抱着的瘦小女孩。

    小女孩头部出了血,鲜血止不住地往外冒,跟在男人身侧的金发女人心痛的要命,眼泪如海般流下。

    抓紧一切时间送往急诊室,好在赶来及时,手术进行顺利,小女孩额角的位置缝了三针。

    医生说,这段时间要好好养伤,忌辛辣刺激性、海鲜类冷凉食物,多吃些清淡的,适当补充营养,不要过剩。

    病房内,沈埕坐在病床旁边,一向冷淡漠然的眉眼,此刻间分外柔和,他对小女孩说:“夕夕,头还疼吗?用不用爸爸叫医生帮你看看?”

    刚做完手术十分钟,沈夕便醒来了,看来是恢复得不错。

    她漂亮的大眼睛眨了眨,浅浅摇头,“不疼啦爸爸,都怪夕夕贪玩撞到桌角,让爸爸妈妈担心了。”

    小女孩名叫沈夕,中加混血,今年刚满六岁,脸型小巧,皮肤奶白,一头及腰浅色亚麻长直发,芭比娃娃似的。

    头部受伤确实如她自己所说的那样,因为贪玩。

    原因是今天晚上早早完成家教老师布置的课后作业,玩的时间比平常多很多。沈夕在自己房间内乱蹦乱跳,也没人管,从凳子上跳下来不小心撞到额角,小孩的承痛能力不强,也致使她当场直接昏了过去。

    恰逢私人医生临时出差,这才不得已来医院。

    沈埕终于放下心,“那就好……”

    “爸爸,妈妈呢?”沈夕左右张望宽敞的VIP病房,没看到女人的身影,细细的眉宇微蹙,唇嘟着,“妈妈去哪了?”

    沈埕解释:“她怕你饿肚子,出去买些清淡的粥。”

    这时,西装外套的手机震动了下,沈埕抽出手机,让沈夕看清消息内容,上面显示——

    A妻:【夕夕是我的宝贝女儿,吃的什么必须我亲自来买。】

    A妻:【我马上回来,就快到了。】

    沈夕眯了眯眼睛,笑得有点得意,“妈妈知道我想吃什么粥。”

    话锋一转,她的语气又带了点小控诉:“不像爸爸,平时工作太忙都没时间陪我。”

    语出成真,男人手机电话铃声响了,沈埕低头看联系人信息,是他的助理,十有八/九是工作方面的事情。

    沈埕刚想说什么,沈夕先一步替他回答:“我没事的爸爸,你去接电话吧。”

    长这么大,沈夕非常懂事,不仅比别人家的孩子更机灵,也很会察言观色。

    简而言之,智商情商都不输。

    她是这个家里拥有母爱父爱的小公主,是掌上明珠。因此,性格上活泼开朗,又有西方人开放自由的思想,同龄的小朋友们非常愿意和她玩耍。

    沈埕点头,“那爸爸出去了,五分钟。”

    沈夕表示没问题,“okok。”

    可男人怎么也没想到,打完电话,正想赶回病房,转眼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集团老总习惯高高在上,开口没有说“打扰一下”的前缀,而是直接叫了他认为笃定的名字——

    “沈厌。”

    世界很大,世界又很小。

    在京城,这是他们父子俩第二次遇见。第一次在杨艺琴行,只不过,沈厌装不认识他,甚至没有多分给他一个眼神,完全把他当成陌生人。

    多年不见,眼前的少年不再青涩稚嫩,完全变了模样。

    沈埕上前走了几步,他知道他们之间好像没什么话可以说,能引起共同话题的,只有沈厌的母亲——苏若沁。

    当男人直截了当谈起苏若沁的时候,沈厌果然打断了他,嗓音生冷,好似染了雾。

    其实,沈厌不想和沈埕多说一句话,可后者好像不给他机会,用叱咤资本市场对宿敌步步紧逼的一贯套路,尽管对亲生骨肉也丝毫不客气,“行,我没资格。那你说说你来京城干什么?为什么不待在云夏?”

    沈埕低眼,手指拨动腕处不菲的银表,不经意哂笑:“还是说,你知道我在这儿,一个人撑不下去到京城投奔我?”

    现在的男人和刚才在病房安慰沈夕的他判若两人,明明都是自己的孩子,态度却如此天差地别。

    投奔?

    沈厌扯了扯唇角,凛沉的戾气显现,言简意赅:“少做梦。”

    他们不像普通父子那般和睦,更像敌忾的仇人。

    三个问题,沈厌只回答了最后一个。

    而第一个为什么来京城的问题,以及第二个为什么不待在云夏的问题,都是因为温书梨。

    沈厌想让温书梨站于金字塔顶端闪闪发光,清溪省的资源固然好,可远远不敌京城。

    以他们两人省状元和省榜眼的优异成绩,报考清溪省的985、211名校绰绰有余,但他想让她踏入国内最顶尖双一流名校的门槛,不想她困在小片地域。

    温书梨值得最好的,她自由、热烈,现在是,未来也是。

    三个问题的来因,和这个离他五米远、又自以为是的男人没有半点关系。

    “可以,翅膀硬了,敢和你爸这样说话。”

    沈埕偏头低笑,自己都不敢相信被“少做梦”三个字激起了烟瘾。

    他下意识摸向西装内侧的口袋,找出打火机和香烟,刚想点燃,两根夹烟的手指一顿,继而收了回去。

    医院里面不能抽烟,还算有点良心。

    或许刚看到,或许根本不关心,沈埕下巴微抬,问得不真诚:“怎么回事?身体生病了?”

    少年推着输液架站了好一会儿,男人不可能看不见。

    是根本不关心他,既然不关心,虚情假意的言辞,说出来干什么。

    沈厌觉得问题无聊,他可没有那么多时间浪费。

    欲想转身,一道清脆如黄鹂的公主音插了过来,她的笑容纯粹,见到许久未见的亲人特别激动,甜甜地叫他:“哥哥——”

    沈夕打开病房门往外走,一眼便认出了沈厌。

    小女孩跑的步伐轻盈又欢快,越过沈埕。

    不料,脚下倏然一滑,在沈厌的斜前方兀自摔了跟头,同时,伴随着她的一声痛叫:“哎呀,好疼呜呜……”

    做了手术,本不能剧烈活动,这么一摔,极大可能加深额角的伤口。

    三人的距离目测来看,沈厌离沈夕最近,但他可以选择不帮她。

    也是,那个男人和另一个女人生的孩子,为什么要让他来扶?

