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搬到老丈人家住,在外人看来就是上门女婿的话,那……我也太亏了,顶着上门女婿的名声,却不是上门女婿。”


    不光他亏,老岳丈也亏。


    他一家都搬过去了,住人家的,吃人家的,结果他还不是上门女婿。


    两两都吃亏,那还不如干脆坐实了入赘的名头。


    “不如让我入赘姜家吧,这样就能名正言顺住在岳丈家了。”


    林二少一副想通的样子,当年原身结婚的时候还在下乡,没彩礼,也没嫁妆,写信告知双方父母后,两家都给寄了钱和物,如果算价值,还是姜家给的更多呢,现在想来,也能算入赘。


    林父气得牙都在打颤,摸过摆在角落的扫把,举过头顶,冲着小儿子的方向抡过去。


    林二少真没想把老人家气出个好歹,这年头交通不发达,通讯也不发达,真要是把老头气倒了,他都不知道上哪找电话打给医院。


    但站着挨打也不是他的性格,开玩笑,他亲爸都没打过他,总不能让半路冒出来的便宜爸给打了。


    林二少左闪右躲,身形灵活的像只猴子,奈何屋里的活动空间实在不大,又有个孕妇,他既要躲林父,又要避开孕妇。


    好在,林父被林向南和林母双双拉住,林二少这才松送了口气,火速去卧室拿了行李,左手一个大包,右手一个大包,脖子上还挂了个小布袋。


    离开前还撂了话:“入赘的事儿就这么定了,反正儿子还是你们儿子。”


    林父气的扔了扫把,两手重重的拍在自己大腿上:“他怎么就这么没皮没脸!”


    他简直不敢相信,这个没皮没脸要去入赘的人是他的小儿子。


    这个屋子里除了对叔叔没有印象的小孩,其他人也不敢相信。


    林母捂着脸蹲在地上痛哭,孩子是在怨她们。


    当年小儿子本来可以不用下乡做知青的,她没了工作,但老头子有,一份工作不能分给姐弟两个人,但慧慧那时候已经够结婚年龄了,完全可以相亲嫁人,慧慧不肯,老头子的工作就谁也没给,结果报名下乡的前一天,慧慧瞒着家里人跟人领了证,三个儿女只有最小的儿子下了乡。


    七年,人这辈子有几个七年,中间有好几年,她一度都觉得小儿子再也回不了城了。


    闺女不亲,小儿子又不知道能不能回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她和老头子将来还得靠老大两口子养老,所以这颗心就慢慢偏了,被隔成五间房的新房子只分一间给小儿子,还是那间最小连窗户都没有的房间,又哪里公平了。


    明明从早上起来到现在什么东西也没吃,林母却难过到想吐。


    林向南心里不是滋味儿,小弟不该是现在这样子,就算下乡当了七年的知青,也不该是现在这副吊儿郎当的模样,不该不管不顾的去当姜家的上门女婿。


    是因为房子吗。


    躲到角落里护着肚子的顾青才是四个人当中最震惊的,因为她见过上辈子那个意气风发、斯文有礼的林向北,见过许多年。


    而现在的林向北,俨然一副破罐子破摔的模样,不在意脸面,也不害怕父母失望,就像一个混吃等死的二流子。


    她上辈子最羡慕的人就是弟妹姜露,但现在她有些同情姜露了,摊上这样的丈夫,愁都能愁死。


    敷完黄瓜片后,姜露感觉自己皮肤水润多了,用温水洗了脸,再用毛巾轻轻擦拭干净,可惜原身没有护肤品,这个家里也没有,连廉价的擦脸霜都找不到。


    脸上不抹东西怎么行,皮肤干燥会加速面部衰老的,虽然原身比她十岁,但也到了需要好好保养的年纪。


    光敷黄瓜片不够,涂廉价的擦脸霜也不够,十八九岁青春正盛的时候,脸上只抹保湿霜都水水嫩嫩的,但到了二十五岁,护肤品就得进阶了,不能再用便宜货,还得经常往美容院跑。


    不过现在没有贵的,来瓶便宜的也行。


    姜露看了眼外面渐渐升高的日头,早晨的太阳光也一点都不饶人,什么防晒工具都没有,她还是不出门了。


    “爸,你买肉的时候,顺便帮我买瓶擦脸霜。”


