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百合耽美 > 谁要嫁给病秧子 > 第三十四章 (一更)
    随着阿耶的手拿起陶罐盖子,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到了那里,就连曾经见识过相似场面的林之南都没忍住好奇心地看了过去。

    然后,一只暗金色小虫子跌跌撞撞地从罐子里飞了出来。

    它和普通蜜蜂差不多大小, 摇摇晃晃地扇动着翅膀,东飞一下西飞一下, 仿佛喝醉了酒。

    阿耶摊开手,小虫子就晃晃悠悠落到了他的掌心, 跟着一个翻身, 翅膀一摊,顶着个几乎发光的圆滚滚的肚皮八脚朝天地躺平在了他掌心。

    “这是什么情况?”

    陈远疑惑问了一句。

    “……”

    阿耶盯着手心里的小虫子看了会儿,总结,“吃撑,了。”

    他看向林之南,眼神复杂地说, “两个, 时辰,以后。”

    “还行,”

    林之南歪头打量那只小虫子, 还用指头戳了戳虫子那小小的肚皮,然后笑着比了个大拇指,“至少没直接撑破肚子,你的小虫子有前途。”

    阿耶面孔虽还是冷淡淡的, 看她的眼神中却充满了一言难尽:“你的血里, 有什么?”

    只是两滴血, 竟然就差点让一只金蝉蛊撑破了肚子。

    “那说来可就复杂了。”

    林之南发现萧楚转开了脸似是在出神, 就走过去挽住了他胳膊,笑眯眯道, “阿楚,我饿了,我们先去吃午饭吧,说好的要吃鱼皮蒸饺!”

    萧楚收起了之前的表情,弯起眼睛笑:“好。”

    于是明明还处在被官兵追捕中的几个年轻人,就这么堂而皇之,光明正大地进了酒楼点餐吃起饭来。

    元宵是最懵逼的,他总有种今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是不是忘记睁开眼睛的错觉,不然为什么从早上开始,发生的这一切他都完全没看懂呢?

    突然冒出来的红衣姑娘,性情大变的他家少爷,还有他们怎么就莫名其妙地查起了县衙里的案子,还要去追踪什么蛊虫尸体?这些不都是衙门的事情吗?

    还有大少爷竟然还给少爷下跪行礼,叫他殿下,哪个殿下,少爷怎么就变成殿下了?

    元宵稀里糊涂跟着众人坐在雅间包厢里,整个人都恍恍惚惚的。

    鱼皮蒸饺自然吃不饱,况且知晓了萧楚和林之南的身份,陈远也不愿怠慢了他们,他抓着店小二把酒楼里最出名最贵菜品都点了个遍,大有要把过去三年缺失的佳肴一次性给他们补足了的架势。

    元宵扒着桌沿,瞪圆了眼睛,看陈远的目光很有种“难道我们真的要被砍头了这难道是最后一餐”的惊恐感。

    阿耶坐在角落里盯着手心里的小虫子,因为盯得时间太久,眼睛已经有逐渐变成斗鸡眼的趋势。

    林之南倒了杯热茶塞到萧楚手里让他暖手,看他略略发白的脸色,没忍住双手往他脸上搓了搓,看他面颊染上了血气,这才笑眯眯的松开手。

    但她的手刚一离开,就被萧楚握住了。

    “怎么了?”

    她问。

    萧楚看了她一会儿,摇摇头,又松开了她的手,转而拿起筷子夹了一个刚送上来的蒸饺进她碗里,笑道:“尝尝吧。”

    林之南于是也笑眯眯地夹了一个蒸饺给他,抬了抬眉梢:“你吃多少,我吃多少。”

    萧楚就笑了,少年人眼中又有了亮晶晶的碎光:“好。”

    几人吃饱喝足,就连误把这顿当做了最后一餐的元宵,也化悲伤为食欲,一边抹眼睛一边风卷残云,最后吃得跟阿耶的小金蝉一样四脚朝天顶着个圆滚滚肚皮打起了嗝儿。

    林之南监督萧楚吃饭,还给他盛了汤,然后就撑着脸看他。

    他用餐时的模样还同从前一样斯斯文文,堪称礼仪典范。林之南知道这都是他自出生时就养成的习惯,他的一言一行,行为举止,从幼年开始就是以未来帝王的标准进行塑造培养,是早已融入了骨血之中的,所以哪怕外表看来弱不禁风,但站在人群之中,他总是鹤立鸡群的那个。

    林之南又想起了柳雯儿的话,她说三年前,萧楚刚来到兴远县时,差点饿死在街头,还说他当时全身是伤。

    林之南想起了上京皇城里那只娇气矜贵的雪团儿,还有桥洞里伤了爪子,灰扑扑的小脏猫。

    “南儿在想什么?”

    萧楚放下汤勺,用帕子擦了擦嘴。

    林之南回过神,撑着脸晃了晃食指说:“我在想,江楚这个名字还挺好听的。”

    萧楚弯起眼睛:“南儿也喜欢这个名字?”

    “当然喜欢。”

    林之南用指头戳了戳他唇畔的小小酒窝,嘿嘿笑道,“我一听这个名字,就知道你取它的时候肯定是在想我。”

    萧楚笑容越加明显:“嗯,我一直在想你。”

    “咳。”

    陈远清喉咙的声音打断了他们对话,林之南和萧楚就一起看他,就见这年轻人面皮微微发红,眼神正四处游移。

    她语气带着稀奇:“大哥你在害羞什么呀?”

