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章
红姐便是她们同一时期的闺中挚友,但是如今都成了一具枯骨。
而且红姐不是个例,是许许多多个红姐,如今活下来的,也不过是季奶奶和吴奶奶而已。
提起过去的好友,吴奶奶的眼眶也忍不住一涩,她苦笑道,“我这般苟延残喘,倒是成了运气好了。”
这若是让年轻时候的她知道了,年老是这般样子,她定然是活不下去的,可是如今的吴奶奶不一样,她这一声波澜壮阔,跌宕起伏,经历过富贵生活,也经历过上顿不接下顿,经历过全家团圆,更经历过孑然一身。
人这辈子的酸甜苦辣她都尝了一遍,反倒是更坚韧了一些。
对于吴奶奶来说,好死不如赖活。
那么难的日子都过去了,如今在怎么样也要坚持下去的。
季奶奶听到吴奶奶的话,她拉着她的手,“怎么就叫做苟延残喘了?明明是寿比南山,你算算你的年纪,比我还大三岁,如今无病无灾,身子骨硬朗,就这一条不知道比多少人都好了。”
这是互相安慰的话。
吴奶奶听的也心里妥帖,“混日子罢了,一天天对付着过着。”
“大家不都是?”
要不怎么说季奶奶会说话呢,三两句把人安慰的心情也跟着变了一个样。
“老姐姐,咱们认识几十年了,也没吃过几顿饭,不如今天中午我就倚老卖老,做一个主,邀着你一起去美云家吃顿饭?”
“咱们老姐俩也能够喝一杯。”
季奶奶很多年不喝酒了,但是她的酒量却不错,年轻的时候一顿半斤白酒,脸不红气不喘的,酒量比季爷爷还要好三分。
吴奶奶迟疑了下,“这是你们家宴,互相团聚,我过去不好。”
季奶奶,“有什么不好?就在家门口,你要是不去吃饭,那我真是生气了。”
沈美云也跟着道,“吴奶奶,难得热闹一次,而且我妈本来就说要请您过去吃饭,若是今儿的一起。”她娇笑调侃了一句,“我们家还能省一顿饭呢。”
这是省一顿饭的事情吗?
不是。
沈美云只不过是这样说,让吴奶奶同意,也让她心里没有那么大的负担而已。
眼见着沈美云和季奶奶都这般说,吴奶奶索性也不要了面皮子,“成了,那我老太太今天就混一顿饭吃。”
这话一落,沈美云和季奶奶都笑了。
等她们喊吴奶奶回到家里的时候,家里的饭菜已经做的差不过了,红烧鱼已经做好了。
只剩下一个红烧肉,和清炒白菜了。
沈美云既然回来了,她便接过红烧肉这道菜,连带着清炒白菜一起做了。
至于凉菜,季长峥和陈荷塘都给安排好了,黄瓜拍碎了,放在盘子里面,皮蛋豆腐切成了块,番茄也是一样切好了,用着白糖腌渍起来,准备工作都弄好了。
就剩下最重要的一步调味了,沈美云的厨艺好,她做的凉菜也好吃,当然绝活就在调味料的凉拌上。
这一道工序,也只有沈美云会做。
她切了葱姜蒜,加了醋和酱油,上面撒了一层白芝麻和红辣椒面,锅里面则是烧了一个热油,烧到滚烫后,直接泼到了调料上。
刺啦一声,芝麻被烫熟了,干辣椒也传来一股焦香味,那调料的味道瞬间就升华了起来。
哪怕是还没往菜上去凉拌,外面的堂屋都能闻到一股子香味。
“酸酸辣辣的,闻着就开胃。”
这种天气热的很,可不就适合来一盘凉拌黄瓜,酸爽可口。
