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市,城中村
即使四年过去,这里依然没有什么变化,还是那么的肮脏简陋,隐埋在高楼大厦之后,为人们所忽视。
这里的苦难,没人看见。这里的喜怒哀乐,不会有人在乎。
就像他。
萧晟慢慢走在熟悉又有点陌生的巷子里,脚步很从容。
他经过了当初他们相遇的地方,没有停留。
直到走到了他们曾经所住的小楼楼下,他才站住了脚。
四年了,这个原本就破败的楼房更加破败,墙体斑驳的根本瞧不出原来的颜色。
楼前垃圾桶上苍蝇乱飞、酸臭难闻,楼道里广告单随处可见,甚至还有形似小猫小狗的粪便。
萧晟对这一切视若无睹,缓缓迈了进去,身上笔挺的西装与这里是那么的格格不入。
一楼,他曾在这里为第一次相遇的她点亮了一盏微弱的灯。
二楼,他曾在她抱怨脚酸时,在这里蹲下,背着她上楼。
三楼,他们曾经在这里被好心的邻居提醒,躲过了一场危机。
四楼……
萧晟站定在楼梯口,望着上面久久没动。
他曾在这里追问她,是不是在躲他。也曾在这里抱着她,任她哭湿了他胸前的衣襟。
还曾无数次的站在门口,喊她去对面吃饭。
萧晟慢慢扶上生了锈的栏杆,一个台阶一个台阶的往上走。
耳边似乎还能听见当初他们笑闹的声音。
她抱怨卷子太多太难,他就无奈的将她的试卷全都接过来,模仿她的笔迹帮她写。
她不想回家,拉着他不让走,他就一下又一下的亲吻她,哄她,然后亲得两人都着了火,贴着墙角隐在黑暗里,肆意交换着彼此唇腔的香液。
萧晟迈上最后一节台阶,站在两个房门之间,站了很久很久,像是在回忆,又像是在祭奠。
祭奠那场只有他一个人在乎的爱情。
他知道,吴鹏告诉他消息,是希望他追过去,再争取一回。
可是没有人比他更清楚,没用。
即便他再恳求,表现得再深情,只要安浩宇对她还有用,她就不会和他在一起。
起码不会公开在一起。
萧晟垂眸,淡淡笑了笑,她很骄傲,从不会低头,即使知道她自己不占理,心虚,但是嘴上却从不肯服软。
执拗的仰着头,做她的白天鹅。
可是她忘了,他萧晟啊,在遇到她之前,也是个骄傲的人。
只是因为爱她,他一次次的任由她将他的骄傲、自尊踩在脚下,任她抛弃他一回又一回,还是舍不得放手。
心伤了,再愈合。愈合了,又被敲碎。周而复始,直到他累得再也坚持不下去。
萧晟抬头,先看向右边,那曾是他的家,但是在上了大学后却再也没回来过。
早在大一,他就将萧雅芝接去了京市,那里医疗条件更好、有更多的专家,只可惜这么些年,一直未曾等到合适的肾脏源。
如今纯靠调养勉力维持,每天光医院的费用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所以他不怪夏沁颜当初的选择,如果能重来一回,他也不愿意硬拉着她陪他过那段苦日子。
他的公主就应该光鲜亮丽的出现在人前。
萧晟又看向左边,那曾是她短暂住过的地方,也是她永远都不想提及的过往。
萧晟下意识往前走了两步,等反应过来,他又僵硬的停下。
对他来说美好的记忆,在她眼里,恐怕只是个恨不能完全抹掉的污点吧。
萧晟默了默,掏出手机,找到那个早就刻在骨子里的名字,下滑,看着最后显示删除的按钮,手指微动,却半晌都按不下去。
真要就这么结束吗?
他真的确定他可以放下吗?
萧晟的指尖颤了颤,缓缓下压。
“哎,你找人吗?这层没人住啊。”楼上突然传来一道苍老的男声。
萧晟手一缩,将手机按灭,回头。
白发苍苍的老者一愣,眯着眼上下打量他好一会,才恍然认出了他。
“你是之前住在这的萧家那小子吧?”
