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天还没亮,院子里一声高昂的鸡鸣惊醒了叶朝瑞,他睁开眼,迷迷糊糊坐起身,伸手去按床边,却摸了个空。


    他扭头一看,眼前是严严实实的床帏,哪里有什么床头灯。


    是了,他回来了,回到他自己的时代,自己的家。


    叶朝瑞清醒过来,身着一身雪白中衣靠在床头想着这几天发生的事,仍然觉得不可思议。


    就在一日前,他还在另一个世界,那里有日行万里铁车,千里传音的铁盒,能飞上天能潜入海,总之是他想都想不到的地方。


    他是三年前他为母寻药时摔下悬崖穿越到那个世界的,那时被路过的好心私房菜老师傅捡到,后来又因他在厨艺上有天赋,被收作最小的徒弟,从此,他一直跟随在师父身边学习。


    就在昨天,师父带着他到野外寻找珍惜食材,小师妹也跟来了,路上给他推荐了一本小说,名为《兴邦》,里面有个早逝的白月光与他同名,她兴奋地让他看仔细些,笑说没准儿会穿书。


    晚上临睡,他心里好奇那本小说的内容,专门搜出来看。


    书中与他同名那人是个才貌双全,足智多谋的谋士,没有正面出场过,只存在于主角们的回忆中。


    谋士是替主角太子挡刀而亡,太子感念其心,请旨追封他为靖安侯,并让人查了他的生平,得知他是上一届科举舞弊大案中被牵连的无辜农家学子,当年被朝廷一刀切永久禁考,迫不得已做了幕僚。


    再查他的直系亲属,一直查到户籍的村落,他家竟无一幸存。


    他母亲当年听到他被关进天牢的消息,悲伤过度,几日后病逝。


    父亲匆忙办完丧事,带着小儿子赶往京城,却在荒庙留宿时弄丢了孩子,好不容易撑到京城,人却疯了,在大儿子去世当夜也断了气。


    书中短短一百来字道尽一家人的一生,冰冷的文字让叶朝瑞痛的喘不过气,他直觉那个家破人亡的谋士就是自己。


    因为书中的大兴朝是他自穿越以来翻遍史书都找不到的朝代,那个叫双溪村的西南临海村落是他的故乡,他和书中那人同名同姓同是读书人,家中有双亲和幼弟……


    如果不是穿越了,他肯定会像书中所描述的那样去参加那场会试,因为家中困苦多年,他一直想改变家境,而那时的他能想到的唯一方式便是参加科举考试。


    叶朝瑞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原来他是机缘巧合穿到了作者的世界,一想到他和他的家人在这个作者笔下结局如此悲惨,心里就无比愤慨和难受,干脆熬夜刷完了整本小说。


    结果第二天,一大早起床的他精神不济,恍恍惚惚跟着师父进山,一不小心脚下踩空,人就顺着山坡往下滚。


    直到撞上一棵树,叶朝瑞被迫停下来,躺在地上晕晕乎乎的,一睁眼看到对面树下站着一个男人,正看着他。


    此人生得高大,挺拔强壮,背后背着一张半人高的重弓,面容俊朗,双目深邃沉静,叶朝瑞迷糊中只觉得好眼熟。


    等人走近了,他终于想起这个年轻男人,他是聂弦望,只是比记忆里更成熟。


    聂弦望是他们双溪村后山山民家的儿子,比自己大两岁,一家人没有户籍没有田地,只能以打猎为生,几乎每天都在山上转。


    毫无预兆的,叶朝瑞遇到了这个只存在于他原本世界的人,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又穿回来了,回到《兴邦》这个小说世界。


