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岁」
天色将晚,落日的余晖将大地映得一片火红。
外出玩耍的孩童,迈着轻快的步子朝家的方向急奔,却在巷子拐角处停住了脚步。
“谁?”五岁的小叶云归慢慢拐过巷口,看到了蹲在地上的小岑默。
岑默浑身上下抹得黑乎乎的,像是刚从煤堆里爬出来的一般,外袍抹得几乎看不出原本的颜色,头发也散开了,发带正斜斜地搭在脑袋上。
“你怎么在这儿?”叶云归问他。
“不关你的事。”岑默撇开脑袋,看上去气性不小。
叶云归走近了两步,蹲在他身边,掏出了自己的小手帕,帮他擦了擦脸上的黑灰。然而岑默一张小脸实在太脏了,他那块小手帕简直就是“杯水车薪”,根本拯救不了眼前这个“小煤球”。
“天黑了,你不回家吗?”
“我没有家。”
小叶云归叹了口气,这回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对方了。
他知道,巷子里新搬来的这个叫岑默的孩子,家中爹娘都亡故了,是来投奔伯父的。
可惜对方这伯父伯母都不是好相与的,再加上家里孩子本就多,因此对这个侄子很是苛待,动辄打骂,连饭都不给吃饱。
“要不你去我家吧。”小叶云归说。
小岑默看了他一眼,然后将脑袋埋在了膝盖上,不愿理人了。
眼看天都要黑了,叶云归怕回家晚了挨骂,不敢继续逗留,只能一路小跑着回了家。然而他回家之后,越想越觉得不忍心。
外头那么黑,小岑默一个人会不会害怕?
对方还饿着肚子呢,万一在外头饿死了怎么办?
于是,晚饭时叶云归偷偷藏了一个窝头,等饭后家里人不注意时,他揣着窝头偷跑了出去,一路直奔了岑默藏身的巷口。
然而此时那里早已空无一人,岑默也不知去向。
小叶云归在附近找了找,没找着人,还被窜出来的大黄狗吓得哇哇大哭。
就在他哭得“伤心欲绝”时,有个人从黑暗中出来,将大黄狗赶走了。叶云归定睛一看,这人正是他要找的岑默。
“呜呜……你去哪儿了,我差点被吓死了……”
“谁让你出来的?胆子这么小还往外跑!”
“呜呜呜,我不跟你玩了!”小叶云归又怕又委屈,转身就要跑。
跑了两步想起了怀里的窝头,又拿出来丢给了岑默。
岑默拿着那个窝头,看着小家伙委屈巴巴的模样,顿时没了脾气。
“我送你回去吧。”岑默说。
小叶云归打了个哭嗝,没有嘴硬,乖乖跟在了他身后。
那日之后,两人之间结下了深深的……不,应该是浅浅的友谊。
小叶云归心软,每次遇到小岑默躲在巷口,就知道对方八成是又被赶出来了,便会忍不住偷拿个窝头或者包子给对方。
但他并不喜欢小岑默,因为对方总是冷着个脸,也不爱说话。叶云归每次主动搭话,都只能换来一句“嗯”“哦”之类的,他觉得无趣,自然也就不爱和岑默一起玩。
直到冬去春来。
那日叶云归跟小伙伴们玩到黄昏,在回家的途中又遇到了小岑默。
这一次,岑默没有蹲在墙角,而是站在巷口。
他身上的衣服也没有像以前那么黑乎乎的,就连小脸都破天荒洗干净了不少。
“你干什么?”小叶云归问他。
“没干什么。”岑默闷声道。
叶云归知道他这性子,也懒得同他搭话,迈开小步子就要跑。然而这时岑默却挡在了他身前,从背后拿出了一束刚折的野花,塞到了叶云归手里。
