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重圆
医生说季声可以摘纱布的时候, 恰好是这天的黄昏。
冬天的太阳不温不火,分明连外面的积雪都融化不了,却还是执意地要在即将消亡的前一刻肆意散发/浪漫。
窗外是火烧火燎的云红色晚霞, 蔓延到街角楼层, 给建筑物的反光玻璃渡上了一层温暖的光。
季声想看,但医生不让。
“你的眼睛现在还不能适应这样强烈的光线, 最近一定要注意, 对眼睛有刺激的都不能看, 阳光太强的时候也不要出门。”
离窗户最近的阎迟一听这话就勤快地把窗帘拉上了, 末了还和另一侧的顾临挤眉弄眼。
季声自然不会抽出时间来理会他们两个, 只是心不在焉地“哦”了一声,显然是遗憾自己不能看窗外的晚霞,但还是对医生道了谢。
“请问我什么时候可以出院?”
“明天早上再做一个检查, 然后就可以出院了。”
医生将季声眼睛上的纱布完全取下来,又替他擦去了眼皮上残留的一点胶痕,露出那双温和清亮的眼睛。
“看一下。”
季声便在医生的示意下去看他手里的检测仪器,微小的数字显示在屏幕上, 季声虽然不太适应, 但至少有一件事是确定的。
他收回视线, 笑着对医生说:“看得到, 很清楚。”
在场的所有人都随着这句话松了一口气, 情绪激动的林春晚甚至抬手抹了抹眼泪, “太好了,我学长终于看见了。”
季声也在笑。
他看着这间素净的病房,看着面前颇有成就感的主治医生, 看着站在旁边的林春晚、顾临和阎迟, 以及趴在角落里乖巧到不像话的的金毛犬, 竟觉得一切都不真实。
平心而论,在自己失明的那段日子里,他真的曾无数次设想过——自己这辈子就看不见了。
他很难形容自己此刻的心里是一种什么感觉。
一个已经接受了自己要瞎一辈子这种可能的人,竟然又重新获得了光明。
他抬起头,清润的侧脸显露在落地灯的光线中,纤长的睫毛盖住大半眼眸,而那双原本空洞无神的瞳孔却已经恢复了神采。
睫毛颤动,清楚地看到了空气里的尘埃,正缓缓地在灯光下晃动,像是喜悦的因子在肆意舞动。
季声的思绪忽然跑得很远,恍惚中想起了谢知津强硬地让他“看”烟花的那个晚上,谢知津问他:这个世界这么漂亮,季声,你难道真的不想看见吗?
我看见了。
谢知津,我看见了,这个世界真的很漂亮。
他在心里呢喃着这句话,然后就地抬头扫视了一圈,略显失望的目光透过门口看出去,走廊上是影影绰绰的人,却并没有谢知津。
顾临最先意识到他在看什么。
他拉着阎迟同季声打掩护:“嗨,知津也不知道干什么去了,这么重要的时候也不来看一眼,我和阎迟去他公司找找去啊。”
阎迟“唔”地一声被顾临拉着走了,临走之前还对季声说:“季主播,那你早点休息啊,明天我们来接你出院。”
还没等季声反应过来,林春晚就莫名其妙地冲着他们两个点了点头,像是在对什么暗号似的。
等到主治医生也告辞出去,病房里就只剩下季声和林春晚了。
天色已经彻底黑下来,屋里暗沉沉的,季声抬手按开了床头的落地灯。
算不上明亮,是昏昏沉沉的暖调灯光。
季声不愿意在林春晚面前表现出什么,于是看了看林春晚隆起的腹部,淡笑着问:“小朋友不闹腾吧?”
林春晚坐在椅子上“哼”了声,否认道:“闹腾死人了,一看就是随了南乔,我可没有这么活泼。”
季声没说她自从怀孕之后其实也活泼多了,而是把话题岔开,又问:“我怎么好几天都没见到南乔了?”
