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三月天,春光明媚,百花盛开,彦城大学的桃花林再次迎来一年里最美丽的季节。
攸晴已经结束在安县的实习,回到学校准备毕业论文答辩。她还是住在寝室,每天和室友们同进同出,偶尔会去图书馆修改论文,因为那儿环境舒适,还能看到优美的风景。
一个周五的下午,攸晴和金露一起走去图书馆,穿越桃花林时,金露聊起毕业后的去向,问攸晴:“你真的准备考研了?”
“对啊。”攸晴笑着回答,“我想留在彦城嘛,还是想做老师。”
金露糗她:“哎呦,你男朋友那个样,你还做什么老师?直接回家做富太太啦。”
攸晴努着嘴说:“不要,我就是想做老师,之前在安县实习,那些小孩都很喜欢我,知道我不会留下,好多孩子都哭了呢。”
这是事实,知道攸晴不会留在安县,很多学生都哭了。苏雯洁哭得最凶,还在攸晴上班的最后一天送给她一张贺卡,上面写着:攸老师,你是我最喜欢的老师,我以后一定会好好学习,长大后也要考上彦城大学!
当时,攸晴也哭了,分离难免叫人心生伤感,但这是每个人都避不开的经历,相聚,离别,再相聚,再离别,人生就是这样不停歇地在往前行进。
这时,几个女孩从攸晴身边跑过,她们穿着漂亮的小裙子,脸上化着美美的妆,一个个大呼小叫,在桃花树下给彼此拍照,其中一个女孩还穿着汉服,完美诠释了什么叫做“人面桃花相映红”。
金露笑道:“这么激动,肯定是大一的小师妹。”
攸晴看着那几个笑闹的女孩,说:“她们好时尚啊,化妆技能满级,我大一的时候化妆可烂了。”
“别提了,你那会儿是真土。”金露无情地吐槽她,“齐刘海,马尾辫,跟个小学生似的,整天背着个灰书包,上头还挂着一只猪……哎,那只猪呢?”
攸晴说:“不知道,搬过几次家,可能已经丢了。”
金露打量着身边的女孩,现在的攸晴不再那么稚气,依旧有一张小圆脸,只是脸颊上没有了婴儿肥,她长发披肩,明眸善睐,穿衣打扮的风格偏清新温婉,笑容还是那么灿烂,富有感染力。
不过,这也是最近几个月才有的变化,之前的两年多,攸晴一点儿也不快乐,像一只缩在壳里的蜗牛,每天郁郁寡欢,都被金露看在眼里。
两个女孩来到图书馆三楼的自习室,打开各自的笔记本电脑干起活来,攸晴坐在窗边,偶尔会望向窗外的桃花林,暖暖的阳光照在她身上,她捧起一杯热咖啡,感受着这春日里的好时光。
下午四点多,她开始频繁地看时间,金露发现了,小声问她:“你晚上有事啊?”
攸晴抿着唇笑,害羞地低下头:“嗯。”
金露问:“要去干吗?”
攸晴说:“秘密,不告诉你。”
没多久,答案就被揭晓,有个女孩在望向桃花林时眼睛一亮,低声对身边的同伴说:“哎,快看,那边有个帅哥。”
金露和攸晴也望了出去,看到一个年轻男人站在桃花树下,正在看手机。他身姿颀长,留着黑色短发,身穿白色外套和深色长裤,即使距离不近,也能感觉到那是个难得一见的大帅哥。
金露恍然大悟:“噢!原来如此,有人打飞的来寻妻呀。”
“你别胡说。”攸晴看完手机上的消息,把笔记本电脑放进背包,眉眼里盛满笑意,“我先走啦,露露,下周一见。”
金露说:“去吧,enjoyyourd。”
攸晴提着包匆匆离开图书馆,金露和几个女孩还在窗边往外张望,很快就看到攸晴跑到那男人身边,男人接过她的双肩包,两人手牵着手,慢悠悠地穿过了桃花林,渐渐消失在众人的视野里。
“咱们学校还有这样一号帅哥吗?”有个女孩托着下巴,满眼羡慕。
另一个女孩说:“不知道,大概是校外的吧,从没听说过。”
大四师姐金露幽幽地叹了一口气,心想,时过境迁,彦城大学已经没有了林唯一的传说。
——
林唯一还没毕业,这趟回来,其实是为了给林余之扫墓。
三年了,他从未去过那个墓园,因为不敢看到那块墓碑,那会击溃他所有的防线,会让他从梦中惊醒,知道这所有的一切都只是一个谎言。
可是,梦就是梦,总归是要醒的。
林唯一把计划告诉给父亲,问他要不要一起去。
林海东考虑以后,说:“我每年七月一号都会去看他,这次就不去了,你和攸晴去吧。记住,千万别让你妈妈知道这件事,会影响她的情绪。她和我们不一样,始终接受不了那个孩子的存在,我没法去苛责她,谁都不能去苛责她,活着的人更重要,我完全理解她。”
清明时节,林唯一和攸晴一起来到墓园,同行的还有葫芦和老胡头。
葫芦被老胡头和秀大妈照顾得很好,剃着清爽的短发,脸色红润,好奇地东张西望。他这辈子没扫过墓,看到那漫山遍野的墓碑也没什么感觉,倒是在见到林唯一时,突然瞪大了眼睛。
他没有分寸感,直愣愣地走到林唯一面前,抬手去摸他的脸,老胡头想去阻止,拉着他喊:“葫芦,不能这样!不礼貌!”
