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1 章

    俞安听到应有初所说的, 他便稍稍放下心来,比起担心罗平,他其实更担心罗家会因此怪罪苏楠, 那这样他在罗府的处境就会更加艰难。

    不过平日里罗平对苏楠多有维护,罗家人应当不会刁难他。

    回到宅子后, 朱阳跑在前面给应财报喜, 应有初搀扶着俞安走在后面,俞安现在预产期不到一个月, 肚子大到低头都看不到脚尖, 所以他走路都特别小心,生怕脚下绊到什么。

    他一手扶着后腰,一手挽着应有初,轻微外八的走着。

    应有初每次看到俞安的走姿, 总会联想到冰面上一只胖胖的又可可爱爱的小企鹅摇摇晃晃走路的样子。

    他这样想着也就低声笑了出来,俞安疑惑的侧头望着他, “相公你在笑什么?”

    “哦,我开心,我考了十三名, 太开心了。”应有初浅笑着回答。

    俞安狐疑的瞟了他一眼, 没再问了。

    应财听到应有初高中的消息,原本还在后院给未出世的宝宝做小床的他, 立刻扔掉手中的工具,冲到前院, 看到应有初和俞安正缓缓走来。

    他脸上是抑制不住的笑容, 咧嘴大笑道:“有初, 你真中了?”

    “爹,中了, 十三名呢。”应有初回着。

    得到肯定答复的他,连扶了三次掌,眼里竟激动得泛起泪花来,“好!好!好!”

    他缓了片刻,“你们快去给你娘他们上个香,把这个好事告诉他们,我,我去门口放鞭炮去,庆祝庆祝。”

    应财和普通的父母一样,当孩子有出息后,他想到的第一件事是将好消息告诉所有人,上次应有初中举后,他也是这样做的。

    哪怕自己一个人在家,他也要放两串鞭炮热闹一下,现在应有初他们都在家,他转头询问着应有初意见,“有初,你考上贡士这可是大喜事,虽然现在在京城,和周围邻居也还不熟,但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办个流水席请客。”

    应有初赶忙拉住要出门的应财,“别别别,爹,您可千万别放鞭炮了,这里是京城,权贵聚集之地,万一哪家因此妒忌上咱家呢?咱们最好还是低调一些,莫要大肆宣扬。”

    应财哑然,最终还是听了儿子的话,决定不放鞭炮了,语气带着一点憋屈,“好吧,既然不能在外庆祝,那我们就关上门庆祝,这回总没有别人知道了吧。”

    应有初点点头,“我们自己庆祝就好。”

    应财带着稍微的遗憾出门,去采购今天晚上大餐的菜品了。

    中午俞安和周红珠商量着如何布置宅子的前院,虽然这宅子买的时候已经装点过了,但他们入住后避免不了要按照自己的心意重新布置一番。

    这段时间俞安和周红珠对他们的宅子进行了一场大改造,不过应有初这个直男是没看出有什么区别的,觉得无非就是多加了一些花花草草之类的小玩意儿。

    俞安清楚的记得,他问过应有初对他们改造好的前院有什么意见时,应有初愣住,来了一句,“你们重新修葺过前院吗?”

    俞安没忍住当场给了他一个白眼,此后,俞安就再也不自找没趣问他的意见了。

    前院归俞安改造,而后院则是交给应财打理,后院有一方池塘,原本是种的荷花,但长期没人管理,荷花早就枯死了。

    某一天应有初和俞安饭后在后院散步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家的池塘竟被应财填平做成一处水田了,现在正值春季播种的季节,池塘里绿茵茵的一片,是应财才插的秧苗正迎风摇动。

    后来一问,应财还打算把后院划出一块小菜园出来,平时没事他就在后院种种菜,对此应有初和俞安都没什么意见。

    然而他放任不管的下场就是,应财第二天就抱着十多只小鸡和小鸭崽回来了,他甚至还打算修两猪圈。

    应有初赶紧拦住老父亲,他可不想一回家就闻到一股猪屎味,苦口婆心劝半天总算让应财放弃养猪的想法,他顿时松了一口气。

    现在他家宅子的风格就有种很强的割裂感,前院素雅中式风,后院田园风,他每每散步到后院时都有种一秒回农村的感觉。

    自俞安怀孕后,应有初就认真的了解过个朝代哥儿是如何喂养孩子长大的,一般的家庭用羊奶代替母乳喂孩子,而有条件的家庭则是请乳娘喂养。

    他们现在有钱了,也请得起乳娘,就是心里有个坎儿,所以和家人商议过后还是决定用羊奶喂孩子。

    做完这个决定后,应有初开始研究能不能给孩子做个奶瓶,毕竟用勺子喂的话又麻烦又容易呛奶,盛在碗里的羊奶也凉得比较快。

    奶瓶的瓶身倒是好办,就是奶嘴不用容易做,因为大越朝没有橡胶树,只能另选其他的天然材料制胶。

    应有初首先就想到杜仲树,杜仲中含有丰富的胶,杜仲的叶子撕开后都是白状的胶丝,完全可以用杜仲胶来代替橡胶。

    杜仲的种皮含胶量最高,他从柳南的医馆中收集一大堆杜仲种子开始用自然的酵解法制胶。

    先是将种皮打碎用水浸泡八天,再把浸泡后的种皮和叶渣在一定的温度和湿度下自然发酵九天,然后冲洗过滤后揉捻几小时再重复之前的步骤发酵过滤杂质。

    杜仲胶的制作看似简单,但酵解法制胶对温度和湿度的把控非常严苛特别是发酵阶段,温度和湿度都随着发酵的进程进行相应的调整,且制作周期长,他从南宁就开始制胶,一直到京城都没制作成功。

    如今俞安就快要临盆,这次杜仲胶的制作也来到最后一个步骤,如果这次还不成功,他只能用吸杯代替奶瓶了。

    应有初来到他的工作间,从一个封闭容器中拿出一个巴掌大的黑褐色的物体开始冲洗,经过过滤揉捻,黑褐色的杜仲胶变得有弹性。

    成功了。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他终于成功了,只可惜一大筐的杜仲种皮就制作出来的杜仲胶只有他巴掌这么一小团,估摸着只够做五个奶嘴,产量太低,不能实现量产,不然他还打算用杜仲胶做轮胎呢。

    不过杜仲胶的制作成功,还是可以做些小玩意的,比如套套。

    没错,他想做套套。

    自俞安怀孕后,他禁欲太久了,中期的时候他还能解个馋,但前三个月和后三个月都得抑制自己内心的欲望。

    那种看得着却吃不着的痛苦他受够了。

    于是他现在带着满身的怨气给孩子做奶嘴。

    次日,大家对着应有初千辛万苦做出来的奶嘴进行观摩,柳南捏了两下奶嘴,十分软弹,他不满道,“这么好的东西,你怎么才做出来?”

    他家祝余都过了用奶嘴的年龄了。

    应有初夺过奶嘴,“你以为随口一说就能做出来呀?”

    柳南伸手,白嫖,“你这不是做出来了嘛,多做几个,给我两个。”

    “你要来干嘛?祝余断奶了,送给你用呀?”应有初毫不留情的怼道。

    “啧,我用不着,但我可以给我下一个宝宝用。”柳南说着。

    “哟,还打算要二胎呢。”应有初嘴上虽说不给,但身体却很诚实的送了两个奶嘴给柳南。

    “说真的,要不你考虑考虑留在京城,和我们一起,医馆哪儿不能开,这些年你们挣的钱也够你在京城买下一间铺子了。”应有初劝说柳南留在京城。

    柳南收好奶嘴,“你别忘了,我们回南宁不仅是有我的医馆在哪儿,容妍铺子也在南宁。”

    “嗐,这有什么,我们来京城这么久,它们不都开得好好的,也不看看是谁创作出来的管理模式,没了我们,它照样能正常运营下去。”应有初傲娇的说。

    “我看你对太医院的医书这么感兴趣,以你的医术,你大可以试着能不能考进太医院,何必居于一个小地方,人总是要往高处走的。”应有初诱惑着他,“你想想,你要是进了太医院,那里海量的医书岂不是你想看就能看的。”

    柳南乜了他一眼,不得不说,太医院珍藏的医书对他的诱惑确实大,他刚有几分动摇就被周红珠打断。

    “考什么太医,柳南你不准考。”周红珠瞪眼道。

    “为什么他不能当太医?”俞安不解。

    “你忘了吗,上次我们听过戏折子里,那个太医就是因为没能救活皇上心爱的妃子被杀了。”周红珠冷哼,“也不知道太医们犯了什么错,动不动就要杀了给人陪葬。”

    “所以,柳南你做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进太医院。”周红珠认真的说。

    俞安在一旁听着觉得周红珠说得甚有道理,附和着点头。

    柳南自然是点头说好,倒是应有初破口笑出声来,“你想太多了,那些都是戏折子故意这么写的,现实中那里会这么夸张。”

    果然不管是现代还是古代,大家的口味都是一样的,世人都爱看一些霸道又狗血的戏码。

    “你去了解一下,不说远了,就说当今圣上可曾无故斩杀过一个太医?那些戏折子都是故意这么写的,拿这个当噱头而已,要真像戏折子里所写,那谁还去当太医,那些太医怕是没一个能活到花甲之年。”

    应有初俯身刮了一下俞安的鼻头,“这就是危言耸听,以后少和周红珠一起看戏折子,别把你带偏了。”

    周红珠瞪了应有初一眼,“瞎说什么呢,我怎么会带偏俞安。”

    众人一片欢声笑语。

    五月初,离俞安预产期仅有十天左右,大家不约而同的进入高戒备状态中,应有初更是每天都要检查一遍待产的东西。

    稳婆他们一早就物色好了,早早的住进他家宅子中,只等俞安临盆。

    大家都密切的关注着俞安,反倒是俞安十分的轻松,不似他们这般紧张。

    五月七号,俞安的肚子提前七天发动了,原因是他白天抱了一下摔倒的祝余,之后他的肚子开始隐隐作痛,有下坠之感。

    一开始他没在意,毕竟临近生产,这一段时间他都有肚子下坠感,直到肚子阵痛越加明显,一股暖流从他两腿间流下时,他才察觉自己要生了。

    第 102 章

    天色渐晚, 屋内亮如白昼,隐隐间有俞安痛苦的□□传出,林哥儿反复给里面送热水, 当应有初想窥探一下里面的情况时,厚厚的挡风帘又垂下遮得严严实实。

    他在屋外焦急的来回踱步, 当林哥儿再次出来时, 他一下就看到林哥儿手中铜盆里艳红的血水,顿时两眼发黑, 腿一软, 直直的栽倒在地上。

    柳南和应财赶忙将应有初扶起来,他右边眉间上方磕了一个大包,喃喃道,“不行, 我得进去看一眼。”

    俞安怀孕期间一再强调不让应有初进产房陪同,原因是应有初进去了也帮不上什么忙, 可能会分散他的注意力。

    主要还是俞安怕自己在生孩子的时候,看到应有初会控制不住的委屈,然后就没力气生孩子了。

    “你进去有什么用, 你又不能代替俞安生孩子。”应财精准吐槽道。

    “安安都生了两个时辰了, 怎么还没生出来?不会出什么问题吧?”应有初脑补出一副俞安大着肚子奄奄一息的躺在床上,而一旁的两个稳婆正互相商量着推卸责任的画面来。

    应有初瞬间脑充血, 推开众人就要强行进屋,但被柳南和应财死死的拉住。

    “目前一切都正常, 你就别进去了, 小心把寒气传给小俞了, 分娩时产夫是最虚弱的时候,你要是闲着没事做, 就去帮着林婶儿熬点参汤。”应财打发着应有初,不然他在这儿光添乱。

    最后,俞安喝了应有初亲手熬的参汤,又让柳南针灸了几下,恢复力气后一鼓作气生下一个小哥儿。

    应有初这才能进屋看俞安,他急冲冲的走进房间,在外房散去寒气时,稳婆抱着清洗干净的孩子凑到应有初面前,想让他看一看,结果他瞟了一眼,待身上寒气散去后,直奔俞安而去。

    俞安累极,虚弱的躺在床上,额间碎发被汗水浸湿,贴在脸上。

    应有初瞧见满脸虚脱的俞安,喉咙再次发干,他小心的捧着俞安的手,轻轻将俞安脸上的湿发拨开。

    俞安一眼就看到应有初额头上的青包,声音发虚的问道:“相公,你头上是怎么弄的?”

    应有初无意识的摸了摸额头,一阵钝痛传来,“刚刚不小心撞到的。”他才不好意思说自己被吓得晕倒在地,头在地上磕的。

    “相公,你哭了?”俞安看着应有初发红的眼睛又问。

    应有初现在眼睛热热的,但他摇头肯定道,“没有,我怎么会哭?”

    俞安扯出一个笑容,他想到柳南进来给他施针的时候,柳南说在他进来的前,应有初拉着他的手,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让他保大。

    “你看到我们的孩子没?”俞安问。

    应有初点头,轻啄了一下俞安的手背,“看了,好小一颗。”

    良久,他才想起来,“对了,颗颗是男是女还是…”

    “恭喜大人,夫人生下一个小哥儿。”稳婆适时的将孩子抱到两人跟前,虽然她此刻脸上堆满了笑容,但心中还是发虚。

    主家可是提前好久就请了她们到宅子里候着,出手又十分阔绰,足以证明主家很是重视这胎,可生下来偏偏是个哥儿。

    她垂下眼眸,静待主家发怒,通常主家得知夫人生下的是个哥儿时,不仅会训斥她们这些奴才,还会怪罪夫人不争气,这类事情在大越简直就是家常便饭。

    她余光看了一眼躺在床上的夫郎,眼里尽是同情之色。

    “呀,还真是个小哥儿,太好了,安安。”应有初听到是个哥儿时,他眼睛都亮了亮,终于舍得看他们的孩子了。

    颗颗躺在松软的襁褓中,小小的一个,因早产了几天,浑身泛红,但也看得出这是一个漂亮的小哥儿。

    圆溜溜的眼睛四处转着,小嘴不停地吮吸着。

    应有初看完一眼后,视线立刻回到俞安身上,“眼睛像你,很好看,辛苦你了安安。”说完他又转头对着众人说着:“今日喜得小哥儿,所有人通通有赏,等会儿你们下去找林婶儿领赏银!”

    稳婆诧异的抬头,看到主家脸上的笑容确实不像装的后才应声回答道:“是。”

    俞安太累了,看过孩子后就昏睡过去,应有初不敢吵到他,抱着孩子到外室给一众眼巴巴的人看看。

    许是不适应这么多人,颗颗小嘴一瘪,娇娇气气的哭了起来。

    哭声不似刚出生那般响亮,反而是小声的哼唧,这细软的哭声听得大家心头发软,感觉心都要被他哭化了。

    抱着孩子应有初微微挑眉,他家这孩子还会夹子音?

    颗颗一出生便是千娇万宠着,家里万事万物都先紧着他来,几天过后,颗颗身上的血色退去,变成一颗粉白的奶团子。

    粉雕玉琢的小模样俘获了一众大人的心,周红珠天天抱着祝余在俞安的屋里不出来。

    现下俞安顺利生下孩子,柳南他们回去的计划也提上日程。

    俞安尚在月子中,不好出门相送,周红珠便抱着祝余进屋给俞安辞别,应有初和罗平两人则是在大厅给柳南送行。

    “柳兄,这一段时间多谢你的照顾,我说考进太医院这个事你也认真考虑考虑,既然能做到更好,那为什么不试试呢?”应有初简单的和柳南碰拳说道。

    柳南点了点头,“我会考虑的。”

    “我就不说什么了,你做什么我们都支持你,在南宁出了什么事解决不了的就去码头找领事的说,我们都在。”罗平说。

    柳南说好,最后看着应有初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你要说什么就直说,别这么看着我,搞得好像多舍不得我似的。”应有初嬉笑着打了柳南一下。

    柳南清了清嗓子,低声询问道,“应兄,此次一别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见面,我确有一事相求。”

    应有初嗯哼了一声,等着柳南的下文。

    “咳,就是你能不能把制作橄榄膏的方子给我。”

    应有初:“……”

    就说你小子没憋什么好屁!

    “方子?”罗平竖起耳朵,凑过去道:“我也想知道。”

    应有初乜着两人,冷哼一声,看来大家都想实现橄榄膏自由呢!

    最后他为了感谢柳南留在京城直到俞安分娩完才走,便将方子详细的说给柳南记下了,还趁机让罗平答应他免费运输橄榄油到京城。

    因为京城这边没有橄榄树,想要做橄榄膏只能从南宁运输过来,而且只有水路是最快的。

    罗平为了自己的幸福自然满口答应。

    柳南夫夫走后,俞安的情绪有点低落,应有初便每天都抽出大部分的时间陪他。

    这日,应有初和俞安一起坐在塌上,一手环抱着颗颗,一手拿着奶瓶喂他。

    颗颗含着奶嘴,大口大口的吮吸着乳汁,很快奶瓶就见了底,应有初见他喝完了,就拨出奶嘴,点了点颗颗精巧的鼻头,“喝这么快,跟个小猪似的。”

    颗颗皱了皱鼻子,凭空吸了几口空气,没有喝到羊奶后,娇滴滴的哭泣起来。俞安见状连忙接手哄他,神奇的是,颗颗刚到俞安怀里,他瞬间就止住了哭声。

    “嘿,有奶就是娘,没奶就不乐意我抱了是吧?”应有初瞪着眼睛看着这光打雷不下雨的小家伙。

    颗颗听见他爹的怒吼,又哼哼唧唧的往俞安怀里钻。

    应有初作势要将颗颗抢回来,不让他如意的躺在俞安怀里,俞安微微侧身护住颗颗,说道,“相公,你小声点,别吓着颗颗。”

    应有初哑然。

    颗颗一出生,他在俞安心中的地位一下就下降了。

    应有初心中微恙,“安安,你更喜欢颗颗还是更喜欢我?”

    俞安哭笑不得,“相公,你跟自己的孩子吃什么醋?”

    应有初没有听到满意的回答,皱着眉头不语。颗颗倒是吃饱了就在俞安的怀里睡着了,等他一睡着,应有初就轻手轻脚的将颗颗抱进小摇篮里,让他自己睡去。

    俞安见应有初放好孩子出来后,对着他张开双手,应有初心领神会的拥着俞安,然后俞安在他耳边轻声说:“你,我最喜欢相公了。”

    应有初听后,嘴角上扬的弧度怎么压都压不住,神色尽是得意的说着:“这还差不多,颗颗才和你认识几天,就想超过我,没门儿。”

    “相公,过几天你是不是要殿试了?”俞安问。

    应有初点头,“三日后就是殿试了。”

    “那相公你这几天赶紧温书吧,不用时时陪着我的,别误了大事。”俞安说道,应有初这段时间里亲手照顾他们这一大一小,导致他连看书的时间都没有。

    “我在这里也能看,而且三日之后就要殿试了,我难不成三天之内发奋读书就能考个状元吗?”应有初开着玩笑。

    应有初都这样说了,俞安还能赶着他出门看书不成,其实有应有初陪着他,心里始终是高兴的。

    三日后,到了殿试的日子,因着礼部要求在黎明时分就要在宫门外排好队,所以应有初大概在凌晨三点左右就得起床了。

    此时夜正浓,应有初蹑手蹑脚地从床上爬起来,不过还是惊动了熟睡的俞安。

    “相公?你这就要出门了?”俞安迷迷糊糊的嘟囔着。

    “嗯,现在还早,你再睡儿。”应有初温声说道。

    “相公,祝你殿试顺利。”

    应有初回了声好,又低头吻了吻俞安额头才出门。他整顿好后上马车前抬头望了望天上的月亮,轻叹一口气。

    他以后要是在京中上班的话,每天估计也是这个点起床。想到这儿,他的怨气顿时比鬼还大。

    罗府离皇宫要近些,所以今日进宫是他去接罗平,然后他们一同前往皇宫考试。

    应有初到的时候,罗平已经在门口等着他了,见他的马车到了,罗平迅速上了马车,神采飞扬的和应有初打了声招呼。

    没睡醒的应有初瞅了一眼神采奕奕的罗平道,“你这是怎么了?这么开心?”

    “人逢喜事精神爽。”罗平说。

    “什么喜事?”应有初问。

    “苏楠今日给我做了早饭。”罗平一脸幸福的说道。

    应有初“切”了声,靠着马车继续假寐,还是原来那个恋爱脑,他鉴定完毕。

    第 103 章

    卯时, 排好队的贡士在礼部侍郎的带领下来到承天门前,对他们例行搜查,然后由礼部教授一些基本的入宫礼仪, 以免他们不动礼数冲撞了皇上。

    殿前失仪这事可大可小,轻则这次殿试作废, 重则终生禁考, 还有可能牵连到礼部,至于如何处置全凭皇上心情。

    等做完这些准备工作后, 他们才能正式入宫。此时天色大亮, 他们分作两排,穿过正午门后,大家都停驻在太和门前等待辰时的到来。

    随着鼓乐声响起,数丈高的朱门缓缓开启, 考生们井井有条的过了太和门,来到他们最终目的地, 太和殿前的广场。

    广场上陈列了数百张案桌,这就是他们殿试的地方。

    考生们静静的跪伏着,等内阁大臣宣读完考试规则后, 皇上才姗姗来迟, 诸位考生对皇帝行完叩首礼后,才开始正式答卷。

    老皇帝在考场待了不到一刻钟就离去了, 考生们余光看到老皇帝走了后,都暗自松了一口气, 毕竟在皇上面前认真答题还是需要拥有一颗强大的心脏。

    要是皇帝全程在场的话, 只怕心理素质不好的考生很容易考砸。

    日落时分, 所有答卷由太监一一收走,应有初搁笔揉了揉酸痛的手腕, 他抬头看着太监手里那一沓在微风中翻飞的纸张,心中怅然,他漫长的科举之路终于要迎来了结局。

    一整天没吃饭,应有初答卷的时候不觉得饿,一出皇宫,饥饿感瞬间袭来。他和罗平两人就在街边一人买了一块大饼,先吃点东西垫吧点,他们坐在车上边啃边聊。

    “罗兄,这次殿试应当不会再出意外了吧?”应有初嚼着干巴巴的饼含糊不清的说。

    “我也不清楚,等着吧,两天后就知道了。”罗平说。

    他们的答卷收上去后,先由内阁大臣审阅,再从这三百多张答卷中挑出前十名交予皇上定夺,不出意外的话,殿试前三名将在这十张答卷中产生。

    “我们等两日也不算难熬,倒是那帮阁老们该头疼了。”

    应有初面带笑意的说,他都能想象到那群阁老们坐在文华殿挑灯夜读的样子,特别是像罗平这么有争议的人,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在殿里因为罗平的答卷而吵起来?

    他光是想想就觉得十分有趣。

    罗平两三口就将手中的饼吃完了,意犹未尽的感叹道:“大饼还是南宁的好吃些,你家旁边那家大饼铺子的味道最好了。”

    “那是自然,那家铺子可是百年店铺,一代一代传下来的手艺能不好吗?”应有初回想着往昔,又说道:“当年我刚认识你那会儿,你可是吃了我足足五个大饼呢!”

    罗平也想到了,他大笑道:“其实当时我也吃撑着了,谁知道你给我带这么多,我又不好意思剩下。”

    两人对视后哄然一笑。

    归家后,应财等着应有初回来一起用膳,俞安的月子餐和他们不一样,更为丰富清淡些,是林婶儿每天做好了端到屋里给他吃的。

    应有初饿了一天了,现下终于能吃口热乎饭了,一边狼吞虎咽,一边和应财讲述着去殿试的所闻所见。

    他又是吃又是说话的,一不留神就呛到了,他低头掩唇猛烈地咳嗽着,突然背脊就感受到一只手在轻拍着,替他顺气。

    “相公慢些吃。”

    应有初诧异的抬眼,看到俞安倒了一杯水递给他,他喝过后,缓了一口气,“安安,你怎么出来了?”

    他一个眼神授意,一旁的朱阳赶忙将房门关上。

    “你尚在月子,怎可随意走动?”应有初探了探俞安的手,摸到是温热的,便微微放心。

    “无事的,快二十天了,柳南兄也说过,我可以适当的下床走动的。我都好久没出过房门了,再呆下去,都要憋坏了。”俞安坐在应有初旁边带着一点撒娇的意味说道。

    应有初拧着眉毛,他作为现代人,知道要科学坐月子,但这事轮到自己身上,他还是保有谨慎的态度,他希望俞安的身体以后都安然无恙,便希望俞安能尽量遵循这个世界坐月子的老方法。

    毕竟,哥儿和女性的身体是有区别的,万一现代科学坐月子的方法不适用哥儿怎么办,他不敢用俞安的健康来冒险。

    “白日天气晴朗倒是可以出来走走,散散心,可夜里风大,当心受了凉。”应有初想了想又补充道:“白日有风也不可随便出来,出来前一定要做好防风措施。”

    应财附和着,“有初说得对,小俞你得注意自己的身子,千万别落下病根。”

    俞安听了两人的唠叨,乖巧的点头谢过应财的关心。

    应有初左手握着俞安的手,右手拿筷子吃饭,低声询问俞安要不要也吃点。俞安轻轻的摇头,说自己已经吃过了。

    “相公,颗颗已经出生快二十天了,他的名字你想好了没?”俞安问。

    他得知自己怀上的时候就让应有初给颗颗想一个名字的,结果到现在除了一个小名外,颗颗出生十八天了,还没有大名。

    应财抬眼看着应有初,也在等应有初回答,他一顿,扒拉着碗中的饭,打着哈哈道:“在想了,在想了。”

    “那相公你得抓紧了,一定得在满月宴前想出来哦。”俞安提醒道。

    要是满月宴前没想出名字来,人家一问宝宝叫什么名字,结果名字还没取,好歹孩子的父亲是个进士,却连一个孩子的名字都想不出来,岂不是很丢人?

    应有初低垂着眼眸,寻思着找个时间去问问罗平有什么好的想法。

    然而他刚有这个打算,就被俞安一语道破,“相公,你不会在想让罗平兄长帮你想名字吧?”

    应财觉得以自己儿子的性子很有可能,于是用筷子的另一端敲打着桌面,警告着应有初,“你自己的孩子,肯定是要自己取的,不准假借他人之手!”

    “是。”应有初蔫不拉几的回道。

    俞安在旁边小声偷笑,应有初便在桌下用力攥了一下他的手实施报复。

    饭后,应有初又用披风将俞安裹得密不透风,然后公主抱进屋。

    两日后,诸位考生再一次来到太和殿,殿试过后,他们有了新的排名,大家按照新的名次排序。

    应有初暗中观察到罗平站在第一位时,沉下心来,看来这次殿试,罗平答得很好,深得考官的心思。

    他则是站在第一排稍微靠后一点,在第六名的位置,这个成绩简直是好得让人意外。他在心里暗暗说着,这把稳了!

