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穿越快穿 > 七月蝴蝶 > 2、旧相识
    庄晓并没有回到座位上,反正这种饭局,多她一个少她一人也不会影响大局。


    出了包厢,她在酒店大堂的休息区落座,要了一杯卡布奇诺,刚拿出手机,就看见何芳莲发来微信问她,什么时候打钱过去,他们准备周五就去售楼中心签合同了。


    庄晓回了句,晚上在外面应酬没时间去银行转账,明天中午给她转过去。


    消息发出去后,何芳莲只回了一个好。


    丝毫不关心已经晚上八点了,她还在外面应酬。


    庄晓已经习以为常了。她端起卡布奇诺抿了一口,又收到了盛婉发来的消息。


    盛婉:[你去哪了?]


    庄晓:[在大厅休息区。怎么了?]


    盛婉:[没怎么,结束了。]


    庄晓:[我等你下楼,送你回去。]


    盛婉:[不用了,我老公刚好就在附近办事,我已经打电话让他过来接我了。你也快回去吧,今天辛苦了,早点休息。]


    庄晓回了个ok的手势。秉着虽然是免费的但也不能浪费的原则,她将剩下的半杯卡布奇诺一口气喝完,刚起身,一个峻峭的身影就遮挡住了灯光,让她置身于一方阴影中。


    她慌了几秒,下意识地往后退,小腿抵在了座椅上,膝盖一弯,又重新坐了下去。


    仰起头,透过那双似幽潭般的眼眸,庄晓看清了自己慌乱无措的模样。


    旁边的窗户正开着,三月微凉的晚风卷了进来,吹乱了她额前的碎发,也吹乱了她的心。


    林仲七将脱下的外套搭在臂弯处,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薄的白衬衫,神色是纵情声色犬马后的慵懒。明明是从庸俗世故之地出来,却像是济慈笔下的夜莺,未受俗气半点沾染。


    他还是变了,那身顽劣已经荡然无存了。


    “什么时候学会喝咖啡的?”林仲七瞥见了桌上的卡布奇诺,杯沿上还沾着泡沫。


    还记得高中时,他们在星巴克,林仲七说那种冲泡的咖啡都算不上真正的咖啡,他让庄晓尝了一口美式。庄晓立刻吐了出来,摇着头说这比她奶奶的中药还苦,外国人怎么都那么奇怪,既喜欢吃齁甜的又喜欢喝苦的。


    回过神,庄晓双手撑着座椅站起来,与他拉开一段距离,很拘谨地回答:“工作需要,就学会喝了。”


    “还是少喝吧。”


    他在关心自己吗?


    “你都当上经理了,也用不着喝咖啡,又不用你加班。”


    语气有些戏谑,完全不是关心的意思。


    庄晓勾唇假笑,为那一瞬的自作多情蒙羞一秒,微眯着眼睛,一脸你是老总你说啥都对的表情。


    “林仲七,你怎么不等我,就先出来了。”


    绵软的女声从后方传来,带着一点撒娇的韵味,比她念台词的声音还好听。


    庄晓清楚,是柯眠来了。


    她识趣地先行一步,遇见柯眠时,面带微笑礼貌地向她点头问好。擦肩一过,她的嘴角就立马耷拉了下来,鬼使神差地想要回头看看。


    看什么?有什么好看的?有点骨气可以吗?


