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仙君请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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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秋桑和施懿并没有催促他,给了他一点时间去适应。

    细想下来,其实这玉清是真的挺了不得了,一个人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孤独地度过了几万年时光,在这几万年没疯就不说了,甚至还有闲心搞事情。

    凌秋桑在心里啧啧两声,要是换他一个人在这种地方生活,别说几万年了,就算是几年,他也会疯掉的。

    他喜欢热闹,喜欢人间烟火气息。

    就好像他当初盯上施懿,抛开施懿原本足够优秀,足够吸引他之外,同样也是因为他觉得一个人的养老生活实在是太过于枯燥。

    如果有人和他一起,哪怕是躺在摇椅上晒太阳,都是美好的。

    “好了,出发吧。”玉清缓了口气,把右脸上的黑色纹路掩盖了过去,恢复正常人的模样,

    别说,还挺好看的一人,就是周身气质有些矛盾,但这却不是他的缺点,反而成了他的闪光点。

    或许,这跟他说仙魔两道双修有关系。

    凌秋桑多看了两眼,施懿侧身挡住了他的视线,“前辈是准备飞回去吗?”

    “你们飞过来用了多长时间?”

    凌秋桑注意到施懿的小动作,心底甜了几分,这人也是会吃醋的呀。

    有些意外。

    对于玉清的问题,他耸了耸肩,反手就把飞艇变出来了,能用省力的方式,干嘛还要自己费力的去呢?

    只是有些麻烦,这飞艇是双人座的,嗯……让玉清坐车顶,应该没问题吧?

    要不然就只有让他自己跟着飞了。

    玉清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他倒是没介意坐不坐车顶的问题,“如今的法宝都发展成这般模样了吗?”

    凌秋桑忍笑,“这是世间仅有,除了我,没人再有一样的东西了。”

    除非那人也是穿越的,还得跟他一样有囤货癖。

    不过目前030都没给他们发什么报告信息,应该是没有第三个外来者了。

    回去的路,大概是归心似箭,飞艇开到最高速度,一路狂奔。

    车顶上的玉清也不知道为什么,没有用法力抵挡逆风,整个人都快吹成大背头了。

    搞得凌秋桑都有点儿过意不去,中途又投喂了两次玉清。

    快到目的地的时候,凌秋桑终于把飞艇停了下来,“剩下的路,我们飞回去吧。”

    玉清这一路虽然在空中,却也见识了不少,他确实是坐井观天了,但并不代表他是个傻的。

    对此,他也没有追问,好奇心也点到为止。

    凌秋桑还挺开心,虽然他们离开之后,他们留下的bug都会被系统修复,就算是万般不合理的地方,在别人眼里都会变得合理。

    但他也并不想他们还在这里的时候,处处被人怀疑。

    “走吧。”凌秋桑指路,“直接去灵脉之巅吧,早点儿把事情解决了,早点了解心事嘛。”

    玉清没有发表什么意见,跟着他们再出出发了,越是临近灵脉之巅,越是能感受到熟悉的气息。

    熟悉到几乎和他如影随形。

    就如同,他就是它。

    两脉之巅下,还是熟悉的面孔,还是熟悉的配方,双方依旧保持着一个微妙的平衡。

    凌秋桑远远看着,他们离开这段时间,应该还行,还没出乱子,再看空中悬挂的灵珠,光芒又盛了几分。

    “小仙君回来了,你们看。”小仙徒的语气中带着激动,“他们真的回来了。”

    有史以来,唯二从虚无之地中全须全尾的出来的。

    魔徒们也崇拜星星眼,“魔尊大人不愧是天才。”

    “嗯,我们魔尊夫人也是不错的。”

    “喂,你们说什么呢?你们那魔头……明明是我们的仙君夫人。”

    “就是就是。”

    ……

    看来他们离开这段时间,双方虽然没有打架,斗嘴的情况倒是稀松平常了。

    “还有个人,那个人是谁?我怎么感受不到他的法力?”

    “长得还不比小仙君和魔尊差呀,哪家的隐世弟子?”

    “他们带个人回来干什么?”

    “也不知道小仙君他们找到怎么解决灵珠的办法了没有。”

    ……

    “找到办法了。”凌秋桑刚落地,就给大家吃了一颗强有力的定心丸。

    双方人马交头接耳。

    “真的能解决了?以后大家都可以自由修炼了吗?”

    “说真的,我想试试你们魔界的功法,想试试看能不能两道双修。”

    “可以啊,欢迎,我们魔界还是很大方的。”

    “以后大家互相交流经验啊。”

    ……

    凌秋桑听着大家的讨论,嘴角的弧度也上扬了几分。

    锦一长老,“不知这位前辈是?”

    他算是在场人里法力比较高的那种了,可他居然也看不出被小仙君带回来的这个人的法力。

    那就只能证明,这个人的法力已经高深到了一定的境界。

    凌秋桑看着玉清,“你来说?还是?你不想说的话,那就直接办正事儿。”

    玉清笑了笑,“还是直接办正事吧。”

    曾经的那些事情,史书上虽然都记载了,但普罗大众应该是将他遗忘了。

    所以他也并不想让人知道他到底是谁。

    或许有些卑劣,他是千古罪人,也愿意为自己的罪过去赎罪,哪怕是付出一切的代价,但是也允许他自私一些。

    普罗大众都以为当年的玉清已经死了,那他就不要诈尸来吓唬人了。

    就让这件事情安安静静地解决吧。

    其他几个长老尊者都有些蒙圈儿。

    “小仙君,这是什么意思?”

    凌秋桑看出来玉清不想暴露身份,也没过多的解释,“这是我们找来的前辈,他有办法解决灵珠的事情。”

    “什么办法?”

    “怎么做?需要我们帮忙吗?”

    “还需要去找仙魔两道双修的修士吗?”

    “这位前辈看起来好年轻啊,以前都没听说过。”

    “小仙君和魔尊大人都喊他前辈了,应该是很厉害的人。”

    “真的能解决吗?”

    “我怎么就不敢相信呢。一个陌生人,万一他碰了灵珠怎么办?都不知道他是哪一派的修士。”

    ……

    其实凌秋桑也想知道玉清准备怎么解决,他只知道玉清把虚无之地的灵珠带了出来。

    两个灵珠既然原本是一体的,凌秋桑可以猜到,大概是让两颗灵珠融合在一起,恢复灵珠原本的模样。

    但这灵珠到底要怎么进行融合?这才是大问题。

    玉清看起来也没有要解释的意思。

    只淡淡道:“灵珠马上要结成了,现在就是最好的时机。”

    凌秋桑和施懿对视一眼,挡住了其他想要上前继续追问的人。

    他们心里能明白,其他人必然不放心这个从没见过的人说有办法解决灵珠的问题,到现在还没做出过激的事情,也是看在他和施懿的面子上。

    但是怎么说呢,凌秋桑和施懿对于玉清一定可以解决灵珠问题这件事情,几乎是百分之九十九的信任,剩下的百分之一,留个底线。

    所以绝对不能在这种关键时刻出岔子。

    “大家冷静。”凌秋桑表情严肃,“这位前辈是我们在虚无之地里认识的,他从很多年前就开始研究灵珠的问题了,法力也很高深,所以请大家冷静。”

    施懿这边也约束好了自己的魔界众人。

    “谢了。”玉清飞身跃起,“小仙君可别忘了,等我把事情解决了,你得请我吃饭。”

    凌秋桑回应,“只要你能解决,想吃什么都给你弄来。”

    玉清脸上挂着笑意,直直地飞向灵珠的方向。

    仙魔两界的弟子都不约而同地上前了一步,脸上都写满了担忧,但是看着小仙君和魔尊都没有阻止的份上,他们还是按捺住了自己心中的疑虑。

    只能眼睁睁看着那黑衣人飞到距离灵珠只有半步之遥的地方。

    只要一伸手,那人就可以触摸到灵珠。

    灵珠的光芒璀璨,玉清端详了它许久,这才从袖里乾坤中拿出了另外一颗灰扑扑的灵珠。

    “那是什么?”有人眼尖,“怎么感觉长得跟灵珠很像。”

    “这个黑衣前辈到底要干什么?”

    “几万年都没人解决的问题,他真的能解决吗?”

    ……

    灵脉之巅下,仙魔两界的弟子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凌秋桑和施懿并肩而立,也抬着头,看着玉清和灵珠的方向。

    只见。玉清左手握着灰扑扑的灵珠,然后又伸出右手,触碰到了这颗还未完全凝结的灵珠。

    众人心中大骇!!!

    为什么他们一定要等灵珠结成之后再抢夺,因为灵珠未结成之前,蕴含着极大的杀伤力,哪怕不死,都得重伤。

    可是这个黑衣人为什么能触碰到为结成的灵珠?而且看起来好像也没有受到伤害的样子?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这个人能强大到不怕灵珠的威力了吗?他到底谁?

    再看看。

    就在玉清一手抓握一颗灵珠之时,凌秋桑其实看到了玉清的眉头紧蹙了一下,但很快又恢复了从容。

    下一刻,灵珠光芒大盛。

    是两颗灵珠都在闪耀着光芒,只是一边是金光,一边是看起来就不太吉祥的死亡光线。

    两束光线缠绕着玉清,你追我赶,似乎有些久别重逢的欢乐,也似乎在生气。

    所有人在这一刻都感受到了灵珠原来也是有意识的。

    再下一刻,玉清身上的法力大盛,修为低的修士直接被法力的余波给击退好几米远,身旁的同伴出手,这才稳住了身躯。

    有人在想,黑衣人是不是把灵珠的灵气吸走了,所以才有这么高的法力。

    但是那些法力高,活得久的长老和尊者却是看出门道了。

    那黑衣人,他是在把自己周身所有的法力都从身体里逼迫出来。

    这无异于是在自毁修为,这黑衣人到底要干什么?

    两颗灵珠似乎也感应到什么,开始疯狂吸收从玉清身上散发出来的法力。

    刚开始,两束流光还一个占据一方,渐渐地,两束流光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直到他们完全交融在一起。

    原本金色的流光,色彩变得更加沉稳了。

    一波又一波的灵气冲刷着整个灵脉之巅,直至蔓延到整个大陆。

    灵脉之巅上的修士们,顿时都感受到了神清气爽。

    凌秋桑和施懿的眸色都有些凝重,到现在,他们终于明白玉清到底要如何解决问题了。

    玉清是要把自己曾经用过的灵气全都还回来,还给灵珠。

    只有足够的法力,才能让被割裂的灵珠修复如初。

    凌秋桑和施懿无法对这样的行为评判些什么,也不会去阻止他。

    一切的因果都是因他而起,那也应他而结束。

    这是理所应当的。

    灵脉之巅的上空,两个灵珠随着玉清法力的注入,逐渐变成了虚影,如梦似幻,好似下一刻就要彻底破灭。

    但已经融合的两束流光却愈加的璀璨夺目,灵气也像是不要命似的往外喷涌,而被流光萦绕的玉清,已经看不清他的面容了,只能真真假假地看见一个虚虚的人影。

    有的修士脑子比较灵活,当即坐下,盘腿开始炼化这一股一股的庞大灵气。

    凌秋桑和施懿没有阻止他们的行为,渐渐的,原地开始修炼的人越来越多,有的人甚至在这个时候隐隐有了要突破的感觉。

    时间过去了不知道多久,流光的色彩开始减弱,而玉清的头顶正上方,出现了一颗新的灵珠。

    新的灵珠,气息祥和温暖,他像是春风细雨,像是日月光辉,他平等地滋养着天底下所有生灵。

    远处山脉原本含苞待放的花骨朵也在这个时候开始绽放。

    原本碧空如洗的天上也飘来了七彩祥云,在阳光的映射下,泛着祥瑞之光。

    山涧呦呦鹿鸣,燕雀蝴蝶开始飞舞。

    ……

    世间所有美好的景象,几乎都在此刻呈现在众人的面前。

    “这,这到底是怎么了?”

    “这才是灵珠真正的力量吗?”

    “我感觉我快要突破了。”

    “好漂亮,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所以现在灵珠的事情算是解决了吗?”

    “我们以后是不是再也不用抢夺灵珠了?我们是不是可以安心修炼了。”

    “啊啊 啊,我好高兴啊,我要去魔界找我相好的去了,嘿嘿。”

    ……

    所有人的脸上都写满了喜悦。

    就连凌秋桑和施懿也被这样的景象给震撼到了,确实是美得惊心动魄。

    “哥哥。”凌秋桑在此刻稍微感性了一下,“这么美好的景象,庆幸有你在我身边。”

    如果还是从前的孤独一人,就算看到再美的风景,无人分享,无人陪伴,那只会更孤独。

    施懿拦住凌秋桑的肩膀,不用言语,却倾尽表达自己所有的情绪。

    他也是,他也庆幸可以和桑桑并肩看这时间所有的美丽。

    玉清还闭着眼,停留在灵珠之下,拼尽了最后一丝法力,灵珠终于彻底归位。

    而他也随风而落。

    凌秋桑和施懿同时出手,接住了下落的玉清。

    一头青丝换白发,面容也白得几乎透明。

    如果不是还能感受到他胸腔的呼吸,他们都要觉得面前的人已经失去了生机。

    “这位前辈如何了?”

    仙魔两界的长老和尊者都凑了过来,他们也知道是这位前辈自曝了法力,才修补了灵珠。

    一时之间,他们都有些惭愧。

    明明这位前辈与他们素不相识,却为了他们自毁了周身的修为。

    实在是过意不去啊。

    “魔尊大人,我这里有一颗滋养的丹药,能给前辈吃吗?”魔界弟子抢先表达自己的谢意。

    仙界弟子瞪眼,可恶,魔界的动作比他们快了一步。

    但是现在也不晚,各种灵丹妙药,保命的法宝,全都送了过来。

    凌秋桑和施懿没收,他们也不知道如今这种情况,玉清还能不能用这些东西。

    刚才施懿探了玉清的脉搏,没有一丝灵力运转,法力也没了,身子的根基如同风烛残年的老人,似乎下一刻就要驾鹤西去。

    玉清在这个时候睁开了眼睛,感受了一下这世间万物,脸上露出一个笑容。

    成了。

    众人的心定下来了。

    “诸位把东西都拿回去吧。”玉清在凌秋桑和施懿的搀扶下站稳,“这是我要赎的罪,不是为了大家,是为了我自己。”

    大家都对他的话摸不着头脑。

    赎罪?什么罪?

    玉清也没过多的解释,只把目光投向了凌秋桑。

    凌秋桑会意,他叹了口气,“大家都回去吧,灵珠的事情如今已经了结了,以后再也不用每隔三百年就打一场了。”

    锦一长老和执法长老看出来这位前辈并不想接受他们的感谢,于是也就不再多说,稍微商量了一下。

    “仙君,是否要派人镇守在此处?”

    是个好问题。

    显然他们都是想到了曾经的天才修士,只是没想到那位天才就在他们面前。

    曾经有人能窃取灵珠,之后呢?会不会有第二个这样的人出现。

    “此事还需我们仙魔两界共同商议,先不急。”

    至少最近是没有人敢来冒天下之大不韪的。

    是这个道理。

    执法长老微微欠身行礼,“仙魔两界联姻的大事,前些日子,本君与魔界的执法尊者已经商量出了大致的行程。”

    魔界的执法尊者也在这个时候上前,“因为是仙魔两界第一次联姻,联姻对象还是仙君与魔尊,所以本尊者与长老商议出来的意识,大概总共要举行九九八十一天。”

    什么??????????!!!!!!

    凌秋桑咽了咽口水,什么婚要结八十一天???

    施懿也是震惊到无法言语,张了张嘴,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该说点儿什么。

    可偏偏双方长老尊者都觉得这样才对,都露出了这样才正常的表情。

    执法长老又道:“现下,灵珠的事情也已经结束了,老夫挑了几个好日子,仙君和魔尊选一选,后续的准备工作,包括礼服也不用二位操心,安心等着成婚便是。”

    执法尊者也跟着点点头,“前两天刚派人出去寻火蚕丝了,最多五日便可回来,火蚕丝织成的锦缎用来做礼服最合适不过了。”

    执法长老递上去一张条子,“这上面都是老夫和执法尊者共同挑选的好日子,不论是在魔界还是在仙界,都是顶好的吉祥日子。”

    凌秋桑接过纸条的手都在颤抖,粗略地看了一眼,最快的时间,还不到一个月了,最迟的也就两个月。

    “哥哥。”凌秋桑把这种难题交给了施懿。

    施懿接过纸条也觉得千斤重,他们家桑桑原本就是个不喜欢麻烦的人,上次结婚,十多个小时,他们家桑桑都快废了。

    这次八十一天???

    认真的???

    可是他又说不出一切从简的话,执法长老说得没错,这是仙魔两界第一次联姻,意义重大,不光是关乎两人的私情,还关乎两界和平共处的基础。

    最开始,他们决定两界联姻,不就是为了稳定双方吗?

    一时之间,两个人都有些纠结。

    就在这个时候,两人脑海里响起熟悉的声音。

    “本世界任务已完成,宿主可自行选择脱离时间。”

    凌秋桑:“……”

    施懿:“……”

    属实是没想到,系统会在这个时候判定他们的任务完成了。

    硬要说起来,他们去的这几个世界,现在这个世界是最困难的,结果没想到是最快完成的。

    是了,现在判定任务完成也没错。

    维护仙魔两界的平衡,现在最大的问题,灵珠已经彻底归位了,从此大家都能自由修炼了,他们这里联姻的消息已经传出去了,无论怎么看,双方在短时间内是不会再打架了。

    再说支线任务,两人也顺道就完成了。

    只不过,都要走了,这婚礼怎么办?

    他们什么时候走?

    婚礼前走,还是婚礼后走???

    真要再结一次婚?还是结八十一天的婚?

    想起来就是脑壳一阵发昏啊。

    凌秋桑的眼珠子转了转,然后强压下上扬的嘴角。

    他指了指纸条上最近的日期,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这个日子吧。”

    施懿刚开始还没明白,然后看着凌秋桑对他眨眼睛,明白过来之后,又被他们家桑桑的老六行为给笑到了。

    “咳,就这个时间吧。”魔尊大人面不改色,“我都听仙君的,一切按照最高规格举办。”

    第52章 仙君悠着点

    仙君和魔尊同时拍板定下的时间,双方自然没有意见,执法长老和执法尊者火急火燎地走了,开始派人准备婚礼的物品等等。

    其他弟子也逐渐散去,从此都能自由修炼了,反而不急这一时半刻的,趁着之前,他们也回家探望一下家人朋友什么的。

    灵脉之巅上,最后就只剩了玉清和凌秋桑施懿这小两口。

    玉清虽然身体机能老化了,但脑子并没有生锈。

    他本就是超脱这个世间的存在了,自然明白许多的事情。

    不过他没有心思去追寻真相。

    这不是他这个老头子该做的事情。

    “咳咳,事情解决了,小仙君什么时候请我吃饭?”

    “你想吃,什么时候都有。”凌秋桑对他的感官十分复杂,几万年的修为,说不要就不要了,修炼根基也毁了。

    拖着这残破的身子,哪怕如今灵珠归位,世界灵气充足,玉清也最多只有三年的时间了。

    玉清知道他在想什么,摆了摆手。“老夫已经活了数万年了,足够了,剩下的这些时间,老夫想再看看这个世界,多吃一点美食,自此便无憾了。”

    凌秋桑叹息一声,“先跟我回仙界吧,我住的地方,分一间房给你。”

    玉清原本想拒绝,但一想到凌秋桑还有那么多好吃的,于是也就跟着他们回了小峰。

    八大菜系,还有西式菜系,各种奶茶咖啡小点心,几乎是各类的美食应有尽有。

    玉清吃得很满足,修什么仙,人间烟火不香吗?他曾经困在执念里,到头来才发现,最质朴的,才是最美好的。

    “话说,你们二位什么时候会离开?”

    凌秋桑和施懿并不意外玉清会问出这个问题,玉清能看出来他们不是原主,这很正常,玉清本来就已经是超脱这个世界的存在了。

    魔神诶。

    这世界诞生以来,又能有几个成功飞升成神的呢?

    “你猜。”凌秋桑又开始皮了,“你要是猜对了,我再请你吃别的。”

    玉清啧了一声,他倒也不是真的关心两人什么时候会离开,虽然不知道这两个人从什么地方来,有什么目的,但他知道不属于这个地方的人迟早都会离开,

    “走之前能给我留点吃的吗?”

    凌秋桑:“……留下你也不能保存啊。”

    “这你就不用操心了。”玉清活了大几万年,现在虽然没有法力了,但法宝还是有一些的。

    只是给食物保个鲜而已。

    凌秋桑想到还剩最后一个世界了,“也行,我那还有一点儿,你要能保存的话,大部分都留给你,还能给你留点儿调料种子,给你写几个配方,够你余生挥霍了。”

    玉清心里还是有些感动了,想了想,直接把自己的袖里乾坤整改了一下,变成了一个乾坤袋。

    “这东西你们拿去吧,我也不知道里面还有些什么东西。”

    他留了一点儿,够自己的残生用了,其他的,他留着也没用,如果等他死后流落到外面,说不定又会掀起腥风血雨。

    还不如让这两个外来的小朋友,把这些东西都带走。

    凌秋桑也没跟他客气,他也能想到玉清的担忧,果断收下了玉清的赠礼,施懿自然也没有表态,一切都以他们家桑桑的意见为主。

    回小峰休养了好几天,外出的弟子们也陆陆续续地回来了,大概是要准备仙君和魔尊的结道大典,整个仙界都热闹非凡。

    听说凡间最近也热闹,哪怕是回了仙门的弟子,偶尔都还是会溜出去玩儿。

    以后能自由修炼了,那么自然的,大家也就对修炼这件事情没有那么的紧迫了。

    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如今灵力充足,恐怕普通人的寿命也能从三百岁上下再往上涨一涨了。

    “话说回来。”凌秋桑看着一大早就在研究美食的玉清,“你现在不担心灵气会被消耗干净,导致世界毁灭了吗?”

    玉清笑了笑,“每个世界大概都有每个世界的宿命,不是凭借个人力量能改变的。”

    他风光过,做过很多有意义的事情,也做过很多错事,也为了弥补自己犯下的错,付出了他曾经最看重的东西。

    世界是否毁灭?

    这大概是他活着都不可能见到的事情了,所以他都快死了,还在乎世界毁灭吗?

    往后,或许有新的天才,新的魔头来搅乱这个世界的秩序,但是跟他有什么关系?

    “玉清前辈豁达,你能想清楚,这是最好不过的了。”凌秋桑变出一把扇子给自扇了扇,“话说,你做个饭,怎么感觉像是在炼丹似的,热死我了。”

    玉清毫无形象地白了他一眼,“你什么体质,你自己不清楚吗?”

    什么体质?

    凌秋桑心头哽了一下,除了最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那几天,那时候炉鼎刚成熟,有施懿帮他缓解,确实过了几天没羞没臊的日子。

    后来不是事态紧急,忙正事去了,偶尔感觉自己身体有不对劲,他都赶紧用法术给压下去了。

    一段时间下来,他都快忘了自己还是个炉鼎体质了。

    想来,是这段时间压制得太狠了,这几天一放松下来,就直接爆发了。

    难怪他从起床开始就觉得哪儿哪儿都不太舒服了。

    刚开始还觉得是带着不耐烦了,所以才烦躁,压根儿没有反应过来。

    这玉清一提,他也木着脸啧了一声,“你是怎么知道的?”

    “见你第一眼就知道了。”玉清也以后,“不过这炉鼎似乎跟你并不是十分契合。”

    凌秋桑心道,这就是原主留个他的特征,怎么可能跟他原本的身体契合。

    他呼呼喘了两口气,“我是问,你是如何看出我是炉鼎的?”

    仙华那个死老头儿也是因为看出原主是炉鼎,才做了那么残忍的事情。

    玉清放下手里的东西,教凌秋桑念了一句口诀。

    凌秋桑照做了,然后就见到自己身上覆盖着一层薄薄的粉色光晕。

    这特么又是什么?

    “有些人天生就能看得见他人体质不同,而炉鼎体质跟普通人最大的不同就是这一层绯色光晕,万人里面也未必有一人能看见,而你的光晕更是特殊,万年难遇。”

    凌秋桑若有所思,仙华大概就是属于万里挑一的那个了。

    啧。

    虽然概率小,但也不代表以后不会有人看出来。

    “有什么办法可以遮掩这种光晕吗?”凌秋桑问。

    玉清奇怪,“你明明有高深的法力,这世界上不会有任何人是你的对手,为何还怕他人看出来?”

    强者为尊,小仙君除了身份尊贵以外,本身还是很强大的,哪怕被人知道是炉鼎,怕是也不会有人敢对他动手才对。

    凌秋桑耸肩,“不是我,是原本的小仙君,你要是有办法掩盖,他回来之后,你帮个忙吧。”

    虽然不了解原主到底是他的切片分.身,还是平行时空的自己,但他从原主的记忆里能看得出来,原主对这件事情很在意。

    玉清稍微思索了一下‘原本的小仙君’这几个字,然后点了点头,“可还有什么要交代的?”

    凌秋桑笑了笑,“我又不是人没了,还能交代什么遗言吗?到时候就知道了。”

    “准备婚礼之后离开?”玉清又好奇,“我见你与魔尊感情甚笃,必然是情深爱侣,那你们走后?”