    到时候入殿时,他们前十名的人将站在最前排,离天子最近的地方。

    时辰一到,待总管太监尖着嗓子宣众人入殿,他们低着头颅整齐有序的进殿,对着皇上行完叩首礼后,他们安静的屹立在殿内,听候皇上进一步指示。

    应有初眼观鼻鼻观心的垂着脑袋,这样庄严盛大的殿会上无一人发出声音,寂静得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得见。

    老皇帝坐在龙椅上,手边便是这次殿试前十的答卷,他随手拿起第一张,稍稍一抬眼,立在旁边的总管太监就十分有眼力见儿的大声念出罗平的名字,让他上前回话。

    老皇帝看了一眼罗平,随意翻动着手中的答卷,许久才开始考问罗平,几个问题下来,罗平都对答如流。

    老皇帝低沉的“嗯”了声,放下答卷,又让罗平当场作一首诗出来。

    作诗对于罗平来说简直就是信手拈来,他当即做了一首七言律诗,最后的一句更是妙不可言,“久闻此间有仙境,纷纷而下云之君。”

    老皇帝听后龙心大悦,拍案将罗平钦点为状元。

    众人可能不解,罗平只是做了一首诗,就能让皇帝看都不看后面的人,直接定了罗平为状元,似乎有些草率。

    但应有初知道为什么,他是穿书来的,虽没看完原著,他却能从这一半的剧情中分析出大概来。

    书中曾提到,老皇上年过半百的时候就曾暗中派出一支精锐的小队四处游历,替他寻找蓬莱仙境。

    相传蓬莱仙境有能让人长生的秘诀,老皇帝高位坐久了,自然也想千秋万代的享受万人朝拜。

    现在老皇帝年近花甲,不仅没能如愿的找到蓬莱仙境,身子还一日不如一日了。老皇上心中自是万分焦急,但找不到仙境他又没有办法。

    这时,罗平却在大殿上做出一首人间有仙境的诗来,无疑精准的拍到老皇帝的马屁上。

    罗平成为状元,旁边几个内阁臣子皱紧了眉头,想要提醒皇上,罗平身家不清。但他们都清楚皇帝已经将话说出口了,他们再去多嘴,那摆明了打皇上的脸。

    这种抄家的事他们可不敢做,所以他们只能憋着这件事,不仅现在不能说,以后也不能说,说了就等同于说皇上做错了。

    一个个臣子生生憋得脸通红,只有一个阁老欣慰的捋了捋胡须,就是他将罗平力保到前十名。

    之后的榜眼是一个京城官宦子弟,也是前十名的人,名次在应有初之上。

    殿试虽说是皇帝亲自主持的,但也存在很多潜规则,因为能通过会试的人,这就说明他们这些人的实力都不分伯仲。

    通常很多世家大族为了巩固自己家在朝廷中的地位,会在私下和内阁臣子串通一气。而皇帝一般在不威胁到自己中央权力的情况下,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也是为什么世人说的,寒门难出贵子的缘故。

    但一甲中绝不能全部都是官宦子弟,老皇帝拿着一沓答卷翻动着,想找一个不牵涉任何世家的人,这时,一个风格迥异的答卷映入眼帘。

    殿试是不用请人誊卷的,这时候书法的重要性就在这一刻体现出来了。

    应有初那一手的瘦金体实在抓人眼球,老皇帝将他点了出来,他规规矩矩的站出来行完礼,等着皇帝发问。

    “朕看了你的文章,农桑建设写得还算不错。”皇帝威严平缓的声音传来。

    应有初垂着眼睛,心思千回百转,没多久他就想到一系列关于农桑和工程建造的问题,心中快速起草,只等皇帝发问。

    “抬起头来,让朕瞧瞧长得怎么样?”

    “?”

    应有初虽是一脸懵,还是抬起头让皇帝看个清楚,只是他眼睛向下看,不敢直视圣颜。

    老皇帝“嗯”了声,似乎很满意他的颜值,“字儿好看,人也好看,是个探花料子。”

    “……”

    “家世如何?”老皇帝又问。

    应有初如实回答完后,不是世家子弟这点让老皇帝更加满意,随即封为探花郎。

    得,前两名老皇帝还会考察一下学问,到他这儿,有关于学问的事问都不问,光看脸了。

    回家的路上应有初摸着自己的脸颊出神,罗平在一边吐槽:“行了,别摸你的脸蛋子了,知道你风华正茂,恭喜你呀,探花郎。”

    众所周知,探花郎才华不一定是前三名,而相貌一定得是最好的那个。

    应有初叹了一口气,“比起靠脸,我还是更想靠实力。”

    罗平对着他翻了个白眼,“得了吧,幸亏殿试考策题,不然靠实力的话,以你那酸诗,怕是前十都够不着。”

    应有初没好气的瞥了一眼他,扭过头不想理这位新科状元。

    马车行驶过街道,应有初望着这条宽阔的主干道路,想到一甲进士及第的三人在三日后就要共同骑马游街的场景。

    “等着吧,等游街那天,我一定要把你这个状元郎的风头全部抢过来!”应有初狠狠的说。

    罗平无所谓,“抢就抢呗,反正我成亲了,这种花名要来干什么?”接着罗平又戏谑道:“最好让全京城的人都好好看一看你这个探花郎的魅力,然后再获得一众女子哥儿的芳心,到时候看你怎么和俞安交代。”

    “……”

    “不就是个状元郎嘛,至于这么高兴吗?”应有初乜着他,从前罗平都不怼他的,最近真的很爱怼他。他对此表示强烈的不满。

    罗平面带笑意,“我高兴,我这是人逢喜事精神爽。”

    爽爽爽!自从你和苏楠成亲后天天都在爽!

    “以后别来找我要橄榄膏!”应有初使出杀手锏。

    “别呀,应弟,我错了。”大丈夫能屈能伸,罗平光速认错。

    虽然应有初将制作橄榄膏的方子告诉他们了,但应有初那套蒸馏设备,他就不会做。柳南是拿了应有初家原来那套设备,而他还得靠着应有初才有橄榄膏用。

    黄榜在当日傍晚就张贴在皇宫外供人瞻仰,一时间,前三名的名字响彻整个京城。

    晚上,应有初在屋里抱着颗颗喂奶,俞安就将他三日后骑马游街的进士服拿在手里反复观看。

    “相公这衣服真好看。”俞安提着大红的衣服,怎么都看不够,“只可惜我还在坐月子,不能看你游街了。”

    俞安带着浓浓的遗憾说,应有初一生仅此一次的骑马游街,他却不能在场,这是多么大的一件憾事呀。

    应有初听出俞安语气中的沮丧,低头看着小崽子奶都喝完了,两只小手还是抓着奶瓶不放,他果断的将奶嘴拔了出来。

    颗颗没了奶嘴,假把式的哭了两声,想引起俞安的注意,结果俞安正聚精会神的看进士服,没空搭理他。

    他暗哼一声,小崽子天天和俞安呆在一起,闻惯了俞安身上的味道,睡前基本都要俞安亲自哄睡才行,今天他就好好治治这个毛病。

    颗颗喝完奶后很容易困觉,哭声没坚持两分钟,然后他就在应有初轻拍中睡着了。

    待他睡着后,应有初就将颗颗抱给应财带,应财巴不得和自己的小孙子多亲近亲近,乐开花的接下照顾颗颗这个艰巨任务。

    应有初回房后,俞安还在看他的进士服出神,他上前抱住俞安柔声问道,“有这么好看吗?比你相公还好看?”

    俞安侧头靠在应有初肩上轻轻蹭了蹭,“好看,可惜我看不到你穿这身衣服的样子了。”

    “谁说的?安安,只要你想看,我现在就穿给你看。”说着,应有初就拿过进士服,开始宽衣。

    换上进士服的应有初更加耀眼了,一身大红色的外袍衬得他面容清隽,轻束腰身,胸前的祥云图案在烛光的照耀下,反射出淡淡的光芒,脚踩一双绣有金丝暗纹的黑靴。

    整个人变得贵气十足。

    俞安心跳如擂鼓,他对应有初完全没有抵抗力。

    “怎么样?”应有初扬着眉,神采飞扬的问。

    俞安看久了面颊开始泛起红晕,眼神闪了一下,带着点小结巴道:“甚,甚美。”

    应有初单挑眉头,美?有谁会用美字形容具有阳刚之气的男子?

    他掰着俞安的头不让他转,强迫他看着自己,霸道的说:“仔细看看,是美?还是俊?”

    俞安耳尖泛起血色,支支吾吾的说出应有初想要的那个答案。

    应有初将人逗得差不多了,便搂着他四处摸摸,过过干瘾,“要不是你还没出月子,真想就这么干一场。”

    最后还是俞安给他摸摸出来,他这些天的火气才消下去一点。

    两人躺在床上开始夜谈,俞安生完孩子后又能趴在应有初身上睡觉了,他想到自己每天都能见到应有初,却还是会被他一身进士服吸引到,那要是他骑马游街那天岂不是会让全京城的哥儿和女子看到?

    俞安刚好生完孩子,他看的戏本子里就写了,丈夫在妻子或者是夫郎孕期还有月子这段时间里最容易找侍妾了。

    俞安心中打突,被自己的想法吓到,颤声问道:“相公,今日你中了探花,可有大臣相中你?”

    应有初低头,“相中我什么?”

    能力?

    “就是让你做别人的女婿。”俞安急切的说出口来。

    应有初“噗嗤”一声笑出来,“这个问题我们之前是不是也讨论过?”他搂住没有安全感的俞安,他知道俞安的不安源于这个不公的朝代,所以,只要俞安一表现出对他没有安全感时,他就会不厌其烦的给出他的承诺。

    “安安,我都成亲了,此生只认你一人,不会再娶,你忘了我在咱们父母坟前做的保证了吗?”应有初紧紧搂着俞安,“你只能是我一个人的,同理,我也只会是你一个人的。”

    “你能做到只当我一个人的夫郎吗?”应有初轻声问。

    “能。”俞安靠着应有初的胸膛喃喃道。

    应有初浅笑一下,低头宠溺的吻了一下俞安的头顶,“那我也能。”

    “所以从明日起,安安,你不许再看周红珠给买的那些乱七八糟的话本儿了。”应有初突然厉声说道。

    “啊?”

    “明天我就给你没收了!”应有初捏着俞安的鼻子不容他反对。

    第 104 章

    春风得意马蹄疾, 一日看尽长安花。

    新科进士游街是京城三年才有一次的盛景,主干街道两旁或是茶楼酒馆都挤满了人,前三名的进士在鼓乐仪仗的簇拥下出了宫门, 开始跨马游街之行。

    正值春季,繁花盛开, 街上女子哥儿个个簪花翘首以盼。

    罗平作为状元郎自然在C位骑行, 大越以左为尊,所以榜眼在左, 探花在右。三人头戴双翅乌纱帽, 身穿大红袍,脚跨金鞍红鬃马,所到之处皆是欢呼声一片。

    夹道两边的阁楼不断有鲜花撒下,前路落英缤纷, 应有初微微偏过头和罗平低语。

    “罗兄,我们这也算是走花路了。”可惜C位不是他。

    后半句应有初没说出来, 只敢在心里想想。

    罗平勾唇一笑,看着前面鲜花满地的道路,确实是名副其实的花路, 于是颔首认同他的说法。

    半个时辰后, 应有初一手握缰绳,嘴唇紧抿, 眉头轻蹙,这场游街之行和他想象中的不一样, 刚开始还觉得新鲜, 但他们骑一个多小时的马了, 他屁股都颠麻了还没结束。

    他的表情越来越不耐烦,头上的帽子两侧的双翅随着颠簸上下晃动着, 整个人多了几分慵懒和漫不经心。

    就他这副冷脸的样子,却惹得一众未出阁的女子和小哥儿尖叫连连,纷纷向他投花,以示好感。

    正好一朵盛开的粉花精准的投入他怀中,他看也不看一眼,赶紧拂袖扫开。

    什么玩意儿?晦气!他有夫郎有儿的,这些胭脂俗粉别来沾边!

    然而这只是一个开始,大量的花朵从楼上飞下来朝他砸去,他躲不过的就伸手拍开,来一朵,拍一朵,这后半段路程生生让他走出打羽毛球的既视感。

    总算游完街,应有初暗暗扭动了两下已经没知觉的下半身,和他们一道将游街时穿的进士服退还给内务府。

    没错,这进士服他们只能穿着举行大礼和游街,用完了还得退,退了之后留给下一届的进士穿。这衣服三年一穿,还真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

    衣服虽是循环利用,但胜在做工精细又由人专门打理,尽管历经多年,依旧如新,主要它属于进士的制服,很有诱惑。

    应有初不满的瘪嘴,心不甘情不愿的退完衣服,他还想着穿着这身进士服和俞安做点坏事呢。

    按照惯例,他们游完街后晚上还有一场宴会,琼林宴。

    天子于琼林苑设宴,除了新科进士参加外,还有许多朝中大臣参加,是进士进入官场后第一场宴会,对于出身寒门的进士来说,这就是一场最重要的宴会,因为他们在宴会上可以结交权贵,扩展人脉。

    不过当今圣上在年过半百后就不再设宴款待新科进士了,今年也不例外。

    不用去赴宴,如此一来倒省去不少麻烦,应有初乐得自在,他和罗平两人火速归家,家里的老婆孩子热炕头多香啊。

    第二天,应有初授官的诏书就下来了,是翰林院编修。

    简直毫无悬念,一甲进士进翰林院基本是板上钉钉的事,不过官职不一样,状元郎是翰林院修撰从六品,而榜眼和探花是翰林院编修正七品的官职。

    其他的进士想要进翰林院则是需要经过考核,考核过了才能来翰林院当庶吉士。

    应有初的官职不大,不过好歹是中央公务员,在这个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朝代,他进翰林院虽政治地位不高,但社会地位极高,是个实打实的清贵官。

    而且朝中还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如内阁。

    因此翰林院又是国家重点的育才、储才之所,进去的人就是去当实习生的,慢慢熬资历,等待三年一次的晋升机会,这时候他们基本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条外放为官,当个地方官员,比如正四品的知府。

    另一条是留在京中继续任职,一般为言官这类文职官员。

    当然大部分的人都想留在京中,可名额就那么几个,通常都让有权有势的官宦子弟占去了,应有初这样寒门出身的进士想留在京中是很难的。

    除非得到皇帝的赏识。

    应有初的官职安排下来了,他只需拿着牌子到翰林院报道就行,不过他还不急着上值,因为新科进士上值前会有三个月的假期。

    这个假期是用来给新科进士返乡的,他家一家老小都在京城呆着,他不用返乡,所以他一下就拥有了三个月的假期,在这三个月内,他想什么时候入职就什么时候入职。

    他同罗平约好,等过一段时间和他一起入职。罗平和苏楠新婚燕尔,他自然也想和他的夫郎多过过二人世界,不然等上值后就没这么多时间陪苏楠了。

    很快颗颗就要满月了,然而应有初这个取名废到现在都没想好颗颗的大名,甚至开始耍赖。

    “安安,为了公平起见,我给颗颗想好了小名,那这个大名自然是要你来取的。”应有初推卸责任。

    俞安都被他搞无语了,“相公,你是想不出名字,所以拿这套说辞来堵我,我可不吃你这套。”他道破应有初心中所想。

    接着给应有初下最后的通牒,“两日后颗颗就要满月了,明天之前你必须把颗颗的大名想出来。”

    应有初无可奈何的应着。

    颗颗刚睡醒又喝完奶,这会儿精神头好得很,在柔软的小床上不停的蹬着小腿,咿咿呀呀的说着婴语。

    刚出生时,颗颗还不到应有初的一个小臂长,现在二十多天,颗颗已经长得比他小臂还要长一些了。

    夫夫两人趴着小床的护栏边,应有初用拨浪鼓逗弄着颗颗,待颗颗刚要伸手抓到拨浪鼓的小球时,他又将拨浪鼓猛地一提高,让颗颗抓了个空。

    颗颗“呀”的一声,被逗得“咯咯”直笑,没牙的小嘴兜不住口水,晶莹的液体淌到脸颊上,俞安笑着用手帕轻轻拭去。

    感受到阿爹的动作,颗颗的注意被俞安吸引过去,不再看应有初,不停地蹬腿,小手也在朝俞安的方向抓,意思很明显,他想要俞安抱。

    应有初偏不如他意,放下拨浪鼓就抱起颗颗,“来,爹爹抱,我来给你拍奶嗝。”

    一小团柔弱无骨的身躯依在应有初肩上,在他耳边轻轻的“唔唔”着,这一刻,他心都要萌化了。

    他轻轻的用手自下而上的拍着颗颗的背部,俞安转身去拿小方巾,说着:“相公,你先别急着拍他,垫上方巾再拍,当心他吐奶到你身上。”

    然而,俞安还没来得及把方巾垫在应有初肩上,颗颗就吐奶了。

    应有初感觉到一股暖流从他脖颈处流下,鼻尖萦绕着淡淡的奶腥味,他站在原地不敢动,手足无措的说道:“安安,他已经吐了。”

    俞安看着狼狈又带着点慌张的应有初,忍俊不禁道:“把颗颗给我抱吧,相公你快去换衣服。”

    颗颗吐完奶,有点小不舒服,到俞安的怀抱后闻着熟悉的味道,轻拱了两下,在俞安的轻拍下悠悠的合上眼睛。

    等应有初换好衣服出来时,看到颗颗在俞安横抱下睡着了,他小声道,“怎么跟个小猪似的,吃了睡,睡了吃。”

    “颗颗还小,每天都要睡上十个时辰,苏楠来了还几次,每次他都在睡觉,一点都不给人家面子。”俞安轻笑着说。

    应有初看着窗外,春日里的阳光柔和不刺眼,便提议带着颗颗出去晒晒太阳,婴儿就应该多晒晒太阳,除了能去黄疸外,还能补充维生素D,促进钙的吸收。

    俞安对应有初的话深信不疑,两人便带着颗颗在前院晒起太阳来,应有初将小床搬出来,再用帽子把颗颗的眼睛遮住,让他躺在床上边睡边晒太阳。

    一切弄完后,应有初拍着颗颗的小胸脯,“你就在这儿乖乖的吸收日月精华吧。”

    俞安轻笑出声,“颗颗又不是小妖精,吸收什么日月精华呀?”

    “对,他不是,你才是小妖精,专门吸食人精气的小妖精。”应有初和俞安依偎在树下的躺椅上。

    “说什么呢?”俞安面颊微红轻嗔,“不许胡说。”

    “这可是从你手里收来的话本子上看来的,叫什么来着?我的夫郎是……狐妖?”应有初嘴角带着戏谑的笑容,“我记得话本里面讲的是一个书生进京赶考遇到狐妖的故事。”

    应有初搂着俞安,低头耳语着,“这个狐妖用魅术勾引行人,以吸食人的精气而生,却爱上一个恪守礼节的白面书生,一夜情后,书生娶了狐妖做小夫郎…”

    俞安坐月子靠这些话本子打发时间,现在却让应有初当着他的面将书中剧情说了出来,他臊得脸通红。

    “别说了相公,我以后不看这些话本子就是。”俞安埋在应有初胸前,羞得不敢抬头见人。

    应有初低笑,“你别说,我看了这话本子还学到了不少东西。”

    “学到什么?”

    他俯身在俞安耳边说了一句话,俞安听后愣住,面上的薄红倏地变成酡红色。

    “什么时候像狐妖那样主动一回?”应有初继续撩拨着,“嗯?”

    俞安臊得无地自容,抱着应有初的劲腰闭眼不说话,装作听不见的样子。

    良久,他们在树下小憩后醒来,太阳西沉,金灿灿的阳光打在树梢上,如同碎金般撒在两人身上,安静祥和,岁月静好。

    “日西垂,景在树端,谓之桑榆。”应有初轻声念出来。

    俞安刚醒,迷迷糊糊的听见应有初在说话,带着醒后的鼻音问道:“什么?”

    “我说,颗颗的名字就取桑榆二字吧。”

    “好。”

    第 105 章

    颗颗的满月宴在他出生后四十多天才举办的, 因为应有初坚持让俞安坐满四十二天的月子才让他出门。

    他们初到京城不久,也没有新认识的朋友,满月宴邀请的人不多, 他们就在自己家中办了。

    除了邀请罗平一家外,还邀请了陆景时。

    陆景时自从升迁到京城后, 应有初一直没找到机会拜访他们, 现在一切尘埃落定,正好趁这个机会联络一下。

    陆景时如今在户部当差, 他刚擢升为户部右侍郎, 手下的人不服从管理,底下还有一堆烂事,把他愁得焦头烂额的。

    自他升迁以来,他就没睡过什么好觉, 今天来参加应有初家的满月宴也是好不容易抽出的时间。

    他早知应有初会高中,在得知他和罗平两人一个状元, 一个探花,甚是为他们感到高兴。

    陆景时携妻儿来到应家的宅子,朱阳内心忐忑的在前面引路, 他听应有初说过, 这位大人是朝中三品大臣。

    朱阳紧张得满头大汗,生怕出什么差错惹恼了这尊大佛, 连累到应家,而陆景时则是跟在后面悠哉的和陆夫人说着话, 神情自然, 如同在逛自己家的院子。

    因来的人不多, 一张大点的圆桌就足够坐下了,怕正厅里不通气, 应有初又安排在露天的院子里用膳。

    菜基本上齐了,见到陆景时如约而来,应有初忙上前迎接,简单寒暄过后将人请上桌。

    陆景时和应有初开着玩笑,“看来你在南宁没少赚呀?这么大的宅子说买就买。”

    应有初笑着回应道:“不多不多,我们能买下这个宅子,你家也出了一份力,陆夫人可是我们店的贵宾呢。”

    陆景时笑着摇头,他还真的说不过这个滑头。

    他便转头将满月礼交给旁边的儿子,指着前面抱着颗颗的俞安说道,“璋儿,这是给小弟弟的见面礼,你去把这块玉牌送给弟弟。”

    陆以璋正处于五六岁坐不住的年纪,得了父亲的指令,一溜烟儿地跑到俞安跟前。

    软被包着颗颗,两只小手露了出来,抓着俞安的衣带晃来晃去的,时不时和俞安“嗯嗯哦哦”的交流两句。

    陆以璋先是给俞安道了一声好后才探头看小弟弟,他第一次见到这么小的人,长得十分可爱,粉雕玉琢的小脸特别像他今天吃的糯米团子。

    “弟弟,这是我给你的见面礼,你要收好哦。”陆以璋将玉牌递到颗颗手边。

    玉牌雕有观音,玉质莹润,手感细腻,触手升温,是上等的好玉。

    颗颗抓到玉牌,但这块玉牌对于四十多天的颗颗来说过于大了些,他拿不动,两只手都拿不住它,俞安怕他摔了玉牌,便伸手将玉牌放到颗颗胸前,让他自己抱着玩儿。

    “颗颗,快说谢谢哥哥。”俞安逗着颗颗。

    颗颗也很给面子的“噗”了声,然后口水就淌出来。

    “应夫人,我可以抱抱颗颗吗?”陆以璋满怀希望的看着俞安。

    俞安想了想陆以璋也不算小孩子了,应该有分寸,自己又全程看着,应当不会出什么岔子,便细心的教他如何抱,然后再慢慢将颗颗放到他手上,反复的交代着让他小心些。

    陆以璋也如临大敌般,聚精会神的接过颗颗,真正抱到手上时,他欣喜的一笑,心中狂喜,想找个人炫耀一番。

    于是他抱着颗颗转头朝自己的母亲疾步走去,一边走一边大喊道:“娘!你快看!”

    陆夫人还在和苏楠说着话,听到自己儿子的声音,扭过头一看,瞬间大惊失色,“哎呦,小祖宗!!你慢些点!”

    陆以璋跑到陆夫人面前,洋洋自得道,“娘,小弟弟好可爱呀,我们把他抱回家养好不好?”

    陆夫人生怕摔了孩子,赶紧从儿子手里夺过颗颗,把孩子抱在怀里后她松了一口气,训斥着陆以璋道:“你个小泼猴子,他这么小,是你能抱着跑的吗?万一摔了,你倒是不打紧,宝宝可不经摔,以后不准做这么危险的事了。”

    “不会摔的,我跑的时候可小心了。”陆以璋小声辩驳,他只用了平时跑步的五成功力而已。

    颗颗几经他人之手,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知道耳畔没有他熟悉的声音,味道也不是他熟悉的味道,小嘴一瘪,娇娇气气的哭了起来,细软的哭声听得令人心疼。

    俞安在陆以璋抱着颗颗就跑后一愣,反应过来赶紧追上去,从陆夫人手里接过颗颗,低声安抚着啼哭不已的颗颗。

    颗颗回到熟悉的怀抱哭声瞬间小了,双手也不抱玉牌了,紧紧的握着俞安的衣带子,轻轻的抽泣着,圆溜溜的大眼盈满眼泪,像似在控诉着什么。

    这动静引起陆景时他们的关注,了解事情的起因后,和陆夫人一起骂了一顿陆以璋,搞得俞安不好意思了,忙打圆场道:“别骂孩子了,他抱颗颗的时候很小心,不会摔的,是我激动了。”

    在应家陆夫人他们也不好继续苛责陆以璋,便先放过了他。

    颗颗受了惊吓在俞安怀里不安扭动着,俞安只得抱着他去安静一点的偏厅喂奶。

    陆以璋本想跟上去的,却被陆夫人察觉,一把揪住他领子,将他提到饭桌前不准他瞎跑,陆以璋垂头丧气的说,“娘,我想要个小弟弟。”

    “你不是有一个妹妹了吗?怎么看到别人家有小弟弟,你又想要弟弟了?”陆夫人说。

    “不一样,这个弟弟好看,妹妹不好看。”陆以璋直白的说。

    他有个妹妹,只比他小两岁,妹妹刚出生的时候他还不记事,等他长大后妹妹也长大了,天天和他抢东西,还喜欢到娘那儿告状。所以比起妹妹,他更喜欢弟弟。

    陆夫人被他气笑了,伸出一根细指点着他的额头道,“嘿!弟弟再好看也不是咱家的,你也别想着把人家偷偷抱走,老老实实的给我坐在这儿,哪儿都不许去。”

    满月宴的菜品有一部分是应有初指导完成的新品,例如,卤牛肉和糖醋鱼等等,大家尝过后纷纷给出好评。

    大家刚吃到一小半后,罗平的父亲竟然来了,罗父手里拎着路上买的贺礼,见到应有初便直爽的说道,“总听罗平说你家的饭好吃,今日我巡视完路过这儿,便不请自来了。”

    应有初在京城这段时间也见过罗父几次,但相处不多,见人来参加他儿子的满月宴,他自然是高兴的。他忙招呼着人添碗筷,将罗父恭恭敬敬的迎上桌。

    罗父是武官,不拘小节惯了,坐下后看到旁边陆景时还一愣,随即问道:“陆侍郎,你也在呀,你也是来蹭饭的吗?”

    陆景时笑着点头,“是呀,他家饭确实好吃。”

    大家都是很好相处的人,几杯酒下肚后,大家更是畅所欲言起来。

    聊着聊着就扯到工作上了,罗父问着陆景时:“户部差事如何?还顺心吗?”

    陆景时一副不愿提的样子,摆手道:“一团乱麻,不说这些糟心事了。”

    罗父倒是很感兴趣,便继续追问,陆景时只得挑了几个避重就轻的事说了出来,罗父听到下属不好治理时,他简单粗暴道:“手下的人不听话,就直接罚,罚到他服气为止。”

    罗父是个武夫,手下的人不服管教,那他就把人打服了。

    “这哪儿行,都是文官,先不说他们弱不经风的不经罚,要是写了折子告御状怎么办?”陆景时说。

    罗父皱着眉头,他就不喜欢文官,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什么都做不成,光一张嘴皮子溜得很。

    应有初在一旁听着见两人都说不个所以然后,他这才插嘴道:“我有法子治这些不服从管教人。”

    陆景时来了兴趣,让他继续说,反正就当听个趣儿。

    应有初便说了好几种现代老板常用来pua员工的手段,大越朝哪里见过这种不要脸的法子。陆景时听了后忍不住说道,“你这不是骗别人吗?”