    在以往的相处过程中,沈夕可以隐隐感觉到,沈厌好像并不喜欢她这个妹妹,更准确的说,应该是继妹。

    沈夕小小年纪懂事很早,两秒后,她撑着地面,“没关系,我自己可以起来。”

    再抬眸时,她看到沈厌蹲下,向她伸出手,声线虽无波无澜,却是真正的关心:“地上凉。”

    沈夕笑得更灿烂了,小小的手掌搭上他的,“谢谢哥哥。”

    心里想:哥哥好像没那么不喜欢她,不然不会扶她的。

    刚才摔得疼,沈夕控制不住泪腺,两滴不争气的眼泪顺眼角滑过瓷白的脸颊。

    她想擦掉,只见沈厌递给她一张干净的纸巾,并说:“拿着,自己擦。”

    面对“陌生人”,话还是一如既往的少。

    沈厌仍然蹲着,因为这样能和小个头的丫头平视。

    此角度,沈夕注意到他肩膀还未蒸发的雨滴,抬起稚嫩的手掸去水痕,“哥哥,你这里……”

    “头怎么了?”沈厌问。

    沈夕不好意思地抿唇,慢吞吞地说:“我贪玩撞到桌角了,做了个小手术,头上缝三针,不过现在没事啦。”

    沈厌摊开手,“橘子给我。”

    两个砂糖橘是病房果盘里的,沈夕拿在手里玩,当然,也有忍不住想吃的念头。

    沈夕老老实实给他,狐疑道:“给哥哥,你想吃吗?”

    沈厌说:“做手术忌冷凉,医生没跟你说?”

    沈夕笑了笑,掩饰尴尬。

    医生叔叔说了的,但她就是想贪吃嘛。

    三个人,总有被“排挤”的那个,此时的沈埕就是那个被“排挤”的人。

    沈厌手背上的针管和白色胶带捉住了沈夕的注意力,她也想问他怎么回事,“哥哥,你感冒了吗……”

    “夕夕——”

    一道高扬且尖锐的女调。

    不知何时,金发女人出现,随后疾步上前,拽着沈夕的细软胳膊与沈厌拉开距离,语气咄咄,不饶人:“沈厌,你这么大人了还拿我女儿的东西吃,想欺负她,得先问问我。”

    不分青红皂白的指责,一度消磨他的耐心。

    沈厌直起身,忽略她,懒得解释。

    “你什么态度!我和你说话呢!”女人气急了,没打算放过他。

    不知道自己的心情怎么突然变得暴躁,下一刻,扬起手欲想打他,腕间却被桎梏。

    是温书梨。

    她阻挡女人的蛮横无理,桃花眸子冷了几分,依旧澄澈,不输气势地回怼:“怎么?想打人?”

    作者有话说:

    阿厌爱憎分明~

    第88章

    场面僵硬, 陷入对峙,无声的对峙。成年女孩和成熟女人的较量就此拉开序幕。

    温书梨骨架小,但个子高, 用的力气不大,甚至收敛了很多, 却足以箍住金发女人。

    她琥珀色的瞳孔直勾勾地盯着后者, 眼神坚定, 从未想着躲避对视。

    在金发女人眼里,对方是个成年没多久的小姑娘,被一个小姑娘轻而易举牵制,面子上怎能说得过去?

    女人试图收回手臂, 想挣脱, 以失败告终。她咬了咬下唇, 眸底愠怒横生,张口即是不太中听又刺耳的话:“Let me go.I advise you not to meddle.Who are talk me like this?He took my daughter’s things first.I am his elder,so I naturally have reason to discipline him.”

    (放开我, 我劝你不要多管闲事, 你算什么人,敢这么跟我说话?是他拿我女儿的东西在先,我是他的长辈,自然有理由管教他。)

    金发女人神情严肃,字正腔圆, 每一个英文字词咬得重, 分明是想加深她们之间的对立面。

    对于众多外国人来说,多种情绪都有可能唤醒本国语言, 例如高兴、激动、难过、生气等等。而蒂拉属于最后一种, 她很生气, 只相信自己看到的,力量上抵不过,必然要在言语找回声势。

    蒂拉长发披落身后,一袭杏色西装干练利落。美洲人不同于亚洲人的长相,她的眼窝很深,欧美式双眉修长,描摹重,稍微一皱,威慑力由内而外发散开来。

    小孩子在场,以及本着尊重他人的原则,温书梨松开手,声线平常,逐字逐句:“Madam,there are many ways to disciple people.I don’t think it is a good choice for you to hit people directly.Secondly,it is too self-righteous to ask the reason clearly and let your own judgment determine the outcome of the situation.”

    (女士,管教人的方式分很多种,我不认为您直接上手打人是一种很好的选择。其次,没有问清楚原由,任凭自身判断定事态结果,太自以为是了。)

    中英文,温书梨可以随时切换,但对方既然说了英文,那便奉陪到底,“Also,the large and small monitons in the hospital have recorded your behavior,so please pay attention to your words and deeds.”

    (还有,医院大大小小的监控记录下了您的行为,请您注意您的一言一行。)

    话落,蒂拉怔了一瞬。

    面前这姑娘长了一张无害清澈的脸蛋,口齿倒是伶俐,与人周旋过程中有理有据,头脑明晰,心态也稳,丝毫不逊色。

    站在她们两人之间的沈夕看呆了,也不忘解释原因:“妈妈,哥哥没有拿我的东西,他怕我吃冷凉食物对身体不好,哥哥是关心我。”

    小脑袋瓜又偏向温书梨,双手合十,不由自主地感叹了声:“Wow,so cool!”

    蒂拉眉尾一跳,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居然向着外人?

