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道为什么,被林仲七忽悠几句后,庄晓就将传单交给他,看着他把剩下的一叠传单卷成筒毫不犹豫地塞进了垃圾桶里,她又懊恼又羞愧。
林仲七却只是拍拍手,轻松地说,广场上的都是些老太太和学生,谁会去健身啊,别那么老实,发不完就扔了。
她确实很老实,前两天兼职的人里面就她一个人没发完传单,老板还扣了她十块钱。她还以为其他人挺厉害的,直到昨天看见另一个同事把一大叠传单扔进垃圾桶里。
从商场里的卫生间出来,庄晓跟在林仲七身后。她不知道他要带自己去哪,直到看见一个圆圈里有绿色微笑小人的标志。
一推开星巴克的门,庄晓就闻见了浓烈的咖啡味,香中带苦。环视了一眼,欧式简约风格的装修,恰到好处点缀氛围的昏暗灯光,还有周围看起来很……很高级的人。
那些西装革履的人的面前都放着一杯咖啡以及一台苹果笔记本电脑。个个都是神色肃穆的样子,噼里啪啦地工作着,时不时端起咖啡杯抿一口,动作不紧不慢,还有种触摸不到的距离。
她还是第一次来到这种能容纳这么多人的饮品店。以前在县城里,唯一能坐下人的奶茶店就是那家开了很久的避风塘。里面也不过是摆了两张小圆桌和两张黑得都快包浆的皮质沙发。不过县城里的学生们倒都挺爱去那家避风塘,点一杯几块钱的奶茶,在里面一坐就是一下午。
初中的时候,庄晓也去过一次,是被当时所谓的“朋友”带去的,其实就是让她帮忙写寒假作业,写完后都天黑了,“朋友”给她买了杯最便宜的奶茶算作感谢。
小恩小惠都让她开心不已,她拎着奶茶回属于她的“避风塘”,忍着强烈的欲望没有在路上就喝掉,因为她也想让弟弟也尝一口,结果得到的却是一顿责骂。何芳莲骂她天黑了都不回家,一天到晚在外面瞎跑,不辅导小飞的寒假作业,最后还将那杯奶茶扔了出去。
砸在地上的奶茶溅了庄晓一身,蔓延开的纹路像是她心脏碎裂的一角。
她向爸爸投去求助的目光,却只得到一句,晓晓,你不该这么晚回家。
后来,“朋友”再约庄晓去避风塘,她都拒绝了,也再也没有拐进那家店在的街道。一直到来育生前的暑假,何芳莲叫她去县百货买东西。顶着烈日的暴晒,她拎着一大袋东西,路过那条街的时候,忽然很想去避风塘买一杯奶茶。
她想尝尝到底是什么味道的。
就当做是满足当初的自己没有实现的愿望。
然而当她来到奶茶店门口时,却看见工人们正拆着避风塘的招牌,还招呼着庄晓赶快离开,别被砸到了。
尘土飞扬间,她好像听见了初中时的自己在问,庄晓,你想要什么?
你想要什么?
你想要什么?
你到底想要什么?
“你想喝什么?”
林仲七的声音如同神祗,将她脑中展开的画卷合上。
她闻声抬头,看见林仲七正靠在吧台前盯着自己,一截衬衣袖子卷到手腕处,皮肤白得像薄瓷,眼神里透露着慵懒倦意,似是瓷器上泛着的光。
又让他请客?
庄晓将手放进裤兜里,摸着了随身携带的钱包。她快步走上前:“我请你喝吧,你想喝什么呢?”
林仲七歪着头,没拒绝:“超大杯的美式吧。”
“美式?”
“嗯。”林仲七以为她是在跟自己确认,点点头。
“行,那你去那边坐一下吧。”
等林仲七走后,她长舒一口气,不知道美式是什么,反正按他说的点单就好了。收银员面带微笑地接待她,她看了一眼价格表,倒吸一口凉气。
一杯的价钱,抵得上她两天的饭钱了。
两杯的话,抵得上她一天的工资了。
庄晓咽了一口唾沫,再贵也得请,别人都请自己好几次了。
她磨磨蹭蹭地看着饮品名字不怎么直白的菜单,不像避风塘写着“珍珠奶茶”、“原味奶茶”,这上面的名字还洋里洋气的,“星冰乐”、“玛奇朵”、“卡布奇诺”……
迷失在陌生的名词里一阵后,迎着收银员的微笑,庄晓只点了一杯超大杯的美式。
这咖啡里是加了金子还是银子?她小心翼翼地端着咖啡来到林仲七桌边,见他正玩着某款手游,跟小飞玩的是同一款,里面的小人凑在一起打得热火朝天。
林仲七速战速决,点爆对面水晶后,放下手机拿起咖啡,刚要喝一口却停了下来。
“你自己怎么不点啊?”