    凌秋桑哈哈大笑,“不,我们要在婚礼的当天早上离开。”

    玉清仔细琢磨了一下他的话,然后:“”

    他也找不出形容词来形容这两人的行为。

    “不跟你说了,吃饭不用叫我们了。”凌秋桑扯了扯衣领,“我要去找我家哥哥快活去了。”

    玉清幽幽的声音从凌秋桑的身后传来:“记得设置一个隔音结界。”

    “知道啦。”

    嗖的一声,凌秋桑窜回卧室,抬手就设置好了结界。

    没事正研究玉清给他们的赠礼的施懿,一抬眼就见着他家可爱的桑桑脸色红彤彤的。

    更诱人了。

    “桑桑。”

    凌秋桑直接扑了过去,“快,哥哥,趁着我现在体质特殊,我们先疯狂一段时间。”

    施懿几乎瞬间就感受到了凌秋桑身上灼热的气息,明白是炉鼎发作了。

    “桑桑,别着急。”

    “哥哥,快点来啊。”

    “就算体质特殊,也不能肆意妄为,会受伤的。”

    “哥哥,你还行不行了?婆婆妈妈的?等我们去了下个世界,还不知道什么情况呢。”

    难不成又喝几年的汤吗?

    这不是正好,他原本想保住自己的腰和屁股,但这世界体质特殊啊,再加上,上个世界确实是素太久了。

    难得疯狂一次。

    施懿的眸色幽深,俯身吻住了那张还在叭叭叭的小嘴儿。

    室内春光旖旎。

    整整三日,这隔音结界都没被打破。

    玉清最近热衷厨艺,再次路过两人门口的时候,他也没忍住感慨了一声。

    “还是年轻好啊,有活力。”

    玉清想到自己牡丹大几万年,一时之间也有些唏嘘。

    这隔音结界能隔绝里面的声音,但是外面的声音,凌秋桑和施懿都能听见。

    但是听见了又能怎么样呢?

    屋内十八般武艺,各显神通。

    施懿头一次觉得桑桑太过于疯狂,几乎疯狂到有些难缠,疯狂到他都快招架不住了。

    这跟曾经他把桑桑做出心理阴影的三天不同啊。

    桑桑现在体质特殊,就连作案工具都用不上,完全自产自销,情到深处,床单都湿了几回了。

    而施懿,本质上他的体质是被强化过的,但他是物理强化,跟桑桑这种魔法强化,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是不同的。

    又过了两日。

    在施懿快被缠出心理阴影之前,两个来给他们量尺寸做礼服的织女救了他的命。

    凌秋桑神清气爽,走出房门的时候大摇大摆。

    显然是被滋润得不错。

    他拿出两件原主的旧衣服,“礼服看着这些衣服的尺寸做就行了。”

    织女们只当是小仙君和魔尊不喜欢被人触碰,自然没有多想,而且他们修道之人,体型很难发生变化,按照以前的尺码做,完全没有问题。

    织女们拿着数据离开了。

    玉清悠哉,提着鱼篓子回来了,这个人看起来才像是来养老的。

    “哟,终于出来了。”玉清揶揄,“还以为你们要关到成亲呢。”

    凌秋桑也不臊,“我们是年轻人嘛,你一个老头子懂什么?”

    无形中,玉清感觉自己被插了一刀。

    索性干脆不理人,去小厨房研究鱼料理去了。

    施懿收拾规整之后走出来,刚好把要进门的凌秋桑堵在了门口。

    “哥哥?”凌秋桑歪着脑袋。“你要出门嘛?”

    施懿:“……桑桑,婚礼也没几天了,我们来这里也没好好玩过,不如我们趁这几天,出去体验一下这个世界的风光。”

    凌秋桑想了想,“好哦,我去收拾东西,等等,我们还会回来吗?”

    “回。”施懿道:“魔界那边传来了消息,他们准备在灵脉之巅给我们修建住处,日后我们成婚,就住到那边去。”

    “哦。”凌秋桑若有所思,“也行。”

    东西就先不收拾了,离开之前再收拾吧。

    两人一身轻松,蹭了一顿玉清做了水煮鱼,然后拍拍屁股,出去旅游去了。

    不得不说,去了三个世界,仙侠世界的风景无疑是最好的。

    两个人做了最土游客,把相机这种东西都掏了出来,每去到一个地方,他们就停下,溜达半个小时,拍几张游客照,然后转战打卡下个地方。

    两人玩得尽兴,十分愉快,仙魔两界用千里传音找他们赶紧回去,婚礼要开始了,他们这才往回走。

    在婚礼前的晚上,两人才回了仙界。

    执法长老和执法尊者都等着了。

    “小仙君,魔尊,你们可终于回来了。”

    再不回来,明天他们都不知道去哪儿抓两个人来结婚。

    事关三界的大事,这可不能出岔子。

    凌秋桑稍微露出了一个愧疚的笑容,“本仙君同魔尊去凡间视察了,如今灵珠归位,本仙君和魔尊就想看看凡人们的生活是否发生了什么改变。”

    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啊。

    执法长老和执法尊者对二人肃然起敬。

    尽管是如此,但是婚礼的规矩却是不能改变的。

    “魔尊大人,按照规矩,您今日得回到魔界,明日吉时,从魔界出发,前往灵脉之巅下举行第一场仪式。”

    凌秋桑嗖地一下转身看着施懿,那眼神明晃晃地在说:你敢走一个试试。

    施懿:“……”他本来也没想走。

    明天一早,他们就要离开了,他也不想和桑桑分开前往下一个地方,万一离得更远了怎么办?

    他稍微琢磨了一下,“本尊会在明日一早回到魔界。”

    执法长老和执法尊者,面面相觑,

    这不符合规矩,但魔尊都亲口保证了,还有仙君一副舍不得魔尊离开的样子,他们也只能就此作罢。

    魔界的执法尊者,“那么在下便回魔界等候魔尊大人回归,切莫误了吉时。”

    施懿颔首,“必然不会。”

    送走了两位执法大佬。

    凌秋桑和施懿又找了玉清。

    玉清已经知道他们明天会离开了,对此也没有什么不舍。

    缘分就是很奇妙的,该走到尽头的时候,留不住。

    “这次可还能说说,你们还有什么要交代的?”

    凌秋桑没说什么,施懿倒是简单地说了两句,至于其他的信息,他们还是老样子,书信留个原主就好了。

    玉清拍了拍二人的肩膀,“虽不知你二人来自何处,又要去往何方,但,愿你们余生顺遂,万事大吉。”

    “也希望前辈尽情享受人生。”凌秋桑微笑,“要闲得没事儿,去凡间,把这些种子传播出去也不错,给大家的餐桌增添几分色彩。”

    玉清笑了笑,“放心便是。”

    跟玉清道别之后,两人回到房间就开始收拾他们的私人物品了。

    过来一会儿,凌秋桑不确定地问施懿,“哥哥,你说两个原主会听我们的摆布,乖乖结婚吗?”

    施懿细想了一下,“魔尊应当是不会太过于反对的。”

    从他的记忆里,魔尊其实是很想要一个平凡人生的那么一个天才。

    凌秋桑这边不是很确定,主要是想到他们没来的话,原本的剧情是小仙君在灵脉之巅的崖底,强行让魔尊帮他解了炉鼎之火。

    很是缠绵了一阵,魔尊都被人勾得心神荡漾,结果这小仙君养好伤,回到仙界就翻脸不认人了。

    这,万一明天小仙君撂挑子怎么办?

    施懿忍俊不禁,“应当是不至于,按照原剧情,两人也是你来我往的拉扯了数百年。”

    重生一次,总不能再继续做欢喜冤家吧?

    “再则,这事情不光是他们两人之间的私事儿,事关仙魔两界的和谐,他们就算不想结成道侣,也会以大局为主。”

    凌秋桑想了想,“算了,不管了,反正我们任务完成了,他们的人生,就交给他们自己去处理吧。”

    他们这次,在婚礼前离开,究竟是给两个原主助攻,还是导火索,都跟他们两个外人没有关系。

    “来来来,哥哥,东西都收拾好了吧。”凌秋桑色眯眯的对人动手动脚,“我们抓紧时间再来一次,万一下个世界又是不方便买作案工具的呢,不是又只能喝汤了。”

    施懿:“”他们桑桑的话,真的很难让他拒绝。

    这次行事匆忙,忘了设置隔音结界。

    同住在小峰里的玉清,木着脸,再次后悔没给自己留一丝法力,想给自己堵个耳朵都只能用纸团。

    天色将明,两人才赤.身.裸.体地相拥而眠,结果还不到半刻钟,两人就在虚空之中睁开了双眼。

    原主回来了。

    先睁眼的是魔尊懿。

    魔尊懿感受到纠缠在自己身上的温度,先是一惊,然后感受到熟悉又陌生的气息,这才放松下来。

    换了个姿势,看着自己怀里的小仙君。

    还是那么出尘不染,清冷高贵,宛若谪仙。

    上辈子的恩怨,上辈子就了结了,重来一次,他和小仙君是不是还能有别的可能?

    想到这,他垂首,轻轻地吻在了小仙君的眉心上。

    “哟。”凌秋桑啧啧两声,“这魔尊挺主动的嘛,看起来有戏。”

    仙君桑感受到眉心的吻,先是眉头一皱,然后睁开了那双古井无波的双眸,那双眼睛包含世间万物,漂亮极了。

    但却没有什么温度。

    凌秋桑嘶了一声,“这小仙君”

    他话都还没说完,就看见小仙君一掌朝魔尊懿打了过去。

    魔尊懿也不闪躲,抬手接下,“小仙君脾气还是这么火爆。”

    仙君桑似乎这才反应过来,再看了看两人的状态,一.丝.不.挂,头发还缠绕在了一起。

    耳根子立马红了个彻底。

    “会害羞。”施懿倒是看出门道,“这就代表,他也是在意的。”

    否则,这仙君桑刚才就会下死手了,哪是轻易能接下来的?

    魔尊懿稍微梳理了一下这段时间的宿主记忆,“小仙君,很不幸地通知你,今日是我们的结道大典。”

    这嘴也是欠的,跟施懿温润如玉的气质不太一样。

    仙君桑似乎也梳理到了这段记忆,简直哑口无言。

    他是无论如何都想不到宿主会如此大胆妄为。

    凌秋桑和施懿在暗中观察。

    魔尊懿:“小仙君上辈子宁愿与我做野鸳鸯,也不肯同我举行结道大典,如今能告诉我原因了吗?”

    仙君桑张了张嘴,“那时仙魔两界关系尴尬,如同仇敌,我身为仙君,如何能与你这魔尊结成道侣?”

    “那这次呢?”魔尊懿正色,“本尊等过你一世,重来一次,小仙君还要让我等吗?”

    仙君桑闭了闭眼,想到了上一世他们共同融合灵珠的画面。

    那人,在最后关头,撑着最后一口气,直接口无遮拦,说有下辈子的话,一定会要操.死.他。

    罢了。

    到底是自己上辈子利用了魔尊。

    “既然是结道大典,你为何还不回魔界?真要等到过了吉时,那可就晚了。”仙君桑如是说。

    魔尊懿的眼睛都亮了,扑过去就在仙君桑的脸颊上吧唧一口,“心肝儿,等我。”

    ……

    凌秋桑牙酸,“哥哥,他顶着你的脸,做这么流氓的事情,露出这么流氓的表情,我真的全身起鸡皮疙瘩。”

    施懿似乎也没想到,略微有些沉默,然后把沉默化成了叹息,“现在走吗?”

    “走走走。”凌秋桑拉住施懿的手,指挥030,“这次让我们穿得近一点儿,最好睁眼就能看见对方。”

    030没让他们失望。

    再次一睁眼,两人前胸贴后背,起起伏伏,呼哧带喘。

    第53章 哥哥带我走

    53

    凌秋桑睁眼的时候,感觉还有点儿懵逼,感觉自己的五脏六腑都快被颠出来了。

    下意识的抓紧了手上可以抓的东西。

    缓了口气,这才看清自己是骑在马背上的。

    周边都是一望无际的草原,几乎印证了风吹草低见牛羊的风光。

    再垂头看了一下自己的穿着,颇有民族气息,像是藏族或蒙古族的装扮,难不成是古代草原背景?

    再一看,自己的手腕上,居然还有一块手表。

    凌秋桑:“”一时之间,他有些凌乱,这是个什么时代背景?

    “桑桑。”

    就在这时候,身后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原来是两人同骑一匹马,在草原上驰骋,刚才凌秋桑琢磨时代背景去了,都差点儿忽略了自己身后还有个人。

    这大概是他太熟悉施懿的气息了。

    “哥哥。”凌秋桑开口就给自己灌了一嘴的风,“什么情况啊这是?”

    施懿看着远处的电线杆子,“七八十年代的草原?那我们现在是在蒙古还是在什么地方?”

    “答对啦。”030又恢复了系统的模样,“懿哥加一分,现在我们来到的确实是七八十年代,准确来说,是七九年的春末夏初。”

    凌秋桑微微皱了一下眉头,其实他也去过这个时代背景下的小世界,大同小异,但他并不太喜欢。

    这个时代的限制,简直比古代还要严格,处处受限,进城都要开条子,自由交易也危险。

    哦,对了,七九年的话,已经是改革开放之后了,现在是可以做生意了,各种限制没有那么严格了,稍微能好一些了。

    但是他看来一眼两人的穿着,都算不上很华丽,应该是很普通的身份。

    再有一点,这个时代的同性恋是违法行为,这岂不是说,他和施懿得高地下恋情了?

    凌秋桑瘪了瘪嘴,有点不高兴,以后走大街上都不能随便牵手了。

    施懿却给了他小小的安慰,“这里是草原,地广人稀,别说牵手拥抱了,桑桑如果愿意,幕天席地来一场,估计都没人能发现。”

    凌秋桑眼睛亮了亮,有亿点点刺激。

    甚至跃跃欲试,“哥哥,是不是马震也可以。”

    施懿:“桑桑,稍微正常点,你考虑过马的感受吗?”

    “啧。”凌秋桑有些无奈,扯了扯缰绳,让马停了下来。

    施懿又道:“虽然这个时代同性恋并不合法,但这个时代的人普遍比较朴素,男性勾肩搭背,他们也只会当成是兄弟之间感情好。”

    并不会想到同性恋那个方向去,除非他们身边就发生过类似的事情。

    凌秋桑也知道这个道理,“算了,来都来了,这里的风景还是很不错的,雪山,草原,质朴的民风,当成是旅行,也不是不可以,希望任务不要太难就行。”

    “仔细说说吧。”凌秋桑秉承着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反正都是最后一个小世界了。

    来了也走不了,不如先了解情况。

    030飞在他们的身边,“这里确实是草原,但不是蒙古,也不是西藏,也不是青海,是川西大草原,属于川省的,地理位置倒是跟西藏倒是有些接近了,所以这里汉民和藏民都有。”

    二人的身份也是汉民,凌秋桑是本地的牧马少年,施懿是分配下乡的知青。

    身份背景很简单。

    凌秋桑:“就这?任务呢?总不能是让我们把原主的地下恋情变成合法化吧?”

    在这一刻,他已经揣测了好几种原本的剧情线出来了,比如说两个原主相恋被抓了,或者迫于时代压力,爱而不得之类的。

    反正他算是看出来了,在这些世界里,他和施懿的原主都有那么一腿。

    别的都还好说,真要他们去挑战更改法律,那不得几十年?

    030被凌秋桑的想法吓得不轻,“不不不,任务很简单,就是弥补两人之前的遗憾。”

    凌秋桑有些疑惑的嗯了一声,“细说一下。”

    其实很简单,也十分符合这个时代的背景。

    施懿是分配下乡的知青,在这里生活了快十年了,下乡是堂哥顶替了他进厂的名额,他不得不下乡。

    他自己的父母都是已经没了,跟着大伯家生活,所以被堂哥顶替进厂的正式工名额,他也无话可说,就当是报答大伯家的收留之恩了。

    原主思想觉悟高,反正去哪里都是为国家做贡献,但是他家里还有一个年迈的奶奶,奶奶对他极好,而正是因为有奶奶在,他才不至于饿肚子。

    所以他要离开,嘴放心不下的就是奶奶了。

    奶奶也跟着大伯家生活,但大伯娘却不是个好相处的,大伯也是个耙耳朵,担心他走后,奶奶会被大伯娘欺负。

    他下乡之前,大伯娘信誓旦旦保证一定照顾好老人家,又千恩万谢说感激他把正式工名额让给堂哥,说得是一把鼻涕一把泪。

    原主那时候也还年轻,才十七岁,想着到底都是一家人,于是也就信了。

    刚开始的那几年,偶尔通信,奶奶那边都是报喜不报忧,过年还能收到奶奶给他邮的衣服。

    直到前年,他下乡的村里安装一部电话,他兴致勃勃的打电话回去,大伯家里是没有那个条件安装电话的,所以他打的是街道的电话。

    这时候基本上都这样,打个电话去固定的地方,人家帮你去叫人,然后再把电话回过来。

    原主本来也是这么想的,但接电话的人问了一句他的身份,他好歹也是那条街长大的,这条街都认识他,所以就跟他多说了一嘴,问他是不是知道奶奶住院,打电话过来问情况。

    原主那时候才知道奶奶生病了,原主心急如焚地请了假,赶回城里。

    或许是幸运的,也或许是不幸的,原主见到了重病的奶奶,而奶奶却在当夜就撒手人寰。

    奶奶年纪大了,迟早都是有那么一天的,原主只是恨自己没有在奶奶身边尽孝,如果只是如此,也就罢了。

    办完奶奶的后事,他无意间听到街坊领居闲聊,他才知道,奶奶在他走的第二个月,就被大伯一家赶到柴房去住了,还时常吃不饱饭。

    好在奶奶自己有一点裁缝手艺,帮人改衣服,缝缝补补,街坊领居也照顾她这个老婆子,所以奶奶也能养活自己,每年还能紧凑点钱,给他做两身衣服寄到他下乡的村里。

    原主当初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差点儿就崩溃了,他实在是想不通,大伯也是奶奶的亲儿子,为什么大伯要这么对待奶奶。

    而奶奶生病的事情,也不少纯粹的年老体弱,是因为奶奶常年住柴房,光线不好,大伯娘一家又舍不得电费,不让她开灯,长此以往,奶奶做针线活就把眼睛熬坏了。

    奶奶之所以突然重病,也是因为奶奶眼睛看不见,却要一大早起床给一家人做早饭,不慎摔了一跤。

    老年人摔跤,跟年轻人可不一样,结果大伯一家完全没重视。

    直到第二天邻居来拿做的衣服,才知道奶奶已经起不来床了,这才赶紧叫人送到了医院。

    可是已经迟了,如果不是原主突然间打电话回去,他连奶奶的最后一面都见不到。

    原主恨死大伯一家了,大闹了一通,还把堂哥的工作给闹没了,勉强算是出了一口恶气。

    之后,原主又回到了川西,同年的年底,高考恢复。

    原主想到奶奶临终前的话,让他有机会的话,还是要回城的,不能永远留在那个地方。

    原主成绩好,如果不是取消了高考,原主当年的成绩都能直接上清北了,留在乡村,确实埋没了人才。

    他没有什么背景关系,想要回城很难,只能通过高考,这是他唯一的出路。

    可是,原主在这片草原上已经有了自己的牵挂。

    那就是凌秋桑了。

    凌秋桑的原主,身世还要更差一点,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他是吃村里百家饭长大的孩子。

    他比施懿小了有五岁,施懿刚下乡的时候,凌秋桑才十二岁,半大的孩子,刚从小学毕业,没钱上初中,就跟着大人一起挣工分了。

    施懿那时候十七岁,原本就是北方人,刚到西南,还是高海拔地区,语言上也不通,身体上和心灵上都各种的不适应。

    凌秋桑有些早熟,也热爱学习,他没钱,上不起初中,村里人一人给他一口饭吃,把他拉拔到这么大了,已经是仁至义尽了,这个时候大家都不富裕。

    他知道施懿是城里来的高中生,于是就想方设法的去接近施懿,想跟着施懿多学一些知识,他也梦想着,有一天能去外面的世界看看。

    到底只是半大的孩子,哪怕是有目的的接近施懿,方式也是很淳朴的,把自己的口粮省下来送给原主。

    施懿高原反应严重,他就亲自去采药煎药,照顾施懿。

    这一来二去,两个孤单的灵魂就成了朋友。

    后来,凌秋桑还教施懿骑马,教他方言,教会施懿如何在高海拔地区保护自己。

    而施懿,也在少年的陪伴下,渐渐习惯了这里的生活,闲暇时期,施懿也会教凌秋桑一些初高中的知识。

    友情的变质,就在凌秋桑十八岁这年。

    施懿这时候已经二十三岁了,他们这地方偏远穷苦,许多人都没读过书,所以读书人的地位,还是很受推崇的。

    在这一年,村里的老人就开始给施懿做媒了。

    知青下乡之后,如果回城无望,跟本地人结亲的不少,很多都在本地结婚生子,安顿了下来。

    施懿二十三岁,正是说亲的年纪,长得又帅气,还是城里的读书人,虽然经济条件差了一点,但是只要肯留在本地,还是很受人欢迎的。

    特别是藏民们还挺喜欢招上门女婿的。

    凌秋桑得知这个消息之后,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就难受得紧,一个人骑着马,跑了好远。

    他觉得自己不对劲,他不想让这个老看的城里哥哥娶媳妇,但他又想不到原因。

    他一个人在外头待了两天,最后是施懿骑马来找到了他,问清楚了原因,说了自己没有在这里结婚的打算,才把他带回了家。

    恰逢那时候初冬,两人骑马受了寒,回家赶紧烧了热水洗澡。

    是的,一起洗的。

    从前也不是没有一起洗过澡,但那天的气氛就有些不对劲了。

    施懿到底是城里人,见识比凌秋桑这个牧马少年要多得多,意识到少年的感情,他却没有排斥,反而纵容。

    这让他意识到自己对少年的感情其实也非同一般。

    之后两人暧昧了好一阵,在次年的春天,万物复苏的季节,两人分到一个小队外出牧马,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心旷神怡的蓝天白云下。

    在临时搭建的毡包里,第一次有了深入的交流。

    之后两人就默契的展开了地下恋情,跟凌秋桑和施懿想的一样,以前这两人的关系就很好,根本没人察觉到不对劲。

    两人的改变,依旧是在施懿奶奶的去世,还有高考恢复。

    施懿想带凌秋桑一起走,可是凌秋桑从没走出过这个地方,甚至连镇上都没去过几次,他虽然想去见识外面的风光,却也胆怯懦弱。

    最重要的是,他不能成为施懿的拖累。

    施懿是要高考出去读书的,他跟过去,又能干什么呢?他除了牧马,什么都不会,普通话都说得别别扭扭的,工作也找不到。

    而且,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原主是吃百家饭长大的,整个村子的人都对他有恩情,他们这里太穷苦了。

    他听施懿说过很多外面的故事,他也想等他长大之后,能够通过自己的学习,报答帮助家乡的村民们。

    两人产生了分歧。

    第一年,也就是七七年,高考恢复的消息,太突然了,恰逢施懿奶奶去世,对他打击很大,他没准备这一年就去高考,放下书本,放了这么多年的马,他也需要复习。

    再则,他想带凌秋桑一起走,准备第二年,给凌秋桑疯狂补习,让凌秋桑陪他一起高考,一起离开。

    施懿劝说凌秋桑,高考出去见识外面的世界,在大学里学好知识,同样能回来报答乡亲们的恩情,凌秋桑这次犹犹豫豫的同意了。

    毕竟那时候上大学是不要钱的,还会有一部分的生活费补贴,只希望他们能考去一个城市。

    但那时的高考与后世的高考,如何能相提并论?

