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09【一更】
秦蔻冷哼了一声,说:“大概是吧。”
其实这人是谁,秦蔻心里也已经有数了。
前几天,她的手机微信上有人来加好友,上来就是那种很典型的骚扰之语——就是“认识一下啊美女”那种发言。
秦蔻自小漂亮到大,漂亮姑娘能遇见的傻X她当然也一件不落下的都遇到过,这种骚扰微信在她这里简直太常见了,见得多了心绪也就不会起伏了,骂都懒得骂,直接拉黑不给眼神就完事儿了。
但现在回想起来,那个莫名其妙的微信出现之前,她和思雨吃了饭,然后思雨的男朋友李春雷来接思雨回家,于是她就和李春雷打了个照面……
再然后,就是思雨来找她,说是她男朋友对演出忽然感兴趣了,问能不能加她家店的顾客群。
那个时候,思雨应该还处于一种“努力想创造恋爱的感觉”的时期吧,所以李春雷主动提出要了解乐队文化,她当然会感觉很开心。
第二天就发生了莫名微信搭讪事件。
再然后就是这个用思雨微信莫名要骗她出去的人。
第六感让秦蔻立刻就把这三件事联系在了一起,此时微信对面那个人,如果不是李春雷的话,秦蔻直接把名字倒过来写!
至于李春雷大半夜骗她出去到底为什么……呵呵,这问题还用想?
一点红神色很不好看,冷冷道:“我去会会他。”
秦蔻说:“走嘛走嘛,我们一起去~”
她又想了想,说:“你要注意哦,不能废了他,啧,现代就是这样,谁来了都得遵纪守法。”
一点红眼皮子都没抬起来一下,语气听不出什么情绪:“知道。”
又阴森森道:“他该庆幸自己生在此处,若是在江湖上……”
秦蔻心情一点儿没受影响,还歪着头问:“若是在江湖上,你会怎么样?”
一点红笑了笑。
这笑容简直比他不笑起来还要可怕得多,有一种既残酷、又险恶的味道。
他没细说,只含糊地道:“我们杀手,自然也有一门必修的功课叫刑讯。”
比如说原随云被关在排练室和他“友好交谈”时用到的法子……
反正就是不会让他死得很愉快,甚至或许到了后面,他还会祈求让自己快点断气呢。
不过具体的细节,他当然不能告诉秦蔻。
秦蔻忍不住笑了起来。
她说:“那我上楼去换件衣服,我们慢悠悠地过去。”
一点红道:“嗯。”
秦蔻从他怀里跳出来,上楼去把自己的小睡裙换掉。
林诗音刚刚洗完澡,正盯着吹风机。
吹风机的使用方法,秦蔻自然在把她塞进浴室之前就告诉她了。
林诗音:(个_个)
林诗音:小心翼翼.jpg
林诗音::-O
真、真的可以吹出风来!!
这……这简直同话本子里那神仙风伯的那个装满风的口袋一样!
可是这甚至都不是个口袋!
林诗音穿着绵质的T恤裙,手里拿着这叫“吹风机”的东西,左看右看、上看下看,也只瞧见这是个奇异的金属圆圈,也不装有铜扇片,也不见有什么东西转动,这风……究竟是从何处吹出的呢?
况且这风,与寻常她所感受到的风也不一样,确乎是很柔和,只好似阳春三月的春风一般。
不明白……实在不明白……
林诗音小心翼翼地戳了戳吹风机,然后小心翼翼地拿起来。
秦蔻“吱呀”一声推开门:“诗音,你出门么?我要出门一趟!”
林诗音手里的吹风机差点被她吓飞了,手忙脚乱地抓住。
秦蔻:“…………”
林诗音:“…………”
林诗音有点尴尬地别过头。
秦蔻:挠头.jpg
林诗音说:“这么晚还要出门么?是要去哪里?”
秦蔻说:“嗯,思雨的男朋友,约我出门呢。”
林诗音:“???”
林诗音:“啊?此话怎讲”
秦蔻说:“总之事情很复杂,你去不去?”
林诗音对王思雨有一种异乎寻常的关心,此事涉及到她,她便有些坐不住,点点头,道:“好,我去。”
又说:“我快一点吹头发。”
秦蔻说:“不急,慢慢来。”
先晾那狗男人一会儿再说。
她反正是不着急的。
这一边,秦蔻就慢悠悠地换了件T恤,又对着镜子看了会儿,突发奇想,觉得明天弄个羊毛卷也不错,羊毛卷、羊毛卷……啊!懂了。
她开始对着镜子扎了两个麻花辫,这样扎一晚上,带着这个头睡觉,明天早上起来拆掉,头发就是卷卷的了!
然后又和诗音大概讲了讲这件事,林诗音瞪大双眼,又气又怒,似是没想到这世上还有这样的人。
秦蔻说:“这世上当然什么人都有,比这更无耻的男人都有。”
——比如说你表哥李寻欢=。=
就这么磨磨蹭蹭的过了将近半个小时,秦蔻才拿出手机,打开微信,翻到王思雨的聊天界面,点了「语音通话」。
几声忙音后,思雨接起了电话,说:“喂?蔻蔻,怎么了?”
她的语气果然一无所知。
秦蔻问:“你刚刚在干嘛呢?”
思雨说:“哦,刚去洗了个澡,刚吹完头发。”
秦蔻:“你在家?你爸妈在么?”
思雨:“在啊,怎么了?”
秦蔻说:“九点咱们分开之后你回家,你对象是不是去你家了?”
思雨:“……对。”
思雨沉默了一下,问:“出什么事情了?”
秦蔻说:“我给你发个截图,你看看。”
思雨:“嗯。”
然后秦蔻就把刚刚的截图发过去了。
思雨沉默了一下,然后忽然提高音量:“艹!!!”
思雨说:“李春雷那个贱人!!他想干什么?!”
秦蔻说:“对了,那天有人加我微信,你看看这个。”
然后把那个被她拉黑删掉的微信截个图发过来。
思雨的呼吸声一下子就变得很重,似乎在强压着怒火。
秦蔻说:“是李春雷么?”
思雨说:“嗯。”
思雨冷笑:“我说他怎么忽然那么积极呢,原来是见色起意了,蔻蔻,你别去,我去这地方,我今天不收拾丫的我名字倒过来写!”
对了,这才是王思雨的本性。
一个小时候能去学打鼓的女孩子,一定听过身边人说过好多次“你一个女孩怎么学打鼓啊”这种话,还能坚持下来的,性格一定很是强硬,她上大学的时候性格那叫一个风风火火、爽快至极,只是后来毕业工作了之后看起来才沉稳一点的。
秦蔻说:“别,我也去,不然他死不承认,而且你小心他狗急跳墙动手啊。”
思雨说:“那也行……你一个人过这么远安全不安全啊?”
秦蔻说:“放心,我摇人来!”
思雨:“…………”
秦蔻:“你呢?你一个人么,要不我先开车过来接你?”
思雨:“也行,我在我们家小区门口等你哈,快点,今天我不把他撕个稀巴烂我名字倒过来写!”
啪叽一声,电话挂了。
秦蔻:“…………”
行叭。
——李春雷要约她出去的时候,其实还是长了个心眼的,就是他说的那句“电话要没电了,中间就不联系了”这句话,因为思雨那边的聊天记录固然可以删掉,但她只要中间再联系一次思雨,那这件事就必然会暴露。
但是……怎么说呢,这心眼虽然长了,但是也没长多大……
感觉这种傻X男的性格里好像都有一种特别喜欢赌的因素在。
而且不管他今天晚上打算做什么,他大概以为不管事情能不能成,自己都不会和思雨说这件事吧。
——年纪不小,能沦落到相亲找对象的男的,那还基本上是各有各的奇葩之处。就像这个李春雷,思雨都说了,第一次见面之后就急吼吼地加微信,刻意的说一些自以为很帅其实很油腻的撩妹话语,说优点只能说忠厚老实……啧啧啧,这人大概率在他近三十年的人生里都从来没招过女生喜欢,见女人见的最多的地方是在他自己的电脑硬盘里。
这种男的对女人的理解基本只能靠想象——就比如那种特别夸张的对女性三围的想象,一米七的女人36D,然后体重七十八斤……他以为这是易拉宝立牌么???
同时这种男的对闺蜜友谊的想象也是极其失真的——都是塑料友谊,为了一个男人就能反目成仇,互相扯头花,闺
蜜的男人喜欢我是一件非常荣耀的事情!
综上所述,秦蔻一定不会把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告诉王思雨哒!说不定他就拿下秦蔻这个白富美啦!从此迎娶白富美顺便接收一下老丈人的公司——毕竟老丈人没儿子嘛他这是为老丈人分忧哇!
但是呢,他实在想的太多了。
王思雨与秦蔻认识接近十年,友谊也接近十年,他李春雷是谁,真以为自己那么有魅力,让思雨爱得死去活来了?笑话咯,思雨还正在犹豫要不要一脚踹了他呢。
刚刚她和思雨打电话,思雨立刻就意识到秦蔻是有危险的,她暴怒的点不在于自己的男朋友的背着她要出去勾搭女人,而是这个男的居然敢用她的微信骗她的朋友大半夜出门!!
你想干什么?你特么的想干什么?!
和思雨打完电话之后,她从床上跳起来,带着林诗音和一点红准备出发了,正要出门,陆小凤和楚留香回来了,楚留香问:“要出去?”
秦蔻说:“是咯……阿楚哥去不去,有人要欺负我。”
楚留香挑眉:“哦?怎么回事?”
陆小凤凑上来道:“谁啊,谁要欺负阿蔻,我也去我也去!”
秦蔻冷漠地推开他:“我车坐不下了,我还要去接别人!!”
陆小凤:“…………”
陆小凤大惊:“你摇人都摇到我面前了,居然还不带我!”
秦蔻无情地说:“那你躺后备箱吧。”
陆小凤:“…………”
陆小凤冷笑着走开了。
楚留香双手插兜,气定神闲地说:“走吧。”
秦蔻说:“走咯。”
四个人就上了车,一点红坐在了副驾驶上,林诗音和楚留香坐在后座上。
先去王思雨住的那个小区门口去接她。
思雨果然已经等在原地了——她换了双运动鞋,穿了件T恤和短裤,正双手抱胸,冷着脸在小区门口徘徊,秦蔻看见她,打了下喇叭,思雨就过来,直接拉开后座的门,然后……
嘶,好大的胸肌!
楚留香穿着件被改成深V的黑丝绸衬衫,微笑着同她打招呼:“你是蔻蔻的朋友么?我是她二表哥中的其中一个。”
王思雨:“…………”
王思雨很僵硬地抬头看了一眼。
长发、英俊、眼含笑意,黑衬衫,袖口挽起,勒在小臂中间,露出结实、健美、古铜色的小臂来……看起来一圈能打十个李春雷。
林诗音从楚留香身边探出头来,细声细气:“王姐姐。”
王思雨:“啊,音音,你也来了。”
林诗音抿了抿唇,点了一下头。
思雨上车,楚留香往中间挪了挪,她坐在了楚留香身边。
就……搞乐队的时候是见过很多长发男,但是这么高大俊美的是真没见过,而且,太高了好有压迫感orz……
她有点如坐针毡。
楚留香微微一笑,手指一晃,也不知怎地,修长的手指之间就夹着一块巧克力,递给王思雨,道:“吃点甜的,莫要太生气,为这种男人不值得。”
思雨:“啊……哦……好……”
她默默地撕开巧克力的包装,楚留香又顺手从后面拿了瓶矿泉水给她,只怕她吃了巧克力之后嘴里发腻。
王思雨接过来,说了声谢谢。
楚留香温声道:“没事。”
他又问林诗音:“你吃巧克力么?蔻蔻容易饿,所以我身上备了点,现下还有呢。”
林诗音说:“啊……多谢楚……楚表哥。”
王思雨:“…………”
怎么觉得蔻蔻的亲戚之间好像不太熟的样子呢?
又一想,啊,老秦家乡亲遍地,光二表哥的数量都得用“们”,而且下一辈嘛……互相之间不太熟也确实很有可能。
副驾驶上一直没说过话的一点红说:“楚……阿楚,拿瓶水。”
楚留香嗯了一声,递水给他。
王思雨就朝自己前面的副驾驶位看了一眼。
……是个酷哥。
也是长头发,与身边这位秦楚哥哥随意绾起不一样的是,他的头发扎的很高,像个高马尾,身上穿着一件很薄、贴着身体的T恤,裹出极其精壮结实的身体……
王思雨:“…………”
本来她还在怀疑待会儿撕吧的时候她到底能不能撕吧得过那个无耻贱男人,但是现在,她开始怀疑李春雷待会儿能不能活着了……
她真心实意地对秦蔻说:“蔻蔻,你们老秦家的基因真的很不错。”
秦蔻一边开车,一边说:“那可不!”!
第122章 10【二更】
另一头,李春雷还在做他的春秋大梦呢。
李春雷,年纪上同王思雨、秦蔻都差不了多少,工作也不怎么样,家里父母倒都是公家单位的,他就自觉是人上人了,甚至还觉得王思雨配不上他。
他嫌王思雨年纪太大。
他一个快奔三了,连女朋友都找到过一个的男的,居然嫌二十七岁,已经在体制内工作好几年的王思雨年纪大、不好看!
真是离谱到没边儿了。
但一面嫌弃着,一面身边又只有这个女人离自己最近,所以他一开始还是很殷勤的,天天没事就发微信,“在么”、“在么”、“你是不是爱上我了(呲牙)(呲牙)”发个不停,可把王思雨讨厌得不轻。
结果王思雨的父母还对他很是积极热情,王思雨的妈还加了他的微信,说什么“我们家思雨就交给你了”之类的话,还和他的家长商量起了订婚的事情。
他就沾沾自喜地觉得王思雨是他盘子里的一盘菜了。
就是麻烦得很,女的能不能有点自觉啊,你也不看看你是谁,天仙下凡么?还要我去接!还有,看什么演唱会啊?还追星啊,卧槽!追星的女的,不贤惠啊。
结果,去接她回家那次还真的有意外收获。
王思雨的朋友居然是个白富美——就是年纪有点大。
但没关系啊,长得漂亮就行,年纪大这个缺点也不是不可以忍受嘛……况且美女家里还有钱,自己还开店,哦,就是王思雨要看的那个演唱会是吧。
总而言之,李春雷就开始了他的操作。
一开始反正就是一反常态的说对乐队文化感兴趣啊云云,又借口手机没电用王思雨的手机打电话,把秦蔻的微信名片推给他,把聊天记录删掉,后来又加了群掩盖一下,加好友被通过之后,心里一阵窃喜。
然后……被删了。
李春雷气急败坏,在好友申请里写“就加下微信至于么?你脾气也太差了吧。”
然后发现发不出去,秦蔻删人的时候顺便拉黑了。
反正李春雷气急败坏了好几天,但是最后又舔着个脸跟着王思雨一起去秦蔻的livehouse了,结果还是没见到
,那天他心情就很差劲,还借口发挥了好几回,非要让王思雨心情也不好,他就满意了。
今天,王思雨又逼着他非要出门逛商场,他在家打游戏,反正就打得忘了时间,王思雨的电话五分钟一个五分钟一个,他一个也没接,等那一把打完的时候,都距离约好的时间过去一个多小时了,他烦不胜烦,发了个消息说不去了。
结果他妈回来之后问他今天怎么没和思雨一起出去,把他骂了一顿,大晚上的赶到王思雨他们家道歉去。
他不情不愿地去了,到王家的时候,王思雨还没回家,王妈妈给她打电话,从电话声中,李春雷才知道,哦,原来是和秦蔻一起玩去了。
他立刻就精神起来了,在王家赖着不走,非要等王思雨回来。
王妈妈高兴得不行,王思雨回了家,一看到他脸色就拉下来,还被王妈妈给说了几句,李春雷说了几句好话,又骗她说手机没点了打个电话。
然后……计从心中起。
哎呀,就约出来一起吃个宵夜嘛,要是能发生点别的当然就最好了,嘿嘿。
他的心眼子在那一刻达到了他的巅峰水平,还知道让秦蔻中途不要再联系呢。
把聊天记录删干净之后,他就借口时间晚了要回去了,王思雨没理会他,自己进屋洗澡去了,把王妈妈尴尬的,连声和他解释,他很大度的挥挥手,说今天是他的不对,思雨生气也是应该的。
王妈妈说:“你看小伙子脾气多好啊,我们思雨就是个脾气暴的,哎哟!有你在就放心啦。”
李春雷:“嗯嗯,应该的应该的。”
应付完王妈妈,火速下楼,往约定地点赶。
约定地点是个大排档,他来了之后坐下也没点菜,就点了两瓶酒,自己先开了一瓶喝了,算是给自己壮壮胆,心里扑通扑通地狂跳,激动得不行,一开始信心满满,结果等了二十分钟人还不来,就有点忐忑了。
她咋还不来?
她是不是中途给王思雨发微信了?
这个想法一出,就好像一盆冷水一样,刺啦一声,把他心里的小火苗给浇灭了,恨不得立刻就跳起来逃跑,又实在舍不得距离自己一步之遥的美女,心中后悔的要命——早知道刚刚就先用王思雨的
微信拉黑秦蔻,让她们两个联系不上!
这想法不得不说十分的愚蠢,但本来他这行动也没高明到哪里去。
李春雷拿出手机,点开和王思雨的微信聊天界面,想试探一下她。
又犹豫了十多分钟,人还没来,这时候他内心的煎熬已经把他弄得很难受了,终于没忍住,给王思雨发了微信。
滚滚春雷:干嘛呢?
五分钟后。
红霏:你有事?
滚滚春雷:没事啊,就看你睡了没。
王思雨没回复了。
李春雷松了口气,现在他也顾不得王思雨那冷淡的态度了,只觉得一切如常,他做得那点事儿她还没发现,很好!
他放松下来,又吨吨吨喝了一口酒,继续等。
又过了十分钟,人还没来,李春雷想:果然女人之间都是塑料友谊,他话说的那么急,这秦蔻都能这么久都不赶过来,一点儿不关系她“闺蜜”的安危嘛。
这时,一辆车停在了路边。
驾驶座的门被打开了,里面钻出个肤白貌美、身材高挑的美女来,走了两步,朝这边张望着,似乎看见了李春雷,又好像根本没认出他来,拿出手机,像是要联系人。
她虽然不认得李春雷,李春雷却认得她,立刻跳起来走过来,口中说:“是秦蔻吧?”
美女收了手机,双手抱胸,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说:“你是谁啊?”
李春雷说:“啊,我李春雷,思雨的对象,今天下午我有事没陪思雨,麻烦你照顾我们家思雨了,请你吃个饭啊。”
秦蔻噗嗤笑了。
很可以,很可以,这借口找的,自己用女友的手机骗女友的闺蜜出来,不知道想干啥,还能把女友拉出来当挡箭牌,一副我最深情最识大体的样子。
她面无表情地说:“贱人。”
李春雷的脸色倏地就变了,心头登时火气,口不择言正要骂人,忽然身后一巴掌上来,啪的一声直接呼他后脑勺上了,这一巴掌很显然是抡圆了胳膊去呼的,李春雷没半点防备,直把他打得脑瓜子嗡嗡的。
还没反应过来,王思雨的骂声就传来:“艹你大爷的贱人,你大半夜骗她出来想干嘛?想干嘛?狗东西找
死是不是!”
王思雨本来就愤怒得要命,在车上走了一路,又有秦蔻的阿楚表哥和音音表妹安慰,心头的火算是压下来一点,结果一看见这人某狗样的贱人猥琐的样子,还拿她做筏子,假惺惺地说什么“麻烦你照顾我们家思雨了”,差点没恶心地把隔夜饭吐出来。
火气又噌的一声冒上来,她再也忍受不得,一巴掌抽过来,痛骂出声,李春雷被这一巴掌给打懵了,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王思雨又是一个巴掌,啪得一声脆响,直接抽在这狗东西的脸上。
抽耳光这种事,侮辱意味是大于伤害性的,李春雷活了近三十年,哪里吃过这种亏,还是被女人打的!况且这种男人通常情况下都有个无师自通的技能——那就是在男女之事上越是做了亏心事,就越容易自己先“失去理智”。
于是,李春雷毫无意外地登时暴怒,从口中骂出一连串的恶心脏话,跳起来一拳就要揍到思雨脸上。
王思雨不过是个普通的现代人、都市女孩,从小到大都没打过架,以前在学校时虽说是个风风火火的小辣椒,那也就是在遇到事情的时候绝不退缩,嘴皮子利索,说起道理来一套一套的,很少能碰到这么无耻下贱的人,今天是实在气急了,又忍不住想如果蔻蔻人傻一点,自己一个人巴巴地就去了,忍不住心中一阵后怕,气到了极点,才动手打人的。
她没学过格斗,面对李春雷的拳头,立刻就懵了,站在原地似乎僵住了,躲都不知道怎么躲。
一只手挡在了她的面前。
这只手大而有力、皮肤古铜、手指修长,也就随随便便那么一伸、随随便便那么一挡,李春雷那尽全力挥出的拳头就落入了他的手掌之中。
这个人当然就是楚留香。
楚留香一只手插着裤兜,一只手稳稳接住了李春雷的拳头,眼神之中却已不再有那种能融化冰雪的春风笑意。
他“和颜悦色”地开口问:“你大半夜约我妹妹出门想做什么?”
楚留香的身高大约在一米九左右,站在那里,光投下的阴影,就能把李春雷全淹没。
李春雷:“…………”
他那原本在王思雨面前“丢失的理智”,现在一下子全归位了。
李春雷:“不不不
,哥,是误会,这都是误会!”
他的脸上立刻堆起了讨好、恐慌似的笑容,一口一个误会,暗搓搓地想把自己的手给缩回来,楚留香微笑着,手上略一使劲,李春雷登时嗷的一声就叫出来,大喊:“大哥!误会,我错了!对不起啊真的!”
秦蔻戳了下王思雨。
思雨回过神来,伸出自己的无影爪,一爪子挠的他满脸开花:“误会你***,拿我微信骗我朋友,我踹不死你个***,你***的老娘当年怎么没把你个***掐死,走!去你家去!我问问你爹妈什么意思,你什么意思!”
秦蔻又戳戳林诗音。
林诗音已经完全呆了……
秦蔻:“你要不要上去踹两脚。”
林诗音:“不……不用了……”
楚留香气定神闲地缩回手,带上墨镜,双手插兜,靠在车上。
对了,这其实用不着他出手,他只需要站在这里,这个欺软怕硬的男人就不敢还手了,只能被王思雨狂挠,口里惨叫着说误会、都是误会。
他们今天站在这里,便是给秦蔻的这位友人撑腰壮声势,况且这男人……啧,看来无论是在何处,什么样的文明年代,王八蛋总是不会少,只是装得更加人模狗样了。
那头吃烧烤的人已经有一些来看热闹了,秦蔻拉了拉楚留香的衣服角,楚留香心领神会,手里捏着瓶矿泉水,指尖蘸蘸水,曲指一弹,几个拿着手机试图录视频的看热闹人手上齐齐一松,几个手机啪啦啪啦掉地上。
——就在刚刚,秦蔻和楚留香发微信,就是拜托他这件事的,要是被有些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人把视频掐头去尾的放到网上去,再配上一些煽动性的文案,免不了会很麻烦。
所以她刚刚明明看见了李春雷,还特意把车停在了稍远一点的位置上,诱使他自己过来,又转了几步,刚好和那个人不少的大排档用中间的小树林挡住,这下真想看热闹的人,那就得绕过来了,再想拍视频,呵呵,你想得美。
这一头,李春雷还在复读“都是误会”,王思雨不依不饶,揪着他的头发上脸一顿挠,厉声质问:“什么误会,我告诉你你今天解释不清楚这个误会,我就打电话给你爸妈!你当着他们的面解释!”
李春雷瞬间吓得魂飞魄散,开始连声说自己鬼迷心窍了,就想着认识一下秦蔻才用她的手机发消息骗人出来的,真的没别的意思、真的没别的意思云云。
思雨又是一爪子挠上去。
好在是最后一下。
她收回自己的无影爪,冷冰冰地瞪着被挠得满脸花的李春雷,冷冰冰地说:“你都干嘛了,你再说一遍,你都干什么了,鬼迷心窍干什么了!”
李春雷唯唯诺诺、忍气吞声、痛哭流涕地跟思雨道歉,把自己骂得狗血喷头跪求原谅。
思雨怀里揣着录音笔,冷哼了几声,断然道:“滚!”
李春雷连滚带爬地跑了,一直坐在副驾驶上根本没下来的一点红双手抱胸,打开车门,倏地消失在了黑夜中。
思雨把录音笔拿出来,摁下了中止,又拿出来听了下,录得很是清晰,满意地点了点头,收起录音笔。
这是她自己的主意,秦蔻没参与。
秦蔻看着她的录音笔,说:“后续打算怎么办?”
王思雨说:“分手肯定是分手的,我在家的说辞是他结婚之前就敢这么干这人不能要,他们家想的那肯定就是我这人这么泼,结婚之前都敢撒泼,结婚之后那还了得?也不会再纠缠我们家了,不然我干嘛往他脸上挠那么多下?还不是就为了伤害性不强侮辱性极强么。”
她晃晃手上的录音笔,说:“至于这个,才不是为了和他爹妈对峙,这是拿来打我大姨的。这对象是她给我介绍的。”
她和秦蔻都是法律系毕业的,自然很明白,即便是在民事诉讼之中,录音证据的效力都不怎么样,不过这是法庭,他们这事儿,也没法上法庭,别看现在很多人开口就是报警啊、诉讼啊之类的口头禅,但其实生活中绝大多数事都不是那样的。
就说这事儿吧,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李春雷没安好心,可是他毕竟只是在晚上约女孩出来,根本没到违法的程度,这就不是法律调整的事情!一板一眼地讲道理根本没用。
归根到底,吵架只是手段而已,不是单纯为了发泄情绪。所以她暴怒归暴怒,上手打人也就是使出无影爪狂挠,顺便踹了两脚——这种程度,那还是占理的,就脸上被挠了几道而已,想想你自己干的亏心事吧!
李春雷是个傻子,他爹妈可不是,他爹妈可是公家单位的,最多跟别人抱怨几句王家姑娘太凶云云,别的,呵呵,闹起来大家一起损失面子里子!
而王思雨的最终目的,就是让七大姑八大姨知道,别撺掇着她父母给她相亲。
那怎么办?简单,这对象是她大姨介绍的,她待会儿回去就冲到大姨家里去,拍着大腿开始嚎,抡起道德的大棒照着大姨面门上打。
——你不是说给我介绍的好男人么?怎么能干出这种事呢?我伤心欲绝啊,还没结婚呢就吃里扒外结了婚可怎么办哟!你这媒人怎么做媒的,这就是你介绍的好男人?这么好的男人你咋不给你闺女留着呢?
反正我伤心欲绝,说起话来口不择言昂!
顺便一边嚎一边把无耻李春雷的录音拿来当背景音乐。
反正就是介绍的对象出问题了,你这当媒人的别想撇清!每次亲戚来介绍对象就把大姨拿出来祭一回旗,三五次之后,看谁还敢淌这趟浑水!
王思雨算是明白了,很多时候,亲戚之所以敢说闲话、敢撺掇着叫她相亲啊这啊那啊的,就是因为火烧不到他们身上,再怎么吵怎么闹,都在她们一家三口身上,隔岸观火,谁不爱看?
思雨表示呵呵,那都是过去了,从此之后我不把你们拉下来一起大乱斗,我名字倒过来写!!
第123章 11【一更】
很多时候,人就是豁不出去。
就像思雨,之前一直都忍着,明明委屈得要命,结果却被七大姑八大姨一口一个老大不小了啊、你看你妈的白头发啊、嫁不出去了啊的……给堵回去。
还有她妈,数落自己养了二十多年的女儿,对一个才认识一个多月的陌生男人好成那样,不知道的还以为那是她儿子呢,自己算什么,算她养的童养媳?
这样说是有点过了,王思雨的妈妈当然是爱她的,只是她的老思想就是扭不过来,或者说她就是不能接受自己的孩子长大了之后不好控制,觉得她这么晚还不结婚是给她丢人云云,总而言之,她做的不对!
就这么一件事,足足困扰了思雨好几年,几乎她都要撑不住压力,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和这个狗男人结婚了,倘若今天没有发生这件事、倘若没有——那她是不是真的会嫁给他?
……大概率会是这样。
再一想这人的德行,想想现在离婚的难度,思雨忍不住打了个寒颤,甚至有点庆幸李春雷这条狗早早露出了真面目。
她撕吧了半天,劈头盖脸地给李春雷来了一场,甚至连自己的一个指甲都给弄断了,流了点血,却丝毫不觉得疼,秦蔻给她拿了水,她咕嘟咕嘟地喝了大半瓶,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一旦真的豁出去了,就觉得很多事情根本就没自己想的那么可怕。
思雨意犹未尽地说:“当泼妇真爽。”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说:“手指,弄个创可贴啊。”
思雨说:“不了,我就这样,现在就去撕我大姨,今天晚上不闹个鸡飞狗跳不算事儿!”
秦蔻说:“行啊,走,你大姨住哪里,我送你过去。”
思雨报了一个地址。
林诗音早看得目瞪口呆了。
就……这真的……很不体面。
可是好解气!!!
她隐隐约约感觉到了一些从来根本没有人教过的道理:体面在某些时候根本就不重要。
女孩子要贞静、要体面,可是表哥体面么?为什么表哥带着两个伎女在家中整日倚红偎翠,就没有人指责她?为什么他做出这样的事情,身边
的妈妈还愁的是她是否惹恼了表哥?倘若姨父姨母在世……倘若姨父姨母在世,表哥还敢这样么?
表哥可以不体面,但她却不行!
可是体面到底有什么用?她这样的体面,难道家中的下人就不知道表哥的所作所为了么?难道他们在暗地里就不嘲笑她了么?!
还有龙大哥……她为什么就不能明明白白地告诉他,你不要来找我了,我不想见你,我不需要你陪我!难道你陪我我就必须要接受?就凭你是表哥的结拜大哥?!
她隐隐地下定了决心,待到自己回去之后……她一定要对龙啸云说:走开!我不见你,滚开!别出现在我面前!我看到你就烦!滚远一点!
她的手就攥成了拳,面上隐隐有些发红。
思雨长舒了一口气,看见她,在她面前晃晃手,问:“音音?想什么呢?”
林诗音回过神来,道:“没什么。”
二人一同上车。
钻到车上,思雨问:“诶?蔻蔻,你的……那位二表哥呢?”
她说的是突然消失的一点红。
秦蔻头也没抬,淡定地说:“哦,刚刚他接了个电话,工作上的,所以就提前走了。”
思雨说:“啊……这样吗,好吧。”
一点红连身份都没有,在现代哪里来的工作电话?这句话当然是在扯谎。
至于他到底去做什么了……这还用说么?
李春雷用王思雨的微信,大半夜骗秦蔻出门,一点红要是能忍得下这口气,他简直可以不用叫这个名字了!
这名字本就是个诨名,他自己根本就没有正儿八经的名字,而这名字的本意——便是指他出神入化的杀人巧技。
可惜的是,现代和江湖不一样,他不仅不能杀人,甚至连剁这人一条胳膊或者腿做个教训都不行。
不过……他还是有法子整治他的。
***
月下,李春雷匆匆地走在街上,头低得特别低。
他其实没什么大碍,就是脸上被王思雨那个泼妇给抓破了,眼镜也被掰折了,镜片也在一片混乱之中被踩碎了。
他脸上火辣辣地疼着,眼前又因为近视而模糊一片,街上其实没什么人,他却
总觉得有人在看他,觉得丢脸得要命。
而且,他这样子回家要怎么和父母说?
他现在都不想回家!
心头忍不住火气,他忍不住跳脚大骂了一声“艹!”心里对秦蔻和王思雨的怨恨在这一刻达到顶峰,忍不住叫骂出来,骂得难听得要死,似乎丝毫没想起这件事的起因正是他自己。
这个时候,他正好走到了直江公园里。
直江公园植被茂盛,很多监控死角,走着走着,李春雷飞起一脚,踹到了一棵树上。
有人冷冰冰地“啧”了一声。
这声音又低沉、又嘶哑,又恶毒,带着十二分的冰冷与杀气,只好似一条在林子里探出头来、嘶嘶吐着红信的毒蛇一般。叫人听了,立刻就觉得寒毛直竖,浑身上下都爬满了颤栗。
李春雷猛地回头,正要大声问是什么人,一块石子儿忽然自黑暗之中飞出,击在他的咽喉上,也不知怎么的,他的声音忽然就被卡在了喉咙里,怎么都喊不出来,又是一块石子击来之后,他忽然朝后头跌倒了,惊恐地发现自己浑身都动不了了!
一点红从他后面,自黑暗之中走出来。
他其实根本懒得听这人废话,干脆直接点了他的哑穴,又从兜里掏出自己刚刚顺便从路边买的纸巾,轻飘飘地盖在他脸上,好不叫他瞧见自己的样貌。
纸巾盖在他的脸上,李春雷惊恐地瞪大眼睛,额前立刻渗出了大颗大颗的冷汗,他有点无法理解现在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甚至觉得自己是不是在做梦?恐惧几乎把他淹没,这一张随处可见的手帕纸,竟然有种浸满了水的感觉,令他的呼吸登时一窒。
一点红双手插兜,立在原地,居高临下地看着李春雷,面无表情地把手从裤兜里伸出来,舒展一下手指,指节就发出了轻微的“嗒咔嗒咔”声。
李春雷的身子登时开始止不住的颤抖起来,他想出口大声喊救命,喊求饶,却连一丁点地声音都发不出来。
一点红蹲下来,冷酷地对他伸出了手,并打心底里遗憾此刻不在江湖。
一个小时之后,他气定神闲、面色如常,双手插兜地走在街上,拿出手机看消息。
他和秦蔻的消息开始于半小时之前。
关中悍匪
coco:红哥~红哥~你忙完没有~
一点红:还没。
关中悍匪coco:还没有么?
一点红:要注意节奏。
关中悍匪coco:???
关中悍匪coco:节奏?什么节奏?