    应有初摇头否认道:“这哪是骗呀,你这么做不过是为了激励他们的士气而已,他们要是真能达到你规定的要求,这些好处确实也能拿到。”

    陆景时摇头,“就你说的那些要求,怕是没人能做到吧?”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你想要一头驴好好拉磨,最好吊一根可望不可及的胡萝卜在它眼前。”应有初说。

    一番说辞下来,罗父和陆景时看他的眼神都不对劲了,觉得这法子不人道,但又能不费吹灰之力达到他们预想的效果。

    最后,陆景时微微颔首道,“那我明天试试去。”

    应有初露出欣慰的笑容,去吧,去给你的员工画大饼吧!

    满月宴过后,应有初和罗平决定七月初的时候一同去翰林院上值。

    在翰林院当差是不用上早朝的,上早朝的一般是大小九卿和内阁。但不上朝不代表可以晚起,翰林院上值的时间和上朝的时间相差无几。

    也就是说,鸡都未叫,凌晨三四点应有初就得起床上班了。

    上班的第一天,应有初全凭一身毅力起床,整个人萎靡不振,眼皮都睁不开的和罗平来到翰林院。

    前一天他们已经来翰林院报过到了,今天直接来到自己工位上就可以了。

    应有初跟被吸了精气似的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用力的搓了把脸,强行给自己开机。这动静引得一旁路过的翰林院侍读看了他一眼。

    “你怎么看起来没睡醒一样?”侍读凝眉。

    “我就是没睡醒。”应有初肯定道。

    侍读紧抿嘴唇,喘着粗气,已经在生气的边缘徘徊了,“你没睡醒来上什么值?!”

    “我要是睡醒了来上值不就迟到了吗?”应有初直击灵魂的一击。

    “……”侍读气得无话可说,拳头都捏得邦紧。

    第 106 章

    “我记得皇上都夸你的字好看, 既然如此,那你就把这本典籍誊写一份吧,十日之后交给我。”侍读轻飘飘的说着, 将手中两个指节厚的书籍放在应有初桌上。

    应有初早上皮这一下,喜提手抄典籍一份。

    待侍读走后, 罗平叹着气说, “你说你好端端的惹他干嘛?”

    应有初生无可恋的望着罗平道:“这不是没睡醒吗?”

    罗平忍住没笑出声来,带着幸灾乐祸的口气, “这回醒了吧?晚了。”

    “罗兄, 我记得你也会瘦金体是不是?”应有初浅笑的看着他,眼神别有深意。

    罗平一秒无情脸的推开应有初的手,“你想都别想,我是不会帮你抄的。”

    “放心, 我是不会让你白抄的,请你吃一顿火锅怎么样?”应有初凑上前讨好道。

    罗平不为所动。

    “两顿!”应有初看罗平依旧没有反应, 还得靠他的杀手锏,“十天的橄榄膏!”

    “一个月。”

    应有初咬咬牙,“成交!”

    他们刚进翰林院当差, 做的都是一些清闲的差事, 平时整理整理典籍,把大儒的文章整理出来修订成册, 时不时的把书拿出来晒晒太阳防止它们受潮。

    其目的是让他们在翰林院学习和沉淀的。

    在翰林院帮皇帝答疑解惑,给皇子皇孙授课, 起草诏书这类事情都不是他们这个官职能做的, 是翰林院侍读学士以上的官职做的事情。

    还有做皇子皇孙的陪读, 也是从翰林院层层挑选才行的。

    刚刚让应有初抄书的是翰林院侍读,他也只能是协助侍读学士他们完成工作, 不能随意插手工作。

    和应有初他们一届的榜眼叫张正山,虽是个世家子弟,但家中只有他父亲在礼部做个闲散的官职,势力大不如从前,京中地位也日渐衰落。

    这时张正山考上了榜眼,一下就成了全家的希望。

    当然身负家族兴旺的张正山也很努力,跨马游街后他第二天就到翰林院报道了,三个月的假期他是一点都不用。

    应有初在知道张正山已经在翰林院上了一个月左右的班时,对他默默地竖起大拇指,是个狠人呐,休息不得一点。

    不过应有初上了几天的班后,发现张正山对他和罗平的态度很淡然,有种不屑和他们来往的感觉。

    特别是对他,这几天偶尔的交谈下来,张正山不仅对他爱搭不理,说话的语气还夹枪带棒,阴阳怪气的。

    罗平和他说,张正山私下说他才学不过尔尔,只是仗着脸好看才当上探花罢了。

    应有初知道后,都给他整无语了。

    由于张正山比他们早来翰林院一个多月,比他们先融入翰林院这个集体,所以有意联合其他同僚孤立他和罗平二人。

    不仅如此,张正山这个人还特别喜欢在领导前表现自己,每天都要找罚抄他的那个侍读探讨学问,聊聊国家大事,最后再拍侍读一通马屁,把他哄得乐呵的。

    应有初见此默默的摇头,雄竞很正常,也能理解张正山想要晋升的心情,他这么爱表现自己算了,怎么还拜高踩低的,这职场显眼包非他莫属。

    平时没人搭理他和罗平,他们倒乐得清闲,每日就是抄抄书,抄累了就看看书。

    抄书能使人很快的静下来,进入一种学习的状态,抄完书再回过头看,又会有不一样的感悟。七八天下来,应有初感觉整个人都升华了。

    十日期限的最后一天,应有初照例开始抄书,罗平帮他写了一卷后,他觉得自己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誊完就没再让罗平帮忙了。

    应有初一笔一画的写完最后一个字,搁笔欣赏自己劳动的成果,看着通篇流畅没有一个墨点的字迹,满意的点了点头。

    倏然,他背后传出一道声音,“嗯,不错,勤加练习后是比之前写得要好一些了,字瘦却不失其风骨,不过少了几分气韵,还得多加沉淀沉淀。”

    应有初被吓一激灵,回头一看,是翰林院掌院学士。

    他在殿试的时候见过这位大人,此后就没见过了,不过转念一想,这位大人还兼顾着礼部尚书的职责,想必也是日理万机,那有什么闲工夫来翰林院。

    应有初忙起身行礼问好后,大大方方的说:“多谢掌院学士大人夸奖,学生也是这么觉得的。”

    掌院学士一愣,可能是头一次见到他这种顺着杆往上爬的人,觉得新鲜,笑道,“年轻人就是气盛,光听好的。”

    “年轻的时候不气盛,老了就只剩下气了。”应有初当着掌院学士脱口而出,丝毫不顾及掌院学士已经年近六十。

    他周围的同僚都觉得他疯了,掌院学士夸赞他,他不谦虚就算了,还暗讽掌院学士老,不要命了?

    大家都默契地停下手上的动作,暗暗关注着他们,就等着看掌院学士大发雷霆,将他骂得狗血淋头,最好再降一级他的官职以示警告。

    “哦?那你说我剩什么?”掌院学士问。

    同僚们好整以暇的等待着应有初的回答。

    “岁月如大浪淘沙,大人剩下的自然是您觉得最好的,”应有初继续回答道:“有的人正值年少,其心却如耄耋之年,有的人却能做到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故而,学生认为,判定一个人是否老去,在心而不在年龄。”

    其实应有初更想说的是,男人至死是少年,但想了想他说出来怕是有搞笑的嫌疑就没说了。

    掌院学士听了应有初一番回答,大笑,“好一个老当益壮,”他欣慰的拍着应有初的肩膀又说:“既是我的学生,那也别叫我掌院学士大人了,叫我严老即可。”

    “好的,严老。”应有初鞠躬回道。

    严老满意的颔首,“今年的秋猎便由你跟随我一同出席吧。”

    应有初意外至极,他没想到回答严老几个问题竟然还有这等好事,忙不迭的答应了严老。

    严老说完觉得有点不妥,应有初只是个探花,让他一个去未免太过张扬,便补充说道,“状元郎也一起,两个人正好能轮值。”

    说罢他满意的离开了。

    严老走了,翰林院其他的人却傻眼了,秋猎这么重要的场合,就这么轻易的安排给了两个生瓜蛋子。

    秋猎是皇家每年都举行的一场狩猎活动,大越朝是没有起居郎的,所以皇上出游都是有翰林院的人来记录的。

    能跟皇上参加秋猎的人可都是些王公贵族,而且他们是去记录皇上的一言一行,这就意味着他们能时时刻刻的跟在皇上身边,要是能讨皇上欢心,那升官发财不就是皇上的一句话吗?

    往常都是由翰林院侍读随行记录的,如今严老点名让应有初和罗平去,他也只能敢怒不敢言。

    张正山更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状元和探花都去了,为何独独遗漏了他这个榜眼?

    他不知道的是,古往今来,夹在中间的榜眼一直都没什么存在感,比上不足,比下呢?又没有探花这么有知名度。

    应有初下值前把誊好的典籍交给侍读,侍读收下仔细的检查他的成果,逐字逐句的看,想要从里面挑出一点错出来。

    很可惜,并没有什么毛病,甚至一个墨团都没有。

    侍读一想到是他抢走本属于自己的秋猎碎猎的名额,就恨得牙痒痒,不甘心就这么轻易的放过他,于是故技重施。

    “应探花誊写完典籍后,书法精进不少呀,严老都对你赞不绝口。”

    “哪里哪里,侍读大人过誉了,这都是我应该做的。”应有初客气道。

    “你知道就好,我这里还有三本略有损坏的古籍需要誊抄,你今日就一并拿去吧,秋猎之前交给我。”侍读侧身拿出三本古籍递给应有初。

    这三本古籍一本比一本厚,还要在秋猎之前交给他,也就是要他在这二十多天内抄完。等他加班加点抄完,手废了不说,只怕他没时间准备秋猎的事情了。

    他第一次参加秋猎,肯定是要了解具体章程和自己具体工作的,毕竟皇上哪里是万万不能出现一丁点差错的。

    应有初一挑眉,他这是被盯上了?

    “誊写有损的古籍的确是我的本职工作,但这三本古籍还是等我八月份秋猎结束后再誊写吧。”应有初果断将自己的想法说出来。

    “哦?你这是在质疑我的安排?”侍读语气带着威胁。

    “我哪儿敢?我并未拒绝侍读大人的安排,只是相比和皇上秋猎的事来说誊写古籍的事我觉得可以稍微放一放,要是我因为誊写这三本书,把手写废了就不能更好的服务皇上,这个后果可不是你我能承担的。”

    侍读大人冷哼一声,手写废了最好,写废了就换成他去随猎。

    “侍读大人若是不满意下官所说,亦或者有什么别的意见,你可以找严老反映。”应有初面带微笑的说。

    他这次若是态度不强硬一点,还真当他是软柿子了,想捏就捏?

    最后,应有初拿出严老来压侍读,侍读自然心虚不敢找严老反映,只能捏着鼻子答应了。

    这次算是彻底和侍读对上了,以后他在翰林院少不了被穿小鞋。不过他也不怕,反正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是了。

    第 107 章

    归家的途中, 应有初和罗平在马车上商议去秋猎的事宜,皇家秋猎是大事,牵扯着众多家族势力, 罗平作为京中人,对京中各方势力比较了解。

    他正在给应有初科普现在京中的局势如何。

    “你是说三年前太子薨了, 是查出他通敌叛国?”应有初不可置信的说道。

    他记得原著上先太子是被奸人所害, 直到男主当上皇帝后才还了先太子一个清白。至于是先太子是怎么死的,原著并未仔细描述。

    “是的, 当年太子主动请缨亲征东陵, 但一年都没有捷报传出,反而被东陵军打得节节败退,最后被敌军抓到,要求以十五座城池来交换。”罗平顿了顿。

    “这个时候, 太子手下的将士找到了他与东陵王往来的书信,皇上看到书信后气极, 不愿用十五座城池交换一个叛国之人,于是太子就被敌国残忍的杀害了,听说他的尸体悬于城门暴晒一个月之久。”

    应有初听后缓缓吐出一口气, 眼里尽是惋惜之色, 他知道太子薨了的消息时,只觉得是剧情正常的走向而已, 现在了解到太子的死因,他又知道太子是被冤枉的, 顿时深觉可惜。

    “今朝中无太子, 局势三分, 一为立长,二为立嫡, 三为中立。”罗平简单的阐述着。

    虽然应有初知道这场夺嫡之争最后的赢家是谁,但又怕自己穿书引起蝴蝶效应,不敢妄下定论,只能委婉的提醒着罗平。

    “罗兄,皇上迟迟不立储,那就尽到臣子的本分,效忠当今圣上就好,其他的事一律不要插手,切莫轻易站队。对了,令尊那边你也要多加注意,这几年千万不要涉及党争,保持中立就好。”

    应有初现在还只是个小小的翰林院编修,他这芝麻小官,参加党争还不够格,但罗平家就不一样了,罗父和陆景时的官职都足够大,又有实权在手,于皇子而言那就是香饽饽。

    就目前形式来看,他们不适合站任何一队。毕竟流水的皇帝,铁打的臣子,虽然作为保守派官职晋升慢些,但能保全家平安。

    罗平了然的点头,这种诛九族的事,怎会随意决定,能不沾就不沾,但朝堂的事,不是说保持中立就行了的,很多时候都身不由已。

    和罗平分别后,应有初满腹心事的回到家中,吃晚饭的时候都在神游,想着等吃完饭再把当年刚穿来大越时记下来的手稿拿出来看一看,手稿记录了他看过的原著剧情。

    他得再次确认一遍最后登基的皇子是谁,不然万一记错了,他抱错大腿就遭了。

    一将功成万骨枯,稍有不慎,都是灭族之灾,他根本不想参于夺嫡之争,可就怕他说了不算,所以他得做两手打算。

    “相公,你怎么心不在焉的,是发生什么事了吗?”俞安担忧的问。

    应有初解释着说,“没什么大事,过几天我和罗平要陪同天家出游狩猎,应该有四五天不回家罢了,我先提前想想你。”

    应有初在应财面前毫不避讳的说着情话,惹得俞安面红,“相公你的公务要紧,而且只有四五日而已,很快就过去了,对了,你是陪皇上狩猎吗?”

    俞安不知想到什么,垂下眼眸,一双秀眉似蹙非蹙。

    “相公你也要去狩猎吗?”

    应有初以为俞安是担心他陪在皇上身边,伴君如伴虎,便安慰道:“放心吧,安安,我有分寸的。”

    俞安点了点头,还是没忍住嘱咐道:“相公,你万事小心,切莫逞能,一定要平安回来呀,颗颗还这么小呢……”

    他说着说着就没声儿了,应有初这才察觉到不对劲,骤然想到俞安的父亲就是猎户,上山打猎时不慎落崖而亡,等发现时,尸体被山中野兽啃食得干干净净,只剩下零星的骨头和残留的衣物才辨认出来。

    这件事对俞安家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俞安的阿爹也因伤心过度,难产而亡,一尸两命,成了俞安童年的阴影。

    应有初懊悔的皱眉,起身将俞安拉走,应财不明所以的问道:“你们就吃好了?”

    “吃好了,爹,那我和安安就先下去了。”应有初拉着俞安往外走匆匆说道。

    应财默默的看了一眼桌上的菜,他一个人怎么吃得完?都怪儿子不让他养猪。

    俞安见应有初拉着他往外走,而不是回他们的卧室去,不由得发问,“相公,你这是要带我去哪儿?”

    应有初半搂着俞安说:“离宵禁还早,相公带你出去走走,想不想吃一品居的鲈鱼脍?”

    自打俞安生了颗颗后,他几乎没有出门过,苏楠找了他几次,最后两人都是在宅子中逗弄颗颗,没有出去过。

    应有初心疼俞安,怕他憋坏了,趁现在带他出去散散心。

    俞安有些动摇,但还是坚定的摇头,“相公改日再去吧,等会儿颗颗要醒了,我还要给他喂奶呢。”

    应有初推着俞安,不容他拒绝,“你又不喂母乳,再说了,爹还在宅子里呢,饿不着他。”

    “可,可是晚上要给颗颗洗澡,别人洗的话,颗颗要哭的。”俞安还在犹豫。

    “那就等我们玩回来了再给他洗。”

    京城的宵禁相对南宁要晚些,他们在一品居吃完还有足够的时间逛夜市。俞安太久没出来了,走在街道上都觉得有些陌生了,不过,出来后心情确实开阔了许多了。

    他亲昵的挽着应有初的手,两人慢悠悠的走在街道上,聊着家常,“相公,以后还是少出来吃吧,好贵哦。”

    一品居的饭菜的确很好吃,听说里面的厨子曾经是御膳房的,就是太贵了,吃一顿够普通老百姓生活好几年了,最后他们吃完应有初结账时,听到要这么多银子都肉疼了好久。

    “贵又何妨,我们又不是没钱,你高兴就好。”应有初揽着俞安防止他被其他人冲撞道,“钱的事你不用担心,我好歹吃国家饭呢。”

    俞安怎么能不担心,他们来京城买了这么大一座宅子,又买了几个仆人做些粗活,他想到家中有这么多人要养活,每月的银子像流水般花出去,也不知道南宁的铺子五成的收入到底够不够,他着实发愁呀。

    “相公,不如等颗颗大些,我们继续开个铺子吧。”按照南宁的铺子以往的收入,只能勉强够他们在京城的开支,还不能让他们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地步,俞安觉得不能坐吃山空。

    “安安,你喜欢做生意吗?你要是喜欢,你就去做,要是不喜欢,我一样能让你过上好日子,你不要焦虑,赚钱的办法有很多,你相公能耐大着呢。”应有初厚脸皮的说。

    俞安认真的思忖片刻,回想在南宁每月算账的时间,看到铺子赚的银子他就满满的成就感,他觉得自己是喜欢做生意的,在南宁和周红珠开铺子这段时间他还挺怀念的。

    “喜欢,我喜欢做生意。”俞安肯定的回答。

    应有初面对面的看着俞安,甄别他说的不是假话后,摸着他的头,“喜欢就去做,相公支持你!安安,我等你做大做强,然后包养我。”

    俞安“噗嗤”一声笑出来,“那我要包养你一辈子,你可不许跟别人跑了!”

    应有初执起俞安的手亲了一口,搞怪嗲声道,“那奴家这辈子就是俞老板的人了。”

    当着这么多来往的行人,应有初突然搞这出,行人都纷纷侧目,把俞安臊得满脸通红,恨不得立刻找个地缝钻进去,抽出手怼了他一下沉默不语的赶紧往前走。

    应有初大笑,跨步追上去,继续粘着俞安。

    在路过一个暗巷时,应有初一把扯过俞安,将人按在墙上,毫无防备的俞安惊呼一声,随后而来的是应有初热烈又霸道的吻,堵住了他的嘴。

    不远处就是夜市,俞安甚至能听到外面嘈杂的说话声,此刻他们处在黑暗中,他背靠墙壁,退无可退,后脑被应有初的大手死死的扣住,动弹不得,只得乖乖的仰头承受着他如暴风骤雨般的吻。

    一吻罢,俞安喘着粗气,双手紧紧的揪着应有初胸前的衣襟,应有初俯下身子含弄着俞安小巧可爱的耳垂,轻声道:“俞老板,和奴家偷情刺不刺激?”

    俞安闭眼不语,不想理这个沉浸在自己编织的戏本子中不愿出来的应有初。

    经此一事,应有初仿佛get到了角色扮演的乐趣,决定以后多和俞安试试不同角色的扮演。

    两人携手甜甜蜜蜜回家,刚踏进宅子就听见颗颗细柔的哭声和应财他们无奈的低哄声,俞安连忙甩掉应有初的手,急步走进房门。

    应有初低头看着自己被甩掉的手,狠狠的咬牙,果然,孩子就是夫夫和谐生活的绊脚石!

    屋内,应财、俞三、朱阳、林哥儿和林婶儿五个人,愣是没有每一个能哄好哭闹不止的颗颗。

    大家看到俞安他们回来后,仿佛看到了救星般,“小俞你们总算回来了,我们怎么都哄不好颗颗,你快哄哄他,嗓子都哭哑了。”应财十分心疼的说。

    俞安一边大声的说话安抚着颗颗,一边洗手更衣。颗颗现在还小,要抱他的人都要先洗手才行,他们刚从外面回来,怕身上不干净,所以还得换衣服。

    应有初跟在俞安后面进屋,将手上拎着的食盒放在桌上,先问了应财要不要吃后,才让俞三他们拿下去分食。

    他看着俞安在里屋急急忙忙的去更衣洗手,心中泛起淡淡的醋意,一回家,俞安就围着颗颗转,都不理他了。

    颗颗听到俞安的声音后,哭声没小,反而更大了些,仿佛在控诉他这段时间受了多大委屈似的。

    应有初帮着俞安换好衣服,他就一溜烟儿的去外屋抱颗颗了,应有初不满的瘪嘴。

    俞安接手颗颗,垂眸看着颗颗哭得涨红的小脸,眼里全是心疼,“不哭哦,不哭哦,阿爹来了……”

    躺在俞安怀中的颗颗很快收了声,脸上挂着豆大的泪珠,眼睛湿漉漉的,长长的睫毛也被泪水打湿,可怜巴巴小声哼唧着,轻轻柔柔的哭声更是让俞安听得心都要碎了。

    “颗颗喝奶了吗?”俞安轻拍着颗颗,问着应财。

    “没呢,你不在怎么都不肯喝,我们又不敢强喂,怕呛着他。”应财刚说完,林婶儿就拿着新鲜的羊奶进来了。

    俞安拿过奶瓶,怕呛到颗颗,等颗颗不再哭后才敢喂奶。

    哭了这么久肯定是饿坏了,颗颗大口大口的吮吸着乳汁,手里还不忘紧紧攥住俞安身上熟悉的衣带,哪怕是应有初来了,想把俞安的衣带从颗颗手里抠出来都以失败而告终。

    俞安要抱着颗颗,又要拿着奶瓶,实在没多的手阻止应有初捣乱的手,只能瞪着应有初说:“相公,你别逗颗颗了,他嗓子都哭哑了。”

    俞安听到略微嘶哑的哭声,心都揪成一团了。

    “好好好,不逗他了。”应有初便不抠颗颗攥衣带的小手,转而逗他的另一只小手。

    颗颗现在才两个月大,粉嫩的小手握住应有初一根手指头都很困难,但颗颗还是费力握着应有初的食指。

    应有初将食指递到颗颗手心里,等他握紧后又抽出来,然后又递到他手心,反反复复乐此不疲的玩。

    俞安无奈的看着自家无比幼稚的相公,微微叹口气。

    “干嘛叹气呀,我这是在训练颗颗的握力呢。”应有初理直气壮的说。

    颗颗很快喝完一瓶奶,但还是舍不得松嘴。随着颗颗一天天长大,饭量也从一顿两百毫升的羊奶长到三百毫升。

    见颗颗喝没了,俞安轻轻的抽出奶嘴,应财接过赶紧又去给宝贝孙子续杯。

    “啊…”颗颗没了奶嘴小小的抗议了一下。

    “爷爷去给你装奶了,颗颗再等等哦。”俞安温柔似水的对颗颗说着话,转头就对应有初用正常的语气道:“相公,你去打盆热水来,先给颗颗擦擦脸。”

    颗颗小脸上满是泪痕,如果不及时擦干净很容易开裂的。

    应有初不满俞安语气转变得太自然了,但还是听话的去打热水。

    打好热水,应有初贴心的拧干帕子,想要给颗颗擦脸却被俞安拿过去了,他摸着帕子的温度等适合后才轻柔地给颗颗擦脸。

    颗颗不喜欢洗脸,于是小脸左右扭动着,时不时还拿舌头抵帕子,俞安快速地弄完,看到颗颗还没收回去的小舌头,点了点颗颗的小鼻头,宠溺道:“小调皮。”

    应有初在一旁看着他们的互动偏头“啧”了声。

    晚上,俞安和应有初一起给颗颗洗澡,房间里烧着炭火,紧闭门窗不让寒气进来,这才敢脱掉颗颗身上的小衣服。

    应有初双手在俞安的指点下抱着白白软软的颗颗,像一颗奶团子似的。颗颗接触到温水很开心,开始不停地动手动脚的拍水,嘴里兴奋的“嗯嗯啊啊”着。

    俞安用湿帕子擦拭着颗颗的身体,听到颗颗的声音还是有点沙哑,很是愧疚的和颗颗说:“对不起颗颗,下次阿爹再也不出去这么久了。”

    应有初挑眉,顺着俞安的说:“爹爹也错了,不该丢下颗颗一个人的。”俞安诧异的侧头看着应有初,没想到他会这么说,难得他有这样的觉悟。

    “爹爹错了,但爹爹下次还敢。”

    “……”

    颗颗躺在应有初的手心里快乐的玩水,才听不懂他们说什么,“哦哦”的扑腾着。

    给颗颗洗完澡后还要给他擦乳液,小婴儿的肌肤是很脆弱的,一定要好好爱护着。颗颗擦的乳液都是应有初精心为他调配的,主要用的是杏仁油和橄榄油,不含酒精和香料,绝对的安全。

    俞安将乳液点涂在颗颗脸上,然后用两根手指的指腹轻轻的打圈涂抹,颗颗被俞安逗得直笑,应有初见状也想玩,撸起袖子一只大手就伸向颗颗的小脸,眼见他的大手即将盖住颗颗的整张脸,半路就被俞安打了一下。

    “能不能像我这样用两根手指?”

    应有初捂着被打的那只手,委屈的说:“能。”其实他更想反驳俞安,说用手掌覆盖面积更广,两下就能擦好,效率更高,但看到俞安的眼神后,他只能忍气吞声的屈服。

    然而就要他们两人齐力给颗颗擦脸的时候,神奇的一幕出现了。

    俞安给颗颗擦脸时,颗颗不仅咯咯直笑还“嗯嗯哦哦”的捧场,而到了应有初,颗颗一脸冷漠的看着远方,甚至都不看他一眼。

    夫夫两人抬头相视一望,然后同时给颗颗擦脸,这下颗颗反抗的往俞安怀中躲。

    应有初不可思议的张着嘴,“安安,他…他见人下菜碟?”

    俞安忍住不笑,“胡说什么,颗颗还这么小,怎么可能懂这些?”

    应有初又伸手摸了一下颗颗的小脸,颗颗不满意哼唧了一声,应有初像是抓到什么证据似的,大叫:“安安,你看嘛,他居然嫌弃我?”

    俞安这回憋不住了,笑出声来:“相公,可能平时都是我给他擦的,你突然给他擦脸,他有些不适应。”

    应有初不信,非要把应财拉来实验一番,直到看到颗颗对其他人也是一样的反应后,才相信俞安说的话。

    颗颗今天哭太久累了,洗完澡很快就睡着了,应有初抱着熟睡的颗颗,戳了戳他软乎乎的脸蛋,心里想着,他每天下班就扑在俞安和颗颗身上,也没少抱孩子,为什么颗颗对他和对俞安的态度截然不同呢?