庄晓将头靠在手臂上,面朝着窗外,装作很随意却又是漏洞百出地回答:“不……不想喝。”
她不知道美式、星冰乐、玛奇朵、卡布奇诺是什么,顶多知道个拿铁,因为喝过某款很大众的冲泡咖啡。不过那个味道闻起来像是火锅店里的香油。
她不喜欢上面的那些奇奇怪怪的名字,她也不喜欢咖啡,她只想尝尝避风塘是什么味道的。
几块钱的避风塘,就能给她带来错失已久的东西。
林仲七感觉到了她的奇怪:“你怎么了?”
“没怎么。”
“别骗我。”
他知道自己在撒谎。
庄晓收回目光,坐直身子盯着他的双眼很认真地问:“你知道避风塘吗?”
“避风塘?餐馆吗?”
显然,他们俩说的不是同一个东西。
庄晓泄了气。
“行了,我再去给你点一杯吧。”
“不用麻烦,我真的不想喝。”
“是真不想喝,还是不知道喝什么?”
她怔了怔,心思就轻而易举地被他看破了。可庄晓没觉得有多难堪,相反,在他面前,却是很轻松。
或许是因为他们本来就是两个极端世界的人,所以不怕被看穿。
庄晓将脸贴在冰冷的桌面,“林仲七,我是第一次来这里,我们那都没有这个星巴……”她想到了那只狮子王,忘了后一个字是什么。
“星巴克。”
“嗯,星巴克。”
“那你是不是想喝避风塘?”
话题跳跃得有点快,庄晓感觉猝不及防。
他到底是怎么捋顺这条逻辑线,猜到她想喝避风塘呢?
林仲七划着手机,似乎在搜寻什么,得到想要的答案后,轻轻笑了起来。
“可是现在没有避风塘,只有星巴克。”他打开咖啡杯的盖子,“你要不先将就尝一口?要是觉得还不错,你喝我这杯,我重新去点。”
她盯着中药色的液体,憋出一句:“咖啡不都是同一个味道吗?”
林仲七皱眉反驳:“那不一样的。”
“我喝雀巢都是一个样。”
“冲泡咖啡都不算是真正的咖啡。”
“好吧。”
她端着咖啡小心翼翼地抿一口,觉得每一口都是白花花的钱似的。然而那股浓浓的苦味瞬间狙击着她的味蕾,她捂着嘴想要咽下去,绝不浪费一口,却还是受不了咖啡的苦味,幸好只是一小口,她给吐在卫生纸上了。
“欸,欸,你没事吧?”
庄晓的表情是精彩万分,点评道:“比我奶奶的中药还难喝,好苦。”
“不好意思,我去点一杯甜的星冰乐给你。”
“不用。”她摆摆手。
苦的要命,那甜的肯定齁甜,她已经对星巴克有了清楚的认知。
回过神来,她看见林仲七已经端着咖啡喝了起来。
店里的音乐鼓点好像变得清晰起来,轻柔的落在她的心上,激起阵阵波澜。嘴里的苦味也似乎散去,带来一种莫名其妙的甘甜。
这是什么奇怪的感觉。
她质问自己。
-
从星巴克里出来已经是下午五点过,林仲七陪着庄晓去健身馆结账。
今天是她兼职的第四天,明天再干一天,一共能赚三百九,也不错了。
庄晓从健身馆出来后,见林仲七靠在扶手边看手机,内心像是开出了一朵小花,笑着小跑过去。
林仲七闻声抬头。
“抱歉,晚上不能跟你一起吃饭了。”
庄晓的笑容凝了一瞬,这句“一起去吃饭”呼之欲出。听他一说,立刻就憋了回去,抿嘴点点头,将失落隐藏在心里。
林仲七继续解释:“我哥们儿叫我过去找他们,我晾了他们两个小时了。”
的确,他本来是出来跟他朋友们玩滑板的,结果中途还带自己去星巴克吹空调磨时间了。
庄晓敛起心中的失落,眉眼渐渐舒展开,“那你快去找他们吧。”
道别后,她目送着他隐入匆匆人海中。
夜幕降临后,宜城涌动着另一种喧嚣。
滨江路有一家娱乐会所叫凯伦娜,算得上是宜城数一数二的快活地方,开着供各路人马消遣。
会所酒吧的舞池里,男男女女扭动着腰肢,将气氛闹得火烈。旋转的彩灯下,每个人都沉浸在醉生梦死里,靡靡而不愿醒来。
顶奢包厢内,少年少女们正玩得起劲,一边是点歌唱着,一边是将好几种酒摆在桌子上,换着花样来玩。
反正这家会所是庞景则家开的,也没人管他们。
一轮游戏下来,输了的人连罚三杯,其他人围着他又笑又叫,监督他喝得一干二净才罢休,完事儿后又接着来,酣畅淋漓才作数。
除了林仲七,他坐在角落里,将连帽衫的帽子套在头上,拉紧了帽子抽绳,只露出眼睛和鼻子,双手一揣靠在沙发上闭目养神。
要不是今天是庞景则的生日,他乐意来这种鬼地方?闹得他太阳穴直跳,早知道把滑板送给庞景则后,他就跟庄晓去肯德基。
庄晓。
他的思绪停顿了一下,慢慢睁开眼,眸光微闪,脑海里又浮现一个女孩小心翼翼又有些带刺的模样。
像只……兔子?猫?