“……是。”萧晟试着回忆,想了半天也没想出这位爷爷姓什么,当初住在这时,他真的很少关注这些邻居。
“你可好久没回来了,怎么,这是要收拾东西,终于准备把房子卖了吗?”
“啊?”萧晟不解,当初这个房子就是租的,等他把萧雅芝接到京市,就再没续租,谈何卖不卖?
“之前我儿子想买你们的房子,好不容易找到你们,你们还不卖。白白占着两套房子,又不能升值,为啥的?”
老人似乎有些不满,也或许本身就比较唠叨,哪怕萧晟瞧着生人勿近,他也能一个人说得自在。
“害得我儿子只能买到了前面的五栋,离这隔着老远,照顾我都不方便。你们这些年轻人啊,就是不会体谅老人……”
“大爷。”萧晟忍不住打断他:“这房子不是我的,我也没接到您儿子的电话,您是不是认错人了?”
“怎么不是?”老人很生气,吹胡子瞪眼。
“那个姓夏的女娃娃不是和你们是一家吗?我当时可是见你们要好的很,房子就是她买的,一次买了两套,还要求屋里陈设一概不许动,这可是原来的房东老陈亲口说的,还有假?”
萧晟愣住,颜颜买了这里的房子,还是两套?
“……您儿子打给了她?”
他的嗓音异常干涩,好似堵着什么,让他眼睛都开始发酸。
“是啊,老陈给的号码,打过去,人家直接说不缺钱,永远都不卖。你说你们年轻人是不是不会过日子?这么个破房子留着干啥,有钱去别的地买呀。”
老者一边絮叨着一边下楼,萧晟呆呆的站在原地,半晌回不过神。
她……什么时候买的,又是为什么要把他们以前住的家买下来?
萧晟想起什么,连忙从口袋里掏出一串钥匙。
当初为了喊她方便,也是她不想每次都要起来给他开门,索性直接将家里和房间的钥匙各给了他一把。
等到后来他们一同去京市,不知道是忘了,还是根本不在意,也没有找他要回。
只是不晓得门锁有没有换。
萧晟的手指有些颤抖,慢慢将钥匙插进孔里,咔哒,钥匙与门锁完美融合。
没换!
这一刻,萧晟说不上来心里是什么感受,酸酸胀胀,有点不可思议,又有点躁动,很想给那个人打电话,很想听见她的声音。
可是最终他还是强自按捺住了。
他缓缓转动钥匙,拧开房门,并没有想象中的霉味和灰尘。
沙发、茶几还是按记忆中摆放着,窗帘拉开,阳光从窗外透进来,显得安静又祥和。
一瞬间,萧晟都有种错觉,仿佛中间的四年根本不存在,他还是那个可以天天和她一起上下学的高中生。
他在门口站了会,才打开了那间无比熟悉的卧室。
粉色蕾丝床单,可爱的玩偶,一切的一切都和记忆里一模一样。
萧晟的目光投向桌上的花瓶,那个斜口花瓶里插着一簇薰衣草,蓝色和粉色相间。
应当是放置的时间太长了,即便是制作得很好的干花,瞧着也有些枯萎。
他走过去,忍不住低下头嗅了嗅,独特的香味顺着鼻腔一直侵入肺腑,让他的心钝钝的疼。
薰衣草的花语是什么?