    应有初这个直男当然想不通了,他个新手爸爸,神经又大条,平时带孩子的时候经常一只手抱着,另一只手干别的事情,也不管颗颗舒不舒服,好在颗颗不娇气,不是特别难受一般不会哭,算是给他面子了。

    有一回应有初抱着颗颗哄他入睡,婴儿都喜欢盯着烛光看,应有初怕晃到颗颗的眼睛,直接把他高高的抱起来,用胳肢窝夹着颗颗的脑袋,给他挡光。

    应有初还贴心的留了个出气口给颗颗,然而没到三秒胳肢窝就传来颗颗震天响的哭声。

    颗颗哭声一直很娇弱,应有初还喜欢叫他夹子音颗颗,但就这次,颗颗哭得那叫一个悲惨,把本来在歇息的俞安都吵醒了。

    应有初直到现在都不敢跟俞安说那天颗颗为什么会哭得这么悲切。

    接下来的一个月,应有初就重复着上下班的生活,一直持续到了秋猎。

    第 108 章

    出发前一晚, 俞安一边为应有初收拾行李,一边叮嘱着他注意安全。

    “放心吧,安安, 我是去文职工作的,又不是去打猎的, 不会有事的。”应有初安慰着俞安。

    他坐在颗颗小床前, 摆弄着颗颗细小柔软的四肢,左右折叠着, 他以前看到过医生给人类幼崽检查身体的过程, 现在他正效仿着医生给颗颗做全身检查。

    颗颗刚开始还被应有初的动作逗得“咯咯”笑,后来不知哪儿不如意了,不满的“啊”了声,一旁的俞安听到动静, 过来瞅一眼,就看到应有初正握着颗颗的两只小脚往肩上折叠。

    顿时, 俞安血压飙升,狠狠地拍了一下应有初的后背道,“相公, 你在干嘛?!颗颗还小, 经不起你这样折腾。”

    挨了一巴掌的应有初悻悻收手小声说:“我注意着力道呢,颗颗不会受伤的, 我只是检查一下颗颗身体的各项机能正不正常而已。”

    “颗颗都三个月大了,你还没看出他正不正常?”俞安俯身将颗颗抱起来, 乜了应有初一眼道:“我看你才不正常, 相公你自己收拾自己的行李吧。”

    说完, 俞安毫不留情的抱着颗颗一边玩去了,留下应有初一个人欲哭无泪的坐在那儿。

    翌日, 天不亮应有初就起床了,尽管他小心翼翼的抽出手臂,俞安还是被他动醒了,两人在床上温存片刻,俞安便穿着一身雪白的亵衣,趿着鞋子替应有初穿衣。

    应有初展臂任俞安攀着他的肩膀整理衣物,他不是享受别人替他穿衣,而是知道俞安在用这种方式表达他的不舍。

    这次秋猎时间并不长,以前的秋猎都是半个月起的,不过皇帝身体大不如从前后,秋猎这项活动更像是走个过场一般,皇帝在围场里住上两三天意思意思就得了。

    加上路上消耗的时间,此行大概去个五天左右应有初就能回来了,但自他们在一起后就少有分离,现在要分开五天对他们而言不算短了。

    俞安理好衣襟,顺势搂住他的腰,把头埋在他胸前,听到他闷闷的说道,“相公,你万事小心,我们在家等你回来。”

    “好,”应有初低头吻了吻俞安的头顶,又道,“你在家好好的,如果有空闲时间的话,做点咱们的必备品,等我回来用。”

    俞安愣了一会儿,反应过来应有初说的必备品是什么后,面上微微发烫。

    距离他生完颗颗已经三个多月了,他们也禁欲了大半年,他身体恢复得很不错,按理他坐完月子就能同房的,但应有初一直没有提出这方面的需求。

    他也不好意思主动,以为应有初是因为自己生完孩子就对自己没兴趣了,他还为此黯然伤神好久,现在听到应有初这样说,他心跳不由得加快几分。

    “哦。”俞安埋头闷声答应。

    应有初走之前看了一眼还在熟睡的颗颗,俯身给他掖好被角后才不舍的出发。

    罗平刚上应有初家的马车就看见他摆弄着腰间的挂饰,随口说了句,“应弟,你怎么在腰间挂这么多挂饰?”

    应有初腰带上足足系了三个挂饰,见罗平发问,他兴奋的便一一介绍,拿着一个环佩说,“这是俞安去年送我的生辰礼,这个是俞安前几日到灵泽道观给求的平安符,另一个是俞安做的药囊,山中虫蚁过多,他怕我被咬。”

    罗平不屑一顾的“切”了声,然后“不经意”的将自己腰间的同款药囊露出来。

    接着马车里就是一场无声的攀比。

    两个二十多岁已经成家立业的男人,此时像两个小学鸡一样互相攀比谁更被疼爱,直到进了宫,他们才堪堪停下这场另类的攀比。

    虽然这次秋猎时间不长,但随行的人依然很多,光是侍卫都带了两千人,朝中各部选出来随行臣子,加上皇帝的宠妃和一众奴仆等等,粗略估算有三千人左右。

    应有初和罗平的待遇还算好,给他们配了骏马随行在圣驾后面,这三千多人的队伍浩浩荡荡的出发了。

    等到了皇家围场,日头西沉,营帐有专人早早的扎好了,除皇帝和皇子能独享一顶营帐外,其他的都是两人或者几人一顶帐篷。

    他和罗平被安排到和两个随行太医一顶帐篷,标准四人间的配置。

    晚饭由负责后勤的小太监送到他们的帐篷里,他们四人在帐篷里吃饭,一顿饭的时间,自来熟的应有初已经和另外两个随行的太医聊得火热了。

    两个太医的年纪和他们相差不大,大概在三十岁左右,同龄人总能轻松的找到共同话题,刚开始两个太医还秉承着食不言寝不语的原则,但无奈应有初实在太能说了,他们出于礼貌接了一个话茬就停不下来了。

    “行呀,那咱们说好了,等你们回了太医院记得带几本医书给我啊,我有个开医馆的兄弟,他就是想考太医院来着,就是苦于没有医书给他专研。”应有初边吃边说。

    两个太医齐齐点头还推荐了不少典型的医书给应有初。

    饭后,应有初扣着手背上的蚊子包抱怨道:“奇了怪了,我明明戴了驱蚊的香囊怎么还是会被蚊子咬?”

    “山中多瘴气,毒蚊也比寻常的更加凶猛些,一般的驱蚊香囊是不管用的。”太医解释着并找出一罐止痒的药膏递给应有初。

    应有初谢过后擦完药膏就要还给太医,太医让他自己留着用,因为出发前他那里还准备了很多药膏。

    应有初收了药膏,从行李中找出蚊香,“还好我家夫郎考虑得周到,给我带了蚊香,不然今天晚上怕是要被蚊子咬得不得好眠。”

    罗平不甘示弱的也拿出蚊香,“好巧,我家夫郎也为我准备了。”

    他们早上的攀比到现在还没分出个胜负来,罗平凑上前瞥了一眼应有初手里的蚊香随后欣然一笑,幼稚道:“我的蚊香比你的好看,而且还是香的,你那个没有香料。”

    应有初手里的蚊香为了便于携带就做成弯的,和现代的蚊香差不多,他家里有个三个月大的颗颗,为了他的安全着想,蚊香里一点香料都没有加。

    “切,不加香料是因为我家里有小孩,你有吗?”应有初得意道。

    “……”

    很好,这局罗平完败。

    两位太医倒是对他们手中的蚊香感兴趣,完胜的应有初心情大好的给太医讲解蚊香的制作,并现场点了一盘蚊香展示驱蚊效果。

    太医大受启发,觉得蚊香的配方还能再优化一下,于是两人开始研究蚊香的优化方案。

    天色渐晚,骑行了一天的应有初脸上灰扑扑的,全是马蹄踏起的灰尘,他拿着香皂便邀请罗平一起去洗漱,谁知罗平闷头想着如何扳回一局,没功夫和他一起去洗漱。

    所以应有初一个人哼着小歌去河边了。

    太阳落于山头,月起树梢,营帐外点燃了一个个照明的火把,不少身穿盔甲的士兵在巡逻站岗。

    应有初抛着圆溜溜的香皂随着士兵指的方向没走几步就找到了小河。

    小河流水潺潺,周围茂密的树林将营帐处的火光遮得七七八八,应有初借着微弱的火光找了一块石头,蹲在石头开始洗漱。

    他刷完牙拿起香皂用清凉的河水一边打泡沫一边搓脸,双手掬起一捧河水正要洗掉脸上的沫子,骤然“砰”的一声水响在他耳边炸开。

    “谁在哪儿?”一道陌生的声音传来。

    应有初被吓得一激灵,手心里的水都抖完了,顶着满脸泡沫回答着对方,“在下是翰林院编修,不知有何贵干?”

    他被泡沫蛰了眼,双眼紧闭着,听见对方不吭声,但从细微的脚步声可知对方正朝他靠近,他俯身打算洗完脸上的沫子再一看究竟。

    “你脸上是何物?”对方冷声问道。

    应有初捧着河水浇在脸上,泡沫很快被洗净,他不拘小节的抬手用袖子擦干脸上的水,回头这才看见对方的模样。

    少年一身黑甲,墨发高束,英姿勃发,容貌昳人,若不是他那双星眸,整个人都要融入夜色中。

    这身装扮一看就不是普通的士兵,结合这次随行的名单和年龄,应有初一下就猜到此人是谁了。

    是朝中定国将军之子,叶煜辰。

    “见过叶小将军,”应有初直言道,“这是我用来洁面的香皂。”应有初举着香皂解释着。

    叶煜辰被他一语道出身份,皱着眉头不语。

    “叶小将军来河边做什么呢?”应有初好奇的问。

    他对这个少年将军还挺好奇的,原著中这位将军可是新皇登基的头等功臣,深受新皇宠爱,一登基就封为昭陵王。

    原著曾写到,自新皇登基以来,昭陵王常常被新皇留宿深宫探讨天下统一的大计。

    不知道别人怎么想的,反正应有初是磕到了,那可是常常留宿深宫耶!

    只可惜叶煜辰是男子,不然他高低给他们撮合成一对。

    叶煜辰没有回答应有初的问题,而是在应有初的上方蹲下开始洗手,他们刚刚在篝火边吃炙肉,他用匕首割下炙肉给旁人,现在手上一片油污。

    清水洗不干净油污,他正打算抓些细土来试试,应有初就把香皂递到他眼前说道,“用这个吧,这个能洗去油污。”

    叶煜辰瞥了一眼奶白色的圆形小物体,将信将疑的接了过去,结果这个名为香皂的不明物体出乎意料的好用。

    用香皂洗过的双手不见半点污秽,手上也没有什么不适感,“这个香皂在哪儿买的?”一向少言的叶煜辰开口问道。

    香皂很好用,他瞬间想要买几块香皂送给那个长相极为漂亮的男人,在他心里,那个人值得拥有世间所有美好的东西。

    “怀清?”

    听到声音后的两人皆是起身,应有初猜测此人在寻叶煜辰,而“怀清”应该是叶煜辰的字,果然,叶煜辰回应了一声。

    一个身形颀长的人从黑暗中走来,点点火光映在此人的面容上,长相极美却不见丝毫女气,他那双琥珀色的眼睛在夜色下像是一只会蛊惑人心的妖精,摄人心魂。

    “七…七殿下?”

    第 109 章

    清晨红日探头, 晨光熹微,八月份的天气转凉,山中的围场气温比京中更低些。

    应有初缩在温暖的被窝中实在不想起来, 昨夜他严重失眠了,之前一直和俞安同眠, 乍然让他一个人睡, 总觉得空落落的,怎么睡都不得劲儿, 直到天快亮了他才迷迷糊糊的睡了一会儿。

    罗平和其他两个太医已经穿戴好衣物了, 见应有初仍然在床上蒙着头不为所动,罗平喊了几声未果后,直接上手扯掉他的被子,将人强行拽出来。

    今天是他们在皇帝身边上任的第一天, 不容出现任何差错。

    简单洗漱后,应有初顶着两个熊猫眼和罗平拿着鹅毛笔和纸一同前往皇帝的御帐。

    等他们到了皇帝的御帐外时, 发现已经有一行人整齐的排着队等着皇帝起床了,是皇子们,来围猎的五个皇子早早的来向皇帝请安。

    应有初和罗平不再上前, 在一个相对安全的距离站定, 离一众皇子远远的。

    几位皇子在御帐外似乎在争论着什么,应有初瞧着昨天晚上遇到的七殿下垂头站立, 沉默不语,一副与世无争, 柔弱可怜的模样。

    倒是和昨天晚上一言不发的将叶煜辰带走时的样子大相径庭。

    七殿下身后的一位年纪稍小的皇子, 正忿忿不平的与另外两位皇子争吵得满脸通红。

    没一会儿, 总管太监从御帐里出来,将几位皇子叫了进去。应有初和罗平这才上前在御帐外等候。

    说实话, 这个帘子一点都不隔音,帐中的说话声应有初他们在外面听得一清二楚,他们默默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尖,装作听不见的样子。

    应有初通过帐中的动静也知道了皇子们争吵的原因,大概就是十皇子不满意自己的帐篷想要和九皇子换,但九皇子不肯,于是就发生了口舌之争。

    九皇子是先太子的嫡亲弟弟,先太子死后,他就成为唯一一个嫡长子,原本他一直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有嫡亲的兄长疼爱,有皇后宠爱,纵得他一身骄横的性子。

    谁知,突发变故,兄长被处死,皇后虽尚在中宫却位同虚设,九皇子一下被众人推了出来,但他纨绔了这么多年,哪是一朝一夕就能改的,他时常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因为一点小事就和别人吵起来。

    老皇帝看多了他们这种兄弟之间的斗嘴,但大清早就来烦他,他烦不胜烦的砸碎了一个杯子,十皇子和九皇子才噤声下来。

    最后这场换帐篷的闹剧在最年长的三皇子调解劝导下结束。

    应有初在御帐外瘪了瘪嘴,这三皇子还惯会做好人的,昨天安排帐篷的时候不出来调解,甚至在御帐外也不加以阻止,非要等事情闹到皇帝那儿了,他跳出来装好人,做出一副兄友弟恭的模样。

    倒是七殿下,这件事和他没有任何关系,所以他不作声,老老实实的请安又规规矩矩的退下,在皇帝面前不刷一点存在感。

    待皇子们请安完毕后,应有初和罗平经过总管太监的通报进了御帐,两人行完叩首礼,老皇帝揉着太阳穴没多看他们一眼,阖着眼睛“嗯”了声,示意他知道了。

    应有初和罗平便退到一旁,静待皇帝的吩咐。

    良久,皇帝才撑起身子出了营帐开始主持今日的围猎。

    应有初和罗平等人跟在皇帝身后,他们拿着小本本和鹅毛笔,像极了跟在大医生后查病房的小实习生,随时随地的记录皇帝语录。

    皇帝站在围场搭建的台子上,定下今日射猎的头彩,是个成人手臂长的如意,由黄金和玉石打造而成的,价值连城。

    此物一出,皇子们个个摩拳擦掌对御赐的赏物势在必得,其实作为皇子,他们什么好东西没见过,拔得头筹不过也是想在皇上面前展示自己骑□□通罢了。

    不过七殿下等皇帝宣告完后上前请罪道:“启禀父皇,儿臣久病未愈,体弱气短,恕不能参加此次射猎。”

    皇帝睨了一眼地上的七殿下,语气淡淡道:“朕知道了,退下吧。”

    七殿下叩谢后退下,继续隐入人群。

    其余皇子则是换上骑装,跃马执弓,一副要大干一场的模样。皇帝年迈,早在多年前就不亲自骑马射猎了,每年他来猎场不过是走个形式,说完开场白基本就回营帐休息了。

    这次秋猎也不意外,皇帝回营帐召见了几个大臣议事,应有初和罗平不便跟着进去,只能在营帐外等候。

    严老是皇帝召见的大臣之一,来的时候见他们老老实实站在围场外面吹风,便让他们自便,只要在狩猎结束前回来即可。

    这份工作比他们想象中的还要轻松,应有初和罗平道:“你想不想打猎?”

    虽然每年的秋猎主要是用来考验各位皇子的骑射能力,但也没说不让其他人参加围猎,这次武官代表叶煜辰就跨马打猎去了。

    “我还没打过猎呢,我们在这里坐着也没事干,来都来了,不如去过把打猎的瘾。”应有初蛊惑着罗平。

    一句“来都来了”将本就动摇的罗平彻底说服。

    两人在自己的帐篷里换上骑装,又挑了两匹骏马,挥鞭策马进了山中狩猎。为了不和各位皇子撞见,他们特意选了一个没什么人去的方向。

    秋日正是动物储存脂肪的时节,现在的动物个个吃得肥美诱人。

    罗平自幼有家父培养,箭术精湛,几乎箭无虚发,不一会儿他就射到三只野兔了。应有初箭术虽没有罗平好,但眼力过人,就是十箭能有一箭射中猎物就不错了。

    故而每次都是由应有初发现猎物,然后他第一箭没射中,让罗平发现了,再由他一箭射中猎物,罗平就跟在应有初后面捡了不少的漏。

    “罗兄,你好赖皮呀!这只小鹿明明是我先发现的。”应有初收了弓箭,之前的野兔和果子狸这类小型的猎物被罗平抢了去就算了,但这只小鹿是他进围场后看到最大的一只猎物了,他怎么甘心白白让给罗平呢?

    “怎么能说是抢呢?这猎物自然是谁射到就归谁。”罗平大笑着翻身下马,正要捡起地上的小鹿,突然听到不远处林中传来的一声虎啸。

    顿时,两人脸色具变。

    “这皇家围场还有老虎吗?”应有初不可置信道。

    按理来说,像老虎和黑熊这类危险系数高的动物都不可能出现在猎场才对。

    罗平果断扔下猎物,翻身上马道:“去看看。”

    应有初扬鞭跟上罗平的步伐,如果可以,他也不想跟上去,那毕竟是老虎,稍有不慎就会葬身于虎口之中。

    但他们若是不去,万一有人遭到猛虎的袭击怎么办,他们怎能见死不救。

    随着距离的靠近,应有初隐约间能看到一个人影正与猛虎搏斗,说是搏斗不如说是单方面的被老虎吊打,人的力量在老虎面前毫无招架之力,只能以躲避为主。

    而在前面的罗平已经挽弓射箭了,一支箭羽急速地穿过林间射到老虎的背脊上,虎躯一震,老虎吃痛的仰天长啸。

    与猛虎搏斗之人抓住机会,手执长枪朝着老虎的眼睛奋力一扎,不料被老虎躲开,长枪只在老虎的脸上留下一道划伤,也彻底将其激怒。

    应有初他们赶到时,看见一只身长近两米,体重约为三百斤的亚成年虎正愤怒的嘶吼着。而一旁在地上的人手握长枪,纵然他肩头已经受伤,血液洇红衣服,却依旧枪头紧对猛虎,眼神透出狠厉。

    叶煜辰?!

    不容他多加思考,他拉满弓,对着老虎射去,这次竟然误打误撞的让他射中了,一箭射在老虎右眼,老虎伏地用爪子扒箭。

    趁这个空隙,应有初朝叶煜辰伸手,想要将人拉上马逃命,结果叶煜辰并不打算离去,反而端起长枪直奔猛虎命门。

    老虎也不是吃素的,张开血盆大口就要一跃而起,千钧一发之际,罗平一箭射中老虎的后腿,老虎跃起时一偏,叶煜辰的长枪直捅猛虎的大口,力道之大,将其脑袋捅了个对穿!

    老虎轰然倒地,挣扎片刻断了生息。

    两人迅速翻身下马,叶煜辰刚经历完一场恶斗,失力跪倒在地。应有初看着他肩头的伤应该是被猛虎利爪所伤,现在仍然流血不止。

    罗平蹲下检查猛虎死没死,应有初扶着叶煜辰果断扯下自己的衣袍,低声一句“得罪了”,便利索的扒开叶煜辰破损的衣服,要给他包扎止血。

    不曾想,叶煜辰一把扼住应有初的手腕,面上是还未来得及收回的狠厉,“不必!”

    应有初对待伤员当然不将他的话放在心上,将叶煜辰的手掰开,“不必什么不必,你伤势太严重了,必须止血,放心吧,这件衣服不会让你赔的。”

    说着不顾叶煜辰的反对开始对他的伤势进行包扎,然而应有初却在他肩胛骨处看到一颗如鲜血般的红痣,他还不确定的擦了擦,确定不是血,是擦不掉的哥儿痣。

    应有初手一缩,满眼惊讶的望向叶煜辰。

    “你要是敢说出去……”

    叶煜辰还未说完,应有初十分识抬举说道,“说什么?我什么都没看见!”

    应有初咽着口水,快速地包扎好,然后起身保持安全距离。罗平转头和他们商量着怎么回去,这时,一支利箭朝他们射来。

    应有初他们还没反应过来,“嗖”的一声,箭就精准的插在猛虎的头上,接着就是一片欢呼和祝贺声。

    “恭喜三殿下,贺喜三殿下!”

    “三殿下威武!竟能一箭将猛虎射杀!”

    “三殿下箭术了得,猛虎也能一箭射死,真是神勇无比啊!”

    ……

    第 110 章

    “参见三殿下。”应有初三人对着马上的三殿下行礼道。

    “免礼。”三皇子挥了挥手, 吩咐旁边的下人道:“去把拿只老虎抬过来,给本王好好看看。”

    三皇子高高在上的睥睨着马下的老虎,嘴角勾出一个弧度, “今日本王猎得猛虎一头,尔等通通有赏!”

    应有初皱着眉头, 这老虎分明是他们三人合力杀死的, 三皇子居然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想空手套白狼。

    “还请三殿下慎言,这虎……”

    他还没说完就被旁边的叶煜辰打断, “下官狩猎至此偶遇猛虎, 幸而三殿下出手相救,才让下官免于虎口,下官多谢殿下救命之恩。”

    应有初缓缓转头看向叶煜辰,对方朝他暗暗的摇了摇头, 他心领神会的低头不语。

    三皇子显然不满应有初一开始的反对之声,“本王瞧着你眼生, 叫什么?在哪儿当差?”

    应有初沉下一口气平静的回答:“下官是新科进士应有初,在翰林院当差。”

    “那这位进士郎好好想想,你刚刚要说什么?”三皇子语气中不掩威胁之意。

    应有初垂眸行礼道:“殿下仗义相救, 箭术惊人, 大越有三殿下,实乃大越之幸。”

    三皇子听到应有初妥协后的马屁, 只觉身心舒畅,仰天大笑后携着一众奴仆欣然离去。

    留在原地的三人面面相觑, 最后应有初打破寂静, “我们也该回营帐了, 叶小将军的伤势要紧。”

    罗平点头,叶煜辰的伤看起来挺严重的, 现在面上苍白无血色,他在上前扶叶煜辰的功夫,应有初已经一跃上马了。

    “罗兄,你与叶小将军共骑吧,我力气小,扶不住他。”应有初厚脸皮的说。叶煜辰的马受惊了早就跑得无形无踪。

    开玩笑,他都知道叶煜辰是哥儿了,他作为有家有室的人肯定要和叶煜辰保持距离的,罗平他不知道,就让他和叶煜辰共骑一匹马吧。

    不知者无罪。

    应有初十分自然的将这个烫手山芋推给了罗平,自己心安理得的骑着马走在前面。

    “我们拼了命猎杀的猛兽竟然就这么轻易的拱手让人。”应有初可惜道,那张虎皮几乎没什么大的破损,这上好的料子说没就没了。

    “我们若是不给三皇子,那倒霉的就是我们了。”罗平一手扶着叶煜辰一手握着缰绳说。

    应有初知道他们抢不过三皇子,叶煜辰作为大将军之子都得礼让三分,但三皇子这种颠倒黑白的事做得竟如此大胆,光天化日之下,就明抢猎物,难道不怕叶小将军在圣上面前告他吗?

    “你难道不知道今早圣上的赏物是什么吗?”罗平问。

    “是一把金如意呀。”应有初答。

    “那是先皇在秋猎时赏给圣上的金如意。”叶煜辰淡淡的说道,其中意思不言而喻。

    应有初握着缰绳的手一紧,□□的马轻轻的嘶鸣一声,他反应过来了,这场秋猎并不是他想的这么简单。

    先皇曾赏赐给皇帝的金如意,如今皇帝又拿出来做为赏物,这明摆着是考验各位皇子,挑选储君的意思。

    这哪是金如意,这就是权力的象征。

    所以叶煜辰拿命换来的猛虎只能为他人做嫁衣,他们若是不给,开罪了最年长的三皇子还好说,就怕叶煜辰因猎得猛虎拿到奖赏,到时候落人口舌。

    叶煜辰的父亲在镇守边关,手握兵权,他却在京中争夺先皇遗物,那不是纯纯找死吗?

    今日就算没有三皇子,他杀了的猛虎也不会公布与众,只会悄悄处理了。

    但遇到了三皇子,那就随了三皇子的意,这样他们也不得罪他人,至于外人怎么看,知道实情的人明白这猛虎是三皇子抢来的,他们就是受害者,和三皇子就扯不上什么关系。

    不知道实情的人觉得三皇子勇猛,那就更和他们无关了,如此一来,他们便没人能卷入党争。

    应有初缓缓吐了一口气,想到方才自己差点说出口的话,暗自抹了一把汗,对叶煜辰拦住自己的举动表示万分感谢。

    叶煜辰表示他们也救他一命,他们便扯平了。

    他们回到营帐中时,大家都在为三皇子猎得猛虎而欢呼,无人注意到他们回来了,罗平将人搀扶着下马,突然觉得后背一凉,回头一看,是七殿下姬景璃。

    姬景璃面如黑水,琥珀色的瞳仁带着冷意,阴鸷的看着他们,不着痕迹的挤开罗平,上手扶住叶煜辰,低声问道:“怎么回事?”

    叶煜辰微微侧身,躲过姬景璃想要揽他腰的手,“无事,不过是打猎时受了点小伤,幸得两位搭救。”

    昨天见到姬景璃是在晚上,应有初没看清具体的面容,但凭着那双琥珀色的眼睛他瞬间认出七殿下,因为一众皇子中只有姬景璃是特殊的。

    他的母妃是胡人,他身上留着一半胡人的血,尤其他的眼睛和他的母妃如出一辙,这也是朝中无人支持他夺嫡的重要原因,血统不正,对皇子们根本构不成威胁,故而他们从来没将他视作对手过。

    今日白天一见,姬景璃那张带着异域风情的脸更具妖冶之美,原著对七殿下外貌曾描写道“姿容艳丽,所见之人,无不侧目而立。”

    应有初本来还以为是原著太夸张,如今见到真容才觉得原著说得一点都没错。

    听到叶煜辰这样说,姬景璃的脸色稍霁,看应有初两人的眼神少了几分敌意,淡淡的谢过他们的搭救之恩后,扶着叶煜辰就进了帐篷。

    应有初他们正要离去,就听见不隔音的帐篷传来姬景璃的声音。

    “怀清,让我看看你的伤势如何?”

    随后“啪”的一声,叶煜辰道:“看什么看?包扎得好好的,拆了作甚?”

    “你的伤口需要清理和上药,我帮你吧。”

    “不用,这点小伤我自己能处理,”叶煜辰随便想了个理由打发姬景璃出去,“我没带金疮药,你去太医哪儿帮我拿一瓶。”

    然后,他们就和被赶出来的姬景璃面面相觑,罗平还想说点什么,就被应有初一把拽走。

    等姬景璃走后,叶煜辰一脸从容的拿出金疮药,对着应有初系的蝴蝶结犯疑。

    这是什么结?要怎么解开?

