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穿越快穿 > 姥爷的小饭馆[古穿今] > 37. 珍珠江米丸子1 更新
    程父是c市青云县人,在县城开了一家牛肉面馆。


    程家祖辈就是当厨子的,虽然不是什么名厨,但手艺也还不错。尤其是程家有一锅老汤,煮出的牛肉面,味道十分香浓,吃过后口齿留香,也使程家牛肉面馆在县城坡有些名气,每天都有不少人排队来吃面。


    程父为人还算踏实肯干,靠着面馆也算积累了些家业,如今买了两套房子,也供了儿子大学毕业,现在也工作了。


    他就想着再做几年,等给儿子娶了媳妇,生了孙子,他就把面馆结业或是转让。他倒是没有什么面馆传承下去的想法,面馆就是用来赚钱养家的,现在日子好过,不开了也没什么,已经做了一辈子了。


    到时儿子要是用他们看孙子,他们就帮着看两年,要是不用的话,他们就更高兴了,以后就出去走走看看,享受下生活。


    他本来盘算的挺好的,没想到事情却突然生出了变故。


    事情是这样的,前几天他跟以前一块学艺的师兄通电话,得知师兄得了个小病,动了个小手术,现在在c市医院住院呢,他就买了些水果、煲了汤打算去看看师兄。


    他家里虽然都是学厨的,但他也正经拜过其他厨艺师傅,虽说只学了几年,但师兄弟感情还算不错,听到这样的事情,自然是要去看看的。


    不过他想着儿子也在c市上班,他正好也去给儿子送些吃的用的,顺便也看看他。


    他虽然不知道儿子公司地址,但之前居委会登记时,儿子写了他单位名字,他找黄页查了查,查到那家公司电话,打电话问了地址。


    之所以没直接问儿子,嗨,不是想给那小子一个惊喜嘛。


    不过没想到惊喜没有,而是惊吓。


    惊吓的还是他。


    他先去医院看这师兄,两人说了会儿话,他就出去打了辆三轮车直奔儿子公司,谁知到了公司,前台小姑娘说没有他儿子程旭这个人。


    他当即傻眼了,说话稍微就大声了些,然后有其他人从里面来,有个叫小王的小伙子一听他儿子名字,就说:“程旭已经不在这了,被解雇了。”


    程父瞪大眼睛:“他犯什么错被解雇。”


    小王就把他拉到一边,将公司财务部换了领导,程旭这种不到一年的新人就被解雇的事说了。


    程父没想到还会有这样的事,没犯错,只是因为换了个领导就被解雇了。


    那报纸上不是说大学生是天之骄子吗?上了大学就不愁工作了呀,怎么工作还会说丢就丢。


    程父一直觉得自己干个体的才是最不保险的,没想到儿子工作也是如此。


    他一下观念被冲击的七凌八落,有些失魂落魄不知如何是好。


    小王见他这样,忙安慰了他几句,同时又纳闷道:“小程不是回家了吗?怎么叔叔你没见到吗?”


    程父当然没见到,要不然也不会走这一遭,想到儿子才开始工作不久就发生这样的事,想必好面子不想告诉家里,可儿子去哪了呢?回了县城怎么不回家呢?


    他百思不得其解,这时小王又说:“叔叔,小程走时只拿了他一些必须的东西,他还有许多东西还在宿舍呢,你要是方便能不能帮他拿走,宿舍现在已经住进别人了,东西多的放不开。”


    于是程父便拎着自己带的吃的,跟小王去拿儿子留下的东西。


    那些东西用一个大行了箱和一个大包袱皮包着,包袱皮够大,但东西也够多,上头几本书露出封皮,其中一本蓝色封皮的本子在程父提父包袱的时候掉了出来。


    程父忙蹲身去捡,本子散落露出摊在地上,露出儿子的笔迹,他好奇看了两眼,原来这是一本日记。


    说日记其实也不算,因为里头记的都是一些儿子去哪哪吃饭,吃了什么东西及对菜品的一些品评。


    例如有一篇写道:某年某月某日,一时心血来潮去了一家听闻许久的小饭庄吃饭,听说那里的冬瓜粉丝汤有些名气,于是点了来尝尝,尝过后果然很好喝,和家里的牛肉汤是不一样的味道,汤里加了瑶柱和海米,喝起来非常的鲜香,冬瓜片切的非常薄,炖的很入味,粉丝软而不烂,吃起来也是有些嚼头的。


    然后记下这些,他还在下头写了一堆小字,原来是他自己回来用电锅在宿舍里煮了这个冬瓜粉丝汤来试,记下了自己做的优缺点。


    儿子个本子里记的都是这些,有去小饭店吃些普通的菜品,简单的香菇油菜,就算味道一般,他也要写下几行字。


    本子大概几百页,挺厚的一本,被他密密麻麻记下许多东西,简直快成一本c城饮食鉴赏录了,而这样的本子在包袱里要有四五本。


    程父边看边拧起了眉头,儿子居然是个吃货。


    这时小王看他正看这些本子,就说道:“小程很喜欢美食,发了工资就跑去发掘美食,整个c市都快被他吃遍了,我问他将来是不是想当个美食家,他说不是,他想当个厨师。”