    是真正的如同千军万马过独木桥。

    凌秋桑的原主只读了一个小学,还是村小学,能学到的知识有限,前些年,施懿陆陆续续教过他一些,但也没有经过系统性的学习,哪怕有一年的疯狂补习,根本不够。

    不出意外的,七八年的高考,凌秋桑落榜了,连个大专都没考上,施懿考上了最好的大学。

    凌秋桑放弃了,他劝施懿走,去追寻他想要的生活,不要留在这里了,可是施懿却无法放下他。

    两人很是拉扯了一阵。

    结果偏偏又在这时候出了意外。

    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正是初冬,川西高海拔,入冬早,同样也下雪,湖面小溪都冻结住了,村里人要用水都只能凿冰回去煮。

    小孩儿们冬天也会在冰上去玩儿,结果就出了意外。

    有个地方是上午凿冰取过水的,下午还没冻严实,一个胖小孩儿踩空,掉了进去,冰洞又小,小孩儿落下去,再浮起来就已经不是在冰洞的位置了,已经在一米外的冰层下了。

    而且越挣扎越远。

    哪怕是凿冰,也来不及了,唯一的办法还是有人下水去把小孩儿拖回来。

    这里会游泳的人不多,施懿就刚好会,他二话不说就跳下冰水救人了。

    寒冰刺骨,小孩儿挣扎得也厉害,他差点儿也找不到洞口回来,在水里狠是冻了一阵,才找回洞口。

    小孩儿救回来了,施懿却当天夜里就发起了高热。

    这是在村里,就只有一个村医,用了各种方式降温都不行,凌秋桑都差点儿哭死了,求着大家套了马车,把人送到镇上医院去。

    后来是落水小孩儿那家心里过意不去,也生怕施懿真的烧出了问题,干女儿凌秋桑一起求着有马车的人家,一起送施懿去了镇上的医院。

    这一治病,昏迷了好几天,冻得也不轻,人瘦了二十多斤,养了好久,才能慢慢下地,这就耽误了去学校报到。

    不过施懿并不着急,他能考上第一次,就能再考上第二次,而且多一年的时间,他也能多给凌秋桑补一补知识。

    他还是希望凌秋桑能够跟他一起去念书的。

    但凌秋桑似乎已经放弃了,他已经试过一次了,实在是没有信心。

    两人这么一拉扯,就到了如今。

    凌秋桑听完,不知道如何评价,他能理解原主想要留在家乡,报答乡亲们的恩情的想法。

    哪怕是帮乡亲挑一桶水,捡一篮子牛粪,他都是高兴的。

    确实是,原主貌似是个弃婴,没有乡亲们一人给一口吃的,原主早就饿死了。

    整个村里,几乎是这家养几天,那家养几天,才把他拉拔长大的,到了年岁,大家也凑钱,让他跟村里小孩儿一起读了村小学。

    否则原主也该跟大多数乡亲一样是个文盲。

    这样的恩情,除了养育之恩,还有救命之恩。

    原主答应施懿高开去外地读大学,想跟施懿在一起,占了一部分原因,更大的原因还是施懿画的饼,学好知识,才能更好的建设家乡,带领大家脱贫致富。

    显然,原主虽然很爱知青懿,但他更有良心,恩情大过了感情。

    也是条汉子了。

    并且,在这个大环境下,他们的感情是无法曝光的,原主见识少,觉得他们这样不正常,甚至也怀疑自己是有病,是他勾引了知青懿,心里是悔恨的,觉得自己对不起他。

    这样的想法,施懿并不知道。

    两人认知的误差,导致了悲剧的开始。

    按照030说的,凌秋桑这个原主在七九年没有继续学习参加高考了,有施懿带他了解过外界的信息,他知道了这个时候改革开放了,能做生意了。

    他想带乡亲们赚钱。

    而施懿,尽管舍不得凌秋桑,却也记得奶奶的遗愿,还有他自己的梦想和抱负,在七九年参加高考,再次考上了最高学府。

    从此一人在北京,一人在川西,两人约定好了,四年之后重逢。

    在此期间,两人也有通信,偶尔还能用村里的电话稍微联系一下,听听对方的声音,缓解相思之苦。

    但是在施懿大四那年,因为他足够优秀,被选中参与一项研究。

    去了大西北。

    大西北更加荒芜,而且这项研究是秘密研究,不能随便跟外人联系,自此通信受阻。

    虽然他出发之前跟凌秋桑通过电话和信件,凌秋桑是支持他的,但这就是他们的最后一次联系了。

    这场研究,耗费了三年的时光。

    等他离开大西北,再次想要联系凌秋桑的时候,得到的消息却是凌秋桑出了意外。

    具体是出了什么意外,村民们也说不清楚,只知道他外出做生意,一年多都没有回来了。

    有一次,村里收到了一个包裹,里面是一件衣服,衣服里裹了一大包的钱,但衣服上还有血。

    不知生死。

    施懿也通过各种方式去找了,如同石沉大海,了无音讯。

    自此,施懿把自己的生命投入了科研事业,孤独终老。

    而另外一个

    凌秋桑好奇原主发生的事情,“我这个原主怎么了?”

    030沉默了一下,“外出做生意,被人抢劫了,因为长得好看,差点还被欺负了,他自己刮破了脸和身体才保下清白,之后辗转,又差点儿被卖到黑煤窑,断了腿才逃出来,捡回一条命,他觉得那样的自己更配不上施懿,从此隐姓埋名,孤独终老。”

    而那包衣服裹着的钱,确实是原主寄回去,是他最后一次报答乡亲。

    衣服带血,是他故意的,让大家知道他出了意外,同样也是不想让施懿再找到他。

    这两位原主的故事,实在是令人唏嘘。

    一时之间,凌秋桑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第54章 哥哥带我走

    54

    施懿同样也有些感慨,特别是心里清楚,或许这个世界的原主会是他们的分.身,或者本身就是平行时空的他们。

    难道说,他们是什么触犯天条了吗?

    怎么每一对的结局都如此悲凉?

    就连他的和桑桑,也是好在现在他和桑桑一切都好。

    或许是这个故事实在是太真实,真实到入目的全是遗憾,030也叹息。

    也是他第一次提前告知两人,关于原主最后的结局,“要说起来,他们也不全是遗憾,两人在生命的最后,有过短暂的重逢,前后离世的时间不超过十分钟,他们是手拉着手,笑着走的,最后还合葬在一起了。”

    勉强算个安慰。

    凌秋桑呼呼地深呼吸了两口气,“好了,两位原主的故事,我们了解了,但现在的任务是什么?”

    “就是弥补他们之前的遗憾啊。”030说得轻松,“现在你们穿越来的节点,一切悲剧都还没发生,施懿虽然错过了高考,但是我相信施大佬会帮他重新考上的吧。”

    凌秋桑和施懿对视了一眼,这确实是不难,他们两个哪个不是全科学霸呢?

    应付这个时代的高考,绰绰有余。

    但是这个任务,弥补遗憾,实在是太过于笼统了,有几个很重要个问题必须要提前说清楚。

    凌秋桑思索了一下,“第一个问题,原主当初放弃高考,有很重要的原因是他不能舍下乡亲们的恩情,这一点对吧?”

    030嗯嗯两声,“是这样没错,所以任务里也包含他上辈子没能报答的恩情。”

    凌秋桑啧了一声,“原主想要带领乡亲们发家致富,脱离贫困的现状,这又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更何况,这个地方还这么偏远,想做生意都不方便。”

    “有改善就行。”030说,“这本来就不是你们的责任,只是离开之前顺道帮个忙,他们回来之后,等他们自行安排,你们就当是个支线任务就行了。”

    “那这次我们也要进度条。”凌秋桑说,“你的这个有改善,也太笼统了,我怎么知道要到什么地步才算是你口中的改善呢?”

    030这次都没犹豫,直接同意了凌秋桑要任务进度条的条件。

    凌秋桑又问,“其中,最大的遗憾,还是他们的感情了,对吧。”

    030嗯嗯着点头,“两人错过了一生,他们没有一刻忘记过彼此。”

    凌秋桑在思考问题,施懿先下马,又把人抱下来,放马儿吃草去了。

    他也没催促桑桑,他自己也在琢磨这个世界的任务。

    关于他自己的那一部分,不难,无非是高考离开,遗憾的是他没能带走牧马桑,所以只要他们帮助村民们发家致富,然后再一起离开就行了。

    离开之后,他们的任务就应该差不多算完成了,之后两人要如何发展,就是原主的事情了。

    想来,两个原主虽然分别一生,但也算是有了几十年的智慧,还有对时代的先知,重生一次,应该能解决他们上辈子的遗憾的。

    那么现在问题就来了,桑桑的原主虽然很聪明,但他的学习实在是很不好,没有经过系统性的学习,要应付这个时代的高考,确实是太难了。

    但桑桑本人却不一样,不说考个全科满分做状元,省前三是没有问题的。

    可就是最重要的问题了。

    桑桑替牧马桑去参加高考,这不就变向性的成了替考吗?

    这不是对其他的考生不公平吗?

    施懿直觉,他们家桑桑大概是不会同意的。

    不愧是共用一个脑子,心有灵犀,两人果然想到一起去了。

    凌秋桑琢磨了好一阵,“我是不可能替原主高考的,这对其他的考生不公平。”

    每个学校的录取名额都是有限的,如果凌秋桑替原主考上了,那必然会有一个学子被他挤下去,这就代表着,他无形中影响了他人的命运。

    这跟在古代改革科举,新增商部都是不一样的概念,子啊古代他们搞改革,确实是刷下去了一帮学识很好的学子,但刷下去的原因,究其结果,还是因为那些学问好的学子只会死读书,不会做事实。

    这样的改革,是从大局出发,是对百姓,对发展的好处。

    但是他替原主高考,本质上就不一样了,除了完美解决原主考不上大学的问题之外,并没有其他的好处,反而会影响他人。

    030似乎没想到这一茬,“可是,原主虽然没有考上大学,但是他后来有继续学习,活到老学到老,除了没有学历,学识并不差,还有几十年的经历,现在要让他重新回来高考,那他肯定是没问题的。”

    这确实是个问题。

    凌秋桑沉默了一下,“就不能让他自己回来考试吗?”

    他跟施懿的原主不一样,施懿的原主本身就是学霸,当年就是全省第一,这次再考一个第一就行,不存在把别人挤下去的问题,也不会对别人造成影响。

    030也在琢磨凌秋桑的问题,“可是,你们的任务不就是弥补两个原主的遗憾吗?”

    凌秋桑啧了一声,“做任务没问题,但是我们要有自己的底线。”

    030有些沉默,他是高智能人工系统,但毕竟不是真的人类,很难做到将心比心。

    从任务的角度出发,替原主高考,本身就是任务的一个环节。

    至于其他的,系统会进行修补,从本质上,也不会改变被挤下去的人的命运。

    凌秋桑又考虑了一会儿,“你看这样,能不能商量一下,既然你说了原主现在回来高考,他肯定能考上,那这就是他自己改变自己的命运,所以考试的时候,能不能让他自己回来。”

    030真是服了,“没有这样的,大哥,虽然咱们这是时间回溯,最终目的是让原主重生,让这个世界的运行回到正轨,但是在宿主还没有完成任务之前,没有让原主回来的道理。”

    凌秋桑摊手,“那我不管,他重生改变命运那是他自己的事情,别的事情都好说,带领乡亲发家致富,我也能努力,就是替他高考不行,这是原则问题。”

    030都麻了喂,“大哥啊,你该知道的,你们在这里造成的bug会被系统修改,也就是说不会影响他人的命运。”

    030苦口婆心,掰开揉碎了,继续解释。

    具体操作,大概就是,本来这个学校的专业只录取十个人,但原主挤下去一个,系统会进行修补,让学校多录取一个,把挤掉的那个人拉回来。

    这就不存在宿主担忧的问题了。

    要不然,这么多的世界任务呢,不能总是因为任务影响原本的发展,

    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宿主的任务是明年拿影帝,本来明年拿影帝的会是另外一个人,宿主拿了影帝,那个人可能就落选。

    系统会进行更正,最简单的方式就双影帝。

    这么解释的话,凌秋桑的接受程度确实是高了不少。但问题是他不知道原主的水平如何。

    让原主回来高考,原主能考到什么地步,他也不知道。

    按照他的能力,他得要去跟施懿争一争这状元的位置了。

    “要不折中一下,考个大专院校。”030给他出注意,“如果原主今天继续跟施懿学习的话,大专是能考上的,他去年也就差了那么一点点。”

    凌秋桑若有所思。

    030继续说,“不是还能专升本嘛,你按照他现在原本应该有的水平考一个,控分这种小事情,大佬你肯定没问题。”

    暗戳戳的吹了一把彩虹屁,继续说:“如果他不满意,那就等他自己回来,他自己去考专升本呗,或者他以后要继续读研什么的,也都是原主自己的事情了。”

    凌秋桑啧啧两声,“小系统,你这主意不错。”

    030小小的骄傲了一把,“不过就算是控分,大佬你也想想办法,让他们可以在一个城市里,最好还能离得近一点。”

    凌秋桑嗯了一声,这事情回头再细说。

    他转过头,问施懿,“哥哥你觉得呢?”

    “可以。”施懿一如既往的以他们家桑桑的意见为主,“你决定就好。”

    凌秋桑嘻嘻,“那就不急了,七九年的高考,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七月七号,距离现在还有小几个月呢。”

    他俩都是学神级别的任务,考试对他们来说不难,偶尔去翻一下这个时代的考试范围,避免自己做题太超纲了就行。

    所以趁着这几个月,他们顺便考虑一下如何让这个小地方发展起来吧。

    “宿主,你的出发点是没错的。”030弱弱冒头,“但是你先别出发了,你们还没有下载原主记忆。”

    哦,是把这事情给忘了。

    “那你赶紧的吧。”凌秋桑嘟囔着,“也不知道今天这两人骑马出来是要做什么。”

    记忆下载,两人驾轻就熟,很快就整理完成。

    凌秋桑探查了原主的记忆,没忍住又是一声叹息。

    终归,这两个原主的感情太符合这个时代的风气了,两人之间的认知差异,才是大问题。

    记忆里的原主,几乎是一直在悔恨自己引诱了这么好的哥哥,把哥哥拐入歧途。

    前几天,他还在想,哥哥高考离开之后,等时间长了,哥哥就会忘记他,就能开启新的生活了。

    不得不说,原主爱得有些卑微。

    但是施懿那边的情况也差不多,他觉得是他引诱了单纯的牧马少年,所以他不能对不起少年,一定要带少年离开这个偏僻的地方。

    凌秋桑和施懿对视了一眼,无奈的摇了摇头。

    施懿伸手,在凌秋桑的脑袋上rua了一把。

    “他们都是活了七十来岁的人了,见识过未来的发展,以及未来开放的民风,等他们回来之后,必然不会有现在的心态了。”

    是了。

    两人蹉跎一声,能重来一次,见识和目光都已经发生了改变,唯一不变的,只有他们始终如一的感情。

    凌秋桑感慨,“说实在的,我都有些羡慕这样的感情。”

    在退休的养老世界,全是完成任务退休的宿主,大家都很闲,又不缺钱,还有一身本领。

    正儿八经组建家庭的不多,大多数都是及时行乐。

    说不定这一刻看对眼了,今晚就干才烈火,等到明天,你左脚先出的门,触碰到了我的逆鳞,又或者是我压到了你隐形的翅膀,转身就分手。

    绝不拖泥带水。

    这都是很常见的,他们也见怪不怪了。

    他和施懿,都算是个特例了。

    施懿永远懂他,“我们也会相爱一生,并且不留遗憾。”

    凌秋桑偏过头蹭了蹭施懿,没说什么,就觉得甜甜的。

    甜言蜜语,谁不喜欢听呢?

    但他知道,他们家哥哥不是只会说的人,他们家哥哥从来不对他食言。

    “桑桑。”施懿将人扶起来,又把马儿唤了回来。

    他道:“虽然现在我们的气氛很美妙,但是今天我们是要去镇上办两件大事情的。”

    凌秋桑脑子咯噔一声,咳咳,确实给忘了。

    两人再次骑上马,驰骋在草原上。

    今天他们出门,是要办两件事,一是去兽医站帮村民开一桶兽用的抗生素,二是凌秋桑,他必须要去镇上的中专,把自己的学籍挂在上门。

    现在要考大学,没有高中学历是不行的,中专也行。

    原主只读了个村小学,从前年高考恢复,施懿就带他去镇上的中专挂了学籍,相当于只有两个学期。

    施懿拖本地的小关系操作一番,把入学时间稍微改提前了一点,也幸好中专查的不严,让他跳级参加的高考。

    现在他们要继续高考,这学籍还是得挂。

    顺便,他们也得要去熟悉一下镇上的环境。

    其实硬要说起来,乡亲们都不穷。

    改革开放之后,逐步实行分产到户,自负盈亏,他们村子比较特殊,能种粮食的土地不多。

    再加上高原独特的气候,以及不稳定的天气因素,种粮食也能算是勉强够吃,还大多都是青稞小麦。

    在这里搞农业发展不现实。

    为什么凌秋桑说乡亲们都不穷呢,是因为每家每户都养马,养牦牛了,还都不是一只两只的养。

    条件好点的家庭,基本上都上百头,有的家庭除了马和牦牛,还养几十头羊。

    啧啧,这放到几十年后,每个村民家的资产都得按上百万来算。

    就算条件最差的凌秋桑,他都有两匹马,外加三头牦牛。

    如何把这是资产利用起来,才是问题。

    从前,这里其实和内蒙那边的游牧民族差不多,大家都是牲畜到哪儿,家人就搬迁到哪儿。

    后世还有个段子,说一个内蒙学生去读大学,回家之后,找不到自己家的蒙古包了。

    但这里毕竟是川西,属于川省,藏民汉民都有,逐渐从游牧状态,更改到现在小村庄。

    大家平时都住在村里,去放马牧羊,都是村里的男人人分几个小队,连续出去十多天,然后再回来。

    地广人稀,牧草茂盛,他们这些马儿牦牛看起来多,但也不至于要很远的迁徙,所以也用不着搬家。

    一路上,凌秋桑都在琢磨这个问题。

    村民们不是游牧的生活方式,相对来说比较稳定,他在想后续要如何发展起来。

    现在最大的问题,还是交通不便。

    他们这属于川省,但真要去到川省中心的天府城,只有川藏线一条路。

    镇上没有固定的客运中心,要出远门,得去县城坐车,县城那里有班车,但却不稳定,来这里的人少,从这里去外地的人也不多。

    大多是过路的客车,来县城停一停,看能不能拉到散客。

    真要做生意,交通就成了最大的问题。

    到了小镇上,意料之中的荒凉,一眼望到头的两条街。

    “先去学校吧,去完学校再慢慢了解。”施懿说。

    这里只有一所学校,小学初中高中,还有中专都在一个学校里,只有几栋低矮的教学楼。

    学校的学生也不多。

    凌秋桑找到校长,说明来意。

    校长也没什么拒绝的理由,他们这里穷,能来镇上读书的孩子都不多,他其实是重视教育的。

    高考恢复这两年,那些报名的,除了知青有几个考上的,他们本地,两年总共考上了三个,还都是大专,不是本科。

    这个凌秋桑,去年就差一点考上了,学籍在他们学校呢,真要考上了,也是他们学校的光荣。

    去年就差那么一点了,今年想再试一试也正常,校长也不意外,很痛快的就同意了。

    他们只挂学籍,不来读书,校长连学费都只是象征性的收了一点点。

    把这件事情办完之后,两人又牵着马逛街去了。

    这时候才改革开放不久,改革的春风还没有吹到这里来,所以镇上也没什么人做生意,或者说,这里就没什么人愿意做生意。

    主要是也没什么生意好做的。

    有一家旅馆,一家供销社,一家卖衣服的,男装女装童装都有,一家卖藏民信仰用品的,一家看起来就没什么生意的餐馆儿,还有个小邮局。

    还有一家医院,但规模就跟诊所差不多,兽医站就在医院隔壁,这里养牲畜的多,兽医站反而成了必备设施。

    其他的,基本上就没什么看头了。

    凌秋桑简单的几家店问了一下,大致了解了一点这里的消费水平,在供销社称了点散装的水果糖。

    然后买了兽用抗生素,他们就往回走了。

    “下次,我们得找机会去县城看看。”凌秋桑的记忆里,并没有多少关于县城的记忆。

    上次去县城,还是施懿的原主落水高热,在医院住院,那时候都顾着照顾人去了,根本没有闲心去了解县城。

    施懿虽然在这里待了快十年,也是因为交通不便,他的记忆里对这里的了解也不多。

    看来,这次系统真的给他们除了一个难题啊。

    高考都是小事情,要他们如何在这种条件下带领乡亲们发家致富呢?

    回去的时候,两人走的另外一个方向,却没想到有了意外收获。

    “哥,你看那边是不是一家加油站?”

    远远的,凌秋桑就看见公路边上有一个红色的建筑。

    两人对视了一眼,准备过去看看。

    加油站的规模很小,只有一个工作人员懒洋洋的在晒着太阳等车来。

    “小哥,打听个事情儿。”凌秋桑带着笑脸。

    那人愣了一下,大概是很少听到这么标准的普通话,“你们是知青吧?有什么事情要打听的?你们要买汽油还是柴油?”

    凌秋桑也没有刻意去学原主的口音,被小哥误认为是知青,他也没解释。

    他继续笑着问:“我们骑马,不买汽油,平时来往的车多吗?”

    加油站小哥有些奇怪了看了他们几眼。

    “不多,也不稳定,有时候一天几十上百辆车路过,有时候两三天都没一辆车。”

    这里来往的车辆,基本上都是往返川藏线的。

    这个时候的川藏线可不是后世的网红国道,基本上都运送物资的车辆,要么是客车。

    凌秋桑思考了一下,又问,“那这些车都是在镇上或者县城吃住吗?”

    加油站小哥更奇怪了,“哪有那个钱去住旅馆,还下馆子,人家都是在车上睡的。”

    顿了顿,他似乎明白两人来干什么了。

    于是鬼鬼祟祟,让他们进屋。

    “你们是不是要买什么东西啊?”小哥也吐槽,“我们这能买的东西确实太少了,以前也老友知青来问来往的车辆。”

    被误解了,凌秋桑和施懿也没解释,反而顺着他的话,继续聊。

    “我们是想买点儿东西,小哥有门道吗?”

    小哥看了两人一眼,没说话。

    凌秋桑悔意,抓了几颗糖果递过去,“大哥,甜甜嘴儿。”

    小哥收下,剥了颗糖放嘴里,这才慢慢说,“我认识一个大货车司机,他就是给一路上的小镇县城送物资的。”

    凌秋桑装作很感兴趣的样子,让他继续说。

    小哥压低了声音,“那火车司机他们自己也在车上拉点儿别的东西,一路上售卖,或者遇到你们这种,他们也能帮忙带货,赚个辛苦费,前段时间还有个女知青找人家带什么搽脸油。”

    凌秋桑懂了。

    他拍了拍小哥的肩膀,“大哥,你也别紧张,现在改革开放了,咱们普通人也能做生意了。”

    小哥挠了挠头,他是听说了,但不是他们这里还没人这么干嘛。

    下意识的就觉得做买卖还是个资本主义的尾巴,是要被抓的。

    他倒是不怕,那司机以前让他给介绍生意,他也没收钱,顶多是收了点他们这里没有的吃的用的。

    “所以你们到底要买什么东西?”那小哥说,“那货车基本上是半个月跑个来回,算算时间,大概后天他就要出藏了,会路过这里,你们要什么东西,我给你记下,他下次进藏的时候,就给你带过来。”

    凌秋桑和施懿对视了一眼。

    那货车司机敢在以前就开始倒卖物资,看起来是个胆子大的,是他们需要的人脉。

    凌秋桑又抓了一把糖过去,“大哥,那货车具体什么时候到?我们后天再来一趟,我们想亲自跟他谈。”

    看在糖果的份上,加油站小哥没说什么,“那你们早点儿来等着吧,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到了,你们村有电话吗?有的话可以留一个,到时候让他们在镇上给你们打电话。”

    也行。

    凌秋桑留了村里的电话和自己的名字。

    村里的电话不是村里出钱安装的,是国家出钱安装的,就那么一部。

    “桑桑还是想做生意?”离开加油站之后,施懿才问。

    凌秋桑点点头,“除了做生意,我也实在是想不出要如何改善村民们的现状了。”

    他虽然去过许多的世界,类似的年代背景世界也去过,但是都没有这么偏僻的。

    还要考虑到这里的信仰问题。

    一时之间,凌秋桑也想不出比做生意更好的方式了。

    施懿骑着马,“那我们先回去看看村里有什么适合拿出来做生意的。”

    “好。”

    两人骑着马,驰骋在草原上,别样的惬意舒心。

    要不是还有任务在身,凌秋桑还挺喜欢这个天高云阔的地方的,忍不住高呼了两声,表达心中畅意,

    施懿的嘴角挂着笑,“当心冷风吃到肚子里,晚上拉肚子。”

    凌秋桑噫惹一声,“哥哥,这里应该也不好买作案工具吧?”

    所以拉不拉肚子也不重要。

    施懿戳他脑门儿,“你脑袋瓜子又想什么呢?”

    他就是纯粹担心桑桑的身体,桑桑居然都能想到那个方向去。

    真是,一不小心就跟不上他们家桑桑的车速。

    回到村庄,入耳的都是小朋友们玩闹的笑声。

    村口的大爷抽着叶子烟,“桑娃子回来了,兽药买到没有?”

    说的方言,凌秋桑有原主的记忆,也能听懂。

    “买回来了,多吉爷爷。”凌秋桑还是说的普通话。

    多吉大爷乐呵呵,“桑娃子又说官话,你是跟知青学的吧,这官话还挺好听。”

    凌秋桑笑着解释,“今年我还是准备再试试高考,如果考上了,我得去外地读大学,到时候得说普通话,我要提前练习,不然人家听不懂我说话。”

    多吉大爷沉默了一下,也没打击他的自信心,十分淳朴的给他鼓励:“那桑娃子加油。”

    凌秋桑滋着小白牙,笑得傻乎乎的,“我会的,我还要学好知识,回来回报大家,让大家都过上好日子呢。”

    这话说得,让大家都很舒心,没白养这么大。

    凌秋桑把兽药交给了另外一个大爷,“那我和懿哥就先回去了,下回要买什么,也找我们给你们跑腿儿,我们年轻人,跑得快。”

    施懿这个原主的话不多,主要是刚来的时候听不懂,大家就觉得他不爱说话,后来学会了方言,也没多少人主动找他说话。

    所以施懿也只是微微跟大爷们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凌秋桑的家,说是家,其实也就是个石头房子。

    低矮,也不透光。

    里面总共十来平,一张木板床,一个小书桌,还有一个矮柜,做饭的炉子,锅碗瓢盆,水缸,都在里头了,但收拾得还算整洁。

    凌秋桑和施懿打开家门口的时候,都有些沉默。

    不是嫌弃,是他们太久没有看到如此贫穷的地方了,一时之间,竟然有些不知所措。

    至少要等高考之后离开,也就是说,他们要在这里住上小几个月。

    “哥哥,我要是现在拿点儿东西出来,改造这个屋子,应该没问题吧?”

