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哥谭,大多数人眼中的罪恶之都,被称作“犯罪的温床”,在这里,夜幕的降临就意味着犯罪者的派对时间到了。


    “嘿,废柴样的,快把身上的钱交出来!”


    一把冰凉的刀子抵在加班晚归的白领脖颈,那个可怜家伙除了颤抖以为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只能任由自己的身体不住颤抖。


    躲在巷子的阴影处,我默默地看着那个家伙从口袋里摸出5美元,颤颤巍巍地递给决定着他生死的刀疤男。


    “好家伙,居然有人在哥谭深夜出门,还挑小巷子走,狠人啊!”


    众所周知,深夜走哥谭小巷,六条腿出来的都会变成两条腿。


    “对方还是个吸/毒的呢,就这时候还不把身上的钱全掏出来?”


    一眼就看到滑落的衣袖里微微露出的手臂上青紫的针孔,我感觉到了无趣,空气里弥漫的恐惧和暴虐宛如是混着辣椒的苦中药,刺鼻的狠,不过我还是大口地吞咽着,毕竟这些能让我填饱肚子。


    以情绪为食的我可以捕捉2米以内的情绪,距离越近,我所吃到的情绪味道越清晰。


    “咔哒——”


    果然,就像我所预料的,那是枪上膛的声音,不过就当子弹即将把这个倒霉蛋的脑浆打出来时,一个黑色的身影从天而降,重重的落地声,在寂静的小巷里显得格外震耳欲聋。


    虽然没有看到正脸,不过只是凭借空气中那略带苦涩的巧克力味,我立马认出了来人。


    那位被抢劫的倒霉蛋在蝙蝠侠出现的那一刻就手脚并用地爬走了,临走前还不忘死死拽住手里的那5美元。


    “ba,bat——!”


    还没等那个瘾君子把蝙蝠侠这几个字喊出来,他就被一个上勾拳击倒在地,和我一样看到了他手臂上青紫的针孔,眼前这位猫耳壮汉下手的频率和力度明显加大了。


    空气中的巧克力味从含有50%的可可一跃成为70%的可可,苦涩的味道麻的我的舌头受不了。


    看着蝙蝠侠熟练地把那位鼻青脸肿并且不省人事的瘾君子拴在路灯上,而我目睹这一切后也准备悄咪咪地开溜。


    “蕾娜。”


    但那沙哑且低沉的嗓音宛若利刃般不断地在我的耳膜上切割着。


    我试图假装自己不存在。


    对于自己的伪装,我有百分之一百的自信,如果不是当初被布鲁斯口感极佳的情绪所吸引而自爆身份,可能他到现在都不会知道我的存在,不过也是自从那一次后,也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办到的,只要我有所靠近,他就能发现我的存在。


    “蕾娜。”


    第二声呼喊随之而来,已经记不清自己是多少次偷跑出来吃夜宵被发现了,我在探头和先溜中果断选择了后者,迅速沿着巷子里投射出的影子,我在第三声“蕾娜”被喊出来前,飞快地溜了。


    2.清晨的阳光有些刺眼,我不是很喜欢阳光,因为阳光足的时候会让我感觉头昏脑涨,不过为了第一时间享受我的早餐,我还是准点下楼了。


    坐在餐桌前,身为以情绪为食的怪物,我无法直接品尝到人类食物的味道,我晃着脚上的毛绒拖鞋等待着第一个下楼用餐的人,很快,轻快的脚步声变聪楼梯上传来了。


    “嗨,早上好,蕾娜,你还是这么早呢。”


    揉着眼睛在我身边的位子上坐下,我能尝到空气里来自迪克身上甜麦片味的情绪。


    虽然韦恩家里的每一个身上的情绪味道和口感都是整个哥谭顶尖的,但我还是想要品尝人类的食物的味道。


    于是我抓住了他的一只手臂,近距离的身体接触可以让我短暂的和被接触者共享味觉。


    相比起1年前,现在的迪克对我的行为已经习以为常了,并没有挣脱,他用另一只可以活动的手端起桌子上的红茶抿了一口。


    麦片味的情绪变为了浓厚的茶香味情绪,并且也同时传到了我的嘴里,不禁感叹阿福的手艺还是那么的好,我满足地蹭了蹭迪克的手,示意他赶紧开动。


    紧接着在嘴里爆开的是煎鸡蛋以及香肠混合的味道,俗话说就算是厕纸它在油里滚过,味道都好吃,就更不要说这顿饭是出自阿福之手了。


    “嗨,小红——”


    被迪克愉快的声音略微分散了注意力,我抬头看向正在下楼的身穿红色睡衣的人。


    比迪克还要乱糟糟的头发,以及有些乌青的黑眼圈,不难看出,提姆昨晚铁定又熬夜了。


    “嗨——”


    几乎是闭着眼睛走到餐桌前,我看着他巧妙地避开了路上一切会绊倒他的东西,熟练地拉开我对面的凳子,他一屁股做了下来,摸索了一会儿,在他的脑袋即将砸进面前的鸡蛋烤肠还有面包之前,提姆成功摸到了那杯属于他的咖啡。