还是毛毛虫?
此时宜城的某个小房间里,正在看书的庄晓狠狠地打了个喷嚏。
林仲七摇摇头,哪有用毛毛虫来形容一个女孩子的,自己在胡思乱想什么呢。
他复又阖上眼,祈求这帮快活神仙赶快玩开心,然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他还要送庞景则回家。
包厢的门在这时被打开。
喧闹声戛然而止,其他人的目光立刻被门口的女生吸引住。
林仲七则是雷打不会动,依旧是闭着眼,丝毫不关心又是谁来了。反正都是庞景则叫来的人,跟他有什么关系。
确实没什么关系,除非是那个人要主动来跟他攀关系。
“哇!籽宜姐姐今天打扮得真漂亮!”庞景则向来是会活跃气氛的,张开双臂走过去要拥抱齐籽宜似的,但到了她面前,他还是放下了手,热情却丝毫不减。
“就你会说。”齐籽宜笑得羞涩甜美,将一绺碎发撩至耳后,只是稍加修饰就是面若桃花,“生日快乐啊!”
“谢谢大美女!”庞景则用双手接过她送的生日礼物。
其余人跟齐籽宜简单招呼后继续玩着游戏,不过有心之人的目光却若即若离,从上到下打量着她。
一袭白裙又纯又欲,无愧于育生校花的美誉。
庞景则一边倒饮料,一边和齐籽宜说笑着,注意到了这种想入非非的目光,冷冷地横了一眼,随手抓了一件外套递给齐籽宜。
“空调开得低,怕你冷,盖着吧。”
“谢谢。”齐籽宜抿了一口饮料,歪头看了看庞景则的身后,双手捏着杯子语气懵懂地问,“林仲七呢?”
庞景则倒饮料的动作顿了顿,转头看向角落里打扮得跟个劫.匪一样的人,一动不动地睡在那,笑笑说:“那呢。”
齐籽宜顺势望去,“他怎么不跟你们一起玩啊。”
“他嫌吵。”庞景则耸耸肩,将从她腿上滑落下来的外套捡起来重新盖好,没注意这件是林仲七的。
他和林仲七买的是同款,哥俩儿关系好,穿同一条裤子都不为过。
“要我叫他过来吗?”庞景则看得出齐籽宜在想什么,挺有人情味地询问。
齐籽宜收回目光,笑着摇摇头,善解人意地说:“你去和他们玩吧,不用管我,我自己去点歌唱。”
“那行吧,有什么需要随时叫我就好。”
看着庞景则坐回人堆里,齐籽宜起身抱着外套来到林仲七身边。
许是感觉到了有人靠近,林仲七瞬间从半梦半醒的状态进入了完全清醒的状态,不过仍然闭着眼翻了一下身子,继续装睡,实际上是在警告那人别来打搅他。
齐籽宜当然不会明白,她细细端详着林仲七睡着时的模样。
一呼一吸间,长睫轻颤,如蝴蝶振翅般好看。
她看得入迷,却在林仲七猛然睁开眼时被惊了一大跳,花容失色地叫了一声。
林仲七坐了起来,解开抽绳将帽子往后一拉,随意顺了顺被压得有些塌的头发,面无表情地问她,“你想干什么?”
“我……”齐籽宜抓着外套,还没解释就被他给抢了过去。
林仲七抖了抖外套,往肩膀上一搭,居高临下地看着齐籽宜,眼底泛冷:“谁叫你拿我衣服的?”
“这……我不是故意拿的……”齐籽宜慌了神,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怎么了?”庞景则闻声走了过来,看见林仲七脸色铁青,还想多问的话立马憋了回去。
不用多问,他就知道,肯定是齐籽宜惹的。
林仲七转头看了庞景则一眼,眼神幽怨,他也不想在好朋友的生日上惹得不快,便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了句“有事先回家了”。
包厢的门打开又合上。
出了凯伦娜,呼吸到外面的新鲜空气,林仲七觉得畅快多了,连火气都消了一大半。
他瞄了一眼手机,才晚上八点,顺手清理后台,看见下午在地图上搜索过的东西。
避风塘奶茶店。
离这里还有三公里。
他拦下一辆出租车,报了街道名。
车内的广播里正放着一首粤语歌,是周柏豪的《够钟》。
“风花月似戏一场。”1
他望着窗外的掠影。
也挺想知道,她说的避风塘到底是什么味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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