    施懿一想到他们家桑桑那些高科技,简直是头疼。

    “稍微整改一下吧,大改也不合适。”

    这里开门就能见到屋子里所有的东西,不说别人到家里来做客,偶尔路过,看到里面大变样,那也不合适。

    别把淳朴的乡亲们给吓到了。

    施懿以前是住在知青点的,后来知青们陆陆续续在本地成家了,或者找关系离开了,知青点就剩了他一个人,然后到去年救人落水。

    出院回来之后,凌秋桑以要照顾他的名义,把他接到自己家里来了,也方便了他们的地下恋情。

    民风淳朴,没有人多想什么。

    这里好多人都是一家几口挤着一起住,房子虽然小了点,他们两个人住一间,挤一挤也不算突兀。

    恰逢,那时候生产队的大队长,也就是俗称的村长,他也有想法要把知青点改成村里的村委会,给了施懿一点补偿,就让他搬家了。

    后来两人一直都是住一起的,记忆里的这段时间,是两人最快乐的时光,一起学习,一起过洗漱,一起吃饭,如同寻常夫妻那般过小日子。

    这家,还是村民们给凌秋桑修的呢,就在小学毕业,开始挣工分的时候建的。

    毕竟他不可能永远这家住几天,那家住几天,人家也一大家人,他一个外人,还长大了,长此以往,也不方便,那时候他能挣工分养活自己了,也就顺利有了自己的小窝。

    原主还是很喜欢他这个小窝的,这对他来说,意义非同一般。

    凌秋桑撸着袖子,“别的我都能忍,这做饭的炉子,放在屋子里,我不行,我真的不行。”

    也没有抽油烟机,做个饭,屋子里全是油烟,床上也都是油烟味,墙上还挂着几块滴油的腊肉。

    这也就算了,最不能忍的,是门后角落里的尿桶。

    村里就一个大厕所,平时大家都是在家里用尿桶解决个人问题,然后再把尿桶拿到公厕里去倒了。

    这不行,真的不行。

    尽管两个原主收拾得很干净了,但他们进门还是能闻到味道。

    两个生活洁癖,都有些不太行了,对视了一眼,都在彼此严重看到了无奈,必须要改造一下了。

    “我们在屋子旁边搭个小棚子吧。”施懿说,“厨房就挪到棚子里来,我们空间里还有吃的,平时在外面做饭,也就是做个样子。”

    不想做饭的话,他们抽空也能去县城,找餐馆儿做好打包,放空间里,什么时候都能吃。

    凌秋桑也是这个意思。

    还有厕所,这里不能随便挖厕所,还是得用尿桶,凌秋桑可以接受用尿桶,哪怕是让他去野地里拉野屎,他都行。

    但是尿桶绝对不能放在睡觉的屋子里了。

    凌秋桑指着房子后面的空墙壁,“在这四周围一下,上厕所在这里解决吧,洗澡也在这儿解决了。”

    “行。”

    两人都是行动派,说了改造,立马就开始动手了。

    家里工具不多,两人还跑了几家老乡,去借了一下,钉子锤子什么的。

    几个老乡听说他们要改造一下房子,都热情的跑过来帮忙了。

    这个时候就是这样,哪家人有什么事情,大家都会热情的去帮忙,也不图什么回报。

    特别是凌秋桑还是他们看着长大的,相当于他们半个儿子,给儿子帮忙,天经地义的事情。

    再说施懿这个知青,勤快,干活儿从来不偷懒,有时候还去村小学帮学生们上学。

    大家还是很喜欢这个知青的。

    人一多,就是修个棚子当厨房,再修个厕所,没一会儿就完成了。

    凌秋桑把买回来的散装糖果拿出来招待大家。

    这时候糖果虽然算不上金贵,但是拿出来招待人,是没有问题的。

    卓玛阿姨嗔怪他,“都要去城里读书了,钱省着点花。”

    他们这里还没出国大学生呢。

    桑娃子要是能考上大学,他们这些养育过桑娃子的人也高兴,也为他感到骄傲。

    听说去年就差了那么一点点,今年再试试也好。

    虽然不少人还是不看好这个读书,这里老一辈的,大多数都是文盲,对于读书人最直观的感受就是曾经那些吃不了苦的知青。

    施懿算个例外,虽然刚来的时候,也不太行,但是他适应得快。

    凌秋桑也乐呵呵的,“今天这糖便宜,买回来就是给大家甜甜嘴儿的,不要客气。”

    卓玛阿姨又问,“咋突然想起来改建屋子了?”

    “这不是马上要夏天了,炉子和尿桶放屋里,味道重。”

    这理由冠冕堂皇。

    大多数村民们不讲究这个,一辈子都这么过来了,但是爱干净的阿姨大娘们,琢磨着,也可以建个厕所,免得屋里臭。

    卓玛阿姨,“你的马和牦牛,都给你赶回棚子了。”

    “谢谢阿姨。”

    这时候虽然分产到户了,但大家还是习惯了放在一起养,就是每家给自己做个标记就行。

    凌秋桑总共就两匹马,三头牦牛。

    众人见他们收拾得差不多了,这才结伴回了家。

    凌秋桑和施懿还得把屋子改造一下。

    木板床可以,但床上放个乳胶床垫,不过分吧?反正用床单改起来,人家也看不见。

    还有墙,长时间在屋里做饭,多少是有点儿油烟,顶上还有被熏黑的痕迹。

    凌秋桑整理了一下空间的物资,找到一踏海报。

    这东西好。

    海报上也不少什么人物或者别的,都是风景图。

    “全部给我贴墙上。”凌秋桑大手一挥。

    他们有类似墙纸或者墙布的东西,但是不方便拿出来,被人看到,不好解释。

    这海报,就没有问题了。

    这时候的家庭,谁家没几张伟.人们的海报呢?

    他们贴风景海报,倒也不算是什么大问题。

    两人一起动手,没一会儿就把墙上的痕迹掩盖在了海报之下。

    海报花花绿绿,贴了满屋,看起来有些丑,但是总比之前要好得多。

    另外就是生活用品了。

    原主的衣服,藏式的外袍可以穿,但贴身的不行,还是得换成他们自己的。

    前几个世界,他们都没有收拾过原主的东西,能新买的就新买,买不了的就让人新做,或者用他们自己带过来的。

    这里环境不同,风俗也有一定的区别。

    他们原主的私人物资,全都放在了屋里的矮柜里,满满当当的,差点儿放不下。

    看着挺多,但这基本上是两个原主全部的家当了。

    凌秋桑叹息一声,“未来都会好起来的。”

    施懿rua了一把他的脑袋,“屋顶上也改改,我上去弄。”

    这房子其实有些低矮,内部高度大概就只有两米一的样子。

    两个高个子站里面,有些压迫感,特别是还没透光的窗子,更压抑了。

    施懿道:“把之前在古代世界收进去的玻璃给我几块吧。”

    把屋顶修一修,刚好把玻璃卡在里面,白天还能多点光线。

    村子里只有村委会和村小学通电了,他们这些村民家里都还没通电,用的还是煤油灯。

    多几分光线也好。

    “我跟你一起上去。”凌秋桑搬来梯子。

    “这被人看到了怎么办?”凌秋桑还有点忐忑。

    施懿倒是觉得问题不大,“看到了就说是我家里那边弄过来的。”

    “行。”

    两人又风风火火,把屋顶改造了一番,再一抬头,漫天霞光。

    不知不觉,都到傍晚了。

    高原的傍晚,美极了,天空低矮到几乎感觉伸手就能触碰到。

    凌秋桑原本有些烦躁的心,就在此刻沉淀了下来,入目的,都只有美丽的晚霞。

    还有远处山坡上,还没来得及赶回棚子的牦牛。

    “啊,我想到做什么生意了!”

    第55章 哥哥带我走

    这里遍地都是资源。

    其中,目前最适合拿出来做生意的就是牦牛了。

    牦牛,基本上作为本地人主要肉食,但是家家户户都养得多,牦牛寿命也长,体积也大,宰杀一头,就基本上够一家吃一年了。

    吃不完的,村民们都会把他做成风干牦牛肉干。

    凌秋桑就想着试试做牦牛肉干的生意。

    这牦牛肉干十分耐放,只要做好之后,放在通风干燥的地方,一年都不会坏。

    最主要的是,这牦牛肉干,平时村民们外出放牧,有时候十天半个月不回来,带的食物也是牦牛肉干为主,能补充热量,营养价值也高。

    凌秋桑回忆了一下,本地的牦牛肉干其实口味都差不多,是一代又一代传承下来的做法,不能说有多么的好吃,但也不难吃,就是一块肉得嚼半天。

    如果要拿出去做生意的话,得改良一下牦牛肉干的配方。

    凌秋桑跟施懿说了一下自己的想法。

    施懿琢磨着也还行,这个时代的物资比较匮乏,要大批量的生产投入市场,可能有些困难,但是就靠村子弄个小作坊,产量有限。

    应该能销售出去。

    再加上,这个时候各种购买物资需要的票据逐渐推出市场,除了家电这一类的大物件,肉票粮票都已经很少有人使用了。

    施懿回忆了一下外面的物价,“城市里,猪肉鸡肉鸭肉倒是常见,牛肉反而不算多,偶尔碰见,大部分都是一块八到两块五一斤。”

    这个物价,在这个时代,算是比较贵的了,猪肉才七八毛钱一斤。

    但是还是有人会买,无论是哪个时代,永远不缺有钱人。

    而他们这算是特产,牦牛肉,跟普通牛肉还是有区别的。

    风干牛肉,基本上已经彻底脱水了,一斤牦牛肉干,看起来可不少。

    再加上,这是内地买不到的东西,碰到了,应该也会有人愿意买个新鲜。

    “哥哥,你说这个价格,卖多少合适?”

    施懿想了想,“差不多要四斤牛肉才能出一斤牛肉干,我们卖他个八块钱一斤,不过分吧?”

    八块钱一斤,大城市里应该没问题,小地方可能不行,小地方现在人均工资才二三十块钱。

    算一下成本价,其实按照他们本地,一斤牦牛肉干的成本大概在三到四块钱,卖八块钱,除去要给人辛苦费,还是有赚头的。

    哪怕一个月就只卖出去五十斤呢?五十斤,一斤就算赚他三块钱,也有一百五十块钱的赚头了。

    一百五,可能看起来不多,但这个地方,镇上的那些单位里的正式工才二十来块钱一个月的工资。

    不过,总体说来,要按照出货量,分配到村子里,也分不到多少钱。

    也不担心,慢慢来嘛,总归算是给村里创收了。

    凌秋桑和施懿规整好了家里的小窝,随便吃了点晚饭,就去找村长了。

    这事情,不能绕过村长,得跟村长说说,后续还需要村长组织大家。

    村长是个汉民,叫林安,读过书,有个高中文凭。

    他也想过要给村长创收,但是能力有限,他也无能为力。

    好歹他们这里算十里八村的大村子了,要不然也不能有村小学,国家也不能主动给他们安装电话了。

    凌秋桑和施懿说明来意,林安考虑了一下这件事情的可行性。

    两人也不催促,喝着村长媳妇儿煮的酥油茶,小口小口的吃着糌粑,默默的等着。

    过了好一阵,林安才开口。

    “你们两个怎么突然想给村子创收,想做生意了?”

    凌秋桑滋着牙,笑得淳朴,“我今年要高考,顺利的话,我就要出去读书了,以后要回来一趟可能很麻烦,村子里的叔叔阿姨,爷爷奶奶都对我有恩情,我也想走之前,给大家一点回报。”

    施懿也跟着说,“我来村子快十年了,大家都很照顾我,去年考上大学,错过了,但今年肯定是要走的,离开之前,也想为这片土地做点儿事情。”

    林安欣慰的点点头,“你们说的,我感觉好像能行,就是不知道你们准备怎么把牦牛肉干卖出去。”

    八块钱一斤的牦牛肉干,一个月卖五十斤,他们就有一百多块钱的毛利润,他们从前想都不敢想。

    哪怕是分配给村民,每家每户就几块钱,那也是一笔收入了。

    别看他们养了那么多牦牛和羊,自己是吃不完的,要把牦牛和羊变现,在这个地方,难啊。

    所以他是愿意去试一下两个年轻人的方法的。

    万一成了呢?

    凌秋桑和施懿对视一眼,说道:“我们这里经常都有路过的货车,他们给川藏线送物资,以前也会偷偷卖东西,现在做生意不违法了,反正他们都要卖东西 ,不如试试我们的牦牛肉干。”

    是这个道理。

    林安琢磨了一下,“就怕人家不愿意,哪怕人家一次性进货十斤,也是一笔不低的费用了。”

    凌秋桑道:“我们按照批发价,七块钱一斤给他们,第一次可以让他们先把肉干带走,买了之后,下次再给我们钱。”

    林安琢磨,“万一人家把肉干带走,不回来了,那不是亏了?”

    施懿笑着解释,“这时候大货车司机还是很吃香的职业了,能有一条固定的运输路线,这就代表他们有稳定的收入,不至于为了一点肉干,不要工作了。”

    到时候,他们也会写个简单的合同,让人把身份信息留下。

    “行。”林安大手一挥,试试也不会有影响,哪家哪户都存得有不少的肉干,先拿一点出去试试。

    这次就先拿他家的去试试吧,万一运气不好,被人骗走了,村民也不会有损失,他家底还行,损失点肉干也不心疼。

    凌秋桑又提出了要改良以后肉干的制作方式。

    这事情是施懿开的口,毕竟是城里来的读书人,在淳朴的村民眼里,那就是见多识广的代表。

    特别是这施懿从前也为村子做了不少的贡献。

    要改良肉干的制作方式,不少什么大事情,真要做得好吃,哪怕不是卖出去,他们自己也能吃。

    事情说好之后,凌秋桑又说了后天可能有人打电话过来,让村长留意一下。

    村长知道两人要参加高考,要复习,也没给他们安排外出放牧的工作了,就村子里的一点小事情,两人忙乎一下差不多,不用出村。

    从村子家扛了二十斤牦牛肉干出来。

    凌秋桑嘶了一声,“二十斤居然有这么大一包。”

    当然了,扛大包的是施懿。

    看着很大一包,但也就二十来斤,施懿还有力气谈笑风生。

    “我刚在村长家里看到虫草了。”

    凌秋桑眼前一亮,随后又颓丧了,“我们这虫草不如那曲地区那边的多,偶尔能挖到几根,现在也不是挖虫草的季节。”

    虫草,其实并没有传说中那么大的功效,也没有那么大补,就是被传得神乎其技的,甚至还有人传言虫草能让人起死回生。

    典型的穷人买不起,但富人趋之若鹜。

    这虫草真要做生意,还是得往高端上靠。

    “可以让货车司机卖货的时候顺道问一问。”施懿说,“如果有人想买,到时候再看具体如何操作。”

    凌秋桑想想也是,一年能有两三个人买,用礼盒包装一下,一盒放十来根,卖个百十来块钱,也不过分吧。

    几十年后,虫草可都是按克数卖的。

    两人说这么多,还不知道那边大货车司机能不能同意呢。

    不过也不怕,这条路的货车司机多,这个不行就换下一个。

    两人拿着肉干回家,连夜调配了一点调料,把肉干的味道提升了不少。

    喷香。

    凌秋桑没忍住都拿了一根当磨牙棒,啃了半个晚上。

    这次时间紧急,只能用这种方法了,后续他们就可以从肉干腌制开始就放调料,到时候味道应该比现在好很多。

    时间一晃,就到了该等大货车司机电话的那天了,那边打电话过来的时间还挺早的。

    凌秋桑和施懿早早的就把东西准备好了,骑上马就出发了。

    这次没累到马儿,两人一人骑了一匹马。

    马儿养得膘肥体壮,四肢有力,跑起来十分畅快。

    凌秋桑还有心思乐呵,“要放几十年后,景区骑个马都得几十块钱,要到马场去跑马,那可就更贵了。”

    施懿听着,心里微动,“桑桑,我们是不是可以尝试一下发展旅游行业?”

    这个时候才改革开放不久,出行也只有绿皮火车或者大巴车,旅游业,还不太盛行。

    但是几十年后,川藏线那可是网红国道,来这里徒步旅行,骑行川藏线的年轻人可不少,被称之为朝圣之路。

    别的不说,这一路的风景是真漂亮,一天时间看尽四季风格也是正常的。

    他们这里,现在要发展旅游业,可能还是有些苦难的,到底还是交通不方便。

    施懿想了想,“我们可以去报社投稿,写一点关于本地的风土民情,自然风光,试试水,万一有人来呢。”

    “行。”凌秋桑觉得,各个办法都试试。

    到时候真有人来旅游,住镇上,这时候民风淳朴,他们镇上唯一的旅馆还开在了派出所旁边,安全也有一定的保障。

    他们可以教人骑马,带人体验放牧生活。

    这事情真要成了,还是得跟官方合作。

    先不急。

    加油站,旁边的停车场停了不少的车辆。

    一眼望去,都是重卡,大家伙呢。

    凌秋桑找到加油站小哥,小哥给他们引见了他口中的大货车司机。

    不是一个人,是一家三口。

    夫妻俩一起跑车,吃饭的家伙都放在车上,停车的时候,就拿下来做饭。

    还带着他们的儿子,看样子,差不多也有十七八岁了,模样有些机灵。

    简单了寒暄了几句,他们也打听了一下外面的信息,顺便套了一下这一家三口的信息。

    货车司机姓刘,叫刘建国,妻子叫王淑芬,夫妻二人的名字都十分具有这个时代独特的气息,他们的儿子叫刘浩。

    据说是读书成绩不行,中专读完,分配的工作不行,干脆跟他们出来跑车,自己也跟着学习开车。

    根据刘建国说,他们都是天府市运输队的,也算是铁饭碗工作了,他和另外几个货车司机都是负责这一条线路的。

    他只跑半程,基本上半个月就能跑一趟,但是没有跑全程的人赚得多,主要是川藏线后半段的危险性高,他也不想为了钱,把命给搭上了。

    所以才想着倒卖一下物资,多赚点,从前都只能偷偷摸摸的干,比如说买点儿扣子,头花,针头线脑,这种不起眼的小东西。

    或者别人有想要的,登记一下,他们下次来的时候就带过来,不过这种基本上都是知青要买。

    互惠互利,这里偏远,倒也没人举报。

    现在国情好了,光明正大的做生意了,运输队老板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他们卖的东西也多了起来。

    凌秋桑笑着,“大哥,从前你们都是把外地的东西卖到我们这里来,有没有想过把我们这里的物资卖到外面去?”

    话,终于说到了正题上。

    刘建国刚才跟他们东拉西扯,就知道这两人不是要他帮忙带什么东西了,都是老油条了,谁还没点儿自己的想法呢。

    只是没想到,他们是要他帮忙卖东西。

    仔细琢磨了一下,“你们要卖什么?”

    凌秋桑把牦牛肉干拿出来,“刘叔,你先尝尝,你看这生意能做不?这是我们的本地特产,保存时间也长,干吃,下酒,或者放两块炖汤都可以。”

    刘建国尝了尝,是挺香的,要是有酒就好了,这东西下酒好啊。

    刘浩也跟着尝了一块,眼睛都亮了。

    王淑芬倒是觉得一般,味道是香,就是咬不动。

    倒卖物资嘛,就是把这里有的,卖到没有的地方去,刘建国熟,考虑了一下,觉得可以试试。

    “你们这什么价?”

    “八块一斤。”

    凌秋桑开口就把刘建国给吓得不轻。

    “外头的鲜牛肉才两块钱一斤。”刘建国说,“就算你们这牦牛肉跟普通牛肉不一样,也不可能卖到八块钱一斤吧。做不了不做了。”

    这价格,根本卖不出去。

    凌秋桑不急,“给你们的价格是七块钱一斤,我们定价八块,也是觉得这个价格合适,你们要是愿意,卖十块钱一斤都行,至于你说的外面普通牛肉两块钱一斤,但是我们这个牦牛肉是四五斤才能出一斤牛肉干,你说值不值这个价?”

    这么说的话,倒是能理解了,四五斤鲜牛肉才能出一斤肉干,成本就摆在这里了。

    但是这个价格太贵了。

    刘建国摇头,不看好,“就算你们给我们七块钱一斤的价格,我们哪怕只拿十斤,也是七十块钱的成本了,卖不出去,就砸手里了。”

    凌秋桑又道:“这第一次,不收你们的钱,你们先把肉干拿走,先卖,卖了下次过来的时候再结账,要是卖不出去,全部都退给我,但有一点,你们得妥善保存,要是坏了发霉了,我们可不能回收。”

    刘建国长期跑这条路,以前也吃过这种肉干,没这两个年轻人的肉干味道好,但是他也知道,这肉干保存时间长,别受潮,放一年都没问题。

    但是他还是有些犹豫。

    刘浩这个年轻人就比较冲动了,“我想跟你们做这个生意。”

    刚开口,就被老爹揪着耳朵扯回去了。

    凌秋桑笑笑,“小兄弟有想法是好事情,这肉干,你们可以拿到大厂门口去卖。”

    现在进厂工作那可是铁饭碗,一个月几十块工资,不说买一斤,买个二两回去尝个鲜,也是好的。

    说着,凌秋桑还给他们传授了一些生意经,父子俩听得兴致勃勃。

    不知不觉就被凌秋桑给忽悠瘸了。

    “行吧。”刘建国拍板,“这次我们带出去试试,卖不出去都给你退回来。”

    反正不要拿货成本,听这小兄弟说了半天,他们觉得也还行,可以试试。

    哪怕一斤赚一块钱,也是一笔收入了。

    而且刘浩看起来对做生意很感兴趣,让儿子去试试也好。

    他们可都听说了,改革开放后,好多下海做生意的,都成大老板了。

    就是他们没门路,唯一的手艺就是开车,能在路上倒卖一下物资,都算是脑子灵活的了。

    施懿写了个简单的合同,签了字,盖了手印。

    刘建国看他们搞得还挺正式,不由得笑了笑,“你们两个都是知青吧?咋不回城?”

    事情办成了,凌秋桑也有心情继续闲聊了。

    “我哥哥是知青,我是本地人。”

    “哟,看着不像。”刘建国还挺诧异,这里的海拔高,大多数人的脸蛋上都有高原红,偶尔见着白嫩一点的,多半都是知青,还是那种条件好,买得起搽脸油的那种。

    前几年倒卖物资,他尽是瞅着知青去找,基本上一问一个准。

    没想到面前这个小伙子白白嫩嫩不说,居然还是本地人。

    凌秋桑笑笑,“我就是天生的,晒不黑。”

    继续跟刘建国一家三口闲聊了一阵,他们就准备回去了。

    这时候,刘浩那小子看着对他们的马感兴趣。

    凌秋桑笑着,“小兄弟想骑马吗?试试。”

    “能行吗?”小伙子年纪小,胆子大,跃跃欲试,“我不会骑。”

    “没事儿。”凌秋桑招呼他上马,“这马儿都是驯服过的,性格温顺,你只要不跑起来,骑着走两圈,不会有危险,抓紧缰绳,别掉下来就行。”

    凌秋桑教人骑马去了,施懿找刘建国借了笔和本子。

    说了要给报社投稿,今天恰好都出来了,先写两篇文章,试试水,等会儿顺道就去邮局寄了。

    “哟,你这字写得好啊。”刘建国在一旁看着,再一读文章,嘶~这文章写得也好啊。

    施懿写的是风景文章,扑面而来的画面感,刘建国跑这条路都快十年了,最开始确实是觉得这风景好,时间长了,感觉也就那样。

    但是现在从文字上看,又觉得是自己没有欣赏美好的眼光。

    施懿温文尔雅,看起来就是读书人的模样,“这里的风景是很漂亮,就是见过的人太少了。”

    确实是这样。

    刘建国也感慨,“其实就是交通不方便,别的地方都这样,更别说你们这儿了,进出都只有这一条道。”

    施懿嗯了一声,“所以我只能用文字让大家领略一下这里的风光了。”

    “哈哈哈哈,不愧是读书人。”刘建国性格挺爽朗,“到时候出版了,记得跟我说,我一定支持一下。”

    施懿这个文章是准备投报社的,真要被选稿,也只能在报纸上看。

    还不知道能不能行呢。

    施懿对自己的文章有信心,但是别人未必能欣赏。

    不过急不来,他们现在也只能慢慢摸索了。

    刘浩骑了两圈回来,脸都笑出花了,“你们放心,我一定帮你们能把肉干卖出去。”

    显然是已经成功和凌秋桑交了朋友。

    凌秋桑跟他称兄道弟,“如果看到那种明显的有钱人,你也可以提一句,我们这还有虫草,到时候有人要的话,我给你提成,放心,肯定不亏待你。”

    “行。”刘浩当即就同意了。

    告别了刘建国一家三口,两人又去镇上的邮局寄了文章的稿子,能不能行,最起码都得等十天半个月。

    第一步是走出去了,之后就看效果吧。

    两人回到村长之后,没什么要忙的,偶尔他们就去村小学给孩子们上课,学校就几十个学生,还是十里八村的孩子都在他们这里上学。

    总共就两个老师,一个是原本分配到这里的,另外一个是留在这里安家的知青。

    师资力强实在是有些匮乏。

    有凌秋桑和施懿帮忙上课,两个老师也轻松一些,孩子们也能多学点儿知识。

    偶尔完全没事的时候,两人骑着马出去晃悠,天高云阔,幕天席地,躲在牧草里亲个嘴儿。

    高海拔地区,两人倒也没做什么剧烈运动,过段时间等身体适应了再说吧。

    这也慢节奏的日子过得也别样惬意。

    无论是文章,还是肉干,他们都得等。

    但是不能干等着,还得想想别的办法,万一卖肉干行不通呢。

    “我倒是有个想法。”施懿前些天就在琢磨,“我们是不是可以尝试出一本书?”