蓝色是心心相印的爱,粉色是……
初恋。
记忆里,有个女孩坐在书桌前,抱着冒出丝丝热气的水杯回头看他,告诉他:
“可不要随便买薰衣草,不同的颜色花语都不一样,尤其紫色不要买,因为它代表等待无望的爱,我不喜欢,要买就买蓝色和粉色,寓意好听还好看。”
初恋,心心相印……
萧晟不断重复着这几个字,每重复一遍,都仿若在将愈合的伤口重新撕开,让它再次鲜血淋漓。
他颓然的坐下,将脸埋进臂弯,眼角余光却瞥见书桌下方的拉伸抽屉里露出了一块粉色的小角,似是笔记本。
萧晟拉开,记忆的阀门再次开启。
到了高三下学期,为了激起学生们的学习兴趣,每次月考前一百名学校都会发个笔记本以作奖励,而且在第一页会写上本人姓名以及名次,盖上学校大印。
其他人都很喜欢,觉得既有面子又实用,因为记笔记和做错题集真的费本子。
但是夏沁颜却很嫌弃,理由很简单——笔记本太丑了,黑不溜秋,一点都不符合她的审美。
萧晟无奈,在文具店挑了半天,才给她挑到一款和心意的,甚至为此特意找了年级主任,请他帮忙在上面再写上夏沁颜的名字。
虽然当时主任的表情非常一言难尽,但他最后还是给他签了。
这份独一无二的“奖品”还曾在同学间流传过很长一段时间,夏沁颜每天都会带去学校,摆在书桌较为显眼的地方,却从来没见她用过。
问她,也只不耐烦的回一句:“不想记笔记。”
后来萧晟就再没问,现在再次看见,他的唇角不由的勾起一抹苦笑。
不想不知道,一来到故地,他才发觉原来他将这些事情记得这么清楚,关于她的点点滴滴,哪怕一个微小的表情,他都不曾忘记。
或许真是前世欠了她的。
萧晟这么想着,随手打开了笔记本,首页一行大字——
恭喜夏沁颜同学在第三次模拟考中取得全校第88名的优异成绩,特此表彰,望再接再厉。
他一笑,翻到第二页,本以为会看到空白,谁知上面依然有着一行话:
“3月5日,晴,某人眼光不错。”
萧晟瞳孔猛地一缩,迟疑着翻到第三页,依旧寥寥几字:“3月6号,阴,心情不好,不想理他。”
“3月7号,还是阴,烦。”
“3月8号,阴转多云,今日他做的泡芙不错。”
萧晟一张一张的翻着,眼眶越来越红,直到最后一页,没有日期,没有晴雨表,只有两个字。
“再见。”
是在向她的高中告别,也是在向日记里的他告别。
萧晟抚摸着那两个字,一下又一下,直到纸张上落下一滴水珠,渐渐氤氲了它们。
安静的房间内,没有一丝声响,只有一个独坐的人,静静在那束薰衣草前坐了很久很久。
窗外阳光逐渐从灿烂变得暗淡,起风了,风声呜呜,听着像是小孩在哭。
手机铃声忽然响起,打破了一室的沉寂。
“喂?”
“你咋了,感冒了?”吴鹏皱眉,嗓音听起来怎么这么沙哑?
“没。”萧晟动了动腿,终于缓缓站起身,因为长时间不动,血液不循环,起来时身体还晃了晃。
他扶着桌沿站好,等那股酸麻感过去,才迈步朝外走,手里牢牢抓着那个粉色的笔记本。
“你在哪呢?”吴鹏就听着话筒那头不断传来开门关门声,然后是钥匙抽离的声音。
“……城中村。”
萧晟慢慢下楼,脚步比来时更沉重,也更坚定。
吴鹏一听城中村就知道他去干什么,沉默了会,感觉说什么都不合适,只得僵硬的转移话题:“你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
“啊?”吴鹏惊讶,一向做任何事都很有规划的人突然连回归日期都不确定,看来真的伤得很重了。
“你不会待着待着就要归隐山林,或是干脆出家吧?!”
吴鹏被自己的猜想吓到了,“千万别啊,盛夏这么多人还指望你吃饭呢!”
“……你想多了。”萧晟转过弯,稳稳的下到一楼,忽然问起了夏沁颜。
“她之前有回凌市吗?”
“没有吧,自从高考完她应该再没回去过,怎么了?”
