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穿越快穿 > 窃光 > 2、窃光
    2017年秋。


    国庆过后,接连的几场雨一下子就拉低了洛安的气温。


    天空灰蒙蒙的。


    狂风毫无章法地袭来,带着道路两边的树木一起摇晃。


    没一会儿的功夫,树叶就和路边的塑料袋一起卷着朝天上飘。


    看样子,一场大雨又要来了。


    孟迩将校服袖口往上撩了撩,低头去看手表。


    现在是上午六点五十五。


    如果她绕回家里去取雨伞,那就肯定会错过七点零五分那班公交车。


    错过了公交车,早自习就一定会迟到。


    捋顺思路,她决定放弃拿伞。


    赌一把,或许不会下雨呢?


    她点点头,正要回身去拿摆在角落里的书包,尖锐的谩骂声从后厨传出来。


    许佳萍:“磨磨蹭蹭在那里干嘛呢?这么多桌子不知道收拾吗?吃干饭的!”


    孟迩“哦”了一声,抬手将脸侧散落的碎发往耳后别,莹莹杏眼中不见什么起伏,她开始按顺序收拾桌上的空碗。


    许佳萍是孟迩的舅妈,这家‘佳萍小吃’就是她舅妈开的。不上课的时候,她偶尔会背着父母到这里帮忙。


    三分钟后,她擦完了门边那张桌子端着还剩半碗面汤的碗朝里走。


    脚步太快,加上店里有些挤,她和迎面出来的客人撞了个正着。


    最终局面是,手上那碗全是红色辣油的汤一大半都泼到了她身上。


    剩下一半在她右手的手背上,把她的手烫得通红。


    那位客人脸上满是歉意,伸手要去扶她,“没事吧小妹妹?”


    孟迩扯着一对薄唇努力想用笑容化解尴尬,她的声音含在嗓子里,低低地应了句:“没事。”


    客人点点头,手又往前伸过去了些。


    许佳萍的声音又冒出来:“别管她!烫死她算了,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客人吓了一跳,左右看看窘笑着赶紧走了出去。


    孟迩鼓着双腮呼气,正想杵着地自己起来。


    一双手从她右侧伸过来,搀住她的右臂将她从地上带了起来。


    她偏头看过去,视线落在缠着她胳膊的手上。


    那双手很大,一看就是男生的,手指修长,轻而易举就能将她的胳膊全部环住。


    指尖的指甲盖圆润饱满,为这双手添了几分秀气。


    “你没事吧?”


    男孩声音很是清润,尾音干净利落地融进孟迩的耳朵里。


    她视线上移,这时才见,面前是个个子很高的男孩。


    从她这个角度看过去,大约比她高出一个头还不止。


    男孩正用一个极其温和的表情朝她看,额前参差的碎发被风吹得有些凌乱,整张脸衬在凌乱之下却更显得俊秀好看。


    特别是那双眼睛。


    眼眸亮莹莹像是刚被清泉浸润过,眼下的卧蚕弧度恰好,让他就算没咧着嘴大笑,一眼看上去也是带着笑意的。


    孟迩将自己的胳膊从他手里抽回来藏到了身后,低声答道:“没事,谢谢你。”


    说完话,她回身去拿桌上的抹布擦手。


    粗糙的布料摩挲过被烫伤的皮肤,实在是疼。


    她不由发出“嘶”一声,将抹布扔到一边,跑进角落扯着书包要往外冲。


    刚刚的男孩还在门边。


    见她出来,他伸手递过来一条绿色的药膏,微笑着说:“这个给你。”


    孟迩想拒绝。


    他嘴巴又咧了咧,笑意绽开,玩笑的语气说:“没事的,这种东西我多得是。”