沈美云在厨房都听到了,她把调料均匀的舀在每个菜上后,便交给了季长峥,“拌匀,就可以端出去了。”
季长峥自然没有不答应的。
于是,很快三个凉菜便好了,凉拌黄瓜,皮蛋豆腐,以及糖渍番茄,这三个凉菜一端出去。
锅里面的红烧肉也差不多闷熟透了。
沈美云把锅盖一打开,便把红烧肉盛到了白瓷盘里面,在白瓷盘的侧面点缀了一根碧绿色的香菜。
陈荷塘旋即就跟着端了出去,陈秋荷也跟着把钢精锅里面,炖好的小鸡炖蘑菇给盛了起来,外加一个红烧猪蹄。
不敢盛的太早了,这种荤菜就适合热乎着吃。
等这些菜全部都端出去后,算是齐活了。
“都开动吧。”
季爷爷和季奶奶看向那一桌子的菜,也忍不住瞠目起来,这年头家家户户的条件都是有目共睹的。
而桌子上,小鸡炖蘑菇,猪蹄炖花生,红烧肉,红烧鱼,青椒炒腊肠,清炒白菜,三个凉菜,外加一个切好的西瓜盘,将将十个菜,讲究十全十美。
说实话,季家过年的时候,也不过是这种光景了。
而沈家在招待他们,却拿出了过年的菜系,这让季爷爷和季奶奶心里也妥帖,他们这次来沈家,拿的东西也不少。
自然是希望得到主人家的珍重对待的。
季奶奶也忍不住笑了起来,“亲家,你们这边也做的太多菜了。”
陈秋荷,“第一次招待,少了不周,多了别怪。”她端起酒杯,朝着季奶奶和季爷爷先敬了一个,“这么些年我家美云,承蒙你们照顾,我替这孩子谢谢你们。”
话落,她便一口闷。
她对季家人是真心实意的感激的,从季长峥,在到季爷爷和季奶奶,他们每一个人对美云,都是实打实的和善。
做父母的心情,不就是这样?
不说期盼孩子嫁到大富大贵的人家,却是希望孩子们能够嫁到和善之家。
这样的家庭,人差不到哪里去,日子自然也就过的舒心。
季奶奶面对陈秋荷的敬酒,她十分郑重,“亲家,你说的严重了,不是我们对美云好,是美云这孩子本来季很好。”说到这里,她还去看了一眼沈美云,“我们家长峥能够娶到她,是长峥的福气,也是我们季家的福气。”
倒不是偏心,而是季奶奶真的喜欢沈美云,人漂亮,会来事,有能力,心肠软。
在季奶奶看来,她几乎找不到沈美云的任何缺点,这么一个人,当她儿媳妇,她真是做梦都要笑醒的。
这评价是非常高了。
就是让陈秋荷和沈怀山都忍不住侧目,当然,他们更多的是高兴。
是真心实意的高兴。
自家娇养的明珠,绽放出光芒,被人看到并且欣赏了一样。
这第一轮敬酒结束后,第二轮敬酒是敬给吴奶奶的,是沈美云,陈秋荷以及沈怀山三人一起给吴奶奶敬酒。
“吴奶奶,谢谢您这么些年,帮我们家守着这屋子,也谢谢您在我们家当年落难的时候,愿意帮我们一把。”
这算是雪中送炭了。
当年的沈家,可以说是跌入谷底,没人敢和他们家来往,但是除了吴奶奶。
吴奶奶被这般敬酒后,她倒是不好意思,“我一个老太婆这么多年真没帮啥忙,倒是美云每年从外面回到北京后,都来拿东西看我,是我要谢谢美云和长峥才是。”
比起他们做的,她看门守家这件事,反而不值一提了。
双方都谦虚,都各自念着对方的好,这一顿饭吃的算是尽兴,等快到结束的时候。
季爷爷和沈怀山在喝酒,喝到兴头上,季爷爷突然问沈怀山,“亲家,你们医院的院长是不是叫张兴德?”