一点红:…………
一点红:不好解释。
关中悍匪coco:好叭……刚送思雨去她大姨家了,我们在那里她不好发挥,要我过来接你么?
一点红:不用,待会儿我自己回。
关中悍匪coco:好~
他瞧着秦蔻说话时常常会打的那个“~”,漆黑而冷漠的眼睛里,也经不住露出了一丝柔和的笑意,手指在手机屏幕上摁动。
一点红:事已完了。
秦蔻几乎是秒回。
关中悍匪coco:要这么久哦,我在家等你呢。
一点红:嗯。
关中悍匪coco:本来买了冰汤圆,不过已经化掉了,所以你也没办法吃了。
一点红:我得先洗澡。
关中悍匪coco:啊?见血了么?
一点红:没有。
那废物承受不住,在地上跟蛆虫一样的扭动,黄汤流了一地,他虽没碰到,但也不免觉得恶心,便想好生擦洗一翻。
大概,那废物这辈子都不敢对秦蔻再打什么主意了吧,也再不敢想着要报复秦蔻的朋友了吧。
他神清气爽,手机塞兜里,往家的方向去了。
***
第二天正好是礼拜天,思雨仍然放假中,主动发微信来问秦蔻,说是要请她还有二表哥们吃个饭,以答谢昨天夜里的撑腰之恩。
她的语气听着很飞扬,显然昨晚去和大姨撕吧的时候占了上风,心情好得不得了。
秦蔻来劲了,特别感兴趣地问:“啊呀!昨晚怎么回事怎么回事!快告诉我!”
思雨说:“中午吃饭的时候说呗,音音也来吧!吃什么?请你们吃大餐!”
秦蔻笑嘻嘻说:“可以啊,晚上见,不过我得问问他们来不来。”
思雨说:“好。”
她先问了诗音。
林诗
音正拿着她的iPad在看视频——当然,视频就是穿越新人所必备的拼音教学视频。她本来就很关心王思雨,又没有别的事情干,点了点头,答应下来。
然后去问了楚留香与一点红。
楚留香婉言拒绝了。
他做这种事,实在就是顺手为之,其实倒是说不上是恩——这算什么恩?就往那里一站,那男的当时就没气势了,实在是举手之劳。况且,女孩儿在一块儿说话,他一个男人,倒也不是很适合往里头凑。
一点红也表示没兴趣,果断拒绝。
那就只有秦蔻和林诗音去。
两个人回屋去收拾打扮。
秦蔻昨天晚上就是带着她的两个村姑麻花辫睡觉的,此刻拆了一看,还真别说,的确有种羊毛卷的感觉,就是这羊毛卷都集中在头发的下半部分……她想了想,从抽屉里翻出自己的卷发棒来,对着镜子卷卷头发。
又换了件粉红T恤和短裙。
林诗音穿了昨天白天买的那件衬衫裙,她今天似乎不是很想梳发髻,秦蔻就顺便帮她卷了卷头发,喷了一点定型水。
林诗音有点犹疑地盯着镜子,犹疑地问秦蔻:“这样子头发会不会显得有点乱?”
秦蔻振振有词:“什么乱,这叫慵懒!慵懒!”
在古代,钗横鬓乱、当然不是什么正经的词语,不过……女子正不正经,身上有没有闲话,从来也不是女子自己说了算的。
就好像林诗音,她难道还不是个好姑娘么?可是李寻欢这样整天出去寻欢作乐,家里下人的闲话说的是谁?她不想见龙啸云,可是龙啸云却整天找上门来,家里下人眼神乱飞又飞的是谁?还不是无辜的林诗音。
所以,她打扮得再贞静、再温柔如水,又有什么用处呢?
这些道理,林诗音当然还是懵懵懂懂的,她只是觉得这千年之后的世界,的确让她的呼吸更畅快了,也让她的心情好了起来,更让她……有点不太想离开了。
一想到会回到李园,再次面对那种无处不在的阴郁,她就有点沮丧,又忍不住羡慕秦蔻与王姑娘,能生在这个年代。
她对着镜子看看自己。
光可鉴人的大银镜,在他们那时代,亦会是价值千金的珍
贵之物,在这里却是家家户户都可拥有的小物件。
镜子里的女子身着一件白色衬衫裙,衬衫裙的质感与她之前所拥有的所有衣物都不一样,触感细腻的同时版型亦是略显硬挺,只显得她的脊背异常的挺直,那种她自己所习惯的温柔和顺的姿态似乎消失了,也令她觉得镜子里的这个人……有些陌生。
秦蔻出现在她身后,她今天带了个不算小的包,跨在肩上,头发便是那种经过精心计算的“慵懒”,一双修长的腿大剌剌地展示着,对她道:“走哇。”
林诗音轻轻地微笑起来,向她点了点头。
临走之前,秦蔻悄悄塞给了一点红一个小包,并让他待会一个人的时候才能打开。
一点红:“?”
他问:“里面是什么?”
秦蔻叮嘱他说:“你过一个小时,才能打开,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嘛。”
然后转身就跑了。
一点红:“???”
他盯着手上的针织小包,用手捏了一下,感觉里面放的是一张硬质的卡片。
……是什么呢?
他的手有点蠢蠢欲动,想要现在就打开,又碍于秦蔻神神秘秘的嘱咐,只好摁下自己的好奇心,先把这东西塞兜里了。
另一面,秦蔻和王思雨约在了一家四川红油抄手店,就开在路边儿,桌子就五六张,价格也不贵。
——好朋友之间,请吃饭就可以这样啦,不必讲究什么面子里子,好吃最重要。
三个人各自都点了抄手,又顺带着点了红糖冰粉和稀溜耙——其实就是煮的非常软糯糯、非常入味、一吮就脱骨的鸡爪子。
红糖是自家熬煮的,与很多卖冰粉的点里会用到的那种红红的、稀了吧唧的红糖汁不一样,这家店的红糖看上去其实颜色会有点像芝麻酱,很浓稠,吃一口,沙沙的——是未曾完全煮化掉的红糖沙,与冰凉凉、略微有一点硬度的冰粉融在一起,口感很奇妙,红糖不算很甜,有被熬煮出来的焦糖味。
思雨吃了一口,就开始讲昨晚上发生的事情,眉飞色舞。
“我昨天上去就啪啪敲门,我大姨一开门,我都不等她说话,嗷一嗓子就大哭,手指不是流血了么,那血流的还不少,我一巴掌呼我
大姨衣服上,留了半个血手印!”
“她当时就懵了,问我怎么了,我就哭,一边哭一边骂李春雷,问她怎么给我介绍这种对象,还说李春雷要打我我不活了,反正把她吓得够呛,一让我冷静我就干嚎,拍着大腿说我不活了、不活了哇。”
“她没办法,就给我妈打电话,我妈电话里让我回家我也不回,反正就赖在她家不走,也不睡觉,就一边放录音一边哭。”
“然后我妈我爸就来了,估计没见过我这样,我妈都不知道咋办,就让我先回家,笑话,我能回么?我就不,我就逼我大姨现在就打电话给李春雷爹妈,问问他儿子什么意思——哦,李春雷妈和我大姨是同事。”
“反正他们就要息事宁人嘛,我就抢我大姨手机,我大姨快急死了,还说什么说不定是误会,我就说那这么好的男人给你们家闺女留着吧,我要不起,你们天天误会去吧。”
“然后她瞬间就火了,问我怎么说话的,我就干嚎当亲戚的哪有这样的啊,这不是把我往火坑里推么,我太难受了,我要叫二姨和大舅过来评评理!”
“我大姨当场就开始抹眼泪,说我怎么能这么说话,她好心没好报,我爸和我妈只能两头劝,可累的够呛。”
“最后回家,我爹妈都不敢说话,也不闹着说什么我不订婚她整晚整晚睡不着了!”
最后,思雨总结道:“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抡大棒的感觉真好。”!
第124章 12【二更】
红油抄手,皮薄馅大。
面皮薄得如蝉翼,能透过面皮来看到里面粉红色的紧实肉馅,拖出来的那个“尾巴”,是最入味的。辣,当然不是非常辣,麻,却也不是非常麻,但红油很香,酱油的底味调得很好,里头漂浮着几根被红油所浸透的蔬菜,再倒上一点醋……
这样的东西,十几块一碗,乃是街边小店常有,但X市的食物并不以馄饨、抄手见长,许多店用的都是半成品速冻馄饨,这就会导致馄饨皮死厚死厚的,管他什么馅料,吃起来都没滋没味的。
外头的太阳很大,地面反出刺眼的日光,躲在空调开得很足的小店里,舒舒服服地吃上一碗红油抄手,顺便再点一个凉菜——蒜泥白肉,肉切得很薄很薄,汆烫得十分细嫩,夹在筷子上,微微颤动。
这样的重口味,林诗音也已经习惯了。
人就是这个样子的,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她人生的大多数日子,当然是被娇宠着长大的,父母慈爱、姨父姨母亦是慈爱,她早早就定下了未来的夫婿,知根知底、青梅竹马、既是很好的朋友、亦是很好的爱人……
但,此刻,她畅快地吃着味道这样重的东西,随意地走进任何一家店铺而不用担心里头会有人用奇怪而恶心的眼神盯着她,听着王姑娘爽朗而快活的声音,自己也同样的发出快活的笑声,没有人在意什么“食不言、寝不语”,也没有人认为女孩子吃东西一定要讲究什么姿态……
她的心中竟忍不住生出了一个念头,那就是……即便没有表哥的冷落,即便没有龙啸云的纠缠,假使她此刻已和表哥成婚,恩恩爱爱,她或许……还是会羡慕这个地方的女孩子们的生活吧。
那,假如让她放弃表哥来这里生活,她会愿意么?
这想法只在诗音的大脑之中出现了一秒,她的笑容便显得有点苦涩了,古人云,兄弟争雁,便是说好处还没落到实处,便先想着怎么分利益,然而她的这想法,比之兄弟争雁,还要更愚蠢、更可笑。
无论是表哥,还是这里,她都没有、也不可能有。
那一头,思雨问:“要不要喝点冰醪糟?”
秦蔻说:“好啊,音音,你要么?”
林诗音回过神来,道:“好……”
醪糟是冰凉凉的,有点微涩,撒了几颗枸杞,艳红红的飘在里面,与略微浑浊的、带着甜酒味道的醪糟混在一起,又漂浮着几颗实心的糯米小园子,喝上一碗,清爽宜人,又能解解口中的味道。
秦蔻问:“那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思雨。”
王思雨用勺子在冰醪糟里搅动,说:“先这样吧,我大姨嘴也是个碎的,受了这么大委屈,今天这事儿早瞒不住了,我出门的时候我妈都接了好几个亲戚打来的电话……你看他们,真是闲的,这种破事能拿出来眉飞色舞的说一个月!”
秦蔻凉凉地说:“那可不是……一天天闲着没事干,就这样了呗。”
王思雨心有余悸地点点头,又不免好奇道:“说起来,李春雷还挺妈宝的,他妈也不是很讲道理的人,我还以为今天无论如何,他妈都要打电话过来嚷嚷两句呢,毕竟我昨天挠成那样,他估计一两个月没法好好见人了,结果还真奇了,他们家居然特别安静,一点儿没来作妖!难道是他爸把他妈给拦下来了?”
秦蔻:“…………”
秦蔻心想:那倒也不是,是我们家红哥拦的,保准叫李春雷从此以后听见“王思雨和秦蔻”这六个字,就能直接吓崩溃。
昨天她还好奇来着,问一点红那一个小时的时间都做什么了,一点红含糊其辞,只道是他一定能全须全脚的回去,旁的就再不说了。
秦蔻:疑惑歪头.jpg
总而言之,李春雷大概会拼命拦着他妈作妖的。
王思雨又说:“他家吱不吱声,也拦不住我大姨的嘴了,明天礼拜一上班之前,她们单位必然传遍,我看李春雷那条狗,再想人模狗样的骗女孩儿结婚,这几年是不能够了。”
“至于我爹妈……”思雨说,“先能清净一会儿是一会儿吧,主要问题还是住家里太麻烦,他们再这样,我就直接出去租房了,离远一点怎么都清净。”
喝完了醪糟,又略微在小店里坐了一会儿,思雨打了个哈欠,决定回家午睡一觉——昨晚她闹得大半晚上没睡,真躺床上时又睡不着了,现在那个劲儿终于过去了,开始感觉蔫蔫的。
于是三个人就在小店里分了手,思雨回家去,
秦蔻开着车把诗音送到了地下车库,又把钥匙给了她,让她从负一层直接上二十七层回家去,她自己还有一点别的事情。
善解人意的林诗音自然答应了。
秦蔻就开着车又走了。
与此同时,家里。
一个小时的时间刚到,一点红就从兜里掏出了那个针织小包,直接打开了它。
里面是一张卡片。
大小同银行卡是差不多的,但绝对不是银行卡,烫金面,上头只标了四个数字8327,反面一瞧,亦是什么都无,着实让人摸不着头脑,他挑了挑眉,看了片刻没看出个什么所以然来,正要拿出手机来问问秦蔻,手机却先一步震动起来。
微信消息,发消息的人是秦蔻。
关中悍匪coco:【位置消息】
关中悍匪coco:我在这里等你哦,别告诉别人(羞涩)(羞涩)(羞涩)
关中悍匪coco:戳一戳。
一点红盯着手机屏幕上的那个位置消息,位置算不得很远,要打车过去,定位的地址在XXX酒店。
酒店一词,在他们那时候,便是专指买酒的店了,这些店有大有小,大店便如同那京城高达三层的鼎福居酒楼,不仅卖十八年陈的绍兴女儿红、秋露白,也买各色小菜,至于小一点的酒店,便是几张破旧不堪的桌子,一坛和醋没什么两样的酒,锅里或许会炖羊肉或者猪头,随意当做下酒菜来吃,店主人就住在厅堂后面的小院儿里,偶尔,也就收拾几张床铺出来,给那些宿醉的客人们用。
但,这个时代,酒店当然不是那个意思,时过境迁,此刻的酒店根本就不卖酒,甚至连餐厅都无,此刻的酒店,更像是他们那时候所说的“客栈”。
——以上,信息来自于电视剧。
大白天的,秦蔻约他去酒店,其中意味……
他面无表情地捏着手机,垂眸瞧着那个地址,半晌没动,他的蔻蔻大概是看他不回复有点着急,连着发了好几个表情包,还放狠话道:你再不理我我就走啦!不等你啦!
他的唇角就忍不住勾起来一点,手指在屏幕上点一点。
一点红:我知道了。
一点红:现在出门。
关中悍
匪coco:o(*////▽////*)q
关中悍匪coco:你看我们两个像不像在偷情?
一点红:…………
一点红:…………你。
关中悍匪coco:(^-^)V
关中悍匪coco:你快点哦,没有让女孩子久等的道理!
一点红:好,你先歇会儿。
关中悍匪coco:~~~
对话就此结束,一点红顺手把手机塞兜里,然后进屋换衣服去了。
楚留香今天没出门,正舒舒服服地窝在床上看书,大橘窝在他的胸膛上,一如既往的沉重,有的时候一点红瞧见他们两个这样,都忍不住在心里腹诽,楚留香的铁肺……
一点红推门一进来,一人一猫,两双眼睛,齐刷刷抬头看他。
一点红:“…………”
一点红解释:“出门一趟。”
楚留香顺口问:“去做什么?”
一点红:“…………”
一点红的脖颈有点僵硬地动了动,哼了一声,没说话。
楚留香挑了下眉,看着一点红换衣服,又顺手装了个包……等等,你怎么包里带着换洗衣服啊!!!
楚留香:(个_个)
一点红的头精准地转过来。
楚留香气定神闲地移开了目光,重新把自己的脸埋到书本内侧。
一点红拎着包出门去了,在小区门口打了个车,直接送到酒店门口,又瞧见了周围的另一家店,心念一转,进了那家店。十分钟后,他一只手插兜,另一只手扶了扶墨镜,抬脚跨入酒店,上了电梯,找到房间。
门上是没有钥匙孔的。
这是自然,否则那张卡片是做什么用的呢?
卡片贴上感应区,门发出一声轻微的声音,而后是嗒咔一声,门开了,一只惨白而修长的手扶在了门把手上,轻轻往下一摁,吱呀一声,门被推开了一条缝。
他推门而入,然后反手锁上门,一抬头,登时愣住。
这间屋子……
一点红自来了现代之后,并未住过酒店,因而也不晓得正常酒店该是什么模样,不过按理来说,既是供人休息的地方,自
然同他所住的那间客房一般,暗沉、舒适、清洁。
这间屋子就不是为了供人休息而准备的。
屋子很大,也的确很清洁,地板一尘不染,落地窗被死死拉上,屋子里冷气开得很足,灯也开的很亮,却不是白色的,是一种落在人身上,让皮肤也显出一点动人风采的粉红色。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
秦蔻就陷在那张圆形的、很大的床榻之上,这榻绝不是普通的榻,竟能随着秦蔻的呼吸一颤一颤,好似果冻一般,秦蔻穿着条淡蓝色的短针织裙,这针织裙其实很薄、也很贴身,两条细细的带子自抹胸一般的领口上延伸而出,在她的后脖颈处交汇,绾了一个松松的蝴蝶结。
当然,这衣裳……实在薄而短,即便不去拉那个蝴蝶结,不去按照正常的方式帮她宽衣,亦不会对事情有任何影响。
天花板上照出她的模样。
……不错,这酒店的天花板上居然贴了一层镜子,此时此刻,无论是他,还是秦蔻、还是这间屋子的其他摆设,统统映在镜中。当然,其他的东西都只是小菜,是调剂,最重要的甜品、主菜,此刻正乖乖地陷在果冻之中,长而浓密的乌发略有些湿润,应该是刚刚去洗了澡还没完全吹干。
她扭了一下身子,说:“这种床铺真的不适合休息。”
一点红的目光死死地钉在她身上,没说话。
他进来之后,还一句话都没说过呢。
秦蔻脸有点红,自顾自地翻了个身,背对着他,闷闷地问:“你去不去洗澡。”
一点红冷淡地说:“嗯。”
他这个人……好像在极度兴奋的时候,都会表现得十分冷酷,他盯着秦蔻的时候,秦蔻就会恍惚之间以为自己是被什么在荒原穿行、已饿了三天三夜没吃东西的荒原狼盯着,有一种既残酷、又铁石心肠的感觉。
他既没有说话,也没有多看秦蔻,转身进了浴室,哗啦啦的水声响起,五分钟后,浴室门被打开,他穿着拖鞋出来,一条腿压在被单上,他压的那个地方立刻就陷下去了。
一点红漫不经心地想:这里头装的是水么?
他的蔻蔻朝他伸出了双臂,一点红伸手一扯,冷酷地把她拉起来,她身上穿的那件针织的小裙子被蹭起来,留下了
几道褶皱。
抱住秦蔻的那一刻,他忍不住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只恨不得此生此世都留在她身边,再也不回江湖、再也不去想其他的事情。
***
一点红盯着天花板看。
中央空调,空调出风口在侧面,正好打在他身上,冷冷的,带着空调所特有的味道,说不上好闻也说不上不好闻,能照亮整间屋子的灯是刚刚他平静下来之后才顺手关掉的,现在开的是床头的睡眠灯,光亮是暖黄色的,以至于天花板上的镜子根本就照不出清晰的细节。
但刚刚是可以的,所以她总是闭着眼睛,说实话,有点浪费这巧思,他不免觉得遗憾。
秦蔻窝在他怀里,面色酡红,嘟嘟囔囔:“果然不适合休息,我就稍微动一下,晃得这么厉害,翻个身还了得么?跑来这种地方休息,能睡着才怪了。”
一点红伸出手,用指腹轻轻抚上她的侧脸,她的脸有点烫。
他哑声道:“我们本就不是来休息的。”
秦蔻一下子就没声了。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小小声地问:“那你觉得,这个……怎么样啊?”
她伸手拍了拍身边的床铺,两个人又晃荡了起来。
一点红语气很冷静:“还行,不太好发力。”
秦蔻:“哼,骗人,你明明就超级凶。”
一点红忍不住勾了勾唇角,他翻了半个身,双臂一搂,就把秦蔻收进了他惨白而炙热甜蜜的怀抱之中,哑声道:“那是因为太想你了。”
秦蔻:o(*////▽////*)q
秦蔻深深吸了一口气,闻到被他的体温所蒸热的、她发丝之间的洗发水味道。
完了,有点舍不得红哥要走。
一点点都舍不得了,很想和他说你留下来,在现代生活,但又……不知道该怎么样开口。
她的心情低落下去,把脸埋在他怀里,不让他瞧见。!
第125章 13【一更】
外头,是炎炎夏日。
一点红侧躺在摇摇晃晃的果冻上,双臂略一收紧,就把秦蔻完全收入了自己的怀抱之中,她的那件淡蓝色的系带式针织裙很柔软,一点不似是用毛线所织出的织物。但这个世界的确如此,有太多太多令人不可想象的享受,纸醉金迷,要将人的骨头都给泡酥了、泡软了。
事已完了,但这件柔软贴身的淡蓝色针织裙,却还穿在她身上。此时此刻,他睁着眼睛,盯着天花板上的她,冷气开得太足,他们两个人都严严实实的裹在被子里。只有他知道、只有他通过这拥抱才知道,裙子此刻是怎么穿的。
他忽然问:“这酒店一晚多少钱?”
秦蔻的声音在他胸膛上响起,震得他心有点痒痒的:“一千多。”
一点红淡淡道:“一千多。”
秦蔻懒洋洋地说:“所以,你在想什么?”
一点红说:“一碗阳春面,是十余块。”
秦蔻抬起头,有些迷惑不解:“嗯?”
一点红道:“我们那时代,一碗面,也不过十五文。”
秦蔻:“所以?”
一点红轻轻勾了勾唇,道:“一千铜板,不过一吊钱,一两银……”
一两银,在他们那时代能干嘛?其实什么都干不成的,富家公子斗富撒钱,那都是几l千两几l千两的撒,然而他们难道能享受到如此……如此……
他的蔻蔻一点一点的蹭上来,抹胸裙的系带耷拉在她大臂上,她窸窸窣窣地蹭上来,枕在他肩头,问:“所以你在想什么呢?都不告诉我。”
一点红道:“我只是在想……为什么我们那时候的读书人,从来只见怀念上古尧舜,却不见有想过未来的?”
明明未来这样好,这样好,即便天下不曾大同,但倘若要一人在尧舜时代与这个时代之中去选,他会怎么选呢?
答案几l乎是不言而喻的。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说:“可是士大夫那一套,不就是农民永远是农民,生生世世劳作被剥削;士大夫永远是士大夫,生生世世居于人上嘛,他们对于变化是很警惕的,认为永永远远都是原来那样儿才好呢。”
一点红哼了一声,没多说什么。
他轻轻地把秦蔻放倒,伸出一只手在床头柜上摸索着什么,秦蔻嗔怪着说:“你怎么还……”
一点红嘶哑地道:“……林诗音什么时候来的?”
秦蔻咯咯地笑了起来,道:“才三天!三天,你……你之前的二十九年是怎么过的?”
他只哑声道:“之前二十九年……是因为没有你。”
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一个男人倘若有了心爱的女人,倘若这心爱的女人还就在身边……且不太懂什么叫“发乎情止乎礼”,那如果叫他只能忍耐,似乎也太残忍了一些。
况且她好像还是故意的,就为了今天给他塞这张卡。
他怎能不心动呢?
但秦蔻却推搡着他,一边笑一边说:“你等会儿,你等会儿。”
一点红挑眉:“嗯?”
秦蔻在摇摇晃晃的床铺上,像条优美的咸鱼一样翻了个面,侧过头,说:“我好看么?”
其实都不用她说,一点红的眼睛都死死地黏在她身上呢。
这么淡的蓝色,其实不显白,反而容易叫人显得皮肤黑,她的确是资本优越、浑身奶白,陷在云朵儿之中,像是一汪牛奶要泼出来,纤秾合度、纤腰曼曼。
一点红长长地叹了口气,只道:“我只恨不得这辈子都只瞧你一个人。”
秦蔻牌优美咸鱼就得意地笑了起来,继续道:“所以你承不承认,多瞧我一眼都是享受。”
一点红忍不住笑了,道:“难道你令我享受得还不够?”
秦蔻图穷匕见:“可是你令我享受得还不太够呀。”
一点红:“…………”
嗯?
等等!
啊这啊这……
这话……似乎听起来,会让人产生一些歧义啊??而且是那种令男人非常在意、极其在意的歧义……
一点红脸色一僵,半晌没说出话来,好久才干涩道:“……你、你不满意?”
秦蔻:“…………”
秦蔻牌美丽咸鱼在笑得直拍鱼尾巴。
她笑了半天,把一点红笑得心里都开始发毛了,才说:“不是,我的意思是,你也
好生打扮起来给我看看嘛,嘤!”
一点红:“…………”
一点红松了口气。
他这如释重负的表情,让秦蔻又狂笑了一阵子。
然后,她就被自己的男朋友拉到怀里了。
他只问:“你想要我怎么……打扮?”
这词儿一说,他又忍不住回想起了他们刚刚见面的那个晚上。
那个晚上,他与楚留香在沙漠之中差点活活渴死,却来到了她面前,她为他们倒了水——现在他还记得那一口水的滋味,是甜的,甜津津、凉丝丝的,然后,他在如春雨一般细而密的热水之中,把藏在头发里的砂砾、身上的尘与土,洗得干干净净,换上她准备的衣服,
一件又紧、又小的背心,因为实在有点不合身,所以紧紧地勒着他,露出惨白色的手臂,甚至连腰都不能完全遮住,他瞧着镜子里的自己,便产生了一种倒错的、极为复杂的感觉,只好似这是一种名叫“抱腹”的小衣,打扮出来就是为了用颜色去服侍、去讨好恩客的。
当时她的表情……也的确……反正笑容很神秘就是了。
那时候他还需要去忍受这种目光,但现在他已经习惯了。
他从以前开始就爱穿紧的衣裳,这里被分类为“运动”的衣裳是真的极其不错,贴身、轻薄、舒服……甚至是速干的,即便是汗流浃背,也绝不会湿而沉重的贴在身上。
总而言之,除了能非常诚实的把身体勾勒出来之外,没什么坏处。
而这个唯一的坏处真是让他身上多了不少目光。
杀手一般都不喜欢旁人盯着看……因此杀手多有两种,一种是气质泯然众人矣,谁也不会多瞧一眼的人;而另一种就是锋利如剑锋,令人不敢逼视之人。
一点红当然属于后者……不过自来了现代之后,他发现现代的女孩子们是真的还挺……大胆的。
所以他已经习惯被人盯着瞧了,最多就是加鸭舌帽和墨镜——口罩好是好,但是实在有些闷热,但他觉得这东西在古代可以拿来当蒙面的布来用——天知道那个蒙面布到底有多容易掉,他初出茅庐的时候甚至还试着在蒙面布后头用针线坠两根布条上去好系紧一点。
总之,这时代的姑娘,几l乎个
个都同秦蔻一般大胆……甚至他还被姑娘要过微信。
当时刚买完菜的一点红:“?”
他带着墨镜,墨镜后的眉头皱了一下,心道:我们既不认识,何故要加微信?他倒是加了几l个超市的企业微信,有什么新鲜的菜色能第一时间在朋友圈看到……现下用微信去叫卖东西似乎也很常见,难不成这位也是卖菜的?
他直接问:“你是推销什么的?”
姑娘:“…………”
姑娘说:“我不是推销东西的,就……认识一下呗。”
一点红带着墨镜,大半张脸都瞧不见,只余薄而无情的嘴唇和冷硬的下颌骨,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片刻之后,冷漠地道:“不必。”
姑娘:“…………”
姑娘很尴尬地走了。
他回来把这件事告诉秦蔻时,秦蔻笑得可大声了,还对着陆小凤嘲笑他:“小陆你看红哥,他居然以为姑娘是卖菜的……卖菜的……哈哈哈哈哈哈。”
陆小凤差点没笑得打跌。
他一面给秦蔻削苹果(还是她要求的兔子苹果),一面挑眉道:“难道你们以为我什么都不懂?”
陆小凤:“难道你知道人家姑娘是什么意思?”
一点红淡定地道:“无非是一度春风之类的。”
陆小凤:“…………”
秦蔻:“…………”
陆小凤:OWO
秦蔻:OWO
秦蔻尖叫:“你居然懂!”
一点红淡淡道:“你说的,男人消费女色,女人消费男色。”
这话的确是秦蔻说的,起因是因为一点红在看X音。
他不喜欢X音,只是关注了几l个做菜的抖主,偶尔会上去看看家常菜,另外还有许多“第一次用XXX怎么用”的东西。
结果某天手滑了一下,进了个直播间,猝不及防就瞧见男人,坐在单车上上下晃、左右晃、前后晃、扭得简直快成了麻花、还是一条油很多的麻花。
直播间人还很多!
……这种视频到底是谁在看啊!!
结果秦蔻过来,看得津津有味,还小小声地锐评:“不如红哥的肌肉线条好看……”
一点红:“…………”
反正从此他就明白,女孩儿们落在他身上的目光和落在楚留香身上的目光都是一个意思,是看男色的意思。
……非常之难以想象。
随着他们的关系愈发亲密,一点红发现……他的身子对秦蔻,也很有吸引力。
她喜欢他身上惨白的肤色,尤为喜欢他身上那些狰狞可怕的伤疤,特别喜欢他的身子紧绷时肌肉的线条,极其喜欢他小臂上、脖颈侧暴凸的青筋,甚至着迷恋到会上去亲亲啃啃,小动物一样。
所以她现在觉得他享受了女色,所以她也要享受享受男色。
一点红皱眉道:“我只带了很普通的换洗衣裳来。”
他的蔻蔻羞涩地说:“没关系,我带了,在我包里。”
一点红:“…………”
他就说她今天出门和闺蜜吃饭,为什么要带那么大一个包。
他匀长而克制的呼吸着,已瞧出她今日必要赏一赏“男色”了,她双眼亮晶晶地扑到在被子里,双颊红润地瞧着他,他忍不住唇角上翘,柔声道:“我去拿你的包。”
却不知她准备的是什么衣裳……一点红莫名想到了上次误入的那个直播间,里头那个穿着弹性非常好的运动背心连体衣、在动感单车上扭来扭去的麻花……
一点红:“…………”
他的脊背僵了一下,盯着她硕大的托特包看,犹豫了一秒,拉开拉链。
……是西装。
黑衬衫、黑西装裤、领带、腕表、背带式枪套、甚至还有尖头皮鞋……她居然塞了一双新鞋子在包里,这行为真不知道该如何评价。
不是弹性紧身连体衣就好……
一点红问她:“西装?”
秦蔻半张脸都缩进被窝里,点了点头。
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秦蔻:☆▽☆
一点红拎起黑衬衫,挑了一下眉。
来了现代之后,诸位古代侠客们都各自有各自的穿衣喜好。譬如陆小凤喜欢穿五颜六色的、他喜欢穿紧身的、楚留香喜欢穿西装。
傅红雪还没来的时候,他们四个经常会趁秦蔻睡着之后,搞一些“男人的聚会”,譬如那一次半夜在直江公园喝酒还把附近
的低德地图导航给弄得乱七八糟的。
那一回楚留香在直江池上使出了他出神入化的轻功,着实叫陆小凤开了回眼界,不过一点红总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对劲……楚留香脚下踏月时,踏得那个步子吧,怎么那么收敛?
结果楚留香回来就心有余悸,只说他本来回古代还想把这些他定做的西装裤带回去,但现在看来是不行了……
喜欢穿运动裤的陆小凤不明所以:“为什么?”
喜欢穿工装裤的一点红不明所以:“?”
他还觉得现代衣裳很好呢,就比如说这工装裤,浑身上下八十个兜,光暗器都能装十八斤的样子还能顺便带块磨刀石。
喜欢假装自己是龟背竹的花满楼:OWO
楚留香叹道:“不然回去要是碰上石观音之流,恐怕我要么被一掌拍死,要么不要形象。”
这衣服真的!步子稍微迈大一点都感觉要裂掉了!
楚留香还真实的思考了一下,在形象全无和被石观音一巴掌拍死他会选择哪一个,最后得出结论,西装裤很好,但穿着打怪什么的还是算了吧。
中看不中用的衣裳!
一点红对此没什么看法,也不觉得自己会去试这种一看就很累赘的衣裳,但是和秦蔻在一起之后,有一天一起出门吃饭顺便逛街,她居然把他拽进了家西装店,要他去试黑衬衫和西装裤。
一点红老老实实地去试了,手插裤兜,踩着尖头皮鞋、带着墨镜从试衣间出来的时候,就听见秦蔻与女店员齐齐倒吸了一口冷气。
一点红:“?”
他当时就问:“怎么了?”
他对这种现代的衣服无甚审美概念,看不出好与不好。
秦蔻说:“像……像那种铁石心肠的冷酷渣男,玩够了就甩了我还会把我鲨掉的那种TAT”
一点红:“…………”
感觉很糟糕的样子。
所以他立刻就换下来了,并且之后也再不穿这样子的衣裳了。
结果秦蔻怎么今天突然想看……
他有点不明所以,疑惑道:“你不是很讨厌我穿这衣裳?”
秦蔻睁着她又大又美的眼睛,比他还疑惑地问:“我什么时候说过讨厌你穿西装衬衫了?”
一点红:“…………”
一点红道:“上次在商场,你说我穿着衣裳像……玩过女人之后还会杀人灭口的人渣。”
秦蔻大惊失色:“……这,这不是夸奖么???”
一点红:“……”
一点红:“…………”
一点红:“?”
你们现代人都是这么夸人的么?!
第126章 14【二更】
无论如何,一点红被迫接受了这奇奇怪怪的夸奖,换上了她为他准备的衣裳。
袖口不能想楚留香那样挽起来、袖口要一丝不苟地把扣子全扣起来,漆黑的、紧而窄的袖口之中露出一点惨白的手腕,延伸出他骨力凸出的手。
领口也不能多开扣子,秦蔻从床上爬起来,半跪在上头直起腰来,帮他打领带,他手插裤兜,一言不发,有点居高临下地看着秦蔻,他的蔻蔻跪坐在原地,捧着脸欣赏了一会儿他。
秦蔻:☆▽☆
一点红:“…………”
一点红:“要这样子么?”