“还说呢。”林春晚明显一副气鼓鼓的样子,“谢先生出院以后就开始整顿公司,现在全黎江市的记者都在忙着做实时报道,鉴于南乔曾经为谢先生做过专访,所以每天都心甘情愿地在报社加班。”
说完还感叹了一句:“他真的是个工作狂。”
季声对此略感抱歉,但安慰的话还没有说出口,自己的情绪就已经率先低沉下去。
怎么这些人句句都不离谢知津?
觑见季声的神色有变,林春晚沉吟了一声,似不经意道:“学长,你说谢先生他也是的,今天这么重要的时刻,他居然连面儿都不露一下,之前可还是他眼巴巴地费尽心思地劝你去国外做治疗呢。”
这话应该是没什么漏洞,但季声还是听出了什么,他敏锐地看了林春晚一眼:“你们怎么知道他劝我治眼睛的?”
“哦,你说这个。”林春晚低头,心虚地抬手撩了一下自己的头发,还是把事情给交代了:“大概就是从我和南乔结婚的时候,谢先生就开始频繁地问我们要你过去的检查结果,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就已经在联系国外的医生了。”
这个时间点倒是比季声所知道的要早上许多。
他当然没有忘记林春晚和南乔婚礼上发生的事情,那一天他被林先宥羞辱,还在谢知津面前失了态。
谢知津是怎么说的来着?
——季声,不认识他不是你的错,但如果因为他的话而自怨自怜,就是你的错。
也就是在那一天,他鬼使神差地接受了谢知津投回来的第一份好意。
季声靠在床上沉默地想,原来从那个时候开始,谢知津就已经决定要带自己去治眼睛了吗?
林春晚仍然在一旁观察季声的神色,见他听见谢知津的名字以后并没有反感的表情,才又继续说:“谢先生所拥有的那些人脉和资源,我和南乔都是触及不到的,学长,你也别怪我们把你交给他,如果不是他……”
季声很快就摇头失笑:“我怎么会怪你们,我知道,如果不是他,我这双眼睛就再也看不见了。”
他说着抬起手,将手指放在自己眼前微微曲张了一下,眼底再度流露出一些笑意。
似乎直到这一刻,他才彻底地将自己从那种不切实际感中抽离出来一样。
他是真的又能看见了。
林春晚便又把刚才的那个话题捡了起来:“是啊,所以我才说嘛,今天这么重要的日子,谢先生他应该来看看的。”
“他不会来的。”季声冷不丁地开口,十分笃定地说:“他说他不会再缠着我了。”
即便他已经很努力在控制自己的语气了,但林春晚还是轻而易举地听出了季声这话里的失落感。
她低头琢磨了一下,然后又抬头问:“那要是他反悔了呢?”
季声看过去。
林春晚抱着自己的包坐在椅子上一脸兴奋地问:“要是他暗戳戳地给你写了情书,想要跟你求复合呢?”
季声不知道林春晚为什么会这么问,一愣过后却是苦笑了一声:“怎么可能……”
那双眼睛里的落寞终于清晰可见:“他其实是个很守承诺的人,这次说放手了,应该就是真的放手了。”
“那如果呢,如果他就是反悔了呢?”