不等叶云归开口,他就一溜烟跑没了影。
叶云归拿着手里的野花,有点搞不懂对方这是在干嘛,但他觉得这花还挺好看,就拿回了家。
那日之后,叶云归经常收到岑默送他的东西。
有时候是一束野花,有时候是摘的野果,有时候是一个包子。
再后来,岑默会时不时朝他说一些话,不再像以前那样沉默了。
夏天的夜晚,叶云归想出去玩却怕黑时,岑默会给他作伴,还会帮他赶走乱吠的大黄狗。
于是,他们之间那浅浅的友谊,总算是慢慢变得深了一些……
「七岁」
叶云归的生活,在七岁这年遭遇了变故。
他的母亲因病过世,父亲自那以后便开始酗酒,性情也变了许多。
他们家有四个孩子,且都是男孩。
在那种环境下,家里有男孩原是好事,可男孩多了就未必是好事了。
尤其是叶云归,他是家里最小的孩子,母亲在世时一直都很宠爱他,但母亲一走,他顿时就成了家里最不受待见的人。
哥哥们以前就因为母亲的偏爱而看不惯他,父亲一看到他就想起亡妻,自然也是眼不见为净。而叶云归这个年纪又很尴尬,七岁的孩子能吃能睡,可什么力气活都不能干,在父兄眼里他就是个“累赘”一般的存在。
父亲甚至好几次在喝多了时指着叶云归的鼻子说,当初就不该生他。如果不生他,妻子的身体也不至于那么差,如果不生他,现在也不必再多浪费一口人的粮食……
小叶云归很委屈,他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明明他每次都吃得很少,在母亲过世后,他甚至都没怎么吃饱过。
可为什么他的家人,会这么讨厌他?
这天晚上,被父亲骂得连晚饭都没吃的叶云归来到巷口,他蹲在从前岑默最喜欢蹲的墙角,终于明白了小时候岑默说过的那句话:他没有家。
叶云归觉得,自己也没有家了。
“这么晚了不回家,不怕被狗撵?”岑默的声音在巷口响起。
叶云归转头看向他,鼻子一酸,眼泪不受控制地便掉了下来。
他说:“岑默哥哥,我好伤心。”
岑默走到他身边蹲下,抬手帮他擦了擦眼泪。
“我爹说,我就是累赘……”
“你不是累赘。”
叶云归委屈得不行,慢慢将小脑袋靠在了岑默肩膀上。
岑默抱着他,努力装出一副大孩子的模样,一手在他后背上轻轻拍着。
“我教你干活吧。”岑默说,“只要你能干活,你爹就不会骂你了。”
“真的吗?”小叶云归半信半疑地看着他,“可是我没有力气。”
“没关系的,力气总是越干越多,你也会越长越大。”
“行!”叶云归听他这么说,顿时就有了盼头。
那日之后,岑默便会带着叶云归去地里帮工干农活。
叶云归的父亲嫌他碍眼,不让他近前,他就去岑默伯父的地里帮忙。
他虽然干不了力气活,却能干一些零活。
比如地里刨了花生红薯什么的,他可以帮着捡,菜地里的虫子他也能帮忙捉,拔草、栽苗这样简单又耗工夫的事情,他和岑默都能帮着干,两个孩子干起这种零活来,甚至比一个大人还出活儿。
岑默的伯父伯母虽然常苛待岑默,但遇到这种有人帮忙的好事儿,倒也不会拒绝。尤其叶云归也没什么要求,帮着干一天的活也就讨两顿饭吃,孩子胃口又小,吃不了多少,这买卖怎么算都划算。
于是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叶云归都是跟着小岑默混的。
叶家父子见不到他,又省了不少口粮,自然也不会说出什么来。