    好在叶煜辰随便一试就解开了,接着开始单手为自己上药。

    应有初他们和太医住的一个帐篷,所以和姬景璃同路,不过一路上姬景璃紧抿双唇,没有要和他们说话的意思。

    应有初有些同情的看着姬景璃,暗想,看来七殿下还不知道叶煜辰的真实身份呢,不然也不会被赶出来了。

    三皇子猎得一头猛虎的消息传遍整个围场,日落前清点猎物之时,三皇子毫无疑问的拔得头筹,拿到了那把金如意。

    不过围场中出现猛兽的事引起了皇帝的重视,吩咐了人彻查此事,将办事不当的人一一问罪。

    跟在皇帝身后的应有初拿着小本本飞快的记下皇帝的决策,打算等回翰林院再做进一步的修订整理。

    由于他记录得太过认真,都没注意到皇帝停留在他身上的目光,待他写完后一抬头就和皇帝对视上了,他连忙跪下行礼。

    “不必多礼,把你手上的东西拿上来给朕瞧瞧。”

    总管太监接过应有初手上的纸笔再转呈给皇帝,皇帝拿过他记录的本子翻页查看着。他虽写得飞快,但字迹却不潦草,该记内容一字不少,还多写了一些自己拍皇帝英明的马屁。

    “这是何物?”皇帝拿着鹅毛笔疑惑的问道,他看见应有初一直在写却从未添墨,一根小小的鹅毛,竟能写这么多字,倒是有些稀奇。

    “回陛下,这是臣自制的鹅毛笔。”应有初恭敬的回复着,见皇帝好奇,他还仔细的阐述了一下鹅毛笔的原理和制作。

    皇帝满意的点头,“的确很方便。”

    用鹅毛笔写字比起用毛笔写字能节省不少时间,大大的提高了学习的效率。皇帝吩咐人下去赶制一批鹅毛笔来给年纪尚小的皇子和皇孙读书使用。

    应有初看皇帝喜欢鹅毛笔,便将自己留作备用的全新鹅毛笔进献给皇帝,皇帝也欣然收下了,赏赐了他一些钱财,“朕记得你,你是今年新科进士,在建造方面确实有几分天赋,等考期一过,你就去工部报道吧。”

    此话一出,基本定下应有初以后不用外放做官,可留在京中工部任职,又得皇帝赏识,前途无量啊。

    由于老虎的出现,接下来的两天巡逻得非常严格,特别是在御帐附近,就是重兵把守的地方。

    唯恐山中还有猛虎,大家对打猎这件事也变得兴致缺缺。

    这两天还发生了一件事,太医把应有初蚊香的配方改进了一下,加了一些安神的药物进去。正巧皇帝饱受蚊子的折磨,而帐中点的龙涎香没有驱蚊的效果。

    御帐虽豪华,但皇帝只在围场住个三四天,并没有挂帷幔,头天晚上皇帝就被蚊子扰得无法安眠,召了太医,这蚊香便派上用场了。

    解决蚊子这个难题后,心情大好的皇帝随手嘉赏了太医,太医不敢居功,将蚊香的由来交待清楚了,皇帝一愣,又连着赏了应有初一份儿。

    短短两天,应有初得了两份赏赐,能得这等殊荣的人简直少之又少,平日相处中,别人对他也不敢轻视怠慢了。

    很快为期五天的秋猎一晃而过,大家整顿好行李浩浩荡荡的准备回京。

    应有初和罗平骑着马跟在皇帝仪仗的后面,慢悠悠的前行,还没出山,前方的队伍猛地停下,他们也赶紧勒马停下。

    前面开始出现骚乱,大家悉悉索索的议论着。

    “瞧着模样像鹿,但又通体发白,看不出是什么。”一人摇头。

    “浑身雪白,定是仙兽无疑!”另一人笃定道。

    “对,我从没见过这么通灵性的兽,刚好拦住圣驾,不是仙兽还能是什么?”

    ……

    传到应有初他们这儿时,已经变成“天降仙兽,天佑大越”这类话语了,应有初起疑,便和罗平下马一共上前查看。

    只见一只白色皮毛的梅花鹿伏在路中间,低声“呦呦”鹿鸣。

    应有初微微一挑眉,这明显是一只得了白化病的梅花鹿,居然被人传为仙兽,他觉得不可思议。

    众人对着这只白化病的梅花鹿众说纷纭,无人察觉到姬景璃眼里闪过一丝精明的微光。

    第 111 章

    白鹿卧于路中, 听到动静后缓慢睁眼,众人一眼就瞧见它那双淡粉色的眼睛,瞬间惊诧所有人。

    浑身上下没有半点杂色, 仙气十足,皮毛如月光般柔和, 洁白无暇得宛如误入凡尘的仙兽。

    仙兽朝着圣驾踏步而去, 皇帝停驾出撵,白鹿缓步上前亲昵的拱了一下皇帝的手心, 皇帝激动得指尖都在颤抖, 喃喃道:“此乃祥瑞,此乃祥瑞啊……”

    众人为这一天降吉兆而雀跃,只有应有初抱胸审视这头白鹿,在看到它粉色的瞳仁后无比确定这就是一只得了白化病的梅花鹿。

    一个鹿角共有四个叉, 不难看出它已然成年,要知道一只得了白化病的梅花鹿在自然界中很难隐藏自身, 而且畏惧阳光,各方面的机能也会受到影响,基本上一出生就被大自然淘汰。

    就算侥幸存活, 那肯定警觉性也十分的高, 不可能见到人一点都不怕,还敢主动上前任人触摸。

    那真相就只有一个了, 这是有心之人专门寻来的白鹿,精心饲养训练长大的。

    不过应有初有一点不明白, 既然是要进献给皇帝的吉祥物, 那为什么这个神秘人不亲自进献, 而是选在秋猎之时故意放在路中间让皇帝自己发现呢?

    换个角度想,这幕后之人这么做肯定要的不是皇帝寻常的赏赐, 而是带着别的目的来的,那又是什么目的呢?

    这神秘人选在回京的路上放白鹿,要确保皇帝恰好撞见白鹿,且白鹿不乱跑,那此人必定深知皇帝的行程,虽然秋猎不是什么秘密,但要精确到某个时间段,那这个人一定在此次秋猎名单中。

    应有初不着痕迹的打量着周围的人,仔细观察他们的表情,试图找出破绽,但看了一圈都没什么收获,便放弃观察了。

    他想得太过入神,罗平喊了好几声他才回过神来,原是他们该继续赶路了。

    午时,他们行至河边,皇帝下令原地修整半个时辰再启程。

    应有初和罗平两人随意找了块石头坐下,就水啃干粮。因白鹿的出现,周围的人都在讨论仙兽,传着传着就越发神乎了,说这是天上神仙的坐骑,吃一口它的肉能活上千年!

    应有初抽了抽嘴角,不过是一个得了基因病的动物罢了,又不是唐僧肉。

    “应弟,你不觉得那仙兽长得有点熟悉吗?”罗平撕下一块肉干递给应有初说。

    “挺熟悉的。”应有初接过肉干啃了一口问,“你觉得它像什么?”

    “看外形有点像我昨天射的那头鹿,可它的毛是白色的。”罗平又说,“我曾看过一本书,书中记载,鹿千年化为苍,又五百年化为白,又五百年化为玄。”

    应有初抬起眼皮接着罗平后面的话,“玄鹿为脯,食之,寿二千岁。”

    两人对视片刻,应有初轻声问道:“那罗兄,你信吗?”

    罗平沉默不语。

    “两位大人见识真广,依二位所言,父皇得的祥瑞就是白鹿无疑了,虽不是玄鹿,应当也有延年益寿的功效。”姬景璃在他们身后似笑非笑的说着。

    前两天怀清遇险,是他们出手救了怀清,按理说他应该感谢他们才是,但他看到怀清受伤居然让这两个家伙包扎却不愿让自己碰他一下。

    就因为这事,他嫉妒得发狂。

    “见过七殿下,我们也只是在古书上看到过,并不知道陛下得的祥瑞是否是白鹿,也不清楚它有没有延年益寿的效果。”应有初出言解释。

    他在心里暗暗吐槽,白化病的动物普遍免疫力低下,说不定这头白鹿身上携带着什么病毒呢,吃了肯定不会延年益寿,还有可能会生病。

    “本殿下就从未听过白鹿一说,既然两位这么了解,不如我带二位去父皇那里仔细看看这祥瑞到底是不是白鹿,如何?”

    不如何,应有初在心里回怼着,这个七皇子在给他们挖坑呢。

    “多谢殿下美意,不过下官所识不多,且肉眼凡胎,怎可分辨出仙兽,还请殿下另找他人。”罗平表面谦卑,实则是说专业的事请找专业的人。

    “哦?那应探花可能分辨?”姬景璃将矛头指向应有初。

    我能分辨个鬼。

    应有初暗骂,但脸上还是标准的微笑,“下官一届凡人,自然也不能。”

    “殿下,你不是帮我打水去了吗?怎么还在这儿?”叶煜辰过来。

    “偶然碰到应大人和罗大人了,就闲聊了两句,”姬景璃上前扶着叶煜辰又说,“既然你过来了,那我们就一起去河边吧。”

    叶煜辰还想问问应有初他那香皂在哪儿买的,挺好用的,但还没说上话就被姬景璃强行拉走了。

    他蹙着眉拂开姬景璃的手说,“不用扶着我,我是手受伤了,又不是脚受伤。”

    随后姬景璃就露出一副委屈的表情来,叶煜辰无奈,只能任由他搀扶了。

    七皇子走后,应有初和罗平便不再讨论有关白鹿的事了,他们都明白现在人多嘴杂,有什么话还是私下聊比较好。

    戌时,太阳彻底落山,暮色降临。

    “这都戌时了,相公还没有回来,爹,您先吃饭吧,等会儿再凉了就不好吃了,我等着相公回来就好。”俞安劝着应财。

    照应有初走之前说的,他今天就会回来,俞安还和林婶儿做了一桌子的菜,等着他回来全家一起吃饭。

    可算回来的时辰,应当是申时末应有初就能到家了的,可这都过两个多时辰了他还没到,俞安不免有些担忧。

    “无事,都等到现在了,也不差这一时半会儿了。”应财抱着颗颗,看到俞安难掩的担忧出言安慰道:“放心吧,有初不会有事的,他机灵着呢,可能就是路上耽搁了一会儿。”

    俞安望着大门的方向,心不在焉的点头。

    “回来了,回来了,大人回来了。”俞三跑着进屋通报。

    俞安听到消息立即起身,脸上绽出笑意,“快,快把桌上的菜拿到厨房再热热,有些凉了。”

    听到应有初回来那刻,他的心都飞出去了,在大厅也坐不住了,和应财说了一声就疾步走到大门口迎接应有初。

    应有初刚好下马车,在看到俞安后一个阔步上前,两人紧紧相拥。他空虚已久的怀抱此刻终于被填满,舒服得喟叹了一声。

    “路上有事耽搁了一阵子,又去宫中还马,这才晚了时辰,等急了吧?”应有初柔声问道。

    不过五天未见,俞安现在在应有初的怀中竟有些眼热,他轻轻摇了摇头,“没有,相公平安回来就好。”

    这时,俞安肚子“咕噜”一声,应有初笑揉了揉他的脑袋:“还说没有,走,吃饭去。”便牵着俞安的手踏进大门。

    应有初在外骑行一天了,身上满是尘土,见过应财后就进屋更衣,俞安乖乖的跟在他身后,片刻不离。

    他刚脱下衣服,俞安就伸手接过去再给他拿一件居家的衣服换上,他捧着俞安的脸蛋揉搓了一会儿,对着俞安被双手挤得微嘟的嘴唇响亮的亲了几下。

    他真的爱死俞安满心满眼都是他的样子了。

    “在家有没有好好听我的话?”应有初问。

    “有的。”

    “那叫你做的橄榄膏,你做了吗?”

    俞安面颊发起薄红,点头,“做了。”

    应有初满意的勾唇,“真乖,晚上相公多奖励你几盒。”

    吃饭时,应财问了他这些天都发生了什么,他就将和罗平三人合力杀了一头亚成年老虎的事说了,本来是想显摆自己很厉害的,结果俞安听了担心得要死,饭都吃不下了就要检查他有没有受伤。

    明明换衣的时候都知道了他没受什么伤,但还是会止不住的瞎想,会不会伤在亵衣里他没看见。

    尽管应有初再三强调自己没受伤,可俞安眼里的担忧藏都藏不住,最后他只能加快吃饭的速度,留下一句颗颗晚上拜托应财照顾的话,然后拽着俞安就去了澡房。

    应财放下碗筷,从旁边的摇篮里抱起颗颗道:“颗颗今晚要跟爷爷睡喽。”

    颗颗还不知道自己亲爹一回来就拐跑阿爹的事,在爷爷的怀抱里瞪大双眼用婴语回应着,“啊哦!”

    澡房内,下人已经备好热水,关上房门的瞬间应有初就扑了上去,算算时间,他们大概有大半年没做了。

    俞安怀孕时,两个人做的时候也是不尽兴的,畏手畏脚的,总是怕伤了肚子里的宝宝,现在应有初终于熬出头了。

    热烈又急促的吻落在俞安身上,他半阖的双眼仰着脖颈配合着应有初的动作,感受着应有初近乎疯狂的索取。

    这乖顺的模样令他爱不释手。

    “亲我……相公…亲亲我……”俞安央求着。

    面对这样的要求应有初怎么会拒绝,抬起头来精确无误的含住他的双唇,掠夺他口腔里的空气。

    许是吻得太深,他有种整个人都要被应有初吃了感觉。

    两人跌跌撞撞的躺进浴桶,这是应有初找人定制的超大浴桶,两个人一起洗这空间都绰绰有余。

    微烫的热水在俞安胸口处荡漾,他稍稍低头就能看见应有初那猩红难耐的眼神,不知道为什么,越是看到应有初为他情动的表情,他内心就越能得到满足。

    俞安握着应有初湿滑的手,将它放在自己跳动的心脏上,把着他肩膀坚定的坐了下去。

    次日,一阵啼哭声吵醒了还在睡梦中的俞安。

    应有初在外面抱着颗颗哄了好久都没哄好,喂他奶也不喝,各种方法都试遍了都不好使,听着哭声开始变得嘶哑,无奈之下只好抱着来找俞安了。

    俞安昨日也哭了好久,现在眼睛还是红肿的,坐起身的刹那他微微蹙起眉头,真是太久没做了,某处传来的异样感都到了他无法忽略的程度。

    “安安,怎么办?我不过是走了五天而已,颗颗好像不认识我了。”应有初委屈的将颗颗放到俞安怀中。

    “不会的,等会儿你多抱抱他就好了。”俞安一开口就是沙哑的嗓音,听得他都一愣。

    应有初连忙倒来温水给他润喉,伺候完他喝水,这会儿躺在他怀抱里的颗颗已经不哭了,握着他的衣角小声的抽吧着。

    俞安轻柔的擦去颗颗脸上的泪珠,点着他的小鼻头逗弄,“瞧给你委屈的,阿爹不是在这儿吗?”

    颗颗眨了眨水汪汪的大眼,用嘴追随着俞安的手指,小嘴不停地吮吸。

    “相公,颗颗饿了,你去装点奶过来。”俞安坐在床上指挥着应有初。

    等应有初回来时,不仅把颗颗的口粮带来了,还打了一盆热水进来给俞安敷眼睛用。

    颗颗现在又大了点,知道用双手抱住自己口粮了,就是奶瓶太重,他还抱不动,俞安便用一只手扶着奶瓶,让他顺利喝到奶。

    俞安抱着颗颗,应有初就从后面环住他,给他敷眼睛,他靠在男人的右肩上,享受着顶级待遇,等敷完眼睛颗颗奶也喝得差不多了。

    应有初放好奶瓶,把颗颗从俞安怀里抱出来,“安安,你再躺着休息会儿。”

    他昨天将人折腾狠了,应财养的鸡都打鸣了他们才堪堪睡下,然而他们想休息,颗颗却不乐意了,刚离开俞安的怀抱他就开始假哭,最后只能放在俞安身边才不闹。

    俞安躺在床上听着耳边父子两人的互动,欣慰的闭眼打算再休息会儿,可是没多久就听到一连串的屁声。

    俞安睁眼,“颗颗拉臭臭了?”

    “应该不是吧,我在给他做排气操呢。”说着应有初将颗颗两条小腿往上一撅,接着“噗”的一声传出来。

    “……”

    八月十三日,临近中秋,应有初听到宫里传出的一个消息,皇上要修一座朝天观给新来的张天师当寝殿。

    第 112 章

    大越南下本是多雨之地, 今年却不曾下一场大雨,民间一直都有“三月无雨旱风起”的说法,南下也如传言般干旱到秋季。

    好在往年雨水充沛, 南下地区的百姓靠着往年积累的淡水湖泊也能浇灌庄稼,只是不免为来年而忧心, 百姓都指着地里的庄稼过日子, 要是老天爷一直不下雨,那就是断了他们全家的命。

    因此在这段漫长无雨的日子里, 百姓们整日惶恐, 求神拜佛,祈祷上天能早日降下甘霖,恰逢这时,一位张姓道士行至此地, 身穿白衣道袍,续着长须, 清瘦的身形更显得他仙风道骨,身边还跟着两名小道士,妥妥隐士高人的模样。

    老百姓请他开坛作法求雨, 张道士掐指一算便预言道:“天将大旱, 河水少,五谷不收, 后临蝗灾,百姓无所食。”

    百姓大惊, 忙问破解之法。

    张道士换了个方位作法, 叽里呱啦的念了一通咒语, 睁眼微笑道:“北出紫气,吉庆之相, 必有祥瑞降临,此仙兽一出,必定兆水成丰收。”

    百姓对张道士的话将信将疑,可心中总算有了个盼头,每日都期盼着上天能早日降雨。几日后,忽有乌云遮日,电闪雷鸣,大雨倾盆而下,家家百姓出室在雨中欢庆。

    张道士也因此成名,名声越传越大,惊动了当地知府,知府听小道消息知道当今圣上喜得祥瑞,又将此事联系在一起,立即上书奏报。

    而后皇帝召见张道士,询问他具体祥瑞是怎样的,张道士答曰:兆水仙兽,形似鹿非鹿。

    皇帝大善,将张道士留在京中,封为监天司,修葺朝天观为其所用。

    从秋猎出现白鹿开始,再到张道士被皇帝重用,这些事情进展得过于顺理成章,就像是背后有只手在推动着这些事情的发展,不得不让应有初怀疑是否有人操控着这一切。

    不管有没有幕后之人作为推手,这和应有初他们无关,他都没资格上朝,操那份心干嘛,不如回家好好陪家人过中秋。

    大越的中秋节还算人性化,不仅有两日假期,还有二两的银子作为补贴,钱虽然不多,但总归是一份心意。

    应有初秋猎时得皇帝赏赐,秋猎后赏赐就从宫里送到他家宅子里了,总共两次的赏赐,除了一些寻常的珠宝玉器外,还有五百两现银。

    之前俞安还在为银子的事发愁,害怕南宁铺子挣的钱不够他们在京中开销,转头应有初就得了赏赐回家,这让应有初得瑟了好一阵子。

    中秋佳节家家团圆,应家也弄了个家宴,他家亲缘淡薄,往年都是他们三个人过中秋,不过今年不一样了,添了个颗颗,变成四口之一下热闹不少。

    像罗平家,中秋家宴一共有三十多个亲戚,大家族规矩繁琐,流程又多又杂,苏楠从好几天前就开始着手操办,好在他是羡仙院出来的头牌,对各大宴会还算精通,又懂人情世故,这场家宴办得有模有样的,罗母对这个儿媳也逐渐满意。

    罗父是个漕运官,一到节日少不了各大码头的家主送礼,如今正是秋风起蟹正肥的季节,他家收到的螃蟹吃都吃不完,正好就便宜了应家。罗平送来两筐大闸蟹他们也吃不完,就分了一筐给下人。

    俞安和应财还是头一次吃螃蟹,面对这八条腿的大虫子他们无从下手。应有初十分自觉的担任起给他们剥螃蟹的任务。

    俞安看着他修长的手指在螃蟹上来回翻动,一边熟练的拆卸出蟹肉,一边给他们讲解螃蟹的什么部位不能吃。

    “哇,相公你好厉害呀,你怎么什么都懂呀?”俞安发自内心的夸赞着他,“相公你是怎么知道如何剥这蟹的呢?”

    应有初拿剪刀剪蟹腿的手一顿,猛然想起自己穿到大越好像也从来没吃过螃蟹。

    “哦,我在别人宴会上吃过一次。”他瞎话张口就来,完了后觉得不够彰显他的厉害之处,继续说,“我看一眼就会剥了。”

    “是吗?那相公简直太聪明了。”俞安看着应有初那尾巴都要翘到天上的表情,眼里带着笑意的夸道。

    没一会儿,一只大闸蟹就被他拆卸得干干净净,他将装满蟹肉和蟹黄的小碟子递给了应财,让长辈先吃。

    接着应有初在俞安的一声声赞美中迷失自己,不停地为俞安和应财两人剥蟹,自己却没来得及吃上一口。

    等应有初反应过来时,已经有四只螃蟹落入俞安的肚子里了,他停下手中的动作在俞安疑惑的眼神中洗手,“你不能再吃了,螃蟹性寒,吃多了容易生病。”

    俞安放下筷子意犹未尽的“哦”了声,应有初看着俞安乖巧的模样,“喜欢吃蟹?”

    俞安点点头,比起吃蟹,他更喜欢看应有初为他剥蟹的过程,修长且骨节分明的手指灵活的处理着蟹壳,看着就十分赏心悦目。

    吃过饭后,晚间他们一同在亭中赏月,夜色静谧,清冷的月光撒在庭中,映出婆娑的树影。

    前两天下了一场雨,俗话说一场秋雨一场寒,应有初拿了一件披风给俞安披上,俞安拢了拢披风将怀中的颗颗一起包裹起来,颗颗安全感十足,在他怀里纯真的笑着。

    应有初紧挨着俞安坐下,偶有一阵风吹过,池塘里种的稻香袭来,他揽着俞安的肩头舒服的眯了眯眼。

    这样温馨的夜晚他不由自主的想到他们在桑定村的日子了,那时候他未考取功名,家里的主要收入还是靠着俞安卖布。

    那会儿俞安不让他晚上看太久的书,怕他看坏眼睛,在这娱乐设施匮乏的朝代里,闲暇下来的应有初很喜欢坐在院子的小亭子中,和俞安相拥在夜里,两人说着家常话。

    “安安,你还记得我们在桑定村时也喜欢这样看月亮吗?”应有初望着皎洁的月亮感慨道。

    然而俞安的注意力显然不在他身上,而是在他怀中的颗颗上,他一边逗弄着颗颗,一边敷衍的回答着应有初的问题:“记得的。”

    应有初又说了几句话,俞安只是嗯嗯哦哦的回着,他“咬牙切齿”的看着俞安怀中的小崽子,他在忆往昔,结果这两人却在一旁笑嘻嘻,完全不拿他当回事。

    受到冷落的应有初转过身去,看着石桌上摆放的时鲜的瓜果和月饼,中秋这天月饼要分而食之,寓意着家人团圆,所以用在家宴的月饼都特别大一个,大概是应有初两个手掌大,他们又刚吃完饭不久,一个月饼根本吃不完。

    应有初将月饼切出三个小块,分给俞安和应财然后自己也吃了一小块,意思意思就行。大越朝的月饼种类没有现代这么丰富多彩,基本都是五仁馅的,寓意五谷丰登。

    很凑巧的,五仁馅是应有初最讨厌吃的月饼之一。

    “还剩下一大半的月饼没吃完。”俞安看了一眼桌上的月饼,“这已经是我买的最小的一个了。”

    应有初一口吃完手中的月饼,口齿不清道:“没事,留着明天早上吃就行。”

    俞安好笑的看着应有初,他们夫夫生活这么多年,他一眼就看出应有初不爱吃这个馅儿的月饼,打趣道:“那明天相公吃吗?”

    应有初摇了摇头,赶紧喝口水压一压,“不吃。”瞅了一眼在俞安怀里玩口水的颗颗道,“以后吃不完留颗颗吃。”

    颗颗:……

    “就算颗颗长大了也吃不完这么多,你们多给我生几个孙子孙女就吃得完了。”应财看着天上的圆月说道。

    应有初看着桌上的月饼,怕是还得生七八个才吃得完,想到生一个孩子前前后后他基本要禁欲一年左右,于是他把颗颗从俞安的怀中拔出来,交给应财,“爹您先带好这一个吧,别想那些有的没的。”

    离开俞安怀抱的颗颗不满的“啊”了声,应有初掐了掐颗颗的小脸,然后颗颗嘴里的口水就流到了他手上。

    脸蛋被掐红的颗颗瘪着嘴就奶声奶气的哭了起来,想用哭声引起俞安的同情,两只小手朝俞安伸去却被应财抱着起身哄道:“哦哦,不哭哦,你爹爹坏,咱们不跟他玩哦。”

    应有初在一旁微笑的看着远去的颗颗,心想:没错,你爹爹坏,少跟我玩,所以今晚你和爷爷一起睡吧。

    这晚没了颗颗来分散俞安的注意力,应有初成功的和俞安在亭子中忆完往昔在回到床上忆往昔。

    过完中秋,应有初又回到翰林院上值,自上次他们去秋猎后,翰林院的侍读和其他的同僚都在有意的排斥他和罗平。

    但他和罗平被严老破例允许在南书房行走,大家对他们的排挤不敢太过分,就连作为他们顶头上司的侍读,明面上也得礼让三分,只敢隐晦的让应有初多抄点书籍出出气。

    南书房是清要之地,能入则以为荣,是多少人挤破脑袋都进不去的地方,就这么便宜了这两个新科进士是他们怎么都想不通的事。

    严老允许应有初和罗平两人行走南书房是经过多方考虑的,应有初在秋猎时能得皇帝两次嘉赏,说明了他能力过人,懂得如何讨皇帝欢心,临场反应也不错。

    而罗平则是因为他诗词歌赋样样精通,才学斐然,再则就是他在皇帝面前做的那首诗,深得皇帝的心。

    不管怎么说,这两人都是严老看好的苗子,当初他们一同去秋猎随行就没让他失望,如今好好栽培一番,能堪大用。

    第 113 章

    八月底, 皇帝秋猎的随行记录应有初他们已经整理成册,交给侍读查看后方可放进表章库储存,表章库类似于一个皇家档案室。

    “这么快就整理好了呀?我看小应大人每日上值都十分清闲, 和罗修撰有说有笑的,以为这言事录还要等好一阵子才能做好呢。”侍读面带笑容, 晦暗不明的说着。

    应有初丝毫不意外侍读会这么说他, 毕竟侍读老阴阳人了。

    “侍读大人言重了,罗修撰与我一同随行秋猎, 这言事录自然要和他仔细对一对, 事无巨细的记录下来,万不可出任何差错。”他端着手规规矩矩的站在一旁说。

    侍读随意翻动着他交上来的言事录,皱紧眉头神色凝重,片刻后, “小应大人也知道不能出现什么差错,那这二日辰时至申时为何上面没有具体记录?”

    应有初翻到自己记录的那页, 指着某处道:“下官记录了的,这段时间是皇帝和严老等人在御帐议事。”

    侍读一噎,但还是不打算放过应有初, 将言事录拍到他怀里, 完全不讲道理的说,“语焉不详, 拿回去重做!”