葫芦甩开他的手,眼神执拗地盯着林唯一,林唯一对老胡头说:“胡爷爷,没关系,他不会伤害我。”
葫芦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两只手捧住林唯一的脸,又是捏又是搓,最后开心地笑起来,激动地喊:“弟弟!是弟弟!是弟弟!”
他又去摸林唯一的胳膊,蹲下来摸他的腿,仰起脸笑得好大声:“弟弟有手!弟弟有脚!找到了!弟弟找到了!”
攸晴看着这一幕,知道是怎么回事,葫芦是第一次见到林唯一,在他眼里,林唯一和林余之的五官长得很像。
没错,是很像,只要忽略掉林余之那变形的脑袋、坑坑洼洼的头皮、稀疏的头发,他和林唯一真的很像,连攸晴都这么认为。
林唯一微笑着面对葫芦,温和地叫他:“哥。”
“弟弟说话!弟弟说话!”葫芦拉着林唯一上蹿下跳,手舞足蹈,眼泪刷刷地流,“弟弟!是弟弟!爷爷!弟弟回来了,我们回家!回家!”
老胡头好不容易才让葫芦安静下来,指着山头说:“葫芦,我们上去看另一个爷爷,看完就回家,好不好?”
葫芦拍着手笑:“好!好好好!看爷爷!弟弟,看爷爷!”
林余之的墓在这座山头的最高处,坐北朝南,不用走台阶,可以坐电梯。
林海东来买墓位时,林唯一还处在昏迷中,没对父亲说过这件事,就很巧,林海东一眼就相中这座新的山头,把林余之葬在了阳光最充沛的地方,他的隔壁,就是牛德旺。
一行四人坐电动扶梯上到山顶,来到林余之的墓碑前。葫芦不识字,对林余之的墓碑没兴趣,看到牛德旺的照片后,却一下子变得乖巧又安静。
他走到墓碑前,用手去摸墓碑上牛德旺的脸,一开始还是小声叫他:“爷爷,爷爷……”后来就跪在地上,抱住墓碑放声大哭:“呜哇哇哇……爷爷!爷爷!”
攸晴抹抹眼睛,和林唯一一起给牛德旺上香、献花,之后才走到林余之的墓碑前。
林余之——
生于yy一九年十月九日
卒于xx一一年七月一日
墓碑上没有照片,没有立碑人,没有墓志铭,他安安静静地睡在这里,一如他的生前,少人问津。
林唯一把鲜花摆到墓碑前,向着墓碑三鞠躬,攸晴摆下一些食物,除了清明团子,还有一盒黑糯米糕和一盒笋丁鲜肉烧麦,是她专门去湿地那边买来的。
她不是第一次来,之前每一年清明,她都会一个人过来,坐在林余之的墓碑前,絮絮地和他说着话,只是那时她并不知道,事情和她想象的很不一样。
林唯一牵着攸晴的手,两人并肩而立,良久,他轻声说:“对不起,现在才来看你。”
有风吹过,林唯一抬头望向碧蓝的天空,对攸晴说:“你知道么,他其实,一直都想活下去。”
攸晴转头看他,发现林唯一的眼眶已经红了。
“他其实,一直在自救。”林唯一有些微的哽咽,“在妈妈肚子里,就在自救,生下来后,也在自救,我知道的,那一十多年,他一直都想活下去。”
攸晴捏了捏他的掌心,劝他:“这不是你的错。”
“你还记得那天晚上,在客栈的天台,他说愿意共存吗?”林唯一问道。
攸晴想起她十九岁生日的那一晚,林唯一在客栈天台等她,给她和林朗开了一场小会,宣布了他的新决定——他放弃移植林余之的心脏,愿意和林小一共存。
他说:直到这具身体死亡,绝不反悔。
攸晴说:“记得。”
“那就是自救。”林唯一说,“他可能已经猜到了,但他不想告诉我们,他要是早点告诉我们就好了,我要是能早点猜到就好了,我们还能提前做些准备,也许……一切就会变得不一样。”
攸晴说:“不是你的错,谁能想到呢?”
