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晔重回舞台一年, 刚好是他出道十周年纪念。

    这是个大日子。

    最近,公司正在筹备一个大型庆祝会,还将他当练习生时期的视频, 刚出道时参加的节目,拍摄过的照片, 都从档案库里调了出来, 准备剪辑成时间回馈歌迷。

    与此同时,演唱会精选也会进行制作, 到时候会进行抽奖赠送。

    大家都在忙, 但因为找的都是历史素材, 所以是江晔的十周年庆,但其实他本人帮不上忙, 反而空闲下来,却罕见地没怎么来公司。

    因为他自己也有一个打算。

    除了十周年, 最近也是一个大日子。

    他和萧禾在一起已经一周年了。

    江晔心心念念的人, 已经和他在一起一年了,他想做一件大事。

    “你问我萧禾喜欢什么?”

    时隔这么久,剑哥没想到自己还会被问到这个问题,而且还是同一个人。

    他不能理解地看着江晔。

    “你们都已经在一起这么久了,你不知道?”

    江晔特意戴上眼镜,手里一支笔,随时在笔记本上记录着,看上去十分认真。

    “我想多作一些参考。”

    剑哥虽然不理解, 但还是回答道:“萧禾喜欢折磨人, 你知不知道光是这两年的时间, 我好几次高血压都是因为她!没见过这么能折磨人的, 这样下次, 我迟早提前退休!可恶!比如说上次……”

    刚才还不想说,可是一旦开始,他立即喋喋不休地抱怨起来。

    江晔苦笑了一下,想撤。

    还没走到办公室的门,忽然被剑哥拦住。

    “你跑什么?让我跟你说说,萧禾平时都是怎么折磨我的,我找不到她抱怨,只能找你了,谁让你是他的家属呢?”

    江晔被生生拽回去,听剑哥吐了一个小时的苦水。

    说完,剑哥顿时神清气爽,扭脸把他丢出去。

    “你可以走了。”

    听得头疼脑胀的江晔:……

    他揉揉额头,拿着笔记本只能去找下一个人。

    来到健身房。

    “队长吗?”

    霍安正在练肌肉,一听江晔的话,立即给他拿出两个二十公斤的哑铃。

    “队长肯定最喜欢这个。我每天都在练,沙包大的拳头,和队长对打的时候,她至少要两拳头才能把我打哭。”

    他拍拍江晔的肩膀,一副过来人的语气。

    “你还得多练呢。”

    一边说,把哑铃塞进他怀里,摆了摆手,然后继续开始训练。

    江晔看着手里的东西,有点为难。

    他总不能抱着哑铃求婚吧?

    于是江晔去求助下一个人。

    但是无论问谁,得到的答案一个比一个不靠谱。

    “队长啊……她肯定喜欢刀!一把杀人于无形的刀!但是这个可不兴送啊。”

    “她喜欢吃瓜,越激烈越好!”

    “熊猫!白白胖胖,圆圆滚滚,没有人会不喜欢的!”

    “喜欢看舞剧?”

    “应该是考试一百分吧?姐姐每次看到都很高兴。”

    “队长最喜欢的,应该是听歌才是。”

    威廉从角落叼出一块自己千啃百咬的骨头。

    小乖则默默从身上掏出一棵松果。

    ……

    江晔眼前这些东西,虽然他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但也知道送这些东西不太合理,于是把它们全部收了起来,没有采纳。

    十周年粉丝见面会那天,从早上一直持续到下午才终于结束。

    江晔和每一个来到现场的歌迷握手拥抱,赠送自己准备的礼物和演唱会精选,现场演唱了几首歌,最后才终于结束。

    这是他成为歌手的第一个十年,接下来还会有第二个十年,第三个,第四个……

    等到所有歌迷已经离开,江晔左顾右盼,找到正在和工作人员对接的萧禾。

    跟在她旁边做足了心理准备,才终于鼓起勇气开口:

    “我有些话想要和你说。”

    萧禾有些惊讶,发现江晔紧张地快开始手抖了,轻轻碰他的指尖,更是一片冰凉。

    无论是演唱会现场,还是刚才的十周年,也没见他这么紧张。

    “好。”

    她把工作安排好,才跟着江晔朝外面走去。

    十周年粉丝见面会被安排在海边的酒店进行,一走出门就是大海。

    现在不是旅游旺季,再加上这片沙滩有些偏僻,几乎没什么游客过来,但今天天气却很好。

    阳光明媚,灿烂却不炙热地洒在松软的细沙上。

    一踩上去,厚厚的白沙就陷进去一些,让人不自觉地放松下来。

    海面波光粼粼,每一次浪花翻涌,撞击在海边的礁石上,都会出现色散反应,形成一个个小巧玲珑的彩虹。

    萧禾对大海有着特殊的感情。

    在末世,丧尸病毒在全球广泛传播,就连动物和植物也会发生变异,唯独大海安然无恙,生活在海里的动物没有变异,于是成了最主要的肉食来源。

    不过萧禾所在的基地远离大海,除了自己种植的食物,几乎所有肉食都要从临海城市购入,然后全部做成没有味道的营养剂。

    所以在很多末世人心里,大海和鱼都有着特殊的意义。

    萧禾曾经跟随探索小队在海边城市驻扎过一段时间,大量捕捉鱼类,然后千里迢迢运回基地。

    一看见眼前翻涌的海浪,让她不觉有些走神。

    “萧禾。”

    江晔的声音瞬间将她拉回现实。

    萧禾回神,发现自己的双手已经被江晔握住。

    此时,他的手已銥嬅经不再紧张得冰冷,而是一片滚烫,似乎能感觉到皮肤之下流动的炙热血液。

    他甚至还有点脸红。

    泛红的耳朵和背后蓝色的天空形成鲜明的对比。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你说过,你来自另一个世界,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回去。当时我觉得,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就足够了。”

    “后来,我真的和你在一起了。我能随时握住你的手,能和你说喜欢,能肆意亲吻你,比我想象的更多。可是,我发现我渐渐开始贪心了。”

    他深吸一口气,心跳声大得萧禾都能听到。

    萧禾有些疑惑。

    想问问他想要什么,只要不是天上的星星,自己都能努努力给他搞来。

    退一万步,如果真的想要星星,也不是没有办法……

    正想着,忽然看见江晔单膝跪了下来,在这片洁白无瑕的沙滩上。

    白天白云,阳光灿烂。

    海浪拍打着礁石,江晔不知何时手里多了一捧鲜花,另一只手里拿着钻戒,笑了笑,似有些不好意思,凝视着萧禾的目光却又十分坚定。

    他声音温柔得像是在唱歌。

    “我想了很多方法,但还是决定用这个世界的传统。萧禾,你愿意从我的女朋友,变成我的爱人吗?”

    作者有话说:

    【求婚部分还有,怕大家以为到这里就戛然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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