沈怀山诧异,喝酒喝的多,这让他有些上头,连带着舌头也跟着大了起来,“是。”
他本来是不喝酒的,因为酒精会麻醉他的神经,导致他做手术的过程中,出现手抖或者是误差,这是要人命的东西。
但是架不住心里憋闷,苦闷。
下乡七年,好不容易再次回到北京,回到原先的单位,却因为离开七年这时间,自己原本的岗位被别人占了去。
对方的医术没有比自己好,但是职位却比他以前的还高。
这让沈怀山心里哪里甘心啊。
他以前就是一个一心医术的技术人员,可是回来后却发现一切都变了,光会医术不够,在大事业单位里面,不会钻营就等于是自断臂膀。
所以,沈怀山在听到季爷爷问他的时候,他直接又喝了一杯酒,“亲家,今天是大家团圆的时候,我们不提这单位上的事情。”
糟心。
季爷爷看到他这幅反应就知道了,“你的情况我知晓,你有能力就不该埋没,你只管回医院去便好。”
这——
桌子上推杯交盏也跟着停顿片刻,沈怀山沉默下去,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直接抄起酒瓶,往杯子里面满上后,旋即朝着季爷爷说道,“我干了,老大哥你随意。”
话落,举杯一饮而尽。
“好,畅快!”季爷爷为沈怀山高喝一声。
旁边的沈美云他们看到这一幕,都有些懵,谁都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个地步。
接下来就是沈怀山以茶代酒。
等这一场饭菜结束后,沈怀山已经喝到了趴在桌子上的地步,酒水混着茶,喝多了就上头。
季爷爷也没好到哪里去,趴在桌子上,扯呼噜起来。
季奶奶忍不住拍了下季爷爷的肩膀,恨恨道,“让你喝,让你喝,喝这么多,我看你怎么回去?”
陈秋荷虽然没说话,但是却也差不多。
沈怀山不能喝酒,这么多年也算是以身作则,这算是唯一的一次破例。
等收拾残羹结束后。
沈美云忍不住朝着季长峥嘀咕,“你和爸说了?”
季长峥摇头,“没有。”
这让沈美云纳闷了,“那爸怎么知道,我爸的处境艰难?”
才从乡下回去来的人,工作都不容易,就算是不问沈怀山的情况,季爷爷也是知道的。
他只是和往日的旧友打了一个电话,旋即就解决了沈怀山的工作问题。
只能说,这就是两家的差距,不是沈怀山没能力,相反,沈怀山的医术是绝对没问题的,但是难在没有背景上。
当年这才会没有得到任何消息,就被排挤到乡下去,如今再次返北京,却再次因为没有背景,被耽误了下来,工作无法安排。
而对于沈怀山极为困难的事情,到了季家却不过是一个电话的问题。
等季长峥送季奶奶走了以后,沈怀山也醒酒了不少,他眼神带着清明,忍不住微微叹口气,“秋荷,我们还要努力啊。”
不努力,将来连带着美云在季家当儿媳妇都会为难,这种需要别人帮忙的事情,对于沈怀山来说,是助力,当然也是他的缺陷。
沈家不如季家,甚至是相差甚远。
沈怀山从未清晰的明白这件事,他们只有自身足够强,将来才能给美云撑腰啊。
结婚这件事,本来就不光是两个人的事情,而是两个家庭的事情。
这件事沈怀山明白,陈秋荷也明白。
她当即点了点头,“我晓得,咱们不能像以前那样得过且过了。”她和沈怀山都不是那种事业心极重的人,相反,两人感情用事,精力基本放在家庭上,属于能够吃穿就好的人。
但是经过这次的事情后,沈怀山和陈秋荷都发现了一件事,你不够强,你就等着被人欺负。
而且还是申诉无门的地步。
沈怀山嗯了一声,他脸上染上一层红晕,是喝酒后的上头,但是他的脑袋却前所未有的清醒。
“秋荷,我和你强了,美云才不会被人看轻,才不会被人欺负,就连绵绵将来的日子也会好过。”
“这一次,咱们借了季家的光,往后想办法还回去。”
陈秋荷嗯了一声。
他们活到了快五十才明白这个道理,明白的太晚啊。不过,只要明白了,一切都来得及。
有了季家的帮忙。
沈怀山再次去医院入职的时候,极为顺利,在也没有任何人为难他,他甚至在第二天就直接坐到了,分下来的办公室里面。
而且还是原来的职位,第二医院外科的主任,连带着同事对他的态度也变了,显然殷勤了不少。
而原先的葛主任,在得到消息后,第一时间来到了沈怀山的办公室,两人的关系算不上敌对,但是在七年前却是属于竞争的。
只是,当年的沈怀山靠着精湛的医术,稳稳的压了徐国华一头,后来沈怀山被人举报,这里面就有徐国华的手笔。
原以为沈怀山离开后,他就能成为第二医院的一把刀,这么多年也确实如此,沈怀山不在的时候,他被人尊称为徐主任。
他也习惯了,甚至前几天沈怀山想要再次回到医院,回到外科,还要经过他的同意。
徐国华自然不会放着自己的一个竞争者进来,他便以沈怀山离开七年为借口,说他医术后退,手术技术待提高,从而空置了他。
但是徐国华没想到,这才多久?