是啊,谁能想到呢?林唯一至今都没想出其中的关窍,不明白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即使当年真的发生了一些事,他们的年纪都太小了,记忆早已消失。
那片茫茫无尽的黑暗,应该就是林余之的精神世界,林朗待过,林唯一也去过,可最后剩下的……只有一个人。
是——真正的林唯一。
——
这天晚上,攸晴早早地就睡了,睡到半夜突然惊醒,打开灯,发现身边被褥掀开,没有了男人的身影。
他们没有住在昭鼎华园,林唯一购置了一套新房,35楼的大平层,位置在东敏大厦附近。他不顾父母的挽留,决定搬出别墅,以后和攸晴一起生活。
只有在攸晴面前,他才能做真实的自己。
攸晴下了床,疑惑地走出卧室,书房没人,客厅没人,她轻轻地走进客卧,看到阳台移门拉开着,薄纱被风吹得舞动,有个人正坐在阳台上。
那里有一架天文望远镜,比攸晴那架还要庞大,价格昂贵,是非常专业的配置。
林唯一喜欢用望远镜观测夜空,每一次,都是为了看月亮。
攸晴走到他身边,将手搁在他的背脊上,他知道她来了,眼睛却没离开目镜,依旧在认真地观测。
攸晴抬起头,裸眼望向夜空,阳历四月五号,阴历三月初七,这一天的月亮并不圆,却很亮,很温柔,很安静。
弯弯的……像某个人坏笑的嘴角。
“那么晚了,去睡觉吧。”攸晴柔声对林唯一说,“明天你还要赶飞机呢。”
林唯一的眼睛终于离开目镜,他低着头,深深地弓着腰,就是不想让攸晴看到他的脸。
攸晴抱住了他,让他把脸颊贴在她的胸腹上,听到林唯一说:“晴晴,我想他了。”
“我知道。”攸晴揉着他的后脑勺,能摸到那几道伤疤,他现在的发型被精心设计过,长度很关键,还必须抹发蜡,每天都要打理好一会儿,才能遮挡住所有的疤痕。
她望着月亮,说:“我知道,林唯一,我也想他。”
——
在很久很久以前,森林里生活着一只小熊和一只兔子。
那是两片不一样的森林,小熊住的地方阳光明媚,鸟语花香,有特别好看的风景,还有数不尽的美食。它长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笑起来特别可爱,爸爸妈妈非常疼爱它,给它取了一个好听又有意义的名字,意味着它是它们的“唯一”。
而兔子生活的森林却阴暗可怖,气候恶劣,那里草木凋零,食物匮乏,除了兔子以外,一个小动物都没有。
兔子过得十分艰难,它能望见小熊的森林,隐隐约约还能听到那边的欢声笑语,它嫉妒又羡慕,每天都在两个森林的交界处徘徊,想要寻找到一条路,可以通往那光明又温暖的地方。
然而,它一直没有找到。
小熊偶尔也会来交界处玩耍,扭着圆圆的屁股爬来爬去。
这个地方对它有一种特殊的吸引力,无意间,小熊发现了那只孤单的兔子,朝它招手,想叫它一起玩,但它太小了,没学会走路,也没学会说话,只会发出简单的音节:“噫”
兔子有一双红眼睛,眼神冷漠地看着小熊,它们在交界处遥遥相望,都试着往前挪动,想要更靠近对方。
小熊发现越往前去,光线越暗,兔子发现越往前去,光线越亮……最后,它们来到了一块混沌之地,周遭的一切昏暗朦胧,什么都看不清,但是,它们能触碰到彼此了。
小熊快乐地拥抱兔子,叫它:“噫!”