    话音落下,男孩已经将药膏塞进孟迩手心里。


    等她视线追过去的时候,男孩已经跑出去了一段距离。


    他伸手抓起套在脖颈上的头戴式耳机将两只耳朵罩住,接着脚下步伐更快了些。


    孟迩低头看了眼手心的东西,反手塞进书包右侧,自己也开始了堪称生死时速地狂奔。


    --


    公交车是赶上了。


    但孟迩却还是没赌赢,瓢泼大雨让路上所有的车子都成了龟速行驶。


    到达学校的时候已经七点四十了。


    走廊被早读声填满,她快步朝着走廊那头跑,挪到一班门口后站直喊了声:“报告。”


    此时班主任范志成站在讲台上,双臂环抱板着脸在盯大家背书。


    他这人,最讨厌的就是别人不守时。


    他的规矩是,迟到的人就只能站在教室最后,一直到第二节课下课,课间操结束为止。


    范志成带着一腔怒气偏头朝门口看过来。


    孟迩此时正反手在整理被雨水沾湿黏在后颈处的发尾。


    她生得白,现在又被冰凉的雨水打湿,冻得惨白,像是高烧之后的病人。


    一双碧波般清澈的眼,现在更是将无辜体现得淋漓尽致。


    范志成眉心一拧。


    这孩子病了还坚持来上课,要是再罚站她,万一晕倒怎么办?


    想到这些,他心里的火气瞬间都没了。


    他招招手,嘟囔了句:“先进来吧,下不为例。”


    孟迩点点头赶紧往里挪。


    教室里几个同学却在低声议论:


    “成绩好就是好啊!”


    “就是啊,校服脏成那样不被批评,迟到也不用被罚。”


    阮舒禾拍了拍桌子,白眼朝那两人看:“有本事你们也考年级第一呀!”


    两人脸上仍是不服,碍于已经吸引了范志成的注意力还是只能闭嘴。


    下课后,孟迩把湿淋淋的校服外套脱下来平铺到了课桌上。


    她捏着纸巾,试图补救一下上面的一滩油渍。


    但显然,时间过去太久,现在油渍全都融了进去,大概用大半瓶洗涤剂也不见得能清理干净了。


    她吁了口气,拎起衣服反手往椅背上一挂,顺势从书包里拿出练习册准备闷头做题。


    前排的阮舒禾回过头来看她,她身上现在只套着单薄的校服t恤。


    虽然现在才是十月,但雨天还是寒意逼人的,那两条露在外面的胳膊都已经冒出了鸡皮疙瘩。


    阮舒禾蹙了蹙眉,伸手递上一件花灰色的卫衣外套,浅笑着说:“你先穿我这件吧,昨天搁在教室忘记带回去了。”


    孟迩滞了滞,犹豫片刻还是伸手接下来。


    她道了声谢,将衣服往身上套。


    右手边的成薇薇此时也扭头看过来,见她那只又红又紫的右手,惊讶道:“小孟,你的手怎么受伤了?”


    成薇薇不提,孟迩自己倒是已经快忘了这件事。


    她抬手瞟了一眼,随口道:“没什么,吃早餐的时候不小心烫到了。”


    阮舒禾眉头微皱着又往她伤口上看了几眼,张口关切道:“烫伤可不能轻视,我陪你去校医室买条药膏吧?”


    药膏。


    听见这个,孟迩才想起刚刚男孩给过她。


    她侧身从书包里将药膏摸索出来,晃悠两下,回应道:“我有。”


    说着话,她拧开盖子将药膏往手心挤,接着又轻轻往伤口上抹。


    这下子,阮舒禾放心下来。


    她抿着唇点点头,正想转回去。


    成薇薇忽然想到什么,眉飞色舞起来:“你们知道吗,咱班的神秘人明天要来上学啦!”