秦蔻说:“嗯呢……要、要这样子,然后你把领带弄下来绑我,还有哦,不能脱衣裳,就只……嘿嘿。”
一点红:“…………”
秦蔻叮嘱:“要凶一点,要冷酷一点、人渣一点。”
一点红:“…………”
秦蔻:o(*////▽////*)q
秦蔻欣赏美色之中。
红哥当然是有美色的!
他……身上有一种很矛盾的气质。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当杀手时,常年累月都在夜间活动,他浑身上下的每一寸皮肤,都白到发青、惨惨的、阴沉的,但他猿臂蜂腰、筋肉紧实,任何一个人见了他,都知道这是个充满力量的人,他的腰虽然细,但秦蔻确实再明白不过,他的腰身极具爆发力。
冷傲、残酷、漠不关心……还有旁人所不知道的过度的热情,是这些构成了他。
就……很……氛围感……
所以红哥是氛围感帅哥么……?
不知道,但是给他裹上西装真的很有西装暴徒那个范儿啊!!!就很像那种现代精英杀手,从小在孤儿院长大,身上裹着西装、西装下的身体却满是伤痕,有种无法在现代社会被驯服的野性与冷酷的残暴,看到合眼缘的女孩子(也就是她),就把她拽到了这里来,衣裳也不屑的去解,然后balabala……
秦蔻:“嘤!”
她仰面就躺倒了。
一点红:“…………”
不知道她又想到什么了……但是,
看起来是挺高兴的。
他面无表情地伸手,去调整自己的领带,喉结滚动了一下,白惨惨的手与漆黑的领带形成鲜明的颜色对比,毫无疑问地又换来了他的蔻蔻亮晶晶的眼神……
他的手就放在了自己的皮带搭扣上,嗒咔一声。
秦蔻内心:嗷呜!!!!
***
再一次有人敲门时,秦蔻正睡得迷迷糊糊。
她之前倒是一直嫌弃这个床铺睡觉肯定不舒服,结果真累得狠了,呼呼大睡,一点红从侧边下去的动静都没惊醒她。
外卖员在门外喊:“你好!外卖!”
门“吱呀”一声开了,长发男人精赤半身,立在门口。
这画面的冲击力毫无疑问是有点大的,外卖员愣了一下,才回过神来,说:“您的外卖。”
男人说:“嗯。”
拎过东西,他直接关上了门,隔绝了昏暗的室内与走廊上的明亮的灯光。
一点红拎着外卖放桌子上,秦蔻迷迷糊糊地缩在被子里,伸手揉了揉自己的眼睛,问:“……现在几点了?”
他看了下手机,说:“七点。”
他们见面的时候是下午两点来着……
七点,天光仍然大亮,X市的夏天,要等到八点半之后才会天黑,冬天倒是更早一些,假如现在是冬天,想必从窗帘罅隙之中,便能窥见外头的路灯亮起来,有种从早到晚都在荒唐度日的感觉吧。
她揉了揉自己的肚子,肚子咕噜一声……好饿。
一点红说:“吃东西吧,是面,不能等。”
秦蔻揉揉眼睛,伸出双手,要求一个抱抱,她温柔而有求必应的男朋友俯下身子,轻轻把她捞起来,秦蔻略有些羞涩地笑了一下,背对着他穿上一件宽松的T恤裙——她这准备工作是真的做的很好了,还知道给自己带件舒服的睡衣。
她伸了个懒腰,坐在桌边儿吃东西。
牛肉面,牛肉很大块,汤上面飘着一层淡淡油花,面是手扯面,吃起来比细的面有嚼劲很多,浸泡在汤汁里,夹出来油亮亮的,倒上自带的醋包,酸酸辣辣、又很是暖胃。
秦蔻小时候其实不爱吃面,他们家吃饭还是蛮有规律的,中午多吃米饭,
晚上多吃面,她们家的阿姨是S省北部的人,会做一种截面是圆的、用机器挤出来的荞麦饸烙面……她小时候真是每次看到那东西,都很难受,很不想吃。
但是她爸就很爱吃。
慢慢长大之后……不知道是不是老秦人基因发作,她居然越来越喜欢吃面了。
热乎乎的,带汤带水,还很扎实。
两个人排排坐着吃完了东西,秦蔻进浴室刷了个牙,又舒舒服服地重新躺回被窝里眯着,一点红也去了趟浴室,回来之后就躺在她身边,侧过身一拢,就把她收入了怀抱之中。
她柔软的手臂环住了他的腰,闭上眼,深深吸了一口气。
洗发水的味道、沐浴露的味道,被体温蒸得暖融融的,冷气呼呼得吹、他身上却如此炙热,还有皮肤的触感、那些极其细微的声响,呼吸声、心脏跳动声、手与被子摩擦所发出的声音。
很……很具体。
极其具体,具体到无法用语言去形容,人类的感官是很敏锐的,能记住很多微妙的东西,这些东西一个个组合起来,才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氛围感,令人安心。
所以……人与人是不一样的,每个细节都不一样。
秦蔻恍惚之间想起了江晨——他们乐队的吉他手,也是她的最后一任前男友。
说实话,秦蔻已经很久没想起过这个人了,本来分手的时候就已经矛盾重重了,那时候她也隐隐约约的意识到了一些不可调和的矛盾以及注定会发生的分离,但这件事真正发生之后……
她回到她的家,家里还有未散去的氛围,她复杂的感官还不能适应大脑给出的分离信号,依然保持着许多习惯性的动作与语言,然后就是习惯与现实一次次的碰撞矛盾,心情忍不住会低落,甚至有时会控制不住身体的惯性,想要把熟悉的东西找回来。
当然,最后是忍住了。
但现在……
她忍不住靠近一点红,忍不住要把他体验个遍,要让自己牢牢地记住他,习惯他,又害怕……又害怕分别,害怕到时候要分别的时候,她又要把这些快乐的习惯和依赖给剥离掉。
不想让红哥走……不想让红哥走……真的很不想让红哥走……
可是,他会愿意留下来么?
留在这个……一点也不潇洒、一点也不快意恩仇的时代。
秦蔻忍不住紧紧地抱住了他,口中胡乱地喊着他的名字,和他紧紧地贴在一起。
一点红一惊,手臂也已紧紧地环住了她,又低沉、又温柔地问:“怎么了?蔻蔻。”
秦蔻说:“我练习的很好了……”
一点红一怔。
秦蔻说:“我这几次练习越来越准确了,误差越来越小了,应该过不了多久,就能精准的开时空通道了……太婆还有一些用于精准定位的小物件,我在研究怎么使用。”
一点红沉默着看着他。
秦蔻咬住下唇,不肯说话。
半晌,她说:“……你不说话。”
一点红的嘴唇抿着,依然没开口。
秦蔻的手就有点沮丧地松开了他,把头垂下去,闷闷地说:“我知道了……你不用说了,我明白了。”
她不说话了。
这种事情,其实没有……没有什么正确答案,更没有什么理直气壮的可能性,他们原本就是生活在两个世界之中的人,因为一场意外而相遇,意外结束之后,各自回到各自的生活,各自有各自的追求,那都……实在正常不过。
秦蔻不是小孩子,只有小孩子,言情小说看多了之后,才会自然而然地认为,“假使他真的爱我就该为我放弃一切”!
小说里的放弃一切,就是轻飘飘地几句话、几个描述而已,就算有十万本小说这样写,那也不是真的,把这东西当真,实在是太可笑、太可笑了。
所以她一直都不敢直接问出来,怕问到令自己难过的答案,让最后的日子都过得有点尴尬。
但……今天太喜欢他了,太不想让他走了,就试探性的说了,结果、结果……他不说话。
秦蔻鼻子一酸,眼眶已经红了,眼泪不受控制地从眼角流出,虽然理智上知道怎么选择他都没有错,但是伤心和怨怼还是裹挟了她,令她忍不住抽泣起来,眼泪落在了他的胸膛上,一点红骤然一惊,双臂紧紧收着,把她搂在怀中,声音竟有些慌张:“蔻蔻、蔻蔻。”
秦蔻:“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秦蔻大哭:“不留下就不留下嘛,我又不
会生气,呜呜呜呜呜呜!!!你都不说话,干嘛啊,学那种坏男人转移话题呜呜呜呜呜!!!”
说着,她忽然剧烈地挣扎起来,也不要他抱了,就要背对着他大哭一场才算完,一点红怎肯放手,死死地把她扣在怀里,急切地道:“我什么时候说要走?……你、你不想我走是不是?”
秦蔻爆哭:“果然你就是要走呜呜呜呜呜呜……嗯?你刚刚说什么?”
一点红:“…………”
一点红摸了摸她的脸。
她哭得好厉害,脸上乱七八糟地全是眼泪,他的胸膛上也沾了她的眼泪,像是一颗一颗的毒,落在他心口,渗进去,尖锐的痛一下。
他自床头柜上抽了一张抽纸,细细地帮她把眼泪擦干,又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沙哑地道:“蔻蔻,我不想走。”
他怎么会想离开?
他其实是一个根本就没有根的人,没有亲人、朋友、爱人……在古代活了二十九年,浑浑噩噩、落魄江湖,直到认识了楚留香,才知道被信任的感觉多好,直到认识了秦蔻,才知道“爱”为何物。
他竟从不知道自己竟会爱人。
他没有过别的女人,只有过秦蔻一个,本能驱使着他行动,想给她最好的、想让她开心,想让她在自己身边别离开,每一天都想让她这个样子躺在自己怀里……
但分别的阴影一只都笼罩在他的头上。
……那一天会来的。
现代的身份不好搞,他还看过工作——很可惜,这时代的确是个教育很发达的时代,光认得几个字可算不上读书人,随意一个工作,都须得有身份与学历,而这些,他都没有。
他只会杀人,只懂武道。
这样的他,也能肖想着一直留在秦蔻身边么?
……他不知道,他内心总觉得自己不配,况且、况且从秦蔻平时透露出的信息来看,她曾有过很多男友。
现代的女孩子当然不会讲什么从一而终,她们的观念是自由恋爱,先在一起试试水,顺其自然,两个人不合适的话,那就分开,绝不可能有什么因为一开始是这个男人就一定得是这个男人这种事。
所以……即便没了他,她也可以、也可以再找其他男人。
每次一想到这件事,他的脸色都会忍不住狰狞起来,浑身肌肉紧紧绷住,简直嫉妒得在心中泣血,但他知道……他不能问,他没有资格问。
直到方才,她试探性地说出那番话。
其实,一点红当时已愣住了。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其实不是很明白她的意思,他不知道,她到底是想要他留下来、还是认为他应该会去,把他们之间当做一场露水姻缘……?
他的嘴里发苦,心中悲苦不已,已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却见她难受地哭了起来,她自以为很了解男人、了解男人的沉默,认为他就是不想留下来,才一直不说话的。
他原本稳如磐石的手,似乎也开始颤抖,现在若是让他去握剑,或许他都已经握不稳了。
他的手指尖发麻,眼神却似乎已痴了,像是看都看不够一样地瞧着秦蔻,秦蔻抓着他的手,给自己擦眼泪,一面擦,一面嘟嘟囔囔地问他:“那你为什么……为什么刚刚不说话?”
他嘶哑地说:“因为我怕。”
他的蔻蔻抬起湿漉漉的眼睛,问他:“你怕什么?”
一点红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浊气,手臂收紧,迫使她严丝合缝地与他拥抱在一起,感受她如凝脂般的光滑皮肤和暖融融的体温。
他哑声说:“……怕你不要我,怕你让我走。”
他侧了侧头,伸手把自己的头发别到耳后去,露出耳朵,他的耳垂有点红、小小的耳洞渗出一点点血,因为这变化实在太过细微,所以秦蔻没注意到。
她愣住了,问:“是什么时候打的耳洞?”
一点红道:“这酒店旁边有个纹身店,里头便有。”
之前,秦蔻就曾无意间说过想看他带男士耳环,小小一个,挂在耳朵上,一定很好看。
但这其实很不容易,古代男人是不会给耳朵穿耳洞的,这是女人的象征,一点红……一点红在江湖上混的时候,总有人会将他比作谁都能用的伎女,甚至连他自己都会这么自辱,这当然是因为,在他所生活的年代,这是一个非常严重、非常严重的侮辱,他被侮辱了那么久,或许听见这想法就会难受吧。
所以秦蔻只有一次说漏嘴了,其他的时候,就只是盯着他的耳垂自己想一下,她买了男士耳环,觉得他带上一定很好看,却只敢塞进自己的抽屉里。
但是他自己去纹身店,自己给自己打了耳洞,耳洞还在渗血,耳垂有点红。
他走进那家店的时候,是不知道她想叫他留下来的,他其实骨子里总觉得自己什么都不配,所以在拥抱时一直都很凶、很激动,像是在非常强烈的确认自己的存在。
他想到千年的距离,想到可能的分别,就走进了这间店,在自己的耳朵上穿了孔,要带上耳钉,即便回去之后会被更加迅猛的嘲笑,但仍然想要在自己身上留下一点现代的痕迹、她喜欢的痕迹。
他总是这么沉默,但他的感情都是真的。
秦蔻伸手,轻轻地抚摸上他有点发烫的耳垂,问:“你疼不疼?红哥。”
一点红拥抱着她,哑声道:“不疼,这不算什么。”
他沉默了好一会儿,才道:“你不想让我走,我很高兴。”!
第127章 15【一更】
他的声音又低、又哑,带着一种被这屋子里所弥漫的欲念味道所浸透的湿润,像是一道电流一点,忽然自秦蔻的腰窝开始折磨她,噼里啪啦地蹿上去,秦蔻的腰身登时一软,就倒在了他怀里,被一点红稳稳抱住。
她凑上去,小动物似得,亲亲他的耳垂。
渗出一点点血、有点发炎,有点红。
他的皮肤本就白得吓人,这一点肿起来的红,细细去看,其实显得有点可怜,但他的神色如常,从这个角度去看他的侧脸,鼻梁优越,嘴唇薄而锋利、下颌骨冷硬异常。
是……是硬度很高的宝石呢。
她小心翼翼地捏了捏他的耳垂,细微的痛觉刺激着他的神经,他的神色却连一点变化都无,甚至连身上的每一块肌肉,都没有丝毫的紧张。
秦蔻还记得自己刚上大学时和舍友们一起去打耳钉时的场景。
就是那种一条排开的商业街,人来人往的,一间一间的小店像是盒子一样依次排开,一直延伸到尽头,这样的商业街,每天的人流量都很大,多是卖便宜衣服的、几元精品店、化妆品店,期间夹杂着几家土豆片夹馍,油辣子与芝麻酱混合起来的香味在街面上飘荡。
那个时候奶茶行业还未曾像如今这样兴盛,并没有走几步就看见一家奶茶店,卖饮料的多是在路边二轮车上,那些卖自制辣条的大爷大妈们,都会同时卖酸梅汤和冰糖雪梨水。
这种逛起来很舒服的商业街里,就会有那种小小的化妆品店,门口的玻璃上方方正正贴着“打耳洞”几个红色大字,里面会放着几张椅子。
秦蔻当时还有点紧张,被思雨笑嘻嘻地拉进去坐下,店主姐姐问她要粉红色的还是白色的钻,她犹犹豫豫选择了粉红色,然后店主姐姐就拿出一个像是订书机的东西……
秦蔻:紧张.jpg
秦蔻:坐立不安.jpg
结果结束的超级快。
根本没反应过来,她的耳朵上就多了两个粉红色的水钻耳钉,痛的话、也不痛的,就只听嗒咔一声,就结束了。
店主姐姐嘱咐她二天不能卸下来,还要时常转动一下,免得伤口和耳钉长在一起。
秦蔻听的心里直发毛。
然后她当天下午就发炎了,感觉耳垂红红烫烫的,忍不住总用手去摸……但是其他二个室友都没有这后果,人家好好的!
她想,她大概就是容易发炎的体质叭。
反正后来两二年,都是时不时就发炎一下,搞得她面对这种耳垂发炎的情况非常有经验。
她忍不住笑,说:“红哥和我一样呢……”
一点红低低道:“嗯?”
秦蔻说:“红哥耳朵发炎了。”
一点红就忍不住勾唇笑了笑,轻轻道:“无妨的。”
秦蔻说:“说起来,不是会送耳钉么?怎么没有,你直接拆了么?”
一点红皱皱眉,道:“太难看了。”
秦蔻:呆.jpg
……直男还知道好看和难看么?
她有点好奇地说:“你还带着么?给我看看!给我看看嘛!”
一点红:“…………”
他似乎有点不太乐意,秦蔻缠着他,对他动手动脚的,非要让他拿出来瞧瞧,他没法子,只好去翻自己那有八十个兜的工装裤,终于在第七十九个兜(?)里翻出了一对包在纸巾里的耳钉。
粉红色,水钻。
秦蔻:“…………”
这么多年过去了这种小店打耳洞用的东西还是一样的啊。
秦蔻笑得跌到床上去,还揶揄一点红选粉红色,一点红正色着解释——只剩这个了,他也很不想的。
反正就是又笑了一通。
笑罢之后,两个人一起窝在被窝里,秦蔻小心翼翼的用酒精湿巾帮他擦耳垂,一点红这下不仅是耳垂红、连耳朵根子也显得有点红,秦蔻温柔地问他:“用酒精擦会不会痛?”
一点红道:“不会。”
秦蔻又说:“好哦……待会儿我们去买925银的耳钉吧,我知道有一个法子治发炎特别好,就是在耳钉上抹上一层红霉素软膏然后再带进去……明天就好了呢。”
一点红忍不住笑了笑,柔声道:“好。”
两个人都不说话了,又互相对视着,然后秦蔻忽然轻轻推了他一下,他像是没有骨头一样的向后倒去,秦蔻坐在了他身上,脸红得要命。
八点半的时候,天黑了。
一点红拉开了窗帘。
他们在这酒店的二楼,自视野良好的大窗往外看,不远处就是西影旗下的商场,商场外是一片大的空地,二层阶梯往下,修成一个下沉式的小广场,铺着颜色很假的假草地,最前面摆着一面大幕布,二二两两的人坐在下沉式广场的阶梯上——原来在放露天电影。
这里或许是整个X市最具艺术氛围的地方之一,电影海报满墙贴、不远处就是西影电影厂的博物馆、偶尔,这里会举行一些类似于街舞比赛的活动,每晚都很热闹。
幕布上在放一点红没瞧过的电影:昏黄的天色、矮矮的城墙,女人和男人在城楼上浮夸的接吻,城楼之下,有猴子(是猴子么?)背过身走了,幽远而带着怅然的女声缥缈,透过窗户,不甚清晰地传进来,他的蔻蔻穿好了裙子,仍然懒洋洋地躺着,面上带着餍足的红晕。
她在群里和大家聊天。
群聊「相亲相爱一家人(青春版)」
关中悍匪coco:喵喵咪!
关中悍匪coco:你的小可爱突然出现.jpg
宁静致远:(个_个)
要不要来把昆特牌:出门偷情的蔻蔻!
关中悍匪coco:…………
关中悍匪coco:你这什么话!
关中悍匪coco:陆小凤你最近在玩巫师二么?
要不要来把昆特牌:笑话,有昆特牌谁玩巫师二?
关中悍匪coco:……fine。
关中悍匪coco:你们在干嘛?
宁静致远:刚带大橘出门洗澡回来,帮它剪指甲的时候胳膊被抓了。
宁静致远:(图片)
关中悍匪coco:战损!prprprpr!
宁静致远:…………
宁静致远:战术后仰.gif
关中悍匪coco:哇呜,阿楚哥都会熟练在各种语境下用表情包了!真好,我真欣慰!
宁静致远:(微笑)(玫瑰)(握手)(握手)
关中悍匪coco:…………
要不要来把昆特牌:…………
龟背竹公子:…………
关中悍匪coco:……这个就大可不必了。
要不要来把昆特牌:哈哈哈哈哈哈哈
关中悍匪coco:要不要出门?
关中悍匪coco:说起来,还没去过X民坊呢……虽然是个很普通的旅游景点吧,但是来了X市确实不得不品尝,所以,出来么?
要不要来把昆特牌:自然没问题。
宁静致远:好,林姑娘在楼上学拼音,我去叫她。
关中悍匪coco:好耶!
关中悍匪coco:小雪呢?雪雪喵(=OwO=)
雪雪喵(=OwO=):1
关中悍匪coco:啊,简洁的游戏式回复。
要不要来把昆特牌:我教的,孺子可教也
要不要来把昆特牌:(聊天记录截图)
秦蔻点开那张截图,发现是陆小凤和傅红雪的微信聊天记录……内容基本上就是陆小凤balabala说一会儿,傅红雪回1或者?……
啊这,啊这啊这啊这……
秦蔻点开私聊见面。
关中悍匪coco:你……(欲言又止)(欲言又止)
要不要来把昆特牌:我……?
关中悍匪coco:你这么这么擅长和不说话的闷葫芦沟通……
……他甚至都不愿意多打几个字,那张聊天记录截图,……怎么说呢……其实很是让人感叹“1”这个数字的含义之丰富以及陆小凤的领悟力之敏锐。
要不要来把昆特牌:不说话的闷葫芦,你指小傅?
关中悍匪coco:不然是谁?
要不要来把昆特牌:唔,我想西门吹雪或者叶孤城有了微信之后大概也会这么说话……没事,我已经习惯了。
关中悍匪coco:习惯热脸贴冷ass?
要不要来把昆特牌:哈哈,怎么可能。
要不要来把昆特牌:是习惯当融化冰山的江湖妲己啦~
要不要来把昆特牌:郭X纲吹起秀发.gif
关中悍匪coco:…………
关中悍匪coco:………………
关中
悍匪coco:(再见)(再见)(再见)
她迅速地收起了手机。
她抬起头的时候,一点红正在看手机,听见她这边的动静,便抬起头来,挑眉道:“要去逛?”
秦蔻点点头。
一点红道:“你的腿不软了?”
秦蔻脸红红的:“之前你天天都要抱着我在我屋子里……我现在早都不是两周前的我啦!”
一点红:“…………”
一点红握拳放在唇边,掩饰性地咳嗽了一声,道:“好。”
秦蔻又说:“要是累的话,你就背着我走。”
一点红又说:“好。”
他伸出手,把秦蔻从被窝里捞出来,两个人又收拾了一气东西——他们两个出来这一趟,带的东西居然还不少,当然了,现在提这些东西的任务,就落在了一点红的身上。
收拾好之后,他们就手拉手地走出来,打了个车,往市中心去了。
X民坊便坐落在市中心附近,X市是典型的平原城市,道路极其规整,说是市中心,那就是标准的市“中心”。
坐落在四四方方的内城正中点的,是流光溢彩的钟楼。
不错,的确是流光溢彩的。
红墙青瓦,四檐高翘,屋顶是淡淡的青绿色,灯光很柔和、饱和度不高,压着底下在夜风中轻轻飘动的红色灯笼与红黄相见的墙壁,钟楼并不高、低低矮矮、镇守一方,四面对着市中心的地标建筑,开元商城与钟楼饭店,另一面,嘻茶的四层玻璃小楼之上,亮着那个仰头喝奶茶的小人,里面的玻璃是整块整块的大玻璃,为的便是进来坐着,就可欣赏到漂亮的夜景。
夜景是好看的,当然啦,与游客、本地人一起分享着漂亮夜景的,是X音直播间的观众们。
顺着这条路走过去,一路上起码二二十个架着手机搞直播的,有卖东西的、声嘶力竭喊“家人们”的,还有唱那种年代金曲的。
由于这种人在不夜城里也有,所以众侠客们看见之后处变不惊。
但林诗音没见过啊。
……瞳孔地震!
就……这画面……一堆人在大街上,面对着一个小方盒子(她理性上知道这是手机但心理上还是没转变
过来),又哭又笑、又是唱歌又是跳舞、又是家人们又是火箭走起……真的……很……让人头皮发麻。
甚至脚趾都有点想抓地——这种莫名而涌上的尴尬感,简直令林诗音浑身上下都不大舒服。
正好这是,秦蔻在不远处朝他们招手。
她今天出门的时候是盛装打扮的,现在却是素面朝天、头发在脑后绾了个毛茸茸的团子,穿着宽松的T恤裙和人字拖。
林诗音也打扮的很日常,穿着秦蔻非常推荐她买的优X库男式宽松T恤,下身穿着布料很是凉快的阔腿裤,但是在鞋子上,她还不是很能接受穿凉鞋(这不是因为不好意思露脚,而是因为秦蔻脚面上那大大的人字给她留下的阴影),所以穿着白色的网面运动鞋。现代的鞋子是极其合脚的,袜子也是,这种带着弹性的、不会从脚上滑落的袜子……实在是让林诗音惊为天人。
她们那里,袜子都是没有弹性的,穿了比不穿还要不舒服,所以往往是要在袜子里裹上一层足纨。
即便是像她这样的大家闺秀,也没法子享受现代这种细微处的舒适,她惊为天人时,秦蔻很是惊讶,听她解释完,秦蔻还颇为感叹的说:“我们现代有很多穿越小说,就是现代人穿越回古代,用各种方法去弄出古代没有的东西提升古代人的生活质量……其实根本都没人想到袜子的。”
生活的舒适,真是在方方面面呀!
林诗音还有些不可思议,反问秦蔻:“可是,现代的生活这样好,怎么会有人想去古代去呢?”
这……这问题就有点不好解释了。反正要么是脑补一下自己是个高贵的公主郡主、要么就是带着先进的现代思想回去拯救古代人……的吧。
等哪天林诗音摸到了某绿油油女频站,大概就能体会其中真意了,但不是现在,现在还太早,她还处于看什么都新鲜期。
只来了二四天,林诗音所接收到的信息密度,就只觉得赶上头前的十九年了。
而人一旦进入了更宽阔的世界,瞧见了更多的东西,好奇心与积极性被调动起来之后,那些原本困扰她的情绪问题,似乎也就被冲淡了好一些,尤其,她还见过了思雨痛殴李春雷、怒拉大姨大乱斗。
大概是一种补偿心理在作祟,看完那一场之后,林诗音的精神状态就跟看完了一本绝世爽文一样,只觉得自己也狠狠地出了一口恶气!整个人都开朗了几个度!!
第128章 16【二更】
X民坊……现下来看,其实就是一条商业街,从定位来上来,似乎是一条……仿古商业街?
陆小凤表示反对:“这里哪一点有古的感觉……?”
明明就是很普通的一条街嘛,要说有什么特色,那就是人多、人特别多。
秦蔻想了想,说:“地砖吧,地砖。”
陆小凤:“…………”
地砖就是那种凹凸不平、一小块一小块的青石板地砖——秦蔻总觉得这凹凸不平还是故意做出来的,青石板路是很容易滑的,尤其是经过长时间的摩擦之后,更是离着老远,都能瞧见地上光亮亮的反着光,足见走上去的时候会有多滑。
走这种路特别容易累,因为脚掌总是需要用力。
秦蔻觉得是不是全国上下所有认为自己应该属于“仿古旅游景点”的地方,都会故意修这种很难走的路啊?
她以前去彩云省旅游,在美江市中心的美江古城看看,那叫一个人多,人多的只能顺着人流裹挟往前,地板就是这样子的,路还不平,要么是上坡、要么是下坡,景色也很难评价——两边清一色有驻唱的小酒馆,员工正在热情拉人进去——“进来坐啊进来坐啊,没有最低消费!”
当时的秦蔻:“…………”
因为实在累了还真的进去坐了一会儿,但对一个搞乐队的人来说,台上的驻唱未免有点不太走心,坐得那叫一个如坐针毡,休息了没十分钟,就站起来走了。
当然,美江古城还是很大的,也有安静人少的地方、也有地面平整的地方,而且秦蔻作为一个老西北人,简直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花!
每一家店门口,都是修建得当且经过精心设计的花坛,里头开着十数种鲜花,相当讲究搭配,颜色淡雅、错落有致。
然后秦蔻就问了一个相当天真的问题:“这都是真花吗?”
上手摸一摸,居然是真的耶!
秦蔻:\\(^o^)/
没见过没见过,拍一拍拍一拍!
美江古城已经算是相当不错的景点了,最起码避开人多的几条街,景观是真的很不错,而有些根本没什么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地方,也搞这么
多难走的青石板路,就让人不太高兴了。
没错,说的就是你,X民坊!
但这地方还真就是……去吧,觉得很没必要,不去吧,又觉得亏了。
况且还都是古代人……
那就去吧。
顺着一个长长的上坡一直上去,稍微一拐,便能瞧见X民坊的入口,一条长长的街道向里延伸,挤满了各色店铺,瞧上去倒是琳琅满目的,买什么的都有,林诗音眼前一亮,秦蔻却是兴趣平平,无甚好说的,在入口处买了冰激凌,一面走一面吃。
这样的街景,挤满了各色商铺、行人如织,卖的还都是她所没见过的东西,林诗音自然充满了兴趣,整个人也开始呈现出一种更符合她这年龄的少女朝气来,拉着秦蔻的手,两个人一起走在前面。
——一看到林诗音,秦蔻就把她的亲亲男朋友给丢到脑后去了。
一点红:“…………”
一点红只好拎着秦蔻那满满当当的巨大托特包,回到了男人堆里,楚留香双手插兜,颇为好笑地瞧着他,伸出一只手来,拍了拍他的肩膀。
一点红:“嗯。”
反正就是逛嘛,怎么个不是逛呢。
况且这条街还都是卖吃的的——号称卖的都是老X市的特色小吃。
特色小吃一号:希腊酸奶。
不明所以的林诗音顺嘴就问身边的秦蔻:“这‘希腊’莫非是个地名,就在此地附近?”
总觉得这名字有点怪怪的?
秦蔻:“…………”
店主:“…………”
觉得这个温婉漂亮的女孩子在阴阳怪气的店主脸上挂着塑料笑容,假装什么都没听见。
一边的陆小凤满不在乎,也买了一瓶拿来喝,一面喝一面还道:“上回去那不夜城,倒是路过条小街,牌坊上书‘大唐特产’,阿蔻你瞧见没?”
秦蔻:“啊……”
这地方她记得,反正也就是一个非常粗制滥造的小景点,里头也多是卖吃喝的。
酸梅汤、龙须酥、酪浆(写作酪浆其实就是酸奶)什么的还好,还能编出一面墙的美食小故事看一看——当然啦,因为是大唐特产嘛,美食小故事的高频主角乾隆皇帝是没法子
出场啦,所以改成安史之乱时玄宗出逃时期,在路上饿的不行然后遇到个老农balabala……
但是长沙大香肠你怎么解释呢?大连火爆鱿鱼你怎么解释呢?总不能是唐明皇饿的不行,然后某内陆老农掏出条鱿鱼给他火爆了一下吧?
怎么说呢,这种地方,发散起思维来还觉得蛮好笑的。
她斜眼看着陆小凤,说:“嗯?那地方怎么了?”
陆小凤道:“那地方有在卖水影忍者的手办。”
陆小凤补充:“当然,是邪神版。”
花满楼顺嘴吐槽:“你可以把它当唐三彩……这样是不是就很像大唐特产了?”
陆小凤摸摸胡子,恍然道:“说得在理。”
花满楼:<( ̄︶ ̄)>
秦蔻:“……”
秦蔻:“…………”
秦蔻:“………………”
你们两个……
fine!
因为其中涉及到的梗密度太高,林诗音表示茫然。
总之,酸奶还行,价格当然是增加了景区buff的,不过也没关系啦,味道不错就是最大的不错。
特产二:红柳大串。
红柳大串的意思就是用红柳枝做烧烤签子的肉串。
植物大家龟背竹公子表示疑惑:“此地竟种有许多红柳么?”
桃宝大家秦蔻表示:“这里不种红柳,但是可以上网买,二十块钱一百根。”
所以这就导致全国各大旅游景点之中的“当地特色美食”之中就都有这种东西……
但谁家吃烤肉去景点吃啊?路边摊上的炭火烤肉它不香么?
特产三:名叫君君的绿豆糕品牌八十家。
这就和去山城磁器口,一进去发现起码有八十家陈麻花挤在一起是一个道理。
至于你问我哪一家是“正宗”的……不好意思,本地人也不知道,本地人只会告诉你,其实味道都差不多……随便买就行了。
秦蔻就随便买了一盒,十五块,递给林诗音一块尝一尝。
绿豆糕这东西,倒是真的属于“传统名吃”,像是林诗音、花满楼这样大家出来的公子小姐,自然是
司空见惯,而对于一点红这类还蛮喜欢吃甜食的反差萌杀手来说,这东西也不觉得稀奇。
这里买的这一种“君君绿豆糕”,入口自然也很细腻、又有点沙沙的口感,绿豆本身便带点清甜,这种东西做的甜点自然放糖也很是节制,吃起来满口都是绿豆的清香,但若要说这东西好吃到惊为天人,林诗音觉得是没有的。
——她觉得更惊为天人的是刚刚吃的抹茶巴旦木冰激凌。
在路过五六家君君绿豆糕、七八家卖(绝对加了食用色素的)石榴汁和酸梅汤的店、以及十几家老X家牛羊肉泡馍之后,众人慢悠悠地走进其中一家羊肉泡馍店,准备“不得不品尝”一下。
猪肉,古代谓之“贱肉”,吃家不多;牛肉,牛是重要的耕种资源,平时也吃不上,其实多吃的就是羊肉了,而X市地处西北,本就养羊,“水盆羊肉”这一种吃食,也的确算是传承千年的历史名吃了。
羊肉泡馍就是自己先掰一掰,把白吉馍掰成小块,再进后厨去做——网上流传很多段子,说什么一些泡馍店非常严格,掰得必须得是四分之一个指甲盖那么大才行,不然的话会退回来重新掰!
但其实大部分店都不可能那样子,只要别随便扯几大块就扔进去,哪家店对顾客这么硬气啊?
