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穿越快穿 > 娓娓 > 11、第 11 章
    六点半的时候,体育馆外正式开始检票。林娓和喻闻景合群地跟着大部队排队等着入场。


    周边都是来观看的粉丝,手上或多或少拿着装备。有的粉丝手上拿着配置优良的相机,有的准备了荧光棒,只有林娓和喻闻景两人双手空空,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虽然乐队的粉丝比不上那些明星,但大多都是死忠粉,从乐队开始就喜欢到现在,所以大多粉丝已经互相认识,趁着排队的功夫开始交流起来。


    林娓也察觉到这个小细节,抬起头悄悄和喻闻景说:“我们好像忘记买荧光棒和应援手幅了。”


    刚才两人虽然兴奋地逛了一路,但除了发箍以外,什么都没有买,现在才想起荧光棒这些似乎是看演唱会的必要产品。


    林娓头上还戴着那个喻闻景给她买的发箍,凑近的时候,耳朵不经意地戳到了喻闻景的脖颈。


    耳朵是毛绒质地的玩具,触碰到柔软皮肤时,有点痒,但喻闻景没有躲开。他看了一眼前面女生的荧光棒,说:“嗯,下次我会记得。”


    林娓精准地抓住重点。她抬起头望着喻闻景,眼里散发出来的光让人无法忽视:“下次还是我们一起吗?”


    话语中透露着小心翼翼的试探和期待。


    喻闻景想了一下,没把话说得太死,反而把决定权交给了林娓:“如果你愿意的话。”


    如果你愿意,下次还是我们一起。


    林娓笑得更开心了,但还端着姿态,没有立马答应:“那我考虑一下。”


    语气里全是傲娇。


    检票的速度很快,两人交流的时候就已经轮到喻闻景和林娓。检过票后,他们就跟着工作人员提示进入体育馆找位置。


    七点一到,舞台中央突然爆发出一道白光向四处散开,乐队的四人从升降台上出现。舞台的音响开始播放金属摇滚乐,把现场的气氛一下推到顶点。


    林娓和喻闻景周围的粉丝开始举着手欢呼,甚至有激动的粉丝已经站了起来尖叫。


    林娓没被突如其来的摇滚乐吓到,倒是被周围粉丝的模样吓了一跳。她主动朝和身边的喻闻景靠近,用手挡在嘴边,小声问:“我第一次看演唱会,是需要我们一起互动吗?”


    在一群配合的粉丝中,她和喻闻景混在其中就像是两个不合群的外族人群。


    这个问题对于喻闻景来说比处理上亿的合同还要难。


    他皱着眉头,看了看周围举着荧光棒,跟着节奏挥舞的粉丝,不确定地回复:“也许吧。”


    林娓表情更为难了。


    她喜欢玫瑰乐队那一年里,乐队刚出道,唱的都是抒情音乐。也是凑巧,在林娓高三的时候,乐队在机缘巧合下改了风格,走摇滚风,反倒火了。之后的专辑里更多的都是重金属摇滚乐。


    虽然下午在车上,林娓有临时补课,把近两年乐队的歌都听了一遍。但歌曲太多,她大多都是听一个旋律,只记住部分歌曲,其他都忘得差不多了。


    这首歌她甚至都没有印象下午有没有听过。


    林娓下意识看了一眼喻闻景。


    在这个环境下,喻闻景依然正襟危坐,而他的左手正无意识地抚摸着右手上的手串,似乎十分不适应这样的场合,但良好的修养却让他没有发出任何不满,只是平静地接受。


    她忽然后悔拉着喻闻景陪她一起看演唱会。


    林娓眼神太过于炙热,让人想不注意都难。喻闻景偏头看向她,声音平和地询问道:“怎么一直看我?”


    “是不是太吵了啊?”林娓小心翼翼的询问。想了想,她又补充:“如果你不喜欢的话,我们先出去吧。”


    喻闻景摸手串的动作一顿。


    “没关系。”他没有否认林娓的第一句话,而是问:“你喜欢吗?”


    喜欢吗?


    林娓反问自己。得到的答案好像并不是喜欢。


    其实这场演唱会和她想象中高二应该去的那一场不太同。最重要的是,从进入演唱会,看到玫瑰乐队里从主唱再到贝斯手没有一个人离开,还在舞台上唱着他们喜欢的歌曲那一刻起,她就已经释怀。


    “要不我们还是走吧。”说着,林娓准备起身就被喻闻景抓住了手腕。


    “再等等。”


    喻闻景的声音不大,甚至和台上喧嚣的音乐声比起来,算得上是微弱,可他好像就是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可以让林娓方才还凌乱的心瞬间变得平静起来。


    为了今晚的演唱会,林娓精心挑了一条碎花小裙子,又化了适合的妆容。可她千算万算却忘记体院馆内有空调,裸露在外面的胳膊甚至有些冰冷,但喻闻景的掌心是温热的。


    当喻闻景微热的掌心贴在她冰凉的胳膊上时,让人忍不住想要不断摄取他的温度,想要和他贴近。


    喻闻景见林娓还保持着起身的姿势,温柔的劝说:“那天你和我说你特别喜欢他们的《吻》,今天下午还给我唱了。现在我们已经坐在这儿,你就不想亲耳听一听他们唱吗?”