    她还是没骨气,在进旋转门的前一秒,回望了休息区的两人。


    灯光昏暗,为他们般配的背影蒙上了一层暧昧的阴影。


    庄晓不自觉地苦笑了一下,将复杂的情绪揉碎后深深压在心底,双手插兜,一副谁都不爱的模样,径直出了大门。


    她去停车场开车。车是去年买的。她买的公寓在四环,公司在二环,每天通勤的时间都赶得上从她老家的镇上到宜城城区的时间了。


    之前本来每天是挤地铁上班的,结果有一次在地铁上遇见个喝豆汁的大妈,她好心提醒了一句,就被骂坐个地铁还真把自己当大小姐了,有本事开车啊,没本事就只能受着。


    此话一出,其他几位乘客立马路见不平一声吼,跟大妈对峙起来。


    这倒真把她给激着了。当天下班,她就去4s店全款买下一辆三十多万的suv。积灰多年的驾照终于重见光明了。


    那是第一次,她在京北一次性花了那么多钱。


    汽车刚从停车场开出来,她正准备上主干道,却一眼看见酒店门口站着的两个人。


    林仲七似乎是阴沉着脸,独自坐上了那辆黑色的劳斯莱斯幻影。柯眠刚想伸手去拉开车门,汽车就立刻发动,毫不留情地驶离酒店,将她丢在原地。


    外面的风很大,树枝都被摇得快要晕过去了。柯眠身上的连衣裙不足以抵寒,精心打理过的秀发都被吹得有些散了,一副无助又可怜的模样。


    那大傻子真就是放浪形骸,一点都不懂得怜香惜玉吗?


    庄晓将车停在路边,脱下大衣走来过去,披在了柯眠的身上,将被冷得哆哆嗦嗦的婀娜身姿裹进了温暖里。


    “柯小姐。”


    柯眠转过身头,眨了眨清透的桃花眼,卷翘的眼睫上挂上了一层水珠。


    她其实是被经纪人送过来的,只是恰巧遇见了一起到的林仲七而已。导演组和投资方却以为她是林仲七特意带来的,也理所应当地认为她会跟着林仲七去,所以没人会太在意她是怎样离开的。她今天也叮嘱了自己的经纪人,不用来接她。


    然而,林仲七就像堵密不透风的墙,没给她任何机会,就算她想凿开点缝隙,当着那么多人面搭上了他的臂弯,他也是冷冰冰地拨开了那双被誉为娱乐圈手模的玉手,饭局结束后还不留情面地拉上车门走人,根本没想着带她一起。


    这些事柯眠当然不会跟庄晓讲。


    她抽抽搭搭地坐在后座,楚楚可怜的模样惹人怜爱。


    通过车前镜,庄晓都看在眼里。


    小情侣吵架正常嘛。她以前就跟林仲七吵过,不过他们俩不是情侣。


    以前不是,以后也不会是。


    心中升腾起一种异样的情绪,竟让她压抑得难受。许是因为车内太过于安静,她伸手打开了广播。


    好巧不巧,今天的话题是,致青春——高中时期印象最深刻的事。


    食堂,西红柿汤,鞋子,一万块。


    这些词语立刻在庄晓脑子里连成串,组成一组让她永远忘不掉的画面。


    她毫不犹豫地调换了频道。


    柯眠突然开口问:“庄经理,你和林仲七是旧相识吗?”


    庄晓微怔了几秒,握住方向盘的手紧了紧,随即很自然地回答:“高中校友而已,他在我们那一届挺出名的。”


    “是吗?那好巧啊。”柯眠的话里有点其他的韵味,她不是看不出,林仲七对庄晓有一种与对待旁人不同的感觉。


    庄晓向来很会察言观色,她极力撇清自己和林仲七之间的关系:“是挺巧。当时他在我们那个小城市念书,不过后来就去了国外,也没听说过他的消息了。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国的,现在居然还能遇上,挺巧的。”


    逻辑清晰,滴水不漏。看见柯眠的表情缓和了几分,庄晓真佩服自己把林仲七教的说谎话不打草稿还不脸红的精髓给学到了。


    她本以为这个话题就此结束,没想到柯眠又问,“那他高中时期是什么样的人呢?”