    想到这,女人叹了口气,到底是亲生的,不舍得打,也不舍得骂。

    闻言,温书梨视线下移。

    小奶团子的小脸精致滑腻,灯光照射之下看不到任何毛孔,白色绷带缠绕额头一周,裹得严实,但并未遮掩她的漂亮。

    长睫羽,灰蓝瞳,翘鼻梁,嘟嘟唇,笑起来可爱又俏皮,无疑是捧在手心呵护的公主。

    她穿着宽松的病号服,衣服最上方的透明纽扣不知怎么跑开了,可本人似乎没有察觉,亮晶晶的大眼睛看着温书梨,明目张胆地看。

    天真孩童的赞美不掺杂假话,往往年纪越小,能想到的“勾心斗角”越少。小孩子,向来是有什么说什么。

    沈夕发自内心的由衷感叹,温书梨以微笑回应,而后蹲下,为小姑娘重新系好纽扣,浅声叮嘱她:“多穿些厚衣服,别着凉了。”

    男人和沈厌的对话,温书梨都听到了,但不是有意偷听。

    她沿着三楼走步行梯下来,刚一转弯,目光所及是背对着她的沈厌和那个男人。

    父子俩说的话简短,没几句,信息却不少。

    结合现在的场景,温书梨知道沈厌和西装男人是父子关系,金发女人是他的继母,小女孩是他的继妹。而且,家庭关系有些复杂。

    “嗯嗯!谢谢漂亮姐姐提醒我。”沈夕露出八颗小牙齿,眼睛弯弯,似是斑斓的彩虹,“我回房间马上加一件厚衣服。”

    大概受到温书梨花容月貌的蛊惑,小女孩凑近了些,附在她耳边,细细的气音仿佛棉花糖,软又糯:“漂亮姐姐,你是我哥哥的女朋友吗?”

    小孩子……应该是无辜的吧。

    温书梨无言轻笑:这么小就知道男女朋友了啊。

    摸了摸小女孩的头,声线放柔:“是呀。”

    她稍顿,适当扩展这两个字,又重复了遍:“我是沈厌的女朋友。”

    语气不容置疑。

    没错,表明身份,温书梨是沈厌的女朋友。

    “女朋友啊?”蒂拉弯腰抱走沈夕,自上而下打量温书梨,眼神充斥轻蔑,笑得没好意,“你刚才那么对我说话,我记住了,要想进沈家的门,没那么容易。”

    沈夕扒拉着蒂拉的衣服,“妈妈,别这样对漂亮姐姐……”

    蒂拉装作没听见,自顾自地说:“或许,根本没这个机会。”

    颇有一番恶毒后妈的模样,不,蒂拉就是恶毒后妈。

    言语随空气分子入耳,温书梨长睫低下,双唇翕张,话到嘴边却卡了壳,堵在喉咙难受得很,她好像……没有理由反驳女人。

    没机会吗?

    我们是相互喜欢的,为什么没有机会?

    意识好像被带跑偏了,温书梨止不住地乱想,有那么一瞬间,她有点想哭。

    思绪停留之际,手腕间多了一股熟悉且干净的温感,牵着她的手带她站起身,不放开,顺势转为十指相扣。

    少年身上的薄荷气息淡淡的,萦绕鼻息周边渐渐变得浓郁,清凉、凛冽,宛若藏在冬雪之下休眠的镜泊湖,外冷内热。

    温书梨与他对视,“阿厌。”

    “我在。”

    简短的两个字,安全感犹如潮水般无尽上涌,抵达心岸。

    沈厌不动声色地握紧她的手腕,“别听她的。”

    视线一转,对女人和男人说:“我的事情,轮不到你们插手,你们不是我的亲人。”

    发烧的不适褪去,声音恢复,他嗤了声,道:“沈家和我没有任何关系,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话音落地,世界安静。

    长廊尽头的透明推拉窗半开着,无形寒风偷溜进来,吹动少年的黑发,衣摆微扬,弧度微不可察,整个人显得冰冷。

    温书梨的心猛地一跳,沈厌说出如此决绝的话,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

    她的少年,一个人到底承受了多少不好的事情?

    “沈厌,你说这话是想和我断绝父子关系吗?”沈埕出声,不是劝说他,而是谴责他,“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你为什么总是揪着不放,为什么总在一个闭环里?!有意思吗?别忘了,你姓沈,是沈家的人!”

    医院明令禁止大声说话,但沈埕的地位高不可攀,有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资本。

    沈夕的小身子骨倏尔一颤,应该被吓到了,缩在蒂拉的怀里哭,白嫩的双手紧紧攥着熨帖的VIP病号服,扯出印记深浅不一的褶皱。

    下一秒,松开,褶皱未平,化成具象的痛苦伤疤,哪怕使得浑身解数,一遍又一遍地修复,怎么也抹不了。

    小姑娘的眼泪剔透晶莹,像是断线的珍珠,“啪嗒啪嗒”掉在地板上,抽噎着,断断续续地说:“爸爸,爸爸……求你不要……凶哥哥呜呜呜呜呜……”

    大人之间的事情,小孩子确实不该参与,蒂拉后退几步,转身带沈夕回了病房。

    “父子关系?笑话。”

    沈厌扯动唇角,嗓音漫不经心的,每一个字击给男人一记重创,在他肩膀上压下千斤沉石,“五年前,你就不是我父亲了,现在说我是沈家的人,晚了吧?”

    晚了,晚了五年,晚了一千八百多天。

    在这一千八百多天的日日夜夜里,沈厌怎么过来的?沈埕从来没想过。

    现在又说他是沈家的人,呵,谁听了会高兴?

    “对,我揪着不放,你是怎么对我母亲的。”沈厌眉眼低沉,没有情绪激动,声音淡淡,却满是讥讽:“你心里比谁都清楚。”

    第一次听到沈厌谈起他的母亲。

    温书梨跳动的心咯噔了下,不知道什么原因,须臾片刻,心口泛起丝丝缕缕、愈发浓重的酸,裹挟着世间凡尘苦涩,一并渗入她的骨骼,好疼。

    阿厌也是吗?

