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文/孤荷作于二零二二年孟秋
大邺,天昭七年暮冬。
今岁的冬夜来得格外早,透寒时节里,雪似弹实了的鹅绒,泠泠然下大了。
洛阳城里,抱春楼内,更漏已长,烛红曳曳,只见一角滚银褐红的纱帘,教一阵薰风错落拂了开去,依稀透出两道交叠的旖旎人影来。
绾着坠马髻的美姬,眼儿媚如水,跪在美人榻上,檀唇轻启,溢出三两声酥魂媚骨的轻吟,委实受不住了,咬紧丝帕,簌簌哭咽道:“温大少爷今夜怎的这般急,浮华都弄疼了……”
这声娇哭,俨似冰窖的冻块,将身上人彻底砸醒了过来。
叶筠三魂六魄归位,惊厥地撤开了手。
讵料,因动作幅度过大,她重心不稳,从枕褥上侧,狼狈地掀滚在地。
事发过于突然,浮华眸露一抹微愕之色,一时忘了下榻扶人。
叶筠神识惕凛,缓回神,不动声色地抬眼,扫视着室内铺陈。
周遭一派古朴的雕金床具,洞开的檀竹纸窗前,供奉着一樽织金香炉,炉内安置着催情香根,那烟细若游龙,不疾不徐地缭绕室内,庶几要催人溺毙于温床之间。
近处的酸枝木妆台间,搁放着一座铜质镜鉴,叶筠看到了镜中的人儿,身体的主人是个翩然少年郎的造相,看起来不过舞象之年。身量修长,俊俏但不过壮,细瞅肤色,甚至比那姬妾还白上几分,白得有几分不寻常,有些趋于女相。
不过,整体皮相清秀隽永,眼眸狭长入鬓,添了三分英气,背部亦是笔挺修直,像是拔节的白杨青松,煞是好看。
凝视着陌生至极的环境,荒诞诡谲的床事,以及这一张不属于自己的脸,叶筠太阳穴突突胀跳,第一反应是,自己穿越了。
她背过身去,面无表情伸手,往下面一掏,万幸的是,此具身体没带把儿。此外,胸部亦束着一围厚绒白布,袖囊内头,筹备着一根萝卜,显然是为床事所用。
叶筠没有变性,只是,刚刚听浮华一口一个温大少爷,她居然还驾在人家上面,叶筠想不明白,为何一个女子伪饰成男子,要去在另一个女子身上寻快活?
这位温大少爷着男儿的锦绸华衣,绣样精湛,针脚绝伦,用料还是满绣织金,一看出身不俗,设色却是骚气不过的绯紫罗缎,衬得她扮相阴柔又俊冶。
意识这一点,叶筠头颅剧烈作疼。
她今岁二十又九,国营报业底层文员,端的是铁饭碗,吃得是国家饭,在体制内兢兢业业干了七年,替领导写了无数材料报告,终于熬出头的那日,领导赏识她,擢升她去首都总部跑国际项目,结果遭罹空难,她一觉醒来,就来到了此间。
叶筠下意识看向自己的手,骨节匀亭皙白,指节修长分明,指甲干净整洁,掌腹处连半块膙子都无,呵护得精细玲珑。
若不细看,还以为是某家闺阁千金的手。
而叶筠的手绝不是这般,常年搦笔撰写公文报告,指腹早生出了一层细茧,右手中指处也生有突结,在漫长的公务员生涯里,为供房贷,她一直缩衣节食,连护手液膏都不愿买,根本不可能把手护养得这般好看。
慢着,适才那位美姬唤她什么?
温大少爷。
是她熟悉的那个温大少爷吗?
明明室内端放着一座炭盆,火势哔剥作响,暖气烧得郁旺,叶筠却无端感到了极冷,心脏凉透了半截,脑海里想起了一截描述——
『温廷安外表是块极干净的温玉,内里却攒着极腌臜的贱泥,他明明不举,却风流多情,好嫖美妓;明明不擅权谋,却善妒邪肆,迫害了他异母同父的庶弟温廷舜,他今朝春风得意,殊不知,自己亦是埋下了最大的葬命祸根。』
她,穿成了臭名昭著的温大少爷温廷安?
叶筠攥紧了手心,浮华痛嘤了一声:“温大少爷……”
叶筠眸波微动:“感到疼了?”