沈怀山就以强势的姿态再次回来了,而且还是外科主任,直接把他给挤掉了啊。
这让徐国华如何能接受。
他想到自己来之前和上头领导的谈话,对方说的很隐晦,“沈主任背后有人,通天的来头。”
听到这话后,徐国华就气的要命,他几乎是气势汹汹的来找沈怀山的。
“你不是清高吗?你不是不屑吗?你不是从来不找人托关系吗?沈怀山,你现在又是在做什么?”
沈怀山倒了一杯茶,安静抿了一口,旋即吐出两个字,“学你。”
他孤身一人,固执己见,连累的只有家人。
他之前不想去融入大染缸,但是七年的时间教会了他一切,只有自己站的足够高,才有拒绝的权利,才有选择的权利。
而沈怀山的这两个字,让徐国华几乎是瞬间,就跟着鸦雀无声起来。
他没想到沈怀山竟然会这般回他,这让徐国华有一种一拳头砸在棉花上的无力感。
“你——”他张了张嘴,看着沈怀山,七年的时间,沈怀山有了白发,一双眼睛从当时的与世无争变得犀利起来。
这让徐国华微微一顿,他垂眼,竟然不敢和其对视,“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沈怀山放下茶杯,茶杯磕在桌面上,砰的一声,不轻不重却仿佛砸在人的心尖上,让徐国华瞬间跟着整个人都绷紧了起来。
“我以前那样,被你们弄到乡下不是吗?”
当时医院并不止他一个人有这样的背景,但是下乡的却是沈怀山。
从这里面就能看到其中的猫腻。
徐国华瞬间失语,“沈怀山!”
他想要拔高声音,但是却骤然发现自己失声了,像是破锣一样,嘶哑了起来,“你想怎么样?”
压低了嗓音,生怕外人听到。
沈怀山站了起来,俯视着他,声音冷而沉,“拿回属于我的东西。”
这让徐国华,瞬间跟着跌落在椅子上,半晌都说不出来一句话。
“你,不要以为找到靠山,就能把我拉下马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憋出来这么一句话。
沈怀山只是看着他,没说话,良久,指着办公室门口,“这是我的办公室,下次进来之前请敲门。”
一句话好像是扇在徐国华的脸上一样,让他的脸都跟着热辣辣起来。
但是偏偏形势逼人,他只能斗败的公鸡一样,落魄离去。
看着他离开的样子。
沈怀山喃喃道,“我以前这般弱小吗?”
任人宰割。
以后,他不会了!
在晌午那顿饭结束后,沈美云便随着季长峥一起,回了一趟季家,在回去的路上。
季长峥突然朝着沈美云道,“美云,未来我们回北京好不好?”