秦蔻吃了晚饭,本身也不喜欢羊肉泡馍,就没点,林诗音对这东西也兴趣平平——与看上去温柔似水的江南女子模样所不同的是,她其实是北方人……
北方人看见饼啊馍啊的,心里平静如水……
倒是楚留香还挺感兴趣的,因为他常年住在海上——现代其实没有什么地方物产不物产的,北方人想天天吃米饭米粉也行,南方人想天天吃馒头大饼也OK,但是在古代可不是这个样子的。
所以常年吃海鲜、去岸上经常吃米粉的楚留香,对这种要把干饼完全煮得烂烂糊糊的羊肉汤还颇为动心,撕馍的时候也很是严谨。
一点红瞧了一眼隔壁桌的吃食……感觉这玩意儿,真的有点像坨了的面,南方人表示他不喜欢,不吃。
陆小凤表示来都来了,试试就试试!
然后也觉得不太喜欢——倒不是因为黏糊糊的泡馍,是因为羊肉不大好,古代侠客旁的或许没见过,但是好羊肉,
那属实见得太多。
吃完泡馍,又见土豆片夹馍的小店——这个倒是可以来一个。
秦蔻去买了一个。
这种小吃,在秦蔻小的时候是没有的,也就是这七八年流行起来的东西,刚流行时,最火的店当属市中心的那家“老门家”了,其实做法很简单,就是一张大饼,应该是死面饼,蛮有嚼劲,中间剖一刀,土豆片、豆腐皮、花干鸡蛋等物,在浓浓的酱汁里蘸一层,酱汁是用芝麻酱和香气扑鼻的新鲜油泼辣子混在一起做的,那真的……
这碳水夹碳水、再加这种酱料,能不好吃么!
就是夹得鼓鼓囊囊得太满了,不是很好下口。
秦蔻捧着这个碳水炸弹,左看右看、上看下看,都觉得吃起来不太雅观……
就……不是很想被红哥看到不雅观的事情TAT
她满腹遗憾的把袋子系好,打算回去躲在卧室里吃掉,又颇为埋怨地回头,瞪了一点红一眼。
安安静静走在她身后的一点红:“???”
无辜受瞪。
从X民坊出去,坐在公共座椅上吹夜风,舒展身体——现代的衣裳是这样的舒适柔软,不限制动作,可以像猫儿一样的舒展,林诗音今天杂七杂八地吃了不少东西,此刻手里又捧着一碗厚切炒酸奶,草莓味与浓郁的酸奶香,还有巴旦木——这是一种现代人很喜欢的坚果,确实与甜品很搭。
她忍不住想,或许她的那些裙子、裙子里穿的衬裤、耳珰、步摇、偏凤钗……都是为了让她贞静,所谓坐有坐相、站有站相是也。
但,T恤和阔腿裤,是真的很舒服啊。
她长长地、无声地叹了口气。
逛完无聊的X民坊,给漂亮的钟楼拍个照,在街上漫无目的地乱走,进了一家充满浓郁黄油香的“中式点心店”。
……传统中式点心店怎么会用黄油?
陆小凤和楚留香结伴去了旁边一家店,店名是“DJI”,楚留香有点若有所思,再考虑带回去的实用性。
晚上回家,秦蔻上楼,一点红就不能上去了。
说实话……他还是蛮想要今晚也住在外头的。
算了。
楼上,林诗音刚刚洗了澡出来。
即便是在李园,她也不可能天天都洗上热水澡,冬日里头冷得很,就算炭烧的热热的,洗澡也不是什么容易事,那里同这里一样,手轻轻一抬,再稍稍等一下,温暖的、源源不断的水流就自蓬莲头之中流出。
她吹干了头发,坐在了玻璃推拉门边的椅子上。
秦蔻的卧室有一面推拉门,外头就是露台,此刻,屋内的灯光照射出去,将露台上错落有致的植物、遮阳伞下的躺椅和小茶几、户外沙发、闲置的烧烤炉照亮。
李园的梅花林,自然是更雅致的。
李园的假山流水、朱栏翠湖,自然也比这里要富贵得多。
但住在李园,却远不如住在这里舒服,李园的富贵名园再美,踏入其中时,那种压抑与难受,却无处不在。
秦蔻从浴室出来,懒得吹头发,用毛巾一边擦,一面走过来,问:“诗音,你在想什么呢?”
林诗音笑道:“在想炒酸奶。”
秦蔻说:“你喜欢那个啊?”
林诗音点了点头。
一轮明月已挂在了夜空之上,林诗音惊觉,原来又到了月中旬,月正圆的时候,这里使用的是公历,与月亮的阴晴圆缺之间似是没有任何关联,这日子过的,连今晚月亮圆了都不晓得。
林诗音忍不住念道:“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
秦蔻看了一眼她。
其实,若从神态上看的话,十九岁的林诗音,与二十七岁的她,的确是林诗音看起来更温柔庄重,更像姐姐一点。
秦蔻说:“你想家了?”
林诗音道:“从前我觉得李园是我的家,现在却……觉得不是。”
李园是表哥的,表哥爱她时,她觉得自己是李园的女主人,可当表哥不爱她时,她是否就是客居在李园的表小姐呢?
她应该何去何从?她到底该何去何从?
她……是要回去的,她也不不可能一辈子寄居在秦小姐的家中。
林诗音那一双如藏了秋水一般的眸子之中,也透出了点点忧愁。
林诗音叹了一口气,道:“今生能有此奇遇,诗音已……已不敢再要求更多。”
秦蔻问:“倘若你回去,你会怎么办?”
林诗音道:“我……我不知道。”
她沉默了一会儿,道:“表哥似乎真的已变心了。”
秦蔻不说话。
林诗音又道:“他既然已不想同我成亲,我难道还有法子逼迫他不可?他大概是想要我嫁给龙大哥吧。”
秦蔻惊诧:“你知道?”
林诗音自嘲般的笑了一下,道:“他变了心,不肯娶我,又只觉得我这表妹的婚事需得他负责解决,正巧,龙大哥大概对我是真心的,他想要做这个媒。”
这话说的,简直都像是浸泡在苦汁子里的。
自己爱了这么久的男人,说变心就变心,试婚约为无物,他倒是还知道要给林诗音找一门靠谱的亲事,该说他是负责好呢,还是不负责好呢?
——她是这么认为的。
但……有的时候,事实往往比她所认为的更加残酷,更加荒谬。
秦蔻叹了一口气,忽然说:“不是这样的,你的表哥,他不是这样想的,他甚至现在还深爱你,十年后也深爱你。”
林诗音怔住。
她不解地问:“阿蔻?你在说什么?你……你又不认得他,怎会如此笃定?”
秦蔻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去翻自己的iPad,翻到读书界面,调出那本她之前就下载好的《小李飞刀第一部 ——多情剑客无情剑》!
第129章 17【一更】
iPad亮起来,小说阅读界面是蓝白色。
或许是因为这个APP主要供手机用户来使用,所以iPad适配做的并算不得好,文章封面、标题与简介字体瞧起来让人没那样舒服,但林诗音又哪里顾忌的了这些呢,沉甸甸的iPad放在她的腿上,她垂下头瞧见那一行字时,整个人便已怔住了。
小李飞刀。
这是……表哥在江湖上的外号。
为什么阿蔻会知道呢?
家教良好的大家闺秀,怎会直呼旁人的姓名?况且或许是耻感作祟,她也不常说起自己的事,只是来的那天夜里,情之所至,与秦蔻攀谈了半夜。
但她却也未曾提起半点江湖之事与表哥的名讳。
可是……阿蔻居然是知道的?
不、不对,重点并非是阿蔻知道,重点是……这是什么?什么是《多情剑客无情剑》?这东西与她、与表哥之间有什么关系,而又为何……会出现在iPad上?
而就在这一方大标题之下,有一行小字娓娓道来:《多情剑客无情剑》是武侠大家古龙先生创作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作品……
作品……?
她有些怔怔的,屋内的灯并没有开得很亮,于是这iPad的亮光便打在了她的脸上,也打在了她的眼中,林诗音一动不动,整个人都似乎已经呆了。
秦蔻只好又拿出她万能的“熊耀华伟大先知论”来忽悠林诗音了。
林诗音喃喃道:“……先知?”
秦蔻说:“不错,这个世界上既然存在着我这样可以沟通两方天地的人,那自然也会有能梦见另一方天地中人一生的人……”
林诗音道:“这本书……便是、便是……所以,阿蔻竟是早就认得我?”
秦蔻没有否认。
林诗音仍然好似如坠梦中,并没有什么实感。
但或许是因为三天之前,她已碰到了更为离奇的穿越时空之事,先知之论,再离奇似也离奇不过此时此刻她所身处的地方……林诗音怔怔地瞧着iPad,心中已然想到:所以,阿蔻认得我、阿蔻也认得表哥……都是从这本奇书之中来的?
她又
心道:方才阿蔻如此信誓旦旦的说表哥还深爱她,也是因为……这奇书之中提到过么?
可表哥既然未曾变心,又为什么要做出一副放浪形骸的模样,要对她说出那样多、那样多的恶语呢?
难道他有什么不得不为的苦衷?
可……
但阿蔻的态度……
倘若阿蔻一开始就知道她的身份,倘若阿蔻一开始就明白她的挣扎,她那个时候……又为什么不说呢?
秦蔻是个很好的人,这是一个全然陌生的新世界,她一头便撞了进来,孑然一身,又对这里的一切都没有认知,倘若秦蔻不收留她,此刻她会在哪里?
诚然,按照道理来说,是秦蔻在联系沟通时空的异能,将她卷了进来,所以秦蔻理所应当地应该负起责任来——但是这个世界上虽然有道理,却也有许多不讲道理的人,是我的责任又如何?我就这样子不管了你还能如何?
秦蔻不仅收留了她,还因为她心情不佳,特地带她出门去,享受这里丰富的生活。
她们二人的相交,充满了真诚,绝没有掺杂半分的假意。
所以……她之所以不说,难道是因为,书中藏着什么……令她十分难以接受的事情?
她心中登时便浮现出了无数的疑问,却又在矛盾中有着无限的希翼,只觉得倘若他有苦衷,奇书之中必会写清……这样的话、这样的话,只要二人能够摊开了、分说明白了,她和表哥……就会回到从前吧?
盯着那【现在阅读】四个字,林诗音的呼吸有点颤抖。
秦蔻静静地走开,静静地让她一个人,去看属于她一个人的故事。
半晌,林诗音伸出手指,轻轻点了一下【正在阅读】。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①
这位伟大先知熊耀华,不但拥有可预测未来的能力,于文笔之上,竟然也很是出众,寥寥数语,便只叫人觉得一股肃杀寒气铺面而来,天地一片寂寥。
随着冰雪缓缓而来的,便是坐在马车之中的李寻欢了。
……表哥。
马车之中铺满了柔软的貂皮,温暖而舒适——这的确是表哥的做派,他不爱受苦,同大多数的富家公子一样,热爱
享受,以前林诗音与他同乘之时,总觉得他能自一些莫名其妙的地方摸出银酒壶来,时不时便要饮上一口。
果然,再翻过一页,就瞧见书中的李寻欢自马车的角落里摸出了酒壶。
但这个表哥……与她所认识的表哥,似乎却不太一样。
他似乎很寂寞。
寂寞与他为伍,而他已不再年轻,眼角处已布满了皱纹,忧郁与不幸似乎是他生命里的主旋律——表哥已老了,他身边的那个仆人,是林诗音从来不认得的人,而这辆马车,是自关外滚滚而来,停在这北国的雪地之中。
林诗音怔了怔。
……李园与京城相隔不远,乃是坐落在中原腹地之中的,他虽然时常出门去,但并算不得真正的江湖浪子、居无定所,两年之前,表哥刚刚辞去官职,他们二人说起未来的打算时,他所说的,便也是在此处安享人生。
既然如此,他又为什么自关外而来?
林诗音接着往下看。
旅途漫长而无事可做,李寻欢窝在马车之中,在颠簸里拿出小刀与木头,开始雕刻一个人像,一个……女人的人像。
他雕刻的手法当然很是纯熟,因为这个女人的人像他已经雕刻过了无数次,即便在这颠簸的马车之中,他的手依然很稳、非常稳,随着他的动作,这女人温柔而动人的神态,也自这一截死木头之上浮现出来,李寻欢不但好似赋予了她神态,也赋予了她灵魂。
不多时,木雕已雕刻好了,而李寻欢竟自马车之上跳下,将这女人的雕像埋在了雪中,然后痴痴地望着那一堆雪——这个女人一定是他生命中极其重要的一个人,他们一定度过了一段难忘的日子,有情人却未曾成为眷属……他们之间又一定有一段极其让人心碎的过去。
这个女人……是她么?
她隐隐约约有一种这样的感觉,又忽然想起了表哥前一阵子对着她仰头大笑,一面笑,一面讥讽她道“女人为什么总是喜欢自作多情?”
她又像是被兜头泼了一盆冷水一般,心灰意冷了起来。
她不再细想,自嘲一笑,接着往下看。
紧接着,事情就变成了江湖上时常会发生的事情。
他遇到了一个独狼般的少年——这少年
让林诗音想到了傅红雪与一点红,但他们显然是被捂化了的冰块,而这少年还是一块硬度极高、极其冰冷的寒冰。表哥很好交朋友,于是邀请他上车来,这少年却听也不听。
他来到了一间酒馆,酒馆之中,有他曾经的江湖人。
一个满是江湖人的地方,往往就很容易充斥着一言不合的血腥与暴力,这种暴力通常理由都很可笑——为了一句话的争端,便动刀枪杀人,林诗音一直不喜欢江湖、也不愿意李寻欢与江湖牵涉的深了,正是因为这道理。
她不觉得在一个这样的地方出人头地,是一件非常好、非常值得骄傲的事情。
总之,这间江湖人密度过高的小酒馆,就正如林诗音所想的那样,发生了一些乱七八糟的流血事件,死了几个乱七八糟的人,那独狼少年得到了五十两银子,请李寻欢喝了酒。
事情没有这样结束,事情复杂得很。
总之,其中又牵扯到了什么“江湖第一美人”、什么“梅花盗”、什么“金丝甲”,众江湖人士为了抢那至宝金丝甲,乱做一团,把人脑子都打成了狗脑子,表哥被卷入其中,这些为了抢金丝甲的江湖人士,居然认为东西在他的手中。
其中一位江湖人……是个美人。
这美人没有露脸,却愿意用自己的一夜,来交换金丝甲。
表哥拒绝了她。
她留下了恶毒的叫骂。
那叫骂、那叫骂却是与林诗音有关。
“李寻欢!你根本就不是个男人!怪不得你未过门的妻子会和你最好的兄弟跑了!”
林诗音怔住。
未过门的妻子……未过门的妻子……和最好的兄弟跑了……
这个人在说什么!!!
林诗音的内心忽然被愤怒所占据,那种明明受到了极大的委屈,反而被人倒打一耙的感觉,令她只觉得浑身都气得发抖!不要说她未来会如何,会不会嫁给龙啸云,这难道、这难道不是因为表哥不要她了么??
明明是他先背叛她的!放浪形骸、倚红偎翠,男人决计不能接受自己的女人找姘夫,难道女人就真的天生不一样、天生对男人的薄情极其宽容?他们从前好时,也曾许下了一生一世的诺言……无论什么苦衷,都是他先背
弃誓言的!
林诗音气得浑身发抖,又强行深呼吸,平复心情,过了好一阵子,才接着往后看。
后面便是他遭人暗算,身中奇毒。她不愿去治,自暴自弃,他身边那忠心耿耿的仆人铁传甲便忍不住道:“少爷何苦自暴自弃,为了林诗音那女人,真的值得么?”
林诗音的手又已开始发抖。
为什么?
为什么这些人,总是要把表哥十年后的颓惨怪罪到她的头上?难道她真的是个这样十恶不赦的女人?
现在她已经可以确定,那个他不停雕刻的女人像,的确雕的就是她……阿蔻也没有说谎,表哥的确还在深爱她,无论是此刻、还是十年之后,他从未忘记过她。
可是她的感觉并不好,她并没有感到欣喜,反而只觉得又惊又怒。
假使她未来真的嫁给了龙啸云,那只能是因为表哥铁石心肠,死都不愿意娶她。
但假如他真的爱得这样深,又为什么非要把她逼到龙啸云身边去?
假使十年之后,他仍在思念她,那为什么他在面对她时,要说出那样残酷的讥讽之语,难道他的喜欢,竟不足以让他对她稍微好一点么?难道他说出那样的话时,竟真的有那样身不由己么?
究竟为什么?
苦涩已将林诗音紧紧地攥住,但她此刻的注意力,却并不在此处,而是在表哥的安危上。
她是个足够善良的女孩子,只觉得无论发生了什么,人命都是比什么都重要的事情,表哥如此自暴自弃,即便中了毒也不愿意去解,实在令她又心焦、又忍不住想要骂他。
好在,这本以表哥的经历来撰写的故事很长很长,此刻她的进度甚至还不到百分之五,她虽然没看过这样的故事,但最起码也知道,主角即便是要死,也总不至于死在开头。
因而她虽然着急,却并没有心急到失去理智,只是长长地呼吸着,用手指一点屏幕,翻到了下一页。
下一页果然峰回路转,这奇毒唯有一名叫“梅二先生”的人可以解毒,而那梅二先生,就好似设计好了一般,如此巧合、如此巧妙的出现在了表哥的面前。
表哥自然活了下来,而那梅二先生乃是江湖上有名的神医,一天来找他治病的人不知
有几何,这一日,他的家中又闯入了求医问药的人,梅二先生因要调理表哥的病,所以拒绝了,这求医问药的红孩儿,却恶毒地要杀死表哥……
后来的事情……
林诗音已完全怔住。
这恶毒狠辣、动辄要人命的红孩儿,是……是她与龙啸云的孩子,名叫龙小云。
接下来的事情乱得要命,龙小云要杀表哥,表哥动了怒,废了这孩子的武功,然后一个江湖老者揭露了他的身份,表哥陷入了沉痛的回忆之中……
他在回忆十年前的事情。
也就是林诗音现在所在面对的事情。
表哥被大凶卜霸所伤,奄奄一息,所幸被龙啸云所救,龙啸云一杆银枪,活挑了卜霸,将他送回家中,精心照料,他们二人结拜为了异姓兄弟,在他的邀请之下,龙啸云在李园常住。
后来,龙啸云却病了,形销骨立,几乎要死了,却查不出病灶——因为他这是心病。
李寻欢问了很久,才知道他为什么生病。
原来……他爱上了林诗音,他请求李寻欢,将“表妹”许配给他。
可是表妹不仅仅是表妹,还是未过门的妻子,李园上上下下,没有一个人不知道,表小姐就是未来的女主人。
林诗音呆住了。
……这件事,她不知道的。
表哥从来没告诉过她,龙大哥的病,是因为这个。
她只觉得脖颈都僵硬了,手脚冰凉一片,整个人都似乎已被一种难以言喻的恐惧所攥住了,她不知道她在恐惧什么……但、但到了此时此刻,她又如何能真的一点儿都没察觉到呢?表哥义薄云天、义薄云天……
她心想:就此打住吧,不要再看了,好可怕。
她心想:为什么要我看到这些?为什么要我承受这些,如果现在就关上这本书,她能不能还当做什么都不知道?
但她的手依然颤抖地伸出来、颤抖地翻页。
下一页,是李寻欢的决定。
他不能求林诗音嫁给龙啸云,因为林诗音绝不会答应。
但他也不忍心看着龙啸云去死,绝不忍心。
于是,他下定了决心——
他要逼林诗音主动离开他,他要一步步地、满心痛苦地去伤害爱他至深的未婚妻,他要痛苦地看着未婚妻痛苦、他要痛苦地把她……嫁给龙啸云。
这真是个痛苦的决定。
林诗音的手骤然攥紧了iPad,这结实的平板电脑,屏幕竟然啪咔一声,生生被她捏得裂开了。!
第130章 18【二更】
——痛苦的决定。
李寻欢做出了一个……痛苦的决定,他是痛苦的倚红偎翠的,他是痛苦的夜夜笙歌的。
刹那之间,所有的一切都被连起来了,他的反应……他的那些反应……
他痛苦地喝酒,他的咳嗽那样厉害,但却不能一日无酒,喝酒之后,满面病态的红,咳嗽得像是要直接死掉一般,他却还要喝、还要喝……
他的手那样的稳,马车下面堆了很多的松木,因为雕刻已成为了他人生之中少有的一点乐趣,他只会、也只能雕刻出一个人的模样——
那个人就是他今生挚爱的女人,他甚至不允许身边的人直呼她的名字,那铁传甲只是喊出了“林诗音”三个字,便被他疾言厉色地呵斥,他或许只会为了林诗音与这铁传甲翻脸。
他因为痛苦与歉疚,把整座李园送给了她当嫁妆,然后一个人伤心地出关去,他一个热爱奢侈享受的、曾经春风得意的少年英才,在那塞外苦寒之地被折磨了十年……整整十年,才入关来……
深情吗?很深情。
深爱么?很深爱。
但此时此刻的林诗音,却整个人都在气得发抖,她没想到……她绝不会想到……她人生的十九年,从来都是把人往好处想,从来不会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测别人,她没想到、根本没有想到,原来事情的真相居然是这个样子的,忽然会是这个样子的!
她那深爱她的、深情款款的未婚夫,因为自己结拜的大哥也爱上了她,所以“做出了一个痛苦的决定”,要把她、让、给、龙、啸、云。
刹那之间,那些款款的深情、那些不断被雕刻的松木和以酒度日的颓态,便成了一种极其令林诗音感到荒谬和可笑的举动,她不再心疼、不再揪心,她只是觉得这些款款的深情像是一个重重的巴掌,恶狠狠地当着众人的面打在了她的脸上,她的脸火辣辣的疼着,浑身上下在一瞬间被屈辱与愤怒所占据!
让妻!让妻!
呵!多么伟大的男人,连自己未过门的妻子都能如此大方的让出来!
多么感天动地的兄弟情,如此心疼相思成疾、形销骨立的大哥,于是不惜的把自己未过门的妻子也折磨到奄
奄一息,逼迫她、用软刀子割着她的肉,也要把她给活生生的送出去。
他难道不知道她心里的人是谁?
他难道不知道她不愿意?
他当然知道!他早在做出这个“痛苦的决定”之前,就很清楚的知道,假如他去求她直接嫁给龙啸云的话,她绝不可能同意。
——他居然还真想过要来直接求她嫁给龙啸云!
打从一开始,她就完全不如龙啸云。
她不是嫉妒、不是在怨恨、也不是在与龙啸云争宠,她只是忽然想起了一句话——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
好一个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
她也曾与李寻欢是极好的朋友,李家的人向来不信什么礼法不礼法的。姨父与姨母见过许多怨偶,这些怨偶多是联姻,成亲之前都没瞧见过对方,所谓“成两姓之好”,是与个人的感情、脾性是无关的。
但姨父姨母并不需要李寻欢去联姻,他们本就一半在朝堂、一半在江湖,心也如同江湖人一般豁达自然,认为一对年轻的男女,倘若不能成朋友,那必然也不能成为一对感情很好的夫妻。
所以,他们曾是非常好的朋友。
……最起码,林诗音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但现在,她发现自己错了,自己错得彻彻底底。
李寻欢根本就没有拿她当过朋友!
或许他打心底里认为,女人根本不配做他的朋友!他可以对她百般温柔、可以对她事事依从,可他也可以翻脸不认人,直接用这种法子去侮辱她、去逼着她嫁给龙啸云!他愧疚归愧疚,但却依然觉得他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至于她嫁给龙啸云之后……?
李寻欢难道不明白,强扭的瓜不甜,这个道理?
不,他明白的,他只是不认为这是强扭的瓜而已,最起码,那龙啸云愿意得很呢!
龙啸云都为了她林诗音相思成疾,形销骨立,就快要死了,难道这份深情还不够么?
——可是够不够,凭什么是你李寻欢来决定?!!可是即便够,难道一个男人深爱她,她就得把自己当做礼物嫁给这个男人么?男人的爱竟是如此金贵的东西,女人必须感激涕零的收下么?!
李寻欢只顾着心疼龙啸云,为龙啸云的感情而感动,可曾有那么一星半点的时间想过她?
他想过的,他不可能不想。
林诗音蓦地想到了她这两年的经历。
痛苦的被冷暴力着……不错,这是暴力,表哥……李寻欢他明明就知道自己很痛苦、明明就知道她根本就不喜欢龙啸云——龙啸云都在她身边晃荡两年了,明眼人谁都能瞧出她的不乐意。
但李寻欢仍然坚定地冷暴力她,她不就范、那就逼她就范。
她流着眼泪劝他时,他与小红和小翠喝酒玩乐,放任她们二人用言语来侮辱她。
他这个时候居然心里是爱她的!
他这个时候心里居然是痛苦的!
林诗音的胸口忽然剧烈地起伏了起来,她气得浑身发抖,苍白的脸上甚至都浮起了红色,整个人都被紧紧地揪住,两年来的痛苦……那些压抑的、小心翼翼的讨好,那些无数个夜晚辗转反侧地反思自己、还有那些为他流过的眼泪、为他的薄情所找过的理由……
所有的一切,在此刻化作了一只巨大的、足以将她全部吞噬掉的情绪野兽,血液冲到头顶,浑身都已被那种无法遏制的愤怒所袭击。林诗音脸上发红,浑身不停地颤抖着,甚至连耳朵边儿上,都似乎听见了一种尖锐的、刀子似得耳鸣,让她的脑袋跟着嗡嗡作响、剧烈的抽痛起来。
一种从未出现过的,破坏与伤害的欲望在此刻包裹了她,她只想一巴掌抽在这对感天动地的义兄弟的脸上、她只想着用恶毒的语言去诅咒他们,即便她良好的家教令她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去诅咒一个人。
她只恨不得立刻就冲到李寻欢的面前,质问他到底有没有想过姨父姨母,到底有没有想过他死后见到自己的父母会是怎么样看他?!
而且凭什么?!!!
凭什么你李寻欢不拿我当人看,却能自哀自怨自怜,凭什么我生生被你逼到龙啸云身边去,却要背上“和未婚夫兄弟跑了的女人”这种骂名?!
可是此时此刻,这里没有龙啸云、也没有李寻欢,她没法质问,没法去发泄,所有这些汹涌的愤怒情绪,烧不到别人,只能烧她自己,她被烧的浑身颤抖,再也忍受不得,扑在床上,痛哭起来。
秦蔻
其实就在露台上。
她一个人在露台,她知道方才的林诗音需要自己一个人去接受这痛苦的事实,一点红发微信问她在做什么,她说在露台喝啤酒,他顺势就说上来陪她,但秦蔻拒绝了。
在此刻,她不想依偎在红哥的怀里。
她是个幸福的人,一直以来,所有不幸的事情都没有发生在她的身上。她首先拥有比绝大多数人都优渥的生活环境,其次又拥有很好的父母、很好的家庭……
至于谈恋爱的时候伤过的心,和林诗音此刻的心情比起来,恐怕连万分之一都不到。
多么……荒谬。
多么荒谬的一件事,这本书的故事实在是太有名,有名到只要出生在这个年代,多多少少都会有所耳闻,每次提到这话题,都有无数人有自己的想法要说。
有个很好笑的地方,男频的网络小说,也写李寻欢和林诗音。男频的同人小说通常很爱干的一件事,就是把原著主角身边的妹子给抢了……结果到了小李飞刀这里,这些男频写手居然都不约而同地要撮合李寻欢与林诗音。
他们认为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是龙啸云。
但秦蔻觉得不是,不管龙啸云到底有没有道德绑架,做出这个决定的,是李寻欢。
他是如此的自我感动着,反刍着这份新鲜而永恒的痛苦,陷入“爱情与友情二选一”的绝世大难题之中,但正如一点红所说,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他之所以陷入这么大一个麻烦之中,从最开始就是因为他!太!蠢!了!
你自己的未婚妻多温柔多漂亮,你自己看不见么?你把她介绍给一个血气方刚的汉子,同住在一个府邸之中,又能如此神奇地全然不提她未婚妻的身份,只说是表妹表妹。
你是觉得你未婚妻就真的一点魅力没有么?
二十大几岁的人了,还高中过探花,在京城做过官,连这点避嫌的意识都没有……古代的女孩子不方便在未过门的时候这样说,难道你也不方便?
做人做事如此可笑的一个人,也难怪在遇到这种两难道德困境的时候,能做出这么匪夷所思的决定了。
但这些都不是借口!
圣洁的、一心为人的圣父,可以献祭自己,但不能献祭别人,他凭什么慷他
人之慨,把她人做为一件礼物、一个药引送给龙啸云呢?他是真的不知道林诗音婚后不会快乐开心么?
放屁!他清楚得很,他自觉对不起林诗音,就把自己的全部家业都赔给林诗音了。
自我感动。
自我感动着强迫林诗音嫁给别人,又自我感动着把极其厚重的礼物直接塞给她,自己出关,全然不敢面对自己所造成的后果,到头来,江湖上人人都流传着小李飞刀这叫人惊奇的心肠,但林诗音呢?旁人会怎么看待林诗音呢?
武侠世界固然与真实的古代世界不同,对女子的桎梏没有那样深重。但即便是现代,出了什么事情,还是指责女方的多一些,更何况是一个背景在古代的武侠世界呢?
现代还有不少人在论坛里长篇大论的论证林诗音的错误呢,就是那种“李寻欢固然有错,但林诗音(balabala一千字)”的文章,真是狗屁不通。
林诗音在这件事之中最无辜的人,她自小被养成了一副温柔贞静的模样,遇到这样的事情时,完全无法想到真相,而李寻欢又从始至终拒绝与她沟通,她能做什么选择?她要么选择怒而离开李园、谁都不要,要么就是选择嫁给龙啸云呗,即便是一时的软弱让她不敢踏出生活了近二十年的家,难道这悲剧的命运就不是李寻欢一手推就的么?
这就好比一个山贼要杀一个武功不佳的人,这个武功不佳的人,因为各种原因软弱了,没能用百分百的力气去反抗,最后被这山贼给杀死。那么,导致苦主死亡的主因,到底是这个杀人的山贼,还是这位抵抗的不够坚决彻底、没能救得了自己的苦主呢?
林诗音太弱势了,而世间从来都是踩高捧低的人多,很残酷的事实就是,面对不公的事情,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去苛责事件中的弱者。
她承受的、将要承受的,都太残酷了。
秦蔻坐在露台上,露台上湿热的风吹过来,吹得她身上有点黏黏湿湿的不舒服,这种黏湿的不舒服感,与她作为一个局外人去看这个故事、这段经历的感觉是一样的。
好人,李寻欢是好人,但是他拿林诗音不当人看,林诗音个人的意志在他这里,什么都不是,是必须被强迫扭过来的东西。
她站起来,推开推拉门,回到
卧室,又反手合上了推拉门。
林诗音扑倒在床上,嚎啕大哭着,像是在发泄什么一样。
秦蔻轻轻地坐在了床边上,伸手去摸一摸她的背,她的背痛苦的抽搐着,声音忽然又压抑了下来,似乎并不想在秦蔻面前暴露出那样多不好的情绪——这种时刻,她居然也在考虑着她的想法。
秦蔻说:“我一直不告诉你……是因为我怕你承受不住。”
林诗音的头仍然埋在枕头上,痛苦地呜咽着,连一句话都说不出。
秦蔻又说:“如果你想哭,就好好的哭一场吧,不要憋在心里,谁遇到你这样的事情,都不会比你做的更好的。”
刹那之间,愤怒好像消散了。
随之而来的,是委屈,是极大的委屈,林诗音的鼻头酸涩得要命,眼泪一颗颗的落下,落也落不完,擦也擦不干净,秦蔻与她认识不过才几天而已……不过才几天而已……
但这个世界上,属于女子的心碎,却唯独只有女子才能了解。
她与王思雨也是如此的,她们明明不过是萍水相逢,但王思雨的难过、王思雨的痛苦,却在那天下午的咖啡厅中,也成了她的难过与痛苦。
在她所认得的所有人里,所有人里,她和秦蔻认识的时间最短,但秦蔻却是唯一一个……不伤害她的人。
而与她青梅竹马,在一起生活了十几年的表哥,却是伤害她至深的人。
林诗音忽然就忍不住了,抱住秦蔻大哭了起来,她一面哭,一面什么都顾不得了,胡乱地说着“让我多住一阵子吧,我会学着赚钱做事的,我不想回去……我现在好不想回去……”
秦蔻说:“好。”
林诗音又胡乱地哭道:“李寻欢、龙啸云,我恨他们,我好恨他们!我好像当着他们的面揭穿他们的无耻,我好想诅咒他们!他怎么可以这样?怎么可以这样?!”
秦蔻又说:“好。”
她说:“你等一等我,等我的异能能随心所欲的施展,一定让你出这口气,他们这么欺负你,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出这口恶气!好叫他们知道,你不是个可以随便捏圆搓扁的面团!”!
第131章 19【一更】
过于激荡的情绪变化极度耗费人的体力,林诗音的这一日,实在是大起大落,她哭了一阵子之后,便累得睡了过去,只是她的睡梦似乎也不是很安稳,时不时能听见一二声抽泣。
秦蔻在床头坐了一会儿。
月亮升起来,今晚的满月并不似李白诗中的白玉盘,或许因为快要下雨了,室外飘起了一阵对于这个地方来说难得一见的薄雾,雾霭遮盖了月亮,使得它瞧起来像是一个红黄的湿晕,铜钱那样大,像是在夜空这张信笺上洇开的眼泪。
被这样的月光照着,秦蔻觉得她自己的身上也湿湿黏黏,极不舒服。
坐了好一会儿,她起身,去卫生间里找了一块新的毛巾,用冷水将毛巾打湿拧干,然后走回来,轻轻地帮林诗音擦干了面上的泪痕,又顺便将冷湿的毛巾敷在她的眼睛上,防止她明天早上起来,眼睛肿得和桃子一样。
——当然,多半,她的眼睛还是会肿。
不过,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秦蔻起身,又悄悄咪咪地走到衣柜前头,翻出了件新的睡衣给自己换上——因为她现在身上穿的这一件,半个肩膀已经全被眼泪打湿了。
时间还早,将将十一点半,秦蔻睡不着,又不欲在卧室里弄出动静来,只好悄悄咪咪地下楼去,希望排解一下情绪。
楼下,等还亮着,侠客们的作息果然已经被现代的电灯电视电影给改造的很彻底了,也不知道他们回去之后,能不能适应夜晚黑漆漆的生活了。
楚留香、陆小凤、一点红在打扑克,花满楼陷在懒人沙发之中,接替楚留香的日常工作给大橘顺毛中——大橘胖墩墩一个,矜持地揣着两只仿佛套了白手套一样的爪爪,从上往下看,有点像是个进了烤箱的多汁烤鸡。
花满楼的手艺显然很是不错,大橘被撸的喵喵叫,明明是一只雄健汉子喵,硬生生被撸出了夹子音……就是雄壮的猫叫声再怎么捏起嗓子夹、也总让人一听就寒毛直竖。
秦蔻瞪着这样的大橘,总觉得自己好像从来都没完全认识过这种猫型外星生物。
花满楼微笑道:“啊,蔻蔻还没睡么?”
