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百合耽美 > 狼夫啸月 > 17、辰旭
    茗月白天会和阿母出门,然后借着逛街市的由头来探望狼孩,日落前又得回府,所以她并未听见狼孩的嚎叫声。


    她每日辰时不到便会来到别苑给狼孩带吃食,瞧见狼孩趴在地上狼吞虎咽的样子,她拍了拍他的肩背,笑着说道:“慢点儿,吃完还有,没人抢你的。”


    狼孩抬起那双清澈的眼眸怔怔地望着她,眼角闪着晶莹泪,他或许是被人伤害惯了,还从未有人像茗月这样关心他。


    简蓉坐在院前的石凳上静静地看着两个孩子,朱唇浅抿,“月儿,他不是小狗,你得教他学会坐着吃,学会用筷著夹着吃。”


    “阿母,他不会人话,我怎么教他呀?”


    “你还记得阿父是怎么教你和太子殿下念书的吗?他怎么教你念书写字,你就怎么教他说话。”


    小茗月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她一把抢过狼孩面前的食物,学着易太傅平日里讲书的样子,将双手背在身后,厉声道:“小狼,你是人不是狼,你得学会用嘴说话,用双腿走路,否则我以后不给你带好吃的了。”


    “呜~~~”狼孩的眼神霎时间变得凶狠起来,他匍匐在地,凌厉的眼神瞪视着茗月,他龇着一口白牙,低吼声越来越大,仿佛随时都会扑上去嘶咬她。


    茗月被他这副模样吓得后退两步,可下一秒又觉得自己不能怕,她刻意挑了一根纤细的柳条握在手里。


    “小狼,我不会伤害你,但你若先伤害我,我定然不会手下留情。”


    狼孩似乎听懂了她这句威胁的话语,面前这个弱不禁风的小女孩竟然敢威胁他?他嘴角轻扬,露出蔑视的笑容,仿佛在说:我不怕你。


    茗月佯装镇定,昂首挺胸的站在他面前,一句一句地命令他:“站起来!用你的双脚站起来!”


    她断定狼孩不会伤害她,可是狼孩并没有领悟她的意思,反倒以为她在呵斥他,桀骜不驯的狼孩蓦地将茗月扑倒在地,压在她身上,用嘴撕扯她的衣衫。


    坐在一旁的简蓉吓得惊呼:“住手!”


    她立马上前去拉狼孩,可这孩子一身蛮力,根本拉不动,茗月的手腕被他的牙齿磕出一个红印,她呜咽哭了起来。


    而狼孩在此刻却突然停下了动作,他看着泪流满面的茗月,心头生出一股莫名的歉疚感。


    他立马爬起来,双脚着地,直立起身站在茗月面前,眼里流露出无助与愧疚。


    “呜~”他对着头顶的曜日长嚎一声,声音带着哭腔。


    简蓉将茗月抱起来,仔细检查她身上的伤势,还好只是点皮肉擦伤,那孩子方才也没下狠劲,否则她这小骨头定会被咬折了。


    茗月发现狼孩会双腿站立了,欣喜的她顾不上疼痛,上前抱住狼孩站不稳的身子,“小狼,对的,就是这样站起来。”


    她的拥抱令狼孩不知所措,他那双圆溜溜的眼睛四处扫视着,最后落在了简蓉手里的食物上面,他盯着食物咽了咽口水。


    “你要吃这个吗?”简蓉晃了晃碟子,那上边是清早刚烧好的肉馅馕。


    狼孩没有答话,而是目不转睛地盯着食物,茗月放开了他,愣愣地望着他。


    “孩子,这快肉馅馕可以给你,但你不许再伤害我的月儿,听明白了吗?”


    狼王听清了‘月儿’二字,他转眼看向身旁的茗月,她那粉扑的两颊还挂着泪痕,狼孩回想起刚才自己的举动,心生懊悔。


    他点了点头,然后站立着身子,迈着不稳的步伐去接简蓉给的食物。


    在那以后,他学会了直立行走,知道这位待他亲切的女孩名叫‘月儿’。


    他会像小狗等待主人归家那样,每日鸡鸣天晓时分站在柳树下等待月儿。


    当清晨的旭日照亮别苑时,那扇紧闭的门扉才会被打开,他等待的女孩笑靥如花地走来。


    茗月教他说话,教他如何做一个人,还给他取了一个人类的名字。


    “小狼,你不再是他人口中的野孩子,你是我的亲人,也是星辰背后的旭日,你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辰旭。”


    狼孩咧着嘴开怀大笑起来,他不敢想象有人愿意将他当做亲人,更不敢去想自己还能拥有名字。


    ******


    回忆至此,狼王蓦然沉默,火苗上的野鸡开始散发出熟肉的香味,他将一整只野鸡肉递至发呆的茗月眼前。


    “饿了吧?给你。”


    茗月接过野鸡,一口一口地啃咬起来,她的确是饿了,虽然没有心心念念的乌鸡汤,能在这鸟不拉屎的地儿吃上热喷喷的鸡肉也是不错的。


    狼王看着她那啃咬熟肉的样子,不禁笑道:“慢点儿,没人抢你的。”


    这话怎么听着有些耳熟?茗月蹙眉瞪了他一眼,自己不过是饿得恨了才大口吃起来。


    她咽了几口鸡肉过后,抬头问他:“你刚才说的不会是你胡诌的故事吧?我虽然打小就喜欢小动物,但真的不记得曾经有收留过你这样的野孩子,你所认识的那个‘月儿’应该不是我。”


    狼王不知她为何记不起来儿时的事,最初刚遇见茗月的时候,他也只是怀疑是她,但经过这几日的相处后,他越发肯定自己并未认错人。


    “就算我有可能认错,但它绝不可能认错!”他指着卧在洞口假寐的母狼,对茗月说道。


    茗月这下子更懵了,照他的意思,自己儿时不仅收留过狼孩,还见过他的狼群?


    狼王告诉她,狼这种生物有着常人没有的敏锐嗅觉,它们识人不是靠眼,而是靠鼻子。


    而这只年迈的母狼早在十年前就曾接触过小茗月,所以当茗月被山匪劫入狼牙山时,恰好那时狼群在营寨周围狩猎,母狼嗅到一丝熟悉的气味,便带着狼王前来探寻,这才救下了茗月。


    茗月诧异不止,“你说是它找到我的?”


    “嗯,它闻到你的气息,告诉我,你很有可能就是我这些年来苦苦等待的那个人,所以我才能第一时间将你从那些人的手里救出来。”


    等待?十年来一直在等待她?


    茗月疑惑地看向狼王,她虽然记不起往事,但好奇心在作祟,她很想知道狼孩和那位叫‘月儿’的女孩后来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图片    www.jiubiji.com 旧笔记小说网