这话一问,让沈美云骤然惊讶,“回北京?”她当然喜欢北京了,只是季长峥的事业一直都是在外面的,所以她也一直都是陪着对方的。
在沈美云看来,季长峥陪着她度过了最艰难的日子,如今,她陪着对方在外地,也无可厚非。
夫妻之间本就是如此,互相扶持。
季长峥,“有这个打算,感觉回来后,你可以回家近一些,绵绵也能在北京读书,我也能经常回家看望下爸妈。”
他沉默道,“这是一举数得。”
“那你呢?”
沈美云转头看向季长峥的眼睛,“那你想回来吗?”
季长峥想吗?
他自然是不想的,他喜欢在漠河,喜欢在哈市那种无拘无束的生活,只用一心待在部队,什么勾心斗角都没有。
季长峥沉默就是最好的答案。
沈美云叹口气,她从背后轻轻的抱着季长峥,“季长峥,你不必这样的。”
“不想回来就不回来,我们一家人在黑省就挺好。”
那边物资丰饶,她也能做事业,也是不错的选择。
季长峥摇头,“美云,你不用为我考虑,我自己的内心很是清楚,我应该回到北京的。”
他结婚了,就不在是自己,他是丈夫,是父亲,还是父母的孩子。
他们都需要他回来,做人自然不能够那般自私。
沈美云叹口气,“那也不急吧,先慢慢把手头的事情解决了?”
“等把哈市的事情都解决了,在提回北京的事情。”
季长峥嗯了一声,“我想想。”
自打有了想要回到北京的想法后,这个念头便一发不可收拾。连带着回去的工作的过程中,也会去经常思考,要怎么才能两全之法。
很快,时间便来到了一九七七年十月。
人.民.日报上传来一则消息,高考即将恢复,这一则消息发出后,整个国家的所有人都跟着沸腾起来。
沈美云倒是早知道这个结果,所以她并不惊讶,在大家都在热情的准备复习当中,她还是三点一线进行工作。
她已经考过大学了,而且当初考的还是农大,以第一名的成绩录取进去,她自然对再次高考没有兴趣。
她宁愿把时间花费更有意义的事情上。
只是,沈美云安静如鸡,外面却沸腾的厉害,最先给她打电话的是乔丽华。
沈美云接到乔丽华电话的时候,有一种意料之中的感觉。
“丽华?”
乔丽华单刀直入,“美云,你看到报纸了吗?恢复高考了。”
沈美云点头,“看到了。”
“你说我去参加高考怎么样?”她在工作中很明确的吃了学历的亏,她高中都没读完,便下乡当知青了。
沈美云想了想,“如果去参加高考的话,你就要放弃眼前的事业了,你确定吗?”
乔丽华和别的知青不一样,她如今在胜利公社做的红红火火,不出意外的话,她将来很有可能就是胜利公社下一任公社主任了。
若是放弃眼前唾手可得的江山,再去高考,这等于是从头开始。
乔丽华叹口气,“我不确定,但是美云。”她声音坚定,“我不想为的未来就只在胜利公社,一眼能看到头的地方。”
她见过北京的繁华,又怎么甘心一辈子留在胜利公社啊。
那个巴掌大的地方。
沈美云听完这,就知道乔丽华的抉择了,她想了想,“那你参加高考吧!”
乔丽华惊讶道,“美云,你支持我参加高考吗?”她其实在知青点透露过些许消息出来,但是知青点的知青们,没有一个人是赞同她参加高考的。
他们都认为,自己的这一片事业实在是来之不易,若是放弃了太可惜了。
更何况,参加高考也不一定一次能考上。
怕的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这边放弃了事业,那边学业又没考上,这才是最艰难的。
沈美云笑了笑,“丽华,从本心而做,你既然不想待在胜利公社,那就利用这次高考的机会,去搏一搏,不然你一辈子都会后悔的。”
这一句话,好像更加坚定了乔丽华的心态,“那我去考一次,我想考到北京去。”
这是她回北京的唯一机会了。
考回去!
沈美云嗯了一声,等挂了乔丽华电话后,没一会,电话又叮铃铃的响起来了。
沈美云都准备离开了,又折回来接了起来。
“是沈知青吗?”