浮华眸子氤氲着雾气,挪动着腕骨:“自然是疼了,大人,您板着一张脸,怪让人发憷的……”
叶筠倏然抽离了身子,背过身去。
她确信自己真的是穿越了,还穿入自己在通勤上追过的一篇小说,书名是什么,作者姓甚名谁,她忘得差不多,但朦胧之间,还记得大致情节。
这是一本大男主科举文,全书专为穷苦男主着墨,写他出身于贫寒农门,穷举人出身,独自一人赴京考科举,历经艰难困苦地走上青云路,一步步成为一代贤臣的故事。
这本书不仅囊括科举,其实还涉及了赚钱、经商、治国、建设,纵使感情线单薄得可怜,可男主踏上科举路的故事,看得同是事业编的叶筠热血沸腾,夜夜抹泪,为著书人的学识所折服。
全书里,除了佩服男主,她最悲恸的角色,当属反派温廷舜。
原书形容温廷舜姿容高华,有治国之大器,却被长兄祸害了前半生。倘或温廷舜顺利科考高中,所创下的丰功伟绩,甚至能够超过男主,但他这般陨落,堕落成了一代枭雄,下场极为悲壮。
叶筠痛恨这位杀千刀的长兄,可造化如此作弄人,她空难后,就穿成了声誉最臭、作风最乱的温廷安。
原主是国公府的嫡系长孙,名字取皇廷佑安之意,聊表家中长辈恳切仕途顺遂的祈盼。
身为大房的嫡长子嫡长孙,原主却不是块念书料子,常思□□,日散千金,与狐朋狗友厮混,还打算养小妾抬填房,在外欠下了一堆风流债,简直气死老国公爷,弃他不管了,这也令二房三房四房的叔伯族亲,看尽了笑话。
原主母亲吕氏,是幽州德高望重的县主,嫁到温家后,虽在国公府掌饬中馈,因于身子病弱,脾性温婉,加之耳根子软,根本束缚不了温廷安这匹脱缰野马。
父亲温善晋是开国崇国公,权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且兼修大邺国律史,官衔听起来煞是气派,但排姿论辈的话,是个手无实权的次相,谋得是个朝中的等闲差事。本来待遇不比其他房的差,但前几年得了肺病,卧榻三个月才渐愈。病后,他全然变了个人,再不治朝事,听信药膳局出宫老先生一袭话,拿着方子,日日耽溺于炼丹,神神叨叨要长命百岁。
原主不争气,其母病弱,其父堕落,要说大房没落了吧,倒还不至于,还有两个妾室在。
二姨娘闻氏性子敦厚和善,是吕氏家族旁系的庶妹,闻氏人好,却未能孕育,请了老中医给她补身子,似乎药效上佳,原主满岁时,闻氏便诞下了一子,也就是反派温廷舜,不过,似乎吕氏女子红颜多薄命,闻氏生产后,很快因病逝去了。
偏巧温廷舜天资聪颖,满腹经纶,属同辈翘楚,虽是庶出,却成了大房崛起的中流砥柱,深受老国公爷器重,誉其有贤臣之姿,当哥哥的自是心生妒意,而三姨娘刘氏,便是煽风点火的角色。
刘氏的嘴是个杂碎器子,什么舌根都嚼。原主七岁那年,她为温善晋生了个女儿,却死活生不出儿子,在母凭子贵的崇国公府里,并不受宠,刘氏人微卑贱,活得艰难,攒着满腹心机,一昧盼着大房哥儿俩过得不好,让大少爷陨落,让二少爷科举失利,挑拨离间是她的计谋。
原主这个窝囊又废物的嫡子嫡孙,听信刘氏的一番谗言,花几个钱,寻了数个打手,趁个月黑风高夜,将庶弟五花大绑,在郊外彻底打断了他的腿。
原主得了逞,让温廷舜受尽欺辱虐磨,差点多番伤亡,前半生再无法与他抗争,这是大房没落的伊始,更是他葬下祸根的序曲,结局是被温廷舜抽筋扒皮,做成人皮灯笼,悬首于京华城楼。
叶筠回溯剧情毕,噤若寒蝉,一抹飕飕冷意攀上了尾椎骨,她揉了揉眉心,眼下自己穿至了何时?
倘若穿到打断庶弟双腿之前,那么,她觉得自己尚还有补救之机,倘若穿到断腿之后,那么——
浮华见温廷安将毛氅拾起来,像是要为床事做个潦草了结,她反应过来,按捺愕色,笑意潋滟,拗着腰窝,珠圆玉润的脚趾戳着对方的衣袍道:“温大少爷,您才刚来,怎的撇开人家了呢,您不是说今夜成了桩喜事,要好好疼人家的嘛……”
叶筠微偏过脸,视线寡淡地下撤,视线凉冽清郁,如若居高临下的雪松,一面迅疾穿衣,一面将鼎炉的香根掐断了,刻意压沉嗓音:“是什么喜事?”
浮华见状,媚笑淡了几分,一袭娇举随之僵住,看着隽立的男子,与他短兵相接之间,她头一回觉知了陌生纳罕之感,一时半会,只能讪讪地缩回温润的小腿脖子,踌躇了半晌,指尖掐在枕褥里,拘谨地道:
“您月前跟人家提过几嘴,说是与崇国公府的温二少爷不大对付,觉得他碍事儿,您说今夜要给他点厉害瞧瞧……”
叶筠身子觳觫一滞,略顿了会儿,额庭渗出细湿黏腻的虚汗,指尖发着凉,据浮华的辞话,温廷舜在此之前已然被人打折双腿,否则,身为长兄的原主也不能说有桩喜事。
空气里仿佛生了无数尖齿,狠狠咬住叶筠的肌肤,她憋得胸口发胀,悉身犹若泡浸了沸腾的卤水里,要极力按捺住酸麻颤瑟,像只落入绝境的困兽,才不让自己露出怯意。
刚刚开局,最糟糕的状况发生了,她根本无法补救,当前该如何是好?