秦蔻说:“你们都没睡,我这个土著怎
么会睡。”
大橘:“喵~~呜~~”(夹子音)
秦蔻:“…………”
秦蔻再次寒毛直竖,又看花满楼那极富技巧性的按摩手法,忍不住说:“花花你好会给猫猫按摩。”
花满楼自信地笑道:“我是专业的。”
秦蔻迷惑不解:“啊?”
花满楼提醒她:“盲人按摩。”
花满楼:<( ̄︶ ̄)>
秦蔻:“…………”
陆小凤:“噗嗤……!”
陆小凤:“花满楼,你这讲笑话的水平真的不太高。”
花满楼微微一笑,并不理会陆小凤,只是问:“林姑娘没有一同下来么?”
秦蔻说:“啊……她睡了。”
说到林诗音,秦蔻的神色略有些不对劲。
主卧的隔音材料用的是很好的,林诗音的哭声自然无法传到楼下来,诸位侠客们当然是听不见的。
一点红对秦蔻的情绪变化再是熟悉敏感不过,头都没抬,只听声音,便只不对劲,他抬头瞧了她一眼,问:“怎么了,你不开心?”
有什么好不开心的呢?今天上午,她去见了自己的朋友,下午又在酒店里和他一起度过了快乐的时光,晚上又去X民坊逛了一圈儿,只上楼呆了一会儿,人怎么就不开心了呢?
方才他要上露台来,她也说不用了。
秦蔻摇摇头,说:“不是我,我没事。”
楚留香、陆小凤、一点红三人,是盘腿坐在蒲团之上,在地上打扑克的,秦蔻走过去,坐在沙发上,又扭了扭身子,干脆往沙发上一趟,拉过一个小抱枕枕在脑后,侧躺着伸手去抓一点红的头发玩儿。
一点红自然乖乖地被她拉住头发,动也不动一下。
秦蔻说:“小傅呢?”
楚留香道:“他出门丢垃圾去了,家中垃圾袋没了,便要他顺带着去买一点回来。”
——自从上回秦蔻把丢垃圾的“脏活”交给傅红雪之后,他就很自觉地承包了家里的家务活动,当然了,其实秦蔻家里是没什么家务的,所以他的危机感一直以来都很足,总是警惕而略带厌恶地盯着扫地机器人。
秦蔻说:“
哦,这样啊。”
她又说:“那要不要叫他带小吃回来,我想吃炸洋芋。”
一到了大半夜,这想吃碳水的心,真是完全停不下来——即便她今天傍晚已经吃了土豆片夹馍那种碳水了。
这就又要归结到秦蔻那少食多餐的胃口上了,下午吃面,当然也剩下了,傍晚吃土豆片夹馍,当然没吃完的也塞给红哥吃了,现下又想吃小吃,实在太正常不过。
其他人反应倒是平平,只有陆小凤起了兴趣,道:“既然如此,顺便托小傅买点梅干菜饼和烤冷面回来吧。”
秦蔻说:“好。”
她发微信给傅红雪。
关中悍匪coco:小雪,帮忙带点吃的呀!
关中悍匪coco:(可怜)(可怜)
因为把秦蔻设为特别关注了,所以傅红雪秒回。
雪雪喵(=OwO=):好,要什么。
关中悍匪coco:咱们小区后面那家黄山梅干菜饼、然后旁边那个卖炸洋芋的,要一碗辣的一碗糖醋的、对啦,还有后面那家卖甜品的,弄点玫瑰冰稀饭来喝一喝……
雪雪喵(=OwO=):好。
关中悍匪coco:那个……梅干菜饼,凉了就不好吃了(可怜)(可怜)
雪雪喵(=OwO=):没事,我用轻功。
关中悍匪coco:(づ ̄3 ̄)づ~?~
关中悍匪coco:爱你!
雪雪喵(=OwO=):1
秦蔻盯着这个1,总觉得傅红雪打出来的时候一定是面无表情、莫得感情的。
要傅红雪帮忙买东西,也不必担心他没钱。
说实话,傅红雪来的时候,那真是比楚留香还有陆小凤他们要寒碜多了。
楚留香再狼狈,身上随手一拿,也是帝王绿的玉扳指,陆小凤他们两个来的时候正好是在踏青中,身上的东西就更多了:玉冠、玉佩、玉骨扇——玉骨扇的绢面被水泡坏了,但扇骨的玉质是相当好的。
而傅红雪……他是没有任何用于享受的东西的,衣裳是粗布的、发带是纯黑的、身上最值钱的东西就是从白天羽身上所继承来的这把刀,除此之外,就是银票和一
点碎银子了。
银票等于废纸,碎银子加起来不到五两。
傅红雪把身上所有的银子都给秦蔻了,然后在知道互联网的使用方法之后,第一时间去查了银价。
——现代银价:每克在六块钱左右。
他盯着那行字,盯了很久,久到感觉自己都要石化了。
他之所以瞧见扫地机器人之后如临大敌,以古代人的身份开始思考现下的热门议题“机器人取代人类怎么办”,与这寒碜的银价也不无关系。
但是外婆就非常喜欢傅红雪了,第一次见面后,外婆就问秦蔻傅红雪有没有零花钱,秦蔻说他不要,外婆不听,强硬地塞了一张银行卡给傅红雪,里头是五万块的零花钱。
这……
傅红雪手足无措地要拒绝,但一个基本没有社交经验的年轻小伙子,怎么敌得过外婆呢?只听外婆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仗着自己年纪大,两下就把傅红雪给说得哑口无言,秦蔻又顺势连推带搡,这钱,自然也就收下了。
正因为收下了周寻芳女士的钱,又觉得无功不受禄,所以他虽然手上有了钱,却不似是陆小凤一样买这买那的花销,除却必要的消费之外,他的钱倒是都在手上,且他最爱干的,就是家中什么东西没了,他去买来补上,好像他觉得这才是这些钱应该有的用处。
秦蔻侧躺在沙发上,看着三个人打扑克,忽然意识到什么不对劲,说:“诶,你们自己去买的扑克么?”
她家其实是没有扑克的,五年之前,乐队解散时,秦蔻心灰意冷,把屋子里很多代表着四个人一起打打闹闹的东西都扔掉了,后来因为也没邀请过什么人来家里住,更没人来她家喝酒,扑克什么的就不必买了。
陆小凤道:“嗯,对啊。”
秦蔻问:“为什么不用手机来斗地主?”
陆小凤道:“我手机欢乐豆没了,又不想为这事儿花钱氪金。”
秦蔻:“所以……?”
陆小凤:“所以我借了花满楼的手机来玩。”
秦蔻更不明所以了:“花满楼的手机……怎么了么?”
陆小凤板着脸:“他的手机会读屏啊。”
就……玩斗地主,自己什么牌全念出来了,当时对
面的楚留香和一点红二人的目光就都凝结在他身上了。
花满楼:“噗……”
陆小凤:=。=
所以还是玩实体牌吧。
他还感叹:“这扑克的玩法倒是很多样,我要带几副回去,干脆就给西门吹雪吧,你们说,他要是和叶孤城在紫禁之巅上决战打扑克,那该多好,从博戏上分出胜负,也不至于你死我活了。”
他早看完了《陆小凤传奇之决战前后》,想了八十种法子,发誓要将叶孤城的阴谋摁死在摇篮里。
说实话,这位伟大先知熊耀华先生,写书似乎有一种独特的趣味,那就是他并不太在乎一些实在的东西,而更喜欢追求一种虚无缥缈的“感觉”,即便陆小凤与熊耀华在冥冥之中存在着一种极为玄妙的联系,但他们二人间的关系便像是朋友——朋友之间当然经常是心照不宣的,但偶尔,你也会发现自己的朋友身上有些你看不懂的陌生之处。
《决战前后》就是这样一本陌生的东西,陆小凤是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像是参悟一本极为玄妙的武功秘籍一样,面壁枯坐了一整日,也没明白——叶孤城你为什么要谋反啊?!!
为此,他还研读了几本写的十分精妙的同人小说,看了一部以决战紫禁之巅为蓝本而改编的电影。
谢天谢地!那电影之中的西门吹雪总算不是个马脸了,相反还十分英俊。
叶孤城也十分英俊,美中不足的是他陆小凤不仅改了名,叫龙龙九,还扎了一头以他的眼光来看着实有点前卫到有点难以接受的脏辫……脏辫……脏辫……
陆小凤:“…………”
这里面当然还有更加让人匪夷所思的情节:比如脏辫陆小凤居然任职大内,再比如皇帝听说二人要在他脑袋上决战之后高兴的立刻想出了买门票创收的好点子…………
这些都不算什么,最匪夷所思的是那个终于不是马脸的英俊西门吹雪,他的绝技之一是剑术、绝技之二是做老婆饼……
陆小凤:“…………”
他是开糕饼店的不代表他自己会动手做啊!!!
总之那个英俊西门吹雪在厨房里烧菜的场面真是给他留下了不小的震撼——当然,也挺可乐的。
但这片子到最后
都没能给陆小凤什么参考价值,因为这片子里的叶孤城和南王世子被融合成了一个人……宗室想当皇帝的故事。
陆小凤表示:我不管我不管!要叶孤城活着!不准死不准死!
今日这“紫禁之巅对决扑克比大小”的发言,就是他近来在思考如何阻止叶孤城时无意间说出的暴论。
秦蔻:“…………”
她想象了一下这个画面,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这时,一点红面无表情地丢下两张牌——对三。
陆小凤冷哼了一声,豪横地喊:“要不起!”
秦蔻:“…………”
古代侠客,就没有笨的,一点红身为杀手,从前时常隐藏在赌场之中,而陆小凤和楚留香就对赌戏更是擅长了,记牌什么的,不过是基本功而已。
但正所谓你有我有,大家有就等于大家都没有,所以这三位的斗地主大战,意外的变成了完全靠运气的一种活动。
而众所周知,陆小凤的运气好像一直都……不怎么样……
先前他去玩手游,之所以那么快就弃坑不玩,也是因为抽卡抽到太气急败坏。
……所以才会出现这种连对三都要不起的惨状啊。
而且他人菜瘾大,每一把牌都不好,但每一把都想抢地主。
这把他又是地主,一点红兴趣缺缺(秦蔻已经可以从他那万年不变的冰山脸中看出他的情绪了),步步紧逼,一点悬念都没有的出完了手上的牌。
陆小凤毫不气馁,战意盎然,悠闲笑道:“胜败乃兵家常事,少侠可要再次来过?”
一点红毫不留情:“不了,同你耍没意思。”
陆小凤:“…………”
陆小凤:“蔻蔻,你瞧瞧,你瞧瞧,他怎么说话的,你快管管他!”
秦蔻身子一扭,坐起来,依偎在一点红身边,偏袒谁那是很明显的。
陆小凤一笑,又问:“那蔻蔻来不来耍?”
秦蔻冷笑:“我才不跟你们这些会算牌的人耍,除非你让牌!”
陆小凤寸步不让:“……不让,我今天输好久了!”
秦蔻:“那我不来,你等傅红雪回来欺负老实人去吧。”
陆小凤眼前一亮:“在理!”
楚留香:“…………”
楚留香无奈叹气,摸了摸鼻子。
秦蔻大概是刚刚在楼上有点压抑了,因此此刻就格外地想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以冲淡心中的不忿,瞧见陆小凤还是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就笑他:“你现在这作息完全成现代人了,到时候回去没有电灯用,我看你得难受死。”
陆小凤摸摸自己的小胡子,头也不抬,对秦蔻说:“那不至于,我自有安排。”
秦蔻这下是真好奇了,问:“所以,你安排了什么?”
陆小凤神秘一笑,道:“太阳能充电板啦!”!
第132章 20【二更】
古代侠客们回家的时候会带什么伴手礼呢?
秦蔻不免有些好奇,就窝在沙发里,对陆小凤说:“可以啊你,太阳能电池板都考虑到了……我之前倒是有考虑过柴油发电机什么的,不过那还得带油,不持久呢。”
陆小凤说:“我一开始还考虑带发电车呢。”
秦蔻:“…………”
你想得倒是很美!
秦蔻:=。=
陆小凤摊了摊手,道:“所以没办法咯。”
太阳能发电板其实不大好用的,充半天也充不进去多少电,且非常受天气的影响,但是……这也是唯一一种可以在古代也可以随取随用的能源啊!
陆小凤表示:“赞美太阳能。”
果然,古代侠客们已经被养刁了,不能接受没有电的夜晚了!
不过同她的直觉相反,陆小凤倒是没想到带很多充电版台灯回去用,他其实想带的是空调扇。
——空调是不可能了,风扇没那么两块,空调扇正正好。
秦蔻好奇:“你不想带灯?”
陆小凤道:“带啊,带几l盏,不过倒是不必多带,也用不太着。”
秦蔻:“哦?”
陆小凤摊手,只道:“其实一个灯架子上架十六只蜡烛,架起两个灯架,用琉璃灯罩一罩,室内自然亮如白昼。”
而陆小凤是个有钱人——有钱人用的蜡烛,自然也是好蜡好油做的,不会有呛人的烟雾,照明也足,说实话,比起开上四五个小夜灯还要亮的,只是说同秦蔻家不能比罢了。
相比之下,冷气是真的重要啊……
是,他有钱,江湖有钱人的夏天当然也不至于苦熬着,冰碗有的吃,冰盆也可以放在屋子里消暑,但是冰盆哪里比得上空调呢?
前两天和秦蔻聊起来,秦蔻正好提了一嘴她在川蜀地工作的好朋友。
当然了,问题不在于川蜀地怎么样,问题是去年夏天蜀地缺电,她那朋友是在律所上班的,商业写字楼限电开不了空调,公司给弄了好几l盆大冰块放着消暑,秦蔻很是同情地说:“你看看、你看看,这样子还要上班,老板真不是人!”
以前觉得有冰盆是最大享受的陆小凤:“…………”
呜呼哀哉!他最舍不得现代的,一是蔻蔻,二就是冷气!冷气!冷气啊!
三就是游戏了……不过游戏还好,可以带掌机和游戏卡,有太阳能,大的事情做不了,给掌机充充电那是绰绰有余的。
他忍不住哀嚎:“阿蔻啊阿蔻,我能随时过来串门子么?你可别把我忘了,你要是一年半载的也不来接我玩,我真是要郁闷死了!”
秦蔻就忍不住笑了。
秦蔻说:“关于这个,我倒是从我曾外祖母那里找到了一些好东西。”
曾外祖母交友广阔,一生中与无数奇形怪状的外星生物产生过友谊,友谊可以是一期一会的,也可以是长期联络的,既是联络,就需要曾外祖母稳定的沟通两个世界。
这个沟通,可不是说能稳定的开启两个世界的通道来穿梭,而是说要能稳定的定位到自己的朋友之所在。
否则的话,朋友在M78星云,结果这时空通道开到了赛博坦星球,那……且不说能不能联系的上吧,假设能联系上,朋友光要过来,那都不知道要走几l光年的距离了,着实有点尴尬。
天才的曾外祖母找到了解决的办法,在她留下的遗物之中,其实有一些玻璃珠子,那样子看上去是很普通的,就是秦蔻小时候见过的,以前很风靡流行的玻璃弹珠玩具,不过细细去品读太婆笔记,就能发现其中奥妙。
简而言之,这玻璃珠子可以理解成一种定位器,可以帮助开启时空通道时,将将好定位到另一个时空之中佩戴者定位器的人身边,这定位自然也是双重维度,包括时间与空间。
简单解释来说:秦蔻上一次,拉着楚留香在练习开启时空通道,结果一个失误岔劈,把通道的时间提前了二十年,把林诗音给弄来了……但是假如楚留香现在佩戴上了玻璃弹珠,他再回去,秦蔻定位他时,就不会有时间上的偏差,比如说明明想见三十岁的楚留香结果找到了十岁的楚留香啥的……
这无疑是损害了一些可玩性的,但是时空悖论什么的……对秦蔻来说太危险也太闹不明白了,就这样吧,这样挺好的!
总之,现在还在摸索使用方法中。
陆小凤来精神了:“啊
,这样啊,那感情好啊!”
又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忽然吟道:“去年共倚秋千,今年独倚阑干。”①
秦蔻:“啊?”
陆小凤幽怨叹道:“从此我也同那宫闱怨妇诗中的女子一般,独倚阑干,只等着你想起我来了。”
秦蔻:“…………”
秦蔻:“噗嗤!”
陆小凤这个人,就是有这样一种神奇的魔力,只要坐在他身边,同他说上几l句话,只要他乐意同你做朋友,对你好一些,那么基本上所有的负面情绪,都会随着他的嬉笑怒骂而远去。
她此刻的心情终于变得好了许多,于是也很自信地挺起胸脯,孔雀开屏一样地说:“那是,从此以后你们就都得等着我临幸了哈哈哈哈哈哈!”
陆小凤:“…………”
花满楼:OWO
楚留香:“…………”
一点红:=。=
秦蔻:>W<~~~
不过其实事情也不是这样子的,花满楼因为要治眼睛,所以应当会在现代滞留一阵子,秦蔻现在基本已经展现出自己可以控制乱流的能力了,秦建国先生也就着手开始帮助花满楼跑身份的这个事情了——现下的思路也有,就是找村子去开介绍信证明是黑户嘛,当然,说来简单,其实其中可能会有许多各式各样的问题出现,总而言之,秦蔻不管,交给爸爸解决。
顺便还有一点红的户籍问题也拜托给爸爸了。
今天下午在酒店露台休息时,秦爸爸刚好打电话来,正好她和一点红又说开了,所以秦蔻就顺便也说了。
当时秦爸爸在视频对面的表情:(个_个)
秦蔻的表情:(个_个)
秦爸爸:“啊!红兄准备留下来啊!也是,古代杀手生活也不见得多美好哈,咱们现代就是好!哈哈哈哈!”
秦蔻:“…………”
秦蔻忍不住:“合着您还没发现呢?”
秦爸爸挠头:“发现什么?”
秦蔻:“……算了,没什么。”
秦爸爸:“到底是什么啊!你快说啊!”
秦蔻非常果断地掐断了电话。
所以得益于花满楼,
陆小凤大概率是可以多在现代赖一阵子的——不,其实也不算赖,应该说是可以频繁穿越,毕竟花满楼这边还要与父母沟通啊这啊那啊,现代还要去登记啊排队啊什么的,免不了是要两边跑的。
所以说玻璃弹珠定位器还挺重要的。
秦爸爸这周又出差去了,忙得很,下下周才能回来,她这边的事情只能先给村里打个电话,但是具体的还得等到十天之后抽出空来回村去。傅红雪这边她还没问过,秦蔻也不知道他到底是想和花白凤就这样一刀两断呢,还是要回去一趟解决他的事情……至于他要不要留下来,这当然要看他的意愿,这周她会去问问,毕竟这种事情,能一次解决就不要拖拖拉拉了。
而林诗音……
或许需要等她的情绪平复下来。
秦蔻一向的态度就是:要看对方自己的意愿。
就好比傅红雪,其实她很想让傅红雪留下来,但倘若人家不愿意,那她也不会硬要劝说,而理论上一点红也应该是这样,但她的私心太强烈,所以今天下午忍不住哭了出来,某种意义上哭也是有威逼利诱的成分在的。
林诗音今日心绪波动过大,说出了很多话,其中一些,非常明显是激愤时的口不择言,她无法判断她所说出的想留下来到底意愿强烈不强烈,等她平复下来之后,她们再谈一谈,要是她真想留下来,那就这一波都解决了。
但她现在并不确定林诗音的心绪到底什么时候能平复下来。
易地而处,如果是她,倘若她心爱的青梅竹马做出了这种事,恐怕也会登时崩溃,很久很久都走不出来吧。
但很多时候,事情并不会因为一个人的情绪不好而停下,也只希望林诗音早日恢复吧。
钥匙转动的声音响起,门吱呀一声被推开,傅红雪穿着黑T恤和短裤、运动鞋走了进来,手里提着大包小包的吃的,浑身都是热气腾腾的,鼻尖沁出一点汗水来,皮肤却显得愈发的苍白——他体质太特殊,居然晒不黑。
说到肤色这个问题,就不得不提一下陆小凤了。
夏天太热,陆小凤已经完全放弃治疗,整天穿着拖鞋四处溜达,他本来挺白的,这一个多月晒下来,皮肤已经变成了另一种颜色——好似泼了蜜一样的蜂蜜色。
某天秦蔻抱着抱枕趴在沙发上观察着这样的陆小凤,没头没脑地说:“你应该买一顶大草帽。”
蜂蜜色的陆小凤挑眉,问:“为什么?”
秦蔻噗嗤地笑了,说:“因为就很像我小时候看的一个绘本故事里的角色啊。”
那个绘本故事还是秦蔻二表哥小时候看过的,家里孩子多就这点好,各种绘本啊玩具啊,都能流传下去。
很漂亮的画风,淡淡的,颜色不是很浓烈,讲的是一个城里的老鼠小姑娘,去乡下的奶奶家过暑假,然后和带着草帽的老鼠表哥一起在海边捡贝壳,珍藏了好多漂亮贝壳的故事。
那个贝壳画的是真好看,像一颗颗精美的糖果,平心而论,故事很简单,但是小时候的秦蔻就翻了好多好多遍,经常看完一遍,就和外婆去要钱,想买一盒那种造型各异的巧克力来吃。
陆小凤就很像里面的戴草帽的老鼠表哥。
秦蔻当时笑而不语,陆小凤摸不着头脑,走开了。
花满楼倒是没晒黑,他其实蛮喜欢往外头跑的,但是因为每次出门都全副武装,遮阳帽墨镜口罩冰袖全部带齐,捂着就不会黑了。
楚留香刚来时因为在屋子里捂了好几l天所以变白了许多,现下已经重新变回古铜色健美水鬼……啊不,帅哥了,功劳是桃宝上买的美黑灯的,他还很珍惜地表示要把美黑灯带回去,当然啦,是用太阳能充电板来供电。
秦蔻表示疑惑:“啊?我以为海上的阳光是很充足的,需要美黑灯么?”
楚留香解释:“自然不是在家中用,家中在甲板上躺着就好了,只是我经常不在家啊。”
比如进了林子好多天晒不到太阳是很难受的。
秦蔻:“…………”
好、好叭。
她脑补了一下楚留香在甲板上摊开数十个太阳能充电板,然后自己也躺在中间的画面,总觉得是一条快乐的咸鱼在展示他的库存……
还、还挺可爱的>w<~~
至于红哥……红哥也一直没被晒黑,这恐怕与他白天出门并不算很多有关系,况且秦蔻其实一直对他的肤色着迷得很。
就是那种……啊,明明是很病态的惨白色,但是身体精壮、紧
实有力,那种反差真的好性感!
所以她还经常叮嘱一点红出门要涂防晒并且试图帮他涂……
揉揉胳膊!露出来的手臂也要涂!
一点红:“…………”
一点红不是特别喜欢防晒霜上身时的感觉,但是算了,她喜欢就好,反正这点难受对他来说也不值得一提。
扯远了。
她打了个哈欠,带着食物回来的傅红雪把东西放在餐吧吧台上,换掉鞋子,先钻进浴室冲凉去了,秦蔻和陆小凤这两个整天想着吃零嘴的人就窸窸窣窣地过来,在各个塑料袋之中翻着自己喜欢的东西。
傅红雪这老实人大概真的是用了轻功避开摄像头飞回来的——梅干菜饼还是脆的。
这一种梅干菜饼,不是那种圆圆胖胖,一小个一小个的小饼,而是擀得很薄的大饼,贴在烤炉的炉壁之上,烤得酥酥脆脆,饼很薄,脆的时候吃,那便是一口咬上去,酥脆麦香与被烘烤过的梅干菜、瘦肉的肉汁一起进嘴,但倘若放一会儿,饼就会变软、变韧,味道也会大打折扣了。
陆小凤于吃喝之上,也是个行家,这么浅显的道理怎会不懂呢?因而傅红雪甫一回来,他就蹭过去吃他的饼了。
秦蔻要的是烤冷面和炸洋芋——这东西叫法挺多,也有叫锅巴土豆的,反正属于普及全国、没有地域性可言的小吃,烤冷面也是一样的,这小吃虽然是从东北来的,但近几l年已经风靡全国,毕竟容易备料、坐起来也没什么难度。
冷面很有韧劲,外头裹了鸡蛋,里面裹了火腿肠和金针菇,鸡蛋松软,吸饱了汤汁,秦蔻爱吃酸的,特意告诉傅红雪要多加一点醋,于是整份烤冷面的醋味都很明显,又因为加了酱汁和糖,酸甜微咸,韧劲十足,热气腾腾。
冰稀饭也很不错——X市是没有这种传统小吃的,但是夏天出什么新奇甜品都不稀奇嘛,用糯米煮的稀饭放凉、玫瑰酱、红糖水、还有作为底料的碎冰,搅和搅和,这玩意是不能难喝的。
她胃口小,吃不了这零零碎碎的很多,就把大家都喊过来,几l个人围着餐吧,用小签子扎着裹着糖醋酱的锅巴土豆吃,秦蔻一边搅和面前的冰稀饭,一边忽然又忍不住叹了口气。
一点红瞧了她一眼。
陆小凤道:“你怎么了?今晚看着不是很高兴啊。”
秦蔻说:“啊,不是我,我没事。”
楚留香瞧了她一眼,叹了口气,已猜到了:“是林姑娘吧。”
林诗音的故事,在整套古龙文集之中,也是极为有名的一个故事,况且楚留香与陆小凤的时代都在小李飞刀的时代之后,他们对李寻欢身上的事情,多多少少都有一点了解。
平心而论,李寻欢这个人,懂得享受、为人风趣、待人也好,做朋友是非常不错的,但谁若生在了林诗音的那个位置上,那真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
秦蔻叹了口气,没说话。
楚留香温声劝秦蔻:“她迟早是要知道的。”
老天居然选择了这样一个巧合,让还没嫁给龙啸云、痛苦半生的林诗音来到了这里、遇到了秦蔻,那么于情于理,谁也不想把她蒙在鼓里的,她有了这个改变人生的机会,就一定要先过这前头痛彻心扉的一关,而之后如何选择,就要看这位林姑娘自己的决断了。
秦蔻说:“我明白,只是换位思考,倘若是我遇到了这样的事情,也不知道要伤心绝望多久,所以我只是在想着,大家都是朋友,我也总该想个法子,让她转移转移注意力,快点好起来才是。”!
第133章 21【一更】
情绪是个人的,旁人绝不能共享。
就像是此刻,林诗音仍处于极度的痛苦之中,但共情能力再强烈的人,也无法去切身体会到她万分之一的难过。秦蔻在楼上陪了她很久,心情阴郁,但是下楼一趟,和大家一起聊聊天、吃吃东西,也就没事了。
非常残酷,但发生在谁身上就是发生在谁身上,旁人无法代替、无法感受。
身为朋友,能做的就是,给她一点能让她振作起来的东西、转移一下注意力,好叫她能快一点好起来。
秦蔻舀起一勺冰稀饭,放入口中。
玫瑰酱的滋味在口中化开,他们家的刨冰机用的很细,因此打出的刨冰咬下去咯吱咯吱,沙沙的,糯米冰冰凉凉的浸泡在里面,咬一口,软而黏,又带着重瓣玫瑰的浓郁甜味。
秦蔻眯眼。
一点红就坐在她身边,瞧着她像大橘一样的眯起眼咂摸,忍不住伸出手要摸摸她的头发,结果另一边的楚留香瞧着她,也想起了大橘,瞬间手痒,也伸出手想摸她的头毛。
一点红:“…………”
楚留香:“…………”
一点红缩回了手。
楚留香:“…………”
楚留香毫不客气地揉揉人型快乐大猫的头毛。
秦蔻说想找个法子帮林诗音排忧解难,一点红对这种莫名其妙的感情纠葛最是熟悉,当然了,通常情况下,能被他听到的感情纠葛都不是小打小闹了,而已已经发展成不死不休、买|凶|杀|人了。
但林诗音会找杀手杀死李寻欢么?
一点红一眼就瞧出她性子温和,平时估计连只蚂蚁都不会踩死,因为感情之事动手杀人,她是万万做不出来的。况且,在小李飞刀的时代,他自己就是暗器之王,哪个杀手能杀得了他?
不实用的建议,没有必要被提出来,因而一点红抿着薄唇,只垂头喝了一口冰稀饭(秦蔻喝不了,他又惨变垃圾桶),并不愿意参与这话题。
楚留香叹道:“解铃还须系铃人,她心情郁郁,便是由李寻欢而起,然而他们一人,实在已不适合纠缠在一起了。”
不错,就算李寻欢幡然悔悟,诚心认
错,但发生的事情已经发生了,所谓破镜重圆,不过是个谎言,破掉的镜子永远都是碎的、毁坏的关系永远无法修复,再多纠缠,再多爱恨,其实也不会让局中人好过半分。
况且,即使李寻欢回心转意,他们也根本不可能再一起了呀,表兄妹近亲结婚的后果,这两天秦蔻已经状似无意的科普给她了,当时林诗音大受震动,但或许是因为不觉得她会和李寻欢有什么结果,所以她只是苦笑几声,没说什么。
原书之中,倒是有写过龙小云怨恨自己为什么不是李寻欢和林诗音的孩子,这样他就不用承受这么多的痛苦……
但秦蔻想说,孩子,你如果真的是李寻欢和林诗音的孩子,那估计根本没脑子去思考痛不痛苦这种事——要么早夭要么是个智障啊亲!
秦蔻恨恨道:“李寻欢,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楚留香叹了一口气,道:“老实说,先前我瞧了那本书,还忍不住代入了我自己想了想……”
秦蔻危险地眯起了眼睛,很是警惕地盯着楚留香,问:“所以你想到了什么?”
楚留香:“我想到了胡铁花为了苏蓉蓉形销骨立,然后求我把义妹嫁给他……”
秦蔻:“…………”
秦蔻忍不住说:“我觉得胡铁花看起来很没心肝的样子,不至于害相思病。”
楚留香道:“哈哈哈没有啦,他其实是会被窝里偷偷抹眼泪的类型。不过他要是真喜欢蓉蓉,肯定要自己去勾引蓉蓉的,跑来找我有什么用?难不成我们江湖人士还学那一套酸腐至极的‘长兄如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一套?”
陆小凤插嘴道:“对啊,我们江湖人士一般的操作都是看对眼了之后家里不同意就直接私奔的。”
秦蔻:“…………”
还、还真是!
秦蔻摆了摆手,说:“算啦,懒得分析着两个王八蛋,解铃还须系铃人是没错,不过这事儿还是看她自己定吧,她要是觉得骂一顿那两个人能解气,自然也没问题。”
陆小凤嗷呜一口,吃了小半个饼,热热烫烫,酥脆掉渣,一面吃,他一面评价:“这东西倒是好弄,在我们那嘎达也能整。”
秦蔻已经很习惯他看了什么视频就学什么人说话
这劲儿了。
她说:“是咯,烤炉也有、炭火也有、做饼用的面粉、猪油、梅干菜瘦肉啥的,想来在江南也很好找,你只需要找一个会烤饼的厨子啦!”
陆小凤:“没关系,薅一下花满楼家的厨子就行,花满楼!可以么!”
花满楼一面摸猫,一面微笑道:“你只要给他多赚一点外快,就没什么不行的。”
陆小凤哧了一声,没理会他,又道:“说来,傅红雪不是有经验么?”
秦蔻:“啊?你在说什么?”
陆小凤:“你瞧啊,小傅不也是瞧见了那《边城浪子》之后,痛苦得不行,现下也慢慢恢复了,他当时是天天做什么来着?”
……这人话题也切换得太迅速了。
秦蔻想了想,说:“好像是天天被你抓着一起打游戏。”
陆小凤:“对哦。”
他陷入了沉思之中,道:“那这样吧,从明天开始,我也天天带着林姑娘一起打游戏!”
秦蔻:“…………”
楚留香:“噗嗤!”
一点红:=。=
花满楼:盲人按摩中勿
楚留香转移话题:“不如多出去走走吧。”
他微笑道:“多瞧一瞧、多看一看,我以前伤心难过时,瞧见海天一色,便只觉得自己的心绪也不觉平静下来,天地之间有如此一方美景、这一方美景又如此巧的收于我的眼底,人生既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恐怕也不能两次瞧见同一方天地,既然如此,何苦辜负美景?”
陆小凤不满意:“游戏里也有风景可以看啊,你看那塞X达,风景如画……算了,蔻蔻哇,你上一次不是说想一起出去玩么,去附近的秦岭山中什么的。”
秦蔻托腮:“唔……说的也是,一起去看看山水,一定也很不错,诗音之前还和我说呢,她自幼其实就不曾离开过她住的那座城,这一年来,心情消沉、龙啸云又总来烦她,所以她就愈加深居小楼之内,不肯出来了。”
楚留香叹道:“那她一定没有见过大海。”
广阔的、碧蓝的大海,万里金波,海风是湿咸咸的,被海风吹的时候,人其实不会感觉很清爽,但那种感觉并不赖、最起码,楚留香很喜欢。
秦蔻的眼睛忽然亮起来,道:“啊!那不如一起去海边吧!阿楚哥虽然住在海上,但你肯定没见过水族馆!”
楚留香眨了眨眼,唇边溢出温柔的微笑来,适时问道:“水族馆是什么?”
秦蔻:“是很漂亮的地方!”
楚留香又伸手揉了揉她柔软而蓬松的长头发,道:“好呀。”
秦蔻叹气道:“只可惜没办法带你们坐飞机、做高铁了。”
这是只有能拿到证件的人未来才能享有的东西了。
陆小凤奇道:“那我们怎么去海边?这里可是内陆,离海边可远着呢……打车去么?”