    程父诧异看了看小王。


    他也想起儿子小时候,大概几岁他忘记了,那是夏日的一天,酷暑难当,他在闷热的厨房里忙活,汗珠子不住的从额头滚下来,身上的衣裳都要湿透,他搭了条湿毛巾时不时就要擦下汗,一会儿功夫毛巾就又热又难闻。


    儿子从幼儿园回来看到了,就拿了条沾了冰水的湿毛巾,给他换下他那条热毛巾,让他能稍微感受下凉爽。


    而后儿子时不时就要给他换一下。


    以前每年夏天,他都要中暑一两回,可那个夏天他一次也没中暑。


    他记得那天儿子边换毛巾,边跟他说:“爸爸,等我长大也当厨师帮你啊,到时你就不用那么辛苦了。”


    他听了觉得窝心的同时,却摇头道:“不行啊,当厨师太辛苦了,你以后好好读书,将来考个大学回来,爸爸才高兴。”


    儿子大大眼里满是疑惑,可能不明白大学是什么,但还是点了点头。


    他一直以为儿子当时只是觉得他辛苦,所以萌生这样的想法。


    却没想到儿子是直的喜欢学厨吗?


    看到这些本子,他疑惑了。


    可是他当时对儿子那么说,并不只是因为辛苦,而是儿子打小就瘦瘦小小的,身体不怎么好,哪里适合学厨。


    而且慢慢他还发现,儿子对厨艺这道其实没什么天赋,别的不说,就说他记的这个本子,吃完人家饭店的菜回来自己做,都是失败的多成功的少。


    他拎着东西回来想了一路,儿子这些天还是每周打电话回来,估计是在外头又找了工作。


    可他才知道,原来大学生也不一定能有个体面而稳定的工作。


    儿子又对厨艺这么感兴趣,那还不如把儿子叫回来,他亲自教他厨艺,就算没什么天赋,家里店铺的面也不难学,多练练总能学会的。


    到时候也不怕再失业了。


    下定决心后,儿子这周末再打电话回来,他就直接问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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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早,林志刚看程旭做事有些心不在焉,以为他没睡好,就不让他在前头收钱,而是道:“你去厨房看看,新品做好没?”


    “好的。”程旭放下后中活去了后厨。


    厨房里,海连敬正在做珍珠丸子。


    丸子是用猪肉搓成丸子,外头粘上江米上锅蒸制的小吃。这菜是湖省那边经典名菜,年节宴席经常能在餐桌上看到。


    珍珠丸子,又叫珍珠江米丸子,蓑衣丸子。是用三分肥七分瘦的猪肉,切成略带颗粒,黄豆大小的肉粒,搓成一个个小丸子,然后外头裹的糯米。


    糯米在这边多叫江米,米粒偏细长一些,裹上肉丸蒸好后,外表晶莹剔透,米粒一粒粒支棱着,如同给肉丸穿上一件蓑衣,所以又叫蓑衣丸子。


    这道菜糯香甘醇、肉质细腻爽滑,肉馅中还加入荸荠提升爽脆的口感,蒸前还在粘好江米的丸子上放上切好的火腿丁和咸蛋黄丁点缀,卖相倒也如同一个个小刺猬头顶上红的黄的花点,很是可爱,应该是比较受小孩子喜欢的。


    程旭进来的时候,珍珠江米丸子已经蒸好,只需要再焖几分钟就可以出锅了。


    此时江米的香浓味已经从蒸笼里慢慢渗了出来,整个厨房出弥漫着香糯气。


    程旭暂时忘了被亲爹抓包的郁闷,香味狠狠把他吸引住,不自觉咽了咽口水。


    过了几分钟,海连敬掀开盖子,让他尝一尝味道:“那边有酱汁,你夹一个尝尝好不好吃。”


    在饭馆工作就是有这样的好处,好吃的东西总是能先尝到。


    程旭拿了双筷子,夹了一个珍珠江米丸子,丸子被夹起时,筷子稍稍陷进丸子里,但又很快回弹,可以感受到丸子十分软弹。


    边上有两碟调好的酱汁,一碟是红色的加了蕃茄调色的酸甜汁,另一碟则是香葱偏咸鲜的酱汁。


    本地人口味偏重,主食多喜欢咸味的较多,而糯米在本地多以甜口为主要做法,像八宝粥豆沙汤圆粽子等,所以海连敬为照顾大众口味,做了两款不同酱汁。


    程旭就先蘸了葱香味的酱汁,入口丸子果然非常软弹,肉质松软紧致,可以感到到有些肉粒的感觉,配上酱汁,葱香味、糯米香味、肉香回在口中回荡。


    这个味道很适合他胃口,又是香米又是肉,一口下去很是满足。


    他又夹了一个蘸了酸甜汁,糯米沾是酸酸甜甜的味道,刚入口像是在吃一道甜口,酸甜香糯十分开胃,然而接下肉汁迸溅,又感觉在吃一道肉菜,两种味道本来很是矛盾,但混在一起却一点也没有打架,肉香中带着甜糯,糯香中又裹着肉香,滋味十分独特。


    程旭越嚼越香,简直把什么烦心事都忘了。


    “行了,吃两个得了,再叫客人没的吃了。”海连敬出言提醒。


    程旭回神,看到笼屉上本来应该有十个丸子,居然被他吃掉了八个,笼里仅剩两个,满当当变得空荡荡。


    瞬间老脸就是一红,有些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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