    既然都写文章投报社了,为什么不能写书投出版社。

    真要出版成功,买得好的话,一版再版,版权费会随着时代的发展慢慢往上涨。

    刚开始可能不会太多,毕竟他们两人都没名气。

    如果后续这本书能支棱起来,应该还是能赚到一点钱的,两人也不是没出过书,写书对来说,还是有信心的。

    但写书赚到的这笔钱,不是白给村子里,他们准备把这笔钱用来投入教育,也算是报答乡亲们的恩情了。

    凌秋桑觉得可行,“先等报社那边的消息吧,要是文章能登报,我们投出版社的几率也大一点。”

    他们这地方小,县城还没出版社。

    “看来,我们得想办法去市里一趟。”

    这一趟迟早都是要去的。

    施懿:“下次看能不能跟刘建国他们的车挤一挤。”

    这时候也没什么超载的说法,货车大,把他们仍后车斗里都行。

    主要是想省钱,两人看着小日子过得惬意,但是实际上两人手里都没几个钱。

    原主留给他们的不多,他们也不好全给人家用光了。

    想自己赚钱呢,目前还没门道。

    去市里一趟,他们同样也是琢磨着,想办法给自己弄点儿钱,他们手里有物资,卖点儿东西出去。

    “行。”凌秋桑拍拍屁股,把施懿拉起来,“走,先回去写文章。”

    这说风就是雨的。

    两人回去商量了一下,就写这里故事。

    从两个方向出发,一个是知青下乡的角度,另外一个角度是本地的牧马少年。

    写这里的风光,写这里发生过的故事,里面再掺杂一点符合时代风气的正能量。

    两人商量好了之后就开始动笔了。

    都不消写什么大纲。

    白天就把小书桌搬到屋子外头来写,光线好,路过的村民们都当他们是在复习功课呢。

    偶尔还会有阿姨来给他们送点儿吃的,给他们改善生活。

    时间过得很快,这一早,他们又接到了刘建国的电话。

    他们已经去市里跑了一趟了,今天又是进藏,路过他们这里。

    两人骑着马就过去了。

    还是那个加油站旁边的停车场。

    远远的就看见刘建国和刘浩一脸的喜色。

    凌秋桑和施懿对视一眼,心想,牛肉干的事情,应该是成了。

    果不其然,两人刚下马就被刘浩给拉住了。

    带出去的二十斤肉干还不够卖。

    他们去那些工厂门口摆摊的第一天,其实没什么生意,主要是价格吓退了不少人,但是就像凌秋桑说的那样,不缺有钱人想尝鲜的,买个一两二两的。

    但是第二天,这生意就陆陆续续的来了,听说数量有限,这次都是半斤一斤的买,这也耐放。

    第三天就全部卖完了。

    这还是这个时代的物资匮乏,毕竟是外地来的,很多人都没听说过牦牛,有试吃的,指甲盖那么大一点。

    入口就是个香,还有嚼劲,总是觉得吃不够。

    这不是,口袋里稍微宽裕一点的,都想买点,尝个鲜,或者留着招待客人。

    外地特产呢,招待客人,倍儿有面子。

    二十斤,全部卖完了,刘建国都没想到,两天时间,他们能赚20块钱。

    有了这20块钱的赚头,他都差点看不上以前买的那些东西了,以前都是几分几分的赚,来回跑一趟,能有三五块钱的利润就很不错了。

    刘建国把一把票子数给他们,一百四十块钱的批发价,好大一摞,清点完了之后。刘建国又拿出三百五十块钱。

    “这次我们进货,我们拿五十斤。”

    这么能赚钱,当然想跑一趟就多赚点了,大不了多跑几个地方兜售。

    这吃的东西都是消耗品,一个月卖五十斤,那也是五十块钱的收入了,一年就是六百块。

    都赶上城里那些工厂里的工人的年收入了。

    凌秋桑这段时间心底那点儿忐忑也安定下来了,这生意能做,要是等以后顺利了,还能去市里开个专卖店什么的。

    到时候就他们自己赚钱了。

    现在不急。

    “大哥,你还有别的货车司机给我们介绍一下吗?”凌秋桑怕他多想,赶紧说,“我的意思是别的城市的。”

    刘建国就是天府市往这边跑,没跑其他城市的路线,但是他们运输队有跑其他路线的。

    稍微琢磨了一下。

    他是不是也可以批发价进货,然后少赚一点,把货拿给别的司机,送到别的城市去售卖。

    刘浩也是这个意思,“天府市还是离这里比较近的,再卖远一点,是不是价格也能更高一点点。”

    是这个道理。

    凌秋桑感慨两人的脑子好使,“不过我们这里的批发价,七块是最低了,没办法,成本在这里了,当然了,你们二次批发卖多少钱,你们自己定就行了。”

    刘浩这次卖肉干是出了大力的,仔细思考了一下,他们每个月都会走这条路送货,走的时候顺路就把肉干给拉出去了,基本上是可以不算运输成本的。

    批发给别人,他们赚三毛钱一斤,好像也不错,总要给别人留点儿利润。

    就是这样的话,他们拿货,压在手里的成本比较高。

    或许可以先去运输队问一问,有人要拿货的,他们记下来,然后下次来的时候,帮他们运回去。

    他说了自己的想法,凌秋桑给他竖了一个大拇指。

    “不错不错,有做生意的天赋啊,小兄弟。”

    刘浩傻乐,“还是跟你们学的。”

    刘建国也有意要锻炼自家的傻儿子,干脆就把这事情交给儿子去办了,赚几年前,也可以娶媳妇儿了。

    肉干的事情说定了,凌秋桑又说起了想搭顺风车去城里的事情。

    大货车的驾驶室还是很宽敞的,但是他们一家三口挤挤还行,再多来两个人,那就完全转不开身了。

    如果只有刘建国和刘浩父子俩,倒是没多大关系,挤一挤。

    主要是刘建国的妻子也跟他们一起的,再多两个陌生男人挤在一起,那就十分不合适了。

    凌秋桑:“把我们扔后面就行。”

    “这可不行啊。”刘建国不放心,“这里的山路崎岖,后面宽敞是宽敞,但是甩来甩去,也太危险了。”

    万一出了什么事情,那可就麻烦大了。

    凌秋桑大手一挥,“没事儿,刘叔,您要是方便的话就带上我们呗,安全问题我们自己负责,主要是今年我们要高考,想去城里卖点儿资料书。”

    这

    刘建国还在犹豫。

    施懿开口,“刘叔,我会开大车,下乡之前,我跟家里人学过,您要放心的话,路上我能跟你倒个手,您也轻松一些。”

    刘建国狐疑,“这么大的车你也会开?”

    施懿点点头,面不改色,“我还会修车,真的。”

    刘建国犹豫了一会儿,然后把他带到车前,“我这车前段时间不知道咋回事儿,经常开着开着,里面就咔哒咔哒的响,过会儿又听不见了。”

    大卡车,还是在这么难走的山路上,真要出了点意外,那可就完球了。

    上次他送去修,运输队的修车工都说没事,没找到问题,说不定是什么石子儿卡里面了。

    但是这事儿他一直在心里挂着呢,生怕出事,他们一家三口可都在这车上了。

    刘建国说,“你说你会修车,那你给看看,你要能修好,我就免费送你们去城里。”

    “行。”施懿痛快的答应了,“刘叔您这有工具吗?”

    工具当然有,这个时代的司机,可不光是会开车,还必须具备一定的修车技能,要不然开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突然出了故障,这时候可没有什么救援车。

    刘建国本身是会修车的,有他盯着,也不怕这年轻小伙子给他把车弄坏了。

    而且,他就莫名觉得,这个年轻人就是十分稳重,靠谱儿,而且看施懿的操作细节,完全就是个老手了。

    施懿连飞船都会修,修个大卡车,那不等于修玩具车?

    三下五除二,没一会儿,他从一个别人都叫不出名字的设备缝隙弄出一颗石子儿。

    “还真是石子儿卡里头了。”刘建国知道了原因,也没那么紧张了。

    但施懿却没有这么轻松,“刘叔,这个地方卡石子儿,短时间可能不会出问题,但是时间长了,这石子儿的摩擦,可能会产生火花。”

    话说到这里,刘建国就明白了,简直是倒吸一口凉气。

    车上起了火花,还是在这么精密设备仪器里。

    幸好今天找到原因了,是得感谢一下人家的。

    “我们车上的货还没送完。”刘建国说,“送完出藏,路过这里,大概是十天后,你们做个准备吧。”

    成了。

    凌秋桑和施懿高兴的对视了一眼,“你们的五十斤肉干,我们也会给你们准备好的。”

    “行,我也放心你们。”

    揣着一百四十块钱,还有三百五十块钱的货款,两人回到村庄,找到村长。

    没一会儿,村长就召集了村民们过来开会。

    前段时间没有通知大家,是因为这事情还没个定数,现在知道能赚钱了,当然要找大家一起商量了,有钱大家一起赚嘛。

    村长林安宣布了这件事情之后,村里直接就热闹起来了。

    谁不想多赚钱呢?

    以前就是没门路,也不知道做啥,就只能守着这里,一年到头就那么一点收入。

    林安也说了,这办法是凌秋桑和施懿想出来的,以后赚了钱得分他们一份。

    凌秋桑摆摆手,“不,不用,现在赚得不多,我就动了个嘴皮子,也没出物资,就不分钱了,以后要赚得多了,那到时候再说吧。”

    林安还想再说点什么,都被凌秋桑强硬的拒绝了,包括施懿也是一样的。

    他们俩虽然没什么钱,原主回来之后,可能也需要花钱,但这跟他们的关系不大,原主要花钱,等原主回来自己赚呗。

    至于凌秋桑没把话说死,说以后赚得多了再分钱,也算是给原主留一条后路了。

    既然这生意确定了要做起来,改良配方的事情,凌秋桑也教给了大家。

    这次刘建国要的五十斤肉干,是五家人合伙出的,主要是他们这五家人的肉干更新鲜。

    他们总想着,要卖给别人吃,不能把家里的存货拿出去,万一砸了招牌,以后可就没钱赚了。

    做生意,还是要讲究诚信的。

    凌秋桑也很满意大家的态度,能这么想,这生意才能做得长久。

    之后要再腌制肉干,用的都是凌秋桑的新配方了,虽然大家没有尝试过这么做,但肉干混合过新配方的调料粉,他们都尝了一下,确实比以前好吃很多了。

    他们吃了一辈子的肉干,没想到肉干还能这么好吃。

    不少人都琢磨着,要把家里的存货也拿来混上调料粉。

    调料粉其实就是市面上常见的各种食用香料,凌秋桑和施懿按照一定的比例混合过起来,就有了现在的味道。

    把这配方教给了大家,大家以后自己也能做香料了。

    事情安排好了之后,两人又忙着写他们的书了。

    这次要去城里,他们就争取在这之前,把书写完,然后去城里的出版社,当面投稿。

    终于,在等到刘建国电话的前一天,他们终于把书写完了。

    纯手写,总共二十万字出头。

    出一本书,刚刚好。

    他们要去城里的事情,之前就跟村长他们说了,五十斤牛肉干给他们打包好,还给他们打包了一份小的,大概有四五斤的样子,让他们自己在路上吃。

    万一路费不够了,卖几块钱也好。

    村长更是直接给了他们二十块钱,让他们在外头别亏待了自己。

    说不感动,这是假的,凌秋桑和施懿没收。

    这次林安村长可不依他们,直接把钱塞他们衣兜里,“穷家富路,就算用不上,有点钱傍身也是好的。”

    两人对视了一眼,这才把钱收了,琢磨着,等回来的时候,给大家带点什么实用的东西。

    村小学的两个老师也写了个单子,让他们帮忙带几本县城里没有的书。

    凌秋桑当然说好,就算两个老师不说,他们也是准备要把给孩子们带一些书本学习文具回来的。

    在众人的期盼和祝福的目光下,凌秋桑和施懿带上行李,坐着村长的木板马车,到了加油站,坐上了大货车。

    前往新的地图。

    第56章 哥哥带我走

    大货车的后车斗十分空旷,只有几件刘建国帮人带出去的货,都被刘建国固定在了角落。

    十分稳当。

    总体来说,这后面十分宽敞,又有篷布遮阳挡雨,两人完全可以在后面躺平随便滚。

    刘建国虽然见识过了施懿的修车技术,但是也并没有让他开车的打算,所以两人在车后面躺平还算惬意。

    就是山路崎岖,摇摇晃晃,感觉脑浆都要晃出来了。

    因为是空车回城,路上除了到点儿了下车吃个便饭,基本上就没有耽搁过时间,途经了几个小城市,凌秋桑掀开篷布看了一眼,没有要下车的打算。

    还是直达天府市吧。

    他们出发的第二天下午就到了,从大货车后面跳下来的时候,凌秋桑和施懿都长舒了一口气。

    刘建国乐呵呵,“怎么样?后面是不是很抖?”

    凌秋桑点点头,“是有点颠簸,但是也宽敞,没有异味儿,比坐大巴车好。”

    刘建国想起大巴车上的脚臭还有各种味道的混合,心有戚戚,综合比较,还不如坐他的大货车后面。

    想到他们的生意做得还算愉快,于是他又说道:“你们准备什么时候回去?”

    再回去的话,他车上得拉货,腾挪一下,应该能空出一点儿位置,肯定没有出来的时候这么宽敞。

    但是应该还算能把客车好一点儿。

    凌秋桑知道他的意思,先道了谢,又道:“这次我们不急着回去,说不定要等你们下次回来之后,跟你们一起走。”

    刘浩冒头,“那我们这次的肉干卖完了,过去的时候怎么拿货?”

    凌秋桑:“就是给你们那个号码,你打过去,说清楚要多少货,什么时候接货,会有人给你们送到加油站的,这生意不是我们两人的,是村里人一起做的,放心,味道这些都是一样的。”

    父子二人点点头,刘建国道:“那行,你们有事情要忙就先走吧,万一遇到什么事情,来运输队,说我的名字,小事情还是能帮你们摆平的。”

    凌秋桑和施懿再次真诚的说了声谢谢。

    不得不说,这个时代的人真的都很耿直。

    告别了刘建国这一家三口,凌秋桑和施懿慢悠悠地走在七十年代末的天府街头。

    没有什么高楼大厦,路上也没有多少车辆,大多数都是二八大杠自行车,街头上也已经有各种摆摊的小生意做起来了,路上行人脸上的表情也大多数都是带笑的。

    不愧是省会,已经初见繁华的景象了。

    两人找了个没人的小巷子,先把行李都放进空间里,然后偷摸儿地把身上颇具民族气息的外袍脱了下来,换了一身衬衫牛仔裤,再踩上一双小白鞋。

    这个时候这样的装扮不是没有,就是少,一看就是外地来的,两人外表又足够帅气,刚走上街,就吸引了不少的目光。

    凌秋桑和施懿也不在意,略微逛了一圈儿,还去大爷大妈们聚集的茶馆儿和麻将馆听了一耳朵的各种情报。

    心里有了数,两人才拿着介绍信,找了家旅馆。

    “没得两个床的房间了。”前台大姐如是说。

    凌秋桑的嘴角诡异地勾了一下,操着方言:“那我们就挤一哈,还是你们国营旅馆安全。”

    前台大姐完全没有多想,这两个男的睡一张床,多正常。

    凌秋桑拿了钥匙,回了房间,关上门,忍不住跟施懿开玩笑。

    “就这要是四十年之后的天府市,两个男的去开房,那可就没现在这么纯洁了。”

    施懿忍俊不禁,“先去找出版社?”

    “不,先搞钱。”凌秋桑被兜里的小几十块钱给穷到了,其中还有20块钱是村长给的。

    施懿手中的钱也不多。

    两人去了这么多世界,还真是第一次这么穷的。

    凌秋桑关好门窗,把空间戒指里的东西弄了一部分出来,“看看什么东西适合拿出去卖的。”

    不能超过这个时代的限制,不是系统不让,是不合适,他们现在真要拿出什么高科技,那得完球。

    所以能拿出去的东西不算多。

    “这辆自行车卖了吧。”凌秋桑指着在上个世界他们在虚无之地里骑过的自行车,如是说,“虽然造型有些前卫了,但是我们拿出去说是进口货,应该没有问题。”

    就这一辆自行车,不至于出什么岔子。

    施懿考虑了一下,又让他拿出几个零件和喷漆,“稍微动手改改吧。”

    “行。”

    两人快速动手,把原本酷炫十足的自行车改造成了勉强符合这个时代的造型。

    “有点儿丑啊,哥哥。”

    施懿轻笑,“对这个时代来说,已经比二八大杠漂亮太多了。”

    说得也是,而且现在买自行车还得要自行车票呢。

    凤凰牌自行车,在这个时候大概是150到200左右的价格。

    凌秋桑和施懿商量着,他们这自行车卖他个三百,应该没有问题吧?

    凌秋桑啧啧两声,“这自行车以前也就是随便买的,好像也才一两千块钱,几十年后常见的款式,骑过几次,还能卖三百,不亏了。”

    而且是这个时代的三百块钱,算起来,还是他们赚了。

    就是这辆车是他们两人骑过的,还是有点儿纪念价值的。

    施懿揉了揉他的脑袋,“如果不想卖就留着。”

    也没什么舍不得的,他们还有漫长的余生,要是用过的东西都舍不得丢弃,那以后估计得用一个星球来放他们的二手物品了。

    凌秋桑也就是感慨一声,“哥哥,以后我们换一辆好的,你再带我骑车。”

    “好。”施懿目光纵容,“除了这些,大米和水果也拿一些出去卖吧。”

    现在的大米口感不如几十年之后,而且他们空间里的大米都是养老世界改良过不知道多少次的,口感比现在不知道要好多少。

    还有些别的,七七八八地收拾了一堆。

    最后,凌秋桑挠了挠脑壳儿,“其实我还有个东西能卖,但是我估计卖不出去。”

    “什么东西?”施懿好奇,什么是能卖,但是卖不出去的?

    凌秋桑羞赧着脸,弄了一堆卫生巾出来。

    施懿:“……”他还是低估了桑桑空间里装的东西。

    他也实在是想不通,桑桑为什么会有卫生巾这种东西,而且还是这么大一堆。

    按照正常女子的用量,这一堆都够一个女孩子用三年左右了。

    凌秋桑的小嘴长了长,也有点儿不好意思,“以前在别的世界倒卖过这个东西,这些都是没卖完的。”

    “古今倒卖?”施懿好奇,“还有这种任务世界?”

    凌秋桑微微点头,“那个任务是要成为两个世界的首富,一个古代世界,一个类似于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世界,开了时空之门,可以两界穿越,我就搞起了两界倒卖物资的生意。”

    施懿叹服,“那你是怎么卖出去的?”

    古代女子对月事讳莫如深,甚至还觉得这是什么羞耻的事情,用的月事布都是自己在闺房中偷偷做的。

    所以怎么会去购买卫生巾这种东西?

    凌秋桑红着脸,不愿意回忆自己穿女装卖卫生巾的过往。

    其实他那时候原本是没想过要做卫生巾生意的。

    就是那个时候穿越的身份,还有个相依为命的小妹,无意间撞到了小妹的出初潮窘迫,这才想着做这个生意的。

    而且纯粹是亏本买卖,完全没赚钱。

    但是施懿却通过他的表情,猜了个七七八八,笑意从他眼睛里冒了出来。

    在凌秋桑快冒烟儿的时候,施懿终于收起了笑意。

    “在这里卖,可能也确实不合适。”施懿说,“这些包装不能拆,上面的各种信息没法隐藏。”

    凌秋桑嘟囔着,“系统那里可以兑换更改外包装的道具。”

    顿了顿,“到时候再说吧,我们先把手里的这些东西出了再说。”

    也不是非要卖卫生巾不可。

    两人虽然不会认为卖卫生巾是什么丢脸或者羞耻的事情,就是在这个时代还在用月事带,卫生巾多少有些超前了。

    当然了,如果有合适的买家,那也是可以小赚一点,主要在他们留着也用不上。

    两人把收拾好的东西单独放在空间的角落里,稍微化了个妆,然后背了个空包,在太阳刚落山的时候,走出了旅馆。

    白天去茶馆儿和麻将馆打听到的情报,就在这个时候派上了用场。

    虽然现在不限制普通人做生意了,但还是有许多物资并不是那么方便购买,比如说需要票据,或者限购等等,这个时候黑市就发挥作用了。

    两人也不急,先找了个小摊儿,吃了一碗麻辣烫,鲜香麻辣,嘶哈嘶哈的,特别痛快。

    天刚擦黑,两人又偷摸去了小巷子,从小巷子另外一头出去的时候,两人就已经骑上了自行车。

    路灯隔老远才有一盏,道路昏黄,两人骑着车,行驶在路上,也没有特别引人注目,两人根据打听到的地方,偷摸儿地骑了过去。

    是他们格局小了。

    说是黑市,但是都光明正大了,说直白点,没人管了,大家都开始吆喝着做生意了。

    两人没找摊位,扶着自行车,走入人群,开始逛市场。

    卖什么的都有,凌秋桑和施懿看着买了些旧书,又转了一圈儿,完全不像是来做生意的。

    过了一会儿,两人绕到一边的空地上,把车停下,坐在了路边。

    空地这儿有几个年轻人,围在一起玩什么新奇的玩具。

    凌秋桑觑了一眼,哦,进口货,玩具小汽车,遥控的,价格不低。

    两人默契一个对视,这才是他们要找的客户。

    施懿从包里拿出一个黑色保温杯,“渴了吧,喝点儿水。”

    凌秋桑唔了一声,从保温杯里倒出一杯水到盖子里,里面还有碎冰。

    他一边喝一边感慨,“哥哥,这保温杯还真不错,这冰是咱们早上出门放进去的,现在都还没化完。”

    保温杯是早就面世了,但是早上放进去的冰块,到晚上还没化开,是这个时代的保温杯做不到的。

    施懿也在一旁说道:“当时买这杯子的时候,咱还不信那老外说的话,没想到真这么好使。”

    两人说的都是北方话。

    一旁等着排队玩小汽车的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孩子,嗤了一声,“吹牛的吧,天府这么热的天,早上放进去的冰块,现在还没化开。”

    凌秋桑哼了一声,“不跟你这种没见识的人说话。”

    这话就直接引起了中二少年们的不满。

    “你说谁没见识呢?不就是个破保温杯吗?”

    凌秋桑特别嚣张,“是他先说我吹牛的,我这保温杯就是特别能保温啊,他没见过就说我吹牛,不是他没见识是什么?”

    另外一个年纪稍微大一点的男生走过来,穿着的确良的衬衫,脸上写着怀疑,“真能保温一天?冰块放一天都不化?”

    “当然。”凌秋桑骄傲挺胸,把盖子打开,“你们自己看咯,我早上出门的时候放了半杯冰块,白杯凉水,冰块现在还没化完呢。”

    保温杯里还有些碎冰,不像是刚放进去的,确实是像快化完了那种。

    男生还有有点儿不敢相信,却也没多问,一转头,就看见了他们那一辆别具一格的自行车,眼睛瞬间就亮了。

    “你们的自行车是在哪儿买的?”

    凌秋桑哦了一声,随意开口,“国外的叔叔给我弄回来的。”

    那男生脸上的表情有些纠结,考虑了半天,“能不能让你叔叔再弄一辆?多少钱?我想买一辆。”

    凌秋桑摇头,“不行的,麻烦得很,如果单独弄一辆自行车,怕是路费都要几千了。”

    那衬衫男生顿时就退缩了,他家里有点儿小钱,但是也不至于花几千去买一辆自行车。

    可是他又实在是喜欢。

    凌秋桑全程装作没看见那男生火热的眼神,自顾自地跟施懿闲聊,把他们打造成了家里不缺钱的二世祖形象,从外地来的,过段时间就得回北方了。

    过了一会儿,那男生咬牙,“兄弟,能不能把你这辆自行车卖给我?”

    “不卖不卖,现在全国就这一辆呢。”凌秋桑骄傲,“漂亮吧,我们自己还改造呢,你看这喷漆,是我们自己做的,是不是很酷炫?”

    当然很酷炫了。

    不光是来问的这个衬衫男生,其他男生的目光也很火热。

    他们从来都没见过这么好看的自行车。

    听说全国就这一辆,衬衫男生就能难受了。

    “商量一下吧,兄弟,要不我拿我的遥控小汽车给你换。”

    凌秋桑看了一眼,“我家有啊,这种遥控小汽车,我三辆。”

    那衬衫男刚听了两人的谈话,知道他们家里有钱,买得起遥控小汽车也是正常的。

    可是他不甘心,就是想要这辆自行车,越看越喜欢。

    凑到两人身边各种缠磨。

    凌秋桑似乎被他缠得烦了,“说了不卖就不卖,你要实在喜欢,我借给你骑一圈儿吧。”

    衬衫男生的眼睛又亮了,“谢谢兄弟,我小汽车也借给你玩儿吧。”

    凌秋桑挥挥手,“别骑远了啊,我就在这儿等你。”

    “放心吧。”衬衫男生拍着胸脯,“我就在这附近住,随便找个大爷都认识我,我叫王晗。”

    王晗骑着自行车出去溜达去了,凌秋桑和施懿也不着急,又开始了闲聊。

    “老爸让我们来这里找姑妈,我们都找了这么久了,一点消息都没有,带过来的东西都快坏了,你说咋弄?”

    施懿,“要不然把东西卖了,折现,到时候直接给姑妈钱吧。”

    凌秋桑犹犹豫豫,“可是水果,大米这种东西谁买啊?”

    “咱们那是珍珠米,本地不生产的,要不然去饭店问问?”施懿说,“水果的话,随便找个厂门口问问,看有没有人要吧,便宜点就卖了,咱俩也吃不完,坏了可惜。”

    这时候,又有人凑过来了,打扮得很时髦,穿着喇叭裤,刚才看见王晗跟他们说话,他也没插言。

    “什么水果?”

    凌秋桑呆愣愣的,“干什么?你要买吗?不是什么特殊的水果,就是石榴,苹果,柚子,菠萝,椰子,哈密瓜什么的。”

    这还不特殊呢?

    基本上都是本地没有的水果。

    喇叭裤男生纠结了一下,“你水果多吗?”

    凌秋桑回答,“还行,不是很多,每样都是一箱,一箱十来斤。”

    喇叭裤男生考虑了一下,“能看看货吗?”