兔子不会叫,闻到小熊身上甜甜的味道,那么香!它更生气了,粗鲁地推开了小熊。
小熊被推得摔了个跟斗,在地上骨碌碌打了个滚,爬起来后不解地看向兔子:“噫?”
兔子狠狠地瞪了它一眼,转过身,默默地回到自己的森林。
从那以后,小熊和兔子经常在两片森林的交界处碰面,小熊一次次地向兔子示好,兔子却是一次次地拒绝对方。
它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那么讨厌小熊,这个可恶的家伙,拥有它所没有的一切!为什么自己只能生活在那片糟糕的森林?为什么自己没有爸爸妈妈的疼爱?为什么……那个傻熊明明如此惹人厌,可当它不过来的时候,自己却开始想念它。
变故发生时,它们刚好都在交界处,突然之间,天崩地裂,那片混沌之地像是被什么东西撕开了,地上出现了一道巨大的裂缝。
兔子没来得及跑,眼看着要跌进裂缝里,小熊手脚并用爬到它身边,一把拉住了它,焦急地叫起来:“噫噫噫噫噫!”
兔子挂在半空中,仰起脸面无表情地看着小熊,裂缝越来越大,石块噼里啪啦地往黑暗中坠落,狂风呼啸,满目疮痍,小熊使出吃奶的劲想把兔子拉上来,兔子却不为所动,它低头看向深渊,突然觉得,就这么掉下去,也挺好。
但是小熊不肯放手,它固执地拉着兔子,愣是把对方一点一点地拉了上来,边拉边叫:“噫!噫!噫!!”
兔子真的被拉上来了,它们筋疲力尽地瘫在地上,兔子抬起头,惊愕地发现自己突破了那片混沌,来到了小熊的地界,它回头看向小熊,小熊还在那儿大喘气,那一瞬间,兔子的眼睛更红了,红得像血,它跑到小熊身边,趁小熊没有防备,飞起一脚就把小熊踹去了裂缝对面。
那力道大得吓人,小熊狠狠地砸在地上,直接昏了过去。兔子喘着粗气,隔着裂缝望向小熊,那裂缝还在扩大,越扩越大,扩到后来,兔子都看不见小熊了。
它收回目光,抬手抹掉眼角的一滴眼泪,转过身,向着那片光明奔去。
在奔跑的过程中,它听到有人叫它:唯一,唯一?我的唯一宝贝,你怎么还不醒呀?
兔子飞跃在半空中,跌进一个温暖的怀抱,它睁开眼睛,刺目的光亮让它的心脏狂跳起来,它伸出手,被人捉住,听到那人说:小调皮,你想干什么呀?和妈妈玩躲猫猫吗?
它努力地笑了一下,又听到那人说:哎呦,宝贝儿这是怎么啦?一边哭一边笑,像个小大人一样。
兔子觉得它的兔生圆满了,慢慢的,它忘记了小熊,忘记了那片混沌,忘记了那阴森恐怖的森林,慢慢的……它变成了小熊。
……
小熊清醒以后,懵懂地坐起来,看着周围陌生的环境,发出一声疑问:“噫?”
它想找到兔子,爬来爬去也没找到,只找到一片一眼望不到头的深渊。
小熊坐在深渊旁,生气地对着对面大叫:“噫!!”
没人理它,只有凛冽的寒风对着它狂吹,小熊在深渊边坐了很久很久,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这里不是它的家,对面才是。
可是……要怎么过去呢?
小熊望向深渊,大胆地做出一个决定,它要爬下深渊,再从对面的悬崖爬上去。
那是一条极致艰险的道路,小熊却一点也不害怕。它记得它的爸爸妈妈,记得那边的阳光与花香,记得香甜的水果泥的味道,还有它心爱的小恐龙玩具。
小熊准备出发了,爬到悬崖边,给自己打气:“噫!”
然后,它扭动着胖乎乎的屁股,小短手、小短腿一齐用力,小心翼翼爬下悬崖,躲避着簌簌的落石,开始了它的漫漫征程。
它想它终将回家,因为那是它出生、长大的地方。
如果碰到兔子怎么办?要揍它吗?
唔……小熊没生太久的气,它想,要是碰到兔子,就把它留下来吧,那不是兔子的错,兔子只是太喜欢它的家了,它们可以一起生活的。
它想和兔子成为好朋友,那样,兔子就不会那么孤单了吧。
【正文完】
【旧笔记小说网】JIUBI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