    心疼他,好心疼他。

    沈厌把话说完,“以后,你在京城过你的逍遥日子,我们井水不犯河水。”

    他不发脾气,不用恼怒的神色同沈埕争持,是因为没必要,也因为怕吓到他心爱的姑娘。

    在做任何事情之前,沈厌都会考虑温书梨的感受,他的细心永远只给她,毫不吝啬的,掏心掏肺的。

    沈埕说不了什么,一时语塞,回忆起以往时光里的点点滴滴,良久,才说出一句:“我爱过你的母亲,真的爱过。”

    “爱”和“爱过”,少了一个字,含义大径相庭。

    前者是坚定不移的爱,是相伴一生的爱,无论什么外界因素也拆不散这份真诚的爱。

    爱得热烈、爱得诚挚、爱得热忱。

    后者是短暂的爱,在其他时间爱上了别人,并非独属对方的爱,是分心的爱,不负责任的爱。

    隔得距离有点远,他们并没有听到沈埕说的话。

    沈厌也不在意,话已至此,没什么好说的了。

    “梨梨。”他或许累了,但对喜欢的人说话,依然轻声着,“我们走吧。”

    温书梨站定原地,脚步没动,叫他:“阿厌。”

    整件事情,她了解的还不够透彻,但心底有声音告诉她谁是对的,谁是错的。

    说吧,说出来吧,不要害怕。

    勇气哪来的?温书梨不知道。

    只听到她对男人说:“沈先生,希望您以后不要打扰阿厌的生活。”

    作者有话说:

    女鹅的英语不错嘻嘻

    第89章

    音消, 一瞬间的静默。

    温书梨暗暗攥了攥手心,兴许用的力气大了些许,细嫩的骨节白皙更甚, 又隐约溢出瑰色的绯。她尽量在男人面前表现淡定,毕竟, 威严这方面, 后者更胜一筹。

    想到那天出校外找沈厌, 他帮她系鞋带的时候,男人现在的表情与当时七八分类似。

    眉眼凌厉、蓦然,如同不知情感的冷血动物,随后勾唇, 哼笑声不轻不重, 却能听出其中包含的不以为意。

    无言之中在表达:小姑娘, 你有什么理由管得住我?

    像沈埕这样的人,好像除了自认为重要的,其他的什么也不放在眼里, 典型的利己主义。

    沈埕表情明里, 温书梨全然收入眼中。就在那一瞬间,心里构建的抵御城仿佛溃烂了一角,碎石落下,高墙坍塌,筑起的坚硬悉数瓦解, 转成飘扬的尘土粉末。

    没办法, 男人的气场太强大了。

    她没有足够的力量对抗。

    沈厌收紧温书梨的手,力度把控很好, 没有让她疼, 也给了她包裹全身的归属与安心。

    遇到沈埕就是个错误, 这次是,上次也是。

    但沈厌没有选择后退离开,带着温书梨向前走,他经过沈埕旁边之时,脚步顿了下。

    父子俩正面交锋,谁也没有低头,虽距离拉得近,但后者的视线并未在前者身上。

    少年的墨瞳愈发黯淡,开口无温,嗓音似冰般冷淡:“管好你自己。”

    如果五年前那件事没有发生,他们之间定不会僵持到这种地步。

    说是仇人,将近;说是亲人,已是过往。

    当沈厌与沈埕擦肩而过的刹那,那根维系两者关系的紧弦,彻底断了-

    液未输完,温书梨和沈厌回到大厅的原位置。

    晚上九点半,挂号看病的行人渐渐减少,但晚间的医院仍旧忙碌,医生之间谈到病情的讨论声、小孩子害怕打针的哭闹声、以及老夫妻携手相伴安慰彼此的轻言轻语……

    明明很吵,静不下来心,温书梨却不一样。她的心很静,心率也随之放缓。

    心中的谜题没有答案,难免产生疑问,温书梨是想知道的。可他们父子俩闹得不愉快,这时候追问,不可以。如果沈厌不想说就不说,她相信阿厌,永远相信。

    “阿厌,我让你在原地等我。”温书梨倾斜着身子,伸出指尖抵在沈厌的唇角,微微挑起,主动找话题,“你怎么不听话?”

    像哄小孩子。

    沈厌知道温书梨的用意,与蒂拉英文对峙、对沈埕阐述态度,把自己护身后,他的女孩也在无一不刻照顾他的感受。

    他稍地低眸,在思考什么,“梨梨,我……”

    “想好了再回答。”温书梨轻笑了下,“我是问你为什么不听我的话,不是问你其他问题。”

    言外之意,沈厌会明白的。

    情侣之间相处得久了,对方一记眼神、说话的音调、哪怕一个细微容易被忽略的小动作,都能看得出对方在想什么。

    就像别林斯基所言:爱情是两个亲密的灵魂在生活及忠实,善良,美丽事物方面的和谐与默契。

    以沈厌的智商,又怎能不懂?

    他变乖,老老实实交代:“你今天戴了琉璃耳坠,我看到你耳垂泛了红,想的是应该过敏,就想着去药房找你。”

    闻言,温书梨下意识摸了摸的耳垂,借着手机的反光,她来回偏转脑袋,发觉并无异样后,给出答案:“阿厌,这不是过敏。你想一下,哪个女孩子听到自己喜欢的男生说‘我只会跟你求婚’这句话之后,还能不红耳朵?”

    单凭“求婚”二字,带给她的冲击力已经足够大了。

    温书梨双手捧着他的脸,指腹轻轻地按,“阿厌,你怎么这么细心啊?”

    假若周遭剩下他们两个人,她不能保证只碰他的脸,或者,抱一下,亲一下,才能满足她发痒的心脏。

    可爱的人,往往做什么都可爱。沈厌的左手不便,右手揽住温书梨的腰肢带向自己,他的下颌与她的肩膀相贴,这个角度和姿势,蜜糖般的暧昧疯长、绵延。

    沈厌的声线低且温柔:“梨梨,输完液我们去散步,好不好?”