——陆小凤对城际之间的交通极其不了解,现在叫他说除了飞机高铁之外的出行手段,他居然只能想到打车,不过也算不错啦,没说做公交。
秦蔻很是嫌弃地看了他一眼,说:“我问你,我的工作是什么?”
陆小凤:“额……livehouse老板?”
秦蔻点点头,道:“对啊!”
陆小凤:“…………”
陆小凤:“……所以呢?”
秦蔻道:“所以我知道怎么租大巴和司机呀!”
这两件事之间看似是没有任何联系的,但实则不然。
秦蔻接触过很多巡演的乐队,这些乐队有一部分会选择更加高效的交通工具,但是还有很大一部分都是自己租大巴,然后一路开、一路演的,大家一起坐在大巴上吵吵闹闹、闲聊闲聊、吃点零食、然后走过几十个城市。
她和乐队聊天的时候偶尔会说到这种工作内容,况且五年前她大学还没毕业、还在自己做乐队的时候,他们也巡演过,当然,没去南方,就在北方的几个城市演了,当时就是她去联系的大巴。
大巴又不要证件~
酒店那也没什么问题,找别墅式的民宿嘛,提前定好就是。
当然,这坐一天车的,累是还蛮累的,没办法,这就是没有证件所必须要承受的代价。
听她解释完之后,陆小凤显然性质很高:“很好、很好,寄情于山水之间,寄情于大巴车之上……想来坐在车顶上,瞧着驰过的路……”
秦蔻吓得一个激灵,赶紧打断他:
“不可以坐在车顶!”
陆小凤:“切!”
秦蔻:(个_个)
陆小凤:“知道了知道了!不坐车顶、不坐车顶!”
陆小凤:(ˉ▽ ̄~)
秦蔻:“哼,这还差不多。”
秦蔻:“红哥觉得这个主意怎么样!”
一点红:“嗯。”
秦蔻:“好的,小雪和花花都是不会拒绝我的,所以就不必问了。”
一点红:“…………”
一点红提醒她:“……我也没拒绝过你。”
秦蔻趾高气昂地哼了一声,没说话。
一点红:“?”
这个话题到此结束。
当然了,这计划是为林诗音定的,若是林诗音自己不同意,那就没有什么法子了,秦蔻与她说到底也只认识三天……断然做不到像小时候的陆小凤一样,强行拖着花满楼出去玩的,这是需要时间所带来的心照不宣的。
吃完东西,仔仔细细地刷过牙,洗洗睡了。
林诗音在梦中还在抽泣,秦蔻睡得不太好。
早上迷迷糊糊醒来时,林诗音早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两只眼睛自然还是肿得跟桃儿一般,面色苍白、嘴唇无一点血色,坐在窗前,怔怔地盯着那个iPad看,不知道在想什么。
秦蔻动了一下,林诗音一惊,抬头道:“阿蔻……你醒了……”
秦蔻有气无力地点点头。
林诗音似乎很是不安,盯着手里的iPad,说:“抱歉,阿蔻,你的平板电脑,我……”
秦蔻摆摆手,说:“没事啦,反正也用了两年多了,刚好出了最新款,去买个新的来就是了。”
林诗音勉强笑了笑,低低道:“我又……我又承了你的情。”
秦蔻说:“这不算什么的。”
秦蔻沉默了一会儿,问:“你……你还要接着往下看么?”
只这么一会儿的时间,她似乎就又陷入了自己的情绪之中,整个人怔怔的、木木的,听见秦蔻的话之后,她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眼泪嗒叭一声落在了自己的手背上,抽泣地几乎说不出话来。
秦蔻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林诗音黯然道:“不看了罢,已没什么好看的了,十年之后,我同龙啸云是怎么样一对怨偶……我实在已没胆气去看了。”
眼见着她又要落下泪来,秦蔻赶紧转移话题道:“你中午想吃什么?不如我们去吃酸菜鱼吧,我家附近有家我很喜欢的酸菜鱼哦,他们家可牛气了,都不带接待四人以上的。”
林诗音的眼泪“嗒叭”一声落下来。
秦蔻叹气道:“所有的错误都不是你的,我不想说什么莫要用别人的错误来伤害自己这种根本没有用的话,但……我只是觉得,他实在配不上你,也配不上你这颗真心。”
林诗音枯坐半晌,自嘲一笑:“我只没想到,十年青梅竹马,他竟这样对我。”
秦蔻道:“所以你总该明白,提前知道真相,总比如书里一般被逼着嫁了人,过了十年的怨偶生活,又生下了一个那样的儿子……要好得多。”
林诗音道:“我明白……我明白的……”
一人又沉默了。
半晌,她才道:“其实今早起来,我又忍不住想哭,又怕打扰到你歇息,便去了露台。”
秦蔻问:“然后呢?”
林诗音道:“我背对着门,站在这一十八层的高塔之上,瞧着地下,只恨不得登时跳下去,好一了百了,只又想到,即便要死,又怎能死在这里?为你惹上这么大的麻烦,我林诗音……我林诗音不是江湖女侠,却也知道恩将仇报是万万不能的。”
秦蔻一听这个,登时脊背上浮出一片冷汗,忍不住要叫起来:“你……你……”
林诗音知道这话令她很是害怕,于是立刻便继续说道:“你放心……这、这不过是一时冲动罢了,这两年我也察觉到了表……李寻欢要把我推给龙啸云,只是不知其原因罢了,如今知道了,总算不是死得不明不白。”
秦蔻叹气:“你比我想的更坚强。”
林诗音勉强笑了一下,道:“是花公子。”
秦蔻:“嗯?”
林诗音道:“今早上露台,正巧碰上了花公子上来侍弄花草。”
秦蔻笑了,说:“是了,花满楼在宽慰人上,的确很有心得。”
林诗音沉默了许久,才道:“我来了三天,都不知道,他……他的眼睛竟然是看不见的。”
他太乐天了。
每天微笑着同陆小凤打打闹闹,对新事物如此的感兴趣,背着包东走走、西看看,像是对自己目前的生活完全满意、完全满足一样,林诗音其实很羡慕他,羡慕他能这么幸福……
但,清早在露台,他微笑着告诉她,他其实是看不见的,他其实自七岁起,就已经瞎了。
林诗音就愣住了。!
第134章 22【二更】
花满楼无疑非常懂得如何去安慰一个人的。
想要安慰一个惨兮兮的人,拿出比她更惨的人和事或许是一种不错的办法。
这么说起来好像有点不道德,但人非完人,这世界上真正的圣人没几个,要求他人在道德上毫无瑕疵的人,往往不会用那么严格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而林诗音也理所当然的愣住了。
之前……她是不知道这件事的。
花满楼的武功很高、五感很敏锐,而这三日以来,林诗音由于性格上的腼腆,并没有过多的与同来自古代的侠客们交流,不过都是点头之交而已,仅仅几面,她……瞧不出花满楼的眼睛有问题。
其一是因为他的行走坐卧一如常人,且出门的时候多带着墨镜。
其二也是因为……他那种……对生活的热爱、热忱。
即便是林诗音还未曾遇到这变故、与李寻欢还琴瑟和谐时,她也自认为绝没有这样乐天的态度,她总是很忧愁,她不喜欢表哥在江湖上的事情,他一出门,她就担惊受怕,又总是忍不住想:倘若表哥不是个这样的习武奇才,会不会……她就不必这么担心他了?
但她也知道,表哥不会改变,他是生□□自由的人,而她只想守着一方天地过小日子,仅此而已。所以,她才会把王怜花王前辈所留下的那本《怜花宝鉴》给藏起来,因为她已实在不想让这本书再为李园带来什么动荡。
站在现在的位子去想以前,她总是觉得,那个时候的自己是最幸福快乐的,但当一盆冷水骤然从她的头顶上浇下的时候,林诗音才惊觉,其实自己……从未真正的对她的生活满足过。
即便是以前,她也是忧愁的。
或许,她与李寻欢,从来就不适合在一起。
而花满楼……花满楼……
她怔怔地瞧着对面的这位公子。
他瞧起来的确一点儿也不像是一个翩翩佳公子,他没有复杂华美的玉冠、也没有衣袂飘飘的华服,他身上穿着一件在这个时代很普通的白色棉质T恤,上头印着个绿色的……唔,植物面具小人?穿着宽松的大短裤和不是很讲究的拖鞋,左手拿着水壶,右手拿着个老农手中常有的大
蒲扇,怎么看都与翩翩公子这四个字没有关系。
但是他的风骨、他的态度、他温和的言语与谈吐,却不能不令林诗音去敬佩。
她心想:他是特意来把这件事告诉我的么?
这一刻,林诗音的内心忽然涌上了一股近乎愧疚的心情,复杂极了,一面,她只觉得自己何德何能,要让花满楼以自揭伤疤的方式来温柔的宽慰她;另一面,她又不可遏制地想:难道她的苦难,比之双目失明,还要更痛苦么?
她禁不住羞愧起来,喃喃道:“花公子,我……我或许不该如此消沉,想着要……一了百了。”
花满楼轻轻叹道:“一了百了当然是不可以的,不过……”
他对着林诗音眨了眨眼睛,又笑道:“不过也不必对自己太苛刻了,碰到这种事情,消沉一段时日又怎么样呢?说来我近日还听了一些新电影,里头的姑娘们碰上了恋爱上的糟心事,你猜她们都是怎么做的?”
林诗音……林诗音不明所以。
就连“电影”她都还没看过,她怎么可能知道电影里的姑娘们,在遇到她这种情况的时候会做什么呢?
花满楼煞有介事地伸出一根手指,煞有介事地说:“吃零食、大哭、躺在卧室里除了看剧之外什么都不做!”
林诗音:“…………”
花满楼笑道:“所以你要是不知道该选什么零食,花某人也愿意代劳一二。”
林诗音噗嗤一声笑了。
聊过这一场,她的心情自然变得好了一点,花满楼又问她去不去小区门口的早餐店吃东西,林诗音有些犹豫,又不知为何,有点害怕一个人呆着是心情又会低落下去,于是便答应下来。
到了楼下,才发现一起去吃饭的人还不少。
秦蔻——自然是没有秦蔻的,她还在睡觉,昨晚……林诗音总觉得自己吵到她了,于心很是不安。
楚留香、陆小凤、一点红、傅红雪……剩下的人居然都齐了!
林诗音:不安.jpg
陆小凤爽朗地笑道:“林姑娘也来了?很好,咱们一起出去吃早饭,就不带阿蔻,等她醒来气死她。”
林诗音:“…………”
花满楼:“……你这话最好
别被阿蔻听到。”
楚留香:抹汗.jpg
一点红:=。=
傅红雪:冷漠.jpg
其实秦蔻是基本没什么吃早饭的习惯的,因为她自由散漫太久了,每天起床起码都是十点后的事情了,这个时间一点红都直接会问她吃什么午饭了。
总之,一起去了小区外面的早餐一条街。
鸡蛋灌饼、凉皮肉夹馍、花干鸡蛋夹馍、肉丸胡辣汤、(非常不正宗的)肠粉、臊子面、揪面片、扯面、葱油饼、油条豆腐脑、油茶麻花、甑糕……等等等等。
总之,除却夹在其中的一二家店之外,地域特征还是很明显的。
秦蔻大早上是不出门的,林诗音这几日跟着她一起行动——况且古代本来就是两餐制,李园倒是也没固定是三餐,她也很是习惯不吃早饭,故而这几日没有觉得早上有饿得不舒服,自然也没有下楼,见过这吵吵嚷嚷的民生百态了。
吆喝声是有的,但这吆喝声却大都不是叫卖自家吃食的声音,而多是“肥瘦两个!汆丸子汤两碗!”之类的店小二(?)报菜名声,这些店小二们……额,声音洪亮、气沉丹田,只听着声音,都知道是膀大腰圆、块头绝不可能小。
再来,便是从街两边的肉夹馍店里传来的哐哐哐的把面饼砸在案板上的声音、碗筷相击的声音、人们唏哩呼噜吃东西的声音、还有那些高声的谈笑与小声的聊天,高声谈笑的人多瞧上去已经中年、而年轻人要矜持许多,不过在这样吵闹的环境里,似乎不提高音量,很难让自己的同伴听清楚自己在说什么吧……
熙熙攘攘、吵吵闹闹、香风辣雨、富有勃勃生机。
当然啦,林诗音对这些美食是闹不明白的,像是葱油饼之类的东西倒是很好明白,还有甑糕,因为是推在小车上卖的,里头放了个大平底锅一样的东西,清楚明白,就是糯米上盖着厚厚枣泥、并一些果干之类的东西。
其余的就不是很好懂了,好在陆小凤对这条街上的东西很熟悉,知道什么好吃什么不好吃,直直走进家凉皮店来。
凉皮……阿蔻也曾说过,似乎是整个S省都喜欢吃的一种小吃,这几日出门时,也瞧见路边有不少凉皮店,只是未曾进去过。
然后一进
去……更闹不明白了。
原来“凉皮”不是一种东西,而是一个品类……
什么米皮、面皮、烙面皮、黑擀面皮(这玩意她在烧烤里见过!)、白擀面皮、酿皮……
林诗音放弃治疗,只好请陆小凤代为点餐。
这种小事,陆小凤自然欣然答应,噼里啪啦地点了麻辣肝酿皮和小米稀饭,自己也原样点了,顺带着搞个肉夹馍吃。
而去买其他东西的人也陆续回来,大家坐一桌吃东西。
楚留香的口味总让人感觉很是稳重,带了份油茶麻花回来吃,麻花原本是脆而硬的,在油茶里泡的吸满了汤汁,胖大了一些,中心却还保留了一点硬脆的口感……这种糊糊的东西,感觉同羊肉泡馍在吃法上有相似之理。
一点红是个甜食胃口,大清早的去买黄米凉糕和外头裹了一层白芝麻的炸麻园,用小签子挑起来放到口中,他带着黑色的鸭舌帽,帽檐压得很低,看不清眼神,但林诗音觉得这样冷漠的一个人,口味居然是这样子,实在很新奇……
花满楼的口味就显得清淡多了,一屉牛肉灌汤包子,而傅红雪就显得没什么自己的想法了,他只是随便买了碗粥,好不好吃看起来并不重要。
酿皮很快就上,一只瓷碗上套着塑料袋,显然是为了减轻洗碗的压力,碗中码着一碗宽宽的、薄薄的,略带微黄的透明酿皮,上头浇了一层麻辣猪肝,猪肝切得碎碎的,早被辣的汤汁给卤成了暗红色,看不出原本的颜色,又配了些多孔的面筋块……红油浸透了这做法复杂的凉皮,油润润、辣丝丝的。
好吃!
——林诗音的本质是个重口味人,吃得清淡不过是因为李园的吃食就是那样,又因为顾忌女孩子的身份,不好吃些味儿太大的东西,来了现代之后,才知道什么叫爽快。
她被辣得双颊发红,陆小凤一眼瞧见,顺便叫了瓶每家店中都有的饮料凉峰,玻璃瓶,冒着小泡泡,说是橙味,其实林诗音觉得这橙味不算很真,只能说是甜的、冒泡的。
但是喝起来还是蛮爽快的……就是没什么解辣的效果。
大家一面吃东西,一面闲聊,于是林诗音就也知道了昨夜大家聊了半夜,只为能叫她放松心情,花满楼便顺势邀请她一起出游,去
瞧瞧大海。
身边有友人如此,还有什么不满意呢?
林诗音自然心绪大动,忍不住鼻头一酸,差点落下泪来,又被花满楼温言安慰了一会儿,才恢复过来,点点头,算是答应了这个出游计划。
很好。
众人吃完早点,便又结伴上楼,林诗音本就心情不佳,这一个早上,与人交流的似乎更多了些,当下便觉得有些累了,便上楼去休息一阵子。
而人的情绪……一般不是平的。
一阵子高兴起来、激荡起来,觉得自己什么难题都能闯过去,一阵子又只觉得低落悲伤至极,整个人都无力得要命……这都很是正常,因而她回了屋子,坐在椅子上呆了一会儿,便又沮丧伤心了起来,秦蔻这时起来,便瞧见的是这样的她。
但林诗音显然是个坚强的人。
一个人会消沉,不代表她不坚强,一个陷入了极端痛苦之中的人,还能不沉溺于痛苦,带着一种自救的心,就已经足够了。
其实关键就在于……还是要远离那个让她很不舒服的环境,当环境之中所有人都告诉你就这样吧、嫁给龙啸云也挺好的、当龙夫人也挺好的、你都生了孩子了,把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也挺好的……这,说句实话,一个普通人想要对抗环境是很难的,当所有人都这么说的时候,她自己当然也就会给自己这么洗脑,告诉自己这样挺好的。
但同样的,假如来到一个好的环境,遇到一些好的人,心绪自然又有所不同了。
这样一想,她能一脚踏入秦蔻的时间漩涡,那真是有够幸运的。
秦蔻松了一口气,说:“既然如此,我今天就去联系大巴公司,时间上也不用太紧,后天出发吧,后天出发!”
林诗音定定地瞧着她,眼中似是有水光闪过,轻轻地点了点头。
***
计划既然已经定下来了,那就赶紧动起来吧,想要舒舒服服地旅一回游,那准备工作可不少。
首先是地点。
大家只是说好一同去看海,却没说好是去看哪里的海。
南海是万万不行的,因为太远——毕竟没法子坐飞机,这么远的距离开大巴过去,那真是……累都累死了,更不要说现在是夏天,谁夏天去
那么南的地方玩呀!海南岛的三十六度和X市的三十六度可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那就只好去东海那边咯——去号称“东北小巴黎(?)”的连市,还是去胶东半岛的岛城好呢?
秦蔻想了想,觉得还是岛城好。
连市的广场数不胜数、连市的胜利地下广场堪比迷宫、连市的海也漂亮,但问题是……连市的海滩,都是石头,那什么金石滩……真的是……能赤着脚走上去的人一定练过什么十八太保的横练功夫、有铁脚掌,穿着鞋都免不了进小石子,疼得人龇牙咧嘴。
想看海,那还是去岛城吧,岛城的沙子很细腻,踩上去很舒服。正巧,现下暑假已经收尾,旅游旺季已经结束,不必担心在滨海浴场里下饺子,倒是也很不错。
定了地点,分派任务。
秦蔻和一点红去租车和请司机,楚留香在网上多多看房、攻略随便看看就行。
陆小凤、花满楼带着林诗音和傅红雪去买零食。
对了!零食是必须的,大家坐在大巴上,第一天从X市出发到达胶东,早上出发,傍晚才能到,这么久的时间,不得整点?陆小凤最懂吃喝玩乐,这事情他来弄最好,至于带着林诗音和傅红雪,纯属是为了给他们两个找点事情做。
第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第二天,还有别的事情要做,比如说要去买行李箱,几个现代人结伴出游,一般是不会涉及到这问题的,但古代侠客们却不一样。
陆小凤对万向轮很是感兴趣,决定这行李箱要带回去给朱停看看,朱停一定会喜欢——当然,他和那个死胖子绝交很久了,只能通过老板娘来给,还得不停地强调他这是送给老板娘的,和死胖子朱停没有任何关系!
顺便再去买几件漂亮衣服——要拍照的呀,在海边,那可不得整点白色长裙和大草帽什么的?
至于泳衣,秦蔻没带林诗音去买,她觉得对方会被惊吓到,决定等到去了海滩再买——这玩意,当目光所及的所有人都是这幅打扮的时候,心理压力自然会小很多。
晚上,大家开始忙忙碌碌地收拾自己的东西进箱子里,四五个行李箱摆在地上,可把大橘给乐坏了。
——这个是我的大纸箱!这个也是!这个也是!
大橘:~o(=∩ω∩=)m
壮汉喵狂喜.gif!
第135章 23【一更】
第二天除了买衣服、买行李箱之外,秦蔻还顺带着买了个新的iPad,以及去给林诗音薅了个旧手机加手机卡,旧手机来自于秦蔻那神秘莫测、一人有好几副面孔的真·二表哥。
花生瓜子什么的自然是带了一些的、旅途必备的方便面火腿肠以及昨天晚上买的吐司面包也整整齐齐地放在塑料袋里。再来就是在点心店里买了些桃酥、绿豆糕、山楂锅盔、鲜花饼一类的东西——这是陆小凤特地体贴一点红买的。
其他就是薯片薯条爆米花牛肉干饼干一类的东西了——这时候就别吃味道太大的东西了,车里面不好散味。
七个人,一整天的路程,矿泉水自然是带一箱,七七八八的饮料也要准备一些的,顺便陆小凤还弄了两个车载小冰箱,放在最后一排靠窗位置的座位下面卡住,一个里头冰镇着矿泉水和饮料,另一个里头空出一半的位置,塞着这夏日里头的各色水果——西瓜、菠萝、葡萄和李子。
电的话倒是不用担心,大巴是秦蔻去租的,她这个人倒也不说是很奢侈浪费,但是穷家富路嘛,好不容易一起出门旅行,当然是怎么舒服怎么来啦,所以租的是蛮贵的车型,每一个位置上都带充电口的。
位置也很宽敞——不过对于阿楚哥这样腿特别长的人,估计怎么坐都不宽敞吧,好在,最后一排的中间是留给他的。
当然啦,旅行之中也有很多只有土著现代人才注意的到的细节。
比如说,秦蔻建议大家最好穿休闲长裤,第一个呢是穿着舒服,方便在座位上扭来扭去,第二个呢,皮质的座椅,坐得久了,皮肤和座椅上的皮子贴着很不舒服,穿长裤就好很多啦。
然后是拖鞋,她特地买了七双新拖鞋扔在大巴上,至于眼罩啊脖套啊这种出行必备的增添舒适度的小物件,她也买了新的装起来。
当然,最后不能忘记的是大橘,带着航空箱和大橘一起出门玩!
大橘不是真猫,作为一只一传传四代的祖传大橘,它平时看着很憨,但其实很是聪明敏捷,并不乱跑,真要碰上什么坏人……额,总觉的是坏人应该担心一下自己。
而且它其实…和貔貅差不多,总之就是比普通的喵星人省事多了
……除了呼噜震天响这一点。
大清早六点,大家就推拉着大包小包,统统穿着休闲的家居服出发了,大巴已经停在小区门口了,把行李箱都码在车厢下面专门放行李的地方,吃的喝的玩的用的,都用塑料袋装好,放头顶的小型物品架上。
放东西的时候,秦蔻突发奇想,问陆小凤:“说起来,塑料袋真的很方便呢,不知道这东西拿回古代去,能不能卖出高价格。”
价格当然与稀有程度挂钩啦,这种透明的、薄如蝉翼、且完全密封不会漏水的料子,天底下没有一个地方能产出,那这少量的塑料袋会被用来做什么呢?
和现代一样的用途是绝不可能的,现代人用塑料袋装东西是因为便宜、轻巧易得……对古代人来说可不是这样。
陆小凤显然对这个问题也很感兴趣,他想了想,又伸手去捻了捻,道:“唔……或许会被拿来做衣服料子,这看上去就像是一种极清透的料子嘛。”
秦蔻吐槽:“不至于吧,这一看就是个袋子啊。”
陆小凤煞有介事的说:“可不还有保鲜膜么?专门拿来做披帛?毕竟又轻又薄,还很容易坏掉……越容易坏,岂不是说明能日常穿着这东西的人十指不沾阳春水,实在尊贵得很么?”
花满楼悠然笑道:“或许会叫什么‘月光纱’‘含玉帛’之类的呢……怎么样,换个名字再听,是不是很不一样?”
秦蔻感叹:“……果然,商业的包装很重要哇。”
花满楼不愧是江南巨富花家出来的公子……
花满楼又笑道:“但保鲜膜这物什,要做成披帛,却也没法随风飘动,没有那缥缈高远之意,反倒不美。倒不如扎成纱花带头上,想来别有一番意趣。”
陆小凤道:“不错不错,说不准这宫里的娘娘会先戴起来呢。”
秦蔻忍不住发散了一下那个画面,总觉得很玄幻……
秦蔻又说:“那塑料袋拿来做什么好呢……”
陆小凤:“诶!那个!丐帮的长老,他们不是最讲究几袋几袋嘛,拿塑料袋做身份的象征,这不就很合适!”
秦蔻开始杠:“可是塑料袋很容易破啊!”
陆小凤满不在乎地摆摆手:“反正他们本来也喜欢穿的
破破烂烂的。”
陆小凤又饶有兴趣地问一点红:“红兄觉得呢?”
一点红本来是双手插兜走在后头的,忽然被que了一下,挑了一下眉,非常平淡地说:“拿来刑讯啊。”
陆小凤:“…………”
秦蔻:“…………”
陆小凤:OWO
秦蔻:OWO
秦蔻尖叫:“怎么回事啊!!!”
一点红道:“若是单纯的江湖仇杀,自然是用不到的,但江湖中人的仇恨,有些往往并非是一刀一剑就能解决得了的。”
这就好比加官贴咯,谁都知道这就是不想让人死的好过一些,为了瞧人死前的恐惧才弄出来的法子。
他这样的事情见得多了,倘若“塑料”这一种材料真的流传到江湖上,绝对有人会拿来罩在人头上,好叫人慢慢窒息而死……唔,这玩意儿保护的好,还能多次使用,一个塑料袋传二代或许都没问题,实用倒也蛮实用的。
秦蔻:“…………”
陆小凤:“…………”
陆小凤叹服:“果然是专业的。”
一点红:“…………”
一点红瞧了一眼秦蔻,立刻木着一张脸澄清:“我只是见过许多残忍之人,我自己没兴趣。”
陆小凤乖巧:“好的好的,知道了呢。”
一点红:“…………”
秦蔻轻轻地笑了起来,用手指甲在一点红的胳膊上掐了一下,留下一个红红的小月牙,一点红伸手,似是漫不经心地抚上那个小月牙,唇角忍不住泄出一点笑意来。
都拾掇好了,顺便吃个早饭再走。
吃一碗肉丸胡辣汤,要二两锅贴,热乎乎、带着有点呛人的胡椒香和油辣子香,一碗下肚,垫垫肚子,舒舒服服地上路。
吃早饭的时候,秦蔻一直和一点红形影不离的。
……结果一上了车,她就立刻丢下了一点红,跑去和林诗音一同坐了。
一点红:“…………”
他叹了口气,认命地坐在她的前一排。
陆小凤的固定搭档是花满楼,且花满楼本来也不必占据靠窗的位置,这样倒是正好。
顺带一说,今
天花满楼穿的就是前两天林诗音瞧见的那一件白T恤,也就是胸前印着带着植物面具的小人的那一件。
花满楼告诉林诗音,这衣裳是陆小凤替他挑的,上头这小人据说是一种叫做呀哈的植物精灵,喜欢藏在各种犄角旮旯里,等着玩家去发现。
陆小凤:“人家不叫呀哈,叫呀哈哈!”
秦蔻:“人家不叫呀哈哈,人家叫克洛格!”
总之,就是陆小凤喜欢的游戏塞X达之中的奇异生物啦,陆小凤自己喜欢穿死宅痛衫,还很热衷于把自己的好朋友也改造成死宅。
楚留香——毫无疑问的最后一排最中间,与他为伍的是一左一右两个车载小冰箱,倒数第二排放的是大橘的航空箱,不过大橘似乎很不满意被关在航空箱里,一上车就开始凄厉地叫。
秦蔻觉得如果不把它放出来可能它真的会叫七八个小时……它又不是普通小猫咪!当然有那个体力!
所以只好把它放出来。
一放出来,它就非常自动且优雅灵动地跳到了楚留香的腿上,盘城了一个猫猫瑞士卷,然后……开始呼呼大睡!
呼噜声好大!
秦蔻:“…………”
秦蔻恨恨地说:“早知道就把她送到外婆家了。”
但其实这是不行的,外婆听说他们准备包车去海边玩一圈,还特地提醒她要记得带大橘去玩,大橘好久都没出去过了。
秦蔻:ε=(-ο-*)))唉
那能怎么办呢,毕竟是祖传大橘……
花满楼说:“我试试!”
然后接过大橘,慢慢按摩起来,这家伙的呼噜声居然还真的小了一些。
秦蔻:=口=!!!
盲人按摩这么厉害得么!!!
花满楼:<( ̄︶ ̄)>
自吵吵嚷嚷地各自归位,司机师傅上了车,车门关闭、空调开启,车子启动,旅途开始。
因为秦蔻建议林诗音坐靠窗的位置,所以林诗音此刻正盯着窗外。
感觉……很新奇。
这里的交通工具,带轮子的交通工具,自然要比她所熟悉的时代要舒服的多得多。
其实要说大小,这大巴虽大
,但坐在座位上之后,手脚也不像是在宽敞的马车里那样能舒展得开……但,其实坐在马车上,舒不舒展的根本就不重要,因为太颠簸了。
对,颠簸。
这几日,林诗音也看过几眼古装电视剧,正巧就看见了坐马车的画面,里头的公子小姐,在疾驰的马车里居然还能丝毫不颠簸、稳如泰山……那根本就不可能的。
其一是路,古代的路哪里有那么宽阔平整呢?即便是官道,那也是尘土飞扬、坑坑洼洼,遇到下雨天,更是泥泞不堪,其二,即便是在宽敞平整的路上,马车行驶起来,那摇晃起来也相当不得了,倘若武功高或许还没什么,像林诗音这样的,每次坐着马车,只要时间稍微一长,腰酸背痛是绝对免不了的,假如再稍微赶一下路,那真是……虽说比用双脚走着要舒服多了,但直到来到这里,坐过小轿车和大巴车,她才知道,到底什么叫又快又稳,从前李园中的那些名驹、那些大马车,简直连泥都不如!
——要说林诗音难道真的连一点走出去看一看的欲望都没有么?那不见得,只不过出行太不方便、又太难受、路上又不安全,她也就歇了这个心思了。
而这样的大巴车——这样带着充足食物、冷气宜人、座椅舒服的旅行,她又怎么能不喜欢呢?
于是她立刻就同秦蔻这样感叹着,秦蔻扬起了笑脸,对她说:“这才哪里到哪里啊,坐大巴去旅行都是最次的选择啦,只是没证件,做不了高铁,那才叫又快、又稳呢!”
高铁,这名字听起来不像是一种可以乘坐的交通工具,倒像是一种会被用来锻剑的稀有材料……类似于寒铁什么的。
所以即便秦蔻这么说了,林诗音也不觉得有什么,她没见过高铁、对这东西根本就没有概念,自然不会有什么期待和失望可言咯,现下的这大巴车令她相当新奇满意。
当然,其实令她特别新鲜的,也不是单单只是这大巴车,而是……而是……她有了一群自己的朋友们,如今大家正结伴而行,要去远方旅行。
朋友,的确是两个……会让人心头一热的字眼。
那种被李寻欢背叛和抛弃的难过与无力,像是一层底色,自她得知真相的那一天起,就一直萦绕着她,时不时便化作一阵刺骨的寒风,冻的她浑身都
冷。
但这层底色之上,她又努力地让自己开心着,努力地去感受着……这种从未有过的热忱与闲适。
花满楼去最后一排的冰箱里拿东西去了,然后就是轻车熟路地每人分发一份的时间,林诗音和秦蔻坐在第二排,所以是最后发到的,秦蔻还吐槽呢:“刚上车就要开始吃吃吃环节吗?”
花满楼失笑道:“是谁昨晚说要吃菠萝,指使陆小凤大半夜跑出去买的呀?”
秦蔻忸怩:“嘤!”
花满楼又递了一小盒给林诗音——想来陆小凤和花满楼也对这次的旅行充满期待,他们两个昨天去买水果,居然还记得买了七个一模一样的小保鲜盒和一包塑料小叉子。
一整个菠萝,昨晚买了之后,当场叫小贩削皮切块,又平均分了七份,放在小塑料保鲜盒里,一直在冰箱里冰着,现下拿出来吃,刚刚正好。
这种“买了东西平均分成几份一人一份分享着吃”的感觉,也让林诗音觉得很新奇。
菠萝,热带水果。
——以前林诗音没见过。
她掀开盖子,用叉子叉了一块这种金黄色、多汁且纤维明显的水果,酸甜的、奇异的果香,吃多了之后舌头还会觉得有点火辣辣的疼,这不禁让林诗音想到某些江湖志怪故事中某些有着异香、吃下之后却有剧毒的果实……
噗……
她忍不住微微笑了起来,忽然想到:其实旅途在这一刻就开始了呀,其实即便没有到达目的地,她也已经……很幸福了呀。!
第136章 24【二更】
要坐时间很久的长途大巴,秦蔻事先准备好了晕车药,上车没多久时,就很自觉地吞服了两颗,还顺带着问问别人要不要。
陆小凤:“晕车药是什么?”
秦蔻:“车上很颠簸啊,如果晕车的话会头昏脑涨,还有可能会吐……吃了药就没事了。”
陆小凤大惊:“颠簸?这有在颠簸么?”
