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隼做了一场很长的梦。
他梦见了很多人, 梦见了那个他以为他们两个是朋友的学长,梦见了那个学长为他打开的那一扇门后的没有穿衣服的男男女女, 梦见一双双眼睛的凝视, 既是凝视,也是窥视。
这窥视好像要把他剥掉衣服,再剥掉皮。
让他在恍惚中低头看见自己的血肉都好像被剥掉了, 剥进了那些窥视的眼睛里。在他白森森的骨架中,只有一颗还在跳动的心脏。
他梦见了江崇,江崇的摄像头也是那些众多的窥视的眼睛其一。
那些眼睛有的在闪烁,像闪光灯一样明亮, 有的只是贪婪地凝视着他,追逐着他, 要把他吞掉。
他不停地往前跑、往前跑。
他不敢停, 不敢回头。
他跑到他看到了一点绿意。他看到一架能为他遮盖头顶的藤架,他奔跑过去,藤架变成了小屋, 小屋变成了庭院。
天气慢慢晴朗, 阳光逼灼。
游隼忽然停下来, 一回头,那些追逐着他、凝视着他的眼睛们不见了。
只有很好的、温暖的一个好天气。
他又回过头,在爬满绿色的盛大的爬山虎的庭院矮墙门前。
他捡到了一支洁白的山茶花。
游隼一下子睁开眼。
他躺在一间宽敞干净的病房套间里。有淡淡的消毒水的味道。
但今天的确是个好天气,阳光逼灼, 窗户大开, 窗帘在轻风中浮动。窗外能看见一角辽远的绿意。
游隼稍稍动了一下,一下子各种各样的剧痛猝不及防地袭击了他。
他的后脑勺痛, 痛得好像是漏了个洞, 仿佛他的脑浆正像水汤子一样往下淌。
他的肋条骨也痛, 连喘几口气,都像有人朝他胸口上踹了一脚。还有他的手,他的脚,好消息是被纱布绑得紧紧的,坏消息是绑紧了更痛。
以及他的小腿,他不敢动。那里的隐痛在威胁他,他小子识相的话就老实点别动。
游大少爷痛得要喘不上气,第一反应就是按铃找护士来给他两针止痛剂。
套间隔壁内厅的门打开了,金恪已经换了一身齐整干净的衣服。
他手头碾灭的烟头丢进了垃圾桶,笑容很和煦:“小游,醒了?”
游大少爷刚要诈尸去按铃的手瘪了回去。他躺在病床上心里想了三秒:他现在能不能再装晕过去?
他想起他失去自我意识前说的话了。
想起这,游大少爷一边想装晕,一边又忍不住只把脑袋诈尸起来看看金恪有没有哪里缺条胳膊少条腿。
大框架没少,游大少爷又暗中数了数金恪的手指头数量。
能暴力制服他,金恪现在还能活着就很好了。
“你跟我是病友?”游大少爷不情不愿地张贵口问。
“嗯,”金恪顺顺当当应下来,张眼说瞎话,“我就住你隔壁。”
屁,他隔壁是客厅。金恪居然走过来坐在他床边,游大少爷不愿面对现实似的把头转到没有金恪的那边。
于是金恪也换了一边坐。
游大少爷本来容量不大的脑袋就疼得慌,怒道:“你干什么?我往哪儿看你就往哪儿坐?”
“哦?”金恪居然反将他一军,笑吟吟地说,“我们这么心有灵犀么?”
心有灵犀个屁,但金恪怎么跟变了个人似的。
也不是全变,大致还是以前那个老神在在的鸟样,但就像老铁树开了花似的,一股子春天来了的意思。
游隼不爽道:“你心情很好?”
“不好,我心情有什么好的。”金恪却叹口气,只是说话语气怎么听怎么悠悠闲闲。他卷起袖子,“看,这是你拧的,”他又解开衬衫一粒纽扣,“看,这是你咬的,”他抬了抬下巴,下颚底下有条淡淡的青痕,“看,这是你掐的。”
他对游大少爷数出一个三的手势,然后一条一条数着继续加:“你还把我袖子扯断了,裤子撕破了,导致救护车来救我的时候我都衣不蔽体,很丢面子,我为了救你开了枪,应该还要摊官司……你说说,我有什么好心情好的?”
这后面的事儿游大少爷都没印象了,一时被震住了。
也无论金恪有没有夸张的成分在,他都统统听不出来。
然后金恪把袖子卷回去,纽扣也系上,笑吟吟地低头下来瞧向游隼。
“但想起你那样信誓旦旦地和我说爱我,我觉得我还是能再强颜欢笑一会儿的。”
游隼:“…………”
他作出洗耳恭听的神色。“小游,再和我说一次,说你爱我。”
“……”
“快点儿,我心情不好,我要听。”
“……”游大少爷抽出自己枕着的还带着后脑勺温度的枕头朝金恪扔过去,哪怕这一下疼得没要了他小命儿,他嘴巴上都没空惨叫,“妈的神经病!”