“如果……”季声怔怔地盯着素白的被罩出神。
这个问题他从来都没有想过。
他曾觉得谢知津不懂得如何爱人,其实他自己也不懂,所以每当自己被情感的漩涡困扰住的时候,他就会强迫自己不要去想。
并不是怕越陷越深。
而是怕自己那份隐隐的期待又会落空。
“我不知道。”季声最后回答,“但他应该不会。”
季声一直到此刻都没有看破林春晚的小心思,林春晚看他这样,一时也不忍心再瞒着他了。
她叹了一口气,“得了。”
说着就不怎么情愿地从自己随身带的包里摸出来一个小信封,是明亮灿烂的橘黄色,边角处还绘制着一小簇向日葵。
季声眼前一亮。
林春晚将信封递给季声:“诺,本来没打算帮他送信的,但看那副要哭不哭的样子,还挺让人心疼的,就好心帮他送一趟吧。”
林春晚并没有说“他”是谁,但季声一听就能从她着略带着一点埋怨和嫌弃的语气里听出来三个字:谢知津。
她从前就不怎么喜欢谢知津,但那时候碍着季声的面子,又加上她有点儿怕谢知津,所以还是一口一个“谢先生”的叫。
现在的林春晚不一样了,怀孕果然能够让女人增加底气。
“学长,这信你想看就看,不想看就给扔了,我帮你扔也行。”
季声微微笑着点了点头,“我自己扔。”
“那行。”林春晚大概知道季声是在开玩笑,却还是十分配合地拎起包走了。
似乎所有人都在给他们制造这个机会。
病房里又陷入了一片安静,落地灯昏昏沉沉,空气里的每一个分子都在无声地吐露一种静谧的气息。
季多福趴在季声的床边,吐着舌头满是好奇地看自己的主人。
季声半靠在床上,手里紧紧地捏着那封橙黄色的信封,过了将近半分钟的时间才后知后觉地朝门口的方向看了一眼。
林春晚早就已经没影儿了。
这是套我话呢。
季声皱了皱眉,手指轻轻摩挲着信封上的向日葵,视线也随着手指的动作在上面落了很久,一双清亮的眼睛就目不转睛地盯着那薄薄的一张信封看。
竟然真的有……
不对,这是情书还是告别信?
季声不由地错开了目光,却又恰好瞥见了窗外透进来的月光,这是他恢复视力的第一天,最先看到的一轮光晕。
夜色深沉,月亮爬上来了。
季声侧首看过去,觉得应该是自己的错觉。
他竟觉得这天晚上的月光比过往的每一个时刻都亮。
大约是那缕月光将季声心里一直空着的那一角点亮了,他最后并没有再犹豫,纤长的手指在信封的向日葵上轻轻一捻,从里面取出来一张十分漂亮的渐变色信纸,随后又小心翼翼地展开了它。
入眼是一行工整大气的抬头:
“亲爱的季声……”
——
“好久不见。
很抱歉在今天给你写信,顾临说今天是你重见光明的日子,按理说不应该过度用眼,但我一时没有忍不住,我的私心实在是太想太想让你在今天看到这封信了。
因为我对你的满腔爱意急需倾诉,已经不能再多等一天。
又或者说,我想要让你一睁眼看到的第一封信,就是我写的。
或许你不知道,自从你上次在那档新闻栏目中出镜之后,你的粉丝涨得比黎江市的股票波动还要快,在你住院的这段日子里,你的微博粉丝数已经翻了整整一倍。
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你为我发声的那一期新闻。
那些小姑娘最近在疯狂地给你写信,高学屹说电视台的信箱都要被塞满了。我把信从他那儿要过来看了,果不其然,都是情书。
对不起,我把那些情书都撕了,你已经见不到它们了,要看就只能看我的这一封了。
我给你写这封信……
是想再跟你道个歉,不是说情书的事儿(撕情书这件事我永不后悔!)
