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铺着大花油布的炕上,摆着一张炕桌。
炕桌是找村里木匠做的,被漆成了深红色。显然这木匠的手艺一般,桌子肉眼可见的做工粗糙。
且这桌子用了十几年,很旧了,边边角角都有磨损,其中靠近一边的面儿上,还有一道深深的划痕。
以往,宋桂枝见了这张桌子,就忍不住叹气,想再攒攒钱,到别村找个木匠重新做一张。
然而今天,她不叹气了。
其他人也顾不得看桌子,和宋桂枝一样,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炕桌上的饭菜吸引。
红烧肉红彤彤,酱汁浓郁;韭菜炒肉片,肉片被切得很薄,都不用夹起来,只是这么放在盘子里,都能让人忍不住流口水。
另有一盘小葱炒鸡蛋,在村里人看来,这道菜就没有肉精贵,在村里人的饭桌上出现的频率也更高。
但是,家家能做小葱炒鸡蛋,但像炒成今天这样的,还真是不多见。
小葱碧绿,鸡蛋金黄,就连鸡蛋和小葱的大小和比例都显得那么和谐。
宋桂枝刚才全程负责烧火,没顾得上仔细看闺女炒的菜。现在一看,简直目瞪口呆。
她和自己老伴儿林业旺对视一眼,齐齐回头看着林茉,“茉茉,这手艺你到底跟谁学的?”
在灶间的时候,宋桂枝就问过闺女同样的问题,当时,林茉的回答是跟她学的、也就相当于看会的。
那时候,宋桂枝是信的。
但是现在,她却有点不信了。
自己的手艺自己知道,宋桂枝做饭也就一般,小闺女如果真的是跟她学的,咋会做这么好呢?
说这话的上,老两口显然是已经把周向海当成了自己人,所以一点儿也不隐瞒自己闺女在家不咋干活的事实。
周向海没说话,只是目光紧紧地追着林茉。
林茉心里哀叹一声,顿时有点后悔自己的冒进。她就应该慢慢地,一点一点地展露自己的手艺,也给林业旺和宋桂枝一个适应和接受的时间。
可是,当她看到宋桂枝和林业旺脸上因为见到她而露出的笑容,深切地感受到两个人对她的疼爱,林茉就特别想为两个人做点什么。
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林茉便眨眨眼睛,俏皮一笑,说:“爹,娘,你家闺女太聪明,不仅一看就会,还特别会举一反三,特别有悟性。所以做饭特别好吃,咋的,爹娘你们还不高兴呀?”
“高兴,我们当然高兴。”
宋桂枝和林业旺对视一眼,慌忙如此说道。
林茉:“高兴就行啦,快来,尝尝我的手艺。”
林茉爱吃好吃的,也爱做饭,更爱让自己关心在意的人品尝自己的手艺。所以说起这个,她很是眉飞色舞,颇有些得意忘形。
周向海看着她闪亮的眼睛,和因为撒娇而显出的几分小儿女情态,心里轻轻地动了一下。
周向海的眼神太浓烈了,林茉几乎立刻就感觉到对方在注视自己。可她不敢回头,也不敢和对方对视。
实际上,她从和他坐在同一张桌子之后,就开始有点回避他的视线。
不敢和他对视。
这人的眼神太浓烈了,她只是看一眼,就不敢看第二眼。
林茉转开目光,轻咳一声,拿起筷子给大家发。
本来家里还有三口人,是原身的大哥大嫂和小侄儿。只是今天大嫂家里有事,大哥和小侄儿跟着一起去娘家了。晌午饭也是在大嫂娘家吃,不回来了。
所以,今天午饭就只有四个人。周向海刚才拒绝了林业旺的推让,没有坐主位,而是坐到了炕沿靠里面一点的位置。
正好在林茉的斜对面。
发筷子的时候,林茉先给了爹娘,然后就轮到了周向海。
不知道为什么,刚才还侃侃而谈、和爹娘笑闹的她,突然就局促起来,伸手递过筷子,眼眸却垂下来,仿佛是在看桌子上的菜。
周向海接过筷子,轻声说谢谢,目光在林茉乌黑的发顶转一转,落在她卷翘的睫毛上。
她的睫毛是真的长,小扇子一样的。她的脸颊粉粉的,带着让人百看不厌的红晕。
若是她的眼睛肯抬起来看自己一眼,周向海可以想见那是怎么样的灿烂。
然而,小姑娘却始终不抬头。
她有些羞怯的模样,和刚才在父母面前的撒娇嬉闹判若两人。
周向海不禁在想:什么时候她在自己面前才能露出一样的神态呢?那样娇憨,和放松。
只是一个给筷子,一个接筷子,短短不到十几秒的时间,两个人的心思各自转了几个弯儿。
视线只是相触一秒,随即林茉避开,而周向海又深深地看了林茉一眼,也转开目光。
他顾忌着有别人在,不好多看小姑娘。
林业旺今天很高兴,一来,自从有了闺女,这还是他第一次吃到闺女亲手做的菜,而且还这么好吃。
林业旺没吃过城里国营饭店的菜,但他听人说起过。他想了想,问周向海:“向海,你去过县城国营饭店吧?”
周向海不明白林业旺为什么这么问,不过他还是点点头,说自己去过。
林业旺:“你吃过县城国营饭店的饭菜,那你说说嘛,咱家茉茉的手艺是不是能赶上饭店大师傅的?”
这话问的!