    公告栏上的通报批评都是连着号的,比麻将的清一色还好看。喜欢收集球鞋,喜欢把校服脱下来绑在腰间,喜欢骑着川崎在宜江边兜风,喜欢在星巴克和她荒废一下午,还喜欢在人多的地方叫她小蝴蝶逗她玩。


    谈起林仲七,回忆就变得像一团毛线,庄晓站在被扯出的那一小截上,抬起头,就能看见那团柔软而复杂的感情。


    “就那样呗,挺出名的。”


    “那你知不知道他那个时候有没有女朋友?或者有没有跟他关系密切的女生?”


    庄晓像是被从背后捅了一刀,喷了一口无形的血。


    每一句都在针对她似的。


    不过仔细想想,林仲七的绯闻女友还真有一个————当时育生中学的校花,齐籽宜。


    她回答:“据当时传言,我们那一届的校花跟他关系不一般。不过你放心,他们现在绝对没有联系了。”


    “你怎么知道他们没有联系啊?”


    庄晓感觉背后又被插了一刀,怎么又绕到自己身上来了。她破罐子破摔似的:“林仲七出国那么多年了,要是他们俩有联系,那不早就修成正果了,还有你现在的份儿吗?”


    柯眠哑口无言。


    这大明星真不好伺候。庄晓默默想着,脚下踩油门的力度大了一点,只想快点把她送回她的别墅去,别再问了。


    再问,自己就要破绽百出了。


    将柯眠送回了别墅。庄晓自己回到公寓时,已经晚上十一点了。


    她换好拖鞋,拖着像是绑着千斤巨石的步子,直愣愣地扑在了沙发上,想把自己直接埋进去。


    刚拿出手机,屏幕就不断弹出消息。


    她点进去一看,之前靠着分享拼多多砍一刀才有点聊天记录的高中校友群竟然死灰复燃,还炸开了锅。


    一条消息发出来,立刻就被其他十多条消息刷上去,淹没在文字的海洋里。


    屏幕的光落在她神色疲倦的脸上,她揉了揉眼睛,往上翻了许久,才在不断刷屏的群里找到点有效讯息。


    [我们那一届的牛人,林仲七回国了诶!]


    [是家里特别有钱那个吗?]


    [对!]


    [他以前是不是和校花谈过恋爱?]


    [你是说和齐籽宜吗?他们俩好像是在一起过,听说后来林仲七因为要出国,就和她分手了,还给了她一大笔分手费呢!]


    [哎呀,这些都不重要了!你们猜怎么着?今天我去酒店接我老板,居然看见他了。他和柯眠在一起了!]


    [卧槽?真假的?是古装女神柯眠?]


    [就是那个柯眠,我还拍了照呢!]


    庄晓点开了那张图片。


    应该是饭局开始前,他们俩进酒店的时候。林仲七只露出半张脸,却足够有辨识度,肩宽腰窄,线条比庄晓的人生路径还清晰流畅,勾着唇角却算不上在笑,但从这个角度看起来,倒是一脸宠溺。旁边站着柯眠,灵动的双眼中流露出少女恋爱时的娇羞,美得明艳动人,担得起九五后小花天花板的称号。


    时隔多年,林仲七仍身处于这帮人的话题中心。


    后面的消息,庄晓没心情看下去了。


    她关掉手机,来到卫生间洗漱。


    一抬眼,就看见镜子里的自己。


    脸型偏圆,额头还算饱满,只有那双眼睛还不错,眼睫浓密而长,瞳仁漆黑清亮,不过也早已被磨灭掉了灵气。右边脸颊的颧骨处长了一颗小巧的黑痣。以前何芳莲带她去寺庙,算命的人说,那痣是大富大贵的象征,寓意好得很。


    寓意再好也没能改变她在家被轻视的命运,也没给她带来所谓的好运。


    这幅普普通通的长相,往人海里一放,谁也不会注意到她。


    果然,女娲偏心!


    庄晓只将内心深深的失落归结为对女娲的不满。至于其他原因,她不想去深究了。


    往事愁,欢情薄。1


    她又何必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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