我是想说……我之前不应该跟你闹别扭的。
那天你在病房里摔了一跤,我其实看见了,但我没有扶你,好吧,我承认我是个渣男,但我只是想看看你能不能自己站起来。
声声小朋友,你太弱了,怎么站都站不起来~( ̄▽ ̄~)~
不过没关系,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会一直陪着你,永远都不会再让你摔倒。
因为爱你这件事,我是认真的,不只认真,还非常坚定。
既然你不肯挽留我,那么只有让我来当这个不要脸的人了。
季声,我反悔了。
那天在医院跟你说的那些话,你当没听过行不行?那天我还有点低烧,脑子真的不清楚。
什么‘我就不欠你的了’,什么‘我就不再缠着你了’,你当我在放屁吧。
直到不久之前我才明白,原来我从没有哪一刻想要真的和你分开,我那样说,是因为我想看看你会不会挽留我。
如果你不会,那就让我来挽留你。
我明明那么爱你,怎么舍得和你分开?如果可以的话,我想缠你一辈子。你要是不愿意,那我就守你一辈子。
早就说过了的:我不会再试图占有你,我将永远守护你。
我是个混蛋,但我是真的爱你。
我爱你,胜过爱我自己。
从小到大我都是一个浪荡子弟,没有人教过我要怎样真心实意地去对待一个人,所以我之前对你做了许多不好的事情,甚至一度误会你、辜负了你的心意。
让你失望、将你从神坛上拉下来,是我的错,我责无旁贷。
所以我该做的不应该只是将你缝补完整,更应该用余生来守护你。
因为我还要感谢你,是你在这个蝇营狗苟的人世间赠给我一捧清圣的月光,让我不至于失去本心,让我永远都能看得见前路。
季声,我的前路是你。
我没有读过普希金和海涅的爱情诗,但我可以为你演奏理查德的钢琴曲。
就像海涅说的:‘我的□□在旅行,我的心却总是休憩在爱人的怀里。’
季声,请你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好好爱你。
还有,我刚刚回了一趟家,本来是想去取我们的戒指,但不知道为什么,戒指居然不见了,我记得我明明把它们放在床头柜的抽屉里的。
你不要生气,戒指不见了,但我爱你的心永远不会变,我可以再给你买新的。
如果你肯答应重新跟我在一起的话,就请给我打一个电话,我就在医院楼下等你,带着你最喜欢的红气球和红玫瑰。
——想要永远爱你的谢知津”
季声将信纸合上。
他看过太多文采飞扬的文字,或是读书时的名人名言,或是林春晚的情感稿件。不得不说,谢知津的文笔真是差劲,前言不搭后语,还妄图寻章摘句。
“那是歌德的情诗,不是海涅的。”季声又摸了摸信封上的向日葵,嘴角噙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傻不傻呀。”
可即便这封信写得再不堪卒度,季声也都读懂了。
读懂了谢知津温柔缱绻的爱意,读懂了谢知津永远爱他的决心。
季声顺手摸出口袋里放着的两样东西,将它们放到掌心里摊开看。
——映着昏沉的落地灯,那是谢知津还在昏迷的时候就被他回家带走的两枚铂金戒指。
季声笑了笑,将其中一枚带到自己的无名指上,另一枚紧紧地握在手心里。
他站起来,顺手摸了一下季多福的脑袋,然后缓缓地走到窗前,伸手拉开了那面素色的窗帘。
先看到的其实是那轮悬在夜空中的月亮。
一切都温柔得不像话,住院部楼下的小花坛此时像童话里载着萤萤星火的灰姑娘舞池,路边的积雪、昏暗的路灯、行色匆匆的人流……都被月亮蒙上了一层淡黄色的光晕。
除了那只扎眼的红色爱心气球。
季声用这双重获光明的眼睛看过去,清楚地看到了那个牵着气球的男人。
天气很冷,残雪未消,谢知津穿着一件黑色的羽绒服,正站在花坛边局促地搓着手,冷风将他的脸颊都吹红了,呵出来的热气像温柔的云朵。
大概是天气太冷了,他并没有买到玫瑰花,但仍然揣着一腔爱意站在那里。
揣着一腔爱意,等他爱的人。
他们在医院里分崩离析,也将在医院里破镜重圆。
季声自我感动般地擦了擦眼角的泪水,然后给谢知津拨了个电话。
他一手托着手机,懒散地倚在病房的窗边,透过带有浮尘的玻璃看向窗外。
新月初升,揉碎的月光斑驳一片,像黎明破晓时的明镜圆缺,停灯向晓,抱影无眠。
站在清辉月光下的,是那个牵着红色爱心气球的男人。
电话很快就谢知津被接通了,季声笑了笑,一双眼睛温和明亮。
他说:
“谢知津,你上来找我吧。”
“趁护士不注意,我们偷着跑出去。”
“去看月亮。”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就到这里戛然而止啦,但是大家放心,预计会有五万字的番外,关于声声对谢知津的回应,关于谢知津吃酸醋,关于声声妈妈的后续,还有不定时能出场的阎顾,保证好看保证甜!咱们还是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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