听着声音像是老支书。
沈美云,“是我。”
“是这样的,沈知青真是不好意思打扰你了,我们家银花和银叶不是今年高二了吗?这一次刚好高考的消息传过来了,我想问下你的意见,我俩这孩子今年要不要去尝试下高考?”
说实话,银花和银叶算是比较幸运的,比起那些临时抱佛脚的人,她们起码在高中里面正儿八经的待了两年。
拿的课本也是现成的,比起其他人,显然银花和银叶更为有优势。
不过,沈美云没有直接给出对方意见,而是问了下,“银花和银叶在学校里面学的怎么样?”
她要先了解对方的情况,才能给出对方建议。
老支书,“在公社能考到前十的地步,但是放到整个漠河市,就排不上号了。”
沈美云,“她们平日能考多少分?”
这老支书还真不知道了。
他去看跟在旁边巴巴等着电话的银花和银叶,哪怕是隔着话筒,她们也能听到,那边的问话。
两人当即便说道,“我在四百八到五百二之间。”
“我一直在五百三到五百五之间。”
两人的成绩都是很稳的,当然也和她们的刻苦有关。
沈美云沉吟片刻,“既然能有这个分数,那就去参加高考吧,你们年纪还小,可以把这次高考当做一次磨炼,如果这次不行,那就明年继续。”
她倒是没把话说的特别满,也不想让她们有太大的压力。
老支书听到这话后,心里便有谱了。
“成,那我知道了,沈知青,我会让孩子们这次参加高考的,先去摸下情况。”
“谢谢你啊沈知青。”
老支书做了一辈子,他比谁都知道贵人的重要性,而沈美云对于他们家的两个孩子来说,就是当之无愧的贵人。
有了沈知青后,他家孩子的弯路也少走了不少。
起码在老支书现在看来,当初沈知青没让俩孩子,去挤破头的考中专,绝对是最为正确的选择。
挂了这两个电话后。
沈美云揉了揉眉心,大家都要高考了,她呢?
她看着哈市的养殖场,头一次生出茫然的心思,如今不管是漠河驻队养殖场,还是青山驻队养殖场,再或者是哈市养殖场。
都有一定规模了。
其中又以漠河驻队养殖场最大,其次是哈市养殖场,哈市养殖场虽然开始的晚,但是架不住财大气粗。
才两年的光景,发展的程度便已经超过了青山驻队。
按照这个继续下去,将来超过漠河驻队养殖场,也是必然的情况。
而达到这个情况后,也就意味着,沈美云在哈市养殖场的作用到头了。
她是厂长,而一个厂子发展起来后,她便喜欢去接手新的挑战,而不是原地踏步。
原地踏步会让她有一种焦虑的感觉。
在沈美云陷入茫然的时候,季长峥便是这个时候回来的,他一连着拍了沈美云肩膀三次。
“怎么了?”
季长峥问了一句。
沈美云抬眼,一双清澈的眼睛干净又漂亮,“季长峥,你有想过将来要做什么吗?”
季长峥,“在部队。”
他回答的极为肯定,几乎是斩钉截铁。
他的一辈子便是为了部队而生,在漠河市驻队,在哈市驻队,在北京驻队。
他这个人,生来就适合部队生活,生来就是当兵的料子。
季长峥在回答结束后,很快就意识到哪里不对了,他试探着的反问,“你呢?”
沈美云摇头,“我不知道。”
当初在前进大队的时候,走上养猪这条路,是为了保生活,让她和绵绵没有后顾之忧。
后面阴差阳错,因为养猪太过成功,被喊到了驻队,又干起来了养猪的活,可是她真的喜欢吗?
沈美云不知道。
当初是生活所迫,才走向这条路,如今高考恢复,大家都在做重新选择的时候,沈美云也多了选择,所以她才会茫然。
“你喜欢养猪吗?”
季长峥问。
沈美云点头又摇头,“给母猪接生的那一刻,我会有成就感,但是过后又会渐渐的消失。”
同样的工作,她重复了七年,在怎么有热情,也消耗殆尽了。
“那你有喜欢做的事情吗?”