    散步的时候可以说好多话,他应该有好多好多话对她说吧。

    温书梨手指皙白而纤细,拂在沈厌的后颈,动坏心思地向上移,倏然蜷缩又收了回去。前不久,他的头发剪短了些,有点扎手,但还是让人想摸。

    点头回应他的请求,再想开口之时,不远处的护士小姐姐手握半拳,咳了几声:“咳咳咳,还好我赶来看了,再晚来一分钟拔针指定回血。”

    大脑反应迅速,温书梨“咻”地一下后退,提高视线看输液袋,小小的透明管里仅有三分之一的药物。

    女朋友的突然撤离,沈厌没反应过来,险些趔趄,好在后者及时撑住了椅背,这才没酿成“事故”。

    “不好意思,阿厌。”她立马僵住身子,眼含歉意。

    奇怪,情侣拥抱再正常不过了吧。

    到底经不住他人凝视,温书梨败,抿唇浅笑缓解气氛。

    护士递给温书梨单独包装的酒精棉球与白色胶带,一副看透了的样子,“小美女,交给你吧。”

    温书梨接下,只见护士手拿电子测温计,在沈厌额间停顿了下,仪器显示:36.5度。

    “别担心,体温正常。”护士收好测温计,缓声叮嘱:“睡觉前半个小时吃点药,明天就会好了。”

    “好的。”温书梨轻声道谢。

    护士看两人的衣着,便明白了什么,“像你们这代年轻人,只要风度不要温度,等到老了有你们后悔的那一天。”

    “行,那我走了。”护士转身离开。

    终归是善意的提醒,温书梨笑笑,“谢谢护士。”

    现在,要拔针了吧。

    人的一生,相似的情景总会上演。有的画面觉得似曾相识,想不起来在哪里发生过;有的则记忆清晰,刻入血与骨。

    温书梨属于后者,到现在,她还记得沈厌为她起针的一举一动。那时候他们“不熟”,尽管他的“目标”是她,但也没有借此机会发生肢体接触。

    她边撕下白色胶带,边抬眸看向他,“阿厌,我突然觉得拔针好像也是一件浪漫的事情。”

    下一刻,话音一转:“虽然这件事情没有绝对,但我希望你以后再也不要生病。”

    “哦对。”温书梨笑了笑,月牙眸子弯弯,“说实话,我喜欢你脸红的样子。”

    是脸红,不是发烧的脸红。

    啧啧,虎狼之词,一语双关的意味。

    小姑娘的挑逗,得回应,沈厌凑近亲她的脸颊,而后退开,“同理,我也是。”

    温书梨怔住,心想:完蛋,脸又要红了。

    ……

    深夜的京城,静谧又喧嚣。

    如脉络网状的深巷子是静谧的,但灯火澄澈、车流飞速的沥青马路是喧嚣的。

    骤雨初歇,路面坑洼不平,里头盛有雨后未蒸发、明明亮的水痕,残月如弓,映出白而凉的倒影。

    秋季温差大,昼温陡升,可以高达十几二十度;但夜温降落,下至六七度。

    所以,为了保暖,沈厌先带温书梨去商场买些厚衣服。

    平常这个时间点,大多数商场都关了门,可能限于云夏。快节奏的京城不一样,城中央的街道越到晚上越热闹。

    沈厌用手机导航到某家商场,两人一行上去。

    进了店面,导购脸上挂有标准职业性微笑,“欢迎光临。”

    他们今天来,恰巧秋冬装换新,外套大衣各式各样,多种颜色,不由得让人眼花缭乱。

    作为导购,嘴皮子是要溜的,夸就对了,“美女,看看我们这边新上季的外套,价格中规中矩料子还好,零下十度出去穿都行。”

    温书梨稍愣,美女,为什么都叫美女啊?

    她只不过就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而已,还不至于那么成熟,也不至于逢人就被人夸漂亮。

    “不好意思,您叫我同学吧。”温书梨莞尔,“这个称呼比上个称呼好一点。”

    导购应该是东辽人,大大咧咧的很是热情,“害,你别害羞嘛,搁我们那嘎达美女美女的常叫。再说了,小姑娘长这么漂亮不叫岂不是亏了。”

    说罢,她朝着沈厌递了个眼色,“运气不错小伙子,你们俩俊男靓女,以后的小孩子啊,那眼睛肯定忽闪忽闪的……”

    “啊啊啊……阿姨,”温书梨随便从架子上拿了件衣服,有点慌不择路,“我挑好了,我先去试试。”

    怎么还扯到小孩子了。

    最后,温书梨选了件棒球服外套,中性风,男生女生都能穿。沈厌的棒球服外套被雨水打湿,未来得及换,她也为他挑了一件,正好组成情侣款,也能换着穿。

    临走时,导购阿姨站在店面门口挥手说:“祝你们天长地久啊,一定要好好的。”

    阿姨嗓门大,这一喊,整个商场周围行人的视线都定格他们。也许是心理暗示,温书梨总感觉灼灼目光仿佛藤蔓缠绕她身上。

    温书梨转过身,对阿姨轻笑了下,而后加快脚步,两只脚像小猫倒腾似的。

    沈厌也转过身,向那位阿姨弯了弯腰,以示回应。

    “漂亮美女配帅哥,多好哇。”阿姨感慨完,店面内又来了位新的客人,不忘礼仪招待,“欢迎光临哈,请进请进。”

    ……

    纯情、时而脸皮薄、又菜又爱撩,这是温书梨的“新”标签。

    沈厌好像早就发现了,没戳穿她。

    就比如刚才导购阿姨说起小孩子的事情,温书梨的脸变红,拐了两条街还没降下来。

    就这么不知不觉走到了湖边,夜晚凉风一吹,她反射性地阖上眼睛,脚步顿住,伸手揉了揉。

    “迷到眼睛了?”沈厌站她身边,脖颈稍低,“别动,我看看。”

    每一个字节都是轻的,却重重闯入她敞开的心扉。

    温书梨浅浅摇头,对象这么温柔,她情不自禁地想,自己应该会被宠坏的。

    “没有呀。”她睁开眸子,连续眨了两下,面朝涟漪湖面,一本正经又轻松地解释:“我是新一代青年女性,请不要把我想得那么弱,我的男朋友。”

