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穿越快穿 > 与沈教授的同居日常 > 21、何谓优雅
    下班后,余想去超市进购食材。


    昨晚沈教授帮了他那么大的忙,余想要好好谢谢他。可惜他经费吃紧,买不来什么贵重的礼物。想来想去,只有做一桌好菜款待沈教授了。


    余想构思了很多种方案,但是拿不定主意,最终决定来超市逛逛,看看有什么新鲜的食材,再决定到底做什么吃。


    超市里各个食品区琳琅满目,看得余想眼花缭乱。


    “瞧一瞧看一看了啊,上好的……”


    一个柜台响起叫卖声,余想被吸引过去一看:这也太适合沈教授了吧?


    就它了!


    买好食材,回家直播做饭。今日的料理卖相极佳,直播间观众直呼馋哭了。


    粉丝们都喜欢,那沈教授应该也会喜欢的吧?


    余想不免有些期待和踌躇满志。


    可惜绿老师依然没上线。


    可能,大佬真的对我下头了吧。


    余想有些沮丧地想。


    ·


    其实沈识律不看直播,一来是工作时间、不好摸鱼,二来提前知道了晚上吃啥、未免少些趣味。所以,他不再刷礼物,也不再指定菜品,而是选择晚上休息时间看回放。


    当余想把饭菜摆上桌,沈识律也按时回家了,带着一捧白玫瑰花束。


    “沈教授工作辛苦了!”余想暗叹这位教授姐姐竟如此锲而不舍,但对此没有表现出任何情绪,自然地接过花束,扬起一个灿烂的笑脸,“饭菜已经做好哦,我先去把花插好~”


    “嗯。”沈识律笑了笑,如冰雪初融。


    餐桌上摆放着今晚的菜肴:蚝油生菜、凉拌三丝,还有一道口蘑豆腐汤。而主菜却盖了起来,颇有些神秘,更加引人好奇。


    余想很快适应了一起用餐这回事,毕竟这里以前也是他自己的家。不同于第一次的小心翼翼,很自然地坐在沈识律对面。


    沈识律喜欢余想这种变化:他希望小朋友能够放轻松,多一点随性,少一点拘谨。


    “沈教授,昨晚多亏有您,我才能得救。今晚这顿饭,是我特意做来答谢您的!”余想真诚而热切地望着他,琥珀色的眸子一眼望得到底。


    “举手之劳,小鱼不必如此客气。不过……”沈识律微笑,“我还蛮期待的,在玄关就闻到了香味。”


    “嘻嘻……”余想伸手去揭开盖子,蓦地眸光一动,又收回了手,颇有些俏皮地朝沈识律眨眨眼睛,“会是什么呢,沈教授要不要猜一猜?”


    沈识律玩味地弯起唇角,略一思考:“红烧鱼?”


    “嗯……不是哦~”


    “酸菜鱼?”


    余想摇头:“也不是。”


    “鱼头汤?”


    “很可惜,都不是。”余想笑得眼儿弯弯,“沈教授您猜错了呢。”


    原来沈教授喜欢吃红烧鱼、酸菜鱼和鱼头汤,记下了。


    这么爱吃鱼,沈教授的元神是只猫无疑了!


    而这种小心思怎么躲得过沈识律的眼睛?看到他几分狡黠的笑容,沈识律便猜到了他的用意:小朋友也学会套路了。


    “揭晓答案咯!”余想轻轻揭开盖子,浓郁的香味扑鼻而来。


    盛在砂锅里的,是剁成大块的猪蹄,在厨师的精心烧制下,呈现出一种鲜艳的红褐色,又有几分剔透。皮肉饱满肥厚,颤颤巍巍的,仿佛是胶原蛋白急于证明自己的存在,散发着袅袅热气。仔细一看,猪蹄底下还握着一颗颗鹌鹑蛋,在汤汁中浸淫许久,同样泛着诱人的色泽。


    做法虽然普通,但能造成直给的美味冲击。


    “是红烧猪蹄哦!”余想笑眯眯地说,“俗话说得好,吃哪补哪。沈教授昨晚辛苦了,一定要好好补一补。”


    说完,自觉主动地给沈识律夹了最大的那一只。


    “……小鱼有心了。”


    说实话,沈识律对猪蹄并不热衷,甚至可以说不喜欢。


    不是因为味道或者口感,只是因为……不优雅。


    小时候,妹妹听说胶原蛋白可以美容,因此对猪蹄情有独钟,饭桌上抓起来就啃,吃完嘴唇一圈都是酱汁,还喜欢挥舞她油乎乎的小手。每当这时,沈识律就一脸嫌弃地在旁边看着:真是不优雅。


    因此,从小到大,沈识律家经常做猪蹄,但他自己却没怎么吃过。


    然而,眼下余想“特地”做了这么一大锅“感谢”自己,满心期待自己的反馈……


    躲不掉了呢。


    沈识律不失礼貌地笑了笑:“那……我开动了?”


    “嗯嗯!”余想睁大眼珠,注视着他的动作。


    “……”沈识律尽可能维持着优雅,品尝这只爱意满满的猪蹄。


    然后优雅的动作微微一顿。


    怎么会。


    肉类的口感,怎么可以如此丝滑?


    触之脱骨,入口即化,让人不禁怀疑,猪蹄是不是一种液体。虽然烧得软烂,但一点不腻,还保留着胶原蛋白该有的弹性,尤其是肉皮底下的蹄筋,口感q弹有嚼劲,让人停不了口。


    味道更是一绝。


    五香的调味料,并非单一的咸味,将猪肉的肥美鲜香充分激发出来。


    丰富的口感和富有层次感的味道,带来千变万化的味觉体验,仿佛在口腔里演奏一出劲爆的摇滚乐,无人不为之着迷。


    ……真香。


    沈识律没有说话,但单看那全情投入的表情,余想就知道他很喜欢,内心感到莫大的鼓舞和满足。


    果然应了那句老话,对一个厨师最大的肯定,就是把饭菜吃光。沈识律的每一句夸奖和每一次咀嚼,竟然比绿老师成千上万的打赏还要让余想开心……


    我果然是个朝秦暮楚的人啊quq


    猪蹄吃得差不多了,余想又用汤勺舀了几颗蛋:“沈教授,您再尝尝这个鹌鹑蛋,可入味了,蛋黄都是咸汁汁的!”


    蛋煮得很嫩,又因汤汁的渗透多了几分弹性。蛋黄果然入味,有些沙沙的口感,自身的味道与猪肉的咸香糅合在一起,可以说是越嚼越香。


    “还有这个汤,可下饭了,拌着米饭吃,我能吃三碗!沈教授您一定没这么吃过吧?我给您演示一下!”


    “……好。”


    菜汤拌米饭,沈识律认为最不优雅的吃法之最。


    然而,眼前的男孩一脸认真地舀起一勺汤汁,浇在米饭上,接着握着勺子搅拌均匀,将白玉白晶莹的米粒染成漂亮的琥珀色,一口下去,餍足和幸福感快从眼里溢出来了……


    一切一切,让沈识律改变了长久以来的刻板观念。


    与享受美食的快乐相比,繁冗无趣的礼仪又算得了什么?


    美味,才是最大的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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