吴鹏有些担忧,这到底是放下了,还是没放下啊。
“没什么。”
萧晟迈下最后一截台阶,夕阳的余晖照在他脸上,朦朦胧胧。
他仰起头,望着西边被晚霞渲染得一片火红的天际,轻轻笑了一声。
瞧啊,她就是这么坏,连做戏都不愿意做全套。
可她又是那么聪明,永远知道怎么戳中他的要害,逼得他溃不成军,最终只能俯首帖耳,甘心成为她的俘虏。
“帮我定张明天去普罗旺斯的机票。”
他想亲眼看一看粉色的薰衣草花田。
萧晟在城中村住了一晚,将两个屋子都从里到外的打扫了一遍,换掉了花瓶里已经枯萎的花,重新换上了新的。
还是薰衣草,还是蓝色和粉色相间。
旧花他也没扔,而是一朵一朵细致的挑选仍然完整的花苞,小心摘下来,放进那个笔记本里当书签。
一页一朵,直到铺满整本。
然后第二日清晨坐上了去普罗旺斯的飞机。
普罗旺斯是个天堂,与巴黎的灯红酒绿不同,这里到处充满着自由和清新的味道。
举目望去,是一眼瞧不见头的广袤原野,蔚蓝的天空纯净如洗,白云悠悠荡荡,深邃又高远。
远处幽谷中传来羊群清脆悦耳的铃铛声,空灵、沉静,仿佛神灵在召唤。
近处一簇簇薰衣草随风摇摆,空气中满是芬芳的馨香。
美得像是个世外桃源。
萧晟轻轻吸了口气,将帽檐压低,往花田里走。
此时正是临近收割的时节,花田里有几个正在劳作的当地人,见了他,热情的打着招呼:
“下午好,先生。”
“您是一个人来的吗?哦,那真是太可惜了,您应该带您的女友或是妻子一起来的,这里会让她更爱你。”那人朝他眨眨眼,透着几分促狭。
这里的生活简朴而高尚,这里的人特别容易感到惬意和满足,即便对待陌生人,也如同认识了很久一般自然随性。
萧晟有些不适应这样的“自来熟”,顿了顿才问道:“请问哪里能看到粉色的薰衣草?”
一眼望去全是紫色。
“那边。”一个留着两撮胡子的小老头指着右前方一排房屋,“绕过去就是。”
“谢谢。”萧晟礼貌的颔首,准备去他所指的地方。
“等等。”老头叫住他,塞给他一个小袋子,里面都是薰衣草干花。
“这个可以帮助你找到梦中情人。”
萧晟看着手里的袋子,沉默了会,还是点头致谢:“谢谢。”
普罗旺斯是个浪漫的地方,有着很多的传说,大多都跟爱情相关,萧晟以前不信,但是这次他好像有点开始相信了。
因为他找到了粉色薰衣草花田,也找到了他的梦中情人。
“……颜颜。”
白色的房屋后,粉色花海前,夏沁颜戴着墨镜,躺在略显古老的木质藤椅上,脚尖随意的点着地面,藤椅跟着微微晃动,瞧着悠闲又自在。
明明听见了声音,她却一动没动,墨镜遮住了她的双眼,无法分清此时她是闭着的,还是睁开。
萧晟走过去,蹲在藤椅边,再次唤道:“颜颜。”
“嗯。”她应声,声音很淡,听不出情绪。
萧晟勾住她的手,一根、两根,直到与她十指交叉。
“这次要等多久?”
等多久,你才不需要那个人,你才愿意和我在一起?
夏沁颜取下墨镜,微微偏过头看着他,萧晟维持着半蹲的姿势回望,仿若向公主宣誓的骑士。
“很快。”
夏沁颜勾住他的脖子,轻轻覆上去,一如在休息室的那天。
这次萧晟没有犹豫,直接倾身反客为主,交叉的手指被按在夏沁颜的颊边,她轻轻笑了一声。
藤椅随着力道往后倒,不过须臾又被弹起,晃晃悠悠,如同小时候坐的摇摇椅,又像是海上随风飘零的小船。
即便飘得再远,也终会回到他固定的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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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我看过风霜雨雪,见识过人世繁华,依然还是选择再次回头。
因为只有你,无可取代。
萧晟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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