这还真把沈美云给问住了。
她再次陷入了茫然。
“喜欢做的事情?”
下乡是因为被动。
养猪是因为被动。
开办养殖场还是因为被动。
她喜欢什么?
沈美云陷入茫然。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喃喃道,“喜欢钱算吗?”
她喜欢钱,而且是好喜欢钱的那种。
季长峥,“当然。”
“喜欢钱就去赚钱好了。”他的声音洒脱,“美云,没有人规定让你必须去养猪,必须去当这个厂长,你还是要遵循本心。”
沈美云一直在劝说被人遵循本心,但是她自己呢?
她似乎一直在压抑着自己的欲望。
沈美云,“我喜欢赚钱,也喜欢花钱。”
她喜欢赚钱入账那一瞬间的畅快感,也喜欢花钱那一瞬间的痛快劲。
所以,养猪她喜欢吗?
喜欢的,因为养猪当厂长,能够给她带来源源不断的收入。
同样的,若是别的事情也能给她带来源源不断的收入,她自然也会喜欢。
沈美云眼睛一亮,“我知道了。”
她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了。
接下来整整两个月,沈美云都在为未来规划做准备。
而时间悄然来十一月,万众瞩目的高考来临,所有参加高考的学生都步入了考场。
乔丽华,陈银花,陈银叶,甚至还有姚志英,以及姚志军姐弟两人,以及远在北京的温向璞,和季家兄弟们一起在寒冷的冬日,参加了一次能够改变他们命运的考试。
这一次大规模的考试,使得学校所有的老师们都跟着忙碌起来,甚至连带着远在北京,再次回到大学任教的陈秋荷都忙碌起来。
老师人手不够,他们这些老师都会去参加监考。
陈秋荷在监考结束后,第一时间找到了季家的几兄弟问道,“你们考的怎么样?”
因为是亲家关系,在加上他们回到了北京,双方之间的沟通自然也就多了起来。
一来二去,也就和季家人熟悉了起来。
陈秋荷也问。
季明方他们几个人,顿时有些像是爽打的茄子一样,“题目好难啊,比平时的考试都难。”
“我也觉得,平时的考试我都不会,这次高考我更不会了。”季明圆更是苦着脸,“我感觉卷子认识我,我不认识卷子。”
季明栋和季明侠两人没说话,但是瞧着表情也不像是太好的样子。
看到这一幕。
季奶奶他们就知道,季家的孩子几乎是全军覆没了。
季奶奶倒是没说什么。
向红英和徐凤霞都气不打一出来,“平时给你们读最好的学校,请最好的老师,你们就是这样高考的?”
季明圆被打了,他一蹦三尺高的去躲开,“妈,我不是读书的料,你何必逼我呢?”
“就是!”
季明方也跟着顶嘴了一句。
“你要真想要学习好的儿子,你还不如去认了温向璞当你儿子呢。”
温向璞绝对是他们这一代所都有孩子心中的噩梦!
因为每一个被父母暴揍的孩子,一边被揍,一边还要被奚落,你要是有温向璞三分的聪明,我做梦都会被笑醒。
看到自家孩子皮的样子。
徐凤霞更气了。
不过他们的话,倒是给陈秋荷提了个醒,她也是认识温向璞的,她便说,“我也去温家问下,向璞那孩子考的怎么样?”
毕竟,对方可是天天被他们家绵绵挂在嘴边的。
等陈秋荷去了温家后,她敲开了门,没过一会,芝兰玉树,皎皎月明的温向璞便走出来开门。
“陈奶奶。”
这一声奶奶喊的倒是让他觉得怪怪的。
陈秋荷倒是觉得很正常,她关切地问道,“向璞啊,你这次考试觉得怎么样?”
温向璞平静说道,“很简单。”
陈秋荷,“??”要不是刚从季家来,她差点就信了啊。
【旧笔记小说网】JIUBI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