    陈远抽了抽嘴角,眼神颇有些一言难尽,然后才又清了清嗓子:“郡主,还请不要这么称呼卑职……”

    “兄长,”

    萧楚道,“我同南儿并不打算公开身份,故而暂时依旧需要依托陈副将的名义以江楚的名字行动,因而还要劳烦你再忍耐一段时日。”

    “殿下这是哪里的话,能为您和郡主效劳,卑职在所不辞。”

    陈远下意识又要跪,被林之南一下扯出了胳膊。

    林之南撇嘴:“大哥可真见外,我瞧着小陵子也没你这么一板一眼的。”

    那怎么一样,金陵是平南王养子,在名份上本就是郡主的兄长,也就是太子殿下将来的小舅子,自家人自然不会那么计较君臣尊卑的问题。

    陈远在内心反驳,但这一日相处下来,已大致了解郡主性格的他知道郡主根本不在意这些,她都能光明正大地在众目睽睽中与太子殿下牵手并肩,举止亲昵,完全不在意旁人目光,更别说这些称呼上的条框计较了。

    她的性情倒确实与普通姑娘不大一样,很有从前平南王的风范。

    又休息了一阵,阿耶掌心的小金蝉终于抖着翅膀又“活”了过来,它拖着沉甸甸的肚子落到了饭桌上,在酒足饭饱正昏昏欲睡的众人注视下,身体裂开了。

    裂开了?!

    元宵眼睛瞪得老大,指着小金蝉颤抖:“它它它是死了吗?”

    “是要蜕壳了。”

    陈远往他后脑勺来了一下。

    元宵捂着后脑勺继续看,果然没一会儿,小金蝉裂开的身体缝隙里,钻出了一具新的身体,新身体的颜色比之前要更浅更偏金黄,整体大了足足一圈,翅膀是最后从壳里拽出来的,轻轻一抖展开,透明又漂亮,在明亮的午后光线中仿佛反着光。

    它的身体抖动两下,翅膀一扇,立刻轻盈飞起,绕着阿耶转了一圈,最后轻巧落到了他的指节上。

    与之前那仿佛喝了假酒沉甸甸东撞西撞的迷糊样子简直是判若两虫。

    “小东西还挺漂亮的。”

    林之南兴致勃勃地想摸摸,结果还没靠近,小金蝉嗖一下飞到了旁边萧楚肩膀上。

    她眯了眯眼,调转方向一下扑过去,小金蝉没扑到,倒是差点直接把萧楚给扑倒了。

    小金蝉轻盈飞回了阿耶那儿,阿耶朝他们点头:“可以,了。”

    “那走吧。”

    还抱着萧楚腰没撒手的林之南挥舞了一下胳膊。

    计划是美好的,现实却还是有不少波折,他们跟着小金蝉的指引一路穿街过巷,竟是到了城门口,而看小金蝉那架势,目的地似乎还在城外。

    于是陈远去附近找了三匹马来,如他所料,林之南骑马很是熟练,她利落地先上了马,然后又把萧楚拽了上去,两人共乘一骑,陈远带着发抖的元宵,而阿耶独自一匹马。

    “抱紧我哦。”

    林之南抖了抖缰绳让马跑起来,冲身后的萧楚叮嘱了一句。

    “嗯。”

    萧楚声音带笑,“我记得南儿骑术绝佳,一直没机会见识。”

    “那是,”

    林之南得意地挺直了背脊,“当年我可是连我爹爹那匹赛龙雀都给降服了的,嘿,那暴脾气,一般人可驾驭不了。”

    “小郡主竟然能驯服那匹赛龙雀!?”

    陈远在旁听到,忍不住诧异出声,随即又充满怀念地说道,“那马性情十分暴戾,寻常人根本无法靠近,那时我和金陵还年少,又自视甚高,天天跑去王爷的马棚里看它,可从没能摸到过它一根毛。”

    他想起那时的事,脸上带出了笑,摇摇头:“那时王爷还逗我们,说谁能降服它,就能把它牵走,军营里长大的男孩儿,谁不想有匹威风的宝马,更何况是赛龙雀那样的绝世良驹,那段时日,我们可是使出了浑身解数想要去讨好它。”

    林之南听得认真,元宵也好奇地竖起耳朵,追问:“后来呢?”

    陈远揉了揉额头,一副往事不堪回首的表情苦笑:“奈何那马鬼机灵,吃喝照收,就是不给碰,金陵曾经想强行爬到它背上去,差点被它踢断了腿。”

    “郡主小小年纪,竟然能降服那小煞神,当真是厉害。”

    他朝林之南拱了拱手,一脸钦佩,“所以那小煞神,最后是归了你?”

    林之南目光却是下意识落在了远处:“没有。”

    萧楚坐在她身后,看不到她的神情,但能听出她语气中微妙的变化。

    “它虽让我骑,但终究是只认我爹爹的。”

    林之南笑了笑,“那日若不是它,我逃不出宁阳城,可将我送出城后,它就将我甩下了马,奔回了城中,然后我再也没见着过它。”

    而当时,宁阳城早就已经成了一片火海,小小的林之南趴在地上,爬也爬不起来,只能眼睁睁看着那匹顽劣的马冲进了大火之中再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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