金恪接住了枕头,却撑在游隼床头静静地看了游隼一会儿。
不是那种一丝不落的审视。
这一次,游隼突然觉得,他离金恪很近。
如果他抬手,这次碰到的不会再是那层厚厚的如同凝了雨雾一般遮挡视线的玻璃。
而是金恪的心脏。
“阿隼,从前我从没这么想,”但金恪没头没脑地说了这么一句,“但现在我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
游大少爷的脸色变得奇怪。
他自己都觉得肉麻黏腻。
“幸运……有我?”
金恪一愣,随即大笑起来。游隼很少见他这么痛快的大笑,甚至难能看见他真心的大笑。金恪笑完,便凑上来亲了他一下。“也可以这么说咯。”
然后门铃响了,金恪说了句“我出去一下几分钟回来”便出了门。
在拉开的门隙中,游隼看见一张他稍有些熟悉的脸。
和金恪大约有一二分相像。
他记起来了,是金恪的侄子,他们好久以前偶然见过一面。
病房门被严丝合缝地关上。大约又走出了几条走廊,到了一间没有人的露天休息露台,两个人才一前一后停下来。
金恪淡淡道:“你这次出国过来是家里又委托了你什么事要交代吗?”
“跟我关系这么密切的堂叔现在都快要被审捕进去蹲局子了,”金绥文阴阳怪气地说,他嘴里的密切,可能是一年见两回,“那我还能在国内呆得住,不出来看望看望您?”
金恪没有一点动容,兀自给自己点了支烟。
烟盒和打火机被他扔给金绥文。“用不上你夸大其词,也托你关心,你堂叔还进不去。二十好几岁还没学会废话放在最后头,先捡要紧的说吗?”
金恪阴阳怪气的功力比他深多了,尤其这副老神在在的样子,金绥文他妈哪次看见哪次来气。
只要没有外人在,金恪就原形毕露了。
果然,果然他妈无论金恪装成什么鸟样,绅士也好,成功企业家也好,不慕名利的演员也好……金恪的里子,永远都是那副讨人嫌的德性。
但下意识接住金恪扔给他的烟,一下子就让金绥文矮了一头,甚至让他自己觉得他跟条小哈巴狗儿似的。
“你那一家子人又有什么话要让你传,趁早说。”
“……是我自己要来的,谁传话了?”金绥文梗着脖子不承认,“明明是你先找我爸帮的忙,我还不能顺便过来看看帮没帮成?”
金恪只是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好像看个傻子。
有个成语叫鞭长莫及。在自己的地盘上好办事儿是全世界准用的通则,但要到几千公里之外,同样的事就要调动起巨大的能量了。
这些年金家守了几辈子的家财资产都快差不多到了金恪这个从小到大从来没有回过本家认过祖宗的“外姓人”手里,单论钱财,金恪能把他们一大家子人埋到土里去。
但有一个东西是金恪不如他们的。
这个东西金恪的父辈没有给他积累,他自己也年纪尚浅还没来得及积累下来。
这个东西就是在一些特殊时候能帮他们一把,甚至救命的人脉。
这是金恪这辈子到现在为止,至少在金绥文记忆里,第一次找到他爸面前来。
为了救一个被绑架的小明星。
可能不算小了,很出名,但在他眼里,明星大不大小不小的不都那样。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越救急的东西更越贵,就算卖个一个要渴死的人一瓶水一万块钱,这个人也只能受着。
他爸对金恪只有一个要求。
这个要求很简单。
他爸要金恪认祖归宗,然后绝后,这辈子都不能有一个孩子。
哪怕金绥文自己也觉得一辈子不结婚自由自在也不要孩子挺好的,至少他觉得他四十岁以前都不想有小孩,但是他不想,和别人不让,这完全是两个概念。
绝后这两个字从他爸嘴里说出来,金绥文自己听着都恐惧……他爸怎么会提出这么狠的要求?这不是趁人之危宰一刀了,这是趁人之危要人命了。
他们不是身无长物一身轻的穷光蛋,没后就没后了,有后也是跟着自己一块儿当穷光蛋。
他爸真正的意思是,等金恪死了,金恪手里的所有财产,金恪自己的,和本来属于金家的,都要一分不少地归还给金家。
他爸要金恪签署一份金家拟定的金恪遗嘱。
他爸肯定是疯了。
别说金恪,就是把金绥文他自己放在同样的境况下,他都不会签。
爱情是很宝贵,一百万不会换,一千万不会换,甚至有人一个亿都不会换。
但如果是十个亿,一百个亿,甚至更多钱呢?
爱情他妈值几个钱啊?金绥文觉得爱情这东西都不值十万块钱。
但金恪和他爸疯一块儿去了。
金恪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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