    神秘人,说的是孟迩的同桌。


    这人的名字一直挂在门后面的分班表上,却开学一个多月都没露过面。


    刚开学的时候没人过于注意这件事,时间长同学们都熟悉之后,议论的人也就越来越多,内容诸如:


    这人是校长儿子,所以来不来上课可以看心情。


    这人得了绝症,身体娇弱不能天天出门。


    这人是明星,平时不能在学校露脸,只有考试时候才会出现。


    这些还只是前段时间的,最近盛传的版本是:这人是个一头红毛的小混混,和人打架现在被抓进牢里了,所以没法来学校。


    成薇薇一向热衷于八卦,这种信息,孟迩和阮舒禾都是从她嘴里听来的。


    彼时的孟迩已经埋头开始在练习册上写字。


    为了不让气氛尴尬,阮舒禾只能附和一句:“你怎么知道他明天要来上学了?”


    “我这人际关系,什么消息不知道。”成薇薇挑了下眉,看向孟迩,“但愿他不真的是个校霸,否则……”


    否则肯定没法和孟迩和平相处。


    成薇薇和孟迩从初中就是同班,那时候两人关系虽然算不上亲密,但同年级的人,谁不知道六班的孟迩因为一次值日合作不愉快,揪坏同班男生羽绒服的光荣事迹。


    要是这位真的是个小混混,面对嫉恶如仇的孟迩,倒还真不知道谁会占上风了。


    孟迩余光从左手边堆得满满当当的位置扫过。


    她并不在乎什么小混混不小混混的,只是没有同桌的宽敞日子要结束了,一时有些不太习惯。


    下午放学的时候,孟迩将自己堆在隔壁桌上和抽屉里的东西尽数挪回到自己这边。


    理整齐之后,她才离开了学校。


    --


    第二天清晨,七点三十五。


    孟迩这时才紧赶慢赶来到教室门口。


    今天不是因为堵车,而是没赶上公交车。


    好巧不巧,今天依然还是范志成的早自习。


    她气喘吁吁站到教室门口,双唇张开正要出声。


    洪亮的一声:“报告!”


    这个声音是从她头顶上飘过来的,身后的人应该是个大高个,孟迩下意识回头去看。


    那人也恰好垂眸朝她看过来,两人对上视线同时露出惊讶。


    是昨天给她烫伤膏的男孩。


    跟昨天的短袖t恤不同,他今天穿了件白色卫衣和浅蓝色牛仔外套,下身是黑色束脚运动裤和一双蓝白色跑鞋。


    搭上身后健身包里漏出半截的滑板,浑身都散发着运动少年的气息。


    但真正引起孟迩注意的是,男孩右脸颊颧骨的位置粘了个创可贴。


    贴布略小,没能完全挡住他脸上的伤痕,依稀还能看出干掉的血迹。


    男孩低语了一声:“是你啊,你手好点了吗?”


    没等孟迩回话,范志成浑厚的声音传过来:“迟到了还嘻嘻哈哈!”


    没了昨天惨白肤色的加持,范志成不再心慈手软,直接朝着孟迩摆手:“后边请。”


    接着对男孩说:“你,先进来做个自我介绍。”


    新同学的流程还是要走完。


    男孩长腿跨上讲台,浅笑着说道:“同学们好,我叫林嘉年,多多关照。”


    范志成带头笑着鼓掌,林嘉年也冲大家笑。


    三秒后,掌声戛然而止。


    范志成厉声:“后边请。”


    林嘉年:“……”


    新同学也不过新了三秒钟。


    彼时的孟迩已经放下书包,捧着语文书站到了后面靠墙的位置。


    她抬眼打量自己这位终于露面的新同桌。


    如果说昨天他给她的印象是温柔有礼貌,还很体贴的阳光男孩形象。


    那么现在因为脸上那个带着血痕的创可贴,就不禁让人想到成薇薇昨天提到他时候关于‘小混混’的言论。


    只不过他头上没有传说中的红毛,只有没梳顺、乱得像鸡窝一样的头发。


    孟迩默默摇了摇头,心里对他有了新的定义——不喜欢梳头发却爱打架,因为爱打架所以药膏很多的那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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