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百合耽美 > 跃龙门(科举) > 第90章 邬家寨
    “小沈兄弟,是不是想家里人了?”


    见沈长林捧着酒坛,坐在僻人处一边喝酒,一边遥望明月,曹徐平走过来,攀住他的肩关切问道。


    沈长林轻笑点头:“是啊。”


    也不知小兄同奶奶爹娘他们,现在情况如何。


    海青县与华京距永清县差不多远,他们现在应当在华京城落脚了。


    国子监监丞有斋房,但家眷不可随住,因此他们还要租赁房屋,现在家中小有积蓄,加上小兄的俸禄银子,应该能租一间漂亮体面点二进青砖小院。


    并且,还能雇个婆子帮着爹娘奶奶做活儿。


    他们家,现在也算正经的官宦之家了。


    但依奶奶那个勤俭的性子,不仅不会雇人,恐怕还会继续开店做点小营生,至于住处,为了小兄的‘身份’,想必不会太破败,应该会在离国子监不远处,租个独门独户的清静小院落。


    虽不知自己多久回京,但肯定会给自己留一个房间,里面收拾的干干净净,就等他回来。


    想到这,沈长林长吸了一口气,最牵挂自己的,永远是至亲家人。


    果不出沈长林所料,此时此刻,千里之外的华京城,离国子监两个街口的万华巷,一处六间正房的小院里,钱氏刚将白天晒好的被褥塞到大木柜中。


    她边晒边嘀咕:“如果长林这时回来,也有松软的厚实被子盖了。”


    华京城已步入初冬,气温一日寒于一日,清晨醒来,可在院里的石板路上看见薄薄的一层霜,踩上去特别湿滑,一不留神就会摔倒,钱氏总要铺层干草上去。


    这时罗氏捧着一叠锦料的衣裳进来,这是入京后家里买的,一家五口人,从头到脚的给置办了身锦料衣裳。


    钱氏听说以后宦官家眷常有聚会来往,心想绝对不能让孙儿丢脸,这才下血本去成衣铺订的。


    “娘,这衣裳我收拣在柜子最里面吧,省得被磕碰坏了。”衣裳买回来以后,罗氏除了当天小心翼翼的试穿过以外,碰都没碰,生怕自己手粗将锦布料的细腻衣裳给刮花了。


    往常家里有好东西,都是要压箱底存放起来的,留作以后慢慢享用。


    但这回钱氏思忖片刻,却皱着眉头嫌弃道:“好歹已是官老爷的娘了,怎么还那般没成算,这衣裳既做了就要穿,就放在衣柜最上头!”


    如今孩子们都大了,就拿玉寿来说,今年已及冠,过了年就二十一了,如今也算苦尽甘来,她还要打扮的体体面面,给玉寿找媳妇呢,长林还小,可以多等两年,到时兄长有了妻室,他也正好回京,刚好做弟弟的紧跟着说亲。


    罗氏有些讪讪的:“娘说得是。”说罢就要去放衣裳。


    但钱氏却拍拍床板,让儿媳坐过来说话。


    “玉寿她娘,我们婆媳二人相处了二十多年,我这个人你是知道的,有时嘴上不饶人,说不出好听话来,但我没坏心思,如今孩子们有出息了,咱家也熬出了头,但这日子照旧过,咱们该做什么还是做什么,只是两个孩子到底是官家人,咱们作为官眷,也要拿出官眷的样子,往后呢,我们都多得学多看,不给孩子们丢脸,知道吗?”


    罗氏疯狂点头:“娘,我知道,只是我不知道该咋做。”


    钱氏潇洒的挥挥手:“你当我就知道啊?我也是头回做官眷,不会咱就学,不懂咱就问,有什么可怵的。”


    “欸,我都听娘的!”罗氏笑着道。


    从咸水村到景安后,罗氏的转变已经非常大了,早已不再是当初那和生人说话就唯唯诺诺的深山妇人。


    罗氏早就意识到,自家一点不比别家差,她可有两个进士儿子呢,有个还是状元:“娘,我现在走在路上都觉得底气特别足。”


    钱氏抿嘴直乐:“我也是。”说罢伸长脖子往院外瞧了眼,“玉寿还没回来?”