    施懿这边配合,借着他们背着的大包打掩护,拿出一个石榴,一个苹果。

    “这是我们带身上准备自己吃的。”

    哪里是要放坏了,明明就还很新鲜。

    “你们卖多少钱?”喇叭裤男生大手一挥,“如果你们的水果都这么新鲜的话,我全都要了。”

    凌秋桑诧异,“总共七八十斤呢,你全买了,能吃完吗?虽然这些都是比较耐放的水果,但也不是完全不会坏啊。”

    “这你就不用管了。”喇叭裤男生浑不在意,“你说说价格吧。”

    凌秋桑又装作犹犹豫豫,一副没做过生意的模样,跟施懿商量得驴唇不对马嘴。

    喇叭裤男生啧了一声,“石榴,菠萝,椰子和哈密瓜比较少见,我一箱给你们十块钱,其他的五块,你看行不行吧?”

    这比凌秋桑和施懿原本预想的价格要高很多了,本来想着能卖三五十就差不多了。

    结果人家开这么高的价格,反而让他们不好意思了,到时候送点儿搭头吧。

    凌秋桑装作犹豫了一会儿,“行吧,明天我给你拉过来,就在这儿碰面。”

    那人皱眉,“现在不得行吗?再放一天,万一又不新鲜了,怎么办?”

    凌秋桑和施懿犹豫了一下,“行吧,你等王晗把自行车骑回来,我们骑车回去给你拿,你在这人等我们。”

    喇叭裤男生也没细想两人骑自行车怎么把几十斤水果搬过来,开口就大喊了一声,把王晗给叫了回来。

    王晗下车的时候,眼神更加炙热了,还多了几分势在必得的决心。

    喇叭裤男生让他们快去快回,“先说好,万一要是坏了,不新鲜,我是不会要的。”

    凌秋桑挥手,“放心吧,你可以挨个检查,我们最多半个小时就回来。”

    凌秋桑和施懿东绕西绕,再从小巷子里出来的时候,自行车后座就绑了几大箱水果,还有两箱绑不下的,只有抱着了。

    推着自行车回去的时候,王晗眼里的心疼都快溢出来了,这么漂亮的自行车,怎么能用来拉货呢?

    凌秋桑装作没看见。

    喇叭裤男生比较严谨,一箱一箱挨个检查过后,这才露出满意的笑容,招呼小伙伴们帮他搬东西,然后给凌秋桑他们结了账。

    凌秋桑又从背包里拿出一小包大米,大概只有两斤的样子,“你把水果全买了,算是帮了我们一个大忙,这个珍珠米就送你尝尝吧,要是喜欢,顺道把我大米也买了吧,这耐放。”

    喇叭裤男生怀疑地半眯起了眼睛,开始怀疑两人就是倒卖物资的,装作随意地问了一句。

    “你们刚才说来找姑妈,能说说吗?我们都是本地人,这地方熟,说不定我们能帮上忙呢?”

    凌秋桑惊呼一声,“太好了。”

    表演无懈可击额。

    他道:“是这样的,我姑妈年轻的时候跟家里闹了矛盾,非要嫁到你们这边来,把爷爷奶奶气得不轻,要跟姑妈断亲,但是你们知道的,老人家嘛,说的都是气话。”

    凌秋桑的故事也无懈可击,从姓名,年纪,大致长相,他都编得有模有样的。

    姑妈跟人私奔,几十年没联系了,前段时间家里才打听到姑妈可能住在这一带,让他们带着物资过来找姑妈,这些都是家里老人给姑妈准备的。

    但是水果不耐放,他们不得不赶紧卖了,这就跟他们之前两人自己的闲聊对上了。

    喇叭裤男生不知道信没信,说了可以帮他们打听一下。

    凌秋桑豪气,“行,那我们明天再过来。”

    告别了这一群时髦的青少年之后,两人又偷摸换了衣服和装扮,再次混入黑市,故技重施,又卖了不少别的物资出去,就连他们的保温杯都卖了出去。

    这下,两人手里的资金总算是宽裕了一点了。

    明明遍地是黄金的时代,两人苦哈哈地做倒卖物资的贩子。

    没办法啊,留给他们的时间不多,就这方式最合适短时间累积资金了。

    第二天白天,两人又骑着自行车招摇过市去了。

    昨天是晚上出门的,路灯昏黄,大家都看得不真切,这大白天的,那看得可清楚了。

    ‘很巧’,他们又碰到了想买自行车的王晗。

    第57章 哥哥带我走

    57

    王晗眼中带着势在必得的决心,兜里的钱都准备好了。

    “兄弟,等一下。”王晗追着他们跑。

    凌秋桑也不能假装听不见,只能停下车,“怎么是你呀?你朋友还想买水果吗?没有了哟。”

    王晗憨厚一笑,“他不买了,水果够了,是我还是想买你的车。”

    凌秋桑还是那个态度,“不行啊,只有这一辆,我哥都没有呢。”

    王晗也不急,充足的时间加上信念感,于是他就跟着两人的车慢慢走,主动搭话闲聊。

    “你们虽然是来找人的,但是也能顺便旅游一下嘛,我本地人了,在这里生活了十八年,我可以给你们做导游啊。”

    凌秋桑似乎装作考虑了一下,“旅游的事情先不急,能给我找个打电话的地方吗?我要打个电话给家里。”

    王晗眼睛一亮,“走走走,前面不远就有个地方能打电话。”

    打电话的地方有点儿小,施懿进去了,凌秋桑和王晗就在外头等着,顺便闲聊几句。

    过了没一会儿,施懿就出来了,看起来有些愁眉不展的模样。

    “怎么了?哥哥。”凌秋桑关切。

    施懿有些苦恼,“我们回去的车,要拉货,据说是有点多,没我们坐的地方了,我们可能得自己坐火车回去了。”

    凌秋桑配合,“那我们的自行车怎么办?火车能带自行车回去吗?”

    “好像不太行,托运好像很麻烦,而且不能保障安全,万一坏了,要赔偿也麻烦得很。”施懿说。

    两人旁若无人,商讨怎么把自行车带回去,王晗在一边眼睛亮闪闪的。

    “你们把车卖给我吧,我求你们了。”王晗眼神真诚,“真的,我很喜欢这辆自行车,一定会爱护好的,你们有门道,以后还能再换一辆新的嘛,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凌秋桑似乎有些犹豫,“这……”

    王晗再接再厉,“你们说个价格,我再出两张自行车票,怎么样?行不行?行不行?”

    看得出来他很急切了。

    “我跟我哥商量一下吧。”

    凌秋桑拉着施懿去一旁小声咬耳朵去了。

    “怎么办?我都有点儿不好意思了。”

    施懿忍俊不禁,“不是桑桑最开始决定这么演的吗?”

    凌秋桑扶额,有点演过头了。

    当时想的是这辆自行车的受众肯定是年轻人,还得是稍微有钱一点的年轻人,然后演一出戏,让自行车的来历合理一点。

    结果没想到演过头了,主要是这个时代的年轻人都太单纯了。

    没有受过防诈app的教导。

    啧啧。

    “算了。”凌秋桑咬牙,“心肝不黑做不成生意,自古以来,哪个做生意的人不是黑心肝,卖吧,就卖给他算了。”

    两人像模像样商量了一阵,这才犹犹豫豫。

    “自行车可以卖给你。”凌秋桑满脸的不舍。

    王晗眼睛里的星星都有凝结成实体了,“多,多少钱?”

    他也担心价格太贵,买不起啊,所以才提出多出两张自行车票。

    他家里条件还可以,就是零花钱不多,两张自行车票换一辆自行车,爸妈和姐姐可能会骂他一句败家子,但是不至于太生气。

    凌秋桑想了想,“自行车票,我们就不要了,我家里也有,这辆车……你要真想要的话,就拿300块钱吧,原价还要贵一点,但是我们骑了一段时间了,只能卖二手价格,但三百这个价格最低了。”

    看起来还是一副不会做生意的老实人模样,王晗都怕他们反悔。

    他今天带的钱足够,立马就掏了出来,“要要要,三百就三百。”

    嘿,他本来是准备的五百块钱呢,没想到三百块钱就拿下了。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银货两讫,双方都很满意。

    “那我们就先走了。”凌秋桑说,“我们还得去打听姑妈的消息,还得想办法把带过来的进口米卖出去。”

    王晗:“你们找人,为什么不去派出所查户口呢?”

    凌秋桑只能接着演,“早就查过了,现在户籍也不严格,姑妈说不定改过名字,查不到。”

    王晗点点头,“那好吧,晚上你们还去小广场吗?刘东人脉广,万一他有消息呢,哦,刘东就是昨天穿喇叭裤,买你们水果那个。”

    “去,当然去。”凌秋桑说,“晚点我们过去找你们。”

    告别王晗之后,两人又鬼鬼祟祟换了一身装扮,这次要出发去找出版社了。

    他们提前了解过几家,他们写的不算散文,但也不算小说,非要归类的话,大概是知青回忆录?或者小山村牧马少年的成长故事?

    目前也不能确定哪一家会收,只能一家一家地去问。

    去的第一家,是本地最大的出版社了。

    刚一进门,说明来意,就被人‘友好’地请了出去,他们只收有过出版经验的老作家的书。

    什么知青,什么牧马少年的故事,他们并不想了解。

    凌秋桑意料之中,但还是难免生气,哼哼唧唧的,“看都没看就说不收,看不起谁呢。”

    施懿倒是不怎么介意,但他介意桑桑的心情,“别想了,他们以后肯定会后悔的,等到我们的书大卖之后,他们就会后悔今天没有选择我们,这是不是你喜欢的经典打脸桥段?”

    凌秋桑噗呲一乐,瞬间就被施懿哄好了。

    其实他也知道,大出版社,自然有自己的门槛儿,不收新人的稿子,很正常,他刚才别扭的,还是那个接待员鼻孔朝天的态度。

    算了,到哪儿都有这种炮灰角色。

    “走走走,下一家。”凌秋桑拉着施懿的胳膊。

    施懿顺势将手臂揽在了凌秋桑的肩膀上,并排而行。

    “低调点,哥哥。”凌秋桑略微有些别扭,主要是怕被人看出来什么。

    施懿给了他几个方向坐标,让他看看,到处都是男的和男的,兄弟之间勾肩搭背,他们这样。完全不出格。

    路过的人多看他们几眼,看的也不是他们勾肩搭背,是他们的长相和气质。

    凌秋桑做个鬼脸,到底是没在拒绝这样的勾肩搭背,他就喜欢跟施懿黏在一起。

    第二家出版社的态度就很正常了,但是他们出版的都是教材,或者科教类人文这一类的传统书籍。

    他们的稿子,主编还是看了几章的,有点儿遗憾。

    “这文笔,这画面感,简直了,你们这大草原,真的有这么漂亮?”主编感慨,“我看了这么多年的稿子,你们的稿子算得上是高质量了。”

    而且这手写的稿子,两个人的钢笔字都写得这么好,简直是赏心悦目。

    如果不是题材和他们出版社不符,他必然会同意收稿的。

    被拒稿,凌秋桑也笑着,“没关系啦,我们再去下个出版社看看。”

    主编考虑了一下,“你们在这里等一下,我去打个电话。”

    凌秋桑和施懿对视一眼,有戏。

    过了有一会儿,主编有些为难地走出来,“我们这实在是不收,我给你写了个介绍信,你去他们家问问,不过那边具体收不收,还是要看主编的意思。”

    他给的介绍信是那边出版社一个责编的,责编跟他有点儿交情,但责编只负责初审,最终要定稿出版,还是要主编点头。

    凌秋桑明白,“谢谢您。”

    有了介绍信,最起码不会被门槛儿拦住。

    两人继续出发,第三家出版社,刚走到门口,就见到有卖报纸的。

    凌秋桑随便瞟了一眼,是本省的报纸,“等等,哥,这是不是你的稿子?笔名是壹次心。”

    合起来不就是一个懿字了。

    施懿也拿起报纸,眼睛里露出笑意,“是我的稿子。”

    前段时间投了两篇给报社,估计是他们出了远门,现在联系不方便,这边已经登报了,大概等他们回村,就能收到那边的回信和稿费了。

    这次只登了一篇,不知道另外一篇是不是被退稿了,或者等着下一次刊登。

    凌秋桑卖了一份报纸,“有了这个,我们投稿是不是多一份筹码了。”

    是这个理,但也不能算是特别的权威。

    “走吧,先去问问。”

    责编是个知性的大姐,大概是跟上个出版社的主编联系过了,见他们过来,简单地看了一下介绍信,然后就点了点头。

    “我直接带你们去找主编吧。”前一个主编千叮万嘱这是一篇好稿子,几十年的朋友了,这点信任还是有的。

    凌秋桑见人三分笑,“那就谢谢您啦,编辑姐姐。”

    “你这嘴儿甜的,我都快当你阿姨的年纪了。”责编心里还是熨帖的,谁不喜欢嘴甜的小孩儿呢。

    进主编办公室的时候,主编正在看报喝茶,时不时还叹息两声。

    凌秋桑没听清,但他看到主编看的就是他们刚才买的报纸。

    责编笑笑,“你们进来吧,主编早上就魔怔了,说是看了一篇好文章。”

    凌秋桑略微挑了挑眉,心中信心又多了几分。

    “哟,丽姐。”主编终于放下了报纸,“这两位是?”

    丽姐,也就是责编,“这两位年轻人是来投稿的,我看过一部分,写得很不错,带过来给你看看。”

    这话说的,凌秋桑都差点儿没忍住,刚才他们跟丽姐也就只说了几句话,根本没看过稿子。

    可见,职场上还是需要一定的话术的。

    主编是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笑着跟弥勒佛似的,看起来很亲切,姓赵。

    赵主编:“来来来,年轻人不要紧张,先看稿子。”

    凌秋桑和施懿对视一眼,把书稿交了过去,顺便讲解了他们书的简纲和核心立意。

    “哟,又是川西草原。”赵主编来了点儿兴致,“我先看稿子,你们坐着歇会儿,丽姐你先去忙吧,让外头倒两杯水进来。”

    赵主编这一看就是两三个小时,凌秋桑和施懿也没催促,拿了一本桌上随便摆放的书看了起来。

    直到赵主编腹中咕噜噜作响,他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稿。

    “哎呀。”赵主编感慨一声,“真看不出来,这是两个年轻人写的。”

    文字是有生命的,他能感受到这本书里生机勃勃的情感,能身临其境地感受到他们描写出来的景象。

    老作家都未必能有这样的笔力。

    难得呀,十分难得。

    施懿站起身,“赵主编,我是去年本省的高考状元,因为生了一场大病,所以才错过了去学校报到,今年我肯定是要再考的,所以我们这才想着试着写书,赚点路费和生活费。”

    两人今天的穿着都比较普通,比较符合当下年轻人的打扮,虽然不算寒酸,但看起来就像是两个穷人家的孩子为了来投稿,特意找了两身衣服来撑场面。

    这是凌秋桑和施懿特意表现出来的模样。

    偶尔,适当的示弱,不失为一种社交方式。

    凌秋桑也跟着把报纸拿出来,“这也是哥哥的稿子,都能上报纸,是不是证明哥哥还是有一定水平的,如果我的那部分不合适的话,您可以只收哥哥的稿子。”

    赵主编先是被施懿是去年高考状元的消息给震惊到了,这事情他是听说过的,没想到见到真人了。

    再一听,他反复品读了一上午的文章,居然也是面前这个年轻人写的,难怪他总有一种文风很熟悉的感觉。

    最后再一听,书里的牧马少年居然就站在了他的面前。

    没想到啊没想到,实在是看不出来面前带着笑意的年轻人会是书里那个日子艰辛却永远乐观的牧马少年。

    书里也写了,这位牧羊少年只有小学毕业,勉强算是读了个中专。

    中专生,还是那么偏远又缺乏资源的地方的学生,居然能有这样的文笔,能写出这么漂亮的一手钢笔字。

    “你们先把稿子留下吧。”赵主编说,“我虽然愿意收你们的稿子,但还要等我看完了再说,三天后你们再过来吧。”

    顿了顿,他又乐呵呵地,“你们放心,我们这出版社虽然不算是大出版社,但也是国营的出版社,绝对不会吞了你们的稿件,翻脸不认人的。”

    凌秋桑当然放心,“那行,赵主编,今天时间不早了,我们就不耽搁您时间了,我们到时间再过来,希望能听到一个好消息。”

    “放心,这么好的书,我们出版社要定了。”赵主编给两人吃了一颗定心丸。

    告别了赵主编,两人又勾肩搭背地去逛街了。

    殊不知,赵主编的办公室,他抠着脑壳儿,一连打了好几个电话。

    目的,是为了把两位年轻人的稿费网上提一提。

    他不想按照千字多少钱直接买断的,对两人年轻人实在是太亏了,一次性买断了,以后这本书就跟他们作者就没多大关系了。

    这种质量的文章,直接买断,最作者来说,实在是太可惜了,他也是惜才的。

    当然了,一般新人作者都会是这个待遇。

    可是他又实在是喜欢这篇文章,想按照版税的出版方式给他们,也算是支持两个年轻人的学习生活了。

    所以不得不再去跟上级申请,特别是他想给出的价格是版税百分之十。

    哪怕是主编,国营的出版社,也不是他的一言堂。

    口水都说干了,上面才勉强同意,不过首印只同意出五千册,这是最低出稿印刷数量,分摊到全国书店,压力不算大。

    怕印多了,卖不出去,那可就亏本了,主编也只能做到如此了。

    到了约定好的时间,他们一来就收到这个好消息,凌秋桑和施懿虽然对自己的文章有信心,但也没想到第一次就能拿到版税百分之十的价格。

    这得是小有名气的作家才有的价格了。

    凌秋桑迅速算了一下这次他们能拿到的稿费,他们这本书二十万字出头,市场价大概是两块钱出头。

    就按照两块钱一本来算好了,两块钱乘以版税,再乘以首印的数量,就是他们能拿到的稿费了。

    之后要再版,加印,都会再有稿费的产生。

    这就符合他们以后可持续性发展的目标了。

    稿费,以后都会用在村小学上,不论是给老师发奖金,还是给学生买书籍,文具等等,或者家里实在是困难的学生,交不起学费的,也可以从稿费里给予一定的支持。

    等到以后九年制义务教育普及,以后情况应该就会好很多了,到时候他们的稿费,还能拿去支持学生去县城读初高中,甚至是去读大学。

    学习不一定是人生唯一的出路,却是村里孩子走出村子的一把钥匙。

    稿费的事情说好了,赵主编又问起笔名的事情,“施小哥还是用壹次心?凌小哥呢?”

    凌秋桑笑笑,“我就叫叒木吧。”

    叒木为桑,跟壹次心一样,都是名字最后一个拆开。

    施懿却在这时候多了看了凌秋桑一眼,凌秋桑并未察觉,继续和赵主编商谈了一下出版的细节。

    三个小时后,签了合同,拿了首次稿费,走出出版社,凌秋桑和施懿都有些感慨。

    不过搞定了这次的心头大事,两人手上也有了几分闲钱,一直以来紧迫的心情都放松了不少。

    刘建国他们已经又出发进藏了,如果要等他们的车回来,得半个月了。

    “我们自己回去?还是等他们?”凌秋桑问。

    施懿考虑了一下,“先不急着回去吧,家里的马儿和牦牛都交给村长了,这段时间村里也没有事情要忙,我们不如在城里多待几天。”

    看能不能再赚点钱,不光他们自己要用,给原主和村里都留点儿吧,别去上个大学就天天馒头配咸菜的。

    光想想就觉得很可怜。

    “也好。”凌秋桑还是很喜欢这个时代的淳朴风气的。

    大事情都忙完了,两人闲得没事又去了茶馆儿,混入大爷大妈们的情报站,听一听各路八卦,各种小故事。

    茶馆儿还有走街串巷的采耳师,晒着太阳,喝着盖碗茶,再掏个耳朵,还挺享受。

    “我的天,终于找到你们了。”王晗气喘吁吁地跑过来。

    凌秋桑咯噔一声,该不会是要把自行车退了吧?

    王晗呼哧带喘的,“呼呼呼,你们之前说去黑市小广场找我们,怎么没去呀?”

    凌秋桑微微赧然,那天等赵主编看稿,出来之后,又去吃了个饭,时间很晚了,就没去。

    他也没想解释什么,本来就是萍水相逢,随口说道:“那天有事情耽搁了,抱歉啊,是不是发生什么事情了?我姑母有消息了?”

    像模像样的。

    王晗缓了口气,“姑母那边没打听到,但是刘东要买你们的那个什么珍珠米。”

    之前刘东买了那么多水果,价格给得还可以,凌秋桑就送了两斤珍珠米。

    没想到还有这种意外之喜。

    凌秋桑:“他要买多少啊?”

    “有多少就买多少。”王晗说,“他们家都吃得下,你们放心好了。”

    这两天他也渐渐回过味儿,这两人找亲戚可能是假,倒卖物资可能是真的。

    不过这些都是市面上见不到的好东西,他们花的钱也不亏,特别是他这辆自行车,他爸都说三百块钱卖得值。

    如此看来,两人也不是那种大奸大恶的人,说不定只是干进出口贸易,这可能是来做市场调查,试试水什么的。

    就算是退一万步,两人不是做正规进出口贸易,是搞擦.边走.私的,那跟他们这种买家也没多大关系。

    货没问题就行。

    凌秋桑也不管他们猜不猜得到,反正他们这几天出门都是简单易容过后的,别说他们的真实面目了,就算他们以后离开,原主回来,系统修复了bug,也找不到他们头上了。

    稍微琢磨了一下,“我只能给出五百斤,其中只有两百多斤的珍珠米,剩下的都是长粒香米,不过味道不比珍珠米差,多的就没了。”

    王晗也不说啥,“那你们跟我去刘东家里谈谈?”

    凌秋桑:“还是不了,今天约了人,人还没到,你们诚心要买的话,我今晚还是给你们送到黑市小广场那边去,你们直接去拿货就行了,至于价格,比市面上的大米要高五成,你看能行的话,这生意就做。”

    王晗犹豫了一下,想着他们两人可能是谨慎。

    于是他道:“那你们约完人,再等等呗,我现在得去找刘东问问,主要是他家想跟你们做生意,价格上我不能做主,还有那个长粒香米,有样品吗?”

    凌秋桑笑着,这王晗还挺有几十年后金牌销冠的模样了。

    施懿借着他们随身背的包,从空间里拿出两斤装的长粒香米,“你拿去吧,我们下午就在这儿喝茶晒太阳。”

    王晗马不停蹄地又跑了。

    过了一会儿,施懿问:“我们走人?还是?”

    万一那边钓鱼执法呢?

    第58章 哥哥带我走

    虽然做生意合法了,但是他们物资的来历,确实是说不清。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凌秋桑鬼鬼祟祟探头探脑,“我们可以暗中观察嘛。”

    等会儿让030暂时屏蔽一下王晗一行人的视觉,让王晗他们看不到他们,观察几分钟再说。

    030人模人样地叹息,“还以为你们把我给忘了。”

    凌秋桑耸肩,“这不是给你放假嘛。”

    030略微有些飘飘然,“那,那等下他们人到了,我先让他们下意识地忽略你们好了,如果有危险性的话,我就给他们下个心理暗示,把他们的BUG先修复了。“

    “好喔,谢谢小系统。”凌秋桑转过头就朝施懿眨了眨眼。

    调皮。

    施懿笑得斯文又带着揶揄,还是他们家桑桑的鬼点子多啊。

    凌秋桑又续了一杯盖碗茶,感慨,“我这不是为了持续性发展嘛。”

    距离高考,还有一段时间呢,所以凌秋桑并不想这次倒卖物资结束之后,直接就把后路给断了。

    万一到时候这任务没完成呢?

    说不定,之后他们还得来这里操作一下,无论是搞钱还是搞事业。

    再一点,他们刻意接近的都是王晗这种家里稍微有点钱的年轻人,而不是老油条,就是为了能轻松一些。

    凌秋桑和施懿也不想一天天的跟一帮中年人尔虞我诈争分夺利的,还是年轻人好忽悠。

    差不多一个小时后,030突然出声:“他们来了,除了王晗和刘东,有三个是那天黑市小广场见过的,还有一个漂亮姐姐没见过,都骑着自行车。”

    凌秋桑略微思考了一下,“开启屏蔽吧。”

    “okk。”

    屏蔽模式启动,两人依旧坐在椅子上,但周边的人都会下意识地忽略他们。

    哪怕是拎着水壶,在茶馆儿院坝来回添水的服务员,都下意识地忽略了他们已经空了的茶碗,绕到旁边那一桌去了。

    “人呢?”刘东额角都有汗水,看得出来是很急切的赶过来的,“你不是说他们在这里喝茶吗?”

    王晗四处张望了一下,“明明说好了的。”

    刘东找服务员给他们一人上了一碗茶,“说不定是暂时离开了,我们先等会儿吧,兄弟几个,等会儿帮忙搬货,都亏待不了大家,喝杯茶,歇会儿。”

    漂亮姐姐也跟着坐下了,“要说,那两个人到底靠不靠谱?”