林诗音也大惊:“我觉得很平稳呀。”
秦蔻:“…………”
fine。
所以古代的马车到底有多颠簸啊?还真有点好奇了。
古代侠客们看来都不怎么需要晕车药。
上车之后,坐在靠过道位置的花满楼先是分发了一会儿菠萝,然后又是秦蔻吃完之后嘴巴很闲不住,又凑到最后排的车载小冰箱处,在里面翻来翻去。
楚留香失笑道:“我看这路途还未过半,东西就要吃完了。”
秦蔻振振有词:“那买了就是要吃嘛……要不要吃李子。”
车上自然是不好洗东西的,因而水果都提前处理好了,此刻从冰箱里拿出的李子外皮上还沾着一点水,小小的一个个,冰冰凉、青脆的外皮处,透出一点蜜蜜的黄色来。
李子,乃是原产于中国的古老水果之一,诸位古代侠客,甚至连从前住在山野之中的傅红雪都知道的——傅红雪大概是在山中见过、吃过野生的李子,秦蔻分发给他两个青青脆脆的小果儿的时候,他只感觉牙都瞬间酸倒了。
这……
他有点迟疑地看看手中像是没熟、且很硬的果实,抬起头来,沉默地盯着秦蔻看。
秦蔻说:“放心,超甜啦。”
说着,自己先吃了一口。
傅红雪眼睛里写的都是不信任。
这……其实不能怪他不信任,实在是因为秦蔻有前科。
某一天,秦蔻吃了个橘子。
那天,傍晚,大家正排排坐在客厅,看电视消遣一翻。本来,陆小凤建议继续随即找一个倒霉蛋,看一看以这个倒霉蛋为主角的古龙剧,结果选来选去,谁也不同意自己当这倒霉蛋,无法,那就只好看点别的了。
于是
点开一部名叫《四大名捕》的电影。
那电影也是武侠电影,拍的意外的还可以,陆小凤还狠狠的感叹了一番其中那位无情大师姐清冷冷的美貌。
秦蔻:“…………”
欲言又止。
因为欲言又止所以顺手拿起个橘子剥一剥,塞了一牙在嘴里,面不改色地递给了身边的花满楼。
花满楼很天然地吃了一牙,动作微微一顿,又立刻若无其事地递给了身边的陆小凤。
陆小凤沉浸在无情大师姐那清丽绝伦的美貌之中,没注意到花满楼的异样,毫无知觉地接过来,吃一牙,然后瞬间感觉全身都皱缩起来了。
傅红雪这个时候洗澡出来了,擦着半湿不干的头发,坐在了陆小凤身边。
陆小凤若无其事地把手里剩下的橘子塞给他,傅红雪这老实人低低地道了声谢,塞了一牙到嘴里,然后……似乎石化掉了。
半晌,他缓缓转过头,盯着陆小凤。
陆小凤甩锅:“是花满楼递给我的!我没吃直接给你了!”
花满楼轻车熟路、忍着笑继续甩:“诶,蔻蔻,这不是你给小傅的么?”
秦蔻大怒:“明明是大家一路互相伤害!干嘛啊都怪我。”
陆小凤:“啊哈哈哈哈哈哈啊哈哈……啊,无情大师姐~”
傅红雪:“…………”
因此有着前科的秦蔻并不太被傅红雪信任,秦蔻再三保证真的是甜的之后,他这才咬了一口。
……确实是甜的,而且很甜。
李子是一种有着馥郁芬芳的水果,果肉蜜黄,汁水充溢,但皮又是酸的,带着一点涩意,与果肉的芬芳搭在一起,味道和口感都很和谐。
就是汁水会流下来。
但也没关系,出门旅游,自然东西带的都非常齐全,清洁湿巾什么的当然必不可少。
吃过李子,秦蔻心满意足地回到座位上,旁边的林诗音正凑在窗户前看外头,这样长时间的、瞧见外头的风景飞速后退的感觉,似乎也令她感到十分新奇。
这是自然的,头前说过,饶是京城,也不可能条条路上铺地砖,饶是官道,那也是晴天黄土飞扬、雨天泥泞非常的,马车行驶其中,若没重要的事还
是莫要掀开帘子的好……
况且马车的速度实在是慢。
而在现代的这几天,林诗音虽然坐过秦蔻的车,但是时常碰上堵车,行车如蜗牛爬行……观感上来说,与这个真就没办法比较。
秦蔻瞧着她这幅新奇的模样,又十分好为人师地教她怎么使用手机的录像功能和拍照功能,林诗音果然很是喜欢,拿出手机拍个不停,秦蔻心想,可惜现在不是春天,没有大片的油菜花田可以看。
然后她就发现,比起拍窗外,林诗音似乎更喜欢拍大巴里面,喜欢拍大家各自干着自己的事情,偶尔说笑一番的普通日常。
陆小凤又呼朋引伴,说是要再酣战一番,手上拿出扑克牌。
好像在最后一排和倒数第二排的话,是有一个很别扭的空间可以打扑克的。
楚留香闲着也是闲着,无可无不可地答应了,一点红似乎真觉得和陆小凤打扑克蛮没有挑战性的,无情拒绝,傅红雪闭目养神、又好似已经进入了入定状态,秦蔻……秦蔻吃了晕车药,已经开始迷迷糊糊、双眼发直了……
陆小凤:“林姑娘、林姑娘,你来不来?”
博戏么……?
林诗音倒是会打双陆棋。
她有点迟疑地说:“这扑克,我……”
陆小凤:“没事,我教你,简单得很。”
秦蔻一边打哈欠一边鼓动她去玩:“去吧去吧!”
林诗音就过去了。
然后秦蔻就顺势坐在了里面的位置,把一点红拉过来坐外侧。
一点红唇角扬起了一点浅淡的笑意,顺势坐在了她的旁边,秦蔻打了个哈欠,伸手抱住了她的红哥的一条胳膊。
秦蔻:(づ ̄︶ ̄)づ
他穿着普通且宽松的黑色棉质T恤,这衣服买来的时候,还不算很柔软,这两个月来,因一点红爱干净,且又是夏天,基本上衣服穿一天回来就会洗,棉T恤洗得多了,呈现出一种旧质的柔软,带着洗衣液和他身上特有的清洁香气,秦蔻依偎在他怀里,嗅了嗅,小小声说:“红哥身上好香哦……”
秦蔻:o(*////▽////*)q
当然啦,大家同处一个不大的密闭空间之内,她的声音再小,难道
能瞒得过耳聪目明的侠客们么?楚留香忍不住勾起唇角,却没有揶揄、也没有做声,而是温声道:“炸。”
林诗音紧跟着说:“炸。”
陆小凤:“…………”
陆小凤板着脸:“你们两个是不是针对我?”
林诗音茫然且天然地说:“啊……可是我只剩这四张牌了呀。”
地主·陆小凤:“…………”
地主·陆小凤:“……我这运气到底怎么回事,要不要去找个庙拜一拜。”
坐在前面带着耳机听歌的花满楼:“噗嗤!”
陆小凤挑眉:“你不是带着耳机么?怎么还能听见我说话?”
花满楼一本正经道:“我没有听见你说话,我只是想到高兴的事情。”
陆小凤:“…………”
陆小凤吐槽:“你这话说的……”
就很冷幽默。
那种“你睡着了么?”“睡着了!”的冷幽默。
花满楼笑而不语。
前头缩在座椅里的小情侣呢……此刻还依偎在一起,秦蔻吃了晕车药,困得很,哈欠打起来是一个接着一个,枕在一点红肩头,眯着眼睛。
顺便捏捏他胳膊上的肉。
用两根手指圈住他小臂内侧的一点肉,然后再用另一只手的手指戳一戳圈在手指里的肉。
Emmmmm……一点都不软啊。
一点红:“?”
一点红:“这是何意?”
秦蔻:“是我小时候玩的一个游戏。”
一点红:“什么?”
秦蔻把自己的手臂伸出来,用另一只手的两根手指圈住小臂内侧的肉,鼓起来一个小包包,然后鼓动一点红:“快,用手指来戳一下嘛~”
一点红:“…………”
他伸出自己惨白而修长的手指,轻轻戳了一下。
秦蔻说:“是不是超级软!软绵绵的很好戳。”
一点红:“…………”
还真是!
秦蔻:“就是这个样子,所以你的胳膊不太好戳。”
硬邦邦的。
但是他的皮肤却有着类似皮肤划痕症——也就是人工荨麻疹
一样的体质,只轻轻地挠过,就会留下很明显的痕迹呢。
硬邦邦的红公主?
秦蔻被自己逗笑了。
总而言之,就是一个非常无聊且不知所谓的奇怪小游戏。
但……或许这就是生活吧。
不是每一步都是有意义的,也不是每一句话都是需要下文的,精彩的只是少数时候,大部分的时间,都填充着这样大量的无意义的细节,但一点红感觉很愉快,秦蔻也感觉很愉快。
她的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似乎已经要睡着了,一点红侧过头,忍不住瞧着她的睡颜。
然后她忽然又睁开眼睛。
一点红不明所以:“怎么了?”
秦蔻:“啊……拿我的包、拿我的包!”
一点红站起来,帮她拿包。
她从里面翻出了一个眼罩和……U型枕,挂在脖子上,全副武装,一歪头,枕在她的U型枕上……睡着了。
——男人的肩膀,怎么可能会有专门为旅途设计来休息的U型枕舒服啊!再性感的男人肩膀也是硬邦邦啊,华而不实,华而不实!
而且她这个里面用的填充材料和她家征服了无数人的懒人沙发里的填充材料是一样的!
被女朋友嫌弃了的一点红:“…………”
他盯着秦蔻看了三分钟,只可惜秦蔻还顺便把眼罩死死地悍在了脸上,丝毫不为所动,完全不肯贴贴,半晌,他无声地叹了口气,瞧见她似乎缩涩了一下,便自包里拿出了她特别准备的薄外套,盖在了她身上,然后自己也开始闭目养神了起来。
秦蔻再醒来的时候,只感觉自己进了某小凤牌青蛙窝一样,听取哇声一片。
秦蔻:“…………”
怎么回事?
她扯下眼罩,揉揉眼睛,却发现面前仍是漆黑一片,耳边是那种很典型的、进了隧道之后会有的呼啸声音。
原来是因为看到了隧道。
古代侠客们对现代已经相当熟悉,尤其是陆小凤,各种网络梗、表情包,用的那叫一个炉火纯青,他整齐的小胡子和长头发还总是被一些gay误认为是同伴……当然,自从后来他开始穿着各种联名款痛衫出门之后,这个问题就消失了。
不过,再像现代城市里的人,他们的常识结构也是极为不平衡的。
在网上搜一搜出游,搜出来的多是坐飞机、高铁动车的中转方案等东西,陆小凤因着没有证件,且先前他们想回去,是不能离秦蔻太远的,后来注意力又被极其丰富的网络虚拟世界所吸引,因而就没有继续查找。
因此,他其实并不知晓,原来此时此刻的人们,是如何“遇山开路,遇水架桥”的。
延绵不绝的青山,远近不同,浓淡也不同,此刻不过刚刚早上九点过,在山中,还有淡淡的薄雾,使得层峦叠嶂的山川似是一副水墨画一般,这样的美景,陆小凤自然见过许多次,却从未有一次是这样见的。
延绵不绝的青山,似是也已被他甩在身后。
而在山中穿行的车辆——
出发之前,他所想的,也不过是更好一些的盘山路,却不想竟是这个样子的!
路是直接从山腹中通过的!
原来千年之后的人们,已经可以凿开山腹,开辟出这样一条条的道路来,若有路如此,那么那难于上青天的蜀道,是否也不必冒着生命危险去走了呢?
陆小凤当即便掏出手机,想要瞧一瞧从关中到蜀地需要多久(虽然他们这一次并不需要经过蜀地),瞧见高铁四个小时——也就是两个时辰的时候,陆小凤久违地感到了震动。
哎呀!现代真是……时不时的,会在各种方面给人来那么一下子。
林诗音受到的震动显然比陆小凤更大。
就……在山腹之中开路这种事,听起来像是某种奇异的神话故事,像是那通往山腹桃花源的那条“初极狭才通人”的路……当然啦,其实现代的很多东西,讲给古人(她已经不自觉地把自己那个时代的人叫做古人了)听,恐怕都会被认为是仙界吧……
比如:拿着就可以显出画面,中间有小人泰然自若说话做事的仙画宝镜,再比如可以无牲畜拉着就可以自如行动的宝车——这听起来像是话本小说里,那西周伯邑考送给商纣王的三件宝物之一。
林诗音:掏出“仙画宝镜”拍一拍外头黑黢黢的“桃花源路”。
他们打了一起扑克之后,陆小凤终于觉得没意思,收了牌,拿出手机,开始在自己擅长的领
域享受享受,先是玩了一会儿音游,林诗音目瞪口呆地瞧着他那差点把手机屏幕搓出火来的手速,然后收了手机,又拿出他的掌机,消遣一会儿,顺带着教一教林诗音这极为杀时间的好消遣。
秦蔻大大地伸了个懒腰,一点红在她扭动身体的那一刻就已经睁眼了,侧头瞧着她,问:“喝水么?”
秦蔻有气无力地点了点头。
楚留香就坐在车载小冰箱旁边,这句话自然也清清楚楚地听到了,根本不必多说什么,伸手就抛出一瓶冰过的矿泉水,一点红头也没回、看也不必看,信手一抓,便稳稳地接住了那瓶水,拧开瓶盖递给秦蔻。
秦蔻咕嘟咕嘟喝了一口。
九点多,时间还早。
那一头,花满楼闭着眼睛,带着U型枕,似是已经睡着了——旅途之中,其实多多少少都会有些摇晃,这摇晃的频率的确很容易叫人困倦。
他的怀里是上车就开始昏迷,已经昏迷了一路的祖传大橘。
还好还好,大橘现在睡得很安稳,没打呼。
陆小凤在嗑瓜子,他和林诗音坐了一排,顺便指导指导林诗音怎么打掌机。秦蔻原本还以为林诗音会需要晕车药,但现在看来……似乎所有经过古代马车摧残的人,坐上现代的大巴之后,都是精神百倍的,完全没出现她会出现的问题。
傅红雪仍然在入定打坐之中,只可惜大巴上没办法让他盘腿而坐,五心朝天。
楚留香在看书——时不时便能听见他翻书的声音。
中午,停靠服务区,活动活动筋骨。
这时候,自带泡面的好处就出来了——服务区的菜……贵倒不算什么问题,问题在于很不好吃,秦蔻倒是听说过江苏一带有很多豪华服务区——还带恐龙乐园啥的,不过她没见过。
于是大家就借了地方,打了开水,坐在一起吃了桶装泡面,顺便从车里拿了西瓜下来,分而食之。
下午,大家倒是都聚在了车的后部,有一搭没一搭的聊起了天。司机师傅莫名奇妙听了半路,恍然大悟——昂!这群年轻人,是在沉浸式角色扮演武侠小说里的人啊……虽然怪怪的,但是现在能碰上一群武侠小说粉丝实在是不容易啊。
然后在过收费站排队的时候加入了话题之中,热情的告诉大家他是金庸粉!!
第137章 25【一更】
古龙人遇上金庸粉,那可真是画风之相当不同。
更可怕的是,这位年约四十来岁的中年金庸粉,显然在这小小的大巴车上,产生了一种“他乡遇故知”的情绪,对这个奇妙的喜欢搞武侠过家家的年轻人组合颇有好感。
只听师傅乐呵呵地说:“你们玩的这个,我知道!我知道!那个豆豉app里头就有个小组,叫‘假装在江湖’嘛,我也玩的哈哈哈哈哈。”
大家就都快活地笑了起来。
然后司机师傅也有一搭没一搭地加入进了这个闲聊之中,顺带聊起了招式,只说那降龙十八掌中的“亢龙有悔”、“飞龙在天”,等等等等,又因为他认为这群新潮(时尚是个轮回)的年轻人在玩江湖角色扮演,就顺带着问他们的绝招都有啥。
绝招……这……
陆小凤倒是好说,他有灵犀一指。
但问题是,“灵犀一指”其实不是一门武功的名字,只是因为他的指力、反应、技巧都已化至臻境,这才能做到无论什么武器过来,他的手指一夹,都能夹住,江湖中人为了表示尊敬,才给他的功夫起了这样一个诨名……某种程度来说,灵犀一指的意思就是“百分百空手接白刃”……
花满楼的绝招……唔,花满楼倒是和陆小凤请教过他这“百分百空手接白刃”的绝技。
那楚留香呢……?
轻功天下第一,认穴打穴的功夫是第一流的,再然后……你要说有什么招式堪比“飞龙在天”,这么一板一眼、霸气外露的招式名,还……真是没有。
说起来胡铁花的“蝴蝶穿花七十二式”里真的有七十二个名字么?楚留香莫名开始注意到了自己之前从未注意过的问题,思考了一下之后得出结论——胡铁花即使会起名,也只会起“劈”、“溜”、“踢”这种极其简单粗暴的招式,让他起七十二个富有意境的成语名儿L,不如直接杀了他比较爽快。
他略一思量,笑道:“我倒是知道一门奇异的武功,只是没见到过,不过我倒是见过死在这门功夫之下的人,面带微笑,竟似是死在美梦之中一样。”
司机师傅说:“是什么?是什么?鸳鸯蝴蝶梦?情意绵绵刀?眉来眼去剑?”
楚留香摸摸鼻子,非常认真地道:“叫‘男人见不得’。”
司机师傅:“…………”
秦蔻:“…………”
其实他说的完全都是实话,这“男人见不得”,便是那盘踞于大沙漠之中的女魔头石观音所自创的一门武功。
楚留香其实还未曾见过那石观音的真面目,但是来到这里之后,便通过古龙原著晓得,这石观音乃是个难得的美人,她这“男人见不得”便是一种身姿极其优美、叫人见之心动、心绪不定、甚至能令人的筋脉逆流的武功,他们一开始来大漠时,曾碰上了一伙儿L不知名的敌人,死在个木屋里头,便个个都死状痴缠。
所以说,这名字虽然粗俗,却比任何名字都贴切。
秦蔻:“…………”
她感觉楚留香大概没有在开玩笑。
但是……这怎么说呢,楚留香与熊耀华之间大概真的有种隐秘的联系,这种联系就应当是这种异常一本正经冷幽默的能力……正常人真的听不得这个、听不得这个。
不过说到这个问题。
她又开始发散思维了。
红哥……那时没有绝招的,他的剑招是完全没有欣赏价值,有的只是实用价值,因此起名这种明显为了装X的行为,他当然是完全懒得去做的。
傅红雪当然也是一样……不过,他自己虽然不会给自己的刀法起名儿L,但电视剧编剧不会这么想啊,电视剧编剧已经替他想好了一个非常酷炫的名字了——
灭绝十字刀,哈哈哈哈哈,灭绝十字刀。
现在想起来还觉得爆好笑的程度。
不过还是不说出来调戏傅红雪了,他在看了那个他甚至认了马空群做义父的诡异电视剧之后连着好几天都面如菜色。
这一头,一个混入敌军大本营的金庸粉还在毫无知觉地与古龙人们(假装没有障碍)的交流着,碰上了喜欢的话题,司机师傅兴致很高,还用着自己并不高明的粤语,高歌一曲《铁血丹心》,最后又吟诗一首“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作为结束。
古龙人们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但还是非常捧场的鼓了掌,做起了快活的氛围组。
捧场的古龙人主要指陆小
凤、楚留香、花满楼与林诗音。
怎么说呢,金古梁温,这四个字乍一看没什么,但放在现在的粉圈里,这大概属于狭路相逢的对家,估计要为了争什么一番二番的,打个你死我活。
但是误入敌军大本营的司机师傅显然很是愉快,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在干嘛,也完全没意识到到底是谁在捧自己的场子。
不过就算放在现如今戾气非常重的网络之上,其实这两家的粉也是撕扯不起来的,毕竟大家现在都挺糊的……
扯远了。
两位冷酷红红仍然保持着一贯的不参与、不拒绝、不负责(?)的态度。
怎么感觉莫名有点冷酷渣男的那味儿L了。
秦蔻:>w<~~
一点红:“?”
一点红不明所以,低声道:“怎么了?”
秦蔻:(づ ̄︶ ̄)づ
秦蔻:(づ ̄3 ̄)づ~啾咪~
在红哥侧脸上蹭一下~
秦蔻:o(*////▽////*)q
一点红怔了一下,唇角又忍不住悄悄翘起来,伸出一只手,把他的蔻蔻搂入怀中,结果刚刚还主动投怀送抱还送上香吻的女朋友十分不满地挣脱了他,很是严肃地说:“啊呀,这座位和座位之间的这个槽硌的人很不舒服的嘛,红哥真是好粘人!”
陆小凤:“噗嗤……!”
他特别缺德地笑了起来。
一点红:“…………”
他伸手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颇为无奈,不肯理会她了。
***
下午,又找了个服务区修整了片刻。
秦蔻已经腰酸背痛到很累了,下车之后,大大地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然后发现其他的人都是一副没事儿L人的样子——就连看似柔弱的林诗音,也一如往常,丝毫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啊……对,林诗音只是武功不太好,并不是不会武功。
全场唯一一个不会武功的普通人,秦蔻陷入了沉思之中。
然后陆小凤又在服务区买了个西瓜,给大家分了,顺带着给司机师傅切了块大的。不过这瓜不够甜,也不够冰,只能说聊胜于无吧。
最
后休息了一阵子,又上车,接着走,在把冰箱里剩着的葡萄、李子还有桂花绿豆棒冰吃完之后,秦蔻又昏昏沉沉、迷迷糊糊地睡了一会儿L,恍惚之间听见陆小凤在攒人一起在手机上打麻将……
再次醒来的时候,目的地已经到了。
这趟旅行,自早上六点钟出发,足足走了一整天,这一天夕阳西下的时候,才堪堪到达目的地,要是坐飞机,虽然提前去机场什么的还挺费时间的,但最起码不需要在车子里窝十个小时以上呀!
但,这都是现代人的臭毛病,古代侠客们完全认为这是一场出行非常高效、非常舒服的旅途。
大巴车直接开到了秦蔻定好的民宿海景别墅,这是位于海边的一栋独栋别墅,三层高,落地窗,印出天海一色,外立面墙壁是带着一点粗粝感的白色,独立带小院儿L,而在小院儿L的另一侧,就是海。
是海。
长时间的旅行,难以让人保持充沛的精力,习惯了坐在大巴上之后,这种轻微的摇晃,果然也令林诗音感到困倦,她坐在满是快活空气的车里,只觉得自己很放松、很放松,然后就这样睡了过去。
再醒来的时候,再睁眼的时候,一片闪着粼粼光芒的辉蓝色,便忽然挤满了她的视线。
柏油路在她的前方与后方伸展着,而立于侧面的矮矮栏杆,也像是舒展一般的延伸着,在那低矮的栏杆之后,是暗色的、如爪牙般交错与尖锐延伸的礁石,在礁石之上外,那熠熠的黯蓝色辉光的在无限的蔓延、伸展、延长着,一直到那乌金坠落的尽头处去,被融成了一片热烈的金波——
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样下的车,她只知道,自己的两只脚踏上了坚硬的地砖,扑面而来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空气,带着潮湿的、充满水汽的、有着奇异微咸味道的风,而与风一同被送来的,则是悠长而自由的,海鸥的叫声,无限的在海面上飘荡,被规律而又不规律的、海浪冲刷嶙峋礁石的声音拍碎,又被并不温柔的海风捻起来,像是在捻着永远都捻不干净的饼干屑一样,送到了她的面前。
一刹那之间,海的形象,变得如此的具体,如此的立体,她的皮肤、毛孔、发丝、嗅觉、味觉、听觉、视觉、触觉……如此立体、如此的感性,在这个瞬间,她似乎忘记了呼
吸,也忘记了那逼仄而总是阴暗干冷的李园,她身上所有的社会关系都好似已随着风去了,而被海风留下的,只有林诗音本身,只有林诗音的自我。
她有点呆怔怔地瞧着,忍不住朝前走了一步,那态度却又像是急切而贪婪,好似想要在这一刻、在此时此刻,将这片仿佛洒满金箔的、瑰丽如梦境般的大海牢牢记住——
然后,她忽然回过了头,对着身后的人兴奋地、雀跃地说:“原来这就是大海呀——原来、原来大海是长成这个样子的呀!”
而她的身后,是傅红雪。
林诗音怔了一下——她以为自己身后是秦蔻来着。
而这黑衣、沉默、苍白的少年人,此刻也同样在凝望着大海。
他的面容如岩石一般坚忍与沉默,而那双漆黑的眼睛,像是天山顶上亘古不化的积雪,这世上似乎没有什么事情,能令这个冷漠的少年人在意,他来到现代,也丝毫不关心电视、电影与汽车。
这样的傅红雪,此刻却被大海所吸引了。
其实,他是想到了《天涯·明月·刀》这本书。
这本书写的是十多年之后的他,书中没有写具体的年龄,但他应当已经人到中年,仍握着那把刀,拖着他那条瘸腿、身上的怪病也依然没好,独自一个人,落魄天涯。
书中那个“傅红雪”,像是一个陌生的老朋友,他看起来已足够的成熟、稳重、富有经验,是个老手,只有在偶尔,傅红雪才能在这个老手的身上,看到一点他自己的影子。
他其实并不太关心这十多年间发生了什么。
他只是……突然想起了书中的一段描写。
十多年后,那个人到中年的傅红雪,偶尔回望,想到了他的小时候。
他在回望自己年少的时光时,便只想到,别的孩子所拥有的童年——在沙滩玩沙子,夏日里头吃瓜果、捉蝉,而他在一刀一刀的出刀,让汗水浸湿整件衣裳。
而十九岁的傅红雪瞧见这段自白的时候,有的却不是怅然,而是一种更为微妙的情绪。
其实他根本就不知道的。
十九岁的傅红雪,根本就不知道幸福的孩子是如何生活,幸福的童年是什么模样,他的本能让他感到痛苦,但他贫瘠的阅
历却令他并不明白自己都失去了什么。
原来,想要明白自己到底错过了什么,也是需要时间的。
他凝视着眼前的大海,夕阳斜斜落下,海风咸而湿润,吹在身上,有点冷,岛城与X市很不一样,太阳西斜之后,风便是清凉潮湿的,他从没见过这样的风景,也从没想过,来到这令人眼花缭乱的现代之后,最让他的心绪感到震动的,不是任何一件现代化产品,而是这说走就走的松弛旅行,以及这慷慨的展示着自己广博的大海。
林诗音有点不安。
在所有人里,她唯一没有说过话的人,就是面前这个与自己同岁的少年人,他太冷漠、又太沉默了,骤然一转身,发现自己的身后居然是他的时候,她便感到了不安。
是不是应该说点什么?
铁定是i人的林诗音……不知道这时候应该说什么好哇!!!
她举棋不定,张了张嘴,正打算解释一二,却听面前这冷漠苍白的少年人似乎若有所思一般,淡淡地、轻轻地说:“嗯,原来……这就是大海。”
秦蔻风风火火地“咵碴”一声推开门,冲出来,朝他们两个招招手,说:“快进来呀!挑房间啦,小傅在家里住了那么久的影音室,这次我给你占了一间风景绝佳的海景房!快去看看!”
又高高兴兴地说:“唔……晚上吃什么?去吃海鲜自助么?我要吃墨鱼饺子!还有海肠饺子!”!
第138章 26【二更】
这是一套装修的非常整洁漂亮的民宿,坐落于距离海面很近的一个别墅区内,当然啦,距离海很近不代表这里有沙滩可以去玩——海是海、海滨浴场是海滨浴场。
这个可一定要分清楚的,大海美丽是美丽,但也很危险,每年的海滨城市不知道会出多少——被海浪卷走了、被剧毒海蜇蛰了等等等等的新闻,还有那种为了拍照爬到一看就不怎么好上去下来的礁石之上……
惜命且手脚不太灵活的秦蔻每次去海边玩看到这种都表示坚决拒绝
不过这一次身边有这么多武功高强的武林高手,说不定可以试试呢?
三层的别墅小楼,装修的很是极简风,外立面刷着粗粝的、带着石头质感的白色仿石漆,大而洁净的玻璃镶嵌在其中,能倒映出天与云,还有与天空无法去区分的大海。
一层是客厅、厨房与餐厅,再并一个卧室,二三层就多是卧室了,一层三个,还有点小公共空间,茶室、台球室、还有那种桌上足球的东西。
卧室的视野自然有好有坏,譬如一楼的那间卧室——一楼最佳视野给客厅了,卧室在另一侧,窗户外头是这个别墅区的林荫小道。
二三层也是如此,各有一间卧室视野对着小区里头。
毕竟她定的是参考人数十二人到十四人的别墅,七个人,七间卧室,怎么分配,都绰绰有余的样子。
因为傅红雪在家都没住过正常的卧室……虽然说影音室里的那个大沙发床也很舒服吧,但秦蔻总觉得有点欠了他什么,于是把二楼一间视野最好,正对着床就是玻璃大推拉门,外头就是露台与大海的卧室给占下来了,直接把他的行李箱推到那间卧室里头去了。
这个别墅二三层的两间好视野卧室是并排的,面朝大海的那一面做的都是玻璃大推拉门,两间共享一个露台,露台上摆着藤编的小桌椅。
傅红雪旁边的那一间,给同样没见过大海的林诗音留着。
楼上呢,陆小凤和花满楼还是打算住同一间房,就住在了三层面对海景的房间里,楚留香的室友……是大橘。
全世界只有他能受得了大橘的呼噜声了吧。
况且这民宿的隔音……肯定
是不如秦蔻家那么好的,大橘下车之后一扑出来,瞧见大海,那兴奋的尖叫声,连在三楼的陆小凤都听见了,所以它的呼噜……
楚留香把它拎进一楼的那个卧室里去了,说他住这里。
他十分无所谓且大度的表示,他是常年住在海上的人,海已经瞧得不想再瞧啦,所以好的位子就留给你们吧!
他说的“你们”,当然就是他的好友一点红和秦蔻这对小情侣了。
一点红也是这么认为的,但他正要把秦蔻那两个行李箱搬到三楼的时候,走到二楼却被秦蔻截住了,直接推进了林诗音住的那间屋子。
一点红:“…………”
一点红再次惨遭抛弃,他都想翻白眼了,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自己走了。
林诗音:“…………”
林诗音道:“阿蔻不同红兄一起住么?”
不同于古代的“发乎情止乎礼”,现代的恋人的关系显然是更亲密的,林诗音同李寻欢,在遇到龙啸云这件事之前,关系好得不得了,但即便如此,李寻欢也从来没夜宿在林诗音的小院之中,因为这会惹来闲话。
但现代人是不在乎这个的,情侣之间一同过夜、共处一室,简直太正常不过了。
况且真要纠结古代的那些“闲言碎语”,就光她林诗音如今住在这小别墅里,与五个男人同住一栋楼,那闲言碎语已经够把她给淹死了。
所以她喜欢现代,喜欢这个没有太多隐喻和揣测的地方。
于是她又说:“阿蔻,你不必顾及我,我一个人住也没关系的。”
秦蔻说:“其实倒也不是因为你啦,这个事情嘛,我住过去,反而更不好。”
林诗音:“嗯???”
不理解。
秦蔻解释:“你看,这里的隔音不好嘛,我住过去,扰民多尴尬的,不扰民的话,我们两个这么躺着困素觉,多难熬呀。”
林诗音:“嗯???”
林诗音一脸茫然:“这和隔音不好有什么关系?睡觉为什么会扰民呢?”
秦蔻:“…………”
因为林诗音平时太温柔稳重,总是不记得她只有十九岁,而且古人不都早熟么!!!
啊……对,林
诗音这种深居在宅院里的女孩子,X教育就只有结婚之前给的那种小画册吧,李寻欢既然直接当要成亲这回事不存在,她身边的妈妈当然也不会给她准备那种东西。
得。
秦蔻:“没事没事!”
林诗音:疑惑.jpg
放好东西之后,那就是换衣服准备出门了。
此时的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去,隔着玻璃门,能听见一波波海浪冲刷着礁石的声音,一波接着一波,只听着那个声音,便能想象的到,那白色的、翻滚着的浪花是如何冲击到嶙峋的礁石之上,又是如何被撞成了点点晶莹、清凉的水珠,狂溅而起,又高高的落下。
今天,大概是可以枕着这声音入睡吧,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属于白噪音的一种了。
但这个时候已经不是拍照的好时候了,换上什么棉麻的白色长裙、草编的系带凉鞋去凹造型完全是没必要的事情。
她换了件干净的休闲衬衫和阔腿裤,又换了双运动鞋,把因为在车上睡觉蹭来蹭去弄乱的头发梳整齐一点,随手扎了个丸子头。
又顺便提醒一下林诗音:“还是带上一件薄外套吧,晚上这里的海风大,说不准会冷呢。”
晚上会冷,在X市的夏天根本就是一件不存在的事情,那天买衣服的时候,林诗音都没想起来这件事,还是秦蔻心比较细,顺手拎了一件外套买了。
再看看自己的打扮,觉得相当满意,觉得自己今天真的很有范儿。
换好衣服,下楼几l何,准备去吃晚饭先。
诸位古代男士都已经在楼下等着了,楚留香又换上了他标志性的精英鬼畜艺术家的打扮,一只手插着兜,随随便便、相当闲适地站在那里,正与陆小凤谈天,听见脚步声之后,便一抬头瞧她们两个,微微一笑,赞道:“阿蔻今日穿的倒是很有趣味。”
这趣味大概是指她的衬衫吧。
来海边,当然是要穿花衬衫的啦,比方说陆小凤此刻换上的,就是一套颇具海南风情的蓝天白云套装……咋说呢,穿个这样的上衣其实没啥问题,但连着大短裤也是蓝天白云……就显得很奇怪。
而且这里是东海不是南海啊!又不是热带,真的很突兀啊!
相比之下,秦蔻
的沙滩大海搭配看起来就低调得多。
黑色垂感西装阔腿裤、腰带、以及面料光滑、黄绿配色的衬衫短袖,这件衬衫自然也是松弛的,印花能让人想到海边椰子树或者热带雨林的衣服,是绝对不会选择硬挺的料子的,因此这件衣服也是松垮垮的,领口尖尖,做的是迪斯科领。
点睛之笔还是她身上那件饱和度很低的黯橘色的薄西装外套,纹理有些粗粝,正好压住了有点跳脱的衬衫短袖,只露出一条边儿和尖尖的迪斯科领,况且这个撞色还蛮有趣的。
林诗音的搭配就是另外一种了,细针织的那种带着弹性的裙子,长到小腿中,白色休闲板鞋,薄的休闲外套,这条裙子也蛮有巧思,在一面的腰侧做了竖向的抽拉绳,这样一扯紧系起来,裙摆便会一面长、一面短,而这件弹性很不错的针织裙上也会有很漂亮的褶皱在腰侧呈现出现。
总之,出发吧。
叫了两台网约车,去市内的一家活蒸海鲜自助吃饭。
他们来的其实挺赶巧儿的,这边的海从五月到八月底都是休渔期,现在刚巧九月,恰恰好,开海了!海鲜的价格和新鲜程度都很喜人,要是上个月来,得,世面上所有的海鲜都要么是养殖、要么是冰鲜的。
其实有养殖的也不错了……养殖的海鲜也挺好的。
秦蔻以前不懂哇,三月份跑去彩云省玩,过去就是慕名去吃菌子火锅的,结果人家的菌子季在七八月呢!秦蔻过去一看,得,全是冰鲜的……吃了一次,感觉味道平平,并没有想象中那鲜美至极的味道,感到很失望。
再一次去,正好是菌子当季,这才惊为天人,觉得菌菇就是世界上最美味的东西!