    “说是国子监有什么事,今夜要加值,得晚些才回。”罗氏道。


    “这做官也没有比从前轻松多少嘛,感觉还更累了。”钱氏说着叹息一声,站起来往厨房走,“我去给玉寿做碗汤面,他待会回来正好吃。”


    罗氏紧随其后:“娘,我帮您烧火。”


    -


    这一晚,沈长林是和曹许平的弟弟曹许光一起睡一间屋的。


    说是屋,也不过是一间小木棚,茅草屋顶可以遮雨,但墙壁四周是漏风的,漕帮的人经常逐水而居,有活的时候汉子们随船漂流,妇女老幼则在附近的岸边扎营。


    因是临时驻扎,住不了半年,加上海青县几乎没有冬季,所以这些木屋搭的总是很随意。


    比方说这回,曹氏漕运帮的十多艘船便往西南去运一批货了,曹许平等人带着其余伙伴在此落脚。


    “沈哥,你睡了吗?没睡的话,和我说说华京城的事呗。”


    曹许平的弟弟曹许光今年十六岁,虽年纪尚小,但和哥哥一样长得膘肥体壮。


    夜深了,对外面世界充满好奇心的小伙子听见沈长林翻身,忙问道。


    曹许平自小在海青县长大,一直随兄长在漕帮生活,他的见识在同龄人中算是多的,但这个年纪的少年,永远充满了好奇心,沈长林将双手枕在脑后。


    “华京城特别的繁华,个种茶楼食肆数不胜数,街上车辚辚马萧萧,丝竹音声声入耳……”


    华京城的繁华是真实的,但是也像一场美梦般虚幻。


    沈长林一边说一边回忆着,并没有说什么太多具体的事情,但已经足够让曹许光听得如痴如醉:“沈哥,这华京城简直像天堂,我要是能去玩一段时间,就是死也值得了,你怎么舍得离开啊?”


    沈长林无声的微笑着,少年的心思是多么的纯粹啊。


    “许光,和我说说咱们海青县本地的事情吧,我要在这儿扎根。”沈长林道。


    他刚才已伤春悲秋过一段时间了,现在要活在当下,铭记自己为何而来。


    他化名潜伏在漕帮可不是吃喝混日子的,而是为了解海青当地的状况而来。


    曹许光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又生活在漕帮这种鱼龙混杂黑白交界之地,对海青县的内情应了解的非常清楚,并且,他年纪尚小,对人不设防,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咱们县势力最大的,要属邬家寨的水帮了,邬家寨在遇仙河的最上游,占据着好几个山头,寨中有数百好汉,加上寨民有一千多人呢,只要是海青县水上的事,没有不归邬家寨管的,从前的县令大人都要礼让邬家几分。”


    “剩下的还有王家、雷家、宋家等等,势力各有不同,有管陆运的,有管矿的,还有管粮食的,手下兵丁人马都很充沛。”


    “不过,我们曹氏漕运帮也是很厉害的,在我哥的带领下,一定会发扬壮大的!”


    曹许光还说了许多,沈长林听完总结了一番,总之就是海青县的一切产业,都被类似匪/帮的组织把持着,因海青县水网密集,对外运送货物主要靠水运,所以水帮的势力相对更大,以邬家寨为首。


    但是总的来看,县内还是‘诸侯纷争’的状态。


    对沈长林而言,这是一件好事。


    “这新来的沈县令人如何,曹大哥是不是和他有什么交情?”沈长林问道。


    曹许光在叠着稻草的床上翻了个身:“没什么交情,给那姓沈的送了二百两银子,买了个壮班衙头的差事。”


    这个壮班衙头,主要负责把受城门、仓库、监狱等关键所在,类似于后世的武装警察。


    沈长林不由的蹙起眉,曹许平当然不可能去衙门当差,所以:“沈县令在卖官?”