    她本来也没多弱,犯了错误担着,遇到不好的困难阻碍懂得反击,用自己的方式保护她喜欢的人。

    不被定义,就是对温书梨最好的诠释。

    沈厌赞同她的说法,微勾了下唇,嗓音混了细碎笑意,“是啊,我一直在依赖我的女朋友。”

    这段时间,一直是的。

    今年盛夏,7月6日深夜二十三点五十九分至7月7日凌晨零点零一分,这个临界点,温书梨和沈厌真正在一起。

    在这之前,再精确些是高考以前,温书梨的支撑是沈厌,学习方面、生活饮食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是依赖他的。那高三学业压力大,温书梨真的有过想放弃的念头,太煎熬,也太难受。多年以来养成的早餐习惯,在高三差点断了,好在有沈厌。

    高考后闲了那段暑假,两人并没有特别腻着,而是在各自领域提升自己。上了大学,学习没那么紧张,温书梨知道沈厌的物理梦想,因为理综知识良好,温书梨在了解大学物理的知识过程中产生了浓厚兴趣,当然,也想着能离沈厌更近一些,彼此共同进步。

    温书梨承认,她贪恋沈厌的庇护,但不能一直这样。

    所谓爱情的美好解读:爱一个人爱到骨子里,是双向奔赴。

    “阿厌,我很开心你依赖我。”温书梨双手背后,偏了偏脑袋,弯唇,“真的很开心。”

    玫瑰站于朦胧薄夜,逆着光,璀璨从未消弭,汲取优渥壤土,绽放更盛、更瑰丽。风吹动她的栗棕色碎发,弧度微不可见,简直美得不像话。

    “我尊重你的任何选择,如同你尊重我一样。”温书梨缓缓道:“我不想强迫你做任何事,我们都是平等的。只是,我有个私心,伤疤很疼,我不希望你一个人承受。”

    阿厌的母亲,也许就是那道伤疤。

    被喜欢的姑娘安慰,沈厌突然感觉自己有点儿弱。

    “梨梨,你……可能不记得了。”

    他对上她的视线,说起和她的初遇,“初二那年,我们在和安街的便利店门口第一次相遇,某天,你为我撑伞,我对你一见钟情。”

    温书梨尽力回想,五年前的记忆碎片被时间拨乱打散,她真的忘了。

    盛柳对她坦言:“厌初二就开始暗恋你。”

    是的,初二就开始暗恋。

    沈厌说:“那天前段时间,我和我爸吵了一架……”

    那天前段时间,父子俩吵了一架,大动干戈的争吵。原因无他,苏若沁去世了,胃癌晚期。

    苏若沁的病情并非突然加重,她的胃本就不好,沈埕却不顾苏若沁的感受带着她社交各种商业交际圈,小到出省市,大到出国,循环往复的不规律作息和饮食,以及多变不适的环境因素,无疑对一个人的健康产生影响。慢慢的,胃病恶化,发展为晚期癌症。

    谈起沈埕和苏若沁的婚姻,是沈埕先表明心意的。

    沈家以商业为名,苏家祖代皆为知名画家,苏若沁和苏若霓自然传承精湛画技,各大画展都有两姐妹的署名。

    两家强强联合,当属好事,但苏家在某一年突然出了事情,资金周转不同,麾下经营的公司接二连三破败。关键时刻,沈埕并没有伸出向妻子伸出援手,反而提出离婚,苏若沁明白对方不爱她了,她选择同意,非常平静地签下离婚协议书。这时候,她已经是胃癌晚期,预估到自己不剩多少时日。

    离婚后,沈埕如往常一样出入商圈,出了国,在金碧辉煌、连灯盏都透着不菲的宴会上遇到了蒂拉。两人慢慢了解彼此,心意相通,结了婚。

    苏若沁去世后,沈埕和蒂拉对沈厌不好,没多久去了京城,把他一个人丢在云夏。

    对,丢,不管不顾的那种丢。

    温书梨的那个梦,主人公是沈厌,但梦里他见到了母亲的最后一面。

    而沈厌,没有。

    在得知沈埕的不负责任的所作所为后,沈厌没办法原谅他,失去至亲的感受,比剜心断骨还要疼。

    十四岁的沈厌,正值青春恣意,可生活不给他这个机会。

    母亲的离世,父亲的无情抛弃,致使他原本彩色的生活染上无尽的灰,他的世界开始变得黯淡、无光,一个人踽踽独行。

    直到遇见温书梨,沈厌看到了光。

    那天也是下了雨,所有人都用封建迂腐的旧思想评判他的时候,温书梨为他撑伞挡雨。

    到现在他还记得,她的声音是清透的,对他说:“你还好吗?”

    他在心里回答:不太好。

    沈厌对温书梨一眼定情,却没有告白。

    由于母亲的离世,他话变得很少,不太好惹的长相,也导致周围同学都对他避而远之,说他看起来混不吝,戾气很重。沈厌感觉温书梨不会喜欢他,加之当时的他们年纪太小,告白了怕吓到她,只得把这份喜欢转成暗恋。

    所有不好的事情,沈厌一个人扛了下来。

    一个人生病了买药,一个人过年,一个人去墓园给母亲送花,并告诉母亲说,他有喜欢的人了,是个很漂亮的女孩,特别漂亮。

    温书梨是美好的,沈厌不想把自己的糟心事加于她之身,如果可以,他甚至想好了不告白。可初中朋友盛柳告诉他,他暗恋的女孩也暗恋自己,那天,他开心了很久很久。

    沈厌固执地以为,不好的坏事,他承受就够了,不用麻烦她。

    晚风干冷,像是一把把锐利的剑割裂长空,吹在皮肤上都是刺痛的。

    “阿厌……”温书梨静静地听,晶莹的泪凝聚眼眶,水幕一般遮挡视线,下一刻,顺重力掉落地上。

    抱紧他,不松开地抱紧他。

    最难度过的那段时光,她想象不到沈厌是怎么过来的,他一定很孤独吧。明明自己经历了那么多的不好,还是能温柔尊重地对别人。

    阿厌是爱憎分明的,该爱的爱,该恨的恨。

    “梨梨。”头顶声音叫她的名字,在说:“不要可怜我。”

