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穿越快穿 > 本能宠爱 > 12、第 12 章
    小升初,曾经的同学大洗牌。


    林可絮情感发达泪腺还低,六年级毕业典礼的时候还哭了一鼻子,他这一哭,那些女生就绷不住了,也跟着哭,男生见女生哭了也不好干看着,索性跟着一块哭,全班哭作一团,老师打不过就加入,也配合的掉了两颗小金豆。


    顾行从来都是学霸,从一年级开始,成绩一直是全年级第一。而林可絮也不拉垮,成绩稳定在全班前五,二人顺顺利利进了市重点中学。


    至于谢家兄弟嘛……


    谢思危成绩一向很好,用不着父母操心,可他亲哥跟他长的一模一样,智商却天差地别,这孩子不笨,就是不把心思用在读书学习上,导致成绩惨不忍睹。


    幸亏谢家有钱,特意买了附近学区房,送俩孩子同校同班了。


    唯一可惜的是张狂,没能进入同一所中学,遗憾得很。


    不过大家都住一个小区,平日里经常见面,恨不得搁家里喊一嗓子,对方都能在对面楼朝你挥手。


    说起林可絮和顾行小学期间,那也是惊天动地的。


    譬如说,在陈梅粥铺最醒目位置的墙壁上,张贴着林可絮11岁时受邀音乐会演出的海报。


    再譬如,收银台上放了多年的金蟾被换下,取而代之的是林可絮的小提琴奖杯。


    陈梅喜欢得紧,每天都要擦好几遍。


    而顾行这边也不落下风,他所获得的奖状被陈梅特意找人拿镜框裱了起来,带着浓烈显摆的意味摆在店里醒目的地方。


    那上面有作文大奖,有无数个年级第一,还有一个比较特殊,是《全国少年儿童美术作品大赛》的奖项。


    这奖获得相当意外。


    起因是陈梅给孩子收拾卧室,无意间翻出一张画,画的内容是一个小孩挥舞着仙女棒烟花,眼底倒映着溢彩流光,身后是迷人的夜空,和遥远朦胧的万家灯火。


    陈梅哪来的艺术细胞,就单纯觉得这画挺好看的。


    于是在某天拿着跟亲戚邻居显摆,结果就打开了新世界大门,经人提点,报名参赛。


    莫非我儿子竟是个伟大的艺术家?


    陈梅想着想着直接笑出了声。


    达芬奇再世,齐白石再临?


    陈梅笑的合不拢嘴,美的不知东南西北,拿着鸡毛掸子把镜框扫了又扫,把奖杯擦了又擦。


    托这俩孩子的福,原本生意平平的铺子日渐高升。


    因为电视台来采访,街里街坊都来围观,邻居们为了上镜开始七嘴八舌的抢话说,说着说着就演变成了吃梅姨的粥,孩子会变聪明。


    这话可捅了马蜂窝了!


    一夜之间,无数家长横跨北京城带孩子来喝粥,就指望再出个屠榜杀手、音乐天才什么的。


    “可可,都说了不用来店里帮忙,又不是忙不过来,赶紧上学去别迟到了——哎呀,你看看你看看!蹦到油点子了吧?”陈梅扒拉林可絮的短袖,又开始絮叨,“你这双手是艺术家的手,别鼓捣这汤汤水水油腻腻的。”


    少年的手白皙修长,骨节分明,精美的如同博物馆里的艺术品。


    陈梅觉得这手跟那些明星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天生搞艺术的,以后再拉小提琴,咔擦,满手老茧还裂口,像什么话啊!


    “小行来了,婶婶,我们上学去了。”


    林可絮拽来校服外套穿上,小跑出门,往自行车后座一坐。


    陈梅:“慢点!”


    一踩脚蹬,自行车流畅的滑出去,滑到路口的煎饼摊前,顾行轻轻拉闸放缓车速,林可絮默契的扬手,照着谢居安后背拍一下,拍的他一个踉跄差点掉谢思危怀里。


    “你只有十分钟!”林可絮的声音扬长而去。


    谢居安一愣,一看腕表,“卧槽”两个字涌上喉咙:“老板,两个蛋三根肠四勺辣椒,快快快!”


    十三四岁的男孩子,正是花骨朵刚刚绽放的美好年华。褪去了儿童的稚嫩,骨骼逐渐长开,劲瘦又单薄,脸上还保留着婴儿肥,帅气又不失可爱。


    林可絮是倒坐着的,拿顾行宽大结实的后背当椅背靠。阳光泼在脸上暖乎乎的,脚下是不断被甩在远处的柏油路,以及同班同学。


    那些同学原本还有说有笑溜溜达达的走,一看见林可絮,全都变了脸色,插上飞毛腿开始千米狂奔!


    怪就怪林可絮名声在外,是老师眼中的好帮手,班级里的好干部,从小学二年级到初中二年级,年复一年的纪律委员,到学校第一件事就是往教室门口一站,抓迟到。


    如今上初中顾行被任命为班长,这俩人更是横行霸道鱼肉班里,谁违法犯忌了,先被林可絮逮住教训一顿,记住,这种时候最好乖乖认错,该罚站罚站,该抄书抄书,完事之后呢最好再卖个乖,保证再也不犯。


    否则,你就等着接受班长大人兼林可絮“亲哥”的老虎凳辣椒水吧!