    “行,还有没有别的想要的?”姜父乐呵呵的应下。


    那可太多了,只是大都买不到,能买到的应该也买不起。


    “没有别的了。”姜露回道。


    姜父只是普通工人,每个月二十几块钱的工资,这点钱不足以养活四个人,更别说其中三个人相当不好养活。


    而且姜父的钱都是血汗钱,姜露也没法花的心安理得。


    所以搞钱,必须要搞钱。


    姜露找了纸笔出来,把她看过的年代文里的搞钱方法列了个遍。


    摆小吃摊儿……


    修理旧电器……


    做衣服卖……


    当倒爷从南边进货……


    捡漏古董……


    捡破烂……


    首先第一项肯定不行,她没有厨艺,有也不行,油烟会伤害皮肤。


    修理旧电器……她没这手艺,老公也不行,女儿也没学过。


    做衣服卖……这个待定,她是不会做,脑子里有一堆衣服样式。


    当倒爷从南边进货……不行不行,太危险了。


    捡漏古董……她可没这份眼力,也没本钱。


    捡破烂……她不行,但林二少可以试试。


    眼下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捡破烂赚钱,又嫌弃这职业丢人,但她可是没少从年代文上看过,捡破烂是一门利润很高的生意,而且刚上来本钱小,风险也小。


    老公向来是不是把脸面当回事儿的,冲着钱,应该也愿意吧。


    **


    林二少拎着行李刚打开家门,就迎来了殷勤备至的老婆。


    又是替他接过行李,又是帮他倒水,眼睛忽闪忽闪的看着他。


    以林二少多年的经验,老婆这样一般都是有事儿要求他,古董项链、翡翠镯子、限量款高跟鞋……他的零花钱在结婚后就是这么被掏空的。


    十几年了,一直是这招。


    林二少摸了摸口袋,还剩不到五块钱,别说钻石项链了,一条普通的银链子都买不起。


    “别别别,别这样,有话好好说。”买得起他肯定买。


    姜露正襟危坐,摆出一副认真的架势,把自己列出来的搞钱名单递过去:“领不到分红,没有固定的零花钱,咱们现在甚至没有属于自己的住宅,总不好让老人家养着,这是我总结的搞钱方法,你看看有什么能做的。”


    虽然没穿书前她们一家三口一直在啃老,但此老非彼老,啃豪门公婆和啃工薪阶层的父亲,这可大不一样。


    啃老半辈子的林二少看着本子上歪歪扭扭的字,挨个排除过去。


    摆小吃摊儿……肯定不成,赚的都是辛苦钱,而且家里谁都没这手艺。


    第二项修理旧电器也可以略过。


    第三项略过。


    第四项略过。


    第五项略过。


    最后一项也不行,捡破烂也太辛苦了,他干不了。


    林二少抬头看了看眼睛忽闪忽闪的老婆,又重新低下头去,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还是不行,都不行,没法行。


    “有没有体面轻松来钱还快的工作?”


    “有啊。”姜露就知道不会这么顺利,“咱们穿回去就有。”


    林二少已经对穿回去不抱希望了,甚至他都快要忘了这是一本书的世界,因为实在太真实了。


    火车从小兴安岭一路开到京市,沿途经过那么多地方,他隔着窗户往外看,大好河山是那么真切。


    火车上拥挤的人群,家属楼里鲜活又亲切的邻居们,充满了年代感和熟悉感的京市。


    这是一个无比真实的世界,他不相信这样庞大而真实的世界是一本书衍生出来的,是围绕男女主两个人在运转。


    这又不是楚门的世界,所有人围着一个人演戏。


    尽管如此,林二少还是想离男女主角远些,免得被薛定鄂的主角光环影响到。


    搬出林家也好,入赘姜家也罢,在做这两个决定时,其实都存了远离男女主角的心思。


    “老公,试试嘛,我相信你能行的。”姜露拽着袖子撒娇,声音甜得能撒糖。


    林二少连连告饶:“你让我考虑考虑……搞钱肯定是要搞的,但这几项都不太合适。”


    “捡破烂怎么样?”姜露清了清嗓子,继续小声说道,“这可是后世认证过的致富方式之一,成本小,风险小,利润高,关键现在竞争还小。”


    是,一般人也拉不下脸来去捡破烂,去做拾荒者。


    在林二少的印象当中,干这活的一般都是老年人,生活窘迫且找不到其他工作的老年人。


    他们现在确实生活窘迫,但他眼下只有二十六岁,风华正茂的年纪,何必去跟老人家去抢这个工作。


    林二少委婉的表达自己的抗拒:“我一个大小伙子,总不能和老爷爷老奶奶去抢垃圾捡吧。”


    “不是捡垃圾。”姜露解释道,“捡破烂只是个名称,实际上破烂可以捡也可以收,捡来的没有成本,收来的破烂里面也蕴含机遇,像旧瓷器、旧字画、旧木头这些东西里面极有可能有老物件,用废品的价格收到古董,老公你想想多划算。”


    如果不是怕风吹日晒会损伤皮肤,姜露自己就去干了,做生意的同时,还享受着开盲盒的快乐。


    “划算划算。”林二少点了点头,“我下午先出去看看,考察一下市场,再决定要不要干。”


    难道真的要去捡破烂,去收破烂?


    不,不可能的,林二少上半身完全瘫在椅子上,要是能有陪吃陪喝陪玩就能赚到钱的工作就好了,这三项他都擅长,轻轻松松把钱赚了,当然,他卖艺不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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