对海鲜,秦蔻倒是一向都不是很感冒。
他们住的地方其实不算是特别偏,距离要去的餐馆也不是很远,二十分钟就到了,旅途漫长,就指着这顿好好犒劳一下呢。
进店,一股海味……
这海味还不是那种熟的海味,是那种去超市海鲜区能闻到的那种海味……
在往旁边一看,一位大哥正在和螃蟹干架,好容易把螃蟹加进盘子准备带回去活蒸咯,结果螃蟹才不干,撒腿就跑,在地上一路横爬,小腿嗒叭嗒叭嗒叭嗒叭的在地上打,声音和打字机似
得。
大哥大怒:“诶!你别跑!你有种别跑!”
秦蔻:“…………”
那大螃蟹正好朝这边飞爬,秦蔻下意识的给它让开了路。
楚留香:“…………”
——就算是常年住在海上的楚留香,也没见过这种三方搏斗的饭馆儿。
三方搏斗——指抢自助的我方、敌方以及活蹦乱跳的自助们。
很难形容,真的很难形容。
当然,也有比较安静的自助,比如在躺在冰块上的大生蚝……其他泡在水里的贝类们就显得更活泼一点。
也有完全安静的自助——冰虾,指的是那种捞上来立马下锅煮了让后冻起来,不用再次加工上桌直接吃的那种鲜甜小虾。
那还等什么呢,赶紧进去吧。
七个人,占了一个长条桌,这家的活蒸海鲜用的是汽锅,左右边各一个,固定在桌上,给一个透明的玻璃大锅盖,吃这种自助,不用经验也知道,那必然是先去拿海鲜,上锅蒸了之后再去拿别的东西,边吃边聊边等着。
把随身物品放下之后,花满楼就不掺和拿菜的事情了,安静的坐在桌边等,楚留香本来也不想去了——他吃海鲜太多了,这些蚬子花甲生蚝海蟹虾之类的东西,他其实没多大的兴趣。
结果又听到了叫骂声,还是刚才那个大哥,气急败坏:“你给我进去!进去!”
楚留香回头一看,刚才那大哥手上拿着夹子,正要把螃蟹扔到汽锅里,那螃蟹死活不进去,用自己的钳子死死夹住大哥手里的夹子不肯松开。
楚留香:“…………”
他默默地站起来过去拿菜了,因为他害怕这些没怎么见过海的朋友们不知道怎么对付海鲜……
秦蔻其实不用他操心,因为秦蔻本身对海鲜也没什么特别的爱好,去拿东西的时候直接避开了活物,去拿了一小盘她自己最喜欢的冰虾,又拿了一小盘避风塘炒蟹、一小盘辣炒花甲、一小盘小葱拌假鲍……不是,她的两只手到底是怎么拿得动这么多盘子的???
楚留香:“???”
就很怪。
秦蔻还看到他了,一面端着四个盘子一面还问他:“你怎么了,你看我做什么?”
楚留香说:“我听闻江湖上有个高手号称千手罗刹……”
秦蔻:“???”
秦蔻:“所以呢?”
楚留香摸摸鼻子:“没事,要我帮你端么?”
秦蔻:“不用不用!”
然后自己就走了。
另一边,身着蓝天白云清爽套装的陆小凤无论在哪里都是最亮眼的显眼包,随便瞅一眼就瞅到了,他手里拿着夹子,在和大海蟹搏斗!
……说搏斗其实不太合适,是陆小凤在单方面的玩弄那只大海蟹。
楚留香:“…………”
人家都要死了你也不说消停点。
这个看起来也不是很需要帮助,只有林诗音是需要帮助的。
他于是帮林诗音夹了一只蟹,捞了几l个大生蚝——这海鲜自助其实也没有自助的非常彻底啦,像是要吃蒜蓉粉丝烤生蚝的话,就拿小篮子,把挑好的生蚝扔进去,送到另一面烧烤区的厨子那边,拿个号放那儿,等着烤好就是了。
不过如果想吃蒸的那就自己带回去蒸吧。
又顺便看到了在甜点区晃荡的一点红,对方拿了两枚蛋挞、又弄了几l枚一口份量大小的慕斯蛋糕。
坐下来尝过之后,一点红觉得不好吃。
自助餐厅的甜点,那当然就是工厂货的冻品解冻了,只能说聊胜于无,但要是说多好吃,那真没几l家自助的甜点是好吃的。
这里就暴露出这个融入的还不错的古代侠客的常识盲区了——像秦蔻,她从来不在自助餐厅吃甜点。
大家陆陆续续地拿了菜回来,各种花家蚬子牡蛎打个底,铺在最下面,上头再铺一层虾爬子和青虾,然后在把活蹦乱跳的大螃蟹扔进去——不用搏斗,陆小凤的夹子比隔壁大哥的要灵活多了。
最后,盖上锅盖。
然后就听见一些刺挠的声音、看见了一些刺挠的画面……
秦蔻倒吸了一口冷气,说:“啊……这、这个好残忍……”
螃蟹都是活蒸的,而且像是那种小河蟹还有这种海蟹,一般都不会用绳子把腿绑好的,所以就特别的……
花满楼道:“所以古人云,君子远庖厨……”
秦蔻说:“实
在看不得这个。”
她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然后叫服务员:“有没有不透明的锅盖啊!”
陆小凤:“…………”
楚留香:“…………”
一点红:“…………”
你真是个活菩萨!
结果服务员说没有,透明的锅盖是为了更好的判断里面的东西熟了没。
好叭……
好在那刺挠的声音和画面很快就消失了,塑料活菩萨也可以继续开开心心地吃东西了。
北极冰虾——这是秦蔻一向喜欢的自助餐必点,鲜甜清爽、肉质紧实,不用沾任何蘸料,直接吃也很棒。
避风塘炒蟹——避风塘的吃法就是海量的黄金炸蒜,据说正宗的避风塘菜品不能加面包糠,不过这里又不是香江,正不正宗的也不重要啦好吃就行哈哈哈,这道菜显然蛮受欢迎的,要不是秦蔻眼疾手快抢得快,估计现下去拿都没有了。
林诗音和陆小凤都很爱这个菜,酥、脆、干香,金蒜蓉的香味真的很难去形容,口口生香。
活蒸海鲜——这就是吃的海鲜的原味了,足够新鲜的海货才可以这样吃,在没有任何调味品掩盖味道的时候,那种原始的鲜甜……就让人很想去感谢大海!
楚留香这些东西吃得不少,自然没什么好说的,一点红口味清淡,又出生于松江府,河鲜海鲜也不少的地方,故而也很好这一口。!
第139章 27【一更】
炭火在烤架之下安静的燃烧,烧起那种透着光亮的红色,而在烤架之上,是一个个的、整整齐齐摆放的、被带着壳一起烤的生蚝。
生蚝被去掉了一半的壳,这样贝肉朝上的时候,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个不太规则的小碗,此刻上头已经盖上了作为贝类最佳搭配的粉丝。带着帽子和塑料式口罩的厨师左手拿着小碗、右手拿着小勺,把蒜酱盖在粉丝上。
被烤制的生蚝会出水,在肥厚的贝肉周边滋滋作响,加了小米辣的蒜蓉酱味道已经完全浸入了软而细的粉丝之中,大师傅眼疾手快,用夹子把这一盘子刚刚好的生蚝夹出来放在盘子上,大声喊:“233号!”
在一旁观察和等待的林诗音立刻说:“这里!”
她已经自觉今天说话的嗓门不算小,但在豪爽的鲁人看来,大概还是个文静且温文尔雅的小妹子吧。
大师傅忙得很,盘子往旁边的桌子上一放,就开始烤制234号的生蚝了,都没顾得上看这位在人群之中极为惹眼的美丽小妹子。
小妹子端着盘子回去了。
一共拿了七只,其实就是一人一只——刚巧了,这里就是一个号最多烤八只的,因为蒜蓉粉丝烤生蚝实在属于非常受欢迎的菜式,而自助餐厅里如果不做这样那样的限制,就会很有可能出现一些令别的客人非常不满意的缺德客人……
七只生蚝,如果是两到三个人吃的话,一人分两到三个,其实还是蛮爽快的,但是只吃一个,就会难免叫人觉得有种兴致刚被勾起来又被压下去的感觉。好在刚刚陆小凤也拎了一篮子生蚝,回来的时候手上拿了个254号牌子,想来过一小会儿,就可以又有烤生蚝吃了。
——之所以对烤生蚝耿耿于怀,是因为蒸的生蚝鲜甜归鲜甜,可可以去蘸一品鲜+辣根的酱吃,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没有烤的好吃呢……
连一向吃惯了海鲜,对其他品类表现的很淡然的海上人家楚留香,也对蒜蓉粉丝烤生蚝的评价相当之不低。
秦蔻有点好奇:“你们沿海没有这种吃法么?”
老饕楚香帅笑道:“自然是因为没有这么好的蒜蓉酱。”
要不然,烤制的生蚝其实是不
算什么的。
林诗音有点不解其意,问:“咱们那里,也是有蒜的呀?”
——是了,虽然原产于中国的蒜与现在所见的蒜并不一致,是那种小蒜,独头的,但现下的这一种大蒜,却是早在东汉时就已经传入中国,那时候叫“胡蒜”。①
楚留香笑道:“可是没有油啊。”
这蒜蓉粉丝烤生蚝之中用到的蒜蓉酱也是有讲究的,是金银蒜——银蒜就是直接把大蒜剁碎完事,金蒜呢,是要把蒜下到锅里去炸的。
猪油是没办法做炸物的,容易发苦,起酥油、椰子油和棕榈油是比较好的选择,但是上哪里去找?况且这种一用半锅油的吃法实在过于奢侈。
如此,莫说是穷苦的沿海人吃不上了,就是那些大酒楼、大饭铺里,也是不会有这样的东西的。
林诗音若有所思道:“原来是这样。”
她隐隐地感觉到了一种趣味性,一种追溯的趣味性,例如她知道在她们所在的那个年代,像是蚝油、瑶柱酱、菌菇酱一类的东西,那都是天价,而若是胡椒呢……那就更是价值千金了。
那么,是什么时候起,这些调味品的价格开始下跌,能够走进千家万户的呢?而这又是因为什么呢?在这其中、关键性的因素是什么呢?
这样的问题,令她隐约有一种奇妙的感觉。
在先前,她只是从秦蔻的只言片语和生活状态之中,推测出这个时代的女孩子们可以做的事情其实有很多,而直到此刻,她才有了一种更真实的兴趣,好似自己的世界被拓宽了,被表哥背叛的事情虽然仍令她难受得很,但好像……也不是塌下来一样的大事。
坐在她身边的秦蔻还在说:“那待会儿吃完,不行的话我们去找个夜市嘛,想吃多少生蚝就吃多少生蚝啦。”
楚留香赶紧制止她:“不必不必,这顿已经很足够了,这夜市还是留给明天吧。”
也是!
接着吃桌上的东西!
青蟹被蒸之后,可以让人非常直观的看到,所谓的“赤甲红”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颜色,桌上的诸位——除了傅红雪和秦蔻之外,那使用起餐厅里提供的小剪刀、小铲、小匙都熟练得很。
——是了,古代也很流行吃蟹嘛,而
在场诸位,身上没一个穷的,楚留香、陆小凤、花满楼就不必说了,一点红也很有钱啊,而且他是松江府人,一个有钱的上海杀手(?),会吃螃蟹再正常不过了吧。
而且他那个强迫症又犯了,顺手把剥下来的壳给重新拼好。
……某种意义上来讲,这算修整遗容的入殓师么?
至于傅红雪……人家一个山里孩子,见过螃蟹那都属于志怪故事了好么?!
但也没关系,他坐在楚留香旁边,楚留香早就发现他剥虾的手法十分生疏,此刻瞧见螃蟹,更是苦手。
楚留香微微一笑,放下自己手中的,先帮他拆蟹。
而秦蔻也确实不会——她可是个连粽子都懒得剥的人,不喜欢吃海鲜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海鲜都很麻烦,虾要剥壳,蟹更麻烦,况且人在内陆,想吃点海鲜还得专门找地方,一般也没什么机会吃。
不过也没关系,这不是有一点红在么?
蟹肉没有大闸蟹那么细嫩,不过肉质紧实,相当鲜甜。
因为不用自己动手,等着吃就好,所以她还能空出手来喝点冰豆浆,这豆浆肯定是用豆浆粉冲的,不过还蛮好喝的。
这也是吃自助的小窍门之一——不要喝带汽的饮料。
零零碎碎又蒸了一锅海鲜、吃了点辣炒花甲、小葱假鲍,又拿了点素菜,什么松仁玉米、蔬菜沙拉、蓝莓山药之类的清清口,最后又各自吃了点冰激凌球,这顿饭才算是完事了。
至于秦蔻心心念念的海肠饺子——哪里有肚子呀,明天吧!
吃完饭,散散步。
路灯一盏一盏亮起来,顺着道路向前向后延伸着,这里和X市是完全不一样的风貌,X市是平整的、舒展而规整的城市,而这里的路蜿蜿蜒蜒、上坡下坡,走起来要更难走一些,而散步……对于秦蔻这样的女孩子来说,似乎也从轻松愉快的事情变成了80%轻松愉快的事情。
而且海风确实很大!甚至可以说得上是呼啸了。
这外套拿的果然很值得。
一般这种时候来说,女孩子确实要麻烦一点,因为女孩子的头发一般都比男孩子要长的嘛,尤其是长头发的女孩子,碰到这种妖风,那真的是很麻烦了。
但
是在场各位全部都是长头发!
而且古代侠客们来现代之后,似乎都喜欢扎高马尾,这原本是一点红的习惯——当杀手的人,头发都收拾的利落得很,常年都是只用发带,高高扎起一个马尾,来了现代之后,便有了皮筋这种更加方便的东西……不过他的头发太长,落下来也能到腰窝的位置,那种很细的皮筋是不大好用的,他喜欢那种宽一点、粗一点的皮筋。
而且他的头发和秦蔻的不太一样,秦蔻有点自来卷,又蛮柔软的,丰茂软蓬。容易让人想到小动物的皮毛,而一点红人太惨白、头发又太漆黑,像是某种黑缎子一样,不会让人有任何柔软的联想,反倒是冷硬而阴森的。
此时此刻,这冷硬的高马尾就被风吹的“啪”一声打在了他脸上。
一点红:“…………”
秦蔻:“…………”
秦蔻:“红哥我来帮你扎丸子头……”
说着凑过来拉一拉他不听话的马尾,一点红略微蹲下一点,随便她动作。
林诗音今天没扎头发。
她前几日都还是习惯性的梳了发髻,不得不说,发髻这东西,确实麻烦。
这种麻烦放在李园之中,就算不得什么麻烦,因为待在李园,实在是无事可做的,每天早晨起来,便慢悠悠地打水洗脸,慢悠悠地让小丫头来给她梳头,光是带什么首饰,就能挑好一会儿,再然后呢?做完了这一切,她要么是去做针线、要么就是去园子里逛一会儿——她也不爱去园子里,因为总能“偶遇”龙啸云。
所以说,一天的生活也没有什么精彩的事情发生,每天都是这样过的,人们自然而然的,就会把每一件可以做的事情都尽可能地弄得复杂一些、慢一些。
但这里是完全不同的。
这里太快了!也太多了!
见过的、没见过的、知道的、不知道的、好吃的、不太喜欢的……所有的一切,都一股脑地向她涌过来,亟待她的尝试,今早起来时,她已经迫不及待地要上车开启这场旅行了——发髻,自然也就没空去弄了。
披头散发对于她这样的大家闺秀来说,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但在这里,大家都是这个样子的,她对这感觉很新鲜,秦蔻还说,等什么时候,带着她一起去美
发店。
美发店,和美甲店很类似的名字,也就是说,街上那些偶尔能看见的、颜色非常奇怪的头发,就是自美发店之中染出来的?
……第一天上街她看见的时候,还真以为是妖人呢。
总之,林诗音很享受这种披头散发的状态。
这也就导致……她忘记带皮筋了!
还是多带了皮筋的楚留香解救了她。
……秦蔻瞧着,总觉得莫名有种他们两个很姐妹的感觉。
秦蔻:挠头.jpg
在海风之下,人是很难边走边说话的,因为风很大,说话人容易灌风,再一个呢,在风里说话,总是要不自觉地提高音量,以防止对方听不清,这样一来二去,闲聊的兴致都没有了,因而大家只是慢悠悠地、谁也没有说话地顺着这条路漫步。
秦蔻和一点红十指交握。
她不说话,她就只看着一点红的手。
这是一只很修长、很有力的手,骨力凸出、手指和虎口都有茧,而纵横的掌纹瞧上去也像是一道道的利剑一般,不经意间透露出这只手掌主人的剑心。
古人似乎更喜欢丰腴一点的手,像是古画、古雕塑上的莲花手啊之类的……丰腴、手指尖尖,确实是有那么点像是莲瓣一样,不过那都是女人的手,古代的文化是男人主打的文化,他们喜欢什么,自然什么就被提得多咯。
而现代的女孩子们,更喜欢这样子修修长长骨节分明的手,指甲也要修剪得很干净。秦蔻自己也非常能get到这种手的美感,他太惨白了,手背上能隐约瞧见青色的经络,有一种又禁欲、又冷淡、又洁净的美感。
刚认识没多久的时候,秦蔻就忍不住要他转花刀给她看,还想着拍成视频自己以后慢慢欣赏呢……不过这要求对于认识时间不久的人来说未免过于变态了,她那时候想了想,没敢提……
后来红哥做饭,她也很喜欢窸窸窣窣钻到厨房去观察,主要观察他切菜。
嘤!真的好看!
再后来,这只手就不是很规矩了,她脸都红透了,还是忍不住要去看,这只手其实一点都不禁欲和冷淡,反倒是有种说不出的冷酷、说不出的残忍。
秦蔻:>w<~~~
秦蔻:“嗷呜!”
一点红:“?”
他晃了晃手,又把她的手收紧了一点,侧过头轻声问:“怎么了?”
秦蔻提高音量:“啊?你说什么——?风太大听不清——”
一点红:“…………”
算了。
这条路的尽头,是一个不知道名字的海滨浴场,夜晚,这一头是灯火通明的城市,而那一头则是无边的黢黑,高远而寥落之意尽显无疑,对于楚留香来说,这是非常熟悉的景色。
大海当然不只有碧蓝与青空,每当夜幕降临,无边的海上只有他的船亮出一点灯火,只能照亮极其有限的空间,而在更广博的空间里,便是这样高远而寥落的黢黑了。
偶尔在这时,宋甜儿会说她害怕,会跑去找她的蓉蓉姐一块儿睡。
有点想家了呢。
在这位永远风流、永远潇洒倜傥的浪子久违地浮起乡愁的时候,另一位离开“家”的少女,小心翼翼地脱了鞋,把鞋子拎在手上,踩在了海滨浴场的沙滩上。
有点软……
一踩下去,沙子就微微被压实在了一点,虽然海边的风声依然很大,但她却总觉得自己好像听见了脚踩在沙子上那种“沙沙、沙沙”的摩擦声。
这是一种很难以用语言去形容的感觉,因为形容的本质其实是找相似的东西去描述,但在林诗音的前半生之中,她从未踏上过这样的沙地,细腻的沙子磨着她的脚心,好像有一点痒,有一点冷、但是又很舒服,她有点新奇地用力踩了一下,又往前走了几步。
这时,海浪的余韵就停在了她的脚边,以最后的、温柔的力道抚上了她的脚,很新奇的是,她以为海水是清凉的,但此刻没过她脚面的海水,却好似带着一点早已消失不见的、太阳的温度,一波一波、轻轻柔柔地冲刷着她。!
第140章 28【二更】
天已经黑了,这个海滨浴场沙滩上的人却还不少,都是拎着鞋子在沙滩上慢悠悠地走着,海风很大,送来黑夜中的几声海鸟嘶鸣,吹起了人们的头发和裙角。
走一走,当然还好,要下海却是不能够的,感觉还是有点危险的。
况且也没有带泳衣来,正正经经地去海里下饺子,还是等明天吧。
因此,在沙滩上呆了一会儿,又去角落里专门供游人冲脚的小水池边儿上把脚冲冲干净……这时候没穿拖鞋就显得比较尴尬,这鞋子不知道是穿的好呢,还是不穿的好。
最不尴尬的是陆小凤,他的蓝天白云套装本来就是配拖鞋的。
最后就是踏拉着鞋子,叫了两台网约车,回民宿去了。
回到民宿,十点过,大家也算是都劳累了一天,各自进浴室洗个澡先。
民宿给配的吹风机……那自然是不怎么样的。
好在秦蔻早有准备,家里的那几台吹风机都带上了——她似乎是个非常不能忍受自己生活质量受到影响的人。
舒舒服服洗个澡、换上家居服,坐在床边,一只脚曲起来、另一只脚耷拉在床沿上,给自己吹头发,刚洗完头的时候就会感觉自己进入了发量的巅峰时期,一面吹、一面就能闻到那种从湿润发间被激发出来的洗发水的味道,相当宜人。
这时候,手机响了。
秦蔻拿起来一看,是外婆发来的视频通话。
她随手把吹风机丢在床上,摁下了绿色的通话键,手机屏幕上就出现了外婆的脸。
外婆头戴粉红豹弹力发带收拢额前碎发,正在敷面膜。
秦蔻:“外婆!!!”
周寻芳女士:“唔唔,蔻蔻。”
——因为在敷面膜所以要小心的说话,不然会因为嘴巴动起来的幅度过大而让面膜变得不再服帖。
所以外婆是把手机架在架子上的,一边说话,一边用手指去不停地在面膜上抹一抹抚一抚。
周寻芳女士:“蔻蔻今天去哪里玩了?”
这话听起来就含含糊糊的。
秦蔻:“…………”
秦蔻不满地说:“你先敷面膜吧,
待会把面膜揭了咱们再说话吧。”
周寻芳女士:“唔唔!让我看看橘宝。”
橘宝……那自然就是大橘咯。
秦蔻带着手机下楼,正好瞧见大橘在屋外的小院子里玩,她走出门去,拎起大橘抱在怀里……单手差点没抱住,手机都差点摔了,只好顺势坐在小院儿的秋千座椅上,把大橘拎起来,抓起一只猫爪晃一晃:“大橘叫外婆好鸭~~~”
大橘:“喵呜~~~!”
它的大脸盘子凑上来,两只黄澄澄的眼睛瞪的和灯泡那么圆,有一种很清澈的愚蠢,似乎有点认不出这个贴着面膜的人是谁,狐疑地伸出爪子想上来扒拉一下手机屏幕。
秦蔻赶紧制止它的爪子。
外婆:“啊哈哈哈哈哈,橘宝真可爱。”
秦蔻说:“蠢猫咪。”
说着,伸手戳了一下大橘的额头。
前两年,有一种头部的按摩器特别流行,这种头部按摩器长得其实很简陋,就是一个把手,上头延伸出来许多底部有小球的钢丝?秦蔻在网上看到这玩意儿能给狗按摩到舒服瘫了,于是就兴致勃勃地买回来准备给大橘试一试。
结果,大橘脑袋太小,没这个福气,按摩器最后便宜了秦蔻,确实很舒服,第一次使用的时候有种直冲天灵盖的爽感,但用着用着好像会逐渐适应,就感觉比较一般了。
外婆说:“我去洗脸。”
然后就消失在了镜头里,五分钟后重新出现,面膜已经揭掉了,清清爽爽。
外婆说:“今天蔻蔻去哪里玩了呀?”
秦蔻说:“今天没怎么玩啦,到这边的时候都六七点了,就去吃了个饭,然后去海边踩水就回来啦,明天再去玩吧,准备去水族馆。”
外婆中肯评价:“岛城的水族馆很一般哦,外婆上次去的时候,就记得个白鲸、北极熊和企鹅了。”
秦蔻满不在乎:“其实也还好啦,主要他们都没见过,糊弄糊弄古代人是够用的啦!”
水族馆哪里比较好呢?秦蔻觉得是粤语区那边的那个长隆好,但是做大巴去那边也太魔鬼了!侠客们能不能受得了,但是秦蔻是真的受不了……只能退而求其次了。
陆小凤阴森森地说:“蔻蔻准备
糊弄谁呢?”
秦蔻:“哇啊!你从哪里蹦出来的!!吓死我了!!”
陆小凤指了指楼上的露台,一脸淡然:“三楼的露台跳下来的,瞧见你在底下想找你玩来着。”
秦蔻:“…………”
三楼的露台么……
那、那得是有六七米那么高吧orz……
陆小凤笑嘻嘻道:“怎么样,是不是很想试试啊?要我带你上下一次么?”
秦蔻:“…………”
秦蔻陷入了纠结之中。
怎么办,感觉很刺激的样子……但是那么高,好危险啊……有点吓人啊……
惜命的秦蔻小姐连站去礁石上拍照都要思前想后思考半天,这种从三楼高度往下跳,搞轻功的事情,就更是犹豫不决了。
倒是外婆比她胆子大多了!
周寻芳女士在电话那头:“小陆!小陆!我想试!”
陆小凤噗嗤一声就笑了,坐在了秦蔻旁边,伸手去摸大橘的脑袋,对外婆笑道:“好哇!等过两天回去之后,我来找外婆啊。”
外婆叮嘱:“那你要记住哦!”
顺便还有点埋怨:“我叫小傅带我飞一下小傅总是不愿意呢!”
傅红雪大概每周都会去外婆那里两到三回……衬托之下,感觉秦蔻这个亲孙女都有点塑料了……
秦蔻说:“小傅也是怕危险嘛!老人家了,还这么喜欢找刺激!”
外婆:“我不管。”
秦蔻:“…………”
好叭!
外婆又问:“今天蔻蔻去吃什么了呀?”
秦蔻说:“海鲜自助!”
她的手比划比划:“蒜蓉粉丝烤生蚝,这么大个!贝肉好厚实,跟个小馒头似得,好吃!还有蒸青蟹,感觉蟹黄不是很肥厚呢……但也还好,海蟹的腿肉比河蟹多好多,河蟹敲敲打打半天,那腿肉,那么一点点!”
她说的这个河蟹其实也是东部这边产的,是秦蔻的大学东北室友给她寄的盘锦河蟹,每年到了中秋前后都会寄一筐过来……不过这种小河蟹嘛,送来的时候就是一股脑堆在网兜里的,不会捆起来,一堆尖尖的腿张牙舞爪的伸出来,不停地刺挠……刺挠……刺挠…
…
第一次吃这玩意,是还上大学的时候,东北室友的家里人寄来宿舍的。
秦蔻:“???”
在宿舍蒸螃蟹吃么?
虽然大家都有小电锅,但是在宿舍蒸螃蟹什么的着实有点太过分了吧……?
东北室友说:“没事!这很简单的!”
然后秦蔻就和东北室友还有王思雨一起翻出没用过的新牙刷,搬了四五个盆,在公共水房里洗刷螃蟹去了……期间还有数只螃蟹企图从下水口越狱。
洗刷干净,搬回宿舍,挑选五只幸运螃蟹关进小蒸锅,剩下的扣在盆子里等下一波。
那一天,四个女生搬了两张那种床上用的小书桌,放在地上拼起来,弄了几个矮矮的小板凳,一面蒸、一面吃,顺便呼朋引伴,把周围几个宿舍的小伙伴们都叫过来一起分享,结果就这都没吃了呢,四个人晚上躺在床上,听幸存的河蟹刺挠和吐泡泡的声音。
后来大学毕业之后,东北室友和她是好几年没见了,但每年中秋前后的盘锦河蟹,还是会非常准时的寄过来,秦蔻一般都是送回爸爸妈妈家,让张阿姨去蒸,顺便邀请外婆过来一起享受。
就是河蟹那小细腿啊……肉是真的没多少。
外婆忍不住笑了,说:“那蟹腿又不是你自己剥的,你当外婆没瞧见啊!都是你妈剥好了给你的好不好,你还好意思说这话。”
秦蔻:“嘤!”
秦蔻:(*/ω\*)
外婆板着脸问:“说吧,今天是自己动手的么?是谁帮我们蔻蔻拆的蟹腿啊?”
秦蔻:o(*////▽////*)q
秦蔻双眼望天,转移话题:“不过今天没吃海胆蒸蛋……自助餐厅没有的说,上次来海边的时候真的对这个菜念念不忘!明天找家别的馆子吃一吃。”
外婆:“啧啧啧啧。”
秦蔻:→ω→
外婆:“还有海菜包子!也好吃的哦,蔻蔻记得去吃吃看。”
秦蔻:“好哦。”
外婆:“明天去海边的时候要带橘宝哦,橘宝好久都没去海边玩过了。”
秦蔻:“好哦。”
外婆又叮嘱:“对了,别搞什么土特产回
来啊,现在上网什么都能买得到,别大包小包带一堆没用的东西回来,开开心心地玩就好啦,知道了不?”
秦蔻拍着胸脯保证:“知道了知道了,我肯定一个子儿都不花在你们身上!”
外婆:“…………”
外婆:“……你这话说的,得得得,外婆看电视去了,现在的电视真是复杂,闹都闹不明白……”
秦蔻:“外婆拜拜~”
外婆:“嗯嗯。”
然后视频电话就挂断了。
秦蔻拎着猫,大大地伸了个懒腰,陆小凤问:“所以你要不要试试从三楼跳下来?”
秦蔻:“…………”
秦蔻又陷入了纠结之中。
陆小凤:“…………”
陆小凤摸着自己的小胡子鄙夷她:“你看你这胆子!说起来红兄不是也带着你体验轻功过,那会儿你怎么就愿意了?”
秦蔻翻了个白眼:“那重点是在体验轻功么!你不是交过好多女朋友了么,装什么无辜小绵羊呢!”
陆小凤坏笑:“醉翁之意不在酒,重点是什么呀?来说说嘛蔻蔻,姐妹!”
秦蔻:“……不要滥用姐妹这个词!你知道是什么男人在用姐妹这个词么!”
陆小凤:“?是什么?”
秦蔻:“…………”
这人的注意力还真是好转移。
秦蔻伸出一根手指,非常认真地教导他一些现代土著才会懂的知识:“就是你上次误入的那种酒吧里的那种男人!”
陆小凤:“…………”
陆小凤惊诧:“契兄弟么?”
秦蔻摸摸自己的下巴。若有所思:“倒也不是全部的契兄弟都这样啦,应该说是契兄弟里的0号是这样子的……诶,你知道0号是什么意思了么?”
陆小凤面无表情地说:“我知道啊,当楚留香中药后众人的反应包含胡铁花姬冰雁一点红无花原随云铁中棠……那篇文章里的楚留香就是啊。”
屋子里正躺在沙发上舒展身体的楚留香打了个喷嚏,又打了个喷嚏,有点莫名其妙地想:难道自己的鼻炎又加重了么?不能够呀,来海边理论上会好一点吧。
而秋千上。
秦蔻:“……”
秦蔻:“…………”
秦蔻:“………………”
秦蔻:“这么多人物难为你都记得住了……”
陆小凤冷笑,道:“你要是看到这么炸裂的内容,也会很容易记得住的。”
秦蔻哈哈大笑,非常爽朗:“哈哈哈哈哈哈又没有人写《当秦蔻中药后众人的反应pwp》,我记什么啊记!”
陆小凤:“呵呵。”
陆小凤话锋一转,居然又把话题给转回来了,说:“所以你醉翁之意不在酒,当时是在想什么呢?”
秦蔻:“你有完没完!去去去!去去去!”
不耐烦地直接赶走!
陆小凤找回了场子,哈哈大笑,扬长而去。
结果一抬头,瞧见一点红坐在三楼卧室前的露台上,手里捏着啤酒,却没有喝,目光穿透了三楼的距离,正在若有所思地瞧着她,刚刚那番话,也不知道听到了多少。
秦蔻:OWO
秦蔻:o(*////▽////*)q
秦蔻抱起猫就跑。
一点红:“…………”
回到客厅,刚刚无辜被que的楚留香和她打了个招呼,这里是有围棋的,他正打算和林诗音一起下一盘,两个人打算去餐桌上玩,秦蔻把大橘丢给他,自己上二楼房间里,平躺在床上,发起了呆。
没过多一会儿,有脚步声慢慢响起,一步一步,走得不快,却很稳。
有人敲她的门,那人敲了三下,低低道:“蔻蔻。”
秦蔻立刻打开门,倚在门口,问他:“怎么了么?”
一点红站在门口,凝视着她。
他晃了晃另一只手上的啤酒罐,淡淡的、仿佛没有丝毫别样心思的邀请她:“来我房间里喝一杯么?”
秦蔻:“…………”
秦蔻:“噗嗤!”
秦蔻板着脸说:“你知不知道这句话就暴露了你的意思了?”
一点红勾了勾嘴唇,没说话,牵起她的手,两个人就慢慢地上三楼去了。
当然,进了男人的房间,也做不了该做的事情,因为这屋子的隔音实在是……叫人不大能活动的开。
刚刚在屋外,她和陆小凤说楚留香的坏话(?)时,要不是陆小凤刻意压低了声音,估计楚留香都能直接听清楚他们俩在说什么……不过也不排除他其实听清楚了,但本着“有些事情还是不知道为好”的中心思想,假装没听见。
所以,喝酒就是单纯的窝在一起喝啤酒咯。
秦蔻和一点红并排靠坐在床上,手上拿着啤酒喝一口,皱皱眉,评价道:“……不好喝,明天我们去买散啤来喝吧,你这人刚刚买酒就随便买么?”
一点红伸手揽住了她,说:“不是随便买的,是买的小卖铺里最贵的。”
他说的小卖部其实就是在这个民宿别墅区门口的一个小卖部,这地方虽然距离繁华市区不远,但所谓的不远也是指二十分钟的车程,而且这里的别墅入住率显然很成问题,周围算不得繁华,小卖铺里的东西自然选品都很一般。
秦蔻挑眉问:“我看你平时也不爱喝酒啊,今天怎么特地去买酒来?”
一点红笑了一下,淡淡地说:“为了找借口邀你上来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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