    班里的同学都知道这两人关系有多铁,说句亲兄弟也不过如此,至少那对双胞胎明争暗斗的时候,这两人可是如胶似漆相亲相爱。


    同窗快八年了,谢居安还没见他们红过脸吵过架闹过别扭。


    有道是好的不灵坏的灵,谢居安今天才一边啃煎饼一边寻思这事儿,两天后竟成真了。


    这事儿要从那个叫康希的插班生说起。


    这日林可絮坚守岗位,全班除了踩着点踏进教室的谢居安以外没有迟到的。


    上课铃响后,班主任进教室,后面跟着一个戴眼镜的小男生。


    瘦瘦小小的,安安静静的,呆呆木木的。


    他长得不丑,如果不戴眼镜没准是个清秀白净的帅哥,只不过他高度近视,眼镜一摘三米外人畜不分。


    新同学想融入班里很不容易,况且每个班都有自己的小团体,这很正常,班里学生那么多,不可能都玩到一起去,渐渐地就跟脾性相投的人抱团。而康希被眼镜耽误了颜值,人也蔫了吧唧呆呆的,没人乐意搭理他。


    林可絮一看这可不行。


    身为班干部,挺身而出照顾新同学的心情,这是必须的!


    于是每到课间时分,林可絮直接把顾行扔到一旁,屁颠屁颠的投入新欢……啊不是。是新同学身心健康的大任!


    康希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全班整齐划一的“孤立”他,这会儿突然有个热情交友的林可絮,他差点喜极而泣,很快二人就打成一片,同进同出,你送我可乐,我送你辣条。


    “诶!”谢居安嘚嘚瑟瑟的拍顾行肩膀,“竹马打不过天降啊!”


    顾行脸色一沉。


    啪。


    铅笔芯绷断了,在素描本上留下突兀的印记。


    对危险一无所知的林可絮哼着歌一蹦一跳的回来了。


    快乐脚。


    是指高兴时双腿和双脚一起摆动或颤动。


    人的腿最能反应人的心理,若非心情特别轻松愉悦的时候,人是不可能又蹦又跳走路的。


    顾行换一根铅笔,纸笔摩擦,发出“沙沙”声响。


    上了初中,他们变成了同桌。


    林可絮坐到顾行身旁,先往他画本上瞅了瞅,笑着问:“你在画什么呀?”


    顾行不理人。


    林可絮知道他画画的时候喜欢安静,于是不再碎嘴子,自己找了点乐子干。


    过了几分钟,顾行停下画笔。


    林可絮瞬间注意到他“下班了”,忙不迭要道:“给我看看你的画。”


    欣赏顾行的画作,也是林可絮的乐趣之一。


    以前的顾行不用他说,画完第一件事就是拿来给他欣赏,偏偏这回顾行当着林可絮的面,直接把素描本塞书桌堂里了。


    林可絮:“???”


    顾行起身就走。


    林可絮更蒙了。


    眼瞅着顾行离开教室,林可絮干脆自己去拿素描本。


    不让我看我偏要看!


    画上的是林可絮在音乐课上拉小提琴的身影。


    画的真像。


    林可絮满意了,把本子放回原位的同时,还用手轻轻拍了拍,仿佛那是顾行的脑袋瓜。


    等顾行疑似从厕所回来后,林可絮毫不吝啬的一顿猛夸。


    顾行面无表情。


    林可絮傻眼了。


    不应该啊!


    顾行这人脸皮薄,每次他夸他的时候,他都会装出漫不经心的模样然后脸色绯红。


    难道夸的角度不对?


    直到上课林可絮还在耿耿于怀,把笔头咬的“嘎嘣嘎嘣”响。


    这是他从小到大的习惯,思考起来就爱咬笔头,跟啃鸡爪子似的贼上瘾。


    顾行看着看着,看不下去了:“别咬了,全是细菌。”


    林可絮喜出望外:“你终于理我了?小行你生什么气呀,我怎么了吗?”


    这话问完,林可絮如有神助,脑海中灵光一闪,恍然大悟道:“你是怪我跟康希一起玩,冷落你了吗?”


    顾行脸色冰冷,不置可否。


    林可絮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拜托,都多大了,怎么还跟小学生似的吃飞醋呀?


    林可絮正要争辩,冷不防后方同学起立:“报告老师,林可絮上课讲话,知法犯法!”


    班规森严,上课嘚啵嘚是要滚出去罚站的。


    在全班目光的注视下,林可絮从容起身,深沉的说道:“很好,也不枉我以身试验,成就全班遵守纪律的强烈意识,从我做起,共创''优秀班级''。”


    班主任:“……”


    顾行:“……”


    全班:“……”


    “我滚了,你们继续。”林可絮英勇的,身披荣光的,不畏牺牲昂首挺胸的,深藏功与名的走出了教室。


    顾行:“报告老师,我是主谋。”


    他放下课本,义无反顾的,心志坚定的,山盟海誓至死不渝的,跟着走出了教室。


    林可絮出来的时候忘记放笔了,倒也好,这会儿站在走廊上正好啃。


    啃啊啃啊啃。


    一边啃一边安慰小心眼的小屁孩。


    “是我的错,这几天我跟康希玩儿,疏忽你了,对不起嘛,别生气了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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