    应有初手指攥着纸张,微微泛白, 和侍读较劲道:“敢问侍读大人何处不对, 下官愚钝, 还请您指正。”

    皇帝和大臣议事,他一个小小的七品编修还能冲进去听他们的谈话内容不成?侍读明摆着就是存心找茬。

    侍读冷哼一声, “这种事还要我教吗?是你随行还是我随行?这点事都干不好还脸随行狩猎。”

    应有初深吸一口气,扯出一个笑容道:“是,下官这就去修正。”

    说完他便退出侍读的办公室,回到自己的工位,将打回来的言事录“啪”的一声丢在案桌上,埋头看书的罗平听到动静抬头。

    “怎么了?你不是去交言事录了吗?怎么又原封不动的拿回来了?”罗平问。

    应有初递给他一个无奈的眼神,罗平便知道他们做的言事录没有过侍读那关。

    “哪里不妥?”

    应有初长叹一口气,“哪哪都不妥,可能是我这个人更不妥吧。”

    罗平小声的说,“秋猎随行的名额原是他的,被我们抢了去,他心中肯定不平,现在刁难我们也正常。”

    安慰完应有初,他又说,“他可有说什么地方不对,我们也好重新改正。”

    应有初拿着言事录将刚才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气得我当时一怒之下就…”

    罗平抱胸,好笑的问,“你一怒之下怎么了?”

    “就怒了一下呗,”应有初瘪嘴,摸了摸鼻子,他还能怎么?还能打上司一顿呀?“行了行了,重新做吧。”他悻悻地挥了挥手。

    侍读看他们不爽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他们做的言事录只怕不会这么轻易过侍读那关了。

    果不其然,应有初他们又做了好几版的言事录,无一列外全部被打回来了,应有初丧气的趴在案桌上,这跟现代做方案被打回来有什么区别?

    他放弃了,他们做得再多,到最后甲方还是只会用最初那版。

    顿悟后他整个精神状态都好了,也不在乎侍读怎么说他们了,做好分内的事情,改完言事录就多看看书,拒绝精神内耗,从他做起。

    上完一天的班,应有初回到家中俞安上前亲自替他宽衣,稍稍垂眸就能看见俞安那鸦羽般的睫毛,眼神认真的替他系腰带。

    他右手拂上俞安的后腰,轻轻一带就扑到他怀里,“苏楠不是下帖邀你赏菊吗?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不多玩一会儿?”

    俞安顺势用双手攀住他的脖颈,吐气如兰,“相公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对这些不感兴趣。”

    他乡下出来的哥儿,附庸风雅不来。

    “你若是不喜欢,以后不用去这类宴会就是。”应有初对着俞安的额头轻啄了一口,“不要委屈自己。”

    俞安抿嘴,今日罗家的赏花宴是罗母主持的,邀请了京中不少名门望族的家眷,他想着若是能融入进去,说不定对应有初的仕途有所帮助。

    但他还是高估自己了,他到了宴会除了苏楠一个也不认识,苏楠作为主家又不能时时刻刻的陪在他身边,很多时候都是他一个人在那里如坐针毡。

    好在苏楠看出他不自在,让他先回来了。

    俞安长叹一口气,在应有初的保护下,他不曾接触到这些人情世故,甚至被应有初养得有些不谙世事。今日他瞧着苏楠今日在宴会上长袖善舞的样子,更加意识到自己的不足,他是不是太没用了,对内宅的事一窍不通。

    “相公,我什么都不会,是不是拖你后腿了?”俞安轻咬下唇,不自信道。

    应有初闻言瞬间猜到他在宴会上可能受到冷落或是打击了,不过他有一点点高兴,因为出了问题俞安会第一时间告诉他,这是完全依赖和信任他的表现。

    于是将人拉到凳子边,搂着他坐在自己腿上,轻柔的抚上他的脸颊说道,“安安,没有人能做到尽善尽美的,包括我也一样,虽然我又高又帅还聪明……”

    俞安噗嗤笑出声,夫夫这么多年,他知道应有初口中的帅是何意,听到相公安慰自己还不忘自恋一番,好笑道,“相公,你怎么还自夸呀?让我瞧瞧你的脸皮有多厚。”

    说着就要上手掐一掐应有初的脸,被他眼疾手快的按住,“别打岔,我还没说完,”俞安双手被他一只大手禁锢住后,继续说,“我有才有貌,但对绘画和乐律却资质泛泛。”他一副天妒英才的模样。

    俞安想到他相公那无人能看懂的画技悄悄的弯了弯唇。

    “所以,是人都有缺点,你不擅长社交,或者不喜欢社交也是正常的,不必为了任何人委屈自己,强迫自己做不喜欢的事,就算那个人是我也不行。”应有初义正言辞的说,“你首先得是你自己,之后才是我的夫郎,颗颗的阿爹。”

    俞安低头沉思了一会儿,喃喃道:“那我想在京城中再开一家精品铺子。”他也想周红珠了,不知道他们在南宁过得好不好。

    “好呀,以后让俞老板来养我好不好?”他鼓励着俞安做自己喜欢的事,他早就发现俞安喜欢经商,且有这方面的天赋。之前在南宁时,虽然店铺一开始是由他来出谋划策,但后面的经营却实打实的是俞安在出力。

    俞安有着这个时代独特的审美,能洞察大众潮流的风向,可以将店铺管理得井井有条,应有初很为他感到骄傲。

    “嗯,我以后挣的钱都给你。”俞安脸上泛起薄红,小声道。

    应有初扬起一个笑容,俞安坐在他腿上,基本和他处在一个高度,他从衣摆下方探去,扣住腰肢,触到如温玉般细腻的肌肤,接着微微侧头含住小巧可爱的耳垂,蛊惑道:“那我是不是应该好好招待俞老板了?嗯?”

    俞安为之一颤,耳朵像是被火撩过一样,滚烫通红,无力的斜靠在应有初颈侧,任他摆布。

    就在两人马上擦出火花时,外间猛地传来一阵啼哭声。俞安一激灵,猛地推开应有初,一边整理被揉得皱巴巴的衣服一边小跑着去哄颗颗。

    应有初低头瞟了一眼精神振奋的小小初暗咒了一声。

    寒风呼啸,十月的京城初见北方的凛冽,特别是早上,把早起上值的应有初冻得直骂娘。

    翰林院冬季有供暖,只是现在还没到供暖时候,应有初哆哆嗦嗦的坐在工位上,把早上熬过去后就没这么冷了。

    不过今日他不用坐在这四面透风的工位上了,今日轮到他去南书房上值,南书房位于乾清宫的西南方向,靠近皇帝工作的地方,如今天气转凉,宫里早早的烧起地龙,他去南书房上值也能蹭蹭宫里的暖气。

    应有初收拾好一应物品,拿着东西在罗平的注视中得瑟的走了,路过侍读时,他还特意和侍读打了声招呼,假装看不见侍读大人偷偷翻了个白眼,然后他就开开心心的去南书房上值。

    自从上次侍读为难他,让他们不停地修改言事录,最后他干脆摆烂,完全不急着交言事录,直到宫中来人催了,侍读这才不情愿的将他们的言事录通过了。

    南书房的设立之初主要是用来撰拟诏书,给皇帝答疑解惑的地方,有时问题还会涉及朝廷之事,参预机务。后来很多权力又归于内阁,地位有所下降,不能参预机务,但能时常能觐见皇帝,因此仍然有一定的地位。

    不过应有初被允许行走南书房以来就没见过皇帝,可见皇帝平时也没那个闲情雅致,不是没事就跑来南书房和文人吟诗作画的人。

    好在不常来,不然应有初那作诗能力,让皇帝听了岂不贻笑大方?

    应有初脱去披风挂在门口,坐到侧边的位置上,这是翰林院轮值的位置,正上方的位置是留给皇帝坐的,据他所知,皇帝已经快大半年没来过南书房了,所以这会儿应有初惬意的享受着宫里的暖气,堂而皇之的摸鱼。

    他拿出一只炭笔在一张白纸上勾勾画画,颗颗如今已经有五个月大了,该为他做一辆学步车了,他先将学步车的图纸画出来,即时再让应财做,若是学步车的轮胎要用上杜仲胶的话,那现在时间还挺紧的,他得赶紧弄。

    他画得入神,有画错的地方他还用自己随身带的馒头擦去,丝毫没察觉到屋子里什么时候进了一个人。

    “爱卿画的是何物?”

    一道冷冷的声音在应有初耳边炸开,吓得他手中的炭笔因为用力过猛而断裂。

    “卑职参见皇上。”

    应有初忙跪下行礼,冷汗从额头沁出,试问,还有什么比上班摸鱼被老板抓个现行更恐怖的事?

    第 114 章

    皇帝的确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来南书房了, 他最近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和张天师问道修行,每日上朝也变得敷衍。

    张天师告诉皇帝,修行讲究“阴阳采补”, 于是他听取张天师的意见,筹划着筛选一批十三四岁且无经的童女进宫养着, 等时机成熟, 取其初癸,作为药材, 再用仙鹿血做药引, 炼制出紫金丹。

    若能成功炼制出紫金丹,一颗丹药不仅能强身健体,还能延年益寿,张天师说了, 至少能延长一年的寿命。

    这对皇帝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诱惑,于是皇帝想以选秀的名义选出相貌上等的清白童女进宫, 可一决定很快遭到了朝中大臣们的极力反对。

    不曾想,众人越是劝阻皇帝,皇帝越是觉得这些人阻止了他长生之路, 故而大发雷霆降罪于他们, 尤其是领头的御史大人,当即遭到诏狱之灾。

    今早下朝后皇帝在乾清宫批阅奏折, 臣子上奏的折子中的内容本就让他头大,这时候淑妃还不知死活的跪在门外替父求情, 可淑妃从潜邸就跟着他, 若不顾情分贸然发落容易落人口实。

    烦闷的皇帝不想见人, 退避仆人,转悠来到了南书房。

    此时应有初跪在地上, 大脑飞速的转动着,现在是上值时间,要实话说这是他给自己儿子画的学步车肯定不行,但不实说,又恐犯了欺君之罪。

    皇帝伸手拿起应有初画的草图,皱着眉头端详半天,愣是没看出来这团的画乌漆嘛黑的画作是什么。

    “回陛下,微臣所画的是…是专给不便行走之人坐的轮椅。”

    他这么回答也不算欺君,五六个月大颗颗,可不就是行走不便嘛。

    “还请陛下仔细看,这椅子的下方微臣设计了四个轮子,上有护栏围住,可辅助下肢无力的人行走。”应有初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皇帝似乎有些老花眼,把画作拿远了些,昂着头对着阳光微微眯眼仔细观察着,顺着应有初解释的方向去理解,还真让他看出轮椅的大致来。

    自认看懂了的皇帝满意地点了点头,放下草图,坐到主位道:“起身吧。”

    应有初谢过后起身站在一旁,看到皇帝又拿起他自制的炭笔瞧,炭笔让应财做了一个木制的外壳,不易脏手,还能保护炭笔不被折断,基本类似于现代的铅笔,只是炭笔比铅笔更软些,还容易被蹭掉。

    应有初在一旁轻声解释着炭笔的制造和使用,皇帝觉得新奇,拿出一张白纸用炭笔划了一笔,又照应有初说的方法拿一块馒头擦拭,果真将印记擦去了,皇帝呵然一笑,又试了几次才意兴阑珊地放下炭笔。

    “朕记得你,这些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确实是你的作风,”说着皇帝又拿起应有初那惨不忍睹的画作,“很好,你心系百姓,还考虑到了身有残疾的百姓,只是你这……”

    皇帝一顿,“只是你这画技还有待提高。”

    皇帝已经说得很委婉了,就应有初那鬼见愁的画技,他要是不在一旁加以解释,怕是没人能看出他画的什么。

    应有初虚心的接受皇帝的批评,点头微笑加陛下说的都对。

    “你有想法是好事,可这草图若是没人看得懂,也无济于事。”

    “陛下说得对,微臣私下定会苦心练习。”应有初回着。

    “这样吧,朕特许你可以进上书房学习书画。”

    应有初一怔,上书房是各位皇子皇孙学习的地方,现在特许他去皇家进修,对旁人来说是颇天的恩德,即可以和皇子们学习,又能拜大学士为师,怎么说都是应有初赚了。

    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天赋就没点到画画上,想当初他画的画可是让南宁书院的夫子都头疼不已的存在。

    应有初连忙推迟道,“陛下,微臣在翰林院任职,微臣的同僚个个都是丹青高手,微臣找他们请教一二便可,何须劳烦大学士……”

    皇帝摆手,示意他就此打住不要再说了,见皇帝心意已决,他自知无力回天,便叩谢皇帝的恩德。

    随后他又与皇帝手谈了几局,次次都是皇帝赢,倒不是应有初故意放水,而是他棋艺本就不精,皇帝赢他都赢得轻轻松松。

    皇帝将手中的棋子放回棋篓轻叹一口气,“爱卿这棋艺也让人一言难尽啊。”皇帝好歹活了这么多年了,谁故意藏拙,谁是真的拙,他还是分得清的。

    应有初老脸一红,“微臣学艺不精,让陛下见笑了。”

    皇帝看了看外面的天色,觉得时间差不多了,便起身道:“既如此,爱卿去上书房的时候就一并学学棋术吧。”

    这话像一只箭稳稳的扎在应有初为数不多的自尊心上,偏生他还无力反驳,只得低头说“是”。

    应有初起身恭送皇帝,皇帝走时还带走了他的炭笔。

    直到皇帝彻底消失在他的视野后,应有初才从地上起来,拍拍膝盖,走到桌前拿起自己画的学步车,长叹一声。

    儿啊,爹为你付出了太多,太多。

    自皇帝来过南书房后,整个翰林的人都知道应有初得圣心,能得到皇帝的特许,可以出入上书房,若是他能巴结上一个皇子,往后的荣华富贵是享不尽的。

    平时对他们多有排挤的同僚,就连侍读都上前恭喜他。应有初自然面含笑意的和同事们互相恭维一番。

    等他们下值归家时,罗平这才在马车里提醒他在上书房一定要多加小心,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不然稍不留神,惹到皇子或者直接投靠某个皇子都是十分危险的。

    应有初慎重的点头,“我知道的,罗兄。”

    罗平舒了一口气,他差点忘了应有初面上大大咧咧,实际却心细如发。

    同样是在翰林院上班的,应有初却身兼数职,要在翰林院整理典籍,做日常工作,还要在南书房轮值,等大学士开课时,又要去上书房当旁听,学习国画。

    大学士孟老作为两朝元老,还兼任当朝内阁首辅,年近七十,仍然坚持每天上朝,只是精力有限,他给皇子皇孙授课也是在固定的时间,大概五天才授一次课,至于讲什么全看他的心情如何。

    应有初一个半路出家的人,孟老也不会将心思放在他身上。

    摸清孟老上课的规律后,他便只在孟老上课这天才来上书房,他若是每日都来上书房,忘了自己本职工作,难免会有攀附皇亲国戚的嫌疑,他可不想现在就参与到党争中。

    来上书房上课的皇子皇孙也不多,大点的皇子都被封亲王,只有七皇子还没有被封,他后面的九皇子都封了王,他仿佛被皇帝遗忘了般,无人提及,也无人在意。

    所以来上书房上课的皇子除了稍小的十皇子和十二皇子外,还有未封王的七皇子。

    在十一月时,孟老总算上了一堂书画课,说是书画课,实际却是让他们自己以雪月为题,作一副画并题诗一首。

    漂亮,又是画画,又是作诗的,没一个是应有初在行的。

    七皇子的位置就坐在应有初前面,两人虽然隔得近,但一月以来并无交集,他们甚至没说过一句话。到了孟老规定交卷的时候,姬景璃起身时不着痕迹的往后一瞟,看到应有初的画作后,他先是瞳孔一缩,随即没忍住哼笑出声。

    应有初听到动静缓缓抬头,眼神怨幽的看着姬景璃。

    姬景璃心情甚好的拍了拍他的肩膀,“真乃‘绝世佳作’,应探花果真才貌双全呀!”说完,他就大步流星的上前交卷了。

    有的皇孙听到从未夸人的七皇子竟如此夸奖应有初,心生好奇,探着小脑袋就要查看应有初手中的画作。

    应有初连忙收起画卷,不让这些小萝卜头看见,不然他的一世英名就毁了。不顾画卷上的墨迹未干,他就赶紧上交给孟老。

    孟老原本在案桌上悠闲的假寐,听到应有初交卷的动静后懒懒地抬起眼皮扫了一眼。

    仅仅是一眼,孟老的睡意顿时全无,应有初乡试殿试的答卷他也阅过,当皇帝派应有初来听课时,他就忆起此人写诗的水平极差,不过关于农桑和对时局的把控相当不错的。

    如今交到他手中的画卷除了一手字看得过去外,其内容简直不堪入目。

    要是科举上加上书画作为考核,只怕应有初连门槛都摸不到。

    “这么久了,你的作诗水平怎不见半点提高?”孟老拿着他的画卷,气得手都在发抖,“你的丹青怎会连一个七岁孩童都比不过。”

    孟老找出三皇子七岁长子的画作将应有初的画作放到一起,瞬间高低立判。

    应有初抿唇,硬着头皮为自己挽回最后的颜面,“孟老,有没有一种可能,学生的天赋不在此?”

    孟老放下画卷,沉声问道,“那你告诉我,你的天赋在何处?”

    应有初一噎,这么一说,他的天赋不在写词作诗上,也不在绘画,还不在音律,上次和皇帝对弈后发现更不在棋艺。

    完了,他好像真很废,是他给广大穿越同胞们丢脸了!

    第 115 章

    寒冬腊月, 京城被大雪覆盖,一片素裹,厚厚的积雪压在庭中的青松上, 经过一夜的积攒,树枝终于承受不住积雪的重量, 微微一弯, 树上的雪就扑簌簌的往下掉,没一会儿又恢复寂静。

    室内的炭盆偶尔发出细微的破裂声, 炕床上鼓起一大一小的鼓包。

    今日应有初沐休, 总算不用在这天寒地冻的天气里上值,原是想睡到日上三竿再起的,可长时间的早起让他形成了生物钟,天不亮, 他就醒了。

    不过,听着窗外落雪的声音, 怀里拥着爱人,他很快在这温暖的被窝里又睡了一个回笼觉。

    待他再次醒来,他抱着俞安的姿势都没变一分一毫, 垂眸一看, 缩在他怀里的俞安还在熟睡,两颊睡得红扑扑的, 瞧着软绵绵的,很好咬的样子。

    事实上的确很好咬, 应有初低头轻咬了一口后就不想松嘴了, 对着俞安的脸蛋狠狠的吸了一口。

    俞安睡梦中蹙起眉头, 微痛的脸颊使他不满的轻哼了一声。

    应有初听到动静虽然撒嘴了,但没打算放过他, 被褥下的大手贴上俞安光洁的后背,从小幅度的摩擦变成揉搓。

    两人之间的温度逐渐攀升,应有初滚烫的手慢慢向下探索,多年夫夫,他对俞安的身体了如指掌,以至于俞安人还未醒,身体却比本人先醒一步。

    俞安刚睁开惺忪的睡眼就看到应有初嘴上那抹得意的浅笑,他抬手糊在应有初脸上,稍微使力将人推远点。

    “相公,别闹。”

    许是睡了一晚的炕,他的嗓子变得干哑,加上睡醒时的语气,应有初听到心里就像被小猫抓过一般,火气蹭蹭的上涨。

    见应有初来真的,俞安吓得瞪大双眼,一把按住扒拉他裤子的大手,慌张道,“不行,停下,相公别…颗颗还在…”

    天气转凉后,颗颗就和他们一起睡在炕上了,好在炕足够大,多加一个七个月大的颗颗也不是什么难事,就是不方便他们涩涩。

    俞安倒是无所谓,可就苦了应有初。

    素了多日的应有初好不容易沐休,他怎可能轻易放过俞安?

    “颗颗还在睡,我们小声点就行。”应有初贴着俞安的耳朵轻声蛊惑着。

    “怎么可能一点声音都没有?要不相公,我帮你亲亲。”俞安语气软下来,提出换一种方式帮应有初纾解。

    但吃过大餐的人又怎会满足这些开胃小菜,应有初不容拒绝的按着俞安在被窝里干坏事。

    情到深处,就算他再能忍耐,两人搞出来的动静还是吵醒了颗颗。

    刚睡醒的颗颗不哭也不闹,歪着头看旁边一鼓一鼓的被子,隐隐约约的听见自己阿爹的声音从被子里传来,还以为是阿爹在逗他。

    七个月大的颗颗还没学会爬,但他已经会翻身了,他皱着小脸开始发力,藕节般白嫩的小手撑在一侧,配上腿部动作,来了一个漂亮的翻身。

    躲在被窝里的俞安倏然感觉到自己的腰被一个小团子撞了一下,迷离的眼神瞬间清醒过来,急切推着应有初道:“颗颗…颗颗醒了,他在外面…”

    听到阿爹在叫自己的名字,颗颗兴奋地“啊~”了一声,小手开始扯着被子,阿爹果然在和他玩捉迷藏。

    应有初本想不管的,可身下的俞安哭得厉害,无奈他只得随意的披上衣服,掀开被子下床,将这个小捣蛋抱起来丢在炕的角落,然后朝他嘴里塞了个奶嘴,又用俞安的衣服包着他。

    颗颗躺在俞安的衣服里,感受阿爹的气息果然安静下来了。

    应有初做完这些后,忍得额角青筋暴起,俞安从被窝里探出脑袋用无辜的眼神看向他,“还要继续吗?”

    此时俞安眼角的红痕加上眼睛里未散的□□,看得应有初一下扑上去,“不然呢?憋死我吗?这种时候突然叫我停下,你也不怕你相公从此就一蹶不振了。”

    应有初嘟囔着一边抱怨一边做方才未完成的事。

    直到颗颗又睡了一觉,醒来后发现嘴里的奶嘴怎么也吸不出奶来,饿得哇哇大哭,应有初这才不紧不慢的起身给小崽子倒羊奶。

    应有初盘腿坐在炕上,窗边的白光映在男人的侧脸,眉宇间尽是餍足。他单手抱着颗颗,另一只手把着奶瓶喂奶。

    天色大亮,俞安也睡不着了,摸到床边温热的衣服就躲在被子里套上。

    应有初看到被子里一拱一拱的俞安,弯唇笑了笑,他的安安怎么这么可爱,回头一看手上的小崽子喝奶的同时还不忘抓着俞安衣服的带子。

    他算是看出来了,俞安的衣服就是颗颗的阿贝贝。

    屋外大雪纷飞,应有初一家人在宅子里过悠闲自在,此时在宫里议事的大臣们就没这么悠闲了。

    养心殿内。

    户部尚书在御前汇报这一年的开支,相当于年末的一个总结,是一年中最热闹的财政会议了,参会人员为首的是三皇子和九皇子,其次是内阁首辅和六部尚书及侍郎等人。

    “启禀陛下,今年各项开支已结算清楚,各部票拟均签好字,还请陛下查看批红。”户部尚书呈上票拟,总管太监端着接过转呈给皇帝。

    皇帝翻看着手中的账单,脸色越看越黑,还没看完就沉声问道,“今年乃丰收之年,国税比往年还多收三百多万两,怎还会亏空一千多万两!”

    皇帝看着案桌上的烂账,气得怒摔了一个杯子,众人纷纷跪地请陛下息怒。

    “工部,你先来说说你们超支的五百万两用在何处?”皇帝厉声询问。

    工部尚书跪在一旁解释道,“启禀陛下,年前决定新修一条河道,从苏州直通南海,修到一半发现有一处地势过高,河水不能通行,故而改道,损耗三百万两。”

    “一群废物!修之前为何不勘测好?大越要你们有何用!”

    其实也不怪工部的人,在科技并不发达的时代,很难以肉眼精准的判断地势的高低,基本上都会有一些大大小小的误判。

    但这事无从说理,工部只能自认倒霉,背了这口黑锅。

    “父皇,工部尚书办事不力,岂能一句话就敷衍过去,这亏空的银子数额巨大,难保里面有什么内情,还请父皇细查。”

    九皇子高声抨击着工部尚书,朝中工部早就站在三皇子那边了,现在逮到工部的错处,他自然不会这么轻易放过。

    “九弟,此言差矣,工部的账单每一笔都是明了的,何来内情一说,河道需改道而修,实乃地不利,不能将这错处全部怪罪到工部头上,不然人人都如九弟一般疑心他人,不免寒了他人的心。”

    三皇子和九皇子各执己见,你一言我一语的争执起来,高位的皇帝听得心烦,怒拍桌面,两人这才噤声。

    皇帝骂完两位皇子后,又继续追问工部另外亏空的两百万两的去向,工部一脸苦涩,还能去哪儿了,都给皇帝盖房子去了。

    今年年中,皇帝大兴土木,新修了好几座殿宇和道观,这些都是要银子的。好在经他提醒皇帝知道这银子花在哪儿了,骂了几句便没有继续追查下去。

    其次就是吏部账单的超支,超支了三百万两,但用在何处,皇帝心知肚明,他宫中一百多位童女便是由吏部选出来的。

    其他各部的超支零零散散加起来有两百多万两,再问也细究不出什么来。

    “如今国库空虚,诸位爱卿可有什么方法补了这亏空?”皇帝吐出一口浊气问道。

    “父皇,今天下太平,民生富庶,如今天降瑞雪,瑞雪兆丰年,儿臣认为,可适当增加税收,南下一带多富商靠着河道致富,理应加征商税和关税。”三皇子首先提议道。

    只要是三皇子说的意见,九皇子就要插一脚反对,“父皇,儿臣认为三哥所说的方法不可取,若是国库一空虚就加征税收,百姓必定有怨言,怨气大了难免滋生事端,即时还要出兵平乱,得不偿失啊。”

    两人顿时剑拔弩张起来,皇帝呵斥两人,揉着肿胀的太阳穴转头问孟老,“孟爱卿可有什么好的想法?”

    孟老被点名,只得起身回答,“回陛下,臣认为补上国库的亏空无非两条路,一是开源,二是节流。”

    皇帝点了点头,示意孟老继续讲,“今日过后,各部可拟出明年的预支银两,并照着这个标准执行,若有超支,需有重新请示,此为节流。”

    “明年开春后,新修的河道就能正式启用,大越丝绸、茶叶、瓷器等本土产品可出售邻国,与邻国进行贸易,此为开源。”

    “启禀陛下,孟阁老所说确实是个好办法,大越一匹丝绸六两银子,若是买到邻国,可高达二三十两,算成二十五两一匹,要是能卖出五十万匹丝绸,就有一千二百五十万两银子了。”礼部尚书说道。

    “说得轻巧,礼部一张口就是五十万匹丝绸,大越织造局总共才万两织机,女工不眠不休的织布也只能织出二十万匹丝绸,就算加上百姓织的丝绸,顶天了也才三十万匹丝绸,敢问礼部这剩下的二十万匹丝绸从何而来?”工部尚书厉声回怼。

    礼部尚书被工部尚书呛得哑口,想好说辞后正要回击工部尚书时,一道弱弱的声音传来,“一年织出五十万匹丝绸也不是不可能,微臣有一法可以一试。”

    “哦?陆爱卿请讲。”

    陆景时对着皇帝行完礼后起身娓娓道来,“微臣在南宁做知府时,曾有一人改良了织布机,由他改过的织机大大提高了织布的速度,其效率说是传统织布机的三倍不止,只是微臣能力有限,只在南宁及其周边推行了这种织机。”

    “若是能在大越推行这种织机,想来一年织出五十万匹丝绸也不难。”陆景时说道。

    听到能解决大越国库空虚的问题,龙颜大悦,“若真如陆爱卿所言,能解决大越国事,朕重重有赏!”随后问道,“不知陆爱卿说改良织机的人是谁?如此人才若是不能为朝廷所用真是可惜了。”

    “此人陛下也见过,正是今年的新科探花郎,应有初。”

    第 116 章

    应宅, 室内放着三个烧得通红的炭盆,门口由两道厚重的帘子阻断了门外的风雪,屋子上方有个小窗户半开着, 这个高度和朝向正好能保证空气流通的同时又能完美的避开大量的寒风吹进屋内。

    俞安坐在软榻上眼带笑意的看着应有初和颗颗的互动,应有初在中间抱着颗颗举高高, 应财在一旁给颗颗做磨牙棒。

    “相公, 你小心着点。”俞安看着应有初越抛越高,看得人心惊胆战的。

    颗颗倒是毫不畏惧, 被抛得高高的, 又被应有初稳稳的接住,从颗颗兴奋的笑声不难听出应有初没少和他这样玩儿。

    “没事的,颗颗胆子大,有初心里有分寸的。”应财罕见的帮着儿子说话, 因为他平时也是这样逗颗颗的,毕竟不拿出点绝活, 颗颗又怎么会甘心让他们抱而不找阿爹?