    “是啊。”曹许光打了个呵欠,“他从外地带了几十个衙差来上任,比前几任县令厉害些,有人马傍身加上他不多管闲事,这些日子就相安无事,后来,他就打出了收钱买官职的暗示,短短一个月起码捞了几千两银子。”


    曹许光不屑的哼哼两声:“什么鸟官,那就是个貔貅,咱们也不稀罕什么衙头都头的称号,主要瞧上进出城门方便。”


    沈长林了然,对海青县的现状有了初步了解,对这里的乱,也有些见怪不怪了。


    -


    翌日清晨,沈长林醒的很早,穿上外袍后,就迎着晨曦牵小西瓜到河边,让它饮水为它梳毛。


    火红的太阳从地平线升起,金色的阳光洒向大地,日出的盛景还是迷人的,沈长林眯着眼欣赏了好一会儿。


    恰在这时,一个穿青布短褂的少女出现在河滩边。


    少女的肤色微微黝黑,乌发绾成简单的发髻,簪着一朵粉色的绒花簪。


    粉色本是显黑的色,但因少女有双葡萄似的漆黑眼眸,和饱满的唇瓣,充满野性的美和脸庞上的羞涩完美融合,那普通的粉色绒花簪也显得可爱起来。


    “继森哥,给。”少女塞了几个用荷叶包着的土豆饼到沈长林手中,“刚烙的,趁热吃。”


    沈长林知道这少女叫曹阿秀,正是昨夜曹许平说两位待嫁女中的一位。


    热气腾腾的土豆饼散发着诱人的香味,除了面香土豆香之外,还有股好闻的葱花香,沈长林瞬间就饿了,但是……


    曹阿秀的声音格外脆:“吃啊,凉了就不好吃了。”


    说罢冲沈长林笑笑:“继森哥别不好意思,吃!”说罢转身离去,大概是回自家木屋继续烙土豆饼去了。


    看着曹阿秀爽利离去的背影,沈长林不仅失笑,暗想自己太自恋了,人家好心给自己送饼吃,怎的还胡思乱想,她们都是最淳善而真实的人。


    好心不可被辜负,吃就是。


    沈长林咬下一大口,满满的咸香酥脆,特别满足。


    接下来的几日,沈长林一直在收集海青县相关的信息,信息收集的差不多之后,准备在第二天向曹许平告别。


    想要在海青县扎根,决不能没有人马,这附近有运州巡检司和运州守备司,沈长林想去碰碰运气,看能不能借到一些兵马。


    身边有人,事情会好办许多。


    这天夜里,沈长林照旧和曹许光一屋,好奇宝宝曹老二依旧不停的问沈长林外面的世界,并且深深的崇拜起沈长林来:“沈哥,你见多识广,生的又好看,还识字,会舞剑,你可真厉害。”


    沈长林刚想说,他可以教曹许光练剑识字,但想到自己明天就要离开了,只好作罢。


    “一般厉害吧。”


    沈长林坐起来,从行囊中拿出两只飞镖:“这个送你,平时可以练着玩。”


    这些飞镖是从华京城一路带来的,全是精钢所制,曹许光自是识货,掂量几下后很高兴的说:“谢谢哥!”


    话音刚落,突然听见外面一阵嘈杂。


    “不好了,走水了!”


    “快救火!”


    他们住的全是小木屋,火势一旦蔓延开后果不堪设想,沈长林和曹许光急忙奔出门,只见外面火光盈天,帮里的人脚步匆匆,正忙着救火。


    但更可怕的是,在一片火光中,闪出一队骑兵来,他们来势汹汹,手中的钢刀在血色火焰下闪烁着刺目的红。


    “不好,江匪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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