这年入冬后,村子里办了个村塾,专教孩子们识字、算术。
村塾开学之后,岑默就拉着叶云归去看了一眼。
这村塾的束脩也不算贵,每个孩子只要一袋小米,或者两斤肉,就能跟着先生学半年。可无论是岑默的伯父伯母,还是叶云归的父亲,都不会为他们出这笔束脩。
“不能来就算了,我看这也没什么意思。”岑默说。
叶云归却站在村塾前许久才离开,临走时还一步三回头地往里头看。
“你想去?”岑默问他。
“不想。”叶云归说。
虽然他这么说,但岑默看得出来,他是很想去识字的。
“要不回家和你爹好好商量一下?”岑默道。
“算了吧,他肯定又要骂我的。”叶云归说。
当晚,叶云归回到家里之后,还是动了心思,想着要不然和爹商量一下,说不定对方一心软就答应了呢。
可他刚进了院门,就听到屋里父亲的怒喝声。他凑到门口偷听了一下,发觉是自家二哥在挨揍。叶云归怕父亲的怒火迁怒到自己,就躲到了外头。
当夜等家里没动静了,叶云归才回来,不过不等他睡着,二哥就摸到了他被窝里。
“帮我个忙呗。”二哥小声在他耳边说。
“什么?”叶云归有些警惕地问。
“爹给我教了束脩,让我去村塾读书,我不愿意去。你替我去,别让爹发现了。”
叶云归这才知道自家父亲今日为什么会发火揍了二哥,原来竟是为了读书的事情。
叶家这家底,只能供一个孩子读书,老大懒散惯了,叶父估计也看不上大儿子,便把读书的机会强行给了二儿子。可他们家这老二性子野,并不愿意读书,因此今天才被揍了一顿。
“我去找爹说,让我去行吗?”叶云归问。
“你别傻了,爹要是肯让你去,还会逼着我吗?”
叶云归心底一黯,知道二哥说的是实话。
他这个爹一直不喜欢他,怎么可能把读书这样的机会给他?
“你听我的,明天你就去村塾替我读书。”
“这……”叶云归心里还是挺期待的,却不敢表现出来,装作为难地道:“万一让爹知道了,我又要挨揍。”
“他不会知道的,我每天按时出门,按时回家。”
“好吧。”
叶云归答应地一脸“不情愿”,心里却高兴坏了。
那日之后,他便代替自家二哥去了村塾读书。
村塾的先生倒是认识他,知道他是替家里的老二来读书的,但见他很认真,便也佯装不知,并未戳破。岑默知道这件事之后,也不禁替他高兴,还主动帮他放哨,免得叶父发现端倪。
就这样,在众人的配合下,叶云归顺顺利利读了好几个月的书。
直到某天,叶父在外头撞见了自家二儿子,事情这才败露。
那天,叶云归跟着哥哥被父亲狠狠揍了一顿,读书的事情也就此泡汤了。
“还疼吗?”岑默也不知从哪儿弄来的伤药,悄悄潜入了叶家,帮叶云归上了药。
看着对方白皙的身上青一块紫一块,他可心疼坏了,恨不得去把叶父打一顿。
“你爹也是,还真下死手啊?”
“他一直不喜欢我,我觉得他想把我打死。”
叶云归身上还疼着呢,说到伤心处忍不住抹了抹眼泪。
岑默将他的脑袋按在怀里,一时却不知该怎么安慰。
“你说,等咱们长大了,是不是就好了?”叶云归问。
“嗯,等长大了,我就会保护你,不会让你爹再打你了。”
“可是我才七岁,离长大还好远……”叶云归委屈又难过,窝在岑默怀里呜呜地哭了起来。
岑默思忖片刻,突然开口说:“要不,我带着你,咱们跑吧?”
“去哪儿?”
“管他呢……反正总有咱们能过活的地方。”
“那咱们晚上睡哪儿?饿了吃什么呢?”