    他迫切地想要回家,想见分别三年的家人,但他的脚踝扭伤了,是聂弦望好心背他下山回家。


    路上两人简单地交流几句,叶朝瑞得知家里因为自己的失踪,日子过的很艰难,母亲病情加重,父亲变得沉默寡言,八岁的弟弟性格孤僻。


    等终于回到家,一家人见面就抱头痛哭,一直到晚上几人的情绪才稍微平复,叶朝瑞趁此跟他们讲述自己这三年的经历,隐去了穿越和小说世界。


    他只说自己当年意外掉落悬崖下的河里,被路过的海外商船所救,醒来时已经在海上了,三年一直跟着船队大厨学艺,这次商船再次来大兴,他就辞别师父回来了。


    故事说到深夜,母亲支撑不住睡着了,父亲也赶他们快点休息。


    叶朝瑞是和弟弟叶朝宁一起睡的,从弟弟这里了解到更多家里的情况。


    家中因为母亲的病情加重,需要的医药钱多,再加上自己失踪,领不到秀才该有的廪银和廪米,而且在第二年官府又开始收赋税,因此欠了不少外债。


    当务之急是要多赚些银钱,外债要尽快还上,借钱的人家都是村里的,都不富裕,娘亲久病也需要大量的补药,爹和弟弟都瘦的很,需要改善伙食,目之所及都要钱。


    而目前,他能想到的最好最快的赚钱方法便是去做吃食生意,毕竟他这三年不是白学的。


    师父说他做菜很有天赋,对食材调料的选择和烹饪有绝对精确的把握,做出的菜肴比旁人做的要精致美味几分,所以这门手艺他不利用起来实属浪费。


    况且他在异世这三年见识不少,能拿出很多大兴朝没有的东西,相信能吸引一批爱新鲜的食客。


    只是这做买卖的本钱……


    叶朝瑞翻了翻昨晚换下的衣服,找到一块破了的电子手表和一个发圈。


    电子手表太超时代,肯定是不能拿出来的,叶朝瑞将发圈拿起来,这是师父的小孙女见他是长发送给他的。


    是异世随处可见的款式,上面有一个小指头大的透明水晶,这样的东西在大兴比较少见,兴许抠下来能当不少银钱。


    把发圈套在手腕上,叶朝瑞穿上自己三年前的旧衣,有些短了,不过不耽误做事。


    他拄着昨晚父亲给他用柴火棍做的拐杖,打开门往灶房方向走,弟弟这么早不在房间,肯定是在烧水做饭。


    灶房里,一大一小正忙着,看到门口一瘸一拐的叶朝瑞连忙迎上去。


    “怎么起来了,昨天徐大夫不是说让你多休息吗,都发热了。”叶父小心翼翼地将人扶进灶房,叶朝宁马上在旁边放一把小凳子让哥哥坐。


    等坐稳了,叶父无比熟练地伸手摸摸叶朝瑞的额头,“还好,不发热了,药马上就熬好了,吃完早饭再喝。阿宁,你帮你哥换换脚上敷的药。”


    “嗯!”叶朝宁哒哒哒地跑去拿药。


    叶朝瑞坐在矮凳上看叶父摆弄两个药炉子,斟酌再三,决定告诉他自己接下来的打算,“爹,我有事想跟你说。”


    “嗯?”叶父转身看着叶朝瑞,手上还是关注着药罐,“什么事?”


    “我……脚好了之后想去镇上卖吃食,先在码头上摆个摊,有钱了再开个食肆。”不等叶父说话,叶朝瑞噼里啪啦把自己所有想法一并说出,再拿出发圈交给叶父,“爹你今天把这个拿去县里当了吧,应该值不少银子。”


    叶父捏着发圈沉默,片刻后,他哑声问,“你不读书了?”


    “对不起。”叶朝瑞知道,对于已经考上秀才的他现在放弃读书这件事是很难让人轻易接受的,但他不想走仕途了,他不想经历书中的惊心动魄,不想家破人亡,他只要家人平安喜乐。


    “爹,我们一家人平平淡淡的不分开,好不好。”叶朝瑞去拉叶父的衣摆,带着祈求。


    叶父眼眶一红,欣慰地拍拍叶朝瑞的手背,“好,我们一家人一直在一起。朝瑞想做什么就去做,爹娘永远支持你。”


    “谢谢爹。”叶朝瑞抿嘴一笑,孩子气十足,只有这时才像个真正的十八岁少年。


    “哥哥,”叶朝宁拿着药进来,蹲在叶朝瑞的脚边,轻轻地撩起他裤脚,拆掉昨天的药,把新的敷上去,然后满意地笑了。


    叶朝瑞揉揉面前毛茸茸的小脑袋,“多谢阿宁帮我,要是我一个人肯定换的没有这么好,阿宁的包扎技术真好!”


    这话夸的叶朝宁嘴角咧的更大,笑容十分灿烂,完全不见昨日的阴郁。


    小孩儿骄傲地挺挺小胸膛,“我师父教的,他也说我包的好。”


    “师父?”叶朝瑞倒是不知道弟弟什么时候多了个师父,“是哪位先生?”


    “哦,是聂家小叔……”叶父突然一拍脑袋,懊悔道,“哎呦,昨天我忘记跟聂家小子道谢了,他把你背回来,少说应该吃顿饭再走的。”


    说完叹口气,拍拍叶朝宁的小肩膀,“阿宁是前年去聂家拜师的,跟着聂家小叔学本事,也强身健体。说是拜师,其实是聂家照顾我们,有了这个名义,聂家嫂子经常来照看你们娘,阿宁也经常在他们家吃饭,还会送野物过来。”


    “嗯!师父他们家都是好人,我喜欢他们,我长大以后会好好报答他们!”叶朝宁用力点头,一看就是下定了决心。


    叶朝瑞想起昨天聂弦望二话不说放弃即将到手的猎物,把自己从山里背回家,然后又悄悄离开,心想聂家人真的很好。


    三人正感慨着,院门外响起一阵有力的敲门声,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叶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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