    仰头狠狠地喝了一大口,我终于看见了他的眼睛,和迪克一样,也是蓝色的。


    似乎是稍微清醒了些,提姆开始小口地抿着被子里剩下的咖啡,似乎是在品尝什么珍馐。


    不过确实,按照阿福的规定,提姆早上只能喝一杯咖啡,对于这个可能在未来和咖啡机结婚的男人来说,这需要他慢慢品。


    ‘所以说什么和黄毛小子出轨的传言都是假的吧,我甚至觉得传和康纳更靠谱。’


    ‘就算是咖啡机也行。’


    提姆把一杯咖啡全部喝完,我看着他盯着空空的杯底发呆的样子,不禁觉得有点可怜,好像他脑袋上支棱起来的头发都委屈的弯下去了。


    估摸着阿福应该还在叫布鲁斯起床,我瞬移到厨房又给提姆倒了一杯,顺便又在咖啡机里加了点水,防止被阿福看出来。


    “哦,谢谢,蕾娜。”


    我看着提姆的头发又支棱起来了。


    “小红,你应该少喝点,这样你会上瘾的。”迪克开口了。


    “上午的股东会,没有批完的文件,我的文学课作业,还有.........”仿佛是念着古老的咒语,提姆头都没抬地说着。


    “当我没说。”迪克闭嘴了。


    “不过文学课作业可以找大红。”


    “你的意思是被他嘲笑一顿吗?还是被他打一顿?”


    “嘿嘿,你们两关系不是还好吗?”


    “你关系好的意思是第一次见面把我胖揍一顿然后给我捆电线杆上了?”


    “那也只是第一次,你懂的,大红的原因.......”迪克停顿了一下,我感觉我嘴里的味道在一瞬间变了,是酸涩的苦味。


    “但现在你们不是关系还好吗?”


    提姆张了张嘴想要回话,但我们在下一秒就听到了楼上乒铃哐啷的声音,还混杂着几声不愿起床的耍赖声。


    “话说,蕾娜,你昨晚是不是又偷偷溜出去了,布鲁斯这次绝对会说你的。”


    在阿福下楼之前飞快地把第二杯咖啡喝了下去,提姆好心提醒我到。


    “..........”


    我看着阿福一脸神清气爽地下楼了,想必是已经成功唤醒布鲁斯了。


    “阿福,早。”


    吐出今早的第一句话,我很少开口回话,但每天阿福的招呼是肯定要打的,因为我可不想明后两天的饭都是那味道古怪的派。


    “早啊,蕾娜小姐。”空气里是英国红茶的醇香。


    “早,阿福。”


    迪克和提姆也一前一后地和阿福打了招呼。


    “早,迪克少爷,提姆少爷。”


    “很高兴看到你们没有向布鲁斯老爷学习,学习他赖床的毛病。”


    “阿福。”


    好听的嗓音从楼梯上传来,我看着布鲁斯穿着睡袍优雅地下着楼,虽然他的脸上还带着一点压在枕头上的红痕,但是这并不影响他哥谭美人的称号。


    和迪克、提姆一样有着一双蓝色的眼睛,只不过布鲁斯的眼睛更加的深邃,看久了就一定会陷进去。


    “哦,布鲁斯老爷,我有说错吗?或许下次我应该让蕾娜小姐,迪克少爷,提姆少爷一起来围观您赖床的景象。”


    “咳咳咳——哦,阿福。”


    听着阿福的话,布鲁斯呛了两口水,但是很快他就又恢复了游刃有余的样子。


    然后他的目光扫向了正在吃瓜看戏憋笑不敢作声的我们。


    “迪克,昨晚的夜巡,你比预期晚到了30分钟,那位红发小姐的电话要到了吗?”


    迪克受到了暴击,立马低头。


    “提姆,今天下午还有一个收购会,你替我参加一下。”


    提姆只恨自己没早点开溜。


    “蕾娜——”


    我没有等他把话说完就开溜了。


    3.“所以说这就是你一大早来打扰我的原因?”


    哥谭一处安全屋内,擦着手中的枪,杰森头也不抬地说道。


    “老头子真的是资本家,有时候真好奇小红什么时候变秃子?”


    “或许他应该剃个寸头,这样就看不出掉发了。”


    “还有迪克那家伙是什么红发收集怪吗?希望他下次遇到毒藤女的时候不会冲上去撩她。”


    “..........”


    其实我想说,在另一条时间线里面,提姆真的是寸头,但是那条线的杰森过于悲惨,我又不忍心说。


    于是我凑了过去,坐到他边上,咀嚼着他周身的情绪,我看着他拆解枪械。


    “今晚有个活,结束了带你去吃辣热狗。”


    “好。”


    杰森是我除了阿福以外也很喜欢和他讲话的,因为他也会带我吃好吃的,而且他情绪的味道很复杂多样,一会儿是快乐的炸鸡汉堡味,一会儿是细腻的海盐蛋糕味,有时候也会是辣的人忍不住流汗的披萨味,并且似乎是想和布鲁斯对着干,他半夜经常带我一起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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