“这个……”岑默想了想,也没什么头绪。
他们年纪太小,对外头的世界一无所知,到过的最远的地方,就是村头的沟渠那里。当晚,两个小家伙絮絮叨叨畅想了许久,最终也没能制定出来一个可行的“逃家”方案。
可他们没想到的是,隔天他们竟真的有了离开家的机会。
起因是县城里的庄子里招人,村子不少孩子多了养不起的人家,都会挑一两个孩子送过去。送过去的孩子会签十五年的身契,让庄子里帮着养几年,等到了十一二的年纪,就可以帮着庄子里干活,一直等干够了十五年再放回来。
到时候孩子们正好到了成家的年纪了,若是庄子里大方,还会赠点田产,帮助他们成家。
叶云归的爹和岑默的伯父听说了这件事情之后,毫不犹豫地将他们二人都送了过去。
叶云归听说自己被“卖”了,初时还有些伤心,可后来看到岑默也被“卖”了,情绪便稳定了不少。他想,要是两人都被卖到一处,好像也不错。
“我听说这里天天能吃肉包子。”岑默小声朝叶云归道。
“真的?”叶云归眼睛一亮,“那他们会打咱们吗?”
“不会的,他们还指望咱们干活呢,打坏了岂不是赔本?”
“那不是比在家里还好?”叶云归这回高兴了。
“我听说,他们还会找人教咱们识字算账,若是聪明的,说不定将来不用干粗活,可以当个账房什么的。”岑默看着叶云归笑道:“你这么聪明,将来肯定是当账房先生的料,到时候我就给你当小厮。”
岑默没见过世面,他能想到的最体面的人,除了村塾的先生,也就是庄子里的账房了,毕竟这都是不用卖力气的人。
他觉得,叶云归这样聪明机灵又漂亮的孩子,将来就不适合卖力气,怎么都得是个先生。
岑默并没有骗叶云归。
他们被接到庄子里之后,除了每天干点杂活之外,果真没有挨揍,也没有挨饿。
庄子里的管事也确实会隔三差五教他们识字算术,虽说不像村塾里那么认真,但两人这一两年也学到了不少东西。尤其是叶云归,在学习方面颇有天赋,算术也学得快,管事很喜欢他,经常给他单独补课。
如果不出意外,再过个几年,叶云归说不定真能当上庄子里的管事。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这一年忽然出了变故,庄子的主人将整个庄子连同里头所有半大的孩子都转手卖给了旁人。
接手他们的新主人,命人给各人家里都去了口信,说只要两袋小米,就可以把孩子赎回去。否则,他们会额外再付一两银子,把孩子带走。
一两银子,放到普通的庄户人家,差不多能抵两三个月的花销了。但大部分孩子,还是被家里人用两袋小米赎了回去,最后只剩下叶云归和岑默,没有人来赎。
对于这个结果,叶云归和岑默都不怎么惊讶,他们两个在家里时本就是多余的,如今有了机会能彻底甩开,只怕家里人巴不得让他们赶紧走,哪里会舍得用两袋小米把人赎回去?
两人这些年早就习惯了被这样对待,因此没有抱任何期待,自然也就连伤心都省了。
于是,他们俩便被庄子的新主人带走了。
离开的路上,叶云归一直都很忐忑,生怕自己和岑默会被送进宫里当太监。
他听人说过,有一些人家养不起孩子,就会送进宫。但进宫当太监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要先净身……净了身,以后他就没法像以前那样尿.尿了,将来长大了也不能再成婚。
叶云归担心了一路,好在最后他们没有被送进宫,而是被送到了一个位置十分偏僻隐蔽的地方。那地方不用种地干活,也不用当奴才伺候人,而是要每天练功。
后来,叶云归才知道,这地方叫踏雪。
“你知道踏雪是干什么的吗?”岑默问叶云归。
“不知道……打家劫舍?”叶云归道。
岑默:“我也不知道,但是这里每顿饭都有肉。”
叶云归:“对哦,而且不用净身。”
岑默:“净身是什么?”
叶云归:“就是送进宫里当太监,会把你的那个……”
叶云归说着做了个“切”的动作。
岑默见状一脸惊恐,忙捂住了自己要紧的地方,想了想又腾出一只手捂住了叶云归的。
叶云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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