    沈厌不可怜,也不卑微。

    他有爱他的母亲,他是傲骨铮铮的天之骄子。

    虽然没了港湾,但他从不屈服任何人。

    “没有,阿厌。”温书梨在他怀里摇头,泪水染湿衣襟,“我心疼你,心疼你。”

    “好了,我没觉得自己有多疼。”沈厌轻捏她的耳垂,“遇见你,我是幸运的。”

    他说:“没有人比我更幸运了。”

    温书梨抬起头,看向沈厌,就是控制不住地想哭,“阿厌,我……”

    “嗡嗡——”

    手机震动。

    在她看消息的同时,沈厌拭去她的眼泪。

    “阿厌。”温书梨顿了顿,慢吞吞地蹦出一句话:“我们回不去了。”

    微信显示——

    荞荞:【梨梨,你们还没回来吗?再不回来学校大门要关啦!】

    语音——

    荞荞:“我的天,收到学校通知,好像说什么……”

    听筒模糊一声,手机好像被抽走,声源换了人,是禾乐:“晚了晚了,学校大门已经关了!我的梨梨啊。”

    温书梨和沈厌四目相对。

    所以,他们住哪儿?

    酒店?

    作者有话说:

    爱情是两个亲密的灵魂在生活及忠实,善良,美丽事物方面的和谐与默契。——别林斯基

    番外会具体写阿厌的暗恋视角,有苦有甜

    明天我多更点哈~

    第90章

    女生310宿舍。

    最后一条语音发送, 奚荞眉目微蹙,紧张到咬手指,“乐乐, 我们这样做不太好吧,现在才十一点多, 京大十二点闭门。你说梨梨会不会怀疑啊?”

    禾乐摆弄自己桌上的护肤品, 一一罗列好, 双手撑脸看向奚荞,挑眉,“梨梨的差记性说不定早就忘了,她平常连几点下课都不知道, 她是笨蛋美女哈哈。”

    语毕, 千金大小姐倏然直起身, “赶紧赶紧!快点给连彻他们串通好,不然就露馅了!”

    两个人手忙脚乱地找手机、重新打开微信,还没点开和温书梨的聊天框, 正在悠悠然翻书的段宛然出声:“我说过了, 找你们这个速度估计已经晚了。”

    奚荞、禾乐相视一看,对段宛然竖了个大拇指,“然然好棒!”

    “可是……”段宛然转动转椅偏身,中性笔有一搭没一搭地敲着侧脸,“梨子才大一, 太早了吧。”

    什么都没说, 却又什么都说了。

    禾乐长“嗯”了声,摸下巴思考, “为他们创造一个机会嘛, 明天再问梨梨什么情况, 我相信她一定会懂我们的苦心。”

    ……

    男生宿舍接收消息的速度特别快,当沈厌想问室友们情况的时候,手机比他预想的响得还早。

    迟川:【阿厌,你发烧好了没?】

    迟川:【诶呀,真是不巧,今天导员突然通知说服从学校新加宿舍的管理,每晚十一点关校门,回不来自己想想办法哈。】

    连彻:【厌哥厌哥!千真万确啊厌哥,真的没骗你!】

    路泽渊:【厌哥,我敢发四是真的!你今晚不回来也行,我正好试试你的游戏机手感怎么样,兄弟猛抱/jpg.】

    三个人四条消息,沈厌扫了眼,有点半信半疑。

    女生宿舍刚给温书梨发完消息,男生宿舍便立马回话,明摆着提前打好招呼。

    京大十二点关校门不假,现在是晚上十一点半,从这里打车回学校需要四十分钟左右的时间,时间赶不上。

    “阿厌,要不……我们住酒店吧?”温书梨眨动纤长的睫毛,月光洒落其上,宛若天鹅漂亮的羽翼。

    目前为止,好像也只有这一个办法了。

    她的表情真诚无害,话也是真诚的,属实没怀疑。

    拒绝?有点儿残忍。

    沈厌滚了滚喉结,音色深沉:“你想好了?”

    这话好像不怎么简单,温书梨能听得出来。

    她侧眸,心中苦涩慢慢抹去,不经意抿唇轻笑:“想好了呐,难道我们真的要在京城露宿街头吹凉风吗?你的感冒才刚好一点,加重了还得输液,没必要折腾自己。”

    防备这么低啊。

    其实,也用不着防,少年的定力还是很可以的。

    在开销上,沈厌一向大方得体。

    这些年,他虽然自己一个人,但高中参加多次竞赛获得冠军,加之高考清溪省榜眼的荣誉奖金,综合下来,学费开销什么的都够。五年期间,沈埕也会给沈厌打钱,他没要,全都还了回去。

    他不稀罕男人的钱。

    沈厌找到一家五星级酒店,离酒店旁边三百米的位置有家便利店还在营业,温书梨伸手指了指,想去买个东西。

    那个东西,酒店应该会备。

    不容沈厌说什么,温书梨说她自己一个人去就行,半分钟立马折返回来。

    半分钟,能挑好吗?

    小姑娘再次出现他身边的时候,正巧半分钟以后。

    东西没拿出来,她揣在兜里保持神秘感。

    沈厌不确定她买的是什么,不动声色地咳了声,旁敲侧击:“梨梨,你真的……”

    “你是不是想问我买的是什么?先别猜。”温书梨踮脚,故意在他耳边小声说:“秘密,给你一个惊喜。”

    惊喜这两个字,说得准是惊喜,说不准变成了惊吓。

    两人迈入五星级酒店正门,前台小姐姐见到宾客,微笑起身,“你好,请问是办理入住吗?是一间房还是两间房?”

    温书梨:“一间。”

    沈厌:“两间。”

    答案异口同声。

    不同的说辞,必然要选择其中之一。小姐姐谈过几段恋爱,明白眼前的美女和帅哥是对情侣,关键问题是,女孩说一间,男生说两间,该听谁的?