    “姐。”刘东讨好道:“绝对没问题的两个年轻人,他们大概是不缺钱,来天府市估计是来试水的,能不能拿下这个货源,估计还得看我们的诚意。”

    漂亮姐姐叫刘彩,是刘东的亲姐姐,闻言微微皱了皱眉头。

    “别的我不说,你要创业,我是没有什么好反对的。”刘彩说:“但是做生意的合作伙伴得稳当,现在国家好不容易开放了,允许我们自己做生意了,别整得乌烟瘴气,国家到时候又把这个政策收回去了。”

    刘东就差举手发誓了,“姐,前几天的水果,你也看到了,都是好货啊,除了送人的那一小部分,其他的,咱们可赚了四五倍的利润。”

    说着,他还把半包长粒香米拿出来,“你也看到了,这种品质的米,多半是进口货,就算不是,也得是大东北那边产的,咱们家没有这方面的人脉,想要做粮油生意难。”

    所以他才想抓住这两个年轻人的货源。

    刘彩叹了口气,“总得要我见到人,当面谈了再说。”

    ……

    凌秋桑和施懿就在他们旁边那桌,全程听了他们的谈话,确定了他们不是钓鱼执法,这才起身,从另外一边绕过来,撤掉了系统的屏蔽。

    “噫,你们这么快就到了。”凌秋桑装作诧异的模样。

    刘东立马站起身,“哎哟,兄弟,你可算来了,刚才我还以为你们走了呢。”

    凌秋桑笑笑,“去了一趟卫生间。”

    刘东一行人也不在意,招呼服务员重新给他们上了新茶。

    “兄弟,我也不卖关子了。”刘东认真道:“我想跟你们做生意,不管你们真的是要找姑妈,还是来调查市场,来试水的,我刘东就是看上你们手里的货了。”

    凌秋桑笑得纯良,“之前就说了呀,我们给姑妈带的物资想变现,水果都卖给你了,确实还有一部分其他的,你们想要的话,我可以卖给你们的,到时候找到姑妈,我们直接给现钱就是了。”

    不管对方信不信,大家心照不宣,总要有个合理的理由。

    刘东也明白这个道理,现在还不到露底线的时机,对方肯定是还没看到他们的诚意。

    于是他道:“兄弟你放心,珍珠米和长粒香米,你们有多少,我们就要多少,之前你们跟王晗开的价格,我们也接受。”

    凌秋桑又笑笑,“就只有五百斤了。”

    刘东似乎不太满意,五百斤的米,听起来很多,留着自家吃,全家老小吃一年都没问题。

    但是要拿出去卖,似乎就不够看了。

    这种品质的米,价格贵一点,也有的是人要买,都得是十斤二十斤的买,五百斤,做不了几天的生意。

    刘东试探,“真的不能再加点儿?两千斤怎么样?”

    “兄弟,你这就说笑了,我是来找姑妈的,东西都是为了送给姑妈家吃的,五百斤算极限了。”凌秋桑说话滴水不漏,“哪有人送礼送两千斤大米的?再说了,那么多大米,我们也带不过来。”

    刘东咬咬牙,“行吧,兄弟,五百斤我全要了。”

    “兄弟爽快。”凌秋桑也不扭捏,“你安排个地方吧,我们晚上给你们送过去。”

    这时候,一直没说话的刘彩开口了。

    “听口音,两个小兄弟都是北方人吧?”刘彩的个子不高,但长相和气质都十分出挑。

    而且在这个讲究朴实勤劳的时代,刘彩的打扮算是十分前卫的那种了。

    凌秋桑点点头,“是的,我们祖上都是北方人。”

    “北方是好地方啊。”刘彩像是闲聊,“那边气候也比我们这边干燥,不像我们这里,夏天闷热得不行。”

    凌秋桑也煞有其事地点头,“确实,你们这热是热,昨晚洗的衣服,早上都还是润的。”

    两人像模像样地闲聊了几句。

    刘彩这才说到正题,“五百斤大米,你们送过来太麻烦了,正好我们也有几个小兄弟,让他们跟你们一起去搬吧,一人扛一麻袋就搞定了。”

    不得不说,刘彩确实比他弟弟聪明得多。

    施懿却在这个时候笑着,温润如玉的气质让人如沐春风。

    他说道:“我们过段时间就要回北方了,要是大米没卖出去,我们还得想办法运回北方,路上成本也不低,说起来还是你们帮了我们的大忙,怎么能让你们去做这个苦力?”

    凌秋桑也跟着说,“等会儿找两个挑夫就给你们送过去了,主要也是因为等会儿我们还得去见个朋友,现在不回住的地方。”

    话说到这里就够了。

    双方的意思都表达出来了。

    都是成年人了,再追问下去,那可就不礼貌了,到时候这生意还能不能做得成,也是个问题。

    现在就看谁能稳得住了。

    显然,凌秋桑和施懿十分稳得住,奇货可居,也就是这么来的。

    王晗买了他们的自行车,价格很合适,对他们的印象也还不错,于是做了个中间人。

    “要不然送到我家去吧。”

    刘彩和刘东对视了一眼,过了一会儿,显然是妥协了。

    “也不用送到王晗家去。”刘彩说,“直接送到我们厂里去吧,那边有仓库,以后出货也方便。”

    这算是露他们的底牌了。

    双方做生意呢,总要有一方拿出诚意来。

    凌秋桑脸上的笑容真诚了几分,“那刘小姐这么耿直,我那还有些别的,不值什么钱,送给你们当搭头了。”

    双方很快约定好了时间和地址。

    凌秋桑也没耽搁,“那我们就先走了,到时候肯定准时给你们送过去。”

    刘东笑着,“就不收我们个定金?”

    “哈哈哈,放心好了,做生意也要讲究个诚信,这才能长久。”凌秋桑笑着,“既然说了卖给你们,就不会再卖给别人了,放心。”

    凌秋桑的话,无疑也是让刘东安心了不少。

    暂别了刘东一行人,凌秋桑和施懿为了防止有人跟踪,七拐八拐,这才回了他们住的旅馆。

    “哥哥,我准备高考前再来一趟。”凌秋桑琢磨着,“到时候还能和他们做一场生意。”

    施懿没有意见,“空间里的米还够吗?”

    “够的。”凌秋桑笑得贱嗖嗖的,“反正这个世界走完,我们就可以回家了,空间里留那么多大米也没用,下次就提前来,租个仓库,全卖给他们。”

    回家之后,还缺这点儿大米吗?

    施懿rua了一把凌秋桑的脑袋,“桑桑还是舍不得两个原主回来之后过得辛苦吧。”

    心软被拆穿的凌秋桑也不羞恼。

    “一想到他们可能是平行世界的我们,就有些于心不忍。”

    上辈子都那么苦了,重生一次,能轻松一点也好,至少不必为了金钱而奔波分离。

    施懿目光温和,“其实他们已经过了一辈子了,见识过这个时代的发展,通过他们自己的努力,想赚钱过上好日子,并不难。”

    凌秋桑当然知道这个道理,“我这不是想着,无论做什么,都得要有原始资金嘛。”

    施懿永远纵容他。

    快到时间了,凌秋桑和施懿又换了一身衣服出门,找了个小巷子,又让系统暂时屏蔽了路人的视线,施懿这才从另外一头,找了个给人拉货的三轮车师傅回来。

    是脚踩三轮车,师傅是个中年人,看起来老实憨厚。

    “两个小兄弟,要拉什么?”

    “就这些东西。”凌秋桑用本地方言说,“五百多斤,你这个三轮车拉不拉得动哦?”

    “拉得动拉得动。”老师傅立马行动,抱起东西就往车斗里搬。

    凌秋桑和施懿也没阻止,帮了个手。

    到底是抽了真空的大米,外包装上的信息也用系统对话的道具抹除得干干净净,完全不怕泄露。

    根据刘东写给他们的地址,一路找过去,路上还和三轮车师傅唠了几句。

    得知这边算是工业园区,都是厂房,几个大厂是国营的,还有些小厂都是近两年才开起来的民营厂。

    老师傅还说,“你们这个地址,我以前去拉过货,是做日化的,质量这些都还是阔以。”

    日化,香皂洗发水,牙膏牙刷这一类的都是日化产品。

    凌秋桑若有所思,嘀嘀咕咕跟系统商量了几句,施懿听了个大概,眼里的温柔更盛了几分。

    日化厂门口,刘东一行人已经在等着了,现在厂里也下班了,就他们几个人在等了。

    远远见到两人带着三轮车过来了,刘东才松了一口气。

    “走走走,往里面拉。”刘东热情地招呼自己的几个兄弟,“来帮忙下货。”

    几个年轻人也不扭捏,五百斤的大米,很快就搬完了,三轮车师傅拉货的钱,不知道什么时候,刘彩也付了。

    刘东,“辛苦几位兄弟了,去休息室喝杯茶,歇会儿。”

    他也招呼凌秋桑两人,“现在就把钱结给你们,喝杯茶。”

    凌秋桑也不着急,施懿身上还背着东西呢,他看着刘东往施懿的背包上看了好几眼了。

    显然是想到他们说了要给他们添点搭头的。

    休息室里吹着电风扇,还上了点当下的小零食,凌秋桑还见到了一盘被切成指甲盖大小的牦牛肉干,刘东主动给大家泡了茶。

    “说起来,我们生意都做了两笔了,还不知道两个兄弟叫什么名字。”

    凌秋桑笑笑,“是我们的不是,我姓桑,叫桑懿。”

    旁边的施懿勾了勾嘴角,也没有要介绍自己的意思,反正外人看来他们就是两兄弟。

    刘东笑着,“姓桑啊,好少见的姓氏。”

    那表情,也不知道信没信。

    凌秋桑也不管,嗯了一声,“是不常见,话不多说了刘东兄弟,说了给你们送点搭头的,看看还满意不。”

    他让施懿把包打开。

    包里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都是符合这个时代的小玩意儿,也是本地不常见的。

    刘东眼睛都亮了,“兄弟,你们到底从哪儿搞到这些好东西的?”

    凌秋桑没答,“算是个诚意,大概两个月以后,我们还会再来一趟。”

    刘东的眼睛更亮了,一边看这些小东西,一边试图跟他们谈生意,“你们下次给姑妈送东西,能不能再给我们匀一点出来,大米水果什么的都行。”

    凌秋桑笑着接下了刘东的好意,“水果可能不方便,怕路上坏了,大米还行,看你们要多少吧,太多了我们也不行。”

    刘东,“五千斤大米,怎么样?”

    凌秋桑摇头,“兄弟,拿不出这么多,最多三千斤,价格还会比现在高两成,没办法,这从北方到西南的路太难走了。”

    刘东似乎在考虑。

    凌秋桑也不急,反而转头跟刘彩聊了起来,“这个日化厂是你们自家生意吗?”

    刘彩点点头,“改革开放前,我们家几口人都是在国营日化厂上班的,厂子里乌烟瘴气的事情太多了,我们就自己出来单干了。”

    这事情没瞒着,都带他们来厂里了,就算他们自己不说,这两人随便在附近打听一下都能知道。

    凌秋桑笑着,从刘东扒拉的那一堆东西拿出一盒四四方方的东西,“说来也巧了,这个东西送给你们正合适。”

    刘彩接过盒子,盒子上也没有标签信息什么的,于是她又才开盒子,里面是一片一片的东西,还有单独的包装,问:“这是?”

    凌秋桑腼腆一笑,“是你们姑娘家用的东西,据说是比现在月事带和月事纸好用,是一次性的消耗物品,国内现在还没有。”

    刘彩意识到什么,也顾不得边上还有几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小伙子,直接就拆开了小包装。

    毕竟是女性,稍微看了几眼,就知道这东西是怎么用的了。

    同时,她也看到了商机。

    “桑兄弟,这东西还有吗?”刘彩道:“我们全要了。”

    凌秋桑:“有是有,但是不多,以后也拿不出来了,我觉得这个什么卫生巾的制作也不难,反正你们是做日化的,自己研究一下,以后自己开一条线生产,这不是更好?”

    刘彩的目光流动,露出一个真诚的笑容,“那行,那你们手里东西,我全都要了。”

    她瞧着,应该是两个大小伙子,卖这种东西不合适。

    于是她大手一挥,“让刘东跟你们去搬回来。”

    旁边的刘东红着脸,支支吾吾,“姐,这个……”

    刘彩拍了他一巴掌,“你懂什么?这种一次性的消耗品,女孩子每个月都要用。”

    刘东知道是知道,但一想到是干什么用的,就觉得难为情。

    他一个大男人,怎么能去搬这种东西呢?

    凌秋桑脸上带着笑,但目光却很真诚。

    他道:“这并不是什么羞耻见不得人的东西,它是女性日常必需用品,女性几乎有三十年到四十年左右的时间都会使用,所以在我看来,卫生巾和大家日常用的牙膏牙刷,并没有什么区别,都是日常生活用品。”

    他的话,让在场唯一的女性心中泛起涟漪。

    刘东倒也是个新时代年轻人,“是我狭隘了,方便的话,我等会儿跟你们一起去拿?”

    凌秋桑:“这倒是不用,明天我们还去公园茶馆喝茶,你们过来拿就是了,也没多少,钱就不收你们了。”

    顿了顿,他又正色道:“如果你们研究出了这个卫生巾的制造,希望价格不要定太贵,至少要让大多数女孩儿用得起的价格。”

    凌秋桑的语气里带着真诚,让人触动。

    刘彩站起身,伸出手,表情也认真严肃,“桑兄弟放心,一定不会定高价。”

    凌秋桑回握过去,“合作愉快。”

    生意做得愉快,凌秋桑和施懿稍微再坐了一会儿,就提出了道别。

    第二天下午,来茶馆拿卫生巾的,只有刘东和王晗两个人。

    这东西轻巧,两人搬回去,完全没有问题,只是两人都红着脸。

    等他们走了之后,施懿才问:“为什么不收钱?”

    凌秋桑摊手,“反正我们也用不上这东西,也是巧了,他们家做日化生意,这东西是女孩子的必备品,如果能生产出来,应该比现在月事带要好用。”

    既然来了这个时代,就当为女性朋友做点什么吧。

    尽管他们两人的力量微薄。

    施懿习惯性地在凌秋桑脸颊上轻吻了一下。

    他们家桑桑,大概是世界上最心软的男孩儿。

    凌秋桑微微赧然,“注意点儿影响,这是茶馆儿呢。”

    但显然,茶馆儿的大爷大妈们都在起长城,二筒八万喊得震天响,根本没注意到两人的小动作。

    这次准备的物资都出得差不多了,没两天,他们又在旅馆接到了出版社打来的电话。

    当时跟赵主编说了他们会在城里停留一段时间,那边也就把电话打到旅馆来了。

    这次是为了让他们去看封面,还有样书。

    凌秋桑还挺诧异,居然这么快就出样书了。

    样书的封面很有这个时代的特色,目录排版也都是中规中矩的,凌秋桑说不上好坏或者喜欢。

    “就这样吧。”凌秋桑笑着,“赵叔,我们过几天就要回老家了,之后如果再有什么事情,就打我们村子里的电话吧,要是再版加印,稿费也直接寄到我们老家就行了。”

    赵主编笑得肚子都在颤抖,“你们倒是有信心。”

    这再版加印,得要首次出版卖出去的成绩好才行。

    凌秋桑适时露出腼腆一笑,“人总要有梦想的嘛,万一实现了呢?”

    赵主编被他逗得不行,走的时候,还给他们送了两箱别的书籍。

    “知道村子里读书困难,这些书都是生产的时候不小心弄出来的残次品,不影响阅读。”赵主编说““就当是捐献给村小学的,让大家好好读书,争取都像你们这样,考上大学。”

    “我们会的。”凌秋桑正色,“谢谢赵叔。”

    这下两人是彻底没事了,之后的日子,他们东奔西走,开始购买给村里带回去的物资。

    兜里有钱,但他们还是尽可能地挑选实用又实惠的,大部分都被他们放进了空间里,留了少部分装样子,放在了他们的行李箱里,装样子。

    再等了几天,他们终于在旅馆的大厅见到了刘浩。

    刘浩眉飞色舞的,“你们要跟我们的车一起回去吧?这次我能不能亲自去村子里看看牦牛肉干的生产。”

    凌秋桑和施懿对视一眼,这次稍微有点儿懵,怎么突然想去看生产过程了?

    第59章 哥哥带我走

    59

    凌秋桑和施懿也不怕刘浩要去看生产过程。

    虽然没有食品厂那么严格,但绝对干净卫生,毕竟这些都是村民们自己要吃的东西。

    说到这个,凌秋桑和施懿还差点儿忘了。

    如果长此以往要做肉干生意的话,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卫生安全许可证,这些还是提前办好。

    以免以后有什么意外,弄得他们措手不及,等回去之后,抽空去县城问问看。

    而且,不只是要刘浩他们这一条线,如果刘浩他们以后不做了,那他们的肉干生产出来可就没人帮忙运出来了。

    还是得想办法去拓展业务。

    刘浩他们这次回来,直接是拉了一百斤肉干,他们自己留了三十斤散卖,其他的都批发给运输队跑其他路线的司机了。

    又等了两三天,刘浩他们手里的货卖完了,车上也上了要带回去的物资,又准备出发进藏了。

    凌秋桑和施懿也准备跟他们一起回去的。

    车上拉满了物资,只在角落里腾出一个小空间,凌秋桑和施懿都身高腿长的,这么点位置,双腿估计的伸不直。

    “没办法了,两个小兄弟。”刘建国最近因为肉干生意也赚了不少,他也愿意让两个年轻人舒服一点,但挤来挤去,确实是没有别的空间了。

    好在凌秋桑和施懿也不介意,“没事,谢谢刘叔,我们挤一挤就行了,也没多远的路程。”

    空间确实有些狭窄,两个人倚靠着货物箱子,微微蜷缩着双腿,车子摇摇晃晃,又出发了。

    过了没一会儿,凌秋桑突然笑了。

    “哥哥,你说我们这算不算是同甘共苦过了。”

    施懿眉目温柔,“只想同甘共,不想共苦,我舍不得你吃苦。”

    凌秋桑心里甜滋滋,“是我们以后都不要吃苦了。”

    “好,等我们回了家,什么苦都不用吃了。”施懿搂着凌秋桑,“睡会儿吧。”

    凌秋桑这睡会儿,可没睡多久。

    刘建国的货车是要给川藏线送货的,从天府市出发进入川藏线,每到一个地方都得停下来,下货。

    原本他们出来的时候,除掉晚上停车休息了一晚上之外,总共在车上坐了十一二个小时,但这次一路停车下货。

    硬是走了三四天才到地方。

    好在车上的货下了不少,他们当天下午就有位置勉强可以躺下睡觉了。

    再次回到熟悉的小镇,凌秋桑跳下车的时候一脸菜色,感觉人都瘦了几斤。

    施懿向来从容的脸色也有些苍白,“桑桑没事吧?”

    凌秋桑摇摇头,“其实还好,就是坐太久了,有点儿血液不循环。”

    因为一路上要下货,他们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突然要停车,为了安全起见,凌秋桑也没有拿出什么能改善情况的高科技。

    这三四天,完全是硬扛过来的。

    不得不说,这个时代的人真的是太不容易了。

    施懿从自己的乾坤带里弄了几颗药丸儿,“吃了吧。”

    凌秋桑也没问,一口就吞了,总算是感觉整个人舒服多了。

    施懿也跟着吞了一颗,这才把他们拿来当幌子的两大包行李从车上拖下来。

    刘建国去了躺卫生巾回来,“下次我们路过这里,你们能准备两百斤的肉干吗?”

    不知道这肉干生意能做多久,趁着现在还能赚钱,刘建国也想赶紧捞一笔。

    总归是觉得做生意不太稳当吧,估计也是担心市场饱和。

    凌秋桑知道他的顾虑,“放心,两百斤就两百斤,绝对没问题。”

    施懿转头看着探头探脑的刘浩,“小兄弟不是想去看我们村里制作肉干吗?要不然这次你跟我们一起回村住几天。”

    凌秋桑也跟着说,“走呗,去住几天,我找人教你起码。”

    刘浩眼睛都亮了,到底是十七八岁的少年郎,带着期待的眼光看着自家老母亲。

    他是知道的,他妈妈虽然不爱说话,但是他们家是他妈说了算。

    王淑芬戳了一下刘浩的脑门儿,“去人家家里,别给人家添麻烦。”

    转头就去给刘浩收拾这几天的行李去了。

    她算是看出来了,这两个年轻人都是有大出息的,而她和她老公都是普通人,没有什么经济基础和人脉。

    她老公能进运输队,都是机缘巧合,这时代发展这么迅速,还不知道未来能发展成什么样子呢,让儿子自己多结交一些朋友,也是好事情。

    刘浩得到了亲妈的同意,就差没蹦起来了。

    凌秋桑也笑笑,跟刘浩的父母交代一下,“到时候刘浩住村委会就成,村委会是以前知青住的地方,大着呢,吃饭来我家吃就成,放心,过几天你们回来,绝对看到一个胖小子。”

    刘建国哈哈大笑,“哪有几天时间就长胖的。”

    说着,他还掏了几块钱要交给凌秋桑,“拿着,半大小子吃穷老子,浩子生活费。”

    凌秋桑强硬着每收,“刘叔,就不说我们村还要跟你们做生意,就说我跟懿哥坐你们的车进出,你也没收我们的路费钱,浩子跟我们合得来,当个朋友,去朋友家玩几天,哪能还收朋友的钱?”

    施懿直接把推了回去,“刘叔,你硬要给钱,那我们也只好给你路费了。”

    “嘿,你这俩孩子。”刘建国说着抱怨,但眼里还是带笑的。

    这钱反正是没给出去。

    凌秋桑去跑去镇上打了电话,让林安村长安排个马车出来接一下。

    他们两大包装样子的行李其实并不轻,还有三个人呢,总不能走着回家。

    村长那边接到凌秋桑的电话,总算是放心了。

    去了这么久,就打了一个电话回去报平安,但到底还是担心的。

    刘建国夫妻在加油站给车子加了油,歇了一会儿,他们又继续出发了。

    凌秋桑和施懿带着刘浩等村里来接的车。

    刘浩估计是第一次脱离父母的身边,表现得很兴奋。

    “之前我爸说你们还会写文章投报社,这是真的吗?”

    凌秋桑嗯了一声,从背包里拿出报纸,“这就是我哥写的,嘿嘿,炫耀一下。”

    “真好。”刘浩读书不太行,但是还是羡慕读书成绩好的同学的。

    凌秋桑也难得放松,“那你以后什么打算?你才十八岁吧?”

    刘浩点点头,“我也不知道该做什么,之前中专学的是修车,但是毕业了之后才知道,人家根本不会让一个新手去碰车,而且我在学校学到的,还不如我爸呢。”

    这个时候是包分配工作的,想方设法托了关系,分到了刘建国在的运输队里面的修车厂。

    在修车厂待了三个月,啥也没干成。

    后来觉得不行,王淑芬这个话少但聪明的女性这才想办法,让刘浩跟着他们一起跑车,一边跑车,一边学习,就算是以后跑车,也比待在修车厂虚度光阴好得多。

    凌秋桑若有所思,“没想过考大学?”

    “你开什么玩笑?”刘浩说着还有点不好意思,“就我这成绩,考大学跟做梦似的。”

    凌秋桑:“你知不知道,我只在村里读过一个小学,去年就差几分就到录取线了,今年我准备继续参加高考,我要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他不去看刘浩的表情就知道刘浩在想什么。

    他慢慢说,“因为你是中专毕业,再加上没有工作经验,修车厂的老师傅不肯让你们上手,确实做得不对,但如果是你大学生呢?如果你学的不是修车,而是汽车的生产制造呢?或者是设计汽车呢?”

    凌秋桑这一席话,说得刘浩这小子心潮澎湃的。

    施懿在一旁忍俊不禁,不知道他们家桑桑又在打什么算盘了。

    过了好一会儿,刘浩才抠着脑壳儿,“其实我也不喜欢修车啊,设计汽车,制造汽车,我觉得我也兴趣不大,而且现在有这样的大学专业吗?”

    凌秋桑:“咳。”

    他清了清嗓子,“那你对什么感兴趣?”