就连宋桂枝这个无条件疼闺女的人都有点汗颜,更别说林茉了。
林茉知道自己手艺不错,但她也就是跟着美食博主学的,和饭店里正式拜师学艺、勤学苦练的大师傅哪儿能比啊!
她这爹,宠闺女也太没边儿了。
宋桂枝坐在林业旺旁边,不禁在桌子下面悄悄拉了拉自己老头子的胳膊,示意他说话悠着点,还有周向海这个未来女婿在呢。
正在这时,就见周向海点点头,郑重其事地说:“绝对能赶上,比饭店做得都好吃。”
“哎!向海有眼光!”
林业旺高兴起来,拿起酒杯跟未来女婿碰了一下子,两个男人一仰脖子,各自喝干了杯中酒。
宋桂枝和林茉隔空对视一眼,都有些无语。
这一天中午,林业旺真的是喝高了。
他满脸通红,眼神迷离,坐着都要钻到炕桌底下去,却要挣扎着下地,要送周向海这个未来女婿。
吓得宋桂枝连忙阻拦,不轻不重地在自己老头子胳膊上拍了一下,说:“你可别丢人现眼了,赶紧得给我上炕躺着去!”
于是,送周向海离开的任务就自然而然地落到了林茉身上。
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出林家大门,渐渐地走成了并排。
周向海推着自行车往前走,林茉在另一边走,两个人中间隔着一辆自行车。也正因为有这辆车隔着,林茉觉得似乎没那么局促了。
周向海是个比较沉默的人,就比如现在,他就只是沉默地走着,一点儿都没有要找个话题来说的自觉。
而且,他似乎也并不觉得这样的场景不对劲。
就很——奇怪。
其实林茉不知道,对周向海来说,能和林茉这样走一段路,是他求之不得的一件事。
周向海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好像在他27年的生涯里,他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觉。
他从未想过,会有一个人,和他没有血缘关系的一个人,能如此牵动他的心绪。
不过,周向海不是那种会想很多的人,他感受到林茉对自己的不同,也正视自己对林茉的感觉,那么无论如何,他都希望能和林茉更进一步。
两个人走到村里唯一的一条水泥路上,周向海再是舍不得,也不得不骑车离开。
他说:“我走了。”
林茉嗯了一声。
她的视线落在前方大概四十五度的角度。
不至于低垂眼眸让人觉得没礼貌,又可以避免和周向海对视。
她等了一会儿,没有听到周向海的说话声,也没有听见他的动作。
林茉诧异起来,不由得抬头看过去,这下子就撞进了一双黑沉沉的眼眸里。
面前的男人轻笑了一下,说:“明天早晨来接你。”
林茉还没有来得及反应,周向海已经抬腿骑上自行车,扬长而去了。
他的腿长,身体也健壮,把自行车蹬得飞快。
等林茉反应过来的时候,一人一车已经行驶出去老远。从林茉站着的地方看过去,只能模模糊糊地看到一个人影了。
行吧。
林茉其实并不排斥和周向海去县城,她望着那个人影一会儿,转身回家去了。
从林茉所住的上水村,到周向海住的下水村,中间隔着一道挺陡的坡。周向海骑到坡前,突然停住,他伸出长腿支在地上,整个上身扭转,回头去看。
在远处水泥路上,已经看不到林茉的身影了。
周向海这才松了一口气:他刚才还真担心她会拒绝。
不过幸好,她没有。
不管是真的不想拒绝,还是因为自己跑太快,她没来得及拒绝。反正,周向海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他忍不住嘴角上翘,骑上自行车,顺着坡往下出溜。
坡陡,下坡的时候就更省劲儿。周向海双脚踩在脚镫子上,任凭因速度太快而带起的风吹在自己脸上、身上。
原来夏天的风也可以这么惬意!
林茉回到家里,宋桂枝正在收拾碗碟。
宋桂枝见自己闺女进来,忙问:“把向海送走了?”
林茉嗯一声,算是回答,也过去帮忙。
宋桂枝舍不得闺女做完饭还要收拾碗碟,就让说自己可以做,让林茉去睡午觉。
林茉哪里肯。
“娘,我现在大了,不能只让您伺候。两个人一起干活快呢!”
宋桂枝不让林茉碰碗碟,她就不和宋桂枝争,干脆去灶间洗锅了。
等宋桂枝端着脏碗碟出来,林茉已经往锅里填好水,开始洗了。
“哎,你这孩子,怎么说不听呢!”
宋桂枝虽然嘴里抱怨着,眼睛里却都是笑意。
当娘的哪个不希望孩子懂事呢!
宋桂枝也是一样。
只以前闺女不愿意干活,动一下就不高兴,她这个当娘的也就顺着闺女。现在闺女知道心疼她了,宋桂枝别提多高兴了。
她端来个干净盆,往盆里放上水。林茉洗好第一遍的碗碟什么的,宋桂枝就接过来,用盆里的干净水洗第二遍。
这会儿没有洗洁精,洗油污都用的是热水加上碱面。说实话,挺伤手的。可林茉不洗,宋桂枝就得洗。
这样的话,林茉宁愿她洗。
宋桂枝看闺女干活十分麻利,疑惑又浮现在心头。
总觉得闺女变了许多。
林茉感觉到宋桂枝投过来的目光,差不多能猜出来宋桂枝在想啥,于是便率先开口,说周向海明天要带自己去买衣服。
果然,这话一出,宋桂枝的注意力立刻被吸引住了。
“买衣服那敢情好!”
宋桂枝也顾不上洗碗了,在围裙上擦干净手,转身走去大立柜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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