    良好的职业操守于身,小姐姐耐心道:“你们可以先商量一下。”

    话音刚落,前台又多了一对情侣,神色和动作都非常腻歪的情侣。

    男生长了一副花心模样,一手揽着女生的腰,不太安分地揉,另一只手反敲了两下台面,“普通标间,一间房。”

    动作熟稔,出入酒店的次数少不了哪去。

    女生不太矜持,听到这,娇娇弱弱地缩往男生怀里,描摹浓重彩影的双眼看向男生,佯装嗔道:“哎呀,讨厌啦,你说这么快干什么,有没有问过我的意见?”

    “宝贝儿,都来酒店了,开两间房就没意思了。”男生卡着女生的下巴,话里有话,也是意有所指。

    公众场合,男生不顾及他人的视线,与女生亲吻,短暂的结束。然后拿起房间感应卡,走往电梯的方向。

    那对情侣的亲昵举止张扬,温书梨和沈厌没有特意去看,但物理分析,他们说话的分贝在25以内,是可以正常听到的。

    待人离开,温书梨伸手扯了扯沈厌的棒球服衣摆,一双亮色的琥珀瞳仁看着他,“阿厌,一间房吧,我怕黑。”

    万一停电了怎么办?

    她说的是事实,只不过尾音微微上扬,好似小猫伸出粉嫩的猫爪挠心,泛起密匝而难忍的痒。

    女朋友在撒娇,宠着,惯着。

    沈厌也不想和温书梨分开,那就不分开。他修长骨节伸展,黑眸对上她的,“身份证给我。”

    进酒吧需要出示身份证,温书梨一直拿着,掏出来乖乖给他。

    而后,沈厌将两个人的身份证叠在一起,向前推:“一间顶级标间。”

    “好的。”

    小姐姐大概二十四五的年龄,看起来工作经验不足,实际上敲键盘的声音飞速而准确,登记信息丝毫不拖泥带水。

    “顶级?”温书梨有些愕然,“价格太贵了吧。”

    前台小姐姐点头算是回应,介绍道:“我们酒店的普通标间与顶级标间价格上是有一定差距,但服务也是不一样的。顶级标间的话,这边是两千一晚,请问怎么支付?”

    温书梨想说不用了阿厌,普通标间就好。

    沈厌先一步手机支付,对前台点头道:“谢谢。”

    普通标间和顶级标间,攀比心理吗?

    电梯内部装饰简单,通体银白色,除了电梯门,周围贴有酒店为之设计的标志和图案,挺光鲜亮丽的。

    凹槽电动数字逐渐变高,一路直升。

    顶级标间,不论在楼层上,还是价格上,甚至服务,都比普通标间好。

    刷感应卡进去,主灯与射灯自动燃亮,暖黄与冷白交织形成的色调,好像太阳和月亮同时悬挂天空,突兀违和,却在心里给人一种静憩的抚慰。

    第一次外出住高奢酒店,好奇心驱动她观察房间内的处处角落。

    目光全然将陈设收眼。原木地板铺地,温馨的颜色,两张单人床相隔而开,对面墙壁嵌有高清版86寸液晶电视,画面播放山水景色频道,水流潺潺,山野空旷宽阔。

    再往里是巨型透明的玻璃落地窗,站于前方,可以俯瞰整个京城的阑珊夜色。

    月白风清,灯火辉煌。

    多彩世界于眼底,如流动电影一帧一帧放映,温书梨不由自主感叹出声:“哇,这就是氪金玩家至高无上的权利。”

    沈厌走到她身边,双手闲散抄兜,同她一起观赏。沉吟片刻,像在思考什么,“你现在房间待会儿,我出去办点事情。”

    闻言,温书梨观景的思绪快速收回,不想让人走,“你去哪里?”

    沈厌答非所问:“马上回来,等我就好。”

    下一刻,房间门再度合拢关闭。

    因为只有感应卡才能开门,温书梨处在一个绝对安全的空间。

    他也没说买什么东西,指尖倏地一空,温书梨脑海里有了个大胆猜想:不会是买……

    刚才经过便利店,她去买东西没让沈厌跟着,现在想想,他可能又去了一趟。

    没人的周遭,也给了温书梨肆意不顾言语的机会,扩大她说话的“自由”。

    她长睫坠落,清澈似泉的声线轻轻呢喃:“要不要……这么着急啊?”

    如果是真的,她倒也不怕,反正成年了,管他什么封建思想。而且,自己也说了,喜欢看他脸红的样子。

    遐想一下沈厌脸红起来。

    狭长眼尾褪去锐利,起了潮红,脸也是,与皙白的皮肤相差更甚,浅淡一层的薄汗染湿额前碎发,而后顺着分明的下颌滴落。力度控制不好,他会疼,或者哭,呼吸律动急促、不稳,唇翕张着,不断叫她的名字:“梨梨,梨梨……”

    肯定很好看!

    温书梨晃了晃脑袋,这都想到哪儿跟哪儿了?!

    得,好了好了,自己先脸红起来了。

    等待期间,温书梨百无聊赖地刷手机打发时间,看着看着就自动走了神,想到她男朋友脸红的样子。

    为了摆脱不去想,她默默对自己“施咒”:要出息啊,温书梨。

    直至“嘀——”的一声响起,意识被打断,温书梨看向门外。

    门开的瞬间,一股清凉的冷风席卷而来,与温室热度扦格难通。

    沈厌手里提着纸袋,看重量明显不是她心里想的那个,她放慢语调问:“阿厌,你买什么去了?”

    “一次性被单。”沈厌边铺展被单,边解释说:“你有轻微洁癖,换了比较好。”

    看她的反应不再意料之内,他敛眸,笑得漫不经心,“你以为我买什么了?”

    戳中神经系统的心虚,温书梨吞吞吐吐,躲避视线:“没什么……”

    “是吗?”沈厌饶有兴趣,“不过,比起我买的东西,我倒很好奇你刚才在便利店买了什么。”

    他继续发起进攻:“能说吗?”

    这……这不是要给他一个惊喜嘛。

    温书梨稍怔,玫瑰花色更艳羡。

    放在口袋里的手沁了层汗,下意识握紧了那个方正盒子。

    作者有话说:

    今天跑八百好累好累,昨天答应宝贝们的【多更点】先缓一下,留评我给宝贝们发红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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