    其实在喻闻景在说出“再等等”的时候,林娓就已经打消了离开的想法,全部心思都在喻闻景握着她胳膊的那只手上。


    现在倒是回过神来,有些期待喻闻景描述的那副场景。


    她身子后倾,慵懒地靠回了靠椅的位置:“主要是怕你不喜欢。”


    喻闻景见状,松开了握着林娓的那只手,语气很轻:“你喜欢就好。”


    林娓注视着喻闻景,很轻地说了四个字:“我很喜欢。”


    喻闻景神色一怔。


    林娓说这四个字的时候,神色认真,眼神里蕴含着其他情绪。让他误以为林娓这句喜欢并不是在说乐队,而是对他说的。


    可林娓说完这句话后就转过头去看舞台,让人猜不透她到底是什么意思。


    在喻闻景和林娓聊天之际,台上的演出已经结束。乐队的主唱开始如同老朋友一样欢迎着来观看演唱会的每一个人,简单聊了几句后才开始下一首歌曲。


    大约是为了照顾每一个受众,下一首歌曲虽然还是林娓没有听过的,但节奏不似刚才那样欢脱,变得缓慢起来。


    林娓观察着台上乐队每一个人,努力把自己代入到高一时的状态,但没办法做到,只能把它当做一场普通的演唱会。


    每唱完几首歌,主唱就会停下来休息一会儿,有时候是和粉丝聊聊天,有时候是把舞台让出来,给其他成员solo的机会。粉丝也给面子,每次有人solo表演,粉丝都会在下面让他们再来一首。


    随着演唱会的进行,林娓也从最开始的拘谨变得放松起来。甚至会在听到自己以前喜欢的歌曲时,激动地抓着喻闻景一起跟着节奏摇晃。


    喻闻景虽然面上震惊于林娓的动作,但并没有反抗,一脸无奈地任由着林娓胡来。


    演唱会一直到晚上快十一点才结束。经历长时间的呐喊,每个人应该疲惫才对,但在座的每一个人都表现得异常兴奋。直到乐队说要结束的时候,粉丝还高喊着让他们不要离开。


    “别走。”


    “安可。”


    “安可。”


    最开始只有一两道突兀的声音在叫喊。到后面,声音越来越大,大家都整齐地叫喊“安可。”


    林娓和喻闻景第一次经历这种场合,不明所以地互相望着,不确定要不要离开。直到舞台上再次出现玫瑰乐队的身影。


    主唱拿着话筒,语气有些无奈:“最后一首。唱完这首真的要走了。场地的延长费用太高,我们真没钱继续。”


    台下粉丝很不给面子地笑出了声,但嘴上还是叫着“好。”


    主唱笑了一下,冲音响师抬了抬下巴。很快一道熟悉的前调声响起。


    这首歌,喻闻景也会,恰好是下午在林娓在车上哼唱的那首——《吻》


    歌曲的前调温柔缠绵再配上主唱略微嘶哑的声音,让体育馆一下安静下来,只想让人静静欣赏。


    到高.潮的时候,不少粉丝都跟着主唱的声音一同哼了出来。林娓也不例外。


    时隔这么多年,林娓依然记得每一句歌词。她嘴里清唱着歌词,目光认真地盯着台上的乐队,倒真有一种回到高二,去参加演唱会的错觉。


    她神色认真却忽略了旁边那道专注地目光。


    从最后那首歌开始,喻闻景的目光自始至终都在林娓身上。


    可能林娓自己都没有发现,她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或者探讨着喜欢的话题时,生动又鲜活,周围的一切事物都比不上她更有吸引力。


    喻闻景身居高位,习惯了周围一成不变,严谨的生活,也擅长看穿每个人的假面具,反而更容易被这样的林娓所吸引。


    一首歌曲的时间有限,等到歌曲结束的时候,粉丝还沉浸在主唱的声音中没有回过神。主唱却带着众人和台下的听众挥了挥手,如同老朋友般和听众告别:“希望我们明年再见。”


    明明是一句很平常的结束话语,但林娓心里却像被揪了一下,不自觉地看向喻闻景。


    这些天一直没有考虑的问题在此刻全部涌了心头。


    现在已经没有人会管束她追喜欢的乐队,明年她可以约上其他人一起去看乐队的演唱会。


    可她和喻先生不过是萍水相逢,等她回到安城,还会和喻先生再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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