    应财都发话了,俞安自然也不好阻拦。

    不多时,应有初抛累了便抱着颗颗坐下歇一歇, 意犹未尽的颗颗在应有初怀里使劲儿的蹬着小胖腿, 嘴里不停地“啊啊哦哦”着,示意应有初继续。

    他按住弹跳的颗颗, 如今小崽子可不是当初他一个手臂这么大点儿了,现在长到三十多斤的体重, 加上冬天衣服穿得厚, 圆圆滚滚的像颗小炮弹一样, 饶是他再身强体壮也经不住这样连续不停歇的举高高。

    颗颗一双水汪汪的杏眼配上卷翘的睫毛,粉嘟嘟的小嘴笑起来眉眼弯弯的, 粉雕玉琢的模样像是林间生动活泼的小精灵。

    应有初坐下来看到颗颗一笑,就瞥见颗颗嘴里下颌有颗小白点,于是掰着颗颗的下巴仔细一瞧,惊喜出声,“呀,安安,你快看,颗颗都长小乳牙了。”

    俞安俯身看了一眼,“前两天就长出来了的,今日瞧着更明显了些。”

    应有初好奇,就掰着颗颗的下巴左瞧瞧右看看,想着能不能再找到一颗乳牙来。

    最后新的乳牙没找到,颗颗的口水倒是流了他一手。应有初嫌弃的将颗颗丢给俞安,自己则是去洗手。

    “爹,我和安安商量过了,等年过了后我们就在京城再开一家铺子,您觉得怎么样?”应有初一边用干布擦手,一边询问着应财的意见。

    应财对此表示赞同,他们来京城有些日子了,他和俞安一开始怕做生意影响到应有初的仕途,这段时间他们都很本分的居于应宅,小心行事。

    如今来京城久了他们也知道很多达官贵人虽然表面不经商,但背地里基本都有属于自己的产业。官家对官员有经商的态度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他们开店只要不拿到明面上就没事。

    “开店我倒是不反对,就是用谁的户籍去开店呢?”应财问。

    开店需要在衙门处登记,一旦登记了这人就是商籍了,三代不得科举的代价太大,很少有人自愿入商籍,虽然钱给到位还是有人愿意的,但又不能随意找个人来顶替他们。

    事关钱财,择人方面势必要慎之又慎,不然以后双方闹得不愉快,就算闹到衙门去,对方来个打死不认账,他们忙和半天就只能竹篮打水一场空,什么也都捞不着。

    “爹,您不用担心,我们和俞三商量了一下,他挺愿意用自己的户籍为我们开店的。”应有初说。

    俞三确实是他们最好的选择,人老实憨厚,又和俞安带点血缘关系但不足以影响到应有初。

    应财点头,嘱咐道,“有初你得将入商籍的事宜仔细给俞三说清楚,这种事万不能强迫人家。”

    “知道的。”应有初回。

    他们问过俞三,给了充足的时间让他考虑清楚。之后俞三也给了他们肯定的答复。

    俞三没跟着应家时每天都过着食不果腹的日子,他一个泥腿子没这么大志向也没这个能力向应有初这样读书考科举,在村子里时,他想着能吃饱穿暖就行,要是没有应家,以他自身的条件,别说三代考不上科举,就是十代他们的子孙也未必能走出那个村子。

    他不聪明,但科举这件事他看得比很多人都要明白,读书不是光勤奋就有用的,没有过人的天赋根本无法从芸芸考生中脱颖而出。他也并不像常人一样将希望寄托在后代上,他能让他的子孙能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就好。

    他都不需要深思熟虑,应家一来问他,他直接就答应了,不过应家尊重他,还是让他认真考虑几天,过后他依旧是同一个答案,这件事才敲定下来。

    颗颗现在会爬了,就是力气还不够,爬不了多远,俞安将颗颗放在离他不远的软榻上让他慢慢爬过来。

    待颗颗好不容易要爬到俞安身边时,应有初从中捣乱把人抱回原点,颗颗不满的“啊”了一声又继续爬,应有初反复弄了几次,又回到原点的颗颗恼了,直接躺下开启假哭模式,俞安将人抱起来时又瞬间熄声。

    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在一起,这时朱阳从屋外进来急声道:“应大人,来了一位公公,说是奉皇上旨意让大人即刻进宫。”

    众人不解,什么事这么紧急?而且应有初只是一个七品小官,怎么突然收到皇帝的旨意了?

    “可有说什么事?”俞安蹙着眉头不安的问。

    应有初拍了拍俞安的手,安抚道,“别急,我看看就知道了。”他起身去正厅见公公,俞安也跟着在偏厅等应有初的消息。

    “见过应大人。”公公见到应有初来了先问好。

    应有初也回礼问道,“不知公公此次前来所为何事?”

    “奴才只是按陛下吩咐办事,具体什么事咱家又怎么会知道呢?还请应大人尽快更衣随咱家一共进宫吧。”

    应有初也不为难,对着公公作了一揖就要去换衣,公公见他礼数周全,没有因为他是个阉人而怠慢,便出言提醒着,“应大人不必忧心,陛下召见是好事。”

    应有初一顿,回身谢过公公就大步离去更衣了。

    有了公公的一句话,俞安他们也能稍稍放下心来,出行前又交给朱阳一袋银子,看着应有初随公公进宫的马车消失不见后才忧心忡忡的回宅。

    待到了宫门,他们就不能乘坐马车,只能步行前往。应有初一下马车,朱阳收到他的授意,悄悄的将一定银子塞到公公手里,公公喜笑颜开的接了。

    公公外出是替皇帝办事,他们给些银子算是一种不成文的规矩了。收了银子的公公将他一路引到养心殿才离去。

    应有初进殿后才发现不少大臣都聚集在养心殿内,基本都是朝中重臣,也不知道皇帝特意让他这个小人物来干嘛。

    他带着疑惑忐忑地行完叩首礼,等候皇帝的发落。

    “爱卿请起,朕听闻你在南宁改良了织布机,其效率是原来的三倍不止,可有此事?”皇帝开门见山的问。

    立于下方的应有初心下了然,叫他过来原来是为了这件事,他暗暗松了一口气,他还以为是他从翰林院拿文房四件套的事被人举报了呢。

    他寻思着偌大的翰林院不应该这么小气呀,因为一点纸笔就去告他御状,现在看来是他多虑了。

    他仔细回答着皇帝的问题,但皇帝好奇这改良了织布机是什么样的,他哪怕说得再详细也没有实物来得直观些。

    他正要说回去让自己老父亲做一台给皇帝开开眼时,皇帝开口了,“既然爱卿不便描述,那便画个大致给朕瞧瞧吧。”

    皇帝往后一靠,用缓慢又不容拒绝的声音继续说,“正好检验你去上书房学习的丹青怎么样了。”

    陆景时还想替应有初代笔的,他见过改良的织布机,把它画出来不是什么难事,但听到皇帝后面的一句话,他又将嘴边的话生生咽下去了。

    应有初愣住,想到一个月都不一定有一节书画课的上书房就头疼。

    还怎么样?不怎么样!他心里暗自反驳。

    皇帝一开口,小太监立马为他备上桌椅和笔墨,被架在上面下不来的应有初,他掀起眼皮悄悄看了一眼孟老,只见孟老心虚的旁边一瞥,装作看不见的样子。

    应有初又将求救的眼光投向陆景时,而后者只给他回了一个好自为之的眼神。

    孤立无援的他紧抿嘴唇,执笔一咬牙一跺脚心一横开始画起来。

    既然你们都不帮我,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应有初画画完全没有技巧可言,想到哪部分就画哪部分,最后画出来的成果可想而知。

    他在纸上洋洋洒洒的挥墨画着,颇有一副泼墨成画的大师风范,看得皇帝连连点头。片刻,他郑重的搁笔。

    旁边要拿画呈现给皇帝的小太监看到应有初的画时眼里难掩惊讶,手微微一抖,还是硬着头皮呈交给皇帝了。

    拿到画的皇帝在看到的一瞬间也沉默了良久,随后用力的闭上眼睛,缓了几息,挥了挥手,“拿下去,给众位爱卿都看看。”

    应有初的画先是传给两皇子过目,只有七皇子见过他的画,殿内的两位皇子还没见过,听皇帝说的话不难猜出这位新科进士的丹青技艺不佳,只是他们万万没想到会如此不佳!

    两位皇子看到画的真实面貌,先是震惊了一下,之后对着应有初一阵打量。

    应有初耳尖泛红,被看得不好意思的转头,害羞ing……

    他的画被小太监捧着走在大臣面前供他们参观,他一个接着一个的走过大臣身边,孟老向下瞥了一眼,心道一声果然……

    殿内的人除了孟老和陆景时没有太多的表情外,其他的人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惊吓。

    应有初望着自己被公开处刑的画,心中默默的流泪,真的有这么夸张吗?

    一看一个不吱声儿的。

    第 117 章

    “应卿, 朕让你去上书房学习近两月,为何半点长进都没有?”皇帝揉着眉心十分头疼的问着。

    应有初“噗通”一声跪下哀声道,“陛下, 臣已经尽力了。”

    “孟阁老,你可有什么要说的?”皇帝点名教书的孟老。

    孟老和应有初一般, 不过他年纪大了, 只能做到缓缓跪下,“回陛下, 老臣也尽力了。”说罢, 他摇了摇头,一副他用心教导,可应有初就是烂泥扶不上墙的模样。

    应有初暗自吐槽,你尽力个der, 一个月也不见得上一次书画课。

    这时,陆景时也站出来表示应有初的画技在南宁就如此, 已经定性了,改不过来的。

    一番话下来,应有初心中悲凉无比, 经今日一事, 他画技烂只怕朝中无人不知了。

    最后,皇帝让陆景时画出改良的织布机图交到工部, 由工部大量制造,更换织造局的织布机。

    “陛下, 在原来的织布机上稍加改动即可, 不用大费周章的重新制造。”应有初出言提醒道。

    在场的人除了陆景时知道改良织布机的样子外, 其他人光凭应有初画的草图也想象不出来,都以为要重新制造织布机, 现在听到应有初说可以直接改动,能省去大量的人力物力自然是好事。

    皇帝对此表示很满意。

    “应卿有心了,年关将至,各部事务繁忙,翰林院人手众多,改良织布机又出自你手,你择日便到工部报道,改良织布机此事由你全权负责。”皇帝淡淡的说。

    应有初和工部尚书立刻行礼谢恩,在场的官员那个不是人精,纷纷附和着“陛下英明”。

    他们心中都知道,皇帝说这话,明摆着等应有初干完织布机这活儿后就能名正言顺的留在工部任职,就是不知道到时候皇帝会给这位新科进士升做几品官。

    年末的财政会议结束了,散场之时,应有初刚出养心殿就有不少的官员上前搭话,他都一一虚心回应着,做足了后辈该有的谦卑之态。

    这时孟老也慢悠悠的径直走过来,其他官员见状皆是识趣的退下,应有初对着孟老行了一礼道,“孟阁老。”

    “汝可知自己的天赋在何处了?”孟老想到之前应有初不清楚自己的天赋,从今日应有初的表现,他方能窥出他的长处在何处。

    仔细想来,应有初虽然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但他却能做出一些实实在在利民的东西,算是个好苗子,加以培养,往后前途不可限量。

    孟老正一脸慈祥的等待着应有初的回答。

    “学生好像知道了。”应有初回想到自己每次得皇帝青睐都是因为一些他制作出来的实用好物,这一次的改良织布机更是让他实现了跨越阶级的晋升。

    孟老双眼饱含期待,眼神鼓励着他说出来。

    “学生的天赋就是,运气特别好!”应有初坚定道。总所周知,运气也是一种天赋。

    孟老听到这个答案差点一口气没提上来,喘着粗气指着他说,“你想了半天就想出这个来?真是…真是,孺子不可教也…”

    应有初连忙上前替孟老顺气,一边拍着孟老的背,一边提醒他深呼吸。

    待孟老缓过来后,应有初才出言解释道,“孟阁老,您想说什么学生其实明白,可这天赋,学生真的不敢认,我能改良织布机,往后或许还能做出别的小玩意儿来,但这些都不能算作我的天赋,”

    应有初认真的看着孟老继续说,“学生只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罢了,就如同没有原来的织布机,学生也不能将其改良是一个道理。”

    他很清楚,自己能做出这些东西来都是依赖于他在现代所学的知识,因此,他不敢居功。

    孟老倒是愣了一瞬,他一只脚踏进棺材的人,见过太多一朝龙在天,凡土脚下泥的人。

    其中不乏从寒门中举的学子,高中后就忘了一直供养他们读书的老母或者糟糠之妻,将自己寒窗苦读的日子视为耻辱,随后用铜臭把自己包裹起来,试图加入到“人上人”的行列中。

    可谓是“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孟老十分唾弃这样的人,他知道应有初也是从寒门考出来的,因此在上书房教导皇子的那段时间里,他对应有初一直都是可有可无的态度,直到今天,或者更准确点,此时此刻,应有初说出他只是站在巨人肩膀上的话时,他对应有初彻底改观了。

    “孩子,你以后若有什么不懂的,可来老夫府上寻我。”孟老拍了拍了应有初的手,说罢转身坐上轿撵。

    孟老说这句话时并未避讳任何人,很多离他们不远的官员都听见了,也明白孟老是要做应有初一个新人的后台。

    “有初,”孟老坐在轿撵上阖上眼睛,念了一声,“是个好名字。”

    应有初会心的一笑,行礼道:“学生也这么认为。”

    他立在远处,抬头望了望天,又飘起碎雪,冰凉的触感落在他的脸庞,他长舒了一口气。

    “还不走?”一道声音从他背后传来。

    应有初回头,是陆景时。“一起吧。”他邀约着,从养心殿到宫门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皇帝惜孟老年纪过大,特许他可以乘轿进宫上朝,他们则是步行。

    “孟阁老和你说什么了?”陆景时随口一问。

    “哦,他夸我名字好。”应有初诚恳的说道。

    陆景时已经习惯了他的不着调,便在路上和他说起来他没来之前的会议内容,他这才明白事情的始末。

    说完会议大致内容后,他们也走到了宫门口。

    应有初一想到他以后就要去工部上值了,心中升起一阵怅然,“陛下让我择日去工部,大概率以后我都不能回翰林院了。”

    陆景时还以为应有初是在舍不得他在翰林院的同僚,刚想出言安慰,就听到应有初说,“那我以后是不是就得花自己的钱买文房四宝了。”说完,他还重重的叹息了一下,脸上尽是惋惜之色。

    “……”

    “失之桑榆,收之东隅,陛下让你去工部,是要……”升你的职,他话还没说完就被应有初打断了。

    “快呸呸呸,桑榆是我宝贝儿子,不要说这么不吉利的话。”应有初义正言辞道。

    陆景时无奈的配合他呸了三声,应有初才作罢,“不过,你说得也对,虽然不能薅翰林院的羊毛了,说不定工部有新的羊毛等着我薅。”

    当中央公务员就是好,公家饭香香。

    应有初作别陆景时喜滋滋的上了马车回家。

    下午,他去了躺罗府,和罗平商议一些事,虽然他明天还要去一趟翰林院交接事务,但有些话不宜在翰林院说,只能他来府上找人了。

    应有初简单的交代了今天在养心殿的会议内容,随后步入正题,“罗兄,照如今的情形,接下来几年百姓重桑已是定局,后面说不定还会出相关的国策,我想,罗兄何不把握这次机会,你向严老提出撰写一本农桑的书,”

    “你将织布机的改良和养蚕事宜都写在书里,到时候国策一下来,你写的农桑书也将随之印刷发行在各地。”

    应有初没有说完全,但罗平已经领悟到了其中意思,等国策强制执行在各州各县,而他写的这本农桑书势必当做官府特定发行的书籍。

    到那时,那本农桑书肯定能成为当下最热的书籍,被广大读书人争先拜读,即时,他的名声也将打响整个大越,说名誉满天下都不为过。

    光是这样一想都令人热血沸腾。

    “那你呢?应弟。”罗平皱着眉头问,改良织布机是应有初想出来的,写书这样的好事怎么可以由他一人独享。

    “陛下让我不日去工部上值,没法和你一起写书了,这件事最好由你独立完成,千万注意翰林院侍郎。”应有初说着自己的情况。

    听到应有初即将离开翰林院的消息,罗平心中生出几分不舍,可他知道,应弟去工部任职是好事,工部也比翰林院更适合应弟。

    “往后不能共事,应弟要多加保重。”往日他们一同在翰林院,双方都有照应,现在不得不分开,不免有些担忧。

    两人互相吐露心声,畅聊到快宵禁应有初才回家。

    翌日,应有初到翰林院交接未完成的事务,又郑重的向对他照顾有加的严老告别,做完这些他才在一片羡慕的眼神中离去,在这众人羡慕的队伍里就有他同科的榜眼和他的上司侍郎大人。

    不过应有初并未向他们显摆自己,因为他知道,以后他们将走向不同的道路。

    应有初来工部报道是由工部尚书亲自迎接的,给足了他一个新人的面子,但是皇帝并未封他任何职位,工部尚书一时也拿不准皇帝的意思,便暂时没给他安排职位,想再看看皇帝的意思再决定。

    所以他现在在工部就处于一个不尴不尬的位置上,表面他还是翰林院的人,但实际已经归工部所管了。

    虽然他没有实职,但他是皇帝亲口下令派来的人,工部的人都不敢薄待他,对他提出来的要求无有不应。

    他来工部的主要目的就是教会工部的人制作改良的织布机,然后尽快把织造局的织布机改造完。

    然而出师未捷,他遇到了一个巨大的问题,就是工部的人都看不懂他画的草图,哪怕他一边画,一边费尽心思的讲解,这帮人对此还是一知半解。

    意识到这样行不通后,他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自己老爹都搬出来。

    应财经过和他多年的磨合成了唯一一个能看懂他鬼画符一般的草图的人,而且,应财本身就会改良织布机,所以教起工部那帮人也算得心应手。

    这个大问题解决后,一身轻松的应有初坐在工部临时给他弄的工位上,开始着手画珍妮纺纱机的草图。

    第 118 章

    营缮清吏司是隶属工部的机构之一, 主要负责营造修缮的事务,除了工部郎中、员外郎和主事外,还有几百名工匠。

    应有初来营缮司任职好几天了, 他一直在琢磨着该如何复刻出珍妮纺纱机来,这和他改造的织布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性质, 一个只需要在原基础上稍加改良。

    而另一个则是要靠着记忆复刻出来, 有很多细节都需要他自己琢磨出来。

    他穿来大越五年有余,很多现代的知识都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变得模糊, 不过好在他早有预料, 穿来大越不久他就写了一本手札,记录了他当时所有能想到的现代知识,小到烹饪技艺大到热兵器的制造。

    当然,他肯定是没能力也没条件制造出枪支炮弹来的, 毕竟他只是各理工生,不是国家造热武器的科研人员, 不过,一些简单的爆破小玩意儿他还是能做的。

    应有初捧着手札,思绪一不小心就扯远了, 他回过神来找到当初记录珍妮纺纱机的这页, 开始专心研究起来。

    半响,

    “爹, 要不您帮我看一下,”应有初托腮看了好一会儿都没看懂自己画的草图, 只得求助外援, “这一部分该用什么连接起来?”

    应财表面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走过来, 实际心里十分得意,“这难道不是你自己画的草图吗?怎么问起我来了?”

    “这可是我在桑定村画出来的, 时隔多年,认不出来也是应该的,”应有初狡辩道,末了还嘟囔了一句,“相比之下,看来我的画技还是进步了不少。”

    应财斜睨了他一眼,知道自己儿子是个什么德行,他都懒得说什么。于是两人在营缮司讨论起纺纱机的该如何连接的问题。

    应财近来应儿子的要求来营缮司教导几百名工匠改造织布机,一开始听到应有初让他来官府教工匠时惶恐不已,想也没想就推脱了。

    他一个乡下来的泥腿子,大字不识一个,怎么能来官府教人呢。

    可最后还是架不住应有初的劝导,想着儿子有难,老子岂有不帮的道理,硬着头皮来了营缮司,结果没想到他刚来这里就受到极大的尊重,几百名的工匠对着他一口一个“应老爷”的叫着,叫得他那个心花怒放的。

    应财可能不知,抛开他是应有初他爹这层身份不说,就凭他们受了应有初两天看不懂还要装懂的草图折磨,他们对应财的到来表示极力欢迎,简直就是救他们于水火。

    应财做了一辈子的木工,现在能在营缮司教导工匠,这件事够他吹嘘后半辈子了。

    应有初一边和应财讨论,他一边拿出纸重新画着草图。应财半眯着眼瞅着儿子用炭笔勾勾画画,时不时还要用白面馒头擦一擦,桌面上摆放着不同大小的毛笔等物品。

    如果应财知道什么叫差生文具多,他一定会这样形容自己儿子的。

    经过他们和营缮司的共同努力,应有初总算在过年休假前把珍妮纺纱机的具体制作摸清了,只等年后照着草图做就可以了,可能具体做的时候还需要稍微改动一下,但这些比起他们这些天费心费力抠细节来说算是微不足道了。

    大越的年假是放七天,从初一前三天开始放,一直到初四收假。

    今年是应有初他们来京城过的第一个年,应宅的下人早就将宅子里里外外布置得十分喜庆,随处可见的大红灯笼和精美的窗花。

    应有初写着对联,俞安就和林婶儿坐在一旁剪窗花,颗颗则是由应财抱着。前几天应财和应有初两人同进同出到营缮司上值,他陪伴颗颗的时间就少了很多,如今得了闲,他几乎孙子不离手的带着。

    应有初对此完全没有意见,有了应财带孩子,每天晚上就他和俞安两个人睡在炕上不知有多幸福。

    应家的宅子是有修有地龙的,地龙连通了他们的卧室和大厅,不过烧地龙要耗费很多的木炭,他们也不是喜好奢靡之人,平时白天都用炭盆取暖,晚上才烧炕。

    想着过年了,他们才决定烧几天地龙享受一把。

    大厅的地上铺满了厚厚的羊毛毯,加上烧着地龙,他们脱鞋踩在毯子上也是热乎乎的,颗颗就被放在毯子上满地乱爬。

    八个月的颗颗穿着俞安给他做的新衣服,是一套绣有“福”字的红袄,袖口和领口处还有一圈毛绒绒的兔毛,戴着虎头帽,看起来憨态可掬。

    应有初盘腿坐在桌前执笔认真的写着对联,突然感觉到腿被一个温热的物体抱住了,他低头一看,是颗颗。

    应财转身收拾地上玩具的功夫,一个没看住,颗颗就爬到应有初跟前了,他费力的仰着脑袋,看到是自己熟悉的人后,对着应有初打招呼似的“哇”了声。

    “你好呀,颗颗。”应有初回应着他。

    应有初瞧着颗颗虎头虎脑的小模样儿,嘴角扬起一个弧度,搁笔俯身抱起颗颗就来了个亲亲抱抱举高高。颗颗被逗得“咯咯”直笑,晶莹剔透的口水从他咧开的小嘴淌了下来。

    应有初拿过手帕替他擦拭干净,又点了一下他小巧的鼻头,单手抱着颗颗继续写对联,而颗颗刚会爬,怎么会安分的趴在他怀里呢,没两分钟,颗颗就扭着身子,哼哼唧唧的要下去,怕摔了他,应有初只得将他放回毯子上。

    重获自由的颗颗以最快的速度窜出去,瞬间给应有初表演了一个什么叫撒手没。

    颗颗寻着声儿爬到俞安身边,结果因为速度太快没能及时的刹住,一头撞到软榻下的木头上,随着“咚”的一声响,颗颗仰翻在地,娇娇软软的哭了起来。

    一旁目睹全过程的应有初不厚道的嘲笑自己的傻儿子,颗颗听到他的笑声后,似乎哭声又大了些。

    下午,应有初准备了四份年礼,装的也不是什么贵重物品,但基本都是他们亲手做的东西,比如一些蚕丝皂和冬天保湿且男女通用的润唇膏等,还有他独家秘方的卤牛肉,再加上他手写的对联,最后附上使用说明,这份年礼简直诚意满满。

    四份年礼分别送往孟阁老、翰林院的严老、陆景时家和罗平家。

    在冰天雪地的京城里,年夜饭当然要吃热气腾腾的火锅才有氛围,大人围着冒热气的锅子吃年夜饭,宅子的下人则是聚在另一个房间吃着和主家同款火锅,而颗颗只能坐在自己的专属婴儿座位上看着他们大快朵颐干着急。

    小孩子六个月就能吃一些软烂的辅食,颗颗也不另外,他最喜欢吃的辅食就是用加了肉糜的粥。

    俞安自然早就给颗颗准备好了肉糜粥,用应有初做的软勺舀了一勺热粥,等放到温度适宜才喂给颗颗。

    颗颗显然等得有些着急了,刚吃了一勺又不停地拍着面前的小桌板催促着俞安,应有初斜着瞅了一眼嗷嗷待哺的小崽子猛地起了逗弄之心,便主动揽过给颗颗投食的任务。

    应有初舀了一勺肉粥,吹凉后左右挥动着小勺子,颗颗的眼睛就集中在勺子上,“啊啊”的张大小嘴等投喂。

    “小飞棍来喽~”

    颗颗“嗷呜”一口吃了,满足得两眼都弯成小月牙。

    接下来颗颗为了吃辅食不得不配合应有初一些奇奇怪怪的话语,什么小飞机,小火车的,他太小了听不懂,知道飞来飞去的勺子最后能进到他嘴里就行。

    一旁的大人则是一脸迷惑的望着自得其乐的应有初,表示不理解。

    吃完年夜饭应财给所有下人都发了个大红包,让他们可以高高兴兴的过年,又给了应有初和俞安一人一个红包,当然也没忘记他的宝贝小孙子。

    应财将一个最大的且绣有福字的红包压在了颗颗的枕下,应有初不着痕迹的瞟了一眼颗颗翘起来的小枕头。

    翌日清晨,俞安睡醒后让人送来热羊奶,他拿着奶瓶回来正好颗颗刚醒,不哭也不闹的撅着着小屁股到处拱,像个小猪一样。

    俞安好笑的抱起颗颗,又在他身上四处拱,他摁住颗颗的脑袋,将奶嘴塞到颗颗嘴里,这才安分下来。

    昨天应有初守岁,一直撑到子时过后才睡下,因此现在还在床上熟睡着,俞安便悄悄的抱着颗颗在一旁看着应有初睡颜。

    倏然他见到自己枕下有一个红色物体,他俯身探去,摸到一个厚厚的布袋,明白这是什么后,顿时眼中爱意涌动。

    这是应有初给他准备的红包,晚上放在他枕头下压岁的,把他当小孩子一样。

    待应有初睡到日上三竿才醒,此时屋内已经没人了,暖黄的光束从窗口透进来,细小的尘埃在空气中上下浮动。

    他缓了片刻后起身,穿戴好衣服刚要出门,突然想起什么,回过头在颗颗的枕下掏出一个红包来,开心地打开一瞅,应财给颗颗包得不少呢。

    他嘴角勾出一丝得意的笑容,抛了抛到手的红包。

    儿呀,年已经过完了,你还太小,这压岁钱就由你爹替你保管吧。

    过完年假,应有初又回到营缮司上班,现在珍妮纺纱机还没做出来,所以他依旧拖着应财和他一起去营缮司。

    毕竟营缮司那群工匠太笨了,都看不懂他的草图。

    营缮司的工具和木材一应俱全,他们做起纺纱机的速度自然也快,不到五天,珍妮纺纱机就让他们父子二人做出来了。

    应财功成身退,他还有别的事要忙,俞安之前在京城物色好了一家商铺,年前就定了下来,现在还需要他去简单的打理一番才能正式开业。

    珍妮纺纱机做好后,应有初迫不及待地开始实验,营缮司的工匠们纷纷上前围观,将营缮司唯一的一块宽大的空地围得水泄不通。

    应有初慎重的组装好纺纱机,依次装上粗纱锭,正要正式启用机器时,听到外面一阵嘈杂,接着就是一道尖声穿破喧闹声,“陛下驾到!!”