    刘浩眼神亮晶晶的,“我喜欢做生意,真的,而且做生意比上班赚钱多了,我爸这工作,你看着稳定,但其实好辛苦的,如果不是之前偷摸倒卖一下物资,根本赚不到多少钱。”

    说到这,他目光中还有几分气愤,“而且,这条路线偏僻,以前还遇到过拦路抢劫的,人家端着□□,什么都做不了。”

    只能眼睁睁看着人家把货给劫走了。

    幸好那边只求财,不害命,也幸好那一车货剩得不多,运输队老总也理解他们这是意外情况,没让他们赔钱。

    也就是这两年,国家管理更严格了一些,抢劫的事情才少了。

    要不然,他爸妈还不会同意让他跟着一起跑车呢。

    凌秋桑拍了拍他的肩膀,“喜欢做生意是好事情,可以考虑以后去读和金融这一类的专业,你不能永远走做一个小贩。”

    刘浩心潮澎湃,若有所思。

    凌秋桑朝施懿眨了眨眼。

    施懿大概是明白了他们家桑桑打的什么算盘。

    之后两个原主回来,牧马桑未来还是要做生意的,毕竟上一辈子牧马少年桑后来就一直在做生意。

    撺掇刘浩去读金融这一类的专业,未尝不是给原主们留个人脉,甚至是帮手。

    原主还得读书呢,到时候有人帮忙跑生意,还得是信得过的人才行。

    刘浩就很好,初生牛犊,性格也不错,对做生意又很感兴趣。

    “桑娃子。”来接人的是多吉爷爷,简陋的平板马车,咯吱咯吱,停到他们面前。

    “多吉爷爷。”凌秋桑笑着,“我们回来了,这是我们的朋友,要跟我们去村里玩几天。”

    “见过了。”刘浩笑着打招呼,“上次你们在城里,来给我们送货的就是多吉爷爷。”

    多吉爷爷好客,“走走走,上车,你们卓玛阿姨都在给你们弄饭了,回家吃饭。”

    凌秋桑和施懿搬着行李上车,刚好剩了点位置,他们三个勉强坐得下。

    “怎么买这么多东西?”多吉爷爷心疼他们乱花钱,“今年你们都要去读大学了,省点钱。”

    凌秋桑:“城市里的东西便宜好多,我们都是买的很实用的东西。”

    如此,多吉爷爷也就不说啥了。

    他们这里地理位置偏僻,交通困难,很多东西确实都比外头卖得贵。

    马车摇摇晃晃,终于看到了村子里升起的炊烟。

    凌秋桑深吸一口气,“有点儿想家了。”

    明明他们在这里也没住多久,离开了也没多久,但是就是有点想他们那个十多平米的小房子了。

    不知道为什么,在这里,凌秋桑难得有了几分归属感。

    或许是村民们都对他太好了吧。

    村子里的孩子们都在村口等着了,他们还没下马车,小孩子们就跟着马车跑。

    七嘴八舌的问城里是什么样子。

    凌秋桑和施懿跳下车,左右手都牵着小孩儿,耐心的回答他们的问题。

    多吉爷爷直接把三人送到凌秋桑这小房子外头,还帮人把行李都给放好。

    “你们休息一下就去吃饭,今天不用自己做了吧。”

    凌秋桑和不跟他们客气,“好,我们把行李整理一下就过去。”

    刘浩探头探脑的看着这间小房子,又看了看村子里其他人家的情况,也是没想到这里的条件这么艰苦。

    “怎么?”凌秋桑跟他开玩笑,“害怕了吧?这荒郊野岭的,来了你可就走不了了,留在我们这里当上门女婿吧。”

    刘浩哈哈大笑,“这可不兴开玩笑。”

    两人玩笑了一阵,凌秋桑这才说,“我们这里太穷了,所以我才想做生意,多赚钱,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我明白。”刘浩说,“这里条件虽然艰苦了一点,但民风淳朴,风景优美,也是一个好地方。”

    “走吧,我带你去村委会,给你安排住的地方。”凌秋桑指了指房间,“你也看到了,我家实在是太小了,住不下,村委会离我这也近,走过来三分钟。”

    “好。”刘浩也不扭捏,反正他是来做客的,主人家怎么安排,他听着就是了。

    刚好村长林安也在村委会等着了。

    以前这里是住知青的地方,房子还比村里的其他建筑看起来要新不少。

    村长知道刘浩就是跟他们做生意的,表现得很热情,给他安排了最好的房间,让他在这里吃好玩好。

    刘浩说起想学骑马,林安也热情的帮他安排村里骑术最好的大叔,让他明天起床就去学。

    安排好了,放了行李。

    凌秋桑又招呼他一起回家,等下一起去卓玛阿姨家吃饭。

    “林安叔,你也跟我们回去一趟吧,我们给村子里带了一点东西回来。”

    林安早就知道了他们大包小包的回来,“你这孩子,没钱还给我们带东西。”

    埋怨的话是笑着说出口的。

    凌秋桑也滋着牙傻乐,“您给我们的20块钱,那可都花完了,心疼不?嘿嘿。”

    林安想给他一巴掌,“给你了还心疼啥,该花就花。”

    他心里明白,那20块钱,多半都是帮他们买东西了。

    有些欣慰,也有些心疼这两个孩子。

    可当他看着摆满了真个门口的物资的时候,额角还是没忍住跳了跳。

    “你们哪来的钱?买这么多东西?”

    凌秋桑拿出一本书:“这是我跟懿哥一起写的书,出版社收了我们的稿子,给的稿费还不少,我们现在手里还有些钱。”

    林安整个人都震惊了,瞪大了眼睛说不出话来。

    出书,在他的眼里,都得是那种很出名的大作家,还有教科书这一类国家编写的。

    出书,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了。

    怎么现在普通人也能出版书籍了?

    这不可能吧?

    第60章 哥哥带我走

    60

    有限的认知,让一个小乡村的村长难以理解,一个知青,一个牧马的少年,居然能出版书籍。

    实在是太难以置信了。

    知青会写书,他还能稍微理解一点,毕竟他也知道施懿是城里来的高材生。

    但是牧马少年凌秋桑,他们看着长大的孩子,除了比其他孩子机灵一点,脑子灵活一点,也没别的长处了呀,怎么现在还能写书了呢?

    凌秋桑笑着,又拿出报纸,“之前懿哥给报社投过稿子,我们再去出版社投稿,人家就认真看了,觉得我们的书还可以。”

    “你不说这个,我还差点忘了。”林安从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纸信封,“你们走了没几天,我这里收到施懿的信,我看地址就是报社寄过来的。”

    当时他也没多想,毕竟施懿是城里人。

    施懿接过信封,直接打开,里面是报社的回信,还有一同寄过来的稿费。

    报社没有出版社那么大方,给的稿费就很常规了,信里说两篇稿子都收了,稿费加起来也只有三十块钱,同时也欢迎他继续投稿。

    “谢谢村长。”

    林安不由得有些感慨,能出版书籍,也是出息了,不过他心中更倾向这本书是施懿写的,至于凌秋桑写的那部分,多半也是施懿帮他润笔过的。

    否则,他实在是无法理解书都没读过几天的孩子,居然能写书。

    凌秋桑也不准备解释这个问题,他笑着,“林叔,这书籍之后可能会再版加印,之后还会有稿费,这本书的稿费,我和哥哥商量过了,全部都用来支持村小学的教育事业。”

    他说这话,林安就更震惊了。

    他看着面前这一堆的物资,就知道这稿费应该不会少。

    林安不太确定地问施懿,“所有稿费?”

    施懿点点头,“虽然不知道这本书后续还能不能出更好的成绩,但是应该不会太差。”

    这个时候大家的娱乐并没有那么多,看电话,听广播,但内容也会有一定的限度,来来回回就那些。

    所以这个时候喜欢看书的人还挺多的,而他们对自己的书也有信心。

    施懿细细地讲述了他们的打算,村里的孩子确实都送来读小学的,但也仅限于读了个村小学,会写字,会加减乘法,这对普通人来说,基本上已经足够了。

    但是如果要走出这个地方,让村子富裕起来,只有这些学识,那还是不够的,所以如果顺利的话,以后的稿费,还能支持孩子们去镇上,甚至是去县城,读初高中,或者是考大学。

    两人几乎把这件事情安排得明明白白。

    听得林安都热泪盈眶的,就连一旁的刘浩也都是心头滚烫,他也是没想到两个年轻人居然有这么大的抱负。

    “你们啊,让我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林安擦了擦眼角的泪光。

    凌秋桑宽慰他,“林叔,村子里的叔叔阿姨,爷爷奶奶都是看着我长大的,没有他们,就没有现在的我,今年我有把握考上大学,之后可能一年才能回来一趟了,以后跟出版社对接稿费的时候,还得交给您来办。”

    施懿也跟着点头,“这些年大家都对我这个知青很是照顾,也没有别的能报答大家的了。”

    总归,肉干生意,是村子里大家的生意,多少能改善一下大家的生活现状,孩子们的学习情况,也有了他们的稿费作为支撑,以后应该能比现在好得多。

    林安眼含热泪地拍了拍两人的肩膀,“你们都是好的,具体的章程,明天我再去跟大家商量一下吧。”

    “行。”凌秋桑也不就捏,“来,林叔,先看看我们这次带回来的东西。”

    最基础的,也就是给村子里孩子们带回来的书籍,铅笔作业本这一类的。

    书籍大多数都是他们去黑市淘的二手货,这个时候也不讲究这些,能有除了教科书以外的书籍给大家增长见识和知识,这就已经很不错了。

    还有些都是实用性质比较高的,村子里都能用得上的。

    “你们咋能弄这么多东西回来?”林安觉得不可思议。

    “跟刘浩他们的大货车回来的,大货车嘛,顺道就拉上了。”凌秋桑随口解释。

    刘浩愣了愣,在他的记忆里,好像也没这么多东西啊,不过他也没细想。

    总归都是一起回来的,这些东西也都是跟他们家车一起拉回来的,总不能是半道上买的。

    他不知道的是,凌秋桑刚才送他去村委会安排住处的时候,这些物资基本上施懿从他们的空间戒指里拿出来的。

    “行了,你们先去卓玛家吃饭。”林安说,“这些东西都带回来了,等下叫村子里的人派个代表过来分。”

    他也是为了让村子里的人记得凌秋桑和施懿的好。

    村子里的人虽然是对凌秋桑有恩,但他并不希望村子里的人会挟恩图报,未来,凌秋桑会走出这个贫穷的地方,也会有一定的作为,他也不希望村子里的人会黏上去吸血。

    总之,凌秋桑愿意回报大家,这是凌秋桑自己的良心,不能让村民们主动去要求什么。

    这次的物资多,分物资的时候,就正好跟大家说清楚。

    凌秋桑知道林安村长的想法,笑着接下了他的好意,“那我们先去吃饭了,别说,走了那么久,还真有点儿想家里的饭菜。”

    他招呼刘浩,“走走走,尝尝我们的本地美食。”

    刘浩指着门口这一堆物资,“不先搬进屋里去吗?”

    凌秋桑哈哈大笑,“不用,我们这不说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但绝对没有小偷小摸的事情。”

    而且这些本来就是要分给大家的。

    刘浩感慨他们这里淳朴的民风,又道:“你是不知道我们老家那边,就在门口的花盆的种几棵葱,一个不注意就会被人掐走。”

    凌秋桑忍俊不禁,又跟刘浩闲聊,问他们老家的其他情况。

    刘浩和他爸妈也是前十几年才到城里来的,之前也都是生活在农村,也在川省,地理位置比他们这里要好得多。

    闲聊了几句,就到了卓玛阿姨家。

    一个小胖墩儿就直接冲了出来,扑到施懿的腿上,“知青哥哥。”

    施懿笑着,把小胖墩儿拉着站好,“小心着点儿。”

    小胖墩儿就是去年被知青懿救上来的孩子,之后和知青懿还很亲近,也知道是知青懿救了他。

    前段时间他去外婆家里,前几天才回来,回来之后没见到施懿,以为知青哥哥已经回城里了,还难过呢。

    卓玛阿姨招呼他们吃饭,本地农家饭,没有什么精致的烹饪方式,胜在原汁原味。

    凌秋桑也不挑食,抱起碗就开始大快朵颐,一边吃还一边招呼刘浩,“别客气,随便吃,管饱。”

    没有大鱼,但是有大肉。

    他们这虽然贫苦,但是还真不缺肉吃,特别是分产到户之后,羊肉,牦牛肉,偶尔还能有马肉和驴肉。

    刘浩跟着爸妈跑了有小半年的车了,一路上什么没吃过,现在面前的这些本地餐,已经是很丰盛的了,勾得他馋虫都要爬出来了。

    “嘿嘿,那我就不跟你们客气了,下次有机会去城里,我请你们国营餐馆。”

    小胖墩儿蹭在施懿身边,“哥哥,国营饭馆里面都有什么呀?”

    刘浩想了想,他自己其实也没去过几次,“就是跟家里吃的差不多,不过跟你们本地的菜还是稍微有些区别的。”

    小胖墩挠着自己的小脑壳儿,想不明白为什么跟家里的差不多,还要去外面吃。

    施懿抓了一把糖给他,“去找小伙伴玩去吧。”

    小胖墩儿两只小肉手抱着糖果,欢呼一声,“知青哥哥最好了。”

    施懿rua了一把胖墩儿的脑壳儿,“糖果是你桑哥哥买的。”

    “哦,桑哥哥也最好啦。”

    凌秋桑哈哈笑着,“去吧,玩去吧,顺便跟你的小伙伴们说一声,等会儿我们吃完饭,还有小礼物送给他们,让他们去我家那边集合。”

    小胖墩儿欢呼着跑了出去。

    显然是不知道凌秋桑口中的小礼物是各种练习册还有学习用具。

    施懿又被他们家桑桑的老六行为给蛊到了,好可爱。

    凌秋桑偷摸朝他眨了眨眼睛,眼睛里都是星空。

    吃过饭,再次回到他们的小家门口,外面已经围着很多村民了。

    村长说让一家派一个人过来领物资就行了,但架不住大家喜欢凑热闹,也想涨涨见识。

    他们可听说了,桑娃子也跟着知青写书了,还出版了。

    看见两人过来,有忍不住的,就直接拉着凌秋桑问了。

    “桑娃子,听村长说你写书了,是不是真的?”就差把好奇两个字写在脸上了。

    凌秋桑笑着回应大家,“是真的,书是我和懿哥一起写的,出版社送了我们十本样书,我们自己留两本,其他的我都给村长了,大家要是好奇的话,可以去找村长借。”

    村子里老一辈识字的不多,但家里有孩子上学呢,就算他们看不懂,还不能让孩子们念给他们听了吗?

    嘿嘿嘿。

    有个老大爷说,“干脆我们就借一本,明天在院坝上,找人念给我们听。”

    “好主意啊。”

    这个提议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可和支持,并且对此事相当重视,勒令家里的孩子,以及跟凌秋桑差不多年纪的年轻人都要一起去听一听。

    出版书籍呢,他们这里出了个大作家啊,这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要不是书都摆在他们面前了,要不是稿费买了这么多东西回来,他们依旧是不敢相信的。

    所有人的眼里都写着与有荣焉的激动。

    嘿,两个作家都是他们村子里的。

    凌秋桑却感觉有点儿羞耻,不过也没办法,想着大爷大妈们去村子的院坝听书的时候,他和哥哥躲远点就是了。

    接下来就是分发物资了。

    他们这穷苦,镇上和县城里的物资都十分有限,这次凌秋桑和施懿带回来的东西,有很多都是他们没见过的。

    特别是缝纫机,据说要一百多块钱一台呢,他们都不会用,有人说让他们没必要花这钱。

    凌秋桑笑着解释,“这缝纫机是残次品,你们看这里,这里是出厂的时候碰坏了,但是不影响使用,价格也便宜不少,现在大家没人会用,没关系,有说明书照着学,要是还不会用,我买的时候,人家也教了我,可以来问我。”

    施懿跟着道:“现在大家缝补袄子和皮靴都很费力,有了缝纫机就好很多了,这台机器算大件,村里公用的,希望大家好好爱惜。”

    当然会爱惜了,村里第一次买这种大件家具呢。

    听说外头现在娶媳妇儿,彩礼都要有一台缝纫机呢,嘿,虽然他们这是一个村子大家一起用的,但至少说出去,他们村里也有缝纫机了。

    接下来分发物资的事情,都是凌秋桑和施懿一边整理,或者解释这是干什么用的,一边让村长帮忙分给大家。

    忙活了一个下午,这才差不多把东西都分发下去了。

    大家脸上都喜气洋洋的,除了拿到练习册的小朋友们,脸上表情要哭不哭的。

    逗得凌秋桑哈哈大笑,又拿出一包小零食分给小朋友们,这才把小朋友们的眼泪给哄了回去。

    村长林安扶额,“你们桑哥哥还有知青哥哥,给你们买书,买笔和本子,是希望你们能好好学习,以后要像他们一样,学好知识,给家乡做贡献。”

    “我们会的。”小朋友们很积极,现在凌秋桑就已经是他们心目中的偶像了。

    他们会努力的,他们以后也想进城去看看。

    有村民看着门口的东西都分完了,“你们就没给自己买点什么?”

    凌秋桑和施懿都愣了愣,也不是没买,买的都是点纪念品,放空间里了。

    别的东西,他们也确实都用不上,至于买回来留给原主,还不如直接留点钱给他们,他们自己看着办了。

    所以,在村民们看来,他们确实是没给自己买东西。

    心里感动得不行。

    这俩孩子,真的是太好了。

    “好了,大家散了吧。”凌秋桑不太习惯大家用如此热烈的眼神看着他,“我们也收拾收拾,要休息了,明早还要带我们的朋友去骑马呢。”

    大家这才慢慢地散了。

    刘浩这个客人,看了个全程,心里也多少有些触动。

    “你们也是不容易。”

    凌秋桑也没多解释什么,“我吃村里百家饭长大的,能赚钱了,自然要回报大家的。”

    是这个道理。

    刘浩又好奇,“话说回来,你们出版书籍,外头有卖的了吗?等我这才回去,高低得给你们宣传一下。”

    他倒是没提让凌秋桑送他一本。

    凌秋桑想着赵主编说的,“你这次回去,应该能赶上,书店就有卖的,不过你要的话,去村长那拿一本就是了,反正我们村子里就这么多人,少一本够他们看了。”

    刘浩摆手,“这不一样,咱们是朋友嘛,支持一下朋友写的书,情理之中。”

    凌秋桑也不跟他争这个,这本书的定价是2.5元,不算贵,刘浩负担得起。

    收拾好了之后,刘浩也回村委会那边休息了。

    凌秋桑躺在乳胶床垫上,伸展腰肢,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还发出一点莫名其妙的声音。

    施懿下腹一紧,“桑桑,不要发出奇奇怪怪的声音。”

    凌秋桑顺势靠过去,“我还以为在上个世界你弄出心理阴影了呢,这么快又忍不住了?”

    施懿:“……”

    他们家桑桑是典型的记吃不记打,还是个活体的口嫌体正直。

    纤长的手指,抚过凌秋桑的脊背,引得凌秋桑阵阵战栗。

    “哥~!”嗓音黏黏糊糊的。

    “想了?不累吗?”施懿拥着怀里的人,开始作乱。

    “就是因为累,才需要别的事情来缓解疲惫啊。”凌秋桑理直气壮的哼哼唧唧,“也没作案工具,给喝口汤呗,哥哥。”

    引得施懿轻笑一声,声音里也多少带了几分情.欲。

    昏黄的煤油灯被熄灭,隐藏了屋内里旖旎风光。

    到后半夜两人才相拥睡了过去。

    可是过了没一会儿,天才蒙蒙亮的时候,屋外就响起了稀稀疏疏的声音。

    凌秋桑和施懿同时睁开了双眼。

    这警惕性也是没谁了。

    两人迅速把昨晚用过的纸团儿这些收拾干净,没急着开门,先是听了一会儿屋子外的动静。

    奇怪的是,屋外的脚步声走了没几步,又开始往外走了。

    凌秋桑和施懿对视一眼,这是什么个事儿?

    村子里除了刘浩,也没外人,但刘浩也不至于大清早过来走一趟吧。

    村民?

    是谁?

    等到脚步声走远了,彻底听不见了,凌秋桑和施懿才起身,悄悄开了门。

    这一开门,就看见一叠零零散散的钱。

    几分到几毛,厚厚的一叠,估摸着有个几十块钱。

    凌秋桑算是明白怎么一回事了。

    这些钱多半都是村子里一家人一两块这样凑出来的。

    估计是看他们花了这么多钱,想补偿给他们一部分。

    说不感动都是假的。

    “怎么办?哥哥。”凌秋桑抿着唇,“人家偷偷送过来,就是不想让我们还回去。”

    施懿也叹息,这地方的民风是真的太淳朴了。

    想了想,他道:“留着吧,留给原主他们。”

    “好吧。”凌秋桑打了个哈欠,拉着施懿上床,“再睡会儿。”

    “好。”

    这一觉睡到大中午,直到刘浩来敲门,他们才醒过来。

    回来的路上那几天确实没休息好,再加上昨晚闹了一通,中途又醒了一趟,这才睡到现在。

    “不好意思啊。”凌秋桑还挺抱歉,请人家来做客,接过睡懒觉给忘了。

    刘浩也不在意这些,“下午一起骑马去吗?今天上午桑吉大叔教我骑马了,挺好学的,我还去跑了几圈儿呢。”

    “去。”凌秋桑换好衣服出来,“你吃饭了没?”

    刘浩:“早饭跟村长他们一起吃的,午饭刚吃了一点糌粑。”

    凌秋桑懂了,糌粑这东西,外地人多半吃不习惯,所以刘浩应该是没吃饱,来找他们了。

    “你等会儿啊。”凌秋桑喊施懿,“哥哥,弄点吃的,下午我们去骑马。”

    施懿应了声好,“你们先坐会儿,简单吃点,马上就好。”

    “嘿嘿。”刘浩见着,“你俩比亲兄弟还亲呢。”

    也是个单纯的孩子。

    凌秋桑顺着他的话,“懿哥刚下乡的时候,我就缠着他,要跟他学习知识,刚好他也想融入我们这里,一来二去,我们这关系可不就比亲兄弟还亲了。”

    刘浩嗯嗯两声,没再细问,他今早听桑吉大叔说了,两个人的身世都不太好,现在彼此当个亲人,也挺好。

    也没再追问。

    凌秋桑又问:“你之前说要看我们这里肉干的生产过程?咋回事?”

    刘浩憨厚地抠着脑壳儿,“我之前在报纸上看见人家打广告了,我想着,我们是不是也能在报纸上刊登一个广告,让更多的人知道我们的肉干,以后卖到外地去,应该能顺利一些。”

    他不太好意思地说,“所以我想看一看肉干的生产过程,再请你们写一篇文章,我们试试登报。”

    凌秋桑有些诧异于他的经商头脑,说实话,他自己是都没想到这一茬的。

    主要是他的思维跟这个时代还是有一定差距的,再加上,现在上报打广告并不是特别的盛行,商业发展还没到百花齐放的地步呢。

    刘浩这小子,能想到这一茬,已经是很厉害的了。

    他问,“你准备文章里写什么呢?”

    “我也不知道。”刘浩不好意思,“你知道的,我读书不好,但是我看人家的广告就是什么原材料啊,加了什么特殊的东西啊这一类的。”

    凌秋桑拍了拍他的肩膀,“做广告得自己花钱的,版面越大,花的钱就越多,跟我们去报社投稿还拿稿费是不一样的。”

    “这样啊。”刘浩瞬间就蔫了。

    凌秋桑却不以为然,“但是要我们把肉干融入到文章里,让人看不出是在做广告,这应该不难。”

    刘浩眼睛瞬间就亮了,想继续跟他们商量细节问题。

    凌秋桑也乐得跟他聊一聊相关知识,这毕竟是他们村子里的生意,没有让刘浩他们去打广告的道理,所以这件事情还得让他们自己来做。

    至于刘浩他们,到时候就可以拿着报纸去推销,这问题不大。

    施懿在棚子里做饭,听了几耳朵,“这文章我抽空就写了,先来吃饭。”

    “好喔。”凌秋桑表现得很积极。

    简简单单一碗牛肉面,三个人都吃得满足。

    特别是第一次尝到施懿厨艺的刘浩,那彩虹屁是不要钱地放。

    “说真的,你们这手艺,就算是去城里摆摊儿,都能赚不少了。”

    施懿笑着,“志不在此,我还是想读书,搞科研。”

    刘浩给他竖了个大拇指,又问凌秋桑,“你呢?你考大学是为了什么?想读什么专业?”

    凌秋桑沉默了一下,“其实我也没想好,不过大概也是金融这一类的,我想以后做生意,不想给别人打工。”

    刘浩笑嘻嘻,“那我以后给你打工呗。”

    凌秋桑也笑,“那好啊,不过你先等我考上大学再说。”

    之后的这几天,凌秋桑和施懿带着刘浩骑马,牧马放养,恰逢刚好有一家要做新的肉干了,他们也领着刘浩去围观了一下。

    顺便还参与了一下初步的制作,上调料什么的。

    亲眼见过肉干的生产,刘浩也知道这肉干做得不容易。

    不由得感慨,“你们这七块钱一斤卖给我们,有些亏了。”

    就算是他们八块钱一斤卖出去,他也觉得有点儿亏。

    凌秋桑耸肩,“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城里的有钱人虽然多,但也不能只做他们的生意。”

    而且这到底只是吃的东西。

    现在虽然国情越来越好了,但是依旧还有很多人都只是奋斗在温饱线上,对吃的东西,其实没有太多的追求,能吃饱穿暖就已经很不错了。

    所以这肉干,要是卖得太贵,那市场范围也就缩小了,还不如薄利多销,打开名气和市场。

    “不过也没关系。”凌秋桑说,“如果肉干的文章顺利的话,以后稍微提一提价格,应该没问题,慢慢涨上去,三毛五毛的这么慢慢涨,给消费者一个适应的过程。”

    刘浩直呼凌秋桑以后肯定能成个大老板。

    “那就借你吉言了。”

    再次接到刘建国电话的时候,刘浩都像赖着不走了。

    虽然在这里待的时间不长,但是这里的日子实在是太舒适了,还能跟凌秋桑学到不少的生意经。

    “下次再来玩呗。”凌秋桑说,“过段时间,我们估计还得去天府市一趟,到时候你再跟我们回来呗,反正我们高考前都在村里,想来就来。”

    “成。”刘浩也不跟他们客气,“下次你们去城里,还坐我们的车。”

    三人愉快握手。

    送走了刘浩和两百斤肉干,凌秋桑和施懿也没闲着。

    既然要村子把肉干生意当成长期生意来做,必要的手续证件少不了。

    不过这方便,不用去城里,在县城就能办了。

    于是两人又骑马去了县城。

    这还是他们两人第一次来县城呢,不得不说,跟天府市比起来还是差太远了,但是比起镇上,那又繁华了不少。

    甚至还有个百货大楼,额,不能说大楼,百货商场吧。

    凌秋桑琢磨着,“等我们证件办下来之后,我们是不是可以来镇上开个店面?”

    本地人都会做肉干,家里也不缺肉干吃,但是他们可以把调制好的腌制肉干的调料卖给本地人啊,以免以后肉干生意做上去了,村里的肉干不能保证供货需求。

    到时候还得找其他本地人收购,如果大家做的味道都跟他们差不多了,那收购回来,也正好不用他们自己再料理一次了。

    至于其他人会不会抢他们的生意,这事情其实是避免不了的,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未来肯定会有其他人做肉干生意。

    到时候,他们只收购用他们调料腌制过的肉干,调料的生意基本上就可以补缺那部分被人抢走的肉干生意了。

    他们对自己的调料还是很有信心的。

    施懿也觉得这个事情可行,“店里肉干也可以卖,都卖给外地人。”

    像刘浩他们这种跑车的外地人。

    刘浩他们的生意,在运输队里必然已经不是秘密了。

    他们也不可能只有刘浩这一个稳定客户,发展其他批发客户,这也是必然的趋势。

    两人商量得有模有样,去办理证件的时候,工作人员都还有些诧异,似乎是没想到他们这里也能出个体户了,还是做肉干生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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