被长兄迫害的少年,昏迷在京城之外的深山荒谷之中,夜深了,外头还落着大雪,天时冷寂,夜半还有野狼环伺,少年衣装单薄,更无缚狼之力,本将丧命于斯,但依照原剧情,他被原书男主救下,这为此后成为男主麾下忠实将爷,埋下了伏笔。至于为何在结局处,两人会成为不共戴天的仇敌,那便是后话了,现在剧情离那儿还远着,叶筠也暂先不去考虑这么多。
男主沈云升,近日赴京,投奔一位有血亲关系的老太傅,为三个月后的科考作筹谋。掐算下时间,沈云升眼下正好在京畿开外城郊一间草庐落脚,身负重伤的温廷舜,距离那间草庐,不过是一二里的距离。
叶筠必须赶在沈云升发现温廷舜之前,寻到他,并挽救他的命,这是长兄唯一能够赎罪的机会。一言以蔽之,救活温廷舜,是她唯一能够握住的救命稻草。
虽说她欣赏沈云升,欣赏他骨魄之谦卑,心性之坚韧,但在心悦之人与苟命两桩事体上,她毫不迟疑选择后者。
叶筠匆促地束衣系带,欲要夺门而出,浮华着急,唤他数声:“官爷,您忘了结茶水钱……”
温廷安临至门帘前,复又踅回来,自袖囊里摸出数张银票,扣放在茶案上,适才离去。
出了抱春楼,寻到挂着国公府幡识的八角华盖马车,傔从王冕正在垂头打盹儿,一瞅到自家主子出来了,掩饰不住地愕讶,边给他塞了手炉,边笑道:“大少爷,您今夜可真是速战速决呀……”
温廷安面露凝色,一撩袍坐入马车车厢,寒声吩咐:“咱们出城,人命关天,要尽快!”
语罢,撞见王冕愕怔的眼神,叶筠适才觉得自己话辞不太对,又斟酌了片刻,忍住急灼之色,临时改了口,淡淡挥了挥怀中的玉骨阔扇,漫不经心调笑道:“本少爷想看看那死小子被折腾成了什么样,就怕一帮莽夫出手重了,回头老爷子拿我是问,本少爷就拿你们出去顶罪!”
王冕瘆然,觉得自家爷说得有理,虽说二少爷那贱命硬得很,但折了腿,淌着血,在如此侵骨蚀肌的冻夜里,加之山有狼群,饶是个左牵黄右擎苍的九尺大汉,也消受不住。
再说了,温廷舜怎么着也是条人命,还是崇国公府的少爷,虽是庶出,但地位也是不低的。
伴随着马蹄声碎,华盖马车挑着风气灯,穿过繁华街市与苍冽风雪,大邺经济高度开化,夜中并无宵禁之制,那巡检司与皇城司至多会申斥数句,温廷安亮出了彰显身份的铭牌,城郭设卡之地,处处畅通无阻,不消半个时辰,便出城而去。
夜色往着深处走,风声如百鬼哭啸,声声砸在叶筠心头,搴开帘子一角,她发现郊野山道处的雪势,愈发凛冽,少时,还没来得及进山,王冕便说马车车轱辘陷在了石泥坑里,无法行进,雪实在是太烈了。
这般下去,别说救回温廷舜,连她自个儿都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
叶筠咬了咬牙,伸头是一刀,缩脖子也是一刀,横竖都是个死,眼下只能放手一搏。
她拢紧了毛氅,正要下马车,忽然看到了滂沱的风雪里,蓦然出现了一道挑灯的男子身影,深一脚浅一脚,朝着马车的方向走过来。
男人峻挺若裁的面容,逐渐在寂夜里浮显,那是原书男主沈云升,他的面容继承了玉面书生的温润纯和,身上却着猎户贯穿的粗褐布衣,腰际挂着一柄古拙朴刀,空置的一手拎着放了血的野白兔,行止豁达凌厉,身量峻挺轩昂,看着远高出她一头。
男人端的是文武双全,这般一张旷放清隽的容颜,以及峻挺的身影,俱是在长夜里入了画。
沈云升显然是刚觅食回来。
叶筠一颗心高高悬着,复又落了地,她还以为沈云升救回了温廷舜。
她忽然发现自己撞上了伦理两难。
雪势过猛,她一个人根本闯不过去,此情此景,可以选择向沈云升求助,两人一同去救温廷舜,可是,万一原剧情没发生改变,她最终还是被温廷舜抽筋扒皮,可该怎么办?
选择单枪匹马一人解救,但能否顺遂寻到并解救人,自己能否保命,这都是未知的。
冷凉的雪沫子,顺着风声滑入叶筠后颈处的大氅绣衣,她两只手袖了袖,深深抄在衣袂里,后头王冕正撑着雪篷,忧心劝说她回府。
今夜是个分水岭,叶筠需要作出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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