    第 119 章

    皇帝前几天就看到工部尚书的奏折, 说工部的工匠已经掌握改良织布机这项技术,织造局的织布机也派出三百名工匠进行改造,三天之内就能全部改造完毕。

    提高丝绸的生产力于国于民都是大事, 处理完过年前留下的公务后,皇帝按捺不住自己内心的好奇, 今天得闲便亲自来营缮司巡视一番。

    皇帝刚进门就瞧见宽阔的院子里挤满了人, 他还以为是收到自己要来的营缮司的消息,这些官员主动集合在这里迎接他的。

    待营缮司的人乌乌泱泱的跪倒一片, 空地中心的珍妮纺纱机暴漏出来, 瞬间就抓住了皇帝的眼球。

    “都起来吧,”皇帝挥了挥手又道,“地上放的是何物?”

    皇帝缓缓地朝纺纱机走去,营缮司的人也自觉的为皇帝让开一条宽敞的路来。

    “回陛下, 这是下官新做出来的纺纱机,”应有初在一旁介绍着, “这台纺纱机一次性可放多个粗纱锭,纺线速度是传统手摇纺纱机的八倍。”

    此话一出,引起阵阵惊呼, 一个顶八个, 算上人力的话,纺线的效率是岂不是原来的百倍不止。

    皇帝听后都不禁哑然, 没想到应有初能给他带来那么大的惊喜,略激动道, “可做好了?真有你说的这般神奇?”

    应有初肯定的回答了皇帝, 应所有人的要求, 他放上粗纱锭,开始了他的表演。

    被几十双眼睛盯着, 说不紧张是假的,他倒是不怕这次纺纱机不成功,而是现在夸下海口了,等会儿演示失败的话很尴尬。

    应有初在众目睽睽下转动大转轮,带动转轴,拉出粗线,利用转轮将粗线拉紧,同时线轴转动绕上纱线,再拉动控制杆不让细线锭回转。

    重复以上步骤,就能将粗纱锭纺成细线。

    应有初抽出新鲜出炉的一段细线,他自己还没来得及细看,就被皇帝夺过去捧在手心细细端详。一瞬间,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皇帝手中的那段细线。

    旁边的总管太监尖声的“哎呦”一声,又说道,“陛下,这纺出来的细线比好些经验老道的秀女还要细腻。”

    皇帝拿着细线对着阳光仔细观看,细线被纺得十分均匀,不由得满意的点了点头,递给身后等候多时的公公,“拿下去给他们都看看。”

    应有初想起上一次在殿内皇帝也是这样不经过他的同意就分享他的作品给别人看,不禁一脸无语,这皇帝还真是不管好的坏的都要给手下人欣赏一下。

    拿到细线的人对此也是赞不绝口。

    织布的速度有改良的织布机提高,原本还在担心纺线的速度跟不上织布的速度,从而耽误了丝绸的产出,没想到应有初又制造出新的纺织机,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解决了这个难题。

    一个不到而立之年的人就有如此智慧,众人被他折服的同时又在心里暗自咂舌。

    珍妮纺纱机的成功让皇帝喜不自胜,当即就封应有初为工部郎中,正五品,又赏赐黄金万两和一些其他的赏赐,如水果之类。

    每个朝代衡量标准是不一样的,像是大越,金又分赤金,白金,铜金,所以皇帝说的赏黄金万两赏的是铜金,并不是真的就赏他一万两金子,折算下来差不多能有五六百两就不错了。

    试想真的赏他一万两黄金才吓人,这么多钱足够养活一个军队了,皇帝又不傻,本来国库就空虚,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就赏别人一万两黄金。

    皇帝说的赏金万两不过是为了传出去好听些,真正让应有初诧异的是封他为工部郎中,他一下就从七品编修晋升到五品郎中,这升官速度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虽然工部被称为六部中的贱部,它的地位是六部中最低的,但工部掌握着营造和铸币的权力,也成了不少权贵的争先抢夺的对象。

    应有初被封工部郎中的消息不胫而走,皇帝赏赐也没有避开旁人,大张旗鼓的论功行赏,短短一天的功夫就传得朝中上下无人不知,一时间,京中大大小小的家族都知道朝中出了位新贵。

    应宅很快也收到了来自各大家族的拜帖和贺礼,俞安之前参加过罗府的花宴,那会儿还受到京中世族不同程度的冷落。

    如今应有初刚获圣宠,各大家族闻着味儿就寻了过来,又是送礼又是宴会的,甚至还有人送了两个年轻貌美的奴婢过来,这打的什么心思昭然若揭。

    俞安将礼品统统原封不动的退了回去,还嘱咐俞三看好宅中上下,万不能有人私自收贺礼。俞三来京中这些日子一直跟着俞安学管家,对俞安言听计从,下去狠狠的敲打了一番宅中的下人。

    晚上俞安心不在焉的哄着颗颗入睡,忽然一个温暖的身躯贴了上来,他吓得微微一抖,意识到身后熟悉的味道后又放下心来。

    应有初将俞安揽入怀中,在他耳边沉声道,“想什么这么入神,我什么时候进来你都没注意到。”

    俞安垂下眼眸,后背靠着应有初的胸膛,右手覆在他的手背上轻轻摩擦着,本是夫夫两人温情时刻,俞安突然想到今天有人送的两个美娇娘。

    他顿时直起身子,干巴巴的说,“没想什么,相公身边就一个朱阳跟着,伺候起相公难免有疏忽,所以张家才特意送了两个婢子给你贴身伺候。”

    他刻意咬紧了“贴身”这两个字。

    应有初轻笑出声,这件事他回家后就听俞三简单的汇报了一下,说是有人给他送妾,他立即紧张的询问俞安收下没有,在听到俞三说没收下后,应有初顿时松了一口气,他真怕俞安看到别人卖惨就应了下来。

    还好还好。

    这说明俞安对他有着强烈的占有欲,不允许有别人和他共同分享自己,想到这儿,应有初不由得勾起嘴角心里满满的得意。

    他的夫郎吃醋啦!开心!

    应有初暗自雀跃着,脚下的步伐都轻快了几分,想要尽快见到俞安,因此后面俞三后面说的话他也没听到了。

    当时俞安本想拿点钱将这两个女子打发了的,结果这两女子居然跪在大宅门口凄凄惨惨的哭着求他收留,一副我见犹怜的模样,好似在他不收留她们就丧尽天良了,赶也赶不走,大庭广众下,他又不能将两个弱女子大棒子打出去。

    他算是看出来了,这是要逼着他收下这两个女子。

    来送礼的下人都来自京中官宦人家,抱着打听消息的目的而来,要是俞安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儿将人赶走,相信过不了多久京中就会传出他善妒的名声。

    但俞安也不是什么好欺负的,他和应有初呆这么久了,也不是什么也都没学会,他站在大门口当着所有上前的送礼的人故作难色的说,家中大小事宜皆由主君做主的,要主君看了觉得满意了,才能收下,自己则不敢越俎代庖,私自替主君做决定。

    俞安长着一副乖乖软软的模样,嫁给应有初前他整个人也是唯唯诺诺的,所以装可怜他最拿手了,他说话的声音又小又软糯,时不时肩膀还抖上一抖,看起来既可怜又弱小。

    如此一来,他就能在京中树立一个胆小懦弱,依附于男人没一点主见的夫郎。以后若是还有人想从他这里给应有初塞人,他也能拿出这个借口应付过去。

    而两个貌美的婢女看到俞安这点小事都不能做主的样子,心中更是窃喜,正室如此好拿捏,以后嫁进应宅岂不是能随心所欲?说不定得了主家恩宠有朝一日还能挤下正室,自己翻身做正牌夫人。

    婢女露出算计的喜色,心里面的小九九都挂在脸上了。

    俞安悄悄睨了她们一眼,交代完事情,便由着送来的两个婢女在大门口等应有初回来,并严词拒绝先让这两个女子进宅再由主君决定去留的要求,毕竟等人进了宅就有口也说不清了。

    于是这两个柔弱的女子在寒风刺骨的大宅外等着应有初回家的马车,俞安则是头也不回的进屋烤火去了。

    应有初听完来龙去脉,搂着俞安笑了好久,他就说怎么一回家看到两个人相互抱着,蜷缩在他家大门口瑟瑟发抖。

    他还以为是两个流浪进京投奔亲戚的人,只是暂时在他家门口避避寒风,他也没在意,火急火燎的进门,根本就没管那两个挣扎着向他扑来的人。

    那两个美娇娘在冰天雪地里冻了一下午,终于等到应有初回来,结果她们被冻得四肢僵硬,见到人了也无法立即起身,期期艾艾的喊了两声,没想到应有初却选择性的没听见。

    俞安拍了应有初笑得发抖的肩膀,没好气的说,“你还笑,你还不想想怎么打发了这两个人。”他轻蹙着眉头,粉唇微微撅起,语气不满的说道。

    应有初看着看着就掰过俞安的脸,对着俞安的唇狠狠的吧唧了一口,他真的爱死俞安现在为他吃味的小表情了。

    “还用得着我想吗?”应有初掐着俞安的小脸蛋继续说道,“你不是都给想好了吗?让我来当这个恶人,你就放心的继续做弱小无助的小夫郎吧。”

    “那两个人肯定是不能继续守在我们门口了,晚上风雪大,呆久了肯定要出毛病的,要是出什么事算在相公你的头上,太得不偿失了。”俞安忧心的说。

    他其实也没想到这两个婢女能坚持这么久,让她们继续在门外受冻,他于心不忍。

    但也不能让她们进屋,愁坏了的俞安决定放任不管了,让应有初自己处理吧,本来就是他惹来的烂桃花。

    应有初亲亲自己心软的傻夫郎,人家上门来抢他夫君了,他却还在担心别人会不会在门外冻出毛病来。

    同时他眯了眯双眸,默默在心中给张家记下一笔,别人送的礼品也就罢了,张家居然把女人当作交易品送给他,不尊重女性且居心不良,张家此举分明是想让他家宅难宁。

    第 120 章

    自应有初升官后, 他除了要去营缮司上值外,还要上早朝,大越朝规定六品以上的官员都要去上早朝。

    大越的早朝是上十日一休沐, 休沐这天也不用去营缮司上值,光平这点还是挺令应有初心动的, 毕竟他在南宁书院和后来在翰林院上值都是每一旬一休, 连着上十五天才休息一天。

    应有初长此以往的待在这样的环境中逐渐被同化了,全然忘记现代的上五休二, 甚至觉得现在能上十休一已经很好了。

    内务府接到应有初升官的消息后, 就马不停蹄地亲自上门来给应有初量尺寸,量好尺寸后回去加班加点的将他的官服赶制出来。

    做官服的布料是现成的,上面都有绣好了各类精致符合各个官级的图案,内务府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以防不备之需, 方便给突然升官加爵的大人赶制官服,这不, 现在就派上用场了,应有初的官服只需要量好尺寸将官服裁剪缝制好就行了。

    不到两天的时间,应有初就拿到了他人生中的第一套青色长袍官服。大越一到四品穿绯袍, 五到七品穿青袍, 八品以下及未入流的官员穿绿袍。

    应有初当即就试穿了一下,青色的官袍和他之前穿过的进士服是差不多的款式, 不过两者颜色不同,官袍是深青色, 进士服则是大红色的。

    长袍将应有初颀长的身形完美的展现出来, 胸前的大片的白鹇刺绣随着烛光的闪动变得活灵活现, 戴上黑色的双翅纱帽,行走之间, 双翅微微颤动,像是颤翅的蜻蜓。

    不知是不是因为是官服的原因,他穿上官服后周身的气质都变得稳重严肃起来,但面冠如玉,一副活脱脱从戏本子走出来的儒雅官大人的模样。

    俞安瞧着面前身穿官服的相公,心倏然悸动了一瞬,赶忙瞥过头掩盖自己眼神中的慌乱,不过耳尖泛起的血色出卖了他。

    应有初得意的一笑,上前搂住俞安的腰身,俯身低头耳语道,“喜欢相公穿这身衣裳?那我今天晚上就穿……”

    俞安意识到他接下来要说的话,连忙伸手捂住他的嘴,眼里的慌乱也不见了,“胡说什么呢,岂能穿着官服做那事?不正经。”

    应有初眼里含情,盯着俞安义正言辞的小脸,突然伸出舌头舔了一下俞安软嫩的掌心,“怕什么?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小样儿,这还不迷死你。

    应有初在心里邪笑着,他已经想好怎么扑倒俞安了。

    俞安感受到手心的濡湿,蹙起细眉,本想在始作俑者身上擦干净的,但一想到他身上穿的是官服,遂放弃了,抬眼瞧见应有初那自信的表情,加上此时他动手动脚的双手,和正气凛然的官服截然相反。

    俞安轻叹一口气,果然,刚刚一切都是他的错觉,他的相公跟儒雅一词丝毫不沾边。

    次日清晨,昏暗的室内睡着应有初他们一家三口,颗颗睡在最里面,俞安一只手轻搂着颗颗,而他则是被身后的人牢牢地禁锢在温暖的怀抱中。三人一个抱着一个,画面温馨且美好。

    应有初早已形成生物钟,刚到寅时一刻他就醒了,他正在苏醒的身子在被下伸展着,触碰到一个温热的物体后倏尔僵硬了一瞬,随后眼睛都没睁开凭着肌肉记忆将人往怀里拢了拢。

    他埋头与俞安厮磨片刻才睁眼,瞧见俞安背对着他睡,又把人强行转过来,于是俞安那张睡得红扑扑的脸蛋映入眼帘,美色在前,他没忍住又低头猛吸了两口。

    最后被闹醒了的俞安不耐烦的伸手推开应有初贴过来的脸颊,他昨天被应有初折腾了大半宿,此刻睡意正浓,于是他果断翻身拉起被子蒙住头继续睡觉。

    应有初被“嫌弃”了也不恼,轻轻拉下一点被子,替俞安掖好被角才蹑手蹑脚的起身。

    一月底的气温依旧很低,好在昨天晚上俞安就将熨好的官服放在床尾,现在衣服拿出来还是温热的。

    应有初一边穿着平整的官服,一边回味着昨晚的运动。

    昨晚他真的穿着官服和俞安做了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虽然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一直都很小心翼翼地,并没有弄脏官服,但却被俞安攥得皱巴巴的。

    事后,俞安埋怨的嗔怪着应有初的任性,应有初哄完他后,大半夜的又叫人拿金斗来,它类似现代的熨斗,只不过是加炭的。

    不过俞安是没力气替应有初熨衣服了,软弱无力的躺在炕上教着应有初如何将衣服熨平整。

    应有初一开始有些笨手笨脚,但后来越发熟练起来,很快就将皱成一团的官服熨平了。

    今日是他第一次上朝,谨防出现什么意外,他出门的时间比平时还早些,天还未亮,他就抱着手炉坐在马车上了。

    开春后京中的积雪逐渐开始融化,青石板上全是雪水,湿哒哒的一片,车轱辘一压就水声啧啧,怕马车打滑,赶马车的朱阳打起十二分的精神。

    上朝的路上马车逐渐多起来了,这个点出门的基本都是去上朝的官员,初出茅庐的应有初,作为一个五品官员,遇到的官员大概率都比他官大,又是上班高峰期,因此他一路都在让路,耽搁了不少时间。

    他掐着点进了宫门,来上早朝的官员是不允许跑的,他只能快步追上大流,幸好上朝的官员们大概年龄都在五十岁,加上化雪天路滑,大臣们都走得极慢,确保每一步都踩实了才敢迈出下一步。

    寅时末,相当于凌晨四点半左右,如今正值初春,天亮得还很晚,上朝的路上却没有一盏引路灯。

    于是,在这黑漆漆的早朝道路上,龟速前往的大部队突然出现一个怪胎,他三步并作两步,到处超车。

    “小应大人?”

    正热衷于超车的应有初听到有人在喊他,回头定睛一看,是翰林院学士严老,他行礼回应道,“严老早上好。”

    他暗暗诧异了一息,这么黑都能认出他来,看来严老的视力和他一样好。他在心里佩服着严老,决定以后如果和严老混熟了,就问问他怎么做到人到中老年眼神还保养得这么好的秘诀。

    他完全没想到,严老能认出他来,靠的并不是视力,而是他从严老擦身而过带起的一阵风。严老都上朝好几十年了,从没见过那个上朝的官员走路像阵风似的,嗖嗖的。

    想都不用想,只能是今日新来上朝的应有初。

    严老颔首,“小应大人同老夫一道走吧,时间尚早,走慢些也来得及。”

    既然严老都这样说了,能有个老人带带他也是好的,他便欣然应下,“如此便叨扰严老了。”

    严老叫住应有初是出于爱护之心,毕竟他是从翰林院出来的,代表了翰林院的门面,应有初第一次上朝有人给他讲讲朝中的规矩也是好的。

    另一方面是想着应有初就这么若无旁人的在宫中疾步,未免太过扎眼。

    应有初跟在严老身后,在暗夜里懒懒散散的迈着步子,偷偷的打了个哈欠,再慢悠悠的回答着严老的问题。

    待他们到了偏殿,偏殿有太监掌灯,每个角落都放有烛台,数只蜡烛照亮了整个偏殿,他们的视野这才明亮起来。

    马上就要上朝了,大臣们止了话头,自觉的排好队,等卯时一到,就能依次进入大殿。严老先是贴心的给应有初指了指他的位置后才站到属于自己的位置上。

    严老是翰林院学士加上礼部尚书,是正二品大臣,站的位置很是靠前,而应有初为五品,站在队伍的末端。

    他暗自打量了一下,还有七八个大臣站在他身后,他周围的大臣手里捧着笏板,五品以上的官员用的是象牙做的笏,其他的则是用竹片做的笏。

    应有初看了一眼别人玉白的象牙笏,随后摸了摸自己手里的竹片笏,本来他可以用象牙笏的,但他拒绝了,坚持用竹片笏,并在心里默念,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笏板是官员上朝用来当做备忘录的,周围的大臣手中的笏板都记得满满当当,只有他一片空白,初次上朝,他并不打算发言,重在参与就行。

    总管太监来到众人面前,白色的拂尘一甩,尖声细气道,“诸位大人请随咱家进殿吧。”

    接着众人最后检查一遍自己的仪容完好后,再按排队的顺序走进大殿,应有初也装模做样的抻了抻平整的衣袖,捧着笏板步入大殿。

    殿内亮如白昼,却空旷无比,应有初站在末尾,每个大臣之间间隔一米左右,让他生出自己还在学校做广播体操的错觉来。

    对着皇帝行完叩拜礼,喊着毫无灵魂的“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一套动作做下来,让应有初更觉得像在做广播体操了。

    “有事启奏,无事退朝。”皇帝身边的太监尖声唱喏道。

    应有初想到在偏殿看到诸位大臣手里写得黑压压的笏板,觉得今日的朝会肯定很热闹,结果,大殿内先是一阵寂静,最后才有零星的几个大臣启奏。

    兵部尚书上奏,大致是说南部地区的平阳县闹山匪,如今山匪势力逐渐壮大,组建出几百人的队伍来,肆无忌惮的劫持商队,强抢妇女,波及到周围好几个邻县了,扰得百姓苦不堪言,请求皇帝出兵剿匪。

    山匪年年都有,这本应该是地方官员该治理的事,现在拿到殿前请朝廷出兵剿匪,说明事态已经到了地方官员镇压不住的地步了。

    皇帝锁着眉头,如今皇帝手上的兵力本就不多,不想再分调出去一部分,但还是不得不准了兵部尚书的要求。

    剿匪这事可大可小,最好在山匪春天播种前剿灭干净,不能影响到百姓的正常生活,特别是南部地区适宜养桑蚕,今年出口的丝绸还需要这些百姓提供蚕丝。

    于是皇帝有和大臣商议了一下,最终决定派兵剿匪的同时还减少了南部地区的粮税,鼓励百姓种桑养蚕。

    此事敲定下来后,皇帝做在龙椅上环视众人,等着看还有没大臣要上奏。应有初此时正垂着头扣自己手中的竹笏,竹屑掉了一地。

    “应爱卿,你可有事上奏?”

    应有初扣竹笏的手一抖,听到皇帝点名问自己,他忙不迭的出列,行完礼后,朗声道:“臣无事上奏。”

    皇帝脸色稍微不虞,“朕刚才与众位大臣商议的事情,你可有补充的?”

    应有初垂着头颅,乖巧道,“陛下英明,臣并无补充。”

    他在心中默念,今天是他第一天上朝,切莫显眼。

    皇帝仿佛恨铁不成钢的从胸腔叹出一口气,“你说说营缮司做的纺织机进度如何。”

    应有初不解,营缮司工匠做纺织机的进度不是一一汇报给工部了吗,为啥不问工部尚书,反而问他这个工部郎中,就好像没话找话一样。

    不过他也就在心里小小的吐槽了一下,面上规规矩矩的回答了皇帝的问题,“回陛下,营缮司的三百名工匠已经全部学会制作纺织机,不日后就能量产替换掉织造局的传统纺织机。”

    皇帝满意的颔首,让应有初回到原位,接着开始继续点其他大臣的名。

    应有初:“……”

    他算是知道这些大臣为什么会在笏板上写这么多密密麻麻的字了,都是为了防止皇帝点名时,他们能有话可说。

    当然这个话还是非常有技巧的,先说一些不痛不痒的小问题,但又从侧面表达出自己在这个部门立下了什么功劳。

    应有初不禁感慨,语言是一门艺术。

    散朝后,陆景时和他一同出宫,并问了他第一天上朝的感觉如何。

    “感觉还行,前面有点无聊,中间有点刺激,最后我就顿悟了。”应有初将自己初次上朝的感受分阶段的讲了出来。

    陆景时淡淡笑了笑,“小应大人顿悟了什么?”

    “不打无准备的仗,方能立于不败之地。”应有初晃了晃手中空白的笏板无奈的笑着。

    陆景时一怔,反应过来后笑道,“你以后就会习惯的。”

    应有初侧面打听皇帝是一直都有这个爱点名的习惯吗,得到陆景时的回答是,说皇帝之前并没有这个习惯,一般就是大臣有事上奏,说完就退朝,但近几年就开始在朝中频繁的点名过问各位大臣。

    应有初听完若有所思的点头,皇帝给他的感觉就好像是之前大权在握,对大臣并无疑心,近几年起疑,事事都要过问,生怕手下的大臣背着他搞什么别的事情,所以每次上朝都不厌其烦的过问大臣,清楚每个大臣都做了什么,以此满足自己掌控欲。

    他以前看电视剧里演的皇帝大多都有疑心病,还觉得演得太夸张了,现在看来,艺术源于生活。

    下朝后,陆景时回户部上值,他则是回营缮司,开启打工模式。

    应有初出去上朝后,没多久俞安也起床了,他们决定在京中开店早就和家人商议好了的,不过不同以往,这次开店的主力是俞安,应有初只是起到一个辅助作用。

    年前他们就看好了京城西边的一家商铺,位置虽不在京中最繁华的街道上,但处在几个住宅区的必经之路上,旁边还有一个大酒楼,是京中贵人经常消费的酒楼。

    人流量不大,但环境很好,因为是京中官员时常路过,所以这一片的官府巡逻特别勤,治安好,是应有初同意买下这家商铺最重要的一点。

    商铺没有他们在南宁开的店铺大,面积只有南宁店铺的四分之一,经过应有初的设计和应财亲自改装后,装修后的店铺既简约大方还能将一应商品的陈列得一目了然且十分合理。

    年前俞安给周红珠写了信,告知对方他们要在京城开一家精品铺子,很多原材料需要由周红珠帮忙运到码头,再由码头运上京来。

    俞安和应有初商议过后,决定让柳南他们把做好的皂类通过河道运上京,因为皂类需求量大,他们在京中不方便自己制作。他们走之前在桑定村招募了村民帮忙制作皂类,现在在南宁成立了一个类似制作皂类的工厂。

    其他的口红和面霜之类的产品,它们是走高端路线的,需要控制产量,所以俞安决定自己在家做就好。

    另外店里售卖的布匹,他们年前在郊外收了一家小型的绣坊,里面有十多个绣娘和哥儿,基本上都是流离失所的中年绣娘,他们有的被夫家所弃,有的亲人具不在人世,还有些是逃荒过来的,都是一些苦命的人。

    他们因命运而聚在一起,互帮互助共同成立了一家小绣坊,艰难的维持着生活,应有初他们找到这家小绣坊时,他们都快撑不下去了,因为他们除了自己要养活外,还有自己的孩子要养。

    都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这句话一点也没错。

    幸好俞安出现了,他不仅接下这破小的绣坊,除了每月发的一两银子作为薪资外,他还教会这些绣娘新的染布技巧,给她们提供了织布机等等。

    当年,俞安被赶出俞家时,被一位绣娘所救,并教授他织布和刺绣的技巧,他就靠着这一技之长,度过了一段漫长的岁月,直到遇到了应有初才结束了一个人孤独的生活。

    他曾受过一位绣娘的恩惠,现在他也想尽自己所能帮助别人。

    年前那会儿,俞安还怕绣坊里的绣娘和孩子受冻,又采购一大批棉被和棉衣送到绣坊,又发每人发了一个红包,让他们过年买些好吃的。

    绣娘对俞安感激不尽,也就更加用心对待俞安交代他们生产的布匹和丝绸。

    年后,绣坊也做好第一批布匹和丝绸,是根据俞安教导出来染过色的布匹和丝绸,绣娘们都是第一次这样染布,他们没想到还能通过染色做出如此精美图案来。

    